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遗的传承和保护的建议范例6篇

对非遗的传承和保护的建议

对非遗的传承和保护的建议范文1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文化资源。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琴书、柳琴戏、丁丁腔、面塑、针插造型工艺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人民群众智慧与文明的结晶。随着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乏人,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二、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保护和弘扬。

(一)扎实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于*年6月至*年2月间开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和后勤保障。要在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地区、分类别制定普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整理出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地图集》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集》。

(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评定办法》。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力争*年前建立市、县(市、区)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由市政府批准公布,并推荐申报参评省级名录。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由同级政府批准公布,并报市政府备案,市文化局负责具体备案工作。

(三)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机制。通过对保护种类现状的调查确认,逐个制定保护方案并实施传承保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团体)的认定和培训机制,采取资金扶持等措施,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对列入市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市政府将给予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和资助扶持。市级传承人(团体)推荐评选活动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调查了解申报代表作名录传承人的现实情况,切实做好资助传承人(团体)的推荐工作。对列入名录的、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为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和特定区域,要实行动态整体性保护。在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社区和乡村,要积极开展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活动。

(四)切实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业务的教育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标准要求高、工作要求严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技术骨干和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要在重点文化保护单位和条件较好的职业技术学校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示范基地,分期分批对相关人员进行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资质教育培训。有条件的职业技术学校可与高校联合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课程,积极拓展教育培训平台,加快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才的培训和储备。

(五)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认识。在每年的全国“文化遗产日”期间,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活动,充分展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要积极开辟专栏,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的宣传,普及保护知识,提高市民的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

(一)建立协调高效的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文化局会同市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民宗局、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组织协调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由市文化局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建设。要组织一批熟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业务的同志,作为保护工作的专职队伍;吸纳社会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方面的专家,作为保护工作的兼职队伍。同时,要充分发挥专家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家咨询机制和检查监督制度。

对非遗的传承和保护的建议范文2

调研认为,一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审议意见落实工作,按照审议意见指出的“认识还不到位、工作基础薄弱、非遗专业人才短缺、经费投入不足”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和针对问题提出的工作建议,立足深化“全国文化模范县”和“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强化责任担当,从非遗项目传承人资源挖掘和项目申报、传习所建立、人才培训和队伍建设、非遗展演和宣传展示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落实,使我县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主要成效是:

(一)注重宣传推介,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响力不断提升。一是通过“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主题活动日发放宣传资料、积极组织非遗产品参加全省非遗项目展演活动,借助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快手、抖音等自媒体平台举办非遗作品线上展示、非遗项目及传承人展播等活动,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二是积极运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大型广场、旅游景区宣传栏或电子显示屏,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及县域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艺术特点和发展成果的宣传推介。三是通过升级改造县文化馆民俗文化展厅、非遗流动展厅等专门展室、轮流布展和定期培训,积极营造全社会热爱非遗产品、重视和支持非遗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四是积极支持援鄂抗疫工作,我县麦秆画、泥塑、剪纸、泥金纸织画等非遗传承人向武汉市汉阳区国际博览中心捐赠麦秆画、钩绣、刺绣等非遗产品300多件,制作泥塑抗疫人物模型、创作抗疫剪纸作品、泥金纸织画等抗疫作品参加网络微展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坚持科学开发,非遗资源挖掘传承的领域进一步拓展。一是依托数字化建设项目,完成对“庄浪高抬”“南湖曲子戏”“庄浪皮影”抢救性记录,为传统戏剧、传统手工技艺等项目数字化建设奠定了基础。二是积极申报,组织成立了朱店镇马尾编荷包、良邑镇剪纸、水洛镇麦秆画、泥金纸质画等非遗传习所8处,新发现泥塑、石雕、门椁、门簪等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并列入我县非遗项目和传承人项目库,使申报国家和省市项目及传承人的数据库得到进一步充实,为整理出版《庄浪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集》丰富了内容。三是庄浪武术、庄浪毛笔制作技艺、庄浪皮影等7个项目和16个传承人进入第四批市级非遗项目名录。

(三)注重技艺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依托朱店镇马尾荷包、良邑镇剪纸、水洛镇麦秆画、泥金纸质画等非遗传习所,组织省级以上非遗传承人和县内有影响力的离退休文化名人,通过对乡镇综合文化站专干、农村文化能人、中小学非遗爱好者开展非遗知识培训,对乡村文化能人、文化爱好者开展剪纸、麦秆画等重点非遗项目技艺和知识专题培训,吸引更多新人参与非遗保护和传承发展。二是各学校因地制宜打造非遗长廊300多条,建成中小学农耕文化展室5个,收集展出非遗产品5000多件,建成竹编、根雕、秦腔等社团活动成果专室23个,通过选派专兼职教师指导,转出成果1.2万件。三是组织20多名剪纸爱好者和传承人参加全市剪纸培训班和庆“五一”剪纸作品大赛,6人获奖。第四批市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成功申报,使非遗保护与传承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强化体系建设,县域特色非遗项目传承创新持续推进。一是在完善县文化馆培训厅音响、投影仪和播放设施,添置培训桌椅、表演舞台的基础上,18个乡镇政府挂牌成立乡镇文化馆,任命综合文化站长担任乡镇分馆馆长,文化专干任分馆馆员,组织各乡镇非遗传承人开展非遗知识培训、产品展览和法律宣传,进一步健全了县乡村三级非遗保护传承体系。二是对濒临失传和新近普查挖掘的夹马云子、门椁门簪、民俗礼仪等非遗项目和传承人进行摸底,逐项申报进入各级非遗项目库,建立健全非遗保护四级名录体系,认定和保护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三是历年举办的“文旅欢歌、唱响四季”系列文化活动、以“庄浪高抬”展演为主题的庄浪艺术节、各乡镇春节非遗展演活动,秦腔、花儿、快板、小曲大奖赛等民间文化创新活动,使非遗项目的地域特色更加凸显。四是先后争取到庄浪高抬非遗保护国家专项资金40万元,马尾荷包省级专项资金22万元,并坚持招商引资、引进外资、民间融资等多渠道开发非遗资源,推进文旅深度融合。

对非遗的传承和保护的建议范文3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一系列关于抢救、发掘与保护的活动也全面展开。通过对日本《文化财保护法》中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探究,期望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所借鉴。

关键词:《文化财保护法》;无形文化遗产;人间国宝

中图分类号:D91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1-0234-01

1 日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1.1 人间国宝的认定

在日本,“重要无形文化遗产保持者”被国民称为“人间国宝”。 法律规定,如果被认定为“人间国宝”就有义务将其技艺、技能及其作品等进行公开和传承给后世,如果拒不外传,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传承其技能,将被解除或者取消其资格。 对 “人间国宝”的认定,必须依据《文化财保护法》所规定法定程序展开。指定及认定工作通常是不定期地在文部科学省下面的文化厅组织进行的;由数十位专家和有识之士组成的文化审议会就“人间国宝”因死亡等原因而解除认定的情形,就其艺能和工艺技术领域的发展状态等,进行专业性的调查与研讨,其结论将最终成为文部科学大臣认定人间国宝或重要无形文化遗产保持团体的基本依据。 上述指定程序一经完成,国家就会依据《文化财保护法》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对文化遗产实施保护。

1.2 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登录制度

在日本,对历史文化遗产实行保护的历史已有100多年。多年来,日本保护文化遗产一直采用的都是指定制度。这种制度实行的是有局限的重点保护政策。2004年,日本《文化财保护法》通过新的改订,进一步扩充了保护非物文化遗产的登录制度。所谓登录制度就是将文化遗产进行注册和登记,以此来认定其资格,确定历史文化价值,然后用一定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并通过媒介公布于众,进行大量的舆论宣传,来提高民众的保护意识。日本正在积极推进“文化财登录制度”,通过这种新的“文化财登录制度”,它有“保护10万件历史遗产”的决心。 现在,登录制度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式。实践证明,它也是一种有效的方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采用的也是登录制度。

1.3 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

日本《文化财保护法》经过几次重大修订,逐渐完善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构。文部省在1950年组建“文化财保护委员会”,并任命5位国内一流的文化专家担任委员。委员会之下设有四个文化财保护审议会,专职负责文化财保护的技术咨询、专业指导、调查审议和相关的事务性工作。日本在1954年,又明确规定各地方必须组建“地方公共团体及教育委员会”,来负责地方的文化财保护工作。1986年,日本将 “文化财保护委员会”废除,其承担的指定与解除国宝的工作由文部大臣直接担任,文化厅长官决定其他事务性工作。地方政府亦设置“文化财保护审议会”,和民间团体共同保护本地的文化财产。研究工作方面,日本成立了国立文化财研究所和奈良国立文化财研究所,还有许多民间研究机构主要分布在日本的大学和图书馆,它们除了做有形文化财产和无形文化财文献资料的保管工作外,还做一些启蒙和推广活动,成为日本有形文化财和无形文化财保护、研究和教育的基地。

2 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泱泱中华,拥有灿烂文明的五千年历史,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当丰富,所以对其保护的任务也十分艰巨。笔者认为,在学习与借鉴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上,主要是逐渐将保护法制化,通过法律来确定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1)创建具有中国自身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制度。考虑通过法律法规来明确传承人的法律地位,并对传承人的各种传承活动给予支持。每年支付其“特别助成金”以改善其生活和培养后继传人的条件,支持其保持和提高专业技能或培养传承者的各种努力。对于由重要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持者团体或地方公共团体所进行的旨在培养无形文化遗产后继者的事业,或有关重要无形文化遗产的公开表演等事业给予部分经济资助。

(2)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登录制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注册、登记;通过登录,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格;确定它们的历史文化价值,用一定的法律、法规的条例加以约束。

对非遗的传承和保护的建议范文4

一、基本情况

1、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概况

***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各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保存着浓郁古朴的民族风情,民族文化保存较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目前,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个,州级民族村寨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20个。**县从2006年开始“非遗”普查工作至今,已普查到资源总量120项,其中:民间文学27项,以苗族《刻道》歌、苗族《古歌》、苗族十二路《大歌》和苗族十二酒歌等高坡苗、河边苗等传统的叙事民歌为主,忠实记录了古代苗族的历史风貌、风俗和进化过程;民间音乐19项,最有代表性的是苗族的“飞歌”、“情歌”和“游方歌”,其价值主要表现为以歌动人、以歌传情,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代代相传;民间舞蹈8项,最具代表性的是苗族的芦笙舞、板凳舞、踩鼓舞和捞虾舞,是集祭祀性、欢乐性、参与性和娱乐性为一体的舞蹈,是苗族群众精神上的释放和凝聚力的具体表现;民间美术5项,分别是苗族服饰、银饰、挑花、刺绣和剪纸;民间手工艺15项,以苗族服饰制作、苗族银饰制作和苗族织锦制作为代表,代表苗族最古老的民间艺术之花;民间曲艺2项,分别是苗族便哦和苗族嘎百福;传统戏剧1项,是当地汉族群众在春节前后表演的一种传统剧花灯;民间竞技5项,目前保存较好的端午节龙舟竞赛和苗族斗鸡、斗牛、斗鸟;民俗29项,最具代表性的是苗族姊妹节、独木龙舟、二月二架桥和祭桥、丧葬、****地区玩水龙等5项,展现了**祭祀文化和民间崇尚;传统知识11项,主要是***境内民族医药,多数具在自己的特色。

2、传承与保护现状

在信息高度发达的现实社会,**非物质文化也承受着外来文化和现代文明的冲击。首先在民文学方面,除苗族《刻道》歌已得到专项保护外,其余的都面临失传的危险。其次在口述文学方面,40岁以下的人基本上都不知道如何讲述那些美丽的故事,动人的歌谣,富有哲理的谚语。三是多数民间音乐和舞蹈将面临失传的危险。如苗族的许多古歌,60岁以下能传唱者已寥寥无几。民族舞蹈除板凳舞、芦笙舞和踩鼓舞仍在节日活动中进行表演外,其余舞蹈大多数没人会跳了。四是民族民间美术的传承面临诸多困难。由于南下打工潮流的影响,20岁以下的青年女性都不愿意刺绣、挑花,因为手脚慢的几年才绣好一件,不如去打工挣钱,待钱凑够了,直接买一件穿在身上。五是民间手工艺老年的传承人所剩无几,中年的传承人相对稳定,但后继的传承人有很多不愿从事此项工作,传承前景令人担忧。六是民间曲艺和传统戏剧已后继无人,面临消失的可能。七是民间竞技和民俗具在很强的互动性和参与性,能适应不同时代,普遍保存得比较好。八是民族医药为主传统知识方面,因自古以来都比较保守,一般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部分已经正在消失。

二、传承与保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人们对非物质文化不了解、不认识、不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忽视管理现象普遍存在。

2、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受到威胁,大批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同程度地受到损害,甚至由于传承人的逝去而濒于失传和消亡。

3、随着农耕文明的削弱,民众生活方式以及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变,加之外来文化的影响等等,全靠口传心授方式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文化传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使之逐渐失去了生存与繁荣的土壤。

4、没有专门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工作需要时临时抽调人员应付,难以保障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5、没有工作专项经费,给工作带来极大地困难和不便,无法保障此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建议成立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给予编制,明确职责,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并认真督查落实。

2、对现在还在流行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调查,登记采录、录像、建档并按照全国统一的编码进行登记并分级建档,形成资料库。

3、从濒危项目,重点项目入手,加强这些项目的传承培训,同时给传承人发放一些生活补贴费,提高其积极性,从而带动其它项目的保护,最终实现全面保护的目的。

4、与该县优势产业旅游业相对接,借助旅游业的发展,积极开拓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市场,在实现旅游产品销售和文化旅游市场开拓中寻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对非遗的传承和保护的建议范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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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EB/OL].,2015-10-23/2016-11-10.

[3] 王艳,淳悦峻.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开发问题刍议[J].山东社会科学,2014(6)105.

【作者简介】

孙 杨(1985-),陕西西安人,中共西安市委党校图书馆馆员,研究方向: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旅游.

对非遗的传承和保护的建议范文6

摘要:非遗称号经历了一个演变的过程,以前它被称为“无形文化”和“人类口传及无形遗产”等等。后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后,才正式定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存在较大的困境,重庆市黔江区积极探索出非遗传承的“123”路径,总结提炼并完善这种路径对于民族地区非遗传承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非遗;传承;路径;探析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5-0167-02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民族记忆的背影”和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本文理清了非遗的含义和特点,梳理了黔江非遗传承的现状,并提出了完善黔江非遗传承路径的措施。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含义和特点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含义

非遗称号经历了一个演变的过程,以前它被称为“无形文化”和“人类口传及无形遗产”等等。后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后,才正式定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没有统一的概念,目前最权威且使用最多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的定义。《非遗法》认为非遗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同时,《非遗法》指出非遗的六大类型: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游艺和其他非遗。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

非遗从本质上来讲属于文化,具有文化的特性。首先,非遗具有实践性的特点,它来源于人类长期的生产等实践活动,是实践的产物,并随着实践不断演化。其次,非遗具有无形性的特点,它是看不见和摸不着的,只能通过具体的形式表现出来。再次,非遗具有传承的特点,它在特定的环境中通过特定群种的具体活动传承下来,绵延不止。最后,非遗具有活态性的特点,通过人的活动传承下来,活态性体现出非遗的生命力。

二、黔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路径

黔江探索出非遗传承的“123”模式,即为每一个传承项目出台一套政策,并建立“动态保护”和“静态保护”两个保护模式,打造传承基地、传承舞台、传承人三个传承体系,实现了“在保护中传承”和“在传承中保护”双目标。其非遗传承的路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建立传承基地

近年来,黔江先后在新华中学、民族中学等建立14 个传承基地,将7 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别落实基地进行传承。

(二)舞台传承

黔江组织专业人员和文艺团体,对非遗项目进行提炼、升华和包装打造,以舞台表演方式进行推广和传承。经包装打造《八宝铜铃舞》和《白虎神鞭赶太阳》在第八届、第九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分别获金奖、银奖;大型土家族民族歌舞诗《云上太阳》代表文化部参加了“中国巴西文化月”活动,并在巴西9大城市演出17 场,赢得广泛赞誉。

(三)博物馆和文化馆开展静态传承

黔江修建了重庆市民俗生态博物馆,博物馆集展示交易、旅游休闲、情景购物和互动体验为一体,完整保存了土家民族的风土人情、民俗民物。黔江又规划15 层、用地13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8 000 平方米的民族文化宫,是该区民族文化建设标志性建筑。

(四)群众活动传承

黔江区委、区政府设立了专项基金扶持民族民间文化;实施了“一乡一品”文化工程,鼓励群众重拾唱山歌、喊号子、织西兰卡谱等民族技艺;定期举行乡村文化艺术节、武陵文化广场群众文艺展演等活动,每两年评选命名一批特色文化乡镇、民间艺术大师。

(五)旅游传承

黔江是重庆市旅游发展的重点地区。《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渝东南地区旅游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指出:把渝东南地区建设成为重庆旅游“第三极”、大武陵山区旅游经济高地、国内重要的民俗生态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扶贫开发示范区。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关于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强调:重点发展渝东南“三民”特色文化旅游带。非遗逐渐成为黔江旅游的活力要素,目前,黔江的帅氏莽号、小南海后坝山歌、濯水后河戏等非遗项目成为景区主演项目。

三、完善黔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路径的措施

(一)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

积极调动普通民众和学者积极参与,并从群体的角度扩大传承人的范围,完善传承人认定制度。将经费细化为用于改善传承人生活、自我提升、培养接班人、非遗普及教育等用途,通过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保障方式,探索完善传承人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办法。通过专项资金和项目等形式,鼓励和吸引有志于非遗事业的年轻人通过学徒等形式,加入到非遗保护和传承中来;探索传承人在年龄、知识和社会认可度等方面的层级队伍,明确和拓宽传承人“晋升”的渠道,加强梯队建设。积极组织传承人参加创新专题班,邀请非遗创新方面的专家授课,提高本区非遗传承人的创新和创作能力。加强对传承人的平时考核,至少半年对传承人考核一次,考核内容涵盖实际成果、专家论证、群众评价等方面,探索传承人退出机制。

(二)大力拓宽传承路径

1.教育传承。黔江要重点开展低龄段儿童非遗传承和保护宣传的教育工作,加大非遗教材的编写和课程的设置,进一步提升教育传承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效果性;提炼总结非遗传承教育的经验和启示,在全区范围内大力的推广。2.产业化传承。黔江开展非遗生产性保护传承可遵循分类、重构、培育几个步骤。首选是分类,有直接使用价值和一定文化价值的要求,把非遗分为可生产性保护和不可生产性保护。具体地,黔江可生产性保护的非遗有:濯水绿豆粉制作技艺,黔江珍珠兰茶罐窑手工制作技艺,黔江斑鸠蛋树叶绿豆腐制作技艺,西兰卡普,濯水石鸡砣土陶制作技艺,(渣)海椒传统制作技艺,黔江鸡杂传统制作技艺,黔江牛肉脯传统制作技艺和曾氏“正骨术”。其次是重构,对选定的非遗项目进行建构,使其具有一定的时代因子,与大众的需求有一定的契合度。再次是培育,一方面培育该非遗的市场,扩大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利用该非遗引导民众审美,夯实该非遗的生存土壤。

3.非遗旅游传承。黔江首先要对非遗旅游的可行性进行评估。从审美性、独特性、传承人的影响力、地区象征力、休闲娱乐中和基础设施等20 个方面分四个等级进行量化,从而得出整体等级及建议(见表1)。对于总值大于100的非遗,可以开发;分值在90-100 之间的,要慎重开发;90分以下的,不建议开发; 对于整体分数高、但是有些方面分数偏低的非遗,不建议开发。

黔江开展非遗旅游,要注意以下两点:首先,关注发展非遗旅游对非遗和环境的破坏。相关研究表明:旅游对非遗的产生和影响过程,可以划分为:原发区、影响区、消散区三个区域。可以探索在原发区边缘设置防火墙,对非遗进行近似“原真性”保护。其次,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避免出现贵州为发展旅游业,当地居民曾一度被迫一年内过了四个萨玛节的现象。

4.档案和数字化传承。目前,黔江的非遗数字化传承与保护处于初级阶段,但应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首先,要组织文化等部门的人员到数字化传承做得比较好的地方参观考察,提高对数字化保传承重要性的可行性及效果的认识。其次,聘请相关专家对文化等部门的人员开展数字化传承专题培训,提高相关知识和技能。最后,最重要的是对较成熟的非遗项目可以先期进行探索式数字化开发,为后面大规模开展打下基础。

5.整体性保护传承。目前,黔江通过生态博物馆和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形式来开展整体性保护非遗。在发展生态博物馆的过程中,黔江要重点挖掘和保存民族文化,彰显少数民族文化内涵,避免成为形式上的博物馆。在建设渝东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过程中,黔江要加大与周边区县的合作,尤其是与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区域合作,可探索建设跨区域的文化生态区保护试验区。

(三)加强非遗挖掘和申报力度

目前,重庆市有部级非遗项目44 个,市级388 项。而在渝东南的6 个区县中(见表2),酉阳的非遗数量最多,其次为彭水,黔江非遗的总数量位列第三,但部级项目仅为一项。今后,黔江要加大非遗整理和挖掘的力度,让更多非遗首先进入区级的保护,同时,加大部级申报的力度,让这些项目得到更好地保护和传承。Dylw. net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地区非遗资料整理而成)总之,路径问题涉及黔江非遗传承的成效,关系到黔江文化发展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黔江要及时推广非遗传承中好的做法,继续完善传承路径,更好地助推生态保护发展。

参考文献:

[1]谭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旅游开发的选择与控制[J].生态经济,2011(2).

[2]吕科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道路新探[J].人民论坛,2013(1).

[3]谭宏.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体系的探讨[J].重庆高教研究,2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