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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1
一、情况
(一)思想,组织
我街依法行政工作以和“”思想为,科学发展观,《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区去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充实了街依法行政工作,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工作和措施。依法行政责任情况汇报会,工作进展情况,和部署下步工作,细化责任,将依法行政工作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了健全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网络。
(二)强化培训宣传,依法行政能力
街将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带头学法。党支部会、学习例会等,学习新颁布的《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市城市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一系列文件。全街干部学法用法,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
普法宣传工作。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法律实施纪念日、法治宣传月组织了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还实施《市城市管理规定》的契机,编印了宣传资料发放到各社区,系列活动了居民法制观念,了居民防范意识。
(三)公共服务体系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在区直接与帮助下,街筹划建设了区首个“市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该中心将与切身利益的社会救助、城镇低保、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志愿者管理等的都纳入服务范围,“一门式”服务,“一口式”办理。服务的转变了办事,了百姓,还了行政的透明度。
(四)争议调处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为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我街矛盾纠纷化解的五项制度,每月例会制度,向社区下达交办的任务,上报排查化解工作情况,强化排解工作制度的建设。重大节假日及敏感日前期,有性地布置排查内容,制定《稳定工作防控方案》,值班制度及零报告制度,按时按要求上报情况,社会稳定。,,解决举报反映的问题。“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对矛盾和纠纷包抓制度,并依据“谁主管、谁”,把调处工作责任到和责任人。今年,解决矛盾纠纷??件,案件??件,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了社会稳定。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权力的“阳光运行”。
为转变职能,工作,改进工作作风,街尝试“科学的政民信息机制”,以政务门户网站为载体,上传机关政策、社区党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最新,关注国情、区情,街情;网上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倾听百姓建议,社情民意。举措了的社会反响,的欢迎。
(六)行政监督制度,对行政的监督。
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将依法行政情况考核机关工作人员业绩的依据,奖惩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行政执法的来信来访,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组织对行政实施监督的权利,鼓励公民、法人和组织对和不当的申诉、检举,受理机制。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情况。
二、问题
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市推进依法行政若干制度规定》为标准,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完善措施、全面考核,积极推进基层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努力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考核范围及内容
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的范围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包括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具体考核内容和要求是:
(一)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
1.乡镇(街道)、部门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健全。
2.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
3.认真落实《市推进依法行政若干制度规定》。
4.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向市政府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
5.落实乡镇(街道)、部门领导集体学法制度。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
6.认真执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的规范性文件要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乡镇(街道)、部门要按季度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本单位发文目录。
7.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乡镇(街道)、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到位,制发规范性文件后,应当在15日内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各部门制发规范性文件,事前要报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
(三)规范行政执法。
8.积极做好我市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各部门要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按时完成此系统建设所需的数据梳理和上报工作,包括行政处罚事项和依据、执法主体和人员、自由裁量和执法程序等方面的数据,报市监察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9.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根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进展,及时清理、调整本单位审批事项,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并认真实施市政府下放我市政府及部门实施的审批事项。
10.认真接受市政府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定期接受市政府法制办对乡镇(街道)、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本单位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四)行政复议工作。
11.规范复议文书案卷。复议案卷管理制度健全,复议文书案卷管理规范。
12.自觉接受行政复议监督。认真接受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审查,全年没有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市政府行政复议、不按要求提供复议答复和证据材料、拒绝执行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
13.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自觉接受市政府法制办对乡镇(街道)、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积极采取听证、庭审、专家论证、调解和解等方式公平公正办理复议案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全年没有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案件的情况。
(五)完善监督制度和机制。
14.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乡镇(街道)、部门按时向市政府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自觉接受监督。
三、考核方式及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主要是通过评查行政执法案卷、抽测执法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抽查规范性文件存档资料、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以及专项工作检查等形式进行。年终考核是每年底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进行集中实地考核。
年度最终考核结果,由市法制办根据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的数据,报市政府。
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3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
(一)完善第一责任人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组织保障
该县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全面性、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来抓。于12月份调整了以吴海平县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共有县府办、发改局等20个成员单位组成,在县政府法制办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强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二)召开会议,制定年度计划,周密部署依法行政工作
1、组织召开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会议部署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后,县法制办经过精心筹备后,于5月11日,县政府召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表彰了先进,部署了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幼平作重要讲话,为推动该县依法行政工作起了应有的重要作用。
2、制定年度计划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纲要》确定的依法行政目标和任务,县法制办逐项分解《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中制定的各项目标,印发了《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政办〔〕66号),明确提出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都已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组织制订了本单位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3、修订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标准。按照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的规定,县政府法制办在总结往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该县依法行政工作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修改完善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政办发〔〕106号),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加大考核和督查力度,使考核办法更具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纲要》和《五年规划》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重视机构和人员建设,健全工作网络
县政府法制办共编制10人,现有人员5人,县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在逐步增加,办公条件逐年改善。依法行政专项经费比上年度有明显增加。对人民群众投诉的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能依法及时组织处理。现有财政局、国税局等十一个部门设有法制科,配备专职的法制员,20个乡镇(街道)已设立法制办,并对外挂牌。形成了专门机构与专兼职法制员相结合的政府法制工作网络。
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依法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工作类(初审)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和审批证照年检项目
1、全面规范全县行政许可项目
《行政许可法》颁布,该县清理后决定保留许可主体37个,许可项目320项,取消许可项目121项。由于这次是上下各地同时开展的清理,存在着许可名称不统一,项目数量差距较大,许可与非行政许可项目界定不明确,实施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省里11月布置要求重新清理。
根据统一项目、统一名称、相同系统、相同事项的要求,该县发文部署,进行重新清理,经审核后,在320个许可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许可项目9项,329项报省法制办审定。
省法制办把清理拟初步确定的许可项目名称和依据包括67项执行上级许可工作类项目通过市法制办内部反馈给该县。该县又发文将省稿许可项目发给各单位,要求各单位核对、上报。经该县法制办审核,确定拟保留许可项目324项,许可实施主体32个。
后来全省分系统陆续公布各级各系统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该县又根据公布的结果,进行重新核对。市法制办也又召开会议,进行统一规范和确认,县政府发文公布确定该县保留34个许可实施主体和327项许可项目。
2、根据省法制办初步拟定的执行上级的行政许可工作类项目67项和已公布的许可项目为基础,结合该县实际,该县法制办整理出执行上级许可工作类项目共有102项,实施主体20个。以文件发给各单位,要求各单位核对上报。
各单位上报行政许可工作类项目123项,根据省里公布的许可项目名称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逐项进行核对,县政府发文公布保留行政许可工作类项目110项,工作类主体24个。
3、清理非行政许可项目
以文件形式下发了调查表,经收集汇总、衔接、审查,经县政府发文公布保留27个单位共89项非行政许可项目。
4、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以文件形式下发了调查表,经收集汇总、衔接、审查,县政府发文公布48个单位共16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5、清理审批证照年检项目
以文件形式下发了调查表,经收集、汇总,共审查了50个单位上报年检项目70项,县政府发文公布年检主体21个、项目46项。
(二)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取得较好社会效应
一是规范了行政许可收费,减轻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负担。二是进一步简化了程序和环节,提高了效率,强化了服务,方便了基层和群众,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服务项目集中度达100%,提前办结率达100%。三是有效地改变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行政许可案卷不断规范,尚未出现行政许可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责令重作等败诉情况,县政府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中心,县机关效能投诉举报中心,县长热线也均未收到关于行政许可乱收费等方面的投诉。四是明确了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项目、岗位、职责、程序、标准,推行“阳光操作”;逐步建立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工作机制。
三、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管理制度建设
(一)严格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该县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在以下五个方面又有新进展。一是计划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把保障改革、发展、稳定所需解决的问题为重点,于年初编制该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政办发〔〕53号)。按制定计划的要求,县法制办严格把关,认真抓落实,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有序进行,并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计划。二是程序性。按照《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县政府2号令)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从审核制定到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规范,做到档案完整,责任到人。三是合法性。县政府出的规范性文件均经过法制办审核把关,凡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与WTO规则有冲突的规范性文件,都坚持予以修改、退回或暂缓出。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四是民主性。通过召开文件制定听证会、座谈会、征求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充分吸纳民意,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五是公开性。县政府出的规范性文件,都能及时地在《政府网》上予以公布。今年,我县审核、论证了61件,出54件;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立法性工作11件次。制定的5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自之日起30日内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
(二)全面清理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时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
(1)建立领导小组,提供组织保障。该县于8月28日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幼平为组长,由县发改(粮食)局等33个部门为成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政办发〔〕113号),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法制办。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分管领导,落实了专门人员。为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2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一是于9月4日上午,召开了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预备会议,召集了县法制办、县水利局等六个单位的分管领导参加,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幼平到会作重要讲话,部署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9人组成一个清理工作组,到县档案局进行集中清理,共审阅218卷,涉及文件1万多只。摸清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底数,疏理出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共939只。二是于9月27日上午召开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办主任或法制员、相关单位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科长或法制员共130多人参加。由法制办主任王俊具体部署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幼平作重要讲话,并向到会人员印发全县行政文件清理工作操作指南。
2、结合实际,制订清理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并提交县政府审议。县政府办公室于9月20日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政办发〔〕128号),该文件对清理工作要求作出明确部署,确定清理单位,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参考目录,明确具体操作步骤和清理方法,确保文件清理的准确性。
3、着眼大局,依法清理
重点是审查有无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有无作出增加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义务,影响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权利的规定。在清理过程中,能做到密切配合,能协调解决。县法制办认真审核各清理单位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的清理意见,多方沟通衔接,逐件把关后,提出拟废止规范性文件299件,拟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396件,拟继续施行规范性文件223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34件。县法制办于12月5日又把该结果反馈给各有关单位重新核对,征求意见,对该清理结果是否有不同意见,是否有遗漏,经多次核对后,最后经县政府发文公布确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78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360件,继续施行规范性文件223件。
(三)开展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
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一周年情况报告制度和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对实施满一周年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并进行执行成本和社会成本分析并报告实施情况。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本部门法制机构牵头进行评估。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纠正或督促纠正。
四、围绕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认真做好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确认和公布工作。我县于5月份完成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公告工作。审核公告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86家,行政执法主体按规定领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证》,并全部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换证和新领证等相关工作,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报备案,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二是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各部门对自己主管及配合主管的法律进行全面的梳理,编制成依据目录。三是依法界定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八类执法行为进行分类,形成各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四是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以上四项工作已基本完成。由县政府法制办梳理规范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共有24部。五是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因为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要待省、市相关部门制定后,做好上下衔接工作后,才能确定我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因为省、市小数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还未制定,也直接影响了该县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的制定工作。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单位已制订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少数单位按原方案继续实施。
(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该办于今年年初在总结历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出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府法〔〕4号)。有针对地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并纠正。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逐步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运行机制,推进部门乡镇依法行政。
五、贯彻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依法履行行政救济职责
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暨行政复议工作会议》契机,认真贯彻中办发〔〕27号文件精神,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解决行政争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认真及时贯彻落实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
1、及时把会议精神分别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从杭州开完会回到后,及时形成《贯彻全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及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汇报》的汇报材料。以分管县长和法制办主任名义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别汇报,从而促使县委、县政府更加重视行政复议工作。
2、抓好宣传培训,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复议工作。采取以会带训的形式传达会议精神,于9月27日举办由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法制科长、法制员共120多人参加的《条例》培训会,邀请市法制办副调研员前来讲课,传达省会议精神,部署该县的行政复议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做到职能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等“三个落实”。充分利用电视和报纸等各种媒体宣传《条例》,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悬挂70多条横幅宣传《条例》。
(二)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该县把复议能力建设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重点,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国务院《条例》规定。该县法制办现有编制10人,实有工作人员5人,县政府打算在现有的编制情况下增设复议办,给县政府法制办增加2名工作人员。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强法律素质的干部充实到行政复议机构中来,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做到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复议各项工作
1、健全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县法制办起草了《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健全行政复议接待登记制度、受理立案制度、调查取证制度、审理制度、行政复议终止、中止、延期制度及案卷归档移送制度。
2、建立健全个案分析、错案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行政机关对依法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能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写出分析报告。复议机构对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都认真分析,查找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确保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到目前为止,县政府法制办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1件,维持4件,4件正在办理中,申请人经协调后,主动撤回申请20件,和解、调解率为71%,息讼数23件,息讼率为82%。
(四)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县政府法制办能按时答辩、提交证据材料,积极应诉;能按规定报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统计报表;无重大或有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被终审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支持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实行异地审理的制度。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能及时履行。
六、特色工作
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4
(一)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加强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着力推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着力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再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主要包括: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基本实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比较完善并规范运行;行政监督机制比较健全、资源有效整合、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能力和水平被社会基本认可,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满意。2014年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二、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三)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依法调整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健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的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等社会管理职能和在劳动就业、社区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领域的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规章制度,实现公共服务的法定化、规范化。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加快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进程。
(四)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全面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协助政府管理社区事务、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行业协会、商会互动合作机制,加快制定培育和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措施和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协助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中的作用。建立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逐步将决策咨询、标准制定、行业统计、行业规范、资格认证等部分公共服务职能,以及社会事务性、公益服务性等工作,转移或委托关社会组织承接,并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坚持培育和监管并重原则,对转移或委托给社会组织管理的事项,做好衔接、指导和监管工作。
(五)继续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部署继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评估和实施效果评估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率、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行政审批网上公开运行率均达到100%。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任务。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探索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继续提升、深化行政指导工作,探索行政合同、行政规划、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调解等柔性管理手段,不断创新完善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方式。大力推动行政管理部门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联动。
(六)积极构建完备的政务公开体系。加快以政务网络管理中心、政务应用中心、信用信息中心为核心的电子政务中心公共平台建设,构建主动服务模式下的智能化政务体系。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充分、有效。扩大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参与和监督,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医疗、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的办事项目公开和有关信息充分告知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协调机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加强政府与市民的网上互动,继续办好市长信箱、区长信箱。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标准,健全完善群众评议、专家评审、专业机构测评结合的电子政务评价体系。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七)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听取意见、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率达100%。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的依法组织听证率达100%。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报告等配套制度。
(八)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坚持把风险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前置条件,建立和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事先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涉及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决策事项要重点实行预测预防。通过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凡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
(九)严格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对重大行政决策要跟踪执行情况,通过民意反映、抽样检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作出停止执行的决定。每年选取2件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重点评估。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认真抓好政府制度规范化建设
(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统一由区政府登记、编号、公布的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通过和公布生效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实施;所有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公众监督的机制和程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制定机关应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
(十一)建立并落实规范性文件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评估办法,全面规范规范性文件评估机制。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实施一年后,由主要实施部门对实施效果进行周年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废止的重要依据。已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变动的,或已施行满5年的,或社会关注度高、公众提出较多建议的,实施部门应当进行评估。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机制,规范性文件自之日起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需继续实施的,重新确认公布。
五、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都要强化程序意识,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完善和有效应用机制,完善行政裁量权具体工作规范,积极探索规范行政审批(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领域的自由裁量权。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工作。积极改进执法方式,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坚持教育指导为先,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预警执法、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行政不作为的监督和责任追究,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率达到100%。
(十三)完善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按照全面推进、网上运行、权力制约、高效便民的原则,完善各项配套制度,规范和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健全权力运行领导和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法制监督平台建设与管理。完善全部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和“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工作机制,将网络终端向街道拓展延伸,全面实现行政权力的决策、执行、监督、救济等各项权利的网上运行全覆盖。
六、切实加大行政监督和问责力度
(十四)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建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档案,强化层级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着力加强对财政性资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重大决策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以及其他公共利益事项的监督。探索建立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
(十五)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政府决策、行政执法及报告工作和接受人大质询等方面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自觉执行生效的司法判决和裁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健全完善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要公布处理结果。高度重视网络监督,用好网络问政平台。建立常态的政民网上互动机制和快速反映机制,构建言路畅通、办理快捷、反馈及时的社会监督运转机制。
(十六)完善行政问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健全行政问责配套制度,严肃查处问责案件。坚持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因违法行政导致重大责任事故、事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问责决定一般应向社会公开。
七、健全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
(十七)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能,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听证、协调和解、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推广行政复议委员会、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不断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人民调解等纠纷解决途径之间的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优势互补功能。落实省、市有关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规定,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要积极出庭应诉、答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5%以上。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行政判决和裁定的自觉履行率达100%。
(十八)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社会矛盾常态化排查机制,将排查面覆盖到社会各领域和行业。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分类管理和动态应对机制,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调解在初发阶段。建立并落实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建设。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协调,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作用,实现各类调解主体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加强仲裁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仲裁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行政裁决等其他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
(十九)建立畅通有序的工作机制。以到2015年底总量下降50%为目标,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接访机制和有效解决问题的保障机制,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工作格局作用。做好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确保各类容易引发的不安定因素及时化解。
八、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二十)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常务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区政府每年要向区委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十一)坚持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制度。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和落实措施。区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计划,结合实际确定本部门、本辖区、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区政府向上级政府、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区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每年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二十二)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考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每年组织一次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评议考核,考核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所占分值不低于考评总分数的15%,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逐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社会评议力度,公众对依法行政工作满意度逐年提高。建立干部“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的述职述廉述法考评机制和依法行政工作激励机制。
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5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普法规划。我局充分认识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制定了《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每年年初局党组制定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学习计划,确定了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全局大会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形式理论学习模式。目前局党组已集中学习29次,全局大会学习40余次,每周按各科室、队开展分散自学。
二是细化学习内容,完善学法用法考核制度。专门邀请市食品药监局法规处领导、市委党校教授全面系统讲解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局内业务处室同志讲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全局同志在行政执法和服务工作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理念。同时,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区各类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不断完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区依法治区办下发的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要求,对学习成绩进行严格考核。截止目前,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参考率、公务员学法用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是重视人才培育,抓好普法队伍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协管员、监督员的管理和培训,就食品药品的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和协管员的职责进行了详细解读,使协管员队伍更好地掌握有关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配合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
二、抓好食品药品宣传“广度”,进一步强化群众法制意识
一是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以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及药品安全整治为契机,结合“食品安全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时间段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工作。在日常监管及各项专项检查中,不断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知识。同时,组织监管对象举办宣传培训活动,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组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培训10余次,参训人员共计5000余人(次),强化其“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升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宣传食品药品科普知识。结合监管职能,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内容,详细制定宣传方案,先后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宣传活动,每年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并积极参加每年的“科技之春”宣传,通过分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受理食品药品方面投诉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自2011年以来,共开展食品药品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同时,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制作了30余块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工地等形式,为辖区内的老年群体、学生群体、外来务工人员等送上一堂堂活泼生动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讲座。并结合“三问三解”活动,在活动联系点宫街道西叶寨村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在提升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的同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升食品药监部门的公信力和满意率。
三是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借助区食品安全网、区政府门户网站、市食品药监局网站及局团委官方微博等平台主动公开监管动态,向公众消费警示,全面展示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参与度;及时通报专项整治、打假治劣、监督抽检等信息,提高公众知晓度;突出抓好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专题宣传,有效增强公众满意度。及时公布行政许可的种类、依据、条件、流程、开办验收标准和工作时限,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区食安委成立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统一投诉举报电话,并入市食品药品12331投诉举报受理系统,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及时转办各类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形成“人人参与食品药品监管”的良好氛围。
三、抓好依法行政“力度”,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一)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责任体系。我局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每年年初,我局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订局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同时,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依法行政制度和程序,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及监督督查机制,并通过在局机关设立公示牌、通告栏,将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上榜上墙,进一步强化落实,确保依法行政。
(二)严格审批程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我局在工作中,认真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并依法配合市局做好药品经营企业现场选址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做到了无越权许可,无超范围许可。同时,加强调查研究,每一项审批项目都深入现场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于合理、合法的审批项目,依据法律法规及时予以办理,树立良好的为民形象。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生任何事件。
(三)加强专项整治,认真做好案件受理。自2011年以来,我局切实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行动、地沟油和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夏秋季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治、重大活动及节假日餐饮安全保障等40余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坚持从实际出发,本着一切从群众利益考虑问题的宗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对群众举报、关心的问题及时处理,大力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开展了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处方药销售管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等共30余项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受理群众电话、来访、网络等投诉举报150余起,均得到了快速有效的处理,确保了辖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四)规范案卷整理标准,提高案卷制作水平。我局按照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评查要求,在案卷水平上进行了提升。对食品许可、食品药品稽查工作执法文书规范制作、案卷评议的学习和讨论提出具体要求;对法律文书实行案号管理,一案一号;对用语、格式不规范的文书进行了集中整理。同时,严格做到案卷遣词用句细致缜密、文书用语准确精练、卷面书写统一规范。我局全年建立餐饮许可及食品药品稽查案卷3000余份,在市食品药监局及区政府办组织的案卷评审工作中,我局案卷制作的数量和质量得到了检查组一致好评。
(五)创新依法行政手段,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我局自2011年初起实行“行政执法日报告”制度,向各业务科室印发了《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单》,执法人员在检查结束当天填写检查基本情况及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切实加大了执法力度,并有利于掌握检查工作动态。同时,为全局人员统一发放了行政执法公文包,采取编号管理,并配有日常监督记录本、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封条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册等日常执法所需物品;给每个科(室、队)配备一部数码相机、一个录音笔等取证工具,促进案件查办工作科学快捷。执法过程中,要求检查人员携带《区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知识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汇编》等工作手册,为依法行政提供确凿依据,严格执法程序,为进一步预防职务犯罪打下良好基础。
(六)建立督导检查机制,保证队伍廉洁高效。一是落实目标责任机制。我局严格按照市食品药监局目标考评实施细则,制定了《目标任务一览表》,把任务层层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强化考核激励机制。积极推行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实施严格的绩效考核,将干部的考核、选拔与日常工作表现及工作成绩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创新工作、培育亮点、争创一流的意识。三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在全区聘请了包括人大、政协、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为“食品药品特邀监督员”30人,认真接受和听取了他们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先后组织部分监督员深入企业调研5次,组织监管相对人座谈10余次,并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对食品药监执法人员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区”为推动力,进一步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开拓创新、科学监管,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要去,强化全局人员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有针对性地解决依法行政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全局人员切实担负起组织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责。
二是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抓好行政审批项目,从源头上防止乱罚款、乱审批问题的产生。切实纠正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6
今年是党的十胜利召开之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关键年,也是“六五”普法正式启动年,做好今年的统计法制工作,意义重大。局队领导班子对召开本次统计法制工作会议高度重视,研究确定今天会议的主题是回顾总结去年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今年工作。刚才,吴晓东副队长传达了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今年全省法制工作要点精神,蒋新民纪检组长全面部署了今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任务,各地作了交流讨论,本次会议得到市政府法制办的高度重视,杨建强副主任到会指导,对我市统计法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工作要求。希望大家会后认真学习掌握,积极贯彻落实,受郑莉英局长委托,我代表局队作如下报告:
一、2011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回顾
2011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以继续贯彻实施新《统计法》为主线,按照“工作布局优化、制度建设完善、普法宣传深化、执法效果显现、案件处理规范”的总体要求,切实落实上级统计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市法宣办等各项任务,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依法统计基础建设取得新突破
《市统计管理办法》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全市统计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下,切实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市统计管理办法》,继续深化推进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继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政府统计机构和力量进一步加强。我市南湖、秀洲二区政府统计机构实现真正意义上独立运作的模式取得积极进展。桐乡市批准成立了统计执法大队,其他县(市)也在积极争取加强统计专业执法力量。局队出台了《主要专业统计执法检查操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市开展了“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和“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执行情况自查、抽查、整改及总结。平湖市等地方开展统计案件回访活动。市局队认真开展上级部门组织的统计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市局和平湖参评案卷均获优秀案卷称号。开展统计案例材料分析,完成调查总队《规范调查队系统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思考》的调研课题任务。
(二)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
2011年,全市评比表彰了统计“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统计“六五”普法纳入了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内容,研究制定了全市统计系统和局队“六五”统计普法规划,整理编印了《统计法制工作手册》。有计划地组织各类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局队组织全局队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测试统计法律法规、《市统计管理办法》和《保密法》等知识;参与开展“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系列活动。完成统计法制建设图片征集活动;组织全市镇、街道分管统计领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专题培训班,宣讲统计法制。充分利用各类统计专业会议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等活动,全面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培训和辅导工作。自觉接受依法统计工作监督员监督。
各县(市、区)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南湖区组织1200余名村(居)委会统计人员参加统计法制教育;秀洲区继续完善深化“统计义务确认制”;嘉善县与镇统计中心联合开展街头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平湖市继续加强媒体宣传,并对一服装企业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进行曝光,接受依法统计工作监督员监督。海盐县开展了送法进学校等活动,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开展宣传。海宁市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桐乡市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统计法制知识竞赛等等。
全年,市、县二级政府统计部门举办各类统计普法培训班、研讨班和法制讲座151期,普法人数12424人次,发放各类统计普法宣传资料达21987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取得新进展
2011年,全市统计系统紧密围绕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目标,以统计名录库建设、服务业统计等为重点,认真执行统计稽查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市局开展了海盐县政府统计工作巡查。全年我市共开展各类统计稽查单位330家,分别完成省局年度计划的110.0%和市局队年度计划的100.0%,处罚了78家违法单位,其中给予警告63起(其中平湖21起、海盐13起、南湖11起、海宁10起、桐乡5起、嘉善3起),警告并罚款15起(其中市局1起、秀洲1起、海盐2起、海宁4起、平湖7起),涉及的统计违法类型主要有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提供不完整统计资料、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未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台账、聘请未持证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等;市局共开展统计稽查和执法检查26家、国家调查队9家,对6家违法单位进行移送作当场警告处罚、3家直接给予当场警告、1家予以警告并罚款。
(四)统计诚信单位试点取得新经验
2011年,我市积极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创建试点工作。市局积极争取将统计诚信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市“十二五”信用建设规划纲要。秀洲区、嘉善县和海宁市统计局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大胆探索,结合实际,分别制订创建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工作。秀洲区试点工作得到政府支持,区府办发文布置,试点面广。嘉善县选择天凝镇试点。海宁市选择重点联系骨干企业试点,分别对申报统计诚信试点创建单位开展实地上门检查验收,并开展表彰。尽管试点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属于探索阶段,但试点地区统计局积极创新,敢于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全市进一步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过去一年的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全市统计系统的努力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市统计系统践行“用真实数据说话,为科学发展服务”的统计理念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市统计局被省局评为2011年度统计执法工作先进单位,调查队被调查总队评为2011年度全省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单位、执法工作先进单位,这些成绩凝聚了全市统计系统和统计法制干部的辛劳与付出,在此我代表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2012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求
同时,我们要正视目前统计法制工作存在的三个薄弱环节:一是统计法制工作基础还不够扎实,目前只有海宁市和桐乡市成立了统计稽查大队,其他地方仍然缺乏专门的执法机构,统计法制专职力量依然偏弱,统计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还需提高;二是统计普法宣传效果还不够理想,存在着重宣传数量、忽视宣传质量的现象;三是查处案件力度不够大,有的没能严格执行专业统计执法规范流程,使严肃的统计执法流于形式。对此,必须引起大家高度重视,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领导干部和统计法制干部更要带头确立依法统计理念,自觉把统计法律法规作为思想和行为的准则,同时要善于探索研究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新途径,积极落实《统计法》和《市统计管理办法》。
今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统计稽查计划已经明确,关键是要抓落实。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夯实统计法制基础
统计法制工作是依法统计的基础,是政府统计的重要保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的精神,深刻领会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的工作要求。省局金汝斌局长在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推动统计执法检查机构建设、健全各项依法行政制度、加强统计普法、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梁普明总队长在全省统计调查工作会议上也对统计调查法制工作提出了要求。全市统计系统要认真领会,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领会上级统计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工作,为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工作各项任务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2012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继续坚持“用真实数据说话、为科学发展服务”的统计理念,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加强统计法制机构和执法稽查机构建设,提高统计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执行力,提升政府统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实施统计“六五”普法宣传,加强执法检查力度,拓展执法领域,稳步推进统计单位诚信创建,通过坚持不懈地强化统计法制建设,为树立政府统计权威、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保驾护航。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统计普法宣传
普法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统计法》、树立政府统计权威和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的重要手段。今年是统计“六五”普法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关键的一年,开好头、起好步是能否顺利完成“六五”统计普法工作任务的关键和基础。去年,市、县统计部门经过努力,将《统计法》纳入了“六五”普法规划,今年我们要落实普法工作。全市要认真实施统计“六五”普法师资骨干培训计划,编制普法宣传资料,为普法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已经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也将在今年正式颁布实施,因此各地要认真按照上级政府统计部门和当地普法办的要求,结合普法规划和统计工作自身特点,突出以党政领导干部和单位、部门负责人,特别是“企业一套表改革”调查对象负责人为重点对象,以《统计法实施条例》等颁布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日,联合有关部门,开拓思路,积极谋划,制定好统计普法宣传年度实施计划,力争普法范围有新拓展,普法手段有新特色,普法成效有新突破。
要继续强化政府统计系统的依法行政宣传教育,通过学习宣传《行政强制法》、《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各项统计行政审批和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政府统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统计水平。
(三)注重实效,进一步增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加强统计执法,其目的是依法管理统计,规范统计行为,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在提升统计执法效果上下功夫。
有法不依是无为,违法不究是失职,维护统计法权威是我们神圣的职责。但是,从近年来我市统计部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来看,“要我执法”、“畏难执法”等情绪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也有待提高。因此,首先要牢固树立“我要执法”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认识;其次,要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机构队伍的建设,充分运用巡查、稽查和专项检查等各种手段,有效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执法检查;再者,在执法过程中既要敢于执法,又要善于执法,要有执法的勇气,更要有执法的能力。既要严肃执法,又要规范执法,要维护查处违法行为的严肃性,更要通过执法发现问题,帮助调查对象提高统计业务水平,切实起到指导与服务作用。
全市统计系统要积极拓展执法领域,创新执法手段,要将统计执法领域覆盖到除住户统计专业以外的所有专业,并结合今年全国、全省和全市统计重点工作,对服务业统计等重点领域进行统计执法检查,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做好“一套表”制度改革、统计名录库建设等专项检查工作,为今年全市五大重点统计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法制保障。继续开展对镇(街道)政府及统计机构、部门统计的统计巡查,加强对整个政府统计工作的有效管理和指导工作。
增强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是统计法制工作的着力点,今年,我们将在全市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工作,这既是统计普法教育手段,也是统计执法的基础,通过法定义务告知确认,督促、指导调查对象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切实提高统计报表上报率和源头数据质量。这项工作在今年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中尤为重要,在其他统计调查中也要形成制度,推广实施。统计系统的领导要重视、创新和运用这项依法统计的手段,秀洲区多年来执行的统计义务确认制值得全市借鉴推广,希望大家借鉴学习。
(四)循序渐进,进一步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
开展统计诚信体系建设,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有效举措,是落实统计科学发展的有益探索,符合诚信社会建设的要求。通过统计诚信单位的创建,可以从正面引导统计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行为,对于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培育和树立一批依法统计典型,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