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自救措施范例6篇

防震减灾自救措施

防震减灾自救措施范文1

一、总则

1、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指非地震系统的公民和社会组织,依法从事的地震监测和地震灾害防御行为。

2、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和社区自救互救体系的重要内容。

3、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包括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地震灾情速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社区地震应急和民居抗震设防指导。

4、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测防结合、平震结合的原则。

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网络建设

1、各镇乡(街道)的防震减灾工作,在市地震业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镇乡(街道)要设立一名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具体人员由各镇乡(街道)自行指派。

2、各镇乡(街道)、社区要建立一支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辖区地震应急工作。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由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负责筹建。

三、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职责

(一)地震宏观异常测报

1、地震宏观现象的观察与观测

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应注意观察周围的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如动物、地下水、地形变、电磁、气象等,认识其正常的变化规律,了解造成这些变化的因素。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一些简单的观测,并把观测结果进行记录。

2、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与核实

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发现宏观异常后,应及时进行异常的调查核实。首先是调查出现的异常本身是否可靠,其次是分析异常的原因。

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应配合上级防震减灾业务主管部门到现场访问有关人员,把握异常的真实性,必要时也可进行简单的测量、试验与分析。

在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中,还要注意分析异常规模、出现的区域与时间等特征。

调查核实后,可进行异常的识别,是否与未来的地震有关,即能否作为地震宏观异常。

3、地震宏观异常的上报

调查核实后的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应及时填写“地震宏观异常填报表”(附件)上报。

上报的方式一般应将填写的表格以尽可能快的形式报给市地震部门。对突然出现的、规模较大的、情况严重的异常,除了按规定填报外,还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上报市地震部门,也可同时上报省、xx市地震部门。

(二)地震灾情速报

1、地震灾情的观察和估计

地震发生后,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观察所处环境及附近的房屋、景物的变化,根据观察结果,结合人的感觉,对照《中国地震列度表》中的三类基本标志性现象,粗略估计地震灾害程度。

2、将地震灾情的初步观察结果及时向市地震部门报告。

3、地震灾情的调查

在做出首次速报后,应尽快调查了解辖区内的三类基本现象。调点是:

(1)人员的伤亡及分布情况。

(2)建筑物、重要设施设备的损毁情况,家庭财产损失,牲畜死伤情况。

(3)社会影响,包括群众情绪,生活秩序、工作秩序、生产秩序受影响情况等。

(4)地震造成的其他灾害现象。

4、地震灾情的后续速报

将调查结果进行第二次速报,以后还应不断调查核实和补充新情况,尤其人员伤亡变化情况须随时上报。

(三)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在市地震部门指导下,配合镇乡(街道)有关部门承担本辖区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任务。

1、宣传方式

(1)设立宣传橱窗、墙报。

(2)举办防震减灾科普讲座。

(3)播放地震科普宣传声像资料片。

(4)散发地震科普读物、挂图、宣传页。

(5)利用科技周、“7.28”唐山地震纪念日、“三下乡”等进行科普知识宣传。

(6)组织各种地震应急演练。

2、宣传内容

(1)平时宣传

我国及本地区地震环境和地震活动特点;地震基本科学知识;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应急与救援的有关知识;个人及社会防震减灾基本技能常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知识与措施;国家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我国地震科学水平和防震减灾工作成就与现状。

(2)临震宣传

地震应急预案与应急对策措施的主要内容与启动程序;地震监测预报的方法,现阶段地震预报科学水平;地震宏观异常现象的观察、识别和临震异常信息的上报;各类房屋建筑和生命线工程在不同强度地震下的震害特点与抗震防灾措施;社会公众地震应急避险与自救互救知识;地震灾情速报知识和速报渠道

与程序;地震谣传的识别与预防知识;有关地震预报、地震应急的法律、法规知识。

(3)震后宣传

有关地震震级、灾情情况和震后趋势判定公告的内容;党和政府抗震救灾的对策措施;伤病员抢救转移的知识和方法;防止地震次生灾害的知识;震后恢复重建时场地选择及抗震设防要求方面的知识;有关识别和预防地震谣传的知识。

(四)社区地震应急

1、社区地震应急准备

(1)制定社区地震应急预案。包括社区应急、邻里自救互救、人员疏散、人员密集场所疏导、重要目标岗位应急抢险抢修、家庭应急等。

(2)组织建立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明确组织者、人员、职责、任务,并协助上级防震减灾业务主管部门对志愿者的培训、训练和演练工作。

(3)指导社区居民掌握地震灾害自防、自救、互救基本知识,熟知附近的避难场所,并开展适当的演练。

2、临震应急措施

(1)本辖区的应急预案启动后,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协助实施应急预案。

(2)密切关注震情变化,随时与市地震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反映宏观信息。

(3)根据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协助居民避震疏散。

(4)指导家庭贮存各种必备生活用品和工具。

3、震后应急措施

(1)协助辖区内的震后快速反应工作,迅速报告灾情和紧急救助情况。

(2)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居民开展救助,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3)协助疏散灾民和发放救援物品。

(4)协助有关部门维护辖区秩序。

(五)镇乡(街道)民居抗震设防

1、宣传房屋抗震知识,包括民居震害和特点、抗震设防要求、房屋建造的抗震措施。

防震减灾自救措施范文2

 

第一章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对地震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科学有序地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消除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平凉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发生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在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下,贯彻“以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方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靠科技、整合资源,协同行动、专群结合的工作原则,有力有序地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地震局迅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2.1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县政府分管民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县人武部部长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县地震局、发改局、民政局、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工信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卫生局、文广局、安监局、食药监局、科技局、粮食局、煤炭局、商务局、规划局、旅游局、电信局、气象局、电力局、公路段、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武警灵台支队、公安消防大队、寿险公司、财险公司、石油公司、东运集团灵台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2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向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制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

(2)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

(3)指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协调解决抗震救灾中的重大问题。

(4)根据重大地震灾害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5)及时掌握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紧急支援。

(6)统一审核震情、灾情宣传报道口径。

(7)协调乡镇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

2.3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震局,主任由县地震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为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震情和应急需要,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情监测、灾情信息、新闻宣传、物资保障等小组。

2.4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收集、汇总、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制定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2)贯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乡镇、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并督促落实;协调配合外地救援队伍开展工作。

(3)监视震情和提出震情趋势会商意见。

(4)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统一信息渠道和内容,对有关新闻稿进行审核。

(5)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6)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县地震局负责对地震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传递和汇总;将震情、灾情信息及时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并及时提出震情监测方案和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建立健全地震灾情速报网络和宏观观测网,确定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灾情速报和宏观异常观测。

 

3.2 地震预警级别及

3.2.1 地震预警级别

按照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预测时间和灾害程度,地震预警级别分为3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地震临震预警为Ⅰ级预警(红色),即对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区域做出预报。

地震短期预警为Ⅱ级预警(橙色),即对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做出预报。

地震中期预警为Ⅲ级预警(黄色),即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做出预报。

3.2.2 地震预警的

全国性的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由国务院办公厅。

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由省人民政府。

已经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可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地震局报告。

3.3 预警预防行动

地震预警预防行动,是依据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短期地震预报—临震预报的递进式预警,分别采取相应的防震工作部署及预防行动。

3.3.1 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与防震工作部署

县地震局根据国家、省、市划定的地震重点危险区,提出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批转执行。

 

3.3.2 短期地震预报与防震准备

短期地震预报后,县地震局按照市地震局的安排,及时开展全县震情跟踪监测,提出防震工作方案,上报县防震减灾指挥部,由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及时部署防震准备工作。

3.3.3 临震预报与临震应急反应

县防震减灾指挥部临震预报后,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2)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有关部门对重大工程、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3)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适时组织群众疏散和重要财产转移。

(5)采取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措施。

(6)加强地震应急知识和避险技能宣传。

(7)督促落实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第四章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地震灾害事件等级

(1)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人员死亡3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Ⅱ级:重大地震灾害,是造成人员死亡50人以上至30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Ⅲ级:较大地震灾害,是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至5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Ⅳ级:一般地震灾害,是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5~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4.1.2 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分级管理有关规定,一般或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由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启动地震应急Ⅳ级或Ⅲ级响应;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启动地震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由国务院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启动地震应急Ⅰ级响应。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的先期处置,均以事发地县人民政府为主。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4.2.1  震情速报

地震发生后,县地震局立即向省、市地震局震情值班室获取地震参数,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4.2.2  震情灾情速报

震情灾情速报工作由地震部门负责。地震灾情速报人员在震后30分钟内用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向市、县地震部门报告震感、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破坏程度等情况。县地震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地震灾情速报信息,在1小时内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地震灾情首报后,地震灾情速报员和地震部门应进一步调查了解核实灾情,进行续报。地震灾情速报人员应按震后1、2、6、6、6… 时间间隔向地震部门报告灾情动态信息。县地震局在灾情首报后至省、市、县地震现场工作组到达震区之前,确定专人负责与有关部门和灾情速报网保持联系,按1、2、6、6、6…小时的时间间隔向上级地震部门报告地震灾情动态信息。并将各种渠道了解、掌握和汇总的地震灾情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4.2.3  地震灾害损失报告

县民政局负责地震灾害损失的收集、汇总、核查、报告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属地为主、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将本行政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地震灾害损失情况报告同级民政部门。县民政局负责将审核汇总的全县地震灾害损失情况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4.2.4  信息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灾区乡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归口管理,统一地震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等信息。

4.3 指挥与协调

4.3.1  Ⅰ级、Ⅱ级响应

I级响应: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省政府领导,同时接受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

Ⅱ级响应: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地震应急工作,统筹调配本省及各市州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实施搜救,负责人为省政府领导。

4.3.2  Ⅲ级响应

在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地震应急工作,并启动本预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1)县政府及时召开抗震救灾紧急会议,根据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市地震局和市民政局。

(2)派遣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大队、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现场工作队以及其他专业救援队伍参加应急救援。

(3)请求市地震局派出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赴灾区开展震情监测、震害评估和科学考察等工作。

(4)部署饮用水和食品的供给、伤员护送、物资调运、灾区内外交通保障。

(5)督促灾区乡镇政府及时开展人员抢救、工程抢险、灾民疏散和安置,对党政机关、银行等重点目标加强保卫。

(6)调集全县力量对地震灾区进行支援和救助。

4.3.3   Ⅳ级响应

在市、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灾区地震应急工作。请求调用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或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进行搜救支援;经省政府授权,省地震局组织、协调全省的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省地震局局长。

(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告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地震局、民政局。

(2)及时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督导灾区所在乡镇政府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预防和平息地震谣言等事件。

(3)县地震局协助省市派出的地震现场工作队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烈度和灾害评估等工作;协助灾区政府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4)根据灾情和受灾乡镇政府的请求,县政府确定部门和单位对灾区进行支援。

(5)必要时请求省市地震局支持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4.4 地震现场紧急处置

地震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查清受灾情况,制定地震应急救援力量的配置方案,并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迅速撤离危险区的居民,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

(2)迅速实施紧急医疗救护,落实伤员转移、接收与救治措施。

(3)迅速抢修毁损的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避难场所,落实救济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简易住所和临时住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确保饮用水消毒和水质安全。开展卫生防疫,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

(5)设定警戒区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做好次生灾害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地震可能引发的火灾、水灾、爆炸、山体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剧毒、强腐蚀性、放射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以及传染疫情的发生。

(6)依法采取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的必要措施。

(7)组织有关企业生产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协调社会力量提供援助。

(8)向单位和个人征用、调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

(9)组织调配志愿者和灾区有能力的公民有序参加抗震救灾活动,并为灾区政府提供信息和后勤保障等服务。

(10)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

(11)组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等工作。

4.5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县地震局协调组织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

县武警中队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县消防大队组织调动人员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并抢救被压埋人员。

县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伤员。

县住建局组织力量对灾区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

县水务局、住建局组织力量对灾区供、排水设施进行抢排险。

县交通局、住建局组织力量对灾区破坏的交通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

各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救援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4.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灾区应急与救援工作的队伍应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水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4.7  群众的安全防护

县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县民政局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和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4.8  次生灾害防御

县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

县公安局、交通局、水务局、住建局、安监局、工信局、煤炭局负责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县国土局会同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监测地质灾害险情。

县发改局、安监局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行业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9  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县地震局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小组,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增强震区的监测能力,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

4.10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或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根据灾情,可通过市人民政府向邻近灾区的市(县、州、区)人民政府请求援助。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县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邻近灾区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4.11 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县地震局协助国家或市级地震灾害评估小组开展地震灾害调查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4.12  信息

信息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规范准确地做好地震信息工作。

4.13   应急结束

(1)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

(2)地震引发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

(3)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较大地震发生的可能。

(4)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达到上述条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可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

第五章 保障措施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健全完善通信网络,及时更新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配备应急通讯设施,确保应急通讯畅通。

地震局应迅速开通通信网络,采用一切快捷有效的通信手段传递信息。若震区公共通信系统破坏中断,县工信局及时协调中国电信、移动和联通公司等电信运营企业启用应急机动通信,保证与震区的通信联络。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要及时恢复本部门受损的通信设施,及时为抗震救灾应急通信提供保障。

5.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县地震局和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要储备必要的地震救援装备,建立救援资源数据库,准确掌握重点监视防御区拥有的各种救援设备的性质、数量、存放位置等数据并及时更新。

县气象局做好地震中心移动气象观测站等设备的储备。

5.3 应急队伍保障

5.3.1 应急队伍的资源

人员抢救队伍: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县人武部和武警部队、乡镇基干民兵、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各行业应急救援队伍。

工程抢险队伍:电力设施抢险、通信设施抢险、交通设施抢险、市政设施抢险、水利设施抢险、建筑工程抢险、特种结构抢险、矿山抢险等队伍。

次生灾害救援队伍: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队伍。

医疗救护队伍:各级医院急救医疗队伍。

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小组。

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建筑物安全鉴定专业队伍。

5.3.2  应急队伍组织方案

应急队伍组织方案表

队伍类别

先期处置队伍

第一支援梯队

第二支援梯队

人员抢救  队伍

社区地震应急            志愿者队伍

国家、省、县地震救援队、县武警中队

邻区地震救援队

工程抢险  队伍

当地抢险队伍

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邻区抢险队伍

次生灾害特种救援队伍

公安、消防部队

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邻区特种          救援队伍

医疗救护队

当地急救医疗队伍

当地后备医疗队

附近军队医疗队

地震现场    应急队伍

县地震局现场应急队伍

省、市地震局        现场应急队伍

邻区地震局    现场应急队伍

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县地震局和        住建局建筑物      安全鉴定队伍

省、市地震局和住建局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邻区地震局和 住建局建筑物 安全鉴定队伍

5.4 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东运集团灵台分公司及运输企业组织对被毁坏的公路、铁道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5.5 电力保障

县电力局负责维护和抢修地震灾区被损坏的供电设施及设备,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5.6 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局、食药监局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及时预警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控制暴发流行;保障灾区的饮用水源和食品安全。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民政等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抚慰、心理干预等方面的帮助。

5.7 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武警中队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8 物资保障

县发改局、粮食局负责调运粮食,保障灾区粮食供应。

县商务局负责调配生活必需品,保障灾区市场供应。

县民政局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5.9 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款项的筹集。

县民政局负责应急救济资金的发放和社会救助资金的接收及管理工作。

5.10  社会动员保障

地震灾区各级政府要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县人民政府要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邻近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其他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为灾区开展捐款捐物等活动。

5.11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利用城市公园、绿地、林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并在公共场所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5.12 技术储备与保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主要包括防震减灾综合信息系统、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系统、地震现场信息的接收处理系统和应急指挥通信与视频会议系统。

第六章 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

6.1 公众宣传教育

6.1.1 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协调机制

县地震、科技、民政、农牧、教育、文广等部门要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公众的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掌握正确的防震减灾知识。

6.1.2 向社会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

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限度的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民众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6.2 培训

各级防震减灾指挥部要定期组织对应急救援人员和志愿者开展应急管理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6.3 演练

各级防震减灾指挥部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充分整合应急救援力量,积极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6.4 监督检查

经县防震减灾指挥部授权,由县地震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灵台县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第七章 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7.1 有感地震应急

当我县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县地震局收集震情与社会舆情,提出震情趋势判断意见,及时报告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县防震减灾指挥部指导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

7.2 矿震和水库诱发地震速报

当发生M3.0级以上矿震或水库诱发地震时,县地震局立即向市地震局获取地震参数,并报告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同时开展震情与灾情速报,视情况做好应急工作。

7.3 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当地政府应及时上报县地震局。由县地震局负责,派出工作组调查谣言起因,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宣传工作;县防震减灾指挥部指导谣言发生地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地震谣言,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地震局。

7.4 特殊时期戒备

在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期间,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应急戒备,强化震情值班、地震监测、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适时上报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

7.5 邻近地区震灾应对

地震发生在邻近地区,但对我县造成震灾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时,根据初步判定的震灾损失或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第八章 附 则

8.1 预案的制定

8.1.1  制定专项预案

1.制定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专项预案。由县卫生局牵头,县食药监局、环保局、质监局配合,制定应急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队伍日常管理和培训演练方案,明确应急队伍规模,人员来源(包括地方和部队两块)。合理划分应急小组,指定小组负责人,明确职责任务、队伍集结方式、应急卫生药品器械储备供应等信息,掌握全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伤员接收救治能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对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灾区可能发生的疫情进行预警防治。

2.制定应急通信保障及通讯设施抢修专项预案。由电信公司牵头,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配合,按照保障抗震救灾通信要求,制定应急通信保障和快速启用方案,确定抢修应急通信必需的装备设备型号、数量、储备地点、管理人员及联络方式。

3.制定电力设施保障及抢修专项预案。由县电力局负责,按照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部、灾区医院伤员救治、灾民安置点等电力供应不间断的要求,制定应急电力抢排险方案。组建电力应急抢排险队伍,明确队伍集结方式,抢修损坏供电设施设备、车辆储备与调拨,备用发电机和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绘制并及时更新电子版城乡电网分布信息图表。

4.制定交通运输保障及抢修专项预案。由县交通局牵头,公路段配合,负责制定道路桥梁抢排险方案,组织对被毁坏的公路设施抢险抢修。组建交通设施应急抢排险队伍,明确队伍集结方式,加强日常管理培训,确定抢修损坏道路桥梁必需的设施、设备、材料、车辆储备与调运。绘制并及时更新电子版城乡道路桥涵、交通沿线次生灾害源分布信息图表。制定应急交通运输保障社会车辆紧急征用方案,明确征用方式及补偿办法,掌握社会车辆运力分布、车主以及联络方式,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协调运力,保证优先运输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灾民疏散。

5.制定全县设施抢排险专项预案。由县住建局负责,制定供排水、供暖、供气等全县基础设施抢排险应急方案,抢修恢复全县基础设施,满足灾区民众生活生产所需。组建全县基础设施应急抢排险队伍,明确集结方式,加强日常管理培训,确定必需的应急抢排险维修器材的储备与调运。绘制并适时更新电子版给排水、供暖、供气管网分布等全县基础设施信息图表。制定建筑物工程抢排险方案,组建队伍,明确职责。摸清工程抢险所需起重、挖掘、破拆等设备社会分布,制定紧急征用方式及补偿办法,适时更新相关信息。

6.制定救灾救助物资保障专项预案。

(1)由县民政局负责,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应急救灾物资存储、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机制,确定城区内救灾物资存储种类、数量、地点、调拨及配送方式,建立大宗救灾物资的生产厂家、调配渠道、紧急配送方式,适时更新相关信息。制定调入和捐赠救灾物资的接受、保管、发放等制度。明确组织、联络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管理办法;县公安局、武警支队配合,制定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方案,确定灾民转移和安置路线、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发放站等。

(2)由县政府应急办负责,按照防护用品、生命抢救、救援运载、临时食宿、污染清理、动力燃料、工程设备、器材工具、照明设备、通讯广播、交通运输和工程材料分类统计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绘制储备情况统计表和分布图。分析评估全县各类灾害事故危害预测等级,建立物资储备更新管理制度,制定救灾物资储备安排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所需应急物资种类和储备数量。

7.制定治安保障专项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武警支队配合,制定灾区、重点目标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制定火灾预防及抢排险专项预案。由县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定火灾预防及抢排险方案,建立更新火灾灾害源信息库。

9.制定地质灾害预防及抢排险专项预案。由县国土局负责,制定地质灾害预防及抢排险方案,建立更新地质灾害源信息库。

8.1.2  制定部门地震应急预案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灵台县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内部评审,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县地震局备案。

8.1.3  制定重点监视区和监视防御区地震应急预案

由县地震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8.2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企业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县地震局备案。县地震局要制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城市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审批后报市地震局备案。

防震减灾自救措施范文3

这次全区防震减灾工作会议,是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11年全区防震减灾工作,安排部署今年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刚才,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区政府与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做到“三个务必”

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镇街、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既定目标任务,以加强“预、防、救”三大体系建设为重点,团结协作,扎实工作,全区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总结起来,有三个方面工作值得肯定:一是防震减灾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区政府调整充实了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抗震救灾指挥部,各镇街、各部门明确了防震减灾工作分管领导、助理员,防震减灾“三网一员”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二是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将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明确了抗震设防要求,给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和施工提供了依据。三是全区上下防震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镇街、各部门把普及地震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作为重要基础工作,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防震减灾工作水平与社会需求之间还有着较大的差距,地震灾害仍然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建设成果的潜在威胁。提高防震减灾能力,是全区经济社会率先发展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现实课题。

第一,全区震情形势十分严峻,务必高度警惕。根据国务院、省地震局年度地震趋势意见,甘东南及甘宁陕交界为6级地震危险区,我区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震情形势不容乐观,各镇街、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无防”的思想,彻底消除侥幸心理,认真扎实地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第二,防震减灾存在薄弱环节,务必清醒认识。2008年汶川地震后,虽然我区防震减灾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防震减灾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少数地方和部门对防震减灾工作不够重视,工作不到位;二是农村房屋普遍是依照传统的建房模式,抗震设防能力不强;三是部分镇街特别是重点行业部门,防震减灾经费投入不足,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不强。这些问题务必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第三,防震减灾面临难得机遇,务必紧紧抓住。在经历了“5·12”特大地震和玉树地震后,全国各地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切实加强了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了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支持力度;社会民众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关心和参与程度大大提升,对防震减灾知识需求的主动性增加,对落实防震减灾措施的自觉性增强。这些都为我们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难得机遇,加强衔接汇报,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推进防震减灾事业跨越发展。

三、强化措施,做到“三个加强”

防震减灾,关键在“防”,重点在“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防震减灾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监测预报、综合防御和应急救援三种能力建设,努力把地震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一)加强地震监测。我区没有自己专业的地震监测台站,因此,我们要认认真真地做好群测群防,积极推进和完善以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为主要内容的“三网一员”队伍建设,加强地震监测业务培训,合理设置地震骨干宏观测报点,逐步扩大村级信息员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震群防群测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收集和地震知识普及中的作用。

(二)加强地震灾害防御。要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必须进行抗震设防审查备案;要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在新农村建设、扶贫搬迁、移民搬迁和推进安全民居工程中,要为农民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增强农村民居抗震能力;要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御。要开展建筑物抗震性能检查工作,要对存在地震安全隐患的水库、能源、通信、供水、供电等设施坚决按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改造,消除隐患。

(三)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应急救援是将地震灾害损失降到最小程度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是要健全地震应急预案。区政府今年将修订全区地震应急预案,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根据各自职责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并要经常性地开展演练,提高实战能力,真正做到有备无患,临震不乱;二是要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依托广场、公园、绿地、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建设,拓展城市防震避险空间,各镇、各社区都要有明确的避难场所,以确保地震发生后能满足疏散和灾民安置需求;三是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依托区消防中队建立我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各镇、各社区、企业及部门都要建立志愿者救援队伍,各专业抢险队要不断完善,形成社会基础广泛、协调统一的地震灾害救助力量;四是要加强救灾物资和专项资金,保证一旦发生地震灾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能够得到妥善安置。

三、狠抓落实,做到“三个到位”

一要责任到位。各镇街、各部门要把防震减灾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制订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要健全完善应急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防震减灾工作助理员,切实做到思想重视、责任明确、组织健全、措施到位。

二要宣传到位。要以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并使之经常化,常态化。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家庭、进企业”活动,特别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学校,区教体局要抓好这项工作,要组织演练,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防震减灾自救措施范文4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法制和群众的力量,着重加强事先防范工作,着力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形成政府主导、军地协调、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有力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到2015年,初步建成多学科、多手段的立体地震观测系统,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其他地区达到2.0级,海域达到3.0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建立比较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1小时内救援队伍能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全省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抗震能力不足的建设工程加固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城乡抗震设防能力明显增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基本形成,社会公众应对地震的能力明显增强。

二、努力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一)扎实做好地震监测和速报工作。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加强烈度速报台网建设,积极推进大型水库、核电站、特大桥梁等重大建设工程专用地震监测设施建设,努力构建立体地震监测网络,不断提高地震监测和速报的准确性、时效性。建立健全地震台网运行维护、质量检测技术保障体系,依法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

(二)加强地震预测预报。通过多学科、多途径探索,完善地震预测信息会商机制,努力提高地震预测预报能力和水平。完善地震预测预报管理制度,严格依法执行地震预报信息统一制度。对社会上出现的地震谣言,要及时澄清、有效处置,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三)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研究制定支持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实有关经费,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群测群防活动。组织乡镇等基层单位落实兼职人员或志愿者,开展地震宏观异常观察、地震灾情速报、地震知识宣传等防震减灾工作,逐步建立群测群防网络。

三、切实增强建设工程抗震能力

(一)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要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工程可行性论证的必备内容,凡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或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不得批准建设。督促指导建设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抗震设计、施工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抗震设计规范等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抗震设防质量。地震、发展改革、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管力度。

(二)着力增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抗震设计规范,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对新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按本地区地震动参数值提高一档的要求抗震设防。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严格落实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交通设施抗震设防标准,全面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的抗震能力。优化抗震设计,适当提高电力、通信系统抗震设防标准,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加快落实水库、重点江河堤防的安全保障措施,抓紧完成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加强输油气管线、核设施、重点污染治理设施等管理和维护,防止地震引发次生灾害。

(三)加强农村防震保安工作。农村建制镇、集镇规划区、中心村和异地搬迁安置小区等的公用设施,要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进一步完善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防技术标准,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和农村住房改造中,示范推广抗震设防的农居房图样,积极引导农民在建房中采取科学的抗震设防措施。抓好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普及农居建筑抗震知识,加强技术服务,着力提高他们的防震意识和抗震设防技术运用能力。

(四)做好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重大建设工程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按地震主管部门审定的评价报告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已建的此类建设工程,未经地震安全性评价或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要有计划地开展抗震性能鉴定与抗震性能核查登记,并采取相应的抗震加固措施。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实行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质量终身负责制。

(五)组织开展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组织开展对大中城市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级以上城市的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提高地震灾害风险决策能力。制定全省地震背景场探测工作计划,并在重点地区逐步实施深部地震构造环境探测工作。

四、大力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一)健全地震应急指挥系统。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抗震救灾指挥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应急指挥和综合协调作用。整合现有的应急指挥系统等资源,加快推进省、市以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县级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地震救援数据库、地震灾情实时获取及速报系统、地震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系统建设。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制度建设,完善应急准备、灾害防御、检查督导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

(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细化完善“防、避、抢、救”等各环节预案措施,突出科学性、严密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地震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备案、检查、演练和评估制度。尤其要针对地震应急疏散、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应急保障等重点环节和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及实战水平。

(三)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省地震救援总队建设,落实装备保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市、县(市、区)要依托公安消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相关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本地区地震灾害综合救援队伍。积极推进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进一步壮大地震应急救援力量。

(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充分利用人防、民政等部门建设的应急避难场所和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及物资储备。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严格按规定配置救生、逃生、避险等设施设备。

(五)加强地震应急物资储备。统筹民政、防汛、卫生等部门的救灾物资储备资源,合理确定防震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优化防震救灾物资储备布局和方式,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防震救灾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做好防震救灾物资储备,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

五、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防震减灾责任。各级政府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震减灾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工作平安市、县(市、区)考核机制。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加强地震工作管理机构建设,明确职责,配强人员,保障工作条件,确保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得到落实。完善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行政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各项防震减灾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实施防震减灾规划。各地要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全面预防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做好防震减灾规划与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特别是在编制(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时,要充分应用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成果,统筹资源配置。认真组织开展城市抗震设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抗震设防地区城市要在今后2至3年内编制完成抗震防灾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但城市总体规划已进行修编的,要依据修编后的城市总体规划抓紧修编抗震防灾专项规划。

(三)加大防震减灾投入。各级政府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加大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抗震救灾资金准备和快速拨付长效机制。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和引导企业及社会力量支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防震减灾自救措施范文5

历史经验和教训表明,地震是预测难度最大、破坏程度最强、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最重的自然灾害,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大事要事,是最大的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县防震减灾工作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变化,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地震知识宣传等方面都有较大提高,但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地震监测基础薄弱,地震预测能力较低,地震预警与紧急处置系统基本没有建立,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还有待加强,社会民众防灾自救常识和技能急待提高,防震减灾专业技术力量较弱等。我们必须认识到,我县是国家确定的地震重点危险区,境内地质构造复杂,且处于南北地震带中北段区域,这里的地质构造环境就决定了我县是一个地震多发区,具有地震的活动性强、频度高、强度大、震源浅、灾害重的特点。近年已在我县及周边地区发生了多次中强地震,尤其年11月1日清晨与我市交界发生5.4级强感地震,11月2日01点18分与交界又发生4.5级强感地震,更说明了我县周边区域目前面临的震情形势依然严峻。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从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坚持以人为本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坚巨性,把防震减灾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能力,进一步增强震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要全力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是科学预防地震灾害、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重要前提。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加大监测预报投入力度,加强监测预报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监测预报工作水平。要牢固树立防大震、救大灾的思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高效率的工作、高标准的要求,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要把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监测台网建设、运行经费的支持力度,要保证对监测预报所需经费的投入,开展地震监测预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促进地震监测与减灾技术成果的应用。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台网建设项目,加快设备更新,提高监测台网数字化、自动化、信息化水平。要为地震监测台网引进专业人才,充实技术力量,健全监测队伍和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监测台网在地震预测预报中的基础作用。要加强企业地震监测台站建设,逐步推进宕昌开源矿业等矿山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努力提高监测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监测预报机制。要完善地震预测预报会商机制,建全内部震情会商制度,及时研究我县及周边震情变化趋势,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监测预报工作,地震部门要加强省市联动跟踪监测、市县互动监测、专群结合监测,定期会商震情形势,积极抓好地震预测基础研究工作,提高监测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在地震预测和震情会商工作中,要把握对地震趋势的严格控制和知情范围,严防地震传闻发生,做好震情保密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要加快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要加强地震网站建设,设立地震知识宣传平台,各乡镇都要配备防震减灾助理员,一般乡镇配备1名助理员,重点乡镇配备2名助理员,还要在社区和各村特别是重点村村干部中确定防震减灾信息员,确保队伍稳定。要建立地震信息报告制度,畅通群测群防信息通道。积极支持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建设,科学规划、优化台网布局,建立覆盖全县区域的宏观地震监测网络。

三、切实提高城乡建设工程防震抗震能力

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能力,是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前提基础,是防震减灾取得实效的决定性因素。一是要把抗震设防依法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工程,一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从源头上杜绝地震安全隐患。二是要抓紧完成全县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依据活断层探测结果和震害防御等基础性工作进行合理避让,科学设防。三是要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抗震设防措施,大力推进农村民居防震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抗震设防现状。要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监视防御能力,要加强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的排查摸底和更新收集工作。四是全面掌握城乡建筑设施抗震能力,建立城乡建筑设施抗震能力档案。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高于当地普通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要组织开展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逐级建立抗震能力档案。要求积极稳步实施城镇危房改造和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抓紧落实公共服务设施抗震加固措施。四是交通、水务、电力等部门要切实落实各类工程的抗震设防措施,对排查出的薄弱环节,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除险加固,拆除重建等方式限期解决,力争做到大震不倒塌、中震可修复,小震无损伤,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四、大力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和处置机制

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是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一)加强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各乡镇都要成立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办公室,指挥部及办公机构人员职务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补充,确保指挥部及办公室在地震应急工作启动后,迅速有力地发挥指挥协调作用。县地震部门要承担指挥部办公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准备、应急检查、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管理制度,特别是对应急准备的具体内容、应急检查的重点方面、指挥调度的程序、协调联动的方法、信息共享的渠道、社会动员的方式,都要提出详细可行的操作办法,建立切实管用的地震应急指挥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各乡镇、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一要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地震应急预案。交通、电力、通讯、水务等部门要结合我县基础设施抗震能力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基础设施地震应急预案,对震情发生时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抢修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调度,抢险救灾工作指挥协调制定具体措施。二要大力推动地震应急预案向学校、医院、社区、乡镇、企业延伸。教育部门要指导县级中小学,乡镇初中、学区、中心小学都要制定科学完整的地震应急预案。县卫生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县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站、乡镇卫生院都要制定以伤员救治、药品器械调运为重点内容的地震应急预案。县工信局等有关部门要指导各类企业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县地震部门要指导各乡镇和社区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县文体、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制定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震应急预案。三要加强地震应急预案演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机构、乡镇、社区、企业地震应急预案演练,查漏补缺,切实增强地震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各级各类预案在地震发生时都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最大程度地减轻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着力提高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要积极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形成以县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和紧急救援队为中坚力量,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地震救援体系。要在现有防灾救援队伍基础上,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建立具有承担多种灾害救援能力的紧急救援队伍。县政府将为紧急救援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配备先进的救援装备和设施。县地震局要加强与县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地震紧急救援工作的联系与协调,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调用和协同配合机制。要定期组织开展地震紧急救援分散演练和联合演练,全面提升地震紧急救援能力,确保地震救援队伍在应急抢险中能够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救援,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大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结合广场、公园、学校等公益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县教育、卫生、体育、运管等部门要在学校、医院、体育馆、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必要的避险救生设备。对已经建成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县体育中心),要加强对设施的管理,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在地震等灾情发生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五)加强救助保障体系建设。县民政、商务、供销、粮食等部门要紧密配合,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形成跨部门、跨行业的物资存储、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以及抢险救灾工程机械调用机制,有效保障救灾工作应急需求,确保各类救灾物资能够在震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发放到灾民手中,确保受灾群众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安置。县卫生、民政、疾控、交通、通信、电力、气象、国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伤员救治、灾民安置、疫情防控、工程抢险、气象服务、次生灾害防范等地震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体系,确保震情发生后救援有力、救治及时、安置迅速、疫情防控有效、气象服务到位,确保各类受损基础设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使用,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地震次生灾害。

五、全面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防震减灾工作制度

防震减灾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专门机构,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我县防御和应对重大地震灾害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要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要不断完善工作机构,把防震减灾工作分解细化到有关部门,强化措施,靠实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挥政府职能作用,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乡镇和各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加强监管、资源共享的协调配合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常议常抓,充分发挥敢于负责,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要着力解决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中的问题。

二要加大防震减灾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县财政要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的投入,并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需要逐年递增,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正常业务的开展。

防震减灾自救措施范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省防震减灾条例》要求,为切实履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推进全市“十二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防震减灾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快速发展,机构逐步健全,制度不断完善,地震监测预报等三大体系建设普遍提高,全市防震减灾能力不断增强。

(一)防震减灾组织工作体制进一步健全。“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加强了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建设,组织落实,责任明确,确保突发地震灾害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能及时靠前指挥;调整充实了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防震减灾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修订完善了各级、各有关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确保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能够快速、有序、高效进行。

(二)推进了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相继印发了《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地震应急预案〉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通知》、《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等文件,防震减灾工作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积极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市地震监测能力有较大提高。新建了鄄城、巨野和单县3个数字测震台,测震台总数达到7个;新增了郓城、巨野和单县3个数字强震台,强震台总数达到8个;新增了一批地震宏观观测点,全市地震宏观观测点总数达到145个;电磁台通过省地震局验收并投入正式运行,观测项目包括地电阻率、大地电场、地磁FHD、电离层、强震、气象三要素和GNSS基准站等,是冀鲁豫交界地区唯一的地震前兆综合观测台站。

震害预防工作不断深化。进一步加大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力度,成立了地震行政监察大队,行政审批大厅设立了地震行政审批窗口,实施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和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完成市区和东明、成武、曹县、郓城县城区的地震小区划和活断层探测工作。

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取得了进展。完成了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化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基本形成,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取得较大突破,开展了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及时正确处置了发生在及邻近地区的多次显著性地震事件。

同时,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利用大地震纪念日、科技活动周、减灾日等有利时机,通过报纸、电视、网络、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防震减灾知识,社会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能力得到普遍提高。

二、“十二五”防震减灾面临形势和发展目标

(一)面临形势。近年来,全球强震频发,特别是2008年四川汶川8.0级特大地震的发生,对我国大陆地震形式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中华北地区发生中强地震的危险性增强。处于华北平原地震带东侧,历史震害严重,2006年以来,4级左右地震十分活跃,2007年被国家列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震情形势相当严峻。同时,随着全市工业化和城市化双轮战略的实施,“五大基地一大产业”建设稳步推进,大项目建设加快上马,如果忽略防震减灾工作,一旦发生5级以上地震,将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做好“十二五”期间的防震减灾工作,不仅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认清形势,自觉增强做好“十二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动员社会公众,树立对地震灾害的全面防御观;坚持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社会,强化地震安全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三)工作目标。夯实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基础,监测预报、震灾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在全市所有县区全面覆盖,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进入省内先进行列。实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上述目标,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要具备以下六个方面能力:

1.地震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实现每县区1个测震台、1个强震台和2个前兆台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市级地震台网中心,加强群测宏观观测网建设和管理,全市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

2.震害预防能力。县级以上城区全部完成地震小区划,重大建设工程要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其它基本建设项目要根据地震小区划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开展对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抗震性能鉴定;各县区要建设1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指导农村民居建设提高抗震能力。

3.地震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和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系统,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政府对地震事件的处置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

4.震后救助与恢复能力。科学制定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建设2处地震应急避险场所,震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与安置,3日内地震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

5.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广泛开展学校、社区、机关、乡村、企业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100%,社会民众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增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灾害防御意识。

6.地震安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地震安全的社会管理从静态预防型向动态预防型转变,防震减灾组织管理体系和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初步建成集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地震安全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震情、灾害等信息公开和地震科学数据共享。

三、“十二五”防震减灾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和地震预报水平。

1.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科学规划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增建、完善各类地震观测和前兆观测台站,完善地震烈度速报系统,构建多学科、高精度、高分辨和实时动态的地震监测网络,获取更广、更多、更全面的地震监测信息。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障各类地震监测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2.加快推进地震信息共享。依托省地震台网中心和防震减灾信息平台,建设地震信息共享系统,提高震情、灾情、防灾减灾等地震科技信息服务能力,为政府防灾减灾决策、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及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信息资源。

3.强化基层群测群防工作。继续推进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各县区至少建成2个群测骨干点,配备地震专业设备,保证数据及时报送;各乡镇和远离主城区的街道办事处至少建立1处宏观测报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每个行政村(社区)要确定1名地震灾情速报员。依托各县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点,构筑全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

4.加强地震会商和短临跟踪工作。创新完善地震会商机制,坚持专业地震监测队伍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积极捕捉地震前兆异常信息,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短临预报。充分发挥中、长期地震预测研究成果的指导作用,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城市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5.加强社会地震台网建设的指导。指导有关企业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提高大型煤矿、油田、化工厂和特大桥梁等重要工程的地震监测能力。

(二)加强震害预防管理,提高对地震灾害的综合预防能力。

1.加强震害预防基础性工作。全部完成县级城区地震小区划工作,加强震害防御基础性成果在城市防震减灾规划中的应用,严禁在地震断裂带上规划新建城市新区、学校、医院及重要基础设施工程。

2.提高农村抗震能力。继续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和建筑工匠培训,普及建筑抗震知识,推广抗震技术标准,为农民建房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3.严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制度,切实把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并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内容,严格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各环节审批程序和监管措施,确保工程抗震设防质量。有计划地开展城市建筑物,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和加固改造,消除地震安全隐患。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配合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场所。

4.做好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新建超限高层、大型公共建筑、生命线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必须严格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做到“应评尽评”,并依据评价结果严格审定抗震设防要求,确保重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

5.加强地震次生灾害防治。开展病险水库、重点堤防、地震地质灾害和其他地震次生灾害源的排查,做好普查登记,督促落实除险加固和应急抢险抢修等防范措施,确保地震安全。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援体系。

1.进一步加强全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和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做到应急准备常态化。加强市、县级地震工作机构应急装备建设,保证应急车辆、应急通讯和应急供电设施等的良好运行。

2.做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着力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健全预案的备案、督查、评估和演练制度,定期进行地震应急检查,适时开展地震应急演练,促进各部门、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全面落实各项地震应急救灾措施,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结构完整、管理规范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

3.建立和完善各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加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投入,加强专业培训和演练。加强各级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联动机制建设,提高各类专业救援队伍承担抗震救灾任务的能力。积极推进县区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和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

4.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健全完善伤员救治、灾民安置、疫情防控、工程抢险、气象保障、次生灾害防范等地震应急救援救助体系,确保震后救治及时、救援有力、救助到位。加强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地震应急保障能力和保通抢修能力建设,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交通运输通达、电力供应充足、通信联络畅通。加强医疗救援保障能力建设,配齐配全急救设施设备、检测仪器和常用药品,确保在震后能立即进入灾区,开展伤员抢救、转运和治疗工作以及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推进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促进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置紧急救生避险设备。按照布局科学、种类完善、数量合理、调拨迅速的要求,加强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

5.完善地震信息报道、新闻制度和机制。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健全政府应对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新闻制度,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原则,发挥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和电子邮件采访系统的作用,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准确震情灾情信息,稳定社会。

(四)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扎实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的“五进”活动,继续搞好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规范示范学校管理;扩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示范社区试点;逐步开展防震减灾示范企业试点;大力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加大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宣传力度。

四、“十二五”防震减灾重点建设项目

(一)市抗震救灾指挥中心工程。

为有效提升全市地震应急指挥能力,须加快推进市抗震救灾指挥中心工程建设。一是建设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增设先进的音、视频系统,充分利用现代网络通讯技术,实现地震现场图像资料实时传输功能,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实施指挥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建设地震台网中心,升级改造地震监测仪器设备和地震资料监测软件,实现地震监测实时监控、自动分析处理、自动异常报警等功能,有效提高地震速报水平;以此为平台,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将各县区地震台网中心组成网络,实现对全市地震监测台站的实时监控。三是建设地震科普教育中心,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使之成为面向群众普及地震科普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的教育基地。

(二)市地震监测台网加密建设项目。

针对全市地震监测台密度低和地震监测能力弱的现状,“十二五”期间,

一是加快地震监测台站建设步伐,实现每个县区建设1个深井数字测震台的目标;

二是加密地震前兆台站建设,选择映震能力好的观测仪器,每县区完成2个前兆台建设,扩大地震前兆台网覆盖面,增强对地震异常信息的捕捉能力;

三是加密地震群测骨干点和宏观测报点建设,完善优化现有地震群测骨干点观测项目和仪器设备,按照每个县区至少2个地震群测骨干点、每个乡镇至少2个宏观测报点的要求,切实强化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四是推进强震观测台建设,每县区至少建设1个强震台,改造数据传输方式,全面实现强震信号实时传输,实现中强地震发生后的地震烈度速报。

(三)市城乡地震综合防御基础工程建设项目。

一是继续开展县级地震小区划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完成城区和东明、成武、曹县、郓城4县城区地震小区划的基础上,完成定陶、鄄城、巨野和单县4县城区地震小区划,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依据,增强城市的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二是继续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推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经验,在全市9县区各建成1个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进一步引导广大农民建设抗震民居,提高广大农村地区的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三是强化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措施。加强县区地震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大防震减灾知识的阵地宣传力度;配合流动宣传教育设施,加强对广大农村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四是进一步加强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各县区在已建1处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创新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建设模式,使各县区的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达到2处、市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达到10处,其余学校均要达到县区级地震科普宣传教育能力。

(四)市地震应急与救援基础工程建设项目。

一是大力推进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十一五”期间,各县区已完成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工作。“十二五”期间,要结合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强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按照国家标准,增建应急避难场所基础设施,提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保证万人拥有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面积达到30000平方米。

二是大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级和县区级要分别建设各自的专业应急救援队和志愿者应急救援队,要做好应急救援装备配置和应急救援队演练。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不少于300人,志愿者应急救援队要达到1000人。县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不少于100人,志愿者应急救援队要达到400人。

三是大力推进地震应急装备库建设。市、县区要分别完成1个地震应急装备库建设任务,市级应急装备库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县级装备库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并按照上级有关地震应急装备配置要求购置应急装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

1.依法履行职责。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制。

2.完善管理机制。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推进军地协调、区域协作、部门联动,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管理机制。

3.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县区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保障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得到落实。

(二)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有效实施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我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执法,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地震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抓好执法人员培训,开展法制宣传和咨询服务,加大执法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地震执法管理、责任追究、听证告知、行政处罚、行政督察等制度。建立完善防震减灾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防震减灾需求,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保证地震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的开展,并优先安排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使全社会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大力实施人才战略。

积极改善防震减灾队伍的人员构成,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推进人才体制和人才机制的创新,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整体推进人才资源开发,形成不同层次,满足不同工作需求的人才梯队。建立激励机制、评价机制、流动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才资源的竞争力,提升科技人员的整体素质,将防震减灾队伍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