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和公共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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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和公共管理范文1

[关键词]公路施工 合同 管理

企业在对外开展各类业务活动的基本载体就是合同,有位法学家曾经说过:“财富的一半是合同”,这形象地说明了合同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标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长,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工程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施工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就是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这就使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二、当前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现阶段,各施工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不够。另外,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企业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

2.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3.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有些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企业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5.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一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

(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

(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根有据。

(7)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的作用。

2.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3.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4.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

(1)谨慎订立合同、减少瑕疵合同以减少违约的发生。

(2)业主、承包商在合作中存在目标分歧的情形下,应借助各种制度安排来协调合作中的目标分歧以实现合作的潜在利益:包括工程监理制度,质量保修制,质量事故处罚制度等。

(3)要让监理发挥良好作用,抑制承包商的风险。

(4)加快信用制度建立,提高故意违约成本。

(5)可重新定位工程合同主体的关系。

工程管理和公共管理范文2

1.时间上具有延续性

工程合同的制定和实施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工作,故在整个工程项目的运行周期内,合同管理工作也应该连续地实行。工程项目的运行周期不只是包括施工期,还包括招标、投标,谈判制定合同期和项目工程保修维护期,所以工程管理工作的实行一般最少要持续进行1—2年,更长的甚至可以达到7年及以上时间。

2.合同管理必须进行动态管理

由于合同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双方反复商讨、一步步磨合制定的过程,尤其是在合同的实施期内,受诸多内、外部因素的干扰,合同内容也会时常进行变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变更合同的内容,落实好公路合同的变更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的合同管理体制。

3.合同管理对企业经济效益的获得有很大影响

由于公路工程项目规模大,造价高,所以良好的合同管理能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据有关部门统计,在一个工程项目中,优秀的合同管理和失败的合同管理会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差额达到工程造价的25%。

4.合同管理复杂多变,风险大

由于现代公路建设项目复杂多样,合同关系也变得愈发复杂,合同管理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并且充满了未知性和不可控性,很容易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合同的管理工作非常繁琐复杂,且充满了风险。

二、如何做好工程合同管理

施工单位要从公司到项目自上而下的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及合同管理人员要做好以下几点: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专业人才缺乏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等综合知识,才能胜任合同管理工作。

2.重视合同交底

无论是主合同还是项目协作合同,项目经理或主管人员都应在合同签订后,组织相关人员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做好合同交底。主合同交底时,应罗列出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总结出对施工方有利和不利条款及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以便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利于合同风险的事前控制及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项目协作合同交底时,应罗列出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及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以便对施工协作队伍的管理。合同交底要形成书面记录,与会人员要在合同交底上签字。原件由合同管理部门留存,其他部门以及现场管理人员留存复印件。合同交底会议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让项目每位管理人员理解合同的中所有条款。

3.熟悉合同条款

施工合同就是施工过程的规范,无论是施工方,还是业主、监理、协作队伍,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我们绝不能把合同空洞化、边缘化,认为它只是一个形式。对合同的熟悉程度往往决定着谈判的成败,所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合同,对遇到的各种问题能将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脱口而出,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否则就是严重的失职。很多合同管理人员认为背熟所有合同条款是天方夜谭,其实,要做到这一点并不是很难,关键在于“记”。施工合同条款都有雷同之处,我们先要背熟通用条款,再记熟特殊条款,先理解再记忆,找出各类条款的相同点与不同点,背熟后灵活运用。此外,我们要特别重视通用条款,不要认为它只是一个形式,在诉讼过程中,通用条款往往能决定我们的成败。

4.注重合同细节管理

施工合同纠纷多数情况下源于价款结算方式的纠纷,如工程款如何拨付,设计变更单价如何审定,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材料价格异常变动的处理办法等。这就需要甲乙双方尽量在合同中把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案具体化,尽量避免给结算方式留下盲点。

5.积极参与项目的各项对外事务

我们向业主提出各种要求,报送各类资料,做了很多工作,但是由于对时间节点把握不好、报送资料缺乏法律效力等原因,总是事倍功半,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合同管理人员要深入到项目部的各项对外活动中来,无论是对业主、协作单位,还是对政府部门,无论是口头的,还是正式的。合同管理人员要有所担当,要熟悉合同,做实每个环节,与业主、协作队伍论合同、讲条款,拿起法律武器与他们较劲,保护项目的合法利益。一是对照合同,把握好报送资料的时间节点,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资料的报送工作,同时,还要弄清各项资料该何时报送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不报送又会产生何种结果。二是要及时得到业主、监理的签字,尤其是在一些意向性的意见上,一定要想方设法的形成文字性的资料,并请业主、监理签字,以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变更索赔工作做好基础资料。

三、加强正规化合同在控制造价中的应用

1.控制项目成本

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将控制费用最小化的观念渗透应用于工程方法、工程技术及施工管理的措施中,通过对技术方法的对比、经济分析及方案效果的综合测评,对工程中的各种消耗进行调整控制,及时纠正各种可能出现的偏差,把工程费用控制在成本管理计划范围之内。因此,项目成本管理在造价控制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对成本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只有以工程项目的建造合同成本为核心,不断增强对项目建造合同成本的管理,才能使公司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2.影响公路工程项目造价的因素

公路工程项目的实施少则几个月,多则一两年甚至两年以上,因此随着工程实施的时间越长,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变化就越大,极大地增加了管理的难度。若处理不当,很可能造成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甚至无法收场。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为工期、质量、工程付款、变更、材料、施工设备价格的浮动变化、竣工结算、风险、索赔等,这些因素涉及范围广,涉及量大,彼此又有很多的联系,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尤其注意,并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对造价的控制。

3.施工合同是合作双方解决经济争议的重要依据

工程合同订立的初衷之一就是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任何一方出现了违约的情况,就会损害到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那么按照合同的规定,违约方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和违约条件都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依据。最终用经济的方式进行衡量,让违约者付出相应的经济代价,受害方得到经济补偿,违约责任和违约条件是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的基本保证。

四、总结

工程管理和公共管理范文3

关键词 工程 造价 价格 控制 管理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财政部门而言,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1 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1.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1.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 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 控制工程造价,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2.1 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2 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2.3 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 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3.1 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 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3 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4 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5 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6 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1 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工程管理和公共管理范文4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成本综合预算

0.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获取竞争优势,必须对成本进行预算和有效的管理。而且公路工程施工具有周期长、投资大的、不定因素多、风险高的特点,施工企业要保证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的前提下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更应高做好施工管理成本的综合预算,保证公路工程在按质、按量、按时的前提下竣工。

1.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成本综合预算存在的问题

1.1施工管理成本预算编制不科学

一是成本资料预测性不符合要求。许多项目相关部门设计制定工程施工管理成本前无法完全考虑到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引起成本发生动态变化的因素,也缺少对施工过程的把握,没有考虑到施工项管理过程的应先该因素。使一些可能造成施工管理费用的情况没有纳入成本预算内,导致成本预算结果的科学性不强,不利于管理人员根据预算结果加强施工管理,控制施工成本,更无法根据施工管理预算成本对工程施工作出科学的绩效评价。例如施工材料价格预算上,由于施工材料的价格变化的影响因素不仅包括市场变化,还受到同行横向竞争压力的影响[1]。

二是施工管理成本预算内容不全面。在编制施工管理成本预算是,许多编制人员考虑不周,仅将材料、人工、机械作业以及其它相关的简介费用列如成本预算内容,没有将涉及、技术费援助费用、二次倒运费、设备试验费、工程定位负责非、施工工具设备使用费用等其它直接费用纳入预算内容。更没有将风险管理成本、设备维护成本已经准备成本相关成本作为成本预算内容。

1.2施工成本控制管理不力,实际施工成本超出成本综合预算

施工成本控制管理不力主要表现在施工队伍管理、施工材料管理、质量成本管理不力三个方面。

第一,在施工队伍管理问题上。由于公路工程建设部没有建立严格且具可行性高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未发挥管理作用。导致公路工程在开始施工过程中,施工队伍随意更换,施工人员流动性大。在材料供应商选择上,由于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设计的采购管理制度存在很大的漏洞,材料供应商的选择公平公正性不高,才俩供应商选择具有关系性。由于缺少具体的规章管理及监管制度,许多施工单位和个人为谋取私利而很少考虑施工成本管理问题,意识上也人为施工管理成本属于财务部门的工作,与本部门或个人无关[2]。

第二,在施工材料管理上,存在材料获取和管理不到位问题,也没有贯彻落实材料预算管理。在材料符合工程质量要求以及材料市场价格相同时,就近采购可减少运输费用,从而降低材料采购费用,还能减少材料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损失。购买施工材料前与更多的供货商进行沟通可掌握市场价格,选择价格最优的供货商,通过谈判也可以争取价格优势,减少成本费用。如没有制定就近供货和集中供货方案,也没有与供应商进行充分的沟通,导致材料实际成本与预算相差过大[3]。同时,材料管理工作未落实,存在严重的材料丢失、损毁以及损耗,导致材料成本增加。

第三,质量成本问题表现在对质量成本的不重视。质量成本不仅对减低施工成本有影响,对项目整体成本降低都有很大的影响。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没有找到适用的方法对质量成本进行预防、分析和控制,也不重视质量成本的预防、分析和控制。

2.完善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成本综合预算的对策

2.1科学全面的编制成本综合预算

综合预算编制包括三个部分:市场调查、分析研究、最佳组合,根据综合预算编制的组成部分,预算编制可分为预测表、计划表和预算表三个层面。编制预测表的基础为对市场充分的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得到相关数据和资料,预测表主要内容包括市场行情、材料单价、租赁成本、人力成本等,它是编制成本预算的基础数据。计划表则是根据预测表提供的市场数据信息,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再结合本单位的自身情况及战略定位,制定具体的计划。如材料采购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预算表是在预测表和计划表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研究,得到最佳组合,对总体性计划进行分解,得到更加具体、更具可行性的计划,再制定资源优化配置的最优方案。

一般而言,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成本综合预内容包括人工费、作业成本、各类计划预算、材料费用、采购成本迹象,在实际预算中,需要将每个预算内容进一步细化,得到更加具体的预算指标。材料费用可分为建材费用、施工设备费用,施工设备费用可分为租赁、购买、维护、设备消耗环节产生的成本[4]。

2.2控制施工中费用

控制施工中的费用主要是建立各种制度,加强施工管理,减少施工过程中出现影响施工成本的行为或事件,将施工实际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第一,明确分工,实行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简历并实行以项目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负责制,同时建立技术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技术责任奖罚制度,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规范各项要求,使施工程序和方法符合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第二,完善材料费用预算控制。在材料采购上,水泥和沥青在附近工厂购买,用汽车运送至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要求所有材料需要具备质量合格并有完整的材质证明及通过业主和建立工程师的审查[5]。杜绝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质检员还需要到现场进行抽查,通过双重检查保证所有材料符合要求,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减少风险成本和质量成本。价格管理: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要求供应商按时、按价供应材料,确保不会出现材料短缺影响施工进度和出现返工问题[6]。进出管理:负责人需要制定材料进出计划,根据施工情况合理调度材料供给,使材料供给时刻满足施工要求,又不会造成材料大量堆积而增加管理成本。

3.结语

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成本综合预算是施工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需要各个方面的配合。但是,成本综合预算管理在整个公路工程建设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对任何施工单位而言,必须完善成施工管理成本综合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全面性,为工程施工提供指导,提高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卫党委. 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应用研究[D].长安大学,2013,03(01):11-12

[2]吴剑涛. 浅析成本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现代商业,2010,15(12):147+146.

[3]申利霞. 施工企业责任成本预算研究[J]. 河北企业,2014,02(06):8-9.

[4]马越. 成本预算控制对现代企业的作用研究[J].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04(24):105-106.

工程管理和公共管理范文5

关键词:施工企业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有效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前言

随着水利水电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完善,水利水电建筑市场风险进一步加大,有效的合同管理是确保工程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且目前水利水电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利润少、风险大,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愈显重要。施工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做好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维护企业的利益,增加企业利润。

2目前我国水利水电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

我国水利水电建筑行业施工合同管理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过程脱节,施工企业投标中 “商务标”、“技术标”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2) 合同管理人才缺失。首先,经过施工企业辛勤培养的合同管理骨干,由于受不住长期在野外施工的寂寞而辞职转干其他行业;其次,由于水利水电工程的流动性比较大,合同管理人员经常变动,合同管理人员很难做完整一个项目的管理;再次,个别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意识淡薄、观念陈旧。

3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实例分析

按照三大目标,某工程合同管理效果评价如下:

(1) 进度控制方面,工程前期准备工程2001年9月开工,主体工程2002年9月开工,2003年10月28日大河截流,2005年底第一台机组发电,2006年主体工程竣工。这些中间完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都按合同如期或提前完成。

(2) 质量方面,监理工程师严格按合同进行质量控制,于2006年12月通过水利部组织的初步验收,评定该工程质量总体优良。

(3) 成本/利润方面,实际结算和投标报价见表1、2。

表1 某水利工程主体工程投标报价、实际结算对比表

表2 某水利工程成本、利润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该水利工程工程合同管理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其成功的主要原因归结如下:

(1) 施工企业项目合同管理部对合同问题应积极主动。项目合同管理部认真分析合同条款,加强施工图纸审查。一旦设计单位、业主任一方提出变更要求,积极会同工程技术部门做出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相应的施工措施及变更报价书,尽量在施工前和业主对价格达成一致,以免施工完商谈价格,产生争议。

(2) 注重合作精神。索赔是双向的,业主并非施工企业的敌人,而是不可分割的合作伙伴,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相互信任。业主、施工企业、监理工程师、设计方、设备供货方等要有一个整体的团队精神。各方既要清楚各自的责任,也要明白其他各方的责任,诚实、公正地对待索赔事件,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3) 注重对基础资料等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础是信息管理。合同的履行是个过程,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要有较长的时间,涉及到空间分布,复杂的构筑过程。这些都在随着施工的进展而不断地变动着。因此,合同管理要求能在计算机中,随时地输出过去和现在的各种工程动态数据。

施工企业加强自身管理尽量减少违约。施工企业应当严格地按合同要求执行义务。如: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工程的维护和照管等。

4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1)施工合同确定了工程实施和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合同双方在工程中各种经济活动的依据,合同管理工作能保证合同确定的工程目标的实现。

(2)施工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权益和权力。签订合同,则使双方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共同完成项目任务,双方的总目标是一致的。从另一个角度上看,合同双方的利益又是不一致的,施工企业的目标是尽可能取得工程利润,增加收益,降低成本,而建设单位的目标是以尽可能少的费用完成尽可能多的、质量创优的工程。施工合同是调节这种关系的主要手段,双方都可利用合同保护自己的权益,限制和制约对方,所以施工合同可以平衡双方经济责权利关系。

(3)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合同双方最高行为准则。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工期、质量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合同管理对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成本管理有总控制和总协调作用,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

5水利水电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问题的主要对策

(1)加强工程投标管理。首先要加强投标报价班子的建立并建立科学的承接项目的决策机制,报价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技术知识、管理知识、法律政策知识、合同知识,并能够对各类风险有预见性识别,主要是对业主的信誉、工程的可靠性、施工技术的复杂项、资金到位情况等进行事前评估。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性的进行投标,不能盲目地追求经营任务而投标。

(2)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管理,具体可以从下面三方面着手:一是选好人员。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二是组织好在职学习,参加短期培训,讲座等;三是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得,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先进的管理方法进行推广。

(3)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工程项目行政领导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工程项目内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实际工程中时刻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培养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水利水电土建施工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广泛搜集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

(4)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施工企业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尽量减少签订合同后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合同履行情况,防止出现承包人责任的索赔。

(6)做好工程合同的履行评价的搜集。建筑工程合同内容多,涉及法令、法规也多,工程较大,履行时间也较长,应认真做好工程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保证合同档案齐全,使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规范化;通过对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情况与实施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或教训,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的现代化合同管理水平。

6结论

合同管理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施工企业只有对合同实施有效的管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及归纳管理的技巧,寻找新的方法,解决新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才能推动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断前进。

参考文献

1祝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09,4 (215).

工程管理和公共管理范文6

关键词:公共管理;城市;公园

收稿日期:2011-05-10

作者简介:曹世奎(1966―),男,湖北襄阳人,助理农艺师,主要从事园林园艺养护工作。

中图分类号:TU98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1)06-0155-03

1 引言

近几年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城市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而公园是城市环境中的重要一环,城市公园表达人们追求的理想境界和物质文化风貌,是城市绿地系统和城市居民休闲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展示城市社会生活与精神文明风貌的窗口,对城市景观的塑造和城市特色风貌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公园治理是新公共管理下城市发展建设的核心,根据新公共管理理论,可借助多样化权力,使政府部门和市场机制,社会组织群体通过协调以及合作,在实现秩序的同时发挥绩效,提高公园管理治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 公共管理下公园治理的问题

2.1 公园复杂化增加治理困难

公园大部分位于市中心区域,因而公园附近人口密集,特别是老年人居多。人口众多的环境下给治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人们思想不一致,缺乏对公园的环境意识,有的市民随意采摘花果,践踏草坪,乱丢垃圾,损坏设施,过度消耗水电。一些市民和外来游客自身素质不高,在公园的溪流、湖泊里钓鱼,有的甚至下河摸鱼,影响了公园的生态环境与平衡及公园内卫生环境,使设施维护水平下降,同时影响了城市公园的整体形象以及正常运转。因此治安、保洁、绿化养护、设施修复等力量需要增配,公园用水用电和垃圾清运费用增多,公园的管理成本急剧增加。公园环境复杂,治安案件不断增多,都增加了公园治理难度。

2.2 治理经费不足

我国大部分城市公园治理中,政府的拨款只能供专项维修费用和固定资产投资,其中的绿化等其它支出均是由公园自筹,且还要缴纳所得税,所以经费十分紧张。特别是许多城市公园免费开放后,城市公园所承受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加大,治理经费问题也变得更加严重。城市公园免费开放后,游客量猛增,游客对城市公园的硬件设施的需求加大,城市公园就必须相应地增加对这些硬件设施的投入。资金不足则不能从根本上保证公园治理的完善,同时使得公园治理人员的积极性下降,严重影响公园治理的进度,制约了城市公园的发展。

2.3 市民参与度较低

城市公园是准公共物品,即供市民游览、休憩、开展科教文化活动及锻炼身体等活动的公共场所,园内硬件设施也是公益性设施。所以,市民应是城市公园的使用者,城市公园的建设与管理也应当让市民参与,并且要以市民的需求为主要治理依据。但是,城市公园对治理人员专业技术的要求制约了普通市民的参与,城市公园治理中涉及到很多利益方面的问题,而各种利益主体又难以协调,导致市民参与度低,因此目前几乎所有城市公园均是以政府部门的政策指导出发,并没有考虑到广大市民和游客的需求。

3 公共管理下公园治理的对策与建议

3.1 建立科学的公园管理体系

为保证公园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应建立一套科学的公园管理体系,使国有公园适应当前园林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园经济不断发展和公园管理水平的提高。科学的公园管理体系就要改变传统的观念,参照当前企业机制进行经营管理,把公园与苗木生产、绿化施工、园林规划设计以及城市绿化管理等系统有机地进行同类合并,形成管理项目部门,选配具有改革开拓的精神,施工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精干高效的人才进人项目部。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齐心协力抓好落实,切实增强做好各个区域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定期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综合运用群众评议、条块评估、组织评定“三位一体”的考核办法,把整个城区管理置于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之下,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以科学发展观统揽起来,在“两个率先”中实现生态文明目标,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用硬作风攻硬任务完成硬指标,全面提升公园管理水平。

3.2 加强公园绿化管理

公园绿化是公园管理的重中之重。绿化主要是功能上和景观上的要求,国内绿化也可分为功能上的栽植与景观栽植2个方面,功能上的栽植如视线诱导的栽植,指示性栽植,遮光栽植(防眩)、隔音栽植等;景观栽植则是为了改善景观,创造优美的公园环境,可采用的方式有整形的栽植、自然风景栽植、自由栽植、群落栽植等方式,后3种形式目前国内公路绿化中采用的还不多。当然采用的绿化植物要有适应性,并能反映地方特色,同时也要能反映不同路段的自然特色。

搞好公园绿化,要严格控制园林绿化材料的质量。各种原材料、产品、半成品、构配件、机械设备、土方、苗木、草坪、支架等工程材料,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是构成工程质量的基础,投入材料的质量,如土方质量、苗木质量规格、各种管线、铺装材料、亮化设施、控制设备等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因此,严格控制投人材料的质量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对投人材料的订货、采购、检查、验收、取样、试验均应进行全面控制,从组织货源到使用认证,要做到层层把关,对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施工方案要进行充分论证,做到施工方法先进,技术合理,安全文明施工,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3.3 加强市民的公园生态意识

国务院向全国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明确地提出:“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为了减少公园治理的难度,减少公园治理成本,广大市民应该树立环境保护意识,避免在公园中随地乱扔垃圾,可以通过招牌大力宣传保护公园环境的广告,随时提醒市民的生态意识,保证市民在公园中的活动有序进行。可通过加强公园法制建设,把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游览等行为都纳入法制轨道上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各方行为,形成公民爱绿护绿意识,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城市园林绿化法规,宣传先进典型,在全市形成社会办园林、人人参与公园建设的良好局面。美好的环境也是给群众提供优美、整洁的休闲、娱乐、文体等的活动场所和良好的服务。广大市民有必要对公园环境质量的改善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4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公园治理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因此政府部门相应的缩减其管理职能,将其他经济职能如养护、保洁、保安等进行市场化运作。政府可以通过市场化招标,鼓励并吸引市场机制来运营、养护和管理,这样不仅能降低成本,还能激活城市公园的发展潜力;政府管理者应科学制定公园建设、管理等各项标准,通过公园的建设规范;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公园服务规范;星级公园、文明公园评比标准等。工作中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出实招、鼓实劲、用实功、干实事,把任务进行量化、细化,确保绿化资金到位、绿地面积达标。以监察者和指导者身份审视公园管理质量和效益,促进公众权益和福利的扩大,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和监督,让它们承担服务性、社会性的职能,尽可能减少行政干预,创设平等竞争的制度环境。

3.5 吸收治理经费

在公园治理的经费方面,首先需要政府给予一定得财政支持和其他一些扶持性政策,地方财政拨款是远远不能满足公园建设投入实际需要的,部分公园可以进行凭门票进入公园的办法来增加门票门票收入,既能保证游客的基本需求,并增加公园的经济收入,同时还能保护公园资源;还可以通过积极鼓励企业和公民个人捐赠公益事业,为公园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公园治理的有效性,利用公园资源开发公共休闲娱乐。经费的增加需要采取多元化投资,将公园的投资和保护相应的推向市场,依靠市场投资来进行多元化市场融资方式。比如:可以出让城市公园的冠名权,动员社会力量来建设、经营等。

3.6 加强市民参与治理

城市公园管理者应当创设多种途径让市民参与城市公园管理,使他们具有超越自身利益去关注更大的公共利益的广阔视野。展开群众公众讨论、评判工作,吸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适应广大市民的治理方案。加强市民参与,例如可以建立老年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长,为其他人提供医疗保健、家庭教育等各种咨询服务,进而把城市公园里原来自发、松散的群众团体都凝聚起来;可以成立“公园之友”志愿者队伍,让其参与城市公园的日常管理。其中,志愿者队伍可以建立各类活动的相关制度,并且每天轮流在城市公园里值班巡查,制止一切不文明行为。这样就使市民具有超越自身利益,从而去关注更大的公共利益的广阔视野。在实施过程中,政府也应当创建信息流动的渠道,使城市公园的公共事务管理公平、公开,并鼓励市民与社会组织群体对其进行讨论、评判,以提高市民与社会组织群体参与城市公园治理的积极性。

4 结语

在行业市场化的进程中,根据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园作为城市公共设施不可缺少的部分,我们要加强规划与管理,挖掘城市综合公园应有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充分发挥城市综合公园的三大效益,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平衡关系,从而使得公园整体综合效益的发挥符合城市尺度和风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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