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感的功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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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感的功能

遥感的功能范文1

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头孢噻啶除外)由于毒性低微,因此在肾功能减退时可以不减量或不将给药间期延长(也可稍减量及延长给药间期),但因临床所用时大多系钠盐或钾盐,故要密切注意电解质平衡。氨苄西林在血中浓度增高时,其皮疹发生率将增多。

磺胺药在肾功能减退时不仅其半衰期有明显延长,且易导致血尿、结晶尿,并可使肾脏损害加重,故在肾功能中度或重度损害时不宜采用,而在肾功能轻度减退时,其应用也要特别审慎,应与碳酸氢钠合用,同时多喝水以利药物的排出。

氨基糖苷抗生素、多黏菌素B及多黏菌素E、万古霉素等在应用普通剂量时即可对肾脏产生损害,且其半衰期在肾功能减退时均有明显延长,自2~6小时延长至2~10天不等。由于药物在体内吸收和分布的个体差异很大,而多次测定血清中的药物浓度不仅不易做到,也不易做得正确,因此当肾功能有中度或高度减退时,最好不用这些抗生素。

必须采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则须按肾功能情况延长给药间隔时间,内生肌酐清除率和血尿素氮均有重要参考价值。肾功能轻度减退时,卡那霉素和庆大霉素的给药间期宜白8小时延长为12~24小时,中度减退时延长为24~48小时,重度减退时延长至48~72小时。首次冲击量可给原量或倍量,卡那霉素为0.5~1.0 g,庆大霉素为80~160 mg。以后每次卡那霉素为0.5g,庆大霉素为80 mg(均系成人量,肌注或静滴)。也可将每日用量减少,肾功能轻度、中度和重度减退时各给正常量的1/2~2/3、1/2~1/5和1/10~1/5,均2次/d。

万古霉素几乎全部由肾脏排出,正常半衰期为2~10小时,肾功能高度减退时可延长为6~10天。本品本身对肾脏即有相当损害,应用后短期内常可出现颗粒管型尿、尿量减少和血尿素氮升高。肾功能不全者采用后,尤易导致肾功能进一步减退和耳聋,因此不宜选用。

两性霉素B的血半衰期为18~24小时,肾功能不全对本品血清浓度的影响不大,因此肾功能减退的真菌病患者仍可每日或隔日采用本品静滴治疗。但原来肾功能正常的患者,应用本品后绝大多数可发生肾功能减退、血尿素氮升高和尿常规异常,其肾脏毒性与两性霉素B的每日剂量有关,故宜采用最小有效量,并在疗程中密切监测肝、肾功能。

四环素类中的四环素和土霉素,其血半衰期在肾功能减退时有明显延长,并因血中浓度增高而增强了对肝脏的毒性。由于对四环素和土霉素耐药的细菌菌株较多,且其抗菌作用较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弱,因此肝、肾功能有损害时最好不采用。金霉素主要在体内灭活,肾功能减退时其血半衰期仅轻度延长,但本品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和血栓性静脉炎发生者较多,且对肝脏有一定损害,故在肝、肾功能减退时也很少采用。

氯霉素的血浓度在肝功能减退时可增高而增加对骨髓的毒性,尤其是有黄疸或肝硬化腹水者,故肝病患者不宜采用氯霉素。本品的血半衰期虽在肾功能减退时仅稍有延长,但其在肝中与葡萄糖醛酸结合的代谢物则可在血中积聚;这一代谢物虽已灭活,但对骨髓仍有一定抑制作用,故氯霉素在肾功能衰竭时的采用也宜慎重。

红霉素主要分泌至胆汁中,仅3%~15%自肾脏排出,故肾功能不全时仍可采用原量和原给药间期(也有人认为宜稍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但肝功能减退时药物可在血中积聚而增加对肝脏的负担,故宜适当减量或不选用。红霉素酯化制剂(无味红霉素)有导致胆汁瘀积性黄疸的可能,在肝功能减退或有肝病时不宜采用。

利福平在。肾功能减退时一定要按原方案给药,但在肝功能不全时则不宜选用。

遥感的功能范文2

【关键词】一级公路;城市主干路;设计要点;探究

一、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各地的道路网也在不断地建设发展。昔日的山林村庄,都变成今日的新城中心。在城市发展中,由于周边的地块未得到相应的开发,周边环境仍处于欠发达地区,居民出行量少,过境车辆多,同时可能受到政府部门对市政道路投资的限制,就会出现以公路为设计标准同时兼城市道路的功能的道路。

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的设计,主要是依据一级公路的设计标准,但又考虑到未来发展的需要,结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及城市的发展需要,提高道路绿化面积,设置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方便周边居民出行,横断面结合公路与市政道路特点,路基排水糅合公路与市政道路排水综合考虑。

二、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功能的特点

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要求道路既满足一级公路的设计标准,同时符合城市主干路的使用需要。设计规范应为公路设计规范,但在设计过程中,还应充分考虑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个别要求,综合进行设计。

1. 设计车速

这种特殊的一级公路,需要兼顾城市主干路的功能,其设计速度只有一种。因为根据公路路线规范,一级公路的设计速度为100km/h、80km/h、60km/h三种;而根据城市道路规范,城市主干路的设计速度为60km/h、50km/h、40km/h三种。因此一般情况下,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一般采用60 km/h。

2. 选线

这种特殊的公路,所在的位置一般位于城中心之外,可能在山村山林,又或者周围区域并没有相应开发。因此很可能面临是没有公路规划,或者公路规划不完善,需要进一步考虑选线的问题。

3. 横断面设计

一级公路横断面一般分为中央分隔带,行车道,路肩;但城市道路由于功能作用较多,一般分为中央分隔带,行车道,侧绿化带,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等。因此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功能的设计中,一般以城市主干路的横断面划分进行设计,这样可以在后续城市建设中节省道路改造的成本,当然也可能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分期实施。

4. 平面设计

平面设计需要结合规划及选线情况综合考虑。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建议在道路弯道不设超高,因此曲线半径选择需大于不设超高的曲线半径1500m。

5. 纵断面设计

纵断面设计的标高,一般需要结合区域的竖向规划进行考虑。正确处理好规划路口与现状路口是设置。新建道路一般采用纵坡坡度大于0.3%。只有在改建道路条件限制时,无法满足最小纵坡坡度,则需要设置锯齿形边沟或其他排水设施。

6. 路基设计

项目的区域所以一般仍未开发,多为郊区,因此受土地使用限制较少。部分通过山区的路段,路基可采用一般放坡即可。遇到居民密集区域,或者部分特殊建筑(如庙宇)时,则无法正常放坡。此时建议使用挡墙设计或者选线时尽量绕开此类区域,避免对路基设计增加难度。

7. 交叉口设计

在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中,对公路的平面交叉口设计范围采取了限制条件。以集散功能的一级公路为例,设置的最小间距为500m。但是一般此类项目中,可以结合城市公路路网规划,对应的道路进行交叉口设置即可。部分路口为规划路,可以仅预留管道,方便以后规划路建设时设立信号灯即可。同时如果在路网规划中没有的现状路口,也需要进行接顺。

8. 路基排水设计

本公路仍按照一级公路路基路面排水设计,通过路面结构下暗渠同向公路边坡,从而利用排水沟进行排水。但由于横断面形式采用城市主干路的形式,行车道外侧为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时,路面水无法直接排向边坡,人行道水向内排向行车道。因此需要设置雨水口收集雨水,再通过暗渠,最后排向道路边坡外的排水沟。

三、设计中需要注意的地方

1. 需要同时参考城市道路规范

项目是一级公路需兼城市主干路功能,因此明确以公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如相应的公路等级,设计速度,通行能力等。

兼顾城市道路的功能则更多的体现在道路功能划分上,为兼顾远期的居民出行,降低城市道路改造成本,美化城市道路环境的角度考虑,增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以及绿化带等断面形式。那么在横断面设计中,就既参考公路规范又要考虑道路规范了。

2. 在不同设计规范中找共通点

虽然在设计的开始阶段,先确定了规范是公路规范。但是由于这种道路的有城市道路的服务功能,仍然也考虑道路规范中的要求。如果两种规范中存在差异,则需要寻找出两者的共通点。

为了保证将来道路市政管道建设全线更加统一,如全线双侧布管,那么更好的方式是弯道处不设置超高。如果在弯道设置了超高,双侧布管变成了单侧布管,管径还需要增大,这样不利于施工。而且一般的项目实施位置为郊区,土地使用限制较少,可以选取更大的曲线半径。因此一般采用不设超高的曲线半径。

3.对排水的设计要求

公路与城市道路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公路只有路基、路面排水,而城市道路由于所处位置区域繁多,一般会有市政管网工程作为配套工程,道路排水将接入市政管网。

由于道路横断面设计需要兼顾一级公路以及城市主干路功能,因此在设计横断面时,采用了中央绿化带+行车道+侧绿化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设计,两侧对称布置。这样设计,可以满足公路行车需要,也能满足居民出行的需要。但是道路外侧设置了人行道,抬高的人行道,将会妨碍路面雨水排向边坡外排水沟。同时为了满足以后路侧地块的建设,人行道的坡度也需要反坡指向行车道。而工程采用公路设计,又暂不实施市政管网。因此随之而来的将是既不能采用一般的公路排水方式,也不能采用一般的道路排水方式。排水系统仍统一为路堤排水沟以及路堑边沟。因此需要想办法将路面的雨水排向排水沟及边沟。综合考虑了以后市政管网建设的需要,以及现有排水的需要。考虑采取以下排水设计:

1、单侧行车道路面采取坡度为2%的路拱设计,方向向外,排向路缘带每隔30m一个的雨水口。

2、雨水口底设置横向PVC,埋置于人行道之下,坡度为2%,通向路堑边沟,或者通向路堤边坡处的急流槽,急流槽排向排水沟。

3、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设置单向排水路拱,坡度为2%,方向向内,这是为了方便以后接入市政管道,以及顾及城市道路外侧地块的排水需要。

4、中央分隔带及侧绿化带下方,埋设纵向软式透水管,横向用PVC管连通向边沟或边坡急流槽。可采用与雨水口横向管相同间距,横向共管可节省造价。

采用的PVC管材单价较为便宜,公路采用了城市道路横断面,在不设计市政管网工程的情况下仍能满足路面的排水要求。

四、结论

在建设项目周边地区未充分发展,道路长度较长的情况下,不建设市政管网工程,采取一级公路的设计标准兼城市主干路功能,既能满足现状交通需要,又能大大地降低造价。在同时考虑公路规范以及道路规范的情况下,如何更优地进行设计,兼顾公路与市政道路的设计标准,需要更多的设计人员进行探讨。关键在于找准公路与市政道路在设计中的共通点,充分考虑它们的差异处,通过计算验证,找出一条能够实现功能转换的设计道路。

参考文献:

[1]JTG D20-2006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2]JTGD30-2004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3]JTG D50-2006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遥感的功能范文3

近年来随着抗结核药物的联用及中成药开发增多,医生给患者开处方品种增多,数量增大,对中成药成份的复杂认识不足,不良反应也相应增加,药源性肝损害增多,给患者带来危害,这应引起医务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1 病例介绍

例1:女,62岁,因肠结核于1996年7月28日服用利福平0.45 g、异烟肼0.3 g、乙胺丁醇0.5 g、吡嗪酰胺0.5 g,均每天1次。服用一月后因胃部不舍停用吡嗪酰胺。于9月15日患者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加服吗丁啉仍未见好转,继而出现巩膜黄染、纳差、呕吐。于9月20日停用全部抗结核药物。查体:皮肤、巩膜明显黄染,未见出血点、蜘蛛痣及肝掌,肝脾未触及。检测肝功能:ALT 131 U/L,AST 88 U/L,T-BIL 234.11 ?滋mol/L,D-BIL 226.97 ?滋mol/L,血病毒检查显示:乙、丙肝病毒均为阴性。B超示:弥漫性肝病,脾大,无肝外梗阻和胆囊炎。给予甘草酸二铵0.15 g、门冬氨酸钾镁20 ml、促肝细胞生长素0.1 g、支链氨基酸250 ml每天1次静脉滴注,葡醛内酯0.2 g每天3次口服等治疗。但病情继续恶化,黄疸加深。复查肝功能:T-BIL 577.32 μmol/L、D-BIL 275.32 μmol/L,继而出现肾功衰竭:UREA 27.22 mmol/L、Cr 209.5 μmol/L。虽然极积抢救,终因急性肾功能衰竭和腹腔感染伴休克死亡。

例2:男,15岁,因肺结核于2005年10月25日起口服利福平0.3 g、异烟肼0.2 g每天1次,乙胺丁醇0.25 g、葡醛内酯0.1 g、维生素B6 10 mg每天3次。服用1周后出现恶心乏力,但未引起重视,自行停用抗结核药,服用助消化和促胃动力药。7天症状好转后又开始继续服用抗结核药。45天后出现乏力、纳差、厌油、恶心、呕吐,随后出现巩膜明显黄染,未见出血点及蜘蛛痣,肝掌阴性,肝脾肋下未及。检测肝功能:ALT 75 u/L、AST 55 u/L、T-BIL 25.8 μmol/L、D-BIL 8.8 μmol/L,病毒学检查示:乙、丙肝炎病毒为阴性;B超显示:弥漫性肝病,胆囊炎。停药,并给予甘草酸二铵0.1 g、茵栀黄注射液60 ml、促肝细胞生长素0.1 g每天1次静脉滴注,1周后症状基本消退,2个月后复查肝功能恢复正常。

例3:男,57岁,因银屑病于2003年3月15日起口服复方青黛丸6 g、雷公藤多苷片20 mg每天3次,3月25日出现乏力、恶心、轻度发热,未引起足够重视,自己服用抗感冒药和助消化药,症状好转。4月1日出现全身皮肤明显黄染,肝功:ALT 1439 u/L、AST 947.06 u/L、T-BIL 190.44 μmol/L、D-BIL 122.65 μmol/L、IBIL 67.8 μmol/L;B超显示:肝、胆未见明显异常,病毒血检查示乙、丙肝炎病毒为阴性,全身症状及黄染加重。给予甘草酸二铵0.1 g、门冬氨酸钾镁20 ml、肌苷0.4 g、茵栀黄注射液20 ml、促肝细胞生长素80 mg、支链氨基酸250 ml每天1次静脉滴注,降酶灵片2片每天3次口服等治疗。4月8日前病情持续加重,9日开始好转。4月21日肝功:ALT 31.82 u/L、AST 42.45 u/L、T-BIL 10.26 μmol/L、D-BIL 7.26 μmol/L、IBIL 3.0 μmol/L,全身症状基本恢复。

例4:男,61岁,因骨质增生于2002年7月2日服用壮骨关节丸6 g每天3次、抗骨增生丸3 g每天3次。服药15天出现乏力、消化不良症状,自停药5天,症状明显减轻。后又继续自行服药。35天后出现乏力、尿黄如浓茶、纳差腹胀、巩膜黄染,肝功:ALT 343.65 u/L、AST 135.08 u/L、T-BIL 173.48 μmol/L、D-BIL 115.65 μmol/L。B超显示:肝胆无明显异常,病毒学检查示乙、丙肝炎病毒为阴性。立即停用上述药品,给予强力宁20 ml、促肝细胞生长素80 mg、门冬氨酸钾镁20 ml、支链氨基酸250 ml每天1次静脉滴注,葡醛内酯0.1 g口服,每天3次。治疗7天后好转,症状基本消失,停用静滴药物,加用肌苷片0.4 g口服,每天3次。20天后肝功能恢复正常。

2 讨论

遥感的功能范文4

【关键词】 肝炎病毒; 抗结核药物; 肝功能

中图分类号 R52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6)28-0153-02

doi:10.14033/ki.cfmr.2016.28.085

肺结核是临床上的常见疾病,该病近年来的发生率呈逐渐回升趋势,需引起临床的高度重视[1-2]。虽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临床上对于肺结核的治疗方案不断的改进,异烟肼、利福平等药物的应用均可达到较为理想的效果。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以上述药物进行治疗时,不可忽视其对肝脏细胞所产生的伤害性。根据临床观察,对于接受抗结核药物治疗的患者,易引发药物性肝炎等并发症,增加患者的痛苦,同时还要求暂停治疗。在这一阶段中,致病菌可能发生变异,产生耐药性,降低后期治疗效果。因此肺结核合并肝炎病毒感染患者的治疗在临床上成为较为棘手的问题。在本次调查中,笔者就合并肝炎病毒感染的结核患者的抗结核治疗效果进行分析,并重点了解患者治疗后肝脏功能所受到的损伤性,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次调查时间为2012年1月-2015年6月,调查对象为笔者所在医院呼吸内科门诊部收治的肺结核患者75例,其中包括单纯肺结核50例,设为A组;合并肝炎病毒感染的结核患者25例,设为B组。纳入标准:(1)治疗前检查患者的肝脏功能未出现异常;(2)治疗前未服用肝毒性药物;(3)两组患者对于本次调查情况知情。A组中,男35例,女15例,年龄20~70岁,平均(43.4±2.4)岁;B组中,男15例,女10例,年龄18~69岁,平均(44.0±2.5)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两组患者均以抗结核治疗方案进行治疗,其中治疗前4个月时,所使用的药物为利福平(R)、异烟肼(H)、吡嗪酰胺(Z)、乙胺丁醇(E)。首先服用H(300 mg/d),体重50 kg患者,服用R(600 mg/d)、Z(1500 mg/d)、E(2000 mg/d)。治疗后,再以H、R两种药物维持治疗2个月,即整体治疗时间为6个月。

在接受治疗后,每间隔2周对患者进行肝功能检测,包括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个月后检查间隔时间为每个月1次。在检测过程中,一旦出现肝功能检查指标异常,可能有药物性肝炎、病毒性肝炎等症状后,则需立即停止抗结核药物治疗,并指导患者口服护肝药物,护肝药物服用至患者的肝功能指标均恢复正常。当患者的肝功能指标一旦恢复,则需继续使用抗结核药物进行治疗。

1.3 急性药物性肝炎诊断标准

诊断标准:(1)药物治疗4周内肝功能指标检测异常,提示存在肝损害;(2)伴有发热、瘙痒、皮疹等初发症状;(3)临床检验提示患者的嗜酸性粒细胞>0.06;(4)患者存在肝细胞损害、肝内淤胆等病变;(5)临床检验提示巨噬细胞或淋巴细胞转化试验呈阳性;(6)肝炎病毒病原学检测为阴性;(7)使用相同药物治疗后,患者肝损害症状被再次诱发。对于满足第1条,或满足2~7条中任何2条症状的患者,即可被判定为出现药物性肝损害。

1.4 统计学处理

以SPSS 18.0统计学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字2检验,P

2 结果

2.1 两组急性肝炎发生率比较

A组患者中5例发生急性肝炎,急性肝炎发生率为10%;B组患者中11例发生急性肝炎,急性肝炎发生率为44%,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 两组肝功能指标比较

A组患者的AST、ALT水平分别为(210.8±75.6)U/L、(209.8±14.8)U/L,均低于B组患者的(388.8±89.5)U/L和(373.8±92.3)U/L,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2.3 两组肝功能恢复时间比较

A组患者所需肝功能恢复时间为(27.0±2.4)d,短于B组患者的(42.0±3.4)d,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9.293,P

3 讨论

肺结核是临床上常见的呼吸系统疾病,该病主要症状为咳嗽、气喘、咳血等。近年来,我国肺结核的发生率逐渐呈回升趋势,需引起临床的高度重视[3]。肺结核的发生与多项因素相关,如身体虚弱、长期营养不良、遗传等[1]。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临床上对于肺结核的治疗水平不断提升,使用抗结核药物治疗通常可获得较好的治疗效果。但使用抗结核药物可对患者的肝功能造成一定的损伤。尤其对合并肝炎病毒感染的患者,其在治疗过程中诱发急性肝炎的概率将明显的上升,这将会增加患者的痛苦[4]。而对于未合并肝炎病毒感染的患者,其诱发急性肝炎的概率则明显的降低。本次调查结果也充分说明,25例结核合并乙型肝炎病毒患者,其急性肝炎的发生率为44%,显著高于单纯结核患者的1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若在治疗前未对患者进行肝炎病毒学检查,那么在治疗过程中发生肝炎时通常被认作为药物性肝炎,这就易造成误诊。许光辉等[5]的报道中指出,在对患者进行抗结核治疗时,若患者的急性肝炎发作时间较晚,且其转氨酶水平呈显著上升趋势,同时对其进行保肝治疗时所需要的时间较长,那么这一类患者大多为病毒性肝炎患者。这为临床诊断提供了一定的依据,但不可完全依靠这一结论进行判定。笔者认为,结合临床特征同时辅以针对性的实验室检验准确性可达到提升。

痰涂片诊断在急性病毒性肝炎诊断中具有重要意义,在治疗过程中,随着患者急性肝炎的出现导致抗结核药物治疗的暂停使用是具有一定的风险的[6-7]。在此阶段内,致病菌可能发生变异,产生耐药性,同时也可能增加疾病传播概率,使得治疗失败。因此这就要求,对结核患者进行抗结核药物治疗的时候,应先进行肝功能的检测,而后再进行抗结核药物治疗,这对降低后期风险有重要意义[8]。可以肯定的是,对于已经携带肝炎病毒的抗结核患者,其在治疗过程中发生肝功能损害的概率是显著高于单纯结核患者的。本研究结果显示,A组患者的AST、ALT水平均低于B组患者,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对于合并肝炎病毒感染的结核患者,以抗结核药物治疗可对肝功能造成的一定损伤,因此对于此类患者的治疗过程中需更加重视,及早且积极的对患者进行肝功能检验,降低对肝脏功能产生的伤害性。但本次调查因样本容量较小,因此尚存在以的不足指出,笔者后期将继续扩大样本容量,以完善本篇报道,提供更加完善的参考信息。

参考文献

[1]许东,赵满芝,孙登顺,等.87例肺结核合并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抗结核治疗的回顾性分析[J].中西医结合肝病杂志,2013,23(2):112-113.

[2]刘云,杨辉,马克,等.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对骨关节结核病患者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影响[J].中华实验和临床病毒学杂志,2012,26(6):450-452.

[3]施海燕,廖宝林,林思炜,等.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合并肺结核患者抗结核治疗中肝损伤的防治研究[J].中华临床感染病杂志,2013,6(2):90-93.

[4]顾佳怡,尔西丁・买买提,向阳,等.肺结核病人中丙型肝炎分布特征及其与肝功能损害的关联性分析[J].中华疾病控制杂志,2015,19(2):119-122.

[5]许光辉,陈志宇,甄志斌,等.肺结核患者合并乙肝病毒感染与发生药物性肝炎关系的队列研究[J].中国医学创新,2013,10(22):4-6.

[6]邓国防,雷建平,邓群,等.28例肺结核合并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重型药物性肝炎预后分析[J].中国防痨杂志,2012,34(9):620-622.

[7]管鹤.肺结核病合并乙型肝炎病毒感染80例的临床治疗分析[J].医药前沿,2014,4(24):194-195.

遥感的功能范文5

关键词:肺结核;抗结核药物;肝功能损害;葡醛类酯片;益肝灵软胶囊

[中图分类号]R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02(2015)04-0288-01

肺结核患者行抗结核药物治疗过程中,药物性肝损害是其最为常见的毒副反应之一,也是导致患者中断治疗的重要因素。在药源性肝损害患者中,抗结核药物所致的肝损害患者例数在总人数中占居首位,若临床不能给予及时、有效治疗话,则会延误患者治疗时机,增加肺结核疾病的传播与流行。因此,在给予患者行抗结核治疗时,有效保护患者肝功能是临床急需解决问题。本文选取肺结核患者150例,在抗结核治疗过程采用益肝灵软胶囊进行肝功能损害预防性治疗,旨在探讨预防肝功能损害的有效途径,现将具体内容汇报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7月-2013年7月肺结核患者300例,将其按住院编号顺序随机分为观察组150例与对照组150例。150例观察组患者中:男92例,女58例;年龄在19-81岁,平均年龄为42.7±10.6岁。患者肺结核类型分为:原发型49例;血行播散型16例;继发型85例。150例对照组患者中:男89例,女61例;年龄在25-76岁,平均年龄为43.5±10.2岁。患者肺结核类型分为:原发型52例;血行播散型14例;继发型84例。排除标准:合并有高血压患者;合并有糖尿病患者;合并有肿瘤患者;合并有精神类疾病患者。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经统计学检验后,差异没有显著性意义(P>0.05),其数据与资料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抗肺结核治疗方法:吡嗪酰胺0.5g口服,日3次;异烟肼0.3g、乙胺丁醇0.75g、利福平0.45g,日1次口服。采用全程督导方式指导患者常规治疗;采用住院治疗方式对患者行强化期治疗,患者治疗时间需达6个月至1年。

对照组患者在抗结核治疗过程中采用葡醛类酯片(国药准字:H14020790)进行肝功能损害预防性治疗:葡醛类酯片4片口服,日3次,至患者抗结核治疗结束止。

观察组患者在抗结核治疗过程采用益肝灵软胶囊进行肝功能损害预防性治疗,(国药准字:H20030581)进行肝功能损害预防性治疗:益肝灵软胶囊2粒口服,日3次,至患者抗结核治疗结束止。

1.3评价指标

无损害:患者肝功能各项检测指标均在正常范围内。轻度肝损害:谷丙转氨酶检测值在80-120U/L;总胆红素检测值在2倍正常上限与3倍正常上限之间。中度肝损害:谷丙转氨酶检测值在120-200U/L;总胆红素检测值在3倍正常上限与5倍正常上限之间;患者伴有肝损害临床症状与体征。重度肝损害:谷丙转氨酶检测值超过5倍正常上限;总胆红素检测值超过5倍正常上限。

1.4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9.0软件对资料与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样本构成比行卡方检验,并采用百分率表示,统计学差异显著性设定为P

2结果

2.1两组患者肝功能损害发生情况比较:观察组患者轻、中、重度肝损害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观察组患者肝功能无损害发生率高于对照组P

2.2两组患者治疗期间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两组患者治疗期间均未出现明显不良反应症状,治疗过程中患者的肾功能、血常规均无明显性改变。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无明显差异P>0.05。

3讨论

肺结核临床治疗原则为:早期、规律、适量、联合用药。吡嗪酰胺、异烟肼、乙胺丁醇、利福平、等联合应用是目前临床治疗肺结核最为有效方法之一,而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均是通过肾脏排泄、肝脏解毒的药物,均存在着较大的肝毒性。三种药物联合应用,更加重了肝脏的负担,少数患者在抗结核治疗时,可发生重度肝损害,从而影响结核化疗的顺利进行,严重时可引发患者出现肝功能衰竭症状,危及患者生命与健康。

遥感的功能范文6

【关键词】 降糖药物;糖尿病患者;肝肾功能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2-7517-02

药物不是食物,药物的使用要严格按照医生的嘱咐,避免出现不良反应。随着人们生活的提高,危害人的健康疾病越来越多,糖尿病就是一种。患有糖尿病的患者,在日常生活中不仅要在饮食上要注意,要使用药物的时候也需要注意。治疗糖尿病的药物主要有胰岛素、双胍类、磺脲类等。长期患有糖尿病的患者,在选用降糖药物的时候,都会注意到说明书上面写有“影响肝肾功能”,然后就会放弃这类的降糖药物。本文对使用降糖药物治疗对糖尿病患者肝肾功能的损坏观察,可以得出降血糖类的药物可以对肝肾功能造成危害,但在人体的承受范围之内时,可以继续服用。现将实验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2年1月到2013年1月在我院进行治疗的糖尿病患者40例,这其中用男性糖尿病患者29例,女性糖尿病患者11例,患者们的平均年龄在48岁左右,在空腹的时候检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2hPG)>14mmol/L,还有饭后两小时时的血糖值为(FPG)>1111mmol/L,检测前先排除了患者的不具有其他影响血糖值的疾病,如严重的感染症状,肝肾功能的损伤,这会影响血液中葡萄糖的转化,会导致检测结果不够准确。还有另一种糖尿病的干扰,还有糖尿病的并发症酮症酸中毒的影响,还有甲状腺功能异常的患者也会使人体的新陈代谢紊乱,从而令血糖值降低。将40例糖尿病患者按就诊的顺序随机分成了两组,其中实验组分20人,对照组分20人,将两组糖尿病患者的年龄,性别,还有就诊时的血糖值进行统计学数据的比较,结果是两组糖尿病患者的其他因素无统计学差异,其试验结果可以作为研究数据进行研究。

1.2 方法 所有的糖尿病患者在正常的饮食及运动上分别进行两种治疗方法,试验组的糖尿病患者在一日三餐前的30分钟的时间进行胰岛素的皮下注射,还有在睡前,一般情况下是在晚间十一点的时候进行中效的诺和胰岛素的治疗,治疗方式是对糖尿病患者进行皮下注射,同时及时的监控糖尿病患者的血糖值,并及时的改变注射量,血糖的控制范围是在FPG

1.3 统计学处理 将所有指标,即检测计算出来的数据都用χ±s的形式来表示,将非正态分布的数值用对数转换之后,再进行统计分析。将试验前后的数值以及组间的数值比较使用t检验,最后用统计学的方法处理,使用的是SPSS10.0统计学专业软件。

2 结 果

2.1 降糖效果 见表1。

由表1中可以得出两组患者治疗后FPG2hPG、HbAlc都比治疗前下降了许多,其测量结果具有统计学的意义(P0105,具有统计学意义。

2.2 在空腹是所测量得到的胰岛素和胰岛素分泌指数变化情况 试验组FIns及HOMA-B的数值在治疗前是(419±213)LU/ml、(0183±0122),在治疗后为(819±215)LU/ml、(1191±0124),将结果进行统计学分析,数值差别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P

3 讨 论

就目前的医学水平认为,患者的肝肾功能正常,在服用二甲双胍时身体能承受得了,就可以长期服用这种降血糖的药。但是在用这种药物期间,医院要经常对患者就行肝肾功能的检查,时刻关注肝肾功能是否受到了影响。不可否认,任何一种药物都有它自己的副作用,但在临床上所应用到的这些药物都是经过层层筛选,经过了大量的动物实验所获得的正规药,所以高血糖患者可以在医生的看护下可以正常使用。有些患者在服用降血糖药物时肝肾功能会发生异常,但这不一定就是降血糖药物所造成的,因为多年的糖尿病也会使患者的肝肾功能发生异常,这与长期的血糖血压的不稳定有关。实际上,病人长期患有高血糖也会对患者的肝肾功能造成严重的损害,这种损害的程度远远大于患者服用降血糖药物对肝肾功能造成损伤。所以患者要服用降血糖药物,尽管会对肝肾功能造成损害,但权衡利弊,还是要服用降血糖的药物稳住血糖,减少对肝肾的损害。当然,药物不可滥用,如果患者的肝肾功能本身就不好,就要慎用药物了。

所以,经研究可以得出降血糖类的药物可以对肝肾功能造成危害,但在人体的承受范围之内时,可以继续服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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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叶新华,杜云峰,高剑波,等.短期诺和锐强化治疗对初诊2型糖尿病患者胰岛β细胞功能的影响[J].中华糖尿病杂志,2005,13(2):11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