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洪抢险安全预案范例6篇

抗洪抢险安全预案

抗洪抢险安全预案范文1

一、 防洪抢险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1、防洪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防洪抢险小组的主要职责:

1)服从市防汛指挥部的指挥;;

2)制定重点防护部位检查、维修、加固计划,制定导洪排涝方案;

3)收集降雨、水情情息,有针对性的做好防洪抢险工作;

4)建议防洪抢险预警制度,在汛期根据降雨和水情的变化,做好防洪预警工作;

5)建立防汛值班和巡查制度,发现险情及时报警;

6)建立和组织防洪抢险队伍,在发生洪讯时统一协调,及时赶到第一线抢险;

7)发生洪讯时,在现场组织抗洪抢险、疏散人员、抢救物资,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

8)统筹安排抗洪资金的使用,负责防洪物资储备和调配。

二、 防洪抢险的任务、要求和重点防洪部位

1、任务

1) 贯彻执行防汛工作的方针和原则,积极修建和治理汛险隐患工程和设施;

2) 抢险、排险、救人;

3) 保护防洪堤坝、产成品库、采卤渠、盐田等重点防洪部位;

4) 维持生产秩序,迅速恢复生产。

2、要求

1) 服从市防汛指挥机构的领导和指挥,统一调度、统一行动,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2) 有主汛期,防洪抢险领导小组要安排人员实行昼夜值班制度;

3) 防洪抢险领导小组在汛期来临之前,对公司所属区域的河道、采卤渠、堤坝、产成吕仓库、盐田等重点地段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4) 凡在防洪抢险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 防洪抢险队伍的组成和职责

防洪抢险队伍由生产一部、生产二部、办公室、供销部、车队等单位组成

1、 物资保障组

组成单位:供销部、成品办

组长:黄德胜

职责:

1)服从抗洪抢险领导小组的安排;

2)合理采购抗洪抢险物资,并充分利用现有库存,主要物资包括:麻袋、草袋、编织袋、铁丝、劳动工具、照明设备、燃料等;

3)在临汛抢险中要保证防洪抢险物资的供应,并作好出入库登记;

4)防洪抢险物资要提前在湖区储备。

2、 抢险抢修工作组

组成单位:生产部

组长:张占军

主要职责:

1) 接到预警通知后,迅速组织湖区各生产单位抢险队伍赶赴灾区进行抢险及抢救工作;

2) 组织人员抢险,防止灾情扩大,并派出人员到油库、仓库、车间等主要目标、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3) 服从抗洪抢险领导小组的指挥;

4) 在接到防洪抢险领导小组撤离命令后,迅速组织人员撤离,避免人员伤亡。

3、 运输组;

组成单位:车队

组长:吴向阳

主要职责:

1) 保证交通道路的畅通;

2) 保障防洪抢险物资运输及时到位;

3) 抢救受灾地区的人员和物资;

4) 组织装载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进行防洪抢险;

5) 将伤员送往医院。

4、 资金保障组;

组成单位:财务部

组长;吴峰

主要职责:

1) 统筹安排抗洪抢险资金;

2) 保障抗洪抢险资金的及时划拨。

5、 后勤保障组

组成单位:办公室

组长:杨广林

主要职责:

1) 保障抗洪抢险食品、饮水的供应;

2) 保障水、电、油的供应;

3) 保障常用药品、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供应。

6、 治安保卫组

组成单位:办公室

组长:杨广林

主要职责:

1) 建立防洪抢险警戒区;

2) 负责公司抗洪抢险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破坏交通、通讯、生产救灾设施、哄抢救灾物资和公、私财产的犯罪活动。

四、 防洪抢险的具体实施方案

防洪抢险具体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阶段:

1、汛前准备应急反应

1) 防洪抢险领导小组根据降雨和水情即可宣布进入临汛准备应急反应阶段;

2) 各小组进入警戒状态,湖区各单位派出巡查队对所属区域重点防护部位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及时反馈防洪抢险领导小组;

3) 防洪抢险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巡查队反馈的信息做综合判断,确定重点部位的防护计划,同时下达抢险命令;

4) 各小组按分工进入指定位置抢险。

2、汛中抢险应急反应

1) 防洪堤坝、采卤渠、盐田出现决口后要用麻袋、草袋、编织袋等将决口堵住;

2) 决口太大无法堵时要将洪水引入导洪渠或导洪区,以免洪水冲毁盐田等重要设施;

3) 洪水威胁重要的生产设施,要将重要物资抢运到安全地带。

3、汛后恢复应急反应

1) 制定排洪救灾工作计划;

2) 布置排洪救灾工作,组织各工作组进行排洪救灾,恢复生产;

3) 加固防洪堤坝、盐田、排卤渠和物资仓库;

4) 检修机器设备、恢复供水、供电、修复道路;

抗洪抢险安全预案范文2

一、总体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险及时,确保汛期各项工作安全正常。

二、工作原则

汛期防汛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的水库、圩堤、塘坝、水闸、灌排站、水电站等水利基础设施的水毁、洪涝、塌方、泥石流以及粮食作物旱灾等灾害事故。

四、组织指挥机构与工作分工

(一)领导机构

成立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水利系统防汛抗旱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分工 

组长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县政府分管领导抓好全县防汛抗旱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负责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水利系统防汛抗旱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抓好小组日常工作,分别负责应急防御综合协调、宣传报道、抗洪抢险救灾、水库调度和后勤保障工作等;成员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构

根据防汛抗旱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为密切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测预警信息组、专家指导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等四个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安排及工作职责为:

1.监测预警信息组

组长:

组员:

办公地点:局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视频会商室

主要职责:负责接收、发送、管理各类信息:

(1)气象信息:以气象部门的各类气象预报信息为主。

(2)水文信息:以水位站的包括各雨量站暴雨情况、时段雨量、日降雨量、过程雨量,赣江、袁河、湄湘河、溧江河、沂江河等河流水位等。

(3)水利工程安全信息:包括水库、圩堤、塘坝、水闸、灌排站、水电站等。

(4)省防总、省水利厅、市防指(防办)市水利局和县委、县政府及县防指、县应急管理局等的传真、电话、指示、命令等。

(5)收集防汛各种文件资料。

(6)收集县域内水利基础设施防汛信息。

(7)收集水情、雨情、工情、险情资料,负责报送到上级机关、县防指和成员单位、各乡镇领导,发送预警短信到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负责将各类信息复印、分类、汇总、整理、装订、归档等。

(8)编写有关文件、简报、专报、汇报、总结等材料。

(9)负责机房防汛远程视频会商系统和山洪灾害预警系统、水库水雨情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确保随时发挥作用。

2.专家指导组

组长:

组员:

办公地点:局设计室、应急抢险救援现场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水利工程抗洪抢险救灾技术支撑工作,收集掌握水利工程险情,制定水利工程应急抢险方案报县防指批准并负责实施,协调和指导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帮助提供抗洪抢险救灾方案与制订水毁工程抢修计划等。

3.宣传报道组

组长:

组员:

办公地点:局农水股、应急抢险救援现场

主要职责:实时掌握全县水情、雨情、工情、险情等信息,赶赴应急抢险救援现场拍摄水利系统防洪抢险实况视频、图片,联系各级新闻媒体,并对相关新闻内容进行审核,在县防指和局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宣传报道水利系统防洪抢险救援一线战斗风貌。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组员:

办公地点:局办公室、应急抢险救援现场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抗旱物资供应、车辆调度、后勤生活保障;负责统一发放局机关防汛物资和器材;负责打字、复印、寄发文件、简报;负责抗洪抢险档案材料整理;负责视频会商室和会议室的茶水供应和环境卫生。

(四)防汛抗旱技术指导包片安排

为了配合县防指关于全县防汛抗旱技术支撑工作,将全县划分为四个位置相邻包片区域,分别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负责全县各地各单位抗洪抢险救灾技术指导,具体人员安排划分如下:

五、预案启动

汛期发生较大、重大汛情,局防汛值班人员立即向分管领导、局长报告,同时服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局长或其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局机关科室和局直单位负责人,召开防汛应急工作会议,局长通报当前汛情或水利工程险情,由局长或其委托的副局长宣布启动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当重要水利工程出现险情时,同时报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六、处置程序

(一)本预案启动时,同时水利局应立即向县防指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县防指提出防范意见、建议。

(二)立即组织专家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工程险情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水利工程险情状况,提出处置意见,召开防汛紧急工作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配合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三)根据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出险情况,派员赴现场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发生过后,应及时对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及市水利局汇报。

七、预案实施

(一)启动预案后,水利局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做全面动员,围绕防汛抗洪抢险和减灾救灾工作中心,全力处置防汛应急工作。

(二)各工作小组进入岗位,落实工作人员,履行本预案工作职责,及时分析研究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和灾情,部署并完成以下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1)加强值班,全面掌握气象情况、水雨情、工情和险情,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动态;对降雨强度大的地区进行预警;及时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的防汛抗洪抢险和减灾救灾工作准备情况。

(2)做好重要河道的洪水预报和调度;科学调度重要水库、水闸等水利防洪工程;对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防洪工程及防洪重点区域以及山洪灾害危险区进行监测。

(3)研究分析最新防汛形势,研究对策,提出防御、调度方案。了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状况,对发生险情的水利工程运行跟踪了解,分析发展趋势,通过远程会商或派出工作组指导抢险工作。

(4)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最新汛情或险情;并配合县防汛指挥部做好县委、县政府领导在防汛决策指挥时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5)根据汛情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发展趋势,向县防汛防旱指挥部提出危险地段、危险区域人员紧急转移的建议;传达贯彻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并向有关单位通报信息。

(6)掌握各地水库、堤防工程等水利工程以及重点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状况,监督各地的水库、水闸、重要堤防在汛情紧急情况下的巡查;提出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意见,必要时,向有关地区增派抢险技术力量和水利专业抢险队伍,指导和协助地方进行抢险和救灾工作。

(7)及时统计、分析、调查水利工程灾情或险情,组织人员到受灾地区核实灾情或险情,掌握各地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提出抢险救灾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市水利局报告最新灾情或险情的发展动态,争取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财力、人力支持。

(9)保证防汛视频远程会商系统、水库水雨情自动监测系统、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信息综合服务平台、防汛计算机网络以及防汛通讯设施的正常运行。

八、防汛应急工作保障

(一)局机关各股室及局直各单位必须把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纳入各自工作职责范围,落实工作人员,保证汛期24小时到岗值班,所有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不得关机。

(二)防汛应急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组负责的工作体制,各防汛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合理调配人员,保证防汛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完成。

抗洪抢险安全预案范文3

一、防汛抗旱形势分析

(一)气象水文预测

突发性、灾害性气候事件有增多趋势。随着全球变暖,从气候变化情况看。气候变化越来越复杂,区域性集中降雨、干旱、低温、沙尘暴等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应对突发性气候事件难度增大。

全省降水总趋势较常年偏多12成。空间分布上,据省气象部门预测:2010年夏季。沈阳、铁岭、抚顺地区偏多23成,向阳地区偏少1成,其他地区偏多12成。时间分布上,6月份偏多1成,7月份接近终年,8月份偏多2成。7月至8月,将有一个台风或热带气旋北上直接或间接影响我省,辽河干流中上游可能出现区域性洪涝,影响铁岭、抚顺、沈阳地区。

(二)防洪综合减灾能力评估

县防洪抗旱减灾综合能力还不足。一是穿堤建筑物、河道兑岸险工、砂基砂堤段较多;二是一些新建工程未经大水考验;三是排水站长期带病运行,1.从工程情况看。水工建筑物年久失修、老化,排水能力逐年降低;四是县城排涝规范偏低,排水水网梗阻较多,极易形成大面积积水;五是抗旱综合能力不强。现有抗旱工程设施年久失修、老化坏损严重,抗旱手段单一,资金投入低。

基层干部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经验缺乏,2.从人力和物力上看。群众自救互救、自我维护能力差;防汛抢险、救生队伍缺乏主力人员;防汛抗旱经费筹集困难,物资器材贮藏品种单一、更新滞后,救生设施手段落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滞后,办公、通讯设施落后,缺乏完善的防汛工情数据库和决策支持系统。

应急管理环节单薄,3.从机制上看。联动机制不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水平低,严重制约高效、有序、科学地组织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多年干旱少水,4.从思想上看。干部群众防灾抗灾意识较为淡薄,普遍存在麻痹侥幸心理;个别群众毁堤平沟种地,致使农田排水系统不畅,遇强降雨极易导致局部内涝;私设道口、倾倒垃圾、侵占河道、毁堤种地、乱采乱挖等妨碍工程设施运行平安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

县今年的防汛形势仍然严竣。各镇场区、各部门必需充分认识防汛工作中存在有利因素,上述情况标明。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树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备而不来,不可来而不备”思想,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防汛形势估计得严峻些,把工程隐患估计得充分些,把应急建设准备得扎实些;要立足于早分析、早检查、早准备、早动员、早部署,从细、从实、从严”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技术上、预案上全面做好防汛防旱工作,随时迎战可能发生的水旱灾害。

二、防汛抗旱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平安;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确保辽河、浑河、绕阳河三条大河及十一条中小河流度汛平安,努力保证县城排涝平安,做到规范内洪水不决堤,城镇不受淹;确保主要交通干道、企业、重点产粮区安全,做到规范内暴雨农田不涝地、交通不受阻、企业不停产,通讯、供水供电不中断;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努力满足生产、生态用水需要。遇超标准洪水,采取应急措施,科学调度,奋力抢险,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防汛抗旱主要任务

各镇场区、各部门要明确各自工作重点。根据分级管理原则。

(一)省属三条大河:辽河、浑河、绕阳河的防洪调度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上述河流流经的镇场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日常防洪准备和抗洪抢险等工作。具体防洪任务:辽河保证流量5000立方米/秒;浑河保证流量4000立方米/秒;绕阳河保证流量1770立方米/秒。如发生超标准洪水。坚决服从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指挥、调度,确保重点堤段平安。各镇场区及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主汛前做出易淹地区群众平安转移方案,做好避险准备。

(二)小柳河、外辽河、旧绕阳河、辽绕运河、贺家排干等回水支流防汛工作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

(三)农田除涝:遇现有工程除涝设计标准的降雨不涝地。

(四)城区防洪:如遇暴雨、大风时。确保社会稳定。其他有防洪任务的镇场要落实切实可行的度汛措施,确保城镇平安。

(五)抗旱保粮食安全:本着有汛防汛、有旱抗旱的原则。要认真做好抗旱的思想与物资准备工作。有抗旱设施和水源的地区,要保证遇设计保证率的旱情正常灌溉。水利条件好的地区,要保证3050天无雨不旱。水利条件差的地区,力求大旱时人畜饮用水不发生困难。

四、防汛抗旱工作措施

(一)深入宣传。

依法动员组织社会资源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镇场区、各部门要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编制预案简本、科普读物、影像资料、知识讲座、培训教材、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重点面向社区、镇村、企业、学校、医院、敬老院、暴雨中心区、重要经济目标、人口密集区,深层次、全方位地开展防汛抗旱宣传,使公众掌握逃险避险基本知识,增强群众自我维护意识,形成全民防灾抗灾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责任。

逐级落实以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印发的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工程建设、汛前准备、队伍组织、工程管理、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等各个环节。并贯穿于防汛抗旱工作全过程。要落实汛期平安管理责任制,建立巡查制度,及时巡查排险。各类险工险段要逐一落实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抢险责任人、平安监督责任人,不留遗漏和空缺,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省、市水利部门。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要真正肩负起防汛抗旱保平安的职责。

接受社会监督。1.各镇场区行政主要领导为外地区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要张贴公布或现场插牌标记。

镇场区领导包村组、包责任段、包重点险工险段、包排水站等岗位责任制。2.实行县级领导及县直各部门领导包镇场区。

3.城镇防汛工作按部门、行业、区域落实包片责任制。

4.各行业、部门、企事单位主要领导为本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防汛抗旱工作第一责任人。

5.重点险工实行“五落实”责任制(即:落实险工地点;落实险工性质;落实险工抢险措施;落实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落实工程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

(三)严格检查。

也是各级防汛责任人依法承当的首要职责。各镇场区、各部门要及早落实,汛前、汛中检查是保证平安度汛的首要举措。扎实开展好汛前检查工作。检查对象要全,做到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一处不漏。检查内容要细,包括思想发动、组织准备、责任制落实、工程平安、经费布置、器材储藏、队伍组建、预案落实以及清障等,要检查到位。检查效果要实,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明确责任人,限期处置到位,不留隐患。对重要防洪工程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实行汛前检查责任卡制度,确保检查质量。

认真检查各类险工险区的防汛责任人、抢险物资、抢险队伍、躲险避险安排等登记备案工作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1.加强重点河流上的排水闸站、砂基砂堤段、兑岸险工等关键部位排查。要及时提出处置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完全消除隐患,确保每一个工程、每一个环节不出纰漏。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需及时处置,汛前不能处置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度汛措施。

现场备足备齐抢险物料;做好宣传与督察,2.加强中小河道单薄堤段、道口等处巡查。严防群众随意在堤身堆积柴垛、倾倒垃圾、破堤开口、毁堤毁沟毁林种地,主汛前要将四级沟道与堤身违法耕种作物完全清除,坚持沟道畅通,恢复堤身原貌与植被。

特别是暴雨中心区、低洼易涝区的敬老院、学校、商店及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3.各镇场区要对老房、危房、险房进行排查登记。要切实加强防洪平安责任的落实和督察,制定抢修措施和撤离安排方案,杜绝发生防汛平安事故。城建、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要注意防范发生房屋、树木、灯箱广告牌等倒塌伤人意外情况。

(四)夯实基础。

强化业务服务功能。各镇场区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抢险知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培训,1.完善公共保证体系。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责。要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防汛抗旱投资体制,各级财政用于防汛抗旱的预算内资金要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而逐步增加。要加强防汛抗旱队伍组织建设,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技术装备,发挥抗洪抢险和应急抗旱生力军作用。

落实防洪除涝措施。6月30日前,2.加强排灌水站检修。各镇场区要完成排水站检修、试转工作。要认真做好排(灌)水站穿堤入口水工建筑物及防洪闸的检查与维修,抓紧做好隐患处置,建立健全排水闸站值班制度。坚持“定人、定位、定任务、定时间”原则,做好排水沟道的清淤除障,全面整治田间排水沟道,打通所有埂阻,达到沟沟相通,沟河相连,并制定出易涝区超标准暴雨排涝预案。重点涝区要储备必要的机动排水机泵、输水管带、油料等物资以备急需之用,确保雨后田间无积水、粮田不受淹。要以雨为令,镇村干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排查积水情况,随时开车排水。各站、闸要安排专人日夜值班看管防盗,确保汛期每台机械正常运转。

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各镇场区、各部门要按照《防洪法》辽宁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辽宁省抗旱预案》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3.强化预案管理。不时完善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机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进一步提高预案质量,狠抓预案宣传和演练,重点防范区要设置警示牌,对预案中的预警、预报方式、避险路线以及灾民转移、安顿、救护、物资保证等具体措施,及时告之公众,提高社会公众自我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要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形成管理规范、协调有序、权责明确、步伐一致的联动机制,全面提高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工程状况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及时编制、修订完善适合外地区的防御洪水方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等预案。城区指挥部要编制《城区防洪排涝应急预案》民政部门制定《自然灾害救助方案》人武部制定《民兵抢险预案》供电部门制定《电力供应预案》交通部门制定《水毁公路抢护预案》和《渡口应急抢险预案》卫生部门制定《医疗救护应急预案》教育部门制定《中小学防洪预案及重点地区学生躲险、避险方案》气象部门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电信部门要对各种通讯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制定应急情况调度方案;城建部门制定《居民应急供水预案》确保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粮食、农业等其他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编制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的相应预案。各部门、单位的预案要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组建抢险救灾队伍。依照满足防大汛、抢大险的需要和“谁受益,4.备足防汛物资。谁负担”原则,积极做好各类防汛物资的补充和更新,集中定点存储或就近联系供货商代为贮存。对市场代储的器材,要依照市场规律,完备手续,保证供应。采用号活树方法贮藏木桩的地区要严格划好地块、统一编号。各类物资要登记造册、合理摆放、专人负责,6月30日前必需全部落实到位,要落实运输工具,制定科学合理的物资调运预案,确保汛期抢险器材能及时送达出险地点。易受洪水威胁的镇场区要购置必要的防汛抢险应急救生设施,应对突发性洪水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转移。防汛器材、车辆、船只等物资器材,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要落实好各类抢险救援队伍和专用抢险车辆。

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直接领导。各镇场区要按要求组织落实本级群众和专业抢险队伍(详见附件31抢险队:县人武部在各镇场区和城镇基干民兵中组织120人以上的防汛应急突击抢险分队。

负责汛期乡村社会治安和抢险现场秩序维护。2治安巡逻队:由县公安局确定人员。

负责汛期救护。3救护医疗队:由县卫生局组织落实30人以上的救护防疫队伍。

统一排号调动。县交通局、城建局准备80辆抢险运输车和10台挖掘设备,4防汛抢险车辆:县交巡警大队负责从县机关事业单位中抽调20台越野吉普车。农机局负责组织50台供运输或牵引用的拖拉机,随时听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使用。县公安局和卫生局分别落实治安巡逻车、救护车。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也要抽调必要的抢险车辆备急需之用。

落实召集人及联系方式。针对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增多的实际,巡查队、医疗队要统一登记备案。对防汛人员逐一登记造册,不能挂空名,要切实将一、二、三线群众防汛抢险突击队、预备队落实到位。安排好集结地点、通信联络方式及交通运输方案,适时组织抢险队伍演练,增强实战经验。承办单位要将落实的防汛车辆和抢险人员数量、存放地点、负责人和调用顺序等情况,于7月10日前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公办室备案

落实查险整修任务。各镇场区要加强巡堤检查,5.加强堤防检查。对降雨过程中出现的雨冲沟、较大塌陷、脱坡等情况,要做到及时发现并修复。要合理安排堤顶预备土、整修雨冲沟、灌洞穴、打坝草等工作。堤顶、险工、道口处要准备一定数量的抢险备用土,不准以旧翻新,统一放置于背肩侧后整平。各镇场区要以水为令,出现水情后迅速组织巡堤队伍打好坝草。

确保信息渠道疏通。气象、水文部门要切实做好洪水灾害预警预报,6.加强观测预警。提高时效性和准确性,保证超标准暴雨洪水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特别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预报,不时提高预报精度、灾害预报的超前性、预见性,延长预见期,及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群众及时准确掌握预报效果、提前平安转移提供优质服务;要根据洪涝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加密防汛会商频次,增强决策科学性。要及时了解掌握防汛突发险情灾情信息,努力提高险情灾情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保证突发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农业、民政等部门依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演讲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突发险情灾情信息管理和演讲工作制度,明确工作顺序,理顺报送机制,保证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信息第一时间报送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直有关单位协作,7.加强城区防洪、落实应对措施。县城防洪任务由县城建局与台东区、台南区、台西区、台北区承担。确保城区防洪排涝平安。要立足于防大雨、排大涝、抗大灾,落实防御暴雨措施,编制切实可行的排涝预案,全力做好城区排涝各项准备工作。要做好低洼学校、住宅区等关键区域的危房、险房排查,暂不能维修加固的危房要制定应急方案,落实躲险措施,杜绝造成人员伤亡事件发生;要定期清理疏通城区易受淹区域下水道,特别注意城乡结合部位转为暗沟的干沟,以及因乡村改造拆迁引起排水沟道堵塞、排水流向改变等突出问题,确保城区下水道疏通。排水维护人员要做到以雨为令、降雨到岗”及时清除雨水井箅上的阻水物,降雨量大时可打开排水井盖加速排出积水,并派专人看护好井口、井盖,积水排除后要立即盖好。各泵站在大雨降临前要抽升排空管道。低洼地带要配备临时机泵、发电机组和油料,及时进行强排路面较深积水。

狠抓日常工作管理。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紧紧围绕“组织、筹划、监督、指导、协调、指挥”工作职能,8.加强能力建设。建章立制,切实加强能力建设。要强化信息管理,努力提高信息采集、整理、上报质量和时效性;及时掌握突发性重要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的发生和发展动态,做出符合实际的分析和判断,并及时统计上报;要适时参谋,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领导提出顾问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全面做好灾害防范。保证各类抗旱机械正常运行和沟渠畅通。要坚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9.防汛抗旱齐抓。合理利用河道、方塘、井窑水资源。旱情严重时,要努力发掘地下水。依照“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抗旱原则,统一指挥、统一开机、统一用水、统一负担,首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其次保证高产高效经济作物和水稻等农作物生长用水。水源紧缺地区,要因地制宜种植耐旱高效作物,尽量减少干旱缺水的影响。要加快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引导、扶持单位和个人兴办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加强防汛值班值守。入汛后各镇场区主要领导、各级防汛办公室负责人要坚持通信疏通,10.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发生突发险情灾情反应迅速,处置突发洪水灾害事件及时。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演讲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主要领导要亲自上岗带班,做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通报汛情、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为防汛抗洪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严格失密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透露有关防汛工作的任何信息。

(五)加强执法。

重点整治河道内建房、违法排放和河道内阻水林木等问题。坚决依法清除河道内行洪障碍,各镇场区要对河道清障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已废除的套堤绝不允许再恢复。如发生较大量级洪水,严禁抢修套堤。如遇危及大堤平安等重大险情时,各镇场区要无条件执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随时拆扒套堤,确保护岸工程和大堤安全。如因清障不力或清障后再恢复,以及抢修套堤、民堤导致护岸等治河工程损毁,或危及大堤平安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六)明确职责。

涉及面广,防汛抗旱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情况复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镇场区、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防汛抗灾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共同应对。镇场区之间、部门之间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团结抗灾,坚决执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指令,积极主动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

加强防洪工程检查和管理,1.县水利局: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制定各类防汛预案,为领导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中队:负责县防汛抗旱抢险队伍的组织和抢险救援工作。

确保供水、供气平安;落实城区危房、险房、低洼积水带排查,3.县城建局:负责汛期建筑施工平安及城区防汛工作。定期检修、更新泵站、排水管网等设施,及时抢排积水。

保证防洪排涝、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4.县供电局:负责电力设施运行平安;负责水毁电力设施抢修;负责紧急状况时提供临时供电设施。

指导各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5.县教育局:负责全县中小学的平安度汛和抗洪抢险工作。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6.县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汛期各有关单位、生产企业落实防汛的各项平安措施。

及时向县领导、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和镇场区领导提供天气预报和即时降水短信。7.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和预测预报工作。

根据洪水变化及时、全面制定并上报防汛预警预报信息,8.县水文局:负责水情测报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9.县公安局:负责汛期抢险救灾的治安管理和平安捍卫工作;紧急情况下协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险区群众转移和抢险物资调运。

确保抗洪抢险人员和物资的及时运输。10.县交警大队:负责组织抢险运输队和车辆调动工作。

11.县发改局、财政局:负责防汛抢险、水毁修复资金的筹集、调拨工作。

确保汛期交通疏通。12.县交通局:负责汛期抢险救灾车辆的筹集调用;负责水毁公路、桥梁抢修。

优先保证防汛物资的供应和储运,13.县经信局、供销联社、商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业企业生产防汛物资。并协调交通部门组织调运。

14.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核查并上报灾情;组织灾民转移安顿、救济和灾后重建工作。

负责组织派出医疗队,15.县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医疗及灾区防疫工作;发生重大洪涝灾害时。并做好灾区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洪涝干旱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等工作。16.县农经局:掌握农业洪涝干旱受灾情况。

制定和落实储粮点的防洪、平安转移方案。组织贮藏一定数量的防抢险用麻袋。17.县粮食局:负责组织灾区粮食供应。

及时协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公众暴雨、台风等紧急警报及防汛、抗洪、抗台通知。18.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负责开展防汛抢险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保证抢险用地。19.县国土局:依法优先料理防汛抗旱排涝工程征地手续。

做好抗灾机具技术服务,20.县农机局:负责组织抗旱排涝农用机具的贮藏和维修。协调农机油料供应。

紧急防汛期负责防洪抢险所需木材砍伐手续的操持。21.县林业局:负责林业防灾减灾工作。

优先保证防汛油料供应。22.县石油公司:负责所辖油库及设施的防洪平安。

及时安排信贷资金,23.中国人民银行支行:负责协调各金融部门依照国家信贷政策。协助农户、养殖户、遭灾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暴雨来临之前督促投保单位做好防范工作,24.中保财险支公司、中国人寿平安支公司、太保财险:及时做好投保单位受灾损失理赔工作。减轻损失。

做好汛期通讯保证工作;负责通讯设施的维护和抢修;紧急状况时提供临时通讯设施,25.联通、电信、移动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平安。确保通讯疏通。

积极提供有利条件,26.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防汛抢险需要。完成各自承当的防汛抢险任务。

协助解决物资、资金等问题。27.县直各包镇场区部门和单位要经常与所包镇场区沟通情况。

对汛前准备、防汛责任、防汛纪律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28.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监察等部门要深入一线。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违反国家有关防洪法律,,破坏防洪设施,阻碍防洪抢险,偷盗防洪器材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抗洪抢险安全预案范文4

刚才,我们组织了我县年度城区防洪演练。总体来看,演练是成功的,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各参演单位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全面演示了预报、决策、调度、抢险、人员转移等防汛工作各环节,充分展示了防汛抢险队伍的实战应急能力。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演练的基本情况

对来说,开展这次演习是十分必要的。者楼河县城区河段自年大水以后,已有27年没有发生大洪水,干部群众对洪水是陌生的,对干旱缺水却是刻骨铭心,不少干部群众对洪水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侥幸心理,缺乏防汛抗洪的思想准备和实战经验。干部缺少组织指挥的经验,群众缺乏巡堤查险的基本知识。一旦发生洪涝灾害,将有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因此,这次演习十分必要。此次演练实施,用时两个半小时,出动人员1000余人,车辆10余台,砂袋、铁铲、锄头、救生衣等抗洪抢险物资2000余件,真实模拟了从洪涝灾害发生到组织人员抢险救灾再到灾害结束解除应急响应警报的全过程。

二、演练的基本特点

大家刚才看到,今天的演习,是一次全方位的仿真演习,检验了我县各部门应对洪涝灾害的组织指挥和应变能力。此次演练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国芳书记多次强调要抓好防洪抢险工作。四大家班子领导全部参与演练,在历史上是首次。二是演练程序清楚、内容丰富。这次演练全面演示了预报、决策、调度、抢险、人员转移等防汛工作的全过程。三是水利、气象部门及时作出了气象和水情预报,为防汛抗洪工作提供了及时准确的决策依据。防汛指挥部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汛情及时进行会商和,体现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四是演练参与人员多、战线长、范围广。五是各抢险队全身心投入抗洪抢险演练,既锻炼了队伍,又提高了实战水平。六是假戏真演,整个防洪演练过程全程按实际情况考虑、设置。七是参加演练的人员齐心协力、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表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但从整体情况来看,这次演练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组织筹备时间紧、任务重,在方案的拟定、物资的筹备工作等方面有不深不细不完善的地方,准备工作还不够充分。二是个别抢险队组织不够严密,人员松散,有应付了事的现象。个别单位对演练活动重视不够,抽调的人员没有完全到位。三组织安排还不够合理,有的没有充分展示出应有作战能力。

总之,在抢险指挥部和各抢险队伍的共同努力下,这次演习组织有力、准备充分、措施到位、成效明显。各参演单位要全面认真总结这次演练,去粗取精,弥补不足,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切实提高防汛抗洪实战水平。

三、全力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

今天的演练虽然取得了成功,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即便是非常成功的演练,也仅仅是演习,与实际情况还有很大差距。大家要根据演练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实际情况,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全力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

(一)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各项准备。要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要求开展工作。要把困难估计得多一些,把情况想得复杂一些,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消除畏难情绪,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措施,把工作做好,牢牢掌握防汛主动权。要充分估计今年防汛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困难和问题,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全面做好今年防汛工作。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科学调度,严加防护,确保安全度汛;以人为本,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加强管理,依法行政,确保河道防洪安全。

(二)要加强预测预报,立即修订完善防洪预案。有关部门一定要重视气象预报、水文测报、防汛通信工作,做到反应敏捷,测报及时准确。要结合我县境内河流分布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抗洪抢险应急预案,对群众的迁安救护、转移路线、交通工具、生活安置、临时避险措施等要做到详细周密、切实可行、逐项落实。

(三)要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和抢险物资储备。要组织好抢险队伍,注重培训,强化演练,建立一支过硬的防汛抢险队伍。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好抗洪抢险物资,重要水库、堤防和重点险工险段,要有充足的防汛物资,保证抢险需要。

(四)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指挥到位,把汛前准备、队伍组织、物资储备、检查调度、转移安置、抢险救灾等环节都落到实处、到岗到人。要加强对防汛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抗洪抢险安全预案范文5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流域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国家防总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国家防总主要职责是拟订国家防汛抗旱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国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国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长江、黄河、松花江、淮河等流域设立流域防汛总指挥部,负责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流域防汛总指挥部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流域管理机构的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利部门所属的各流域管理机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流域、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有防洪任务的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2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国家防总,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l.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上报到国家防总。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国家防总,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大中城市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城市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湖泊、水库、滩涂、人工水道、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3.2.2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省级及其以下有关气象管理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主要湖泊和河道堤防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沿海地区,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人员撤离工作。

3.2.6蓄滞洪区预警

(1)蓄滞洪区管理单位应拟订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2)蓄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运用蓄滞洪区,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实施转移。

3.2.7干旱灾害预警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2.8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3.3.3抗旱预案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国务院和国家防总或流域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总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4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6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1.7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4.2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2.2Ⅰ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总成员参加。视情启动国务院批准的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总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国家防总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在中央电视台《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措施。财政部门

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国家防总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域防汛指挥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3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3.2II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出由防总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国家防总办公室不定期在中央电视台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做好洪水预测预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4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4.4.2Ⅲ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秘书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办公室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抗旱。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旱)情监视,加强洪水预测预报,做好相关工程调度,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协助防汛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组织抗旱,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家防总。省级防汛指挥机构在省级电视台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5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4.5.2Ⅳ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情、旱情监视,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国家防总办公室。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办公室。

4.6信息报送和处理

4.6.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6.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6.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6.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6.5国家防总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国务院,并及时续报。

4.7指挥和调度

4.7.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7.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7.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8抢险救灾

4.8.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8.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4.8.3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4.8.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9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9.1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9.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9.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9.4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9.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9.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0.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10.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1信息

4.11.1防汛抗旱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11.2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国家防总统一审核和;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国家防办会同民政部审核和。

4.11.3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投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4.11.4地方信息: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各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核和;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各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4.12应急结束

4.12.1当洪水灾害、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旱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

4.12.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12.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5.l.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5.l.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l.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在抗旱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5.2.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蓄滞洪区分洪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干旱频繁发生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

严重缺水城市应当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5.2.8资金保障

(1)中央财政安排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特大水旱灾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防汛抢险、抗旱及中央直管的大江大河防汛抢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2)国家设立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重点治理工程维护和建设,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5.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5.3技术保障

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国家防总、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5.4.1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本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5.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4.3演习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

6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l.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1.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蓄滞洪区补偿

全国重点蓄滞洪区分洪运用后,按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进行补偿。其他蓄滞洪区由地方人民政府参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补偿。

6.5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6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7.1.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l.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7.1.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7.1.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7.1.6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7.1.7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7.1.8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7.1.9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10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7.1.11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31%━5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

7.1.12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8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7.1.13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7.1.14城市干旱:因遇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7.1.15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在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7.1.16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7.1.17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20%━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7.1.18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或发电供水危机,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7.1.型城市:指非农业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

7.1.20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超级秘书网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国家防总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江河、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7.3国际沟通与协作

积极开展国际间的防汛抗旱减灾交流,借鉴发达国家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我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

7.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人事部和国家防总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抗洪抢险安全预案范文6

做好**市城区水灾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使水灾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

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

洪法办法》和国家防总印发的《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城区(西二环以东,七里河以北,东三环以西,北二环以南)范围内因自

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洪水、暴雨等水灾事件的防御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利用先进科学

技术,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不断提高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

1.4.2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1.4.3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

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

则。

2.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市城区地处**省南部太行山东麓,华北大平原的西部边缘。**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

2020年)规划区总面积为:3745平方公里,东径113°45—115°50,北纬36°45—37°48。2006

年底建城区面积为50.57平方公里。

**市城区属于子牙河系的滏阳河流域。城区地势西高东低,平均坡度为千分之五至千分之三

,地面绝对标高94米(西二环)至54米(东三环),相差40米。流经现城区的河流有:小黄河(

含茶棚沟)、围寨河、牛尾河、七里河。小黄河发源于**县封山北麓,全长21.5公里,流域面积

63.24平方公里,自西向东穿市而过,在城区东北角的高庄桥与牛尾河汇流。围寨河发源于市内桥

西区西郭庄村,全长7.0公里,流域面积19.0平方公里,流经桥东区至大吴庄桥西北与牛尾河汇

合。牛尾河发源于本市城区北部达活泉一带多泉区,全长39公里,流域面积338平方公里,在城

区东北高庄桥与小黄河汇流。七里河发源于**县马河乡西候峪村,由西向东流经市区南部,市区

以上汇水面积330平方公里,七里河下段名叫顺水河,至任县永福庄从南澧河汇入北澧河。

2.2社会经济

**市城区现有常住人口59.9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7.63万人,2006年城区生产总值约

154.53亿元。

京广铁路于城中南北纵贯,107国道和京深高速公路于城东南北穿越,城区东西方向的公路

交通线路有邢德、邢临、邢清、邢都、邢左、邢和等线。主要工业产品有轧辊、钢铁、轮胎、玻

璃等。

2.3洪涝风险分析

城区年最大降水量1269毫米(1963年),年最小降水量263.2毫米(1992年),历年平均降

水量552.7毫米,最大一日降水量为1963年8月4日304.3毫米,最大小时降水量为**年7月18日

94.1毫米。一般年降水量70%集中在6月—9月。较大暴雨、大暴雨多发生在7、8月份,**年7月

18日下午历时100分钟降雨124毫米,其强度为建国以来最大。故主汛期在7月中旬至8月上旬。

**市城区的洪涝灾害主要由暴雨洪水造成,洪水威胁主要来自市区以西小黄河流域。由于城

区靠近山区,河道源短,坡陡流急,洪水集中快,下泄快,破坏力大,极易发生洪涝灾害。历次

水患均因降水量集中,防洪未设工程防护,排水标准较低等原因所致。

据历史记载,自公元638年至今1300余年间,**发生大小洪灾67次,其大洪灾9次,较大

洪灾32次,特大洪灾发生约为150年一遇,较大洪灾发生约为40年一遇。洪灾的发生与小黄河、

七里河暴雨洪水渲泄直接有关(见附件1)。

2.4洪涝防御体系

我市城区是全省省辖市中唯一防洪无设防的城市,洪涝灾害潜在危险极大。现有除涝工程现

状约为10年一遇,相距防洪设防标准50年一遇标准相差甚远。防汛任务相当艰巨。

我市城区防洪规划于1992年被省批准实施后,由于财力所限,防洪工程至今未能上马。

解决我市城区的防洪问题,根本在于修建西部防洪工程,将洪水导出城区外。解决城区排水

的关键在于治理城区河道,方能确保城区安全。近几年,市委、市政府对小黄河、围寨河陆续实

施退污还清治理以来,大大增加了其泄洪能力。但牛尾河、小黄河上、下游和围寨河部分河段仍

存在行洪不畅的问题。随着对七里河的综合治理,现已初步形成了50年一遇的行洪标准,但下游

未治理河段行洪标准仍然较低。

2.5重点防护对象

2.5.1党政机关要地

**市委(新西街)

**市人民政府(红星街)

**市人大常委会(公园东街)

**市政协(冶金路)

2.5.2部队驻地

**军分区(中兴东大街)

市武警支队(新华南路、高庄桥路)

92509部队(团结西大街)

2.5.3城市经济中心

1.中兴东大街中北商城段商业区

2.中兴西大街购物中心段商业区

2.5.4新闻单位

**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有线网络传输公司

**日报社

2.5.5地下商场,人防工程

2.5.6水、电、气、热等生命线工程

2.5.7重要仓储地

2.5.8城区积水交通干道(含铁路立交桥)及危房稠密居民区

根据**市城区历次水患,设定险区和重点部位如下:

(1)孔村险区:孔村、地质十一队一带,由于西部无设防,钢铁路桥阻水遇有较大洪水时

会殃及该区。

(2)牛尾河险区:牛尾河今年将进行治理,但襄都路两侧和知春园内河道断面较窄,极易

阻水。下游至大吴庄与围寨河交汇处河床狭窄,排水能力低,遇较大降雨容易殃及两岸农田及建

筑。

(3)北大街及靛市水坑一带:危旧房屋较多,排水设施落后,遇到较强降水易发生内涝。

(4)积水交通干道

新兴路地道桥

面粉厂街地道桥

中兴路地道桥

育英街地道桥

团结路地道桥

泉南大街地道桥

泉北大街地道桥

北外环地道桥

其它险区由所在区域的区(县)乡(办事处)负责划分。

3.组织体系与职责

3.1指挥机构

为贯彻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市人民政府设立城区防汛指挥部,常务副

市长任指挥长,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负责同志分别为副指挥长和指挥部成员,其职责分工如下:

3.2办事机构

城区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孙玉东(兼);常务副主

任:赵现坤。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有关部门组成。办公室地址:冶金北路路西小黄**岸。联系电话

:2022164。

遇有特大洪水,受灾严重时指挥部集中办公,并分设一室五处;

(1)办公室

组成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局

负责单位:市建设局

(2)宣传动员处:

组成单位:市委宣传部、**日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

负责单位:市委宣传部

(3)技术情报处

组成单位:市气象局、市水务局

负责单位:市气象局

(4)军民联防处:

组成单位:**军分区、66220部队、市武警支队

负责单位:**军分区

(5)危房保安处:

组成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人防办

负责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6)综合保障处:

组成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市通信分公司、市

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供电公司、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粮食

负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4.1.1气象水文信息

市气象部门要依靠高科技手段,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除中、长期天气预报外,尤其要提

高对突发性水患预报的时限性、准确性,争取洪水预见期。

当河流发生洪水时,市水文部门应加强测验手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

重要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城防办)。

除气象水文部门的预报检测外,在市区设置如下报汛点:

设立南大郭、孔村桥报汛站点,监视市区西部山洪下泄和小黄河沿河泄洪流量水位情况;设

南瓦窑报汛站点,监视围寨河泄洪流量水位等情况;设立**学院报汛站点,监视牛尾河汛情及水

位警戒情况;设立贾村、南陈村等报汛站点,监视七里河上游水库泄洪及沿河洪水下泄情况。

小黄河、围寨河报汛站点由小黄河围寨河管理处负责安排;牛尾河报汛站点由**学院负责安

排;七里河报汛站点由桥西区、桥东区负责安排。

各报汛站点负责向城防办报告指定河流的洪峰流量、水位、峰现时间、洪水过程。通讯方面

如无固定电话的必须配备移动电话,保证通讯畅通。各报汛站点的报告成果,由各单位负责校核

,审定后择其有价值的报城防办。紧急情况报汛站点可直接与城防办联系。我市城区的广大公民

都有向市城防办反映水情、雨情的义务。

4.1.2工程信息

设河势水情、堤防工程、闸涵泵站监测机动队,对各行洪河道的洪水走势,河弯段顶冲位置

,堤岸崩塌、闸涵泵站设备完好及运转情况,涵闸洪水下泄及流量等情况进行监测。从建设系统

抢险大队抽10人配备机动车辆,昼夜巡视,严密监视,以防不测。

4.1.3洪涝灾情信息

(1)灾情信息内容: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群众财产以及各种经济损

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各受灾单位应将受灾情况在2小时内向市城防办报告,对人员伤亡和

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基本情况,并对实际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

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区(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属单位、**县属单位的灾情由所属区、县分别上报,上报时

限为灾情发生后的2小时以内。

市城防办对城区的灾情进行汇总后于1小时内向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4.2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将防洪预警划分为四个级别:

Ι级(用红色表示),当西部山区或本市城区三天内已降雨200mm及以上,且预报仍有较强

降雨时;

П级(用橙色表示),当西部山区或本市城区三天内已降雨150mm及以上,且预报仍有较强

降雨时;

Ш级(用黄色表示),当西部山区或本市城区三天内已降雨100mm及以上,且预报仍有较强

降雨时;

Ⅳ级(用蓝色表示),当西部山区或本市城区三天内已降雨50mm及以上,且预报仍有较强降

雨时。

4.3预防预警行动

4.3.1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灾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

准备。

(2)组织准备。城区内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

。市城区防汛指挥部重点组建抗洪抢险大队,常备抢险队,建设系统抢险大队,医疗救护队和治

安巡逻值勤队等队伍。

(3)预案准备。城区内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按照各自的实际情况编制防洪预案,主动应

对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区(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县(**县)、乡(办事处)在制订防

洪预案时,对驻在辖区内的大、中型企业及供电、通信、水源地、燃气仓储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

要单位要重点保护。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每年务于5月上旬前将防洪预案、防汛组织机构、防汛责任人和相应的联

系电话报市城防办。

(4)工程准备。市建设局、城管局和**学院要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务于汛前将市区河道、

闸坝、排水泵站维修调试完毕,确保安全度汛。

(5)物料准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所需抢险物资、车辆由各责任单位负责,遇有特殊情况

,可向市城防办申请,由城防办负责调度。

当本城区抢险物资、车辆不能满足本城区抗洪抢险任务时,城防办要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

部申请救援。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机等现代化通讯设备,健全水文、气

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

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及时整改。

市城防办负责检查各区(县)、厂(矿)和市属较大单位的防汛准备情况,其它单位的检查

由所属各区(县)负责。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市建设局和有关区、县要对市城区内

的河道加强巡逻,及时疏通,防止堵塞侵占。市城管局要加强对排水管网的管理,确保排水畅通

,并组织环卫部门经常及时清扫收水口附近的垃圾杂物,以防堵塞。

4.3.2江河洪水预警行动

当川口水库泄洪、溢流或发生其它险情时,水文部门和水库管理部门要立即向市城防办报告

情况,由市城防办向七里河沿岸发出预警。

4.3.3山洪灾害预警

当西部山区发生较强降雨可能形成山洪危及我市城区时,市气象部门和水文部门要及时跟踪

雨情、水情并向市城防办滚动报告,市城防办将通过电视台等新闻单位酌情向社会相应预警

4.3.4暴雨涝渍预警

当我市城区发生较强降雨时,市城防办酌情向社会相应预警。

4.4主要防御方案

为确保城区安全度汛,争取抗洪救灾全胜,除依靠上级防汛指挥部宏观调度调控外,城区防

汛指挥部为实施正确决策和指挥,确定以下实施方案。

4.4.1险区险段分工及处置措施(见附件2)

(1)防汛抗洪抢险区域分工:桥东区负责京广铁路以东;桥西区负责京广铁路以西;**县

负责市区内县辖区域部分;开发区负责本辖区部分(实施方案见附件2)

各险区要执行城区防汛指挥部的指挥命令,有情况及时与城防办联系。

各险区(段)指挥、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措施,制订具体方案。险区(段)指挥人员必须要坚

守岗位,履行职责,需暂时离岗时,必须向指挥长报告,同时指定人并报城防办。

(2)在目前城区尚未设置防洪工程的情况下,总的形势是被动防洪。对城区易积水和低洼

区积水时间较长街区的居民,则采取临时弃家,到高层建筑物内避险求生措施。

我市城区地形由西向东倾斜,西高东低,坡度较大,洪水下泻较快,只有部分低洼区积水时

间较长。一旦城区发生大洪水,我们将水晶宫休闲广场等20多座高层建筑作为居民的临时避险处

(见附件3),可容纳4000人。有险情时由城防办协调商务、民政和两区防办安排就近避险。届

时饮食供应和卫生防疫工作由粮食、商务和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市交警部门应在积水区域设置临

时交通管制和疏导措施以防不测。市城管局要加强应急排水管理以迅速排走积水保障居民的正常

生活。

4.4.2市区西外环抗洪导流、筑堤实施方案

(1)导流方案

当小黄河西部普降暴雨,汇水于西二环以西,对城区构成威胁时,建设系统抢险大队要动用

挖掘机,沿西二环外侧挖一条导流沟,将洪水导向七里河和北二环,缓解洪水对城区的威胁。

(2)筑堤方案

当西部小黄河流域普降大暴雨,洪水来势较强,或有预报的特殊天气气象,严重威胁城区时

,沿西外环西侧筑一道底宽2米、高2米、顶宽1米的拦洪堤。筑堤任务北起西外环南6桥北750米

处,南至七里河,将西部洪水导入牛尾河和七里河,保住城区安全。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根据我市城区发生洪涝灾害的不同程度,市政府把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即Ⅰ、Ⅱ、Ⅲ、

Ⅳ级)。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在收到市城区防汛指挥部的预警信息后,应做好迎战洪水的准

备工作。一旦汛情出现时,各相关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城区防汛指

挥部的命令,积极投入到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中去。大家上下一心,团结一致为保护我们的美

好家园而努力奋斗。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5.2.1Ⅰ级响应及行动

当西部小黄河流域普降暴雨,或有预报的特殊天气气象,严重威胁城区时为Ⅰ级响应,由市

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命令,全民参与抗洪救灾。

5.2.2Ⅱ级响应及行动

当我市局部发生洪水,范围较大时,为Ⅱ级响应,由市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命令,抗

洪抢险大队,常备抢险队,建设系统抢险大队、医疗救护队、治安巡逻值勤队参与抗洪救灾。

5.2.3Ⅲ级响应及行动

当我市发生局部洪水,范围较小时,为Ⅲ级响应,由市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命令,建

设系统抢险大队参与抗洪救灾。

5.2.4Ⅳ级响应及行动

当我市发生较强降雨时,为Ⅳ级响应,各单位自己行动,自我防范。

5.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5.3.1当川口水库发生泄洪、溢流或其它险情时,要将防汛的重点放在七里河沿岸,以保

护堤防为主,必要时做好群众的疏散保护工作。

5.3.2当可能发生较强山洪,危及我市城区安全时,采取西二环导流、筑堤方案。具体如

下:

一、导流

市建设系统抢险大队按照市城区防汛指挥部的命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将10部挖掘机集结到西二

环上,市城管局负责中兴西大街以南段(含中兴西大街)的导流任务,市建设局负责中兴西大街

以北段的导流任务。

二、筑堤

(一)任务分配:

1、66220部队、市武警支队、92509部队负责已封堵桥洞的加固、维护和警戒。

2、驻市厂矿企业、桥西区、桥东区、开发区负责筑堤(具体任务见附件4)。

3、建设系统抢险大队、预备役部队抢险队,为机动抢险队。

4、**县负责豫让桥、豫东市场一带抗洪抢险。

5、市水务局、桥西区、桥东区、**县分别负责筑堤前后西外环以西、北二环及牛尾河沿线

的防护协调。

6、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抢险取土用地的协调。

7、市交通局负责运输车辆保障。

8、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抢险交通疏导。

9、市供电公司、市通信分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电力、通讯保障和供电、通信抢

险。

10、铁路部门负责铁路的汛期安全及铁路抢险。

11、市国资委和市燃气公司负责城区内水、气正常供给。

12、市建设局负责小黄河、围寨河闸、坝启闭。主汛期间应提起所有拦水闸、降低所有橡胶

坝、拆除所有拦水设施,以利行洪。

13、市城管局负责公共交通和城区排水管网的正常运行。

14、城防办负责区段划分和编织袋的调运。

以上未列单位由两区负责组织,所用工具由各单位自备。

(二)具体实施

1、准备阶段。自上汛之日起至集结待命阶段,各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措施,明确任务。

2、待命阶段。遇有预报浙江以北登陆台风等特殊天气气象,城区防汛指挥部将通过电视台

、广播电台和电话通报有关情况。

3、实施抢险。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执行命令实施抢险。

4、行动路线。(1)桥西区、**晶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武警支队沿泉北大街至抢险段。

(2)**兴茂轮胎有限公司、**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中钢集团**机械轧辊有限公司、开发区、**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沿中兴西大街至抢险段。(3)桥东区等单位由新兴西大街至抢险段

(三)组织指挥

市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必须服从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3、友邻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保证结合部不出问题。

5.3.3暴雨渍涝

当我市城区发生较强降雨时,各部门各单位应以自我防范,自我保护为主。市房管和教育部

门要注意危旧房屋和校舍的保护工作。人防和商务部门要注意人防工事和地下商场的保护,防止

入水倒灌。各责任单位要注意救助被淹被困居民,安排好他们的饮食起居,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

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城管局和三区一县城建部门要加强排水力量,及早恢复群众的正常生活。

5.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4.1信息报送、处理

(1)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

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报详情。

(3)属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的,由市直各部门各厂(矿)单位和区(县)人民

政府直接报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险情、灾情较重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由市城防办上

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4)凡经市城区防汛指挥部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的水情、灾情、工程抢险

等信息,各区(县)和厂(矿)防汛组织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

以解决。

5.4.2指挥和调度

(1)当我市城区出现洪涝灾害时,事发地所属区(县)防汛指挥机构和市城区防汛指挥部

立即起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以行政首长为主的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区(县)和市城区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

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后,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申请其派出工作组赶赴

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5.4.3抢险与救灾

(1)出现洪涝灾害或发生重大险情后,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和区(县)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

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向相关部门联系。

(2)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和区(县)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

紧急处置措施,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3)处置洪涝灾害和重大险情灾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市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5.4.4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

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城区防汛指挥部作出决定,抢险人

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险抢险人员,必须穿救生

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洪涝灾害后,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和区(县)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

转移和疏散工作。

(4)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和市交管部门及时通告和设置临时交通管制,防止车辆、人、

畜进入危险区域。

(5)出现洪涝灾害后,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采取有

效措施,禁止群众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4.5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1)出现洪涝灾害后,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点部位实施

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按照一定程序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

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4.6应急结束

(1)当我市城区的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可酌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

期。

(2)紧急防汛期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

;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迅速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

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洪涝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市城区任何通信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2)我市城区汛期的通讯保障由市通信公司、市移动通讯公司、市联通公司负责。

6.2抢险与救援保障

(1)市城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物资、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驻市、武警部队和民兵组织是

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市城区的防汛抢险任务分别由抗洪抢险大队、常

备抢险大队、建设系统抢险大队、医疗救护队、治安巡逻值勤队和各单位组织的群众抢险队具体

承担。

6.3供电与运输保障

(1)市供电公司负责汛期供电线路安全,优先保证首脑机关,重要部位和抗洪抢险用电。

(2)市交通局负责抢险运输队伍的组建和调动。

6.4治安与医疗保障

(1)市公安局负责治安巡逻队伍的组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为和破坏工程设施

的行为,保证抗洪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治安。

(2)市卫生局负责洪灾中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建医疗救护队,做好灾区的防疫消

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5物资与资金保障

(1)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

有关工作。市商务局和市供销社负责城区抢险储备物资的落实、调动等工作。

(2)市财政局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资金的落实

6.6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救灾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河道、排水设施和参加防

汛救灾的责任。

(2)汛期,市城区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洪涝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

量投入防汛工作。

(3)在发生洪涝灾害时,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

急办,解决防汛中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洪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市城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

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在防汛动员关键时刻,各级防汛的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

部群众奋力抗洪救灾。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6.7.1宣传

(1)汛情、水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由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和区(县

)防汛指挥机构负责。

(2)当西部山区和我市城区出现较强降雨,且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市防汛抗旱

指挥部和市城区防汛指挥部汛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救灾工作。

6.7.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和区(县)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课程合理,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

培训。

6.7.3演习

(1)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和区(县)防汛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

、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应针对我市城区可能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7.后期处理

我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

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1救灾

(1)市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

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

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市卫生局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市疾病防治中心和市药监局负

责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3)市环保局和市城管局应组织力量对可能造成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7.2防汛抢险物资的补充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的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

位。

7.3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和居民日常生活的水毁工程,要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

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2)遭到毁坏的市政、交通、电力、通信、气象、水文等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

能。

7.4灾后重建

市城区防汛指挥部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

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

7.5保险与补偿

我市城区内因洪涝灾害受损的投保单位,保险公司应优先给予补偿。

7.6调查与总结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在汛期结束后或在抗洪救灾后都要进行认真的总结工作,发扬成绩,吸

取教训。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向有关领导

报告情况,以改善我市城区的防洪救灾工作。

8附则

8.1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执行,一般情况下每2年更

新一次,并按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特殊情况下,立即修改本预案。区(县)防汛指挥机构、

各大厂矿和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都要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防洪应急预案。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洪抢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人事局和市城区防汛指挥部联合表彰;

对防洪抢险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洪救灾中造成损失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