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检查整治工作计划范例6篇

督导检查整治工作计划

督导检查整治工作计划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核心,以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治理、信用管理为重点,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深化平安交通建设,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面实现我市由“交通大市”向“交通强市”转变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部门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落实;督促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对潜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和查处,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督查对象

执法监督检查对象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行业监管部门;各交通运输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在建工程项目。

四、主要内容

(一)对企业或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以及市局或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情况;

4、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人员持证情况、设备证照;

6、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建立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应急处置的演练情况,春运、汛期等重点时段和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下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各种措施落实情况;

8、安全经费的保障管理情况;

9、对运营车辆的管理情况(有动态监控的检查动态监控的值班值守情况,对违法车辆的处理情况);

10、配合相关部门对车站内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管理情况;

11、客运站场及交通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参照相关规定进行。

(二)各行业监管部门的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县委政府、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县局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2、“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

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4、打非治违及专项整治情况;

5、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开展情况;

6、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及“打非治违”开展情况;

7、重点时段应急值守情况;

8、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9、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及完成情况;

10、推动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情况。

五、计划安排

监督检查紧紧围绕我县交通运输重大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形势展开,尤其是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及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或专项督查。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一)1—2月份,春运安全综合督查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督查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在建工程项目、渡口渡船等场所和经营单位的春运组织保障、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现场管理等情况,以及行业管理部门春运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管落实情况。(县运管所、县地方局、县公路局、县海事局具体组织开展)。

(二)3月份,春季重点工程建设安全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技术资格和持证上岗情况,工程项目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机械设备检修等情况。(县地方局、县公路局负责组织开展)。

(三)3月份,“水运安全月”专项督查。(海事局负责组织)。

(四)4—5月份,“清明节”、“劳动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局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

(五)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局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

(六)7—9月份,交通运输行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局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

(七)9—10月份,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运管所负责组织)

(八)9—10月份,“中秋”、“国庆”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局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

(九)11月—2021年1月份,冬季安全专项督查。针对冬季大风大雾、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重点督查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和下级行业管理部门冬季安全工作措施、应急工作方案制定落实等情况。(局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制度,切实做到工作有安排、会议有部署、行动有步骤。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领导,细化目标,明责问责,加强督查,真正使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地生根。

(二)规范执法,强化安全监管

各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县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部署,突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运管部门要突出道路货运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要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无行政处罚权限的单位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各部门要密切分工配合,做到年度内对所属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要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采取“四不两直”、“专家会诊”、“双随机”等多种方式对重点监控企业开展检查;要严格按照县局制定的执法文书格式(《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附件1),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执法检查,隐患整改必须实现闭环。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局安办将定期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上报县安委会,对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或请县安办挂牌督办。

(三)不走过场,确保工作成效

各单位要把安全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督导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上,要以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为督查客体,深入一线现场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对安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跟踪督办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或挂牌督办。每次督查活动结束后,都要进行认真总结分析,通报情况。

(四)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

督导检查整治工作计划范文2

序号

安全主体责任

安全工作具体职责内容

加强领导

1.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2.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3.每年主要领导带队下基层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并积极整改检查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4.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落实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解决安全管理工作经费。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建立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责任承诺制。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强化企业安全管理,量化考核指标。

3.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继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两化”(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基本建立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模式,构建企业对照标准自查自改、实时监控的工作机制。

2.深入开展运输车辆、建筑施工、仓库门店、租户、旅社等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全面建立和完善隐患登记制和销号制。

5.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实时监控。

6.严禁车辆、人员发生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三超”及酒驾、毒驾等不安全行为。

7.对安全生产实行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1.做好春运、两会、十一等重点时段以及防汛、雨雪冰冻、寒潮大风等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2.加强与相关人员、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预防预警工作。

3.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三无”(员工无违章、现场无隐患、管理无缺陷)和优秀班组创建活动。

4.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复查,将创建成果运用于企业安全管理。

加强安全保障及预案救援体系建设

1.组织编制企业安全生产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2.预案要组织专业人员评审,经企业主要领导签批后进行。

3.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性或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4.加强应急值守,强化救援准备,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

2.加强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3.认真组织开展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其它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1.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企业所发生安全事故信息。

2.规范完善事故统计报表及相关资料。

3.不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安全事故。

4.严格执行事故“说清楚”、约谈、事故查处情况公告制度。

5.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要求

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布署。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列入工作总体计划,明确时间、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企业隐患问题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

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指定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相关责任、措施和资金有保障。

6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时间安排,定期上报工作总结。

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形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部门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常态化防疫责任架构。

2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工作预案。

3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各项预防措施执行。

武汉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序号

主要职责内容

具体职责事项

1

组织起草、拟定公司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负责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2)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3)安排部署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期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部署开展全公司性安全生产重要活动。

(5)分析预测季度、年度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

(6)分析预测重特大事故风险,及时预警信息。

(7)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报告、分析及预警工作。

(8)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工作。

(9)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就起草的文件向有关单位及部门征求意见。

(10)组织研究拟定综合性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

(11)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2

承担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2)组织筹备公司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年度安全工作会议。

(13)组织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诚信承诺书,并组织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14)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15)组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

3

组织指导全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6)负责组织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

(17)负责对全公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并督促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4

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

(18)分解下达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并严格考核。

(19)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基层单位安全工作“五落实,五到位”。

(20)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整章建制、安全管理情况。

5

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依标运行。

(21)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设备设施处于不安全运行状态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

(22)指导全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依标运行。

6

负责组织全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23)组织开展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4)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按规定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备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25)指导全公司各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26)督促公司所有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应急预案演练的评估及持续改进工作。

7

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组织调查处理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

(27)贯彻国家、省、市职业卫生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措施到位情况。

(28)负责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8

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9)负责公司范围内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基层事故单位规模以下事故的调查处理。

(30)负责举报事故的受理、核查和处理工作。

9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计划总体要求

(31)督促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布署。

(32)督促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列入工作总体计划,明确时间、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

(33)督促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

(34)督促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企业隐患问题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

(35)督促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指定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相关责任、措施和资金有保障。

(36)督促各单位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时间安排,定期上报工作总结。

10

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

(37)督促各单位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形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部门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常态化防疫责任架构。

督导检查整治工作计划范文3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7号)和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用2年零4个月的时间,对20xx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政府水利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湖南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专项治理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

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项目决策和审批时,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重大项目采取适当方式征求相关部门或公众意见,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以及索贿受贿等行为。

2、完善水利行业发展规划体系,把发展建设规划作为项目审核批准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行业准入标准,研究出台地方水利投资指导目录,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国内建设标准,完善地方水利建设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

3、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前期工作经费正常保障机制,提高前期工作各环节的质量和水平。建立水利行业投资信息制度,引导社会投资,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严格执行政府水利投资管理规定,加强项目概算审查和调整管理,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规模。加强水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行业指导监管,提高服务水平,发挥项目决策的专业参谋作用。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措施:

1、规范招标活动。加大《标准施工招标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推行力度,在政府水利投资项目中推广使用标准文件,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标质量。建立全省统一的水利综合评标专家库,做好水利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后续工作,完善水利专业分类,制定专家库配套管理制度。

2、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行为,加强在指定媒介招标公告的监督管理。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招标投标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大违法行为记录披露力度,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水利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

3、严格招标事项核准工作。依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从源头上防止规避招标,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4、加强建设实施过程监管,制定和执行建设程序制度,督促建设各方按规定订立合同和履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四制”规定。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业务工作的监管。

(三)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项目中标以后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开工;项目管理技术力量配备不足、私招滥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工程监理职责不到位;随意变更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擅自变更工程设计、质量检测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不公开透明,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暗箱操作、个人违规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等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使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主要措施:

1、加强执行法定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施工许可、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等法 定工程建设程序。

2、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监管。严格质量现场查验,重点监督检查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管理技术力量配备、持证、到岗、履职情况。制定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明确挂靠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具体认定情形及相应处置措施。严格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严肃查处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群众安全的“豆腐渣工程”。

3、加强水利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监理、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认定情形,制定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坚决杜绝项目业主单位与勘测设计、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串通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

4、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过程监督执法。加强工程建设监督执法机构及监督执法力量建设,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监督执法的职责、程序、履行要求和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办法,改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全过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各种形式的行政“特区”、执行“”、监管“盲区”。

5、建立健全水利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督促支持水利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积极开展对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诚信评价。加入行业自律及行业诚信评价结果作为市场准入、请出、招标投标的依据之一。

(四)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主要措施:

1、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和目标,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安全许可证准入,细化安全措施,强化项目监理制度。

2、依法检查和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推进联合检查机制,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和管理力度。

3、严格查处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深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主要措施:

1、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

2、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加大财政水利投资评审力度,做好财政投资工程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评审,严格控制建设成本。

3、对重大建设项目和严重超概算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和追踪问效。

(六)推进建立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项目主管部门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及时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过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

2、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3、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加大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查办力度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等、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主要措施:

1、拓宽和畅通案源渠道。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为:0731-85483813。各级水利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注重在项目稽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深挖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2、认真排查线索。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进行排查,研究查办的重点。对已掌握的重要线索,要抓紧立案查处。对大案要案线索,要及时报同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中涉及省管干部的,要及时报告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集中查处和通报一批工水利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各级水利部门要把查办案件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的全过程,集中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突出办案重点,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快查快结,严肃处理。适时公布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形成惩戒和震慑的氛围。

三、专项治理工作步骤

(一)抓好动员部署

1、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省厅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戴军勇任领导小组组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詹晓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佩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建希任副组长,陈志江(副总工)、周柏林(副总工)、游建华(办公室主任)、唐少华(规划计划处处长)、郭炳奎(财务处处长)、郭世民(建管处处长)、尹仲春(水保处处长)、刘启华(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肖坤桃(防汛办副主任)、段炼中(洞工局副局长)、陈子年(工管局局长)、李雪辉(农电局局长)、朱健荣(重点办主任)、章建乔(建管总站站长)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管处,郭世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更新、吴若飞同志为副主任,分别从厅办公室、规划计划处、建管处、建管总站抽调人员参加办公室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都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在各市(州)水利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坚持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即专项治理监督检查与扩大内需新增水利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相结合、省厅检查与各市(州)自查自纠相结合、专项治理综合监督检查与各业务处室检查相结合(各业务处室不再单独组织检查),由厅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牵头,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抽调熟悉业务和财务的精干人员,组成7个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分组表,见附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以及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原则上每年应组织两次专项治理监督检查。近期拟安排在20xx年9月~10月份开展第一次专项治理监督检查。

(二)深入排查问题

1、开展自查摸底。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厅直各单位都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重点对20xx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政府水利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包括20xx年第四季度以来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水利投资项目3个100%(项目100%开工建设、地方配套资金100%落实、检查发现的问题100%整改到位)考核目标落实情况;各部门检查(稽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包括过去遗留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等进行自查、摸清底子,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自查时间截止到20xx年2月15日,2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报省厅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突出3个环节。一是全面进行摸底造册。省厅由规划计划处会同财务处、建管处、洞工局、工管局负责。二是突出重点认真查找问题。重点对20xx年以来各级各类所有竣工和在建的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查找。三是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突出问题,找准问题症结,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治理措施。

3、重点监督检查。各市(州)水利(水务)局要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监督检查。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监督检查。

(三)切实抓好整改

1、认真整改问题。各级水利部门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计划与措施,逐个项目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并登记造册,及时认真纠正,限期整改,并定期跟踪问效。

2、落实监管责任。各级水利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监管总责,落实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

(四)开展“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

各级水利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省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督促各地各单位巩固治理成果,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

各市州水利部门要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20xx年10月底前报省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为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按照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落实任务分工。各级水利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处室特别是牵头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综合服务工作。各部门切实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规范项目决策行为,加大前期工作深度。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有关规划和国家政策规定,严禁盲目决策、弄虚作假、虚列工程项目、重复申报等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立项审批(核准)必须充分论证,决策应科学、合理、合规,必要时要充分听证。项目前期工作安全评价、勘测设计等中介服务,应实事求是,严格按规程规范开展业务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工期,严禁附加夹带无关工程设计内容。严肃查处围标、串标、虚假投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做好工程项目概算、预算和决算工作,严格控制投资成本;注重落实安全鉴定、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多方案优化设计。建立健全工程勘测设计等中介机构技术服务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狠抓责任落实,严格办事公开。水利投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负责制,建立问题台账,逐个项目清理,逐个问题解决,把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每一个项目都要落实责任人,每一个项目都有一套工作方案,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准不放过,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同时,建立健全水利建设领域公开制度,主要是推行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管理、设计变更、资金使用、项目审批结果、施工过程管理、质量检查结果、项目建设计划、合同履约情况和竣工验收结果的公开。各督查组每到一地,当地水利部门和被检单位应公开督查组到来的信息,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

督导检查整治工作计划范文4

2020年,我们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卫生计生局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重点完成以下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一、 预防性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开展各项预防性卫生监督,重点做好和完成的工作:一是对新建、扩建、改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业户按时给以现场指导、审验和发放卫生许可证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监管行业中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及时下达调离通知单,调离率要达到100%,规定时限内的现场指导服务、受理审验和许可发放率要达到100%。

二、网络知识培训及录入工作

完成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平台网络知识培训工作,按照时限要求,每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网络学习任务,同时做好各类监督信息的网络录入工作,严格执行录入时限要求,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集中填报。

三、各项宣传培训工作

(一)培训工作

为提高全所监督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更有效地完成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每季组织一次专业知识培训,主要学习卫生法律法规、法律文书书写等方面的知识,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回来后,要将所学知识和新要求及时传达给每名监督人员。

按时限要求,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各项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宣传工作

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一法四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以促进我县《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提高依法行政及管理水平,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四、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在中、高考期间要认真做好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以学校考场内的环境卫生、学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周边的公共场所卫生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辖区内学生中、高考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杜绝危害学生健康事故的发生。

五、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维护我县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和健康权益,重点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非法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严厉打击药店内无证“坐堂行医”非法行医行为。

(二)集中供水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2018年,进一步加大对集中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协调有关乡镇或城建部门尽快完善各个供水单位供水设施,改进供水条件,保护供水环境,提供相关资料,尽快使供水单位的设备设施及饮水水质达到要求。

(三)公共场所‘’两证‘’专项监督检查

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知识培训工作,使辖区内公共场所两证持证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从而保障公共场所依法经营秩序。

(四)放射诊疗单位专项监督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2020年,重点监督检查放射诊疗单位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性能、场所检测情况;放射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辐射危害告知、辐射危害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建立《放射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

(五)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专项监督检查

开展对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生活饮用水、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和保健室、教室生活环境等卫生监督检查,促进和指导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在校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2020年,重点对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制度;晨检记录的质量和晨检制度的执行情况;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儿童玩具、室内外环境和专用校车等进行定期消毒情况;建立学生常见病健康档案情况;检查学校内自备水源定期进行水质检验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学生饮用水管理制度;学生饮用桶装水是否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消毒,是否建立桶装水的索证制度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六)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专项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提高对医疗污水的监管力度,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和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和违法行为,及时整改落实和进行查处。了解掌握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污水管理情况,推动各医疗机构完善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管理责任制,有效防止医疗废物流失造成危害,保护广大群众的健康。

(七)计划生育专项监督检查

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20年,我们重点监督检查服务站、医疗、保健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是否核准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两证是否按期效验,是否超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八)职业卫生监督

根据省市、县局相关要求做好第十七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工作,对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开展粉尘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强力推进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确保为期两年的水泥生产企业治理任务如期完成。以非煤矿山、化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

督导检查整治工作计划范文5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切实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办。

(二)实现安全检查全覆盖零容忍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排除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保障专项检查与日常工作衔接

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深入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性住房工程的监督检查,建筑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

(四)确保安全隐患查处整改全面落实

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严执法、重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以招商引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名,“先上车,后买票”、“设置检查”等现象的,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做到科学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重点检查范围

建筑施工、城市供气、城市污水处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等质量安全管理及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情况等。

三、重点检查内容和分工

在转发市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检点的基础上,强化以下内容的大检查。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质监站负责)

1、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及“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二)市政公用设施运营方面

1、城市污水处理(城建股负责);

2、城市供气设施隐患排查情况(燃气管理办公室负责);

3、应急避难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情况(城建股负责)。

(三)农房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村规股负责)

1、农房设计、施工的指导情况;

2、农房质量安全巡查抽查情况;

3、农村危房改造情况。

(四)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建管股负责)

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市场行为的查处情况;

2、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责任主体自查。按照重点检查分工,各责任股、站、办要组织责任各方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自查出的各类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明确整改责任人员及整改时限,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二)县专项检查。县规划建设局根据本实施方案,组织若干个检查组,对本行业领域的所有经营单位、建设工地进行拉网式大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三)迎接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省、市对系统内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当重视,将会派督查组对各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

五、检查要求

(一)提高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认识

全县规划建设系统要充分认识当前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重要性和长期性,对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警醒起来,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查找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堵塞漏洞,确保全县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

成立县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副局长、工会主席等同志任副组长,局党政办、建管股、城建股、村镇股、燃气办、政策法规股、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责任

1、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检查组对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或工地)名称、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要求。

2、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检查组对所有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应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

3、重大问题、挂牌督办。检查组对查出的重大隐患,以及可能引发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有关信息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挂牌督办。

4、严重问题、果断处置。检查组对查出的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研究解决。对检查中发现非法违法建设施工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由局领导决定是否提请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治理。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警示约谈制度。本次大检查将结合《关于集中开展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检查的通知》一并开展,在房屋建筑安全生产检查中实行“黄牌”警告制,对安全文明施工倒数后三名的施工企业项目部挂“黄牌”,在电视台曝光。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不落实、存在违法非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本局将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就加强安全管理提出警示和整改要求。

督导检查整治工作计划范文6

一、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为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大局,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促进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全市人口总出生23070人,出生率为10.11‰,低于省上下达控制指标13.7‰的3.59个千分点;农村计划生育率86.09%,高于省上下达指标79%的7.09个百分点,保持了低生育水平稳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以后,自己及时采取集体集中学、个人自学、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书记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同时还结合学习了同志《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等一系列文件资料,通过学习和讨论,一是使自己认识到,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应对国际国内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生要的意义。特别是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了深刻阐述,自己一定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领会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决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要求:①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②以整体性、建设性的思路来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③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④以政策创新精神推进工作。三是明确了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②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③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④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⑤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反腐败工作创新。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寻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从和服务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立足点和切入点。一是教育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认直贯彻执行社会稳定,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市委和委党组重大工作决策部署,思想上始终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对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监督检查。坚持各级党政领导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的领导责任制;三是严格控制计外出生,严格落实每10万农业人口完成60例节育任务,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四是加强对计划生育国债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使全市所投资的4000多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五是加强了对维护社会稳定的监督检查。市县乡计生部门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主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保证了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和建国6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的顺利进行,近几年,为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未发生赴省进京和群体性上访问题。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完成。

1.加强对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一是年初结合传达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三次、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和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反复认真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在为期4个多月的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中,委领导班子和每个成员普遍对照中央规定的“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和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6条纪律,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市两办《关于印发平凉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禁酒令处理办法的通知》和市纪委《平凉市国家工作人员十个严禁》,针对计划生育督查考核工作中基层接待攀比心理,讨论制定了《平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督查考核工作纪律》,严格规定各级计划生育工作部门严禁工作就餐饮酒及饮料,要求各县乡村及群众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2.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我们按照“畅通渠道、解决问题、维护推进、促进稳定”的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开展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集中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的政治任务,从规范管理入手,积极做好矛盾查调处工作。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7件(次),其中来信37件,来访35人(次),电话访27人(次),电子访8人(次)。与上年119件相比,下降12件。其中市人口委直接受理30件,七县(区)受理77件,全部结案,结案率为100%。

3.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目标,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实现为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检验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我们紧紧围绕全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集中治理和专项清理,有效地防止和遏制了不正之风。一是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平时督查、半年和年度考核和专项清理,通过入户调查核对卡册、查阅票据、明查暗访等形式,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救助、特困救助、二女户结扎一次性奖励、计生低保、危房改造、新型合作医疗减负、子女升学加分、农村沼气、自来水免费入户等优先优惠政策落实逐项治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基层及时纠正。二是加强了对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会同财政部门对国债和灾后重建项目、计生事业费等资金的监督,保证了各项优惠政策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户到人。三是广泛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不法行为。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生有奖举报机制。各县(区)普遍建立了30万元的有奖举报基金,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加强了对有奖举报信件的查办。五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委《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核评估工作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公开办事。

4.创新机制,强化监控,不断健全反腐败体系的长效机制。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是有效防止腐败现象发生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我们针对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采取规范权力运行,健全监督制约,强化监督管理。一是针对基层一些干部作风不实,容易导致计生统计数据虚假问题,加大改革计生考核办法,由以前年终考核“一锤定音”改为平时监查,半年和年终考核综合考核评估,并且加大了打假求实分值权重,对个别有意弄虚作假者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修订和完善了非农业计划内二孩生育指标审批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的“三级申报、四级公示”和“一集中五统一”管理制度,邀请市监察局和市卫生局纪检干部参与年度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严格实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专家、工作人员封闭式管理和专家鉴定终身负责制。全市非农业计划内二孩生育指标审批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政策标准从严掌握。三是加大对出生性别比偏高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各县(区)普遍建立了30万元的有奖举报基金,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加强了对有奖举报案件的查办。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推行“阳光计生”,全市103个乡(镇)和1516个村普遍设置了档次比较高的政务公开栏,对涉及群众关注的二孩指标审批、优先优惠政策资格对象确认等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通过干部作风集中整顿,进一步增强自身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自觉性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特别是在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中,自己通过认真查找、同志们帮和广泛征求意见,对照中纪委规定的6条廉洁自律纪律,从思想上深刻剖析了原因,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省市委和委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自己在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的同时,严格遵守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制定的领导干部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并经常教育配偶和子女慎重行事,清白做人。在下基层督查考核工作时,能够做到坚持原则,公正执法,不徇私情,不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