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现代化范例6篇

防震减灾现代化

防震减灾现代化范文1

关键词:地震灾害;防震减灾;措施

引 言

地震灾害属于突发性的自然破坏,它的破坏力强大,给人们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尤其是城市地震,由于人口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聚中,地震灾害的危害更是巨大,因此,做好城市地震的减灾防灾工作对整个社会整个人类都具有巨大的意义。

1 城市地震灾害的主要特征

1.1 人口伤亡巨大

地震具有较强的突发性,发生时间几乎只有几秒钟,而且,一旦发生地震,人们不仅逃生时间短,逃生地点也很少,城市地震尤其严重。更槽糕的是,城市往往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即使地震不很强烈,造成的伤亡也将相当严重。如八十年代的唐山大地震,死伤数以千万计。而且,地震将同时引发水灾、火灾等,同样能造成巨大的人口伤亡。所以说,城市地震,尤其是大中型城市,必将伴随巨大的人口伤亡。

1.2 经济损失巨大

城市地震灾害的另一特点是经济损失巨大,而且,城市越发达,现代化程度越高,灾害的经济损失也越大,这主要是因为现代化城市的财富集中度相对较高,现代化城市中的各种生命系统工程较多,相较于普通的乡村或山区,人们对现代化城市的投入巨大。若城市建筑等减灾工作不到位,更会加大城市地震的人口伤亡和经济损失。

1.3 对生活环境的破坏严重

地震是从根本上进行破坏,不可避免地加剧环境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恶化。城市地震对城市环境的破坏严重,灾后几乎失去生存环境。

1.4 地震类型别具一格

城市地震直接发生在城市下方或积蓄在城市下方的能量突然释放在地表,对城市地面的各类建筑和设施具有较强的破坏了。可以说,在很多其他的自然灾害中,地震对城市的破坏是最严重的,尤其是发达城市,地表负载本就巨大和不均衡,使得城市地震的震害无法估量。

1.5 地震后往往伴随其他灾害

城市地震不仅能直接造成的巨大危害,还将导致其他灾害随即发生,如房屋工程破坏导致的火灾、水灾,特定工厂破坏造成的爆炸、有毒物质泄漏,环境巨大变化引发的瘟疫等等,都严重威胁了人类生存。

2 城市地震减灾防震的有效措施

地震属于自然灾害,人类还没有能力阻止其发生,只能尽可能的降低发生的概率,同时做好预防,将灾害降至最低,发生后能够积极面对,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一下介绍城市地震减灾防震的几点对策。

2.1 做好地震区划,科学预防震害

地震区划是预测地震灾害的方法,它是将研究地区根据发生地震的概率和地震强度进行区段划分,将地震多发区作为重点研究预防对象。地震区划越准确,对地震的预测越准确,带来的防御减灾效果越明显。

地震区划也是城市建设的指南,对于地震发生几率大的地区应降低城市化建设,增强城市抗震设计,尽可能的选择地质稳定的地区进行城市建设等,这样能有效降低地震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口伤亡等。

2.2 提高地震预报的管理和决策,加强短、临地震的预报水平

做好地震预防,能有效的降低地震灾害,尤其是短、临地震的预报更是减少损失的关键。短、临地震的预报难度很大,不可避免的出现漏报、虚报的情况,社会各界都应给予理解和帮助。地震预报必然带来大规模大范围的社会行为,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城市市民的配合,竟然有序的做好预防,即使预报出现失误,也应避免混乱,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亡。

2.3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控制或减少灾害隐患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控制或减少灾害隐患,是地震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的重要途径之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城市建筑物的抗震性能

我国居民大多数的活动都是在建筑物内进行,因此,加强城市建筑物的抗震设计和抗震强度,有助于降低地震引起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我国国情的实际情况,建设资金有限,应从实际出发,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做到有规划有重点的抗震设计建设。

(2)加固现代化城市结构

经济发达的城市,生命线工程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城市结构。一旦发生地震,伴随而来的其他灾害更多更严重,因此,加固城市结构,尤其是工矿企业、要害部门建筑的整体性和结构强度,对地震防御和减少震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合理利用土地和保护生态环境

城市化建设更是加剧了对自然环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但后期治理和保护相对很差,致使屡有自然灾害发生。一些原本风景秀丽、环境保护良好的地区为加快经济建设,不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过多的开发土地和环境,这些情况对防灾、抗灾极其不利。所以,在现代化城市进程中应高度重视对土地的利用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减缓城市地震的发生。

(4)改善城市居民的不利于环境保护等的生活习惯和方式

我国融合了56个民族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虽然繁荣了社会文化,但随着社会进步,也出现了一些危害到自己生存的灾害隐患。如根据自己的喜好或其他目的,私自开凿门窗等,不仅削弱了建筑的抗震能力,而且还可能出现安全隐患;如随意侵占通道等,影响人流疏通等。很多不好的习惯和生活方式严重影响到抗震救灾等工作,因此,全国人民都应迅速行动起来,建立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习惯,降低灾害隐患。

(5)加强心理辅导和震后心理治疗

地震预报或谣言很容易击垮人们的心理防线,产生不安全感,即所谓的恐震心理,这种心理疾病得不到重视和及时治疗很可能造成人为灾害。因此,应加强对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对人们防灾减灾意识,提高人们心理和精神的抗震能力。

2.4 加强全民族的总体防灾意识

加强全民族总体的防灾意识是具有战略性的防灾途径。个体和社会群体的防灾能力是防御城市地震灾害的重要力量。全民族都具有较强的防灾意识,有利于地震时采用自卫、互救等方式降低地震危害。

3 小 结

我国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应高度重视可能出现的地震安全隐患。同时做好城市防震减灾工作,才是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正确途径。

参考文献

[1]梁鸿光.减灾必读[M].北京:地震出版社,1990.248~407.

防震减灾现代化范文2

关键词:地震;监测预报;防震减灾;体系建设;综合能力

1.地震监测预报的现状及水平

1.1我国地震监测预报的现状

地震监测预报作为防震减灾的基础,一直以来都是地震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我国地震研究工作通过多年来的艰辛探索与实践,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随着“十五”、“十一五”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建成,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的建设正大幅度地向纵深发展。

21世纪,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国家经济与社会得到迅速发展,这对我国现在的防震减灾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一系列防震减灾的问题也凸现出来,地震监测预报也不断出现新情况及新问题。

1.2我国地震监测预报的水平

地震监测的目的是实现对有显著影响和具有破坏性的地震进行速报,积累地震孕育过程中的地球介质及各种物理场变化的连续、完整和可靠的资料,为地震的预测预报和各项地震科学研究提供基础数据。地震监测预报是减轻地震灾害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在整个国际上,由于地震的孕育过程的极端复杂性,地震预报仍处于探索阶段。我们目前的预报方法主要仍是根据多年积累的大量观测资料和震例而做出的统计性和经验性预报,这种预报不可避免地带有很大的局限性。现在我们做出的对较大时间尺度内的中长期地震预报,已有一定的可信度,但对短临预报的成功概率还相对较低。

2.如何开展地震监测工作

地震预测预警是减少地震灾害损失和影响的重要手段,现代防震减灾安全观特别强调要关注地震预测预警工作。

首先要关注震情监视工作,空间对地观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微电子技术的飞跃发展,为我们深入开展震情监视工作展示了更广阔的前景。我们必须不断吸收和引进高新技术,发展先进的震情监测手段和方法,更有效地监视地震动态。

其次,要正确安排部署震情跟踪工作,这是实现有减灾实效地震预测的关键举措。必须通过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建立和完善更科学合理的震情跟踪工作机制。进而,要抓好震情分析和判断工作,这是实现地震预测的重要环节。通过强化震情会商制度,不断发展震情分析判断的方法和手段,逐步实现地震预测由经验预测向物理预测的转变。最后,还要抓好地震预警工作。

3.如何推进地震监测体系的建设

3.1提高监测预报水平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地震科技进步使防震减灾事业有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建设起一个观测手段科学、技术先进、密度适当的地震监测技术系统,对信息的采集、传输、处理、共享数字化,对区域地震科技力量有效整合。

在实际工作中首先要扎实做好地震监测,确保监测资料的准确、完整、可靠性,加强震情的综合分析与跟踪工作;其次要不断提高地震监测资料分析与处理水平,不断提高地震预测、预警能力;第三要加密监测网点建设,实施监测台网结构布局的合理性调整,依托现代科学信息技术,建设地震立体观测系统和预测预警系统,全面提升地震监测能力。第四要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地震监测设施是地震监测预报的基础,当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地震监测设备可以最快的速度测定出震中和震级,政府部门根据准确数据就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派出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到达确切地点进行抗震救灾,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2加强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应急能力是防震减灾工作和地震应急工作效果的综合反映。应急能力差会造成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不能在最快时间里到达灾区,延误救援时间,从而造成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

在工作中,应在震情监测预报和加强震害防御的基础上,根据地震环境和防震减灾工作的特点,制订综合防御地震灾害的地震应急预案。预案一要突出以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强调把震后消极被动的等待救灾思想转变为震前积极主动的综合防御,做到把一切工作做在地震没有发生时,化大灾为小灾,变被动为主动,投入较小的人力、物力、财力,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二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与实际相结合,科学求证,正确客观地分析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其他一般地区、地震环境形势变化和物质经济条件、行政决策职能和科技等因素之间的关系,使对策方案真正达到最大的减轻地震灾害的目的。三要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把政府部门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指挥和协调作用、减轻地震灾害的操作规程进行详细明确的分工和规定,使工作有序进行。

3.3在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中坚持科学发展观

今后的地震预测工作,是从协同观点出发,多层面地统筹考虑地震监测体系的建设,实现基础研究与实际地震监测工作的结合与进步,在已有采集的信息数据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并同时反过来用于指导地震探索实践。

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应该坚持科学发展观,重点着力改善地震监测设施及地震预测分析处理、追踪的软硬件环境,加强对地震监测预报发展战略的研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机制。

地震监测预报是建立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的基础,应作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战略基点和中心环节来抓。特别是监测预报的关键环节:监测技术的发展、监测台网布局的结构调整、地震预报理论及方法的研究等更要给予以高度的重视。坚持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促进各项工作的和谐发展,扎扎实实地推进防震减灾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社会经济建设提供科学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张国民.地震预报回顾与展望[J].国际地震动态,2005

防震减灾现代化范文3

一、要充分认识我区多震灾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由于我区地处印度洋板块与欧亚板块的碰撞挤压带上,地震活动频繁,从公元1474年起,我区及临近地区共发生5.0级以上地震高达60余起,频繁的地震发生,给我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遭受地震灾害重已经成为我区自然灾害最为显著的特点之一。在*年*7.0级地震造成309人的死亡人数中,其中仅*区所属的大研镇死亡人数就高达86人,占死亡总数的27.8%。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全区国土面积全都处于大于等于8度的高地震烈度设防区。据专家预测,本世纪初,全球的地震活动将进入一个新的活跃期,*区所处的*地区将可能发生中强以上地震的危险,未来我区面临的震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任务仍将非常艰巨。

防震减灾工作是属于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几年是*区发展最为关键的时期,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区党代会上的各项奋斗目标的完成。努力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不仅是我区所面临的震情形势和以人为本理念的必然要求,更是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年*的7级大地震发生后,遭受地震巨大灾害的*各族人民,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发扬优良传统,弘扬自强、广纳、超前、进取的“*精神”,抢抓机遇,努力拼搏,在国内外的大力支持援助下,使大灾难变成了大机遇,促成了大发展,经过3年的艰苦奋斗,圆满地完成了重建一个新*的目标任务,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史上的第一次腾飞,创造了人类抗震救灾史上的奇迹。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牢固树立震情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未雨绸缪,居安思危,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巩固完善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紧急救援的三大工作体系。

(一)、以地下流体监测和地电监测为主、宏观监测网点为辅,进一步夯实基础,巩固完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

监测工作是地震工作的基础,是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主战场。通过几年不懈的努力,我局现已拥有水质、地电、电导率等多项地震监测前兆手段,开通了*地震电台通讯的联网,实现了全省范围内的计算机联网和地震监测数据传输与共享。2008年,在*区党委、政府和上级的关心支持下,完成了*山观测站的搬迁工作,恢复和建立了数字化*地电台的观测和监测用房。并逐步建立和恢复了束河龙泉、义尚甘泽泉、七河共和完小龙潭、金江温泉、七河黄龙潭、大东温泉等六个地下水宏观观测点和宏观监测网。形成了以流体监测和地电监测为主、宏观网点为辅的我区防震减灾工作的监测预报体系雏形。从1993年地震局成立开始,我局始终紧紧抓住地震监测这一基础工作,狠抓监测管理和质量,在全省每年的地震监测质量评比中,连续15年保持佳绩。通过不断地实践,监测人员的素质明显提高,一批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地震科技工作者,已经挑起了监测工作的重担。*年,经过努力,引进实施了国家地震重点科研项目----中国川滇强化地电数字化地震测试项目,完成了川滇强化地电数字化*台的建设,使得我区的地震监测由模拟向数字化现代化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地电数字化*台的建立,不仅夯实了监测基础,弥补了地电监测在*地区的空白,而且也必将对实现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产生重大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一如既往、自始至终、进一步夯实基础,不断巩固完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

(二)、要以开展工程震灾预防措施为主,加大地震、抗震科研成果的运用,通力合作,努力推进我区的震灾预防体系建设。

地震是群灾之首,而地震最可怕的是因地震造成房屋建筑的倒塌破坏而致人伤亡。国内外的多次地震表明,一座城市设防与不设防在地震后的结果大不一样。在大研镇因地震死亡的86人中,其中因房屋破坏直接造成死亡人数高达83人,占死亡总人数的96.5%,间接死亡3人,仅占死亡总人数的3.5%。尽管,目前实现地震预报是世界难题,但在地震来临之前,积极主动采取综合预防措施,对减轻人员伤亡更具现实意义,防御灾害比救灾更人道,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的人为关怀。

因此,在未来*城市和农村的发展进程中,我们要继续努力加大地震科技成果和抗震技术的运用,提高城市和乡村建筑物的抗震能力,着重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的震灾预防措施为主,依法、管理、规范抗震设防工作。多年来,地震、城建、抗震办等部门在开展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等工作方面,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资金,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更要积极主动与城建、规划、发展计委等部门加强联系,通力合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每一个项目的论证、选址、设计、图纸、施工等等方面严格把好关,各负其责。在我区稳步推进实施城镇化的过程中,结合以新农村建设、金沙江水库移民安置搬迁工程以及我省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为契机,在防御地震、抗御地震等基础薄弱的广大农村中,继续加大防震、抗震的科技成果和科普知识的宣传、管理和应用,进一步扎扎实实抓好城乡的抗震设防工作,努力推进我区震灾预防体系建设。

(三)、进一步落实好《*市*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创新工作机制,采取综合防御的措施,巩固完善我区地震紧急救援体系。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早在1993年,*县委、县政府就制定颁布了《*纳西簇自治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县抗震防震指挥部各职能机构一览表》、《*县抗震防震指挥部组织机构一览表》(简称《预案》和《两表》),并成立了*县抗震防震指挥部,设立了常设办公机构。各乡镇的党委政府也十分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并积极采取综合防预措施。正因为如此,*7.0级大震突然来临时,依据《预案》在震后不到10分钟,县委、政府迅速成立*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率领全县人民展开了一场抗震救灾的斗争,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地震伤亡和损失,创造了人类抗灾史上的奇迹。*地震的实践再次证明,制定落实好多震区《预案》工作,不仅能够迅速有效地在震后实施紧急救援工作、抢救生命、减轻损失,而且对城市功能在灾后快速恢复和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区县分设后,根据我区的实际,区人民政府及时制定出台了《*市*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各部门、乡镇、办事处也制定了相关的《地震应急预案》。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常抓不懈,有备无患,落到实处,确保一旦破坏性地震发生,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使地震应急救灾工作能够协调、有序、高效的进行。

*年,根据*区《预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强化防震减灾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在不增加机构、不增加人员、不增加经费“三不增加”的情况下,聘请了各乡、街道办事处的相关的人员担任我区的防震减灾助理员,即由各乡、街道办事处的民政助理员担任防震减灾助理员,明确了各乡人民政府乡长、各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所属地的防震减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地震应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首创了新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继续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积极采取综合防御措施,组织和动员整个社会的力量,进一步巩固完善好我区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资源优势,深入持续广泛地开展宣传和普及防震减灾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能正确地认识地震、对待地震,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自觉地参与到地震应急救援中来。

三、要进一步严格按造“*”的要求,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防震减灾队伍,为依法管理防震减灾工作打下人才基础。

防震减灾是一项特殊而平凡的公益性事业。地震是当今科学的难题,地震成因的复杂性决定了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含量高,涉及面广的高科技工作。没有高素质的文化水平,没有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防震减灾工作就只能在低水平上徘徊。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不能单靠增加人力,养活一只庞大而低素质的队伍去完成,需要的是一只有强烈的敬业精神,文化素质较高,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精干队伍。由于地震工作具有连续、持续的工作特点,许多岗位,如值班、监测、电台等工作不可能得到正常休息。尤其是面对市场经济的大潮,要安心地干好地震这一没有“油水”的“冷门”,一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对一只队伍的建设显得特别重要。

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不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还要为防震减灾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更要进一步严格按造“*”的要求,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顽强、甘于清平、爱岗敬业的防震减灾队伍。不断地积极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的活动,为依法管理防震减灾工作打下人才基础。

防震减灾现代化范文4

一、充分认识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市位于渭河强震带的南段,区域内有多条地质断裂经过,一是渭河断裂;二是灞河断裂;三是临潼—长安断裂。历史上地震表明,地区有着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质构造和地震背景。年国务院再次将包括在内的关中东部地区列为部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烈度为8级。基层地震工作的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基础设备的增加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十二五”始我区防震减灾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专家综合预测认为:未来一段时期关中进入新的地震活跃期。年市委、市政府已将防震减灾工作列入各区县考核指标。

二、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扎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依法加强对我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认真履行地震监视与跟踪工作职责,强化监测、数据分析与处理,严格执行会商制度,按时上报会商结果。进一步做好我区自动数字化地震前兆台站的运行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市所有的地震监测资料开展综合分析预报工作,努力提高地震预测预报能力。

(二)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全区已在9个街办建立完善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科普知识宣传网及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队伍,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管理的力度,继续推进“三网一员”(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街办防震减灾助理员)的建设,完善群测群防体系。研究制定支持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稳定的经费渠道,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群测群防活动。

四、切实提高城乡建筑物抗震能力

(一)全面加强安全农居工作。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农民自建房抗震设防的指导管理。村、街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三层以上(含三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继续推进抗震安全农居工程示范点建设,通过示范带动,逐步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设防能力。

(二)积极创建地震安全社区。严格按照《市地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以园丁花苑为样板,采取措施全力推进我区城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工作。

五、大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一)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健全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完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加强地震灾害快速评估系统、地震灾情实时获取和快速上报系统建设,为抗震救灾指挥决策提供支撑。做好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推进地震应急演练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设。我区处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要依托驻军、民兵预备役、武警、公安消防部队,建设本地区地震灾害救援队伍。切实加强各有关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地震灾害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医疗、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相关行业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抗震救灾能力。积极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发挥志愿者和民间救援力量的作用。目前,地震局、团区委、区文明办已联合下发了《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并将招募信息在政府网站,现已招募160名志愿者。各部门、街道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

(三)继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利用辖区内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搞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筹安排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必须的交通、供电、供水、排污、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商场、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置必要的救生避险措施。

六、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一)加大防震减灾投入。区财政局要将防震减灾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设立防震减灾专项资金,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

(二)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地震应急救援、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地方标准。加强防震减灾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防震减灾执法力度,强化对防震减灾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防震减灾现代化范文5

(一)加强防震减灾政策法规宣传。

深入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公民防震减灾法律意识,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支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防震减灾政策性文件的学习与宣传,提高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对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防御地震灾害的各项措施,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要结合新一代区划图颁布实施之际,认真做好新一代区划图的宣贯和普及工作,为新一代区划图的实施打好基础。

(二)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社会宣传教育。

按照“主动、稳妥、科学、有效”的原则,坚持主动宣传、正面引导。各辖市(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利用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地震安全社区、开放科普教育基地、举办防震减灾知识讲座和专题学术讲座、接受群众咨询、建立固定信息联系点、指导编排橱窗板报、定期向市有关部门通报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有关震情、在电台、报纸等媒体开辟专栏、开展“防震减灾法律知识答题竞赛”活动等多种形式,创新载体,全面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乡镇、进厂区”等“五进”活动。努力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趣味性和实效性。

(三)充分发挥科普基地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

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程序,细化规范接待咨询、参观引导、服务讲解等服务行为;加强讲解人员和志愿者队伍业务培训,建立以科普专家和科普宣传志愿者为主体的科普宣传队伍;积极与教育、科协等部门协调,有序组织学校师生、社区居民、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前来参观学习,认真筹划和组织开展各类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充分发挥科普基地的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

(四)重点抓好“5·12防灾减灾日”及重要时段的系列宣传活动。

要充分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施纪念日、“5·12”防震减灾日、“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10·9”国际减灾日、“12·1”《防震减灾条例》实施日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科普宣传周等重要时段,开展防震减灾集中宣传。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落实保障条件,主动联系宣传、民政、科技、卫生、教育、消防、团委等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好“防灾减灾日”的宣传契机,依靠新闻媒体,发挥已有宣传网络和阵地的作用,采用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扩大防震减灾宣传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地震部门的社会显示度和影响力,切实提高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效果。

(五)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建设。

贯彻落实好省地震局、省教育厅、省科协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县(市、区)地震部门要继续加大力度,全力支持并具体组织实施科普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各辖市、区年内各建立一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要通过建立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同时,市区及各辖市、区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尽早谋划,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协调经费,购置相关应急装备、组织应急疏散演练等,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综合防御能力,为构建和谐、安全的城市社区作出贡献。

(六)加强防震减灾宣传网络建设。

防震减灾现代化范文6

论文摘要:地震灾害的治理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和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随着地震灾害治理步入人本化、科学化、法治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在我国地震灾害治理的制度建设中初步确立了知识共享制度。会商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多种监测成果和科技人员群体智慧的结合;资源共享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地震灾害治理中物质技术资源与人力资源的有机结合;信息公开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地震灾害治理信息的共享和满足公众知情权的结合;地震灾害治理知识的普及与传播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地震灾害治理中知识共享与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提高的结合。

所谓知识共享是指通过单向的、双向的或多向的知识传递,实现个体、群体、组织等不同的知识需求主体之间各种形式的知识交流与互动,以此促进知识所有人、拥有人、占有人与其他主体分享知识以及知识被共知、共用乃至整合使用的过程。这一过程在社会知识化发展中由于客观存在的知识不对称和知识鸿沟仍在深化。具体到地震灾害的治理,由于防震救灾中受难群众的巨大的多方面知识需求和政府决策的巨大的多学科、多领域的知识需求,加之,防震救灾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和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尤其是在社会发展知识化、社会建设科学化、知识受益大众化的今天,防震救灾无疑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知识工程,而实施和完成这项高度知识化的工程必然有赖于有效的知识共享制度与机制。知识共享因此成了各国地震灾害治理必然选择的重要制度。

5.12发生在四川汶川等地的特大地震灾害,破坏之严重、人员伤亡之多、救灾难度之大为历史罕见,抗震救灾工作也由此面临着诸多困难。有效克服和战胜这些困难必然要求实现各方智慧的有机结合,实现知识共享。事实上,在四川汶川等地的特大地震灾害的防治中,各类知识共享的平台和机制已经开始发挥作用。如,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中地震专家现场解说防震救灾的知识使人们从中学到了有效防震救灾常识,一定程度增强了人们科学防震救灾的能力;又如,一些专业性的网站第一时间了“地震灾害救灾防病知识”,既普及了地震灾害中科学的防病知识,增强了人们的在地震灾害面前自救能力,又实现了灾害防病知识的社会共享;中国心理学会于5月15日发出致全国心理学工作者和心理咨询、治疗专业人员的倡议书,承诺中国心理学会将重点支援四川的心理专业人员在灾区成立心理救援站,并对有关工作人员做专业培训,内容包括了解灾民心理、PTSD、干预策略和方法(包括各种可能的治疗)、对救援人员,如军人、医护人员、社会救援人士和大众进行心理教育,预防可能产生的替代性创伤。

这不仅是中国心理学会的在地震灾害治理中的专业承诺,更是中国心理学会作为专业学会以其特有的专业集体智慧向社会在地震灾害治理中所作的知识共享承诺。四川汶川等地的特大地震灾害治理中类似的知识共享的例子可谓不胜枚举,本文拟从历史的知识共享实例和现实公共政策制度的梳理中,着力探讨我国地震灾害治理中知识共享的制度,以期能对我国地震灾害的治理的制度化建设有所助益。

1 历史经验表明:规范化、制度化的知识共享有助于防治地震灾害

在我国防震减灾的历史上,“群防群测”式的知识共享创造了大地震防震减灾的奇迹。1975年2月4日19点36分发生在辽宁海城的大地震被准确预报,这使得辽宁省南部的100多万人及时撤离了他们的住宅和工作地点——仅仅在撤离两个半小时之后,海城就被7. 3级的强烈地震击中。在6市10县的震区范围内,城镇房屋毁坏508万平方米,农村民房毁坏86. 7万间,却仅有1328死亡,占全地区人口0. 16‰,有效的地震预报大大降低了这次地震的灾害损失。在世界历史上,成功地预报7级以上的大震,这还是第一次。震后,美国、新西兰、日本、罗马尼亚、西德等十多个国家的地震科学专家和国际学术组织的成员纷纷到海城考察。他们最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中国的成功是由于能够及时地收集大量地震前兆的异常情况,并且及时归纳、分析、总结的结果[1]。这其实就是震前的知识共享的威力,更确切地说是“群防群测”式的知识共享机制的威力。

海城地震能够被成功预报,专业的地震工作者功不可没,但当时实行“群防群测”的方针,也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就海城的这次预报来说,正是密布在辽南的群测群防网点收集到了大量的地震前兆现象,如蛇、鼠、鸡、青蛙等动物异常,以及水异常等,并且及时汇总到了地震专家面前,地震专家在汇集各方信息与知识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专业做出了果断的判断,才使得当时的辽宁省地震办公室和国家地震局能够作出大地震就在眼前的判断,敢于发出临震预报,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正是群众的智慧和地震专家团队的防震减灾集体智慧的共享实现了这次地震灾害的有效治理。

2 我国防震减灾公共政策中知识共享的制度

所谓公共政策是指以政府为主的社会公共机构根据一定时期特定的社会发展目标,以政策成本和政策效果的比较为依据,对一定的公、私行为采取约束和指引,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计划、规则、项目等[2]。美国政策科学的著名学者厄尔逊有一个经典的表述,他说:所谓的公共政策也就是政治家及立法者所制定的,由行政管理机关所执行的法律和法现行的防震救灾的法律、法规、规章、决定、规划等,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199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06)、《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 -2020年)》(2007)等。可见,我国防震救灾的公共政策体系初步形成。根据这些法律、法规、规章、规划等规定,下面着力对我国防震救灾公共政策中知识共享的制度作简要分析。

2.1 会商制度

会商制度在我国是伴随地震预报的出现而产生的,早在1966年邢台地震后,周总理提出:“地震是有前兆的,地震是可以预报的”[4]。当时地震预报的专门机构尚未组成,由中国科学院、地质部、石油部有关机构兼管地震工作,发生震情,由几个部门的有关地震监测人员,一起商讨地震趋势,便产生震情会商会的形式。70年代初,国家地震局建立,地震预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了组织保证,在当时的《地震预报条例》上即明确规定地震监测部门“一般每周会商一次,特殊情况下,要紧急会商,会商要贯彻百家争鸣的方针”[5]。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震情会商也由此成为我国执行地震预报任务的根本制度。

经过30多年的探索实践,我国各级地震部门已经形成完整的震情会商体系。实践表明,建立地震灾害治理的会商制度,可以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与知识、经验丰富的各类专业人员的智慧,在执行某一灾害治理方案前,对该方案所能达到的目标与实施手段进行多方位、多视角研究、探讨,并经过充分会商后抉择,达到用最小的代价,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的目的。可见,会商制度是运用多种监测成果和发挥科技人员群体智慧的好形式,由会商制度形成知识共享成果——会商提供的预报意见是政府地震减灾决策的科学依据。定期和不定期震情、灾情会商会、自下而上,层层上报会商意见,已经成为我国地震监测预报法定制度。1998年国务院的《地震预报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应当组织召开地震震情会商会,对各种地震预测意见和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地震预报意见。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可以组织召开地震震情会商会,形成地震预报意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第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第40条对会商制度也有明确的规定。

2.2 资源共享制度

一般说来,资源共享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如一个国家、若干区域或相关组织)的所有或部分资源在整合的基础上,提供给特定的组织成员、特定的服务机构、用户或社会公众来分享利用。资源共享的目的在于使相关的范围内的组织、机构和个人都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利用有效整合的资源,其实质在于资源在一定空间和地域内的有效整合与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特定主体的资源使用需求,进而使得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

地震灾害治理,尤其是特大地震发生后的灾害治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复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其调动社会资源之广泛、配置社会资源之迅速、利用社会资源之迫切、资源使用惠及对象在一定区域之普遍、资源使用对民生和灾区社会稳定影响之深刻远非社会常态运行时所能比,更为重要的是这时的资源利用带有很强应急性、集成性和公共性,因而对资源共享的深度和广度要求更高也是必然的。也只有这种更高层次和水平的资源共享,才能实现地震灾害治理中的知识共享更高层次和更高水平。试想想如果没有高水平的物质技术资源共享高水平的知识共享何以有物质技术支撑;如果没有高水平的各类专业人才资源的共享高水平的知识共享何以产生;如果没有高水平的组织管理资源共享高水平的知识共享何以运行和实施。正是基于此,在总结我国以往地震灾害治理资源配置与利用经验的基础上,我国的地震灾害治理建立了相应的资源共享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第33条明确规定,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非地震灾区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震情和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地震灾区提供救助。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国务院应当对地震灾区提供救助,责成经济综合主管部门综合协调救灾工作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救灾资金和物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06)更为明确的规定了资源共享制度,根据该预案,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国务院实施国家地震应急,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中国地震局实施国家地震应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2.3

信息公开制度

在社会信息化、知识化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当代,实现知识共享的一个重要前提和基础是信息公开。由此,当代政府治理变革中公开、透明的理念十分强调政府信息的公开及相应的公民知情权的实现。其深刻的意蕴在于: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传播构筑政府与公众的信任与良性互动,使公众的政治参与和社会参与获得持续信息支持和知识支撑,进而对政府治理过程实施有效监督。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信息公开、透明正逐渐成为现代政府的行为准则和目标。公开、透明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权力运作的主体、依据、程序是公开的;行政权力运作的过程是开放的,公众可以依法参与。如果政府权力的运作规则、方式乃至程序不为公众所知,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各种政策都是在神秘的氛围中出台的,那么政府与公众之间必将产生距离和隔膜,同时这种“暗箱操作”还将带来腐败问题。因而,在现代政府行政改革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中心主题就是建立阳光政府。随着社会信息化、知识化,信息、知识传播的大众化,越来越多的社会关系是依靠个人和个人、个人与传媒、个人与组织、个人与政府、个人与社会的自觉表达和信息获知来维系与建构的,离开了对信息自由的选择和知悉,离开了畅通的信息交流和传播,人、组织、政府就丧失了自身同社会互动、联结的纽带,就会失去自立于现代文明社会的起码资源基础。依法知悉、获取、交流、传播信息是人作为社会关系中的纽结本质上应享有并不容侵犯的一项基本权利[5]。为此,国家在宪法上或在法律上确定公民的该项权利,并以法律保证实现该权利。人们将此权利称为“知的权利”、“了解权”、或“知情权”等。在当代社会信息化、知识化的发展中,知情权深刻意义就在于从法的角度体现了文明社会对人与信息关系的一种深刻的认同,表达了现代社会成员对信息资源的一种普遍的利益诉求和权利意识,从而为当代国家的公民权利建设展示了一个重要的、不容回避的认识主题。

回应上述时代要求,国务院颁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于今年5月1日生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的安排实际上是提供了“双引擎”的动力装置:一是规定政府应依法主动公开信息。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二是公民、法人和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机关披露特定信息。从这种制度安排看,公民、法人和组织的申请本身就可以构成直接推进信息公开的社会性力量。从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安排看,政府向公众开放信息,不是恩赐,不是“自我革命”,而是一项法定义务,是对公民知情权的回应。

具体到地震灾害的治理来说,及时、准确的地震预报信息可以提高政府和全社会防震减灾工作和活动的效率,安定人心,减少地震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巨大损失。但是,由于地震灾害信息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重大信息,对社会秩序和民众生活也会产生重大影响。加之,实践中出现的虚假信息和多渠道信息给社会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和不良后果。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确立了地震预报统一制度,并对地震预报的程序进一步予以明确,对不符合地震预报程序要求的地震预测意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16条、第31条的规定,国家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制度。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任何单位或者从事地震工作的专业人员关于短期地震预测或者临震预测的意见,应当报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擅自向社会扩散。地震灾区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灾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告震情和灾情。

2006年颁布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更进一步明确了地震灾害治理中的信息公开制度,细化了地震灾害治理中信息及时公开的具体要求。根据该预案,中国地震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收到特别重大、重大地震信息后,应在4小时内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并及时续报;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中国地震局和有关省(区、市)地震局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2.4 地震灾害治理知识的普及与传播制度

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指出:科学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一般指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有一定的应用他们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这是对科学素质内涵作出的定性表述。将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概括为“四科,一能力”,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2条关于“国家和社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的要求。在界定公民科学素质基础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主要方式、途径是科学技术知识教育、传播与普及。学校科学教育对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起着根本性的基础作用。大众传媒开展的科学技术传播,已成为公众获取科技信息、知识的重要渠道,对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广大科技工作者面向公众开展的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活动,对提高全民特别是没有系统接受基础教育的劳动者的科学素质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可见,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离不开科学技术知识教育、普及与传播。

对地震灾害的治理来说,由于地震知识、防震救灾的知识常常是人们生活中难以接触到的更为专业的科学知识,因而更需要相应的普及、教育培训及传播制度。实际上,这种普及、教育培训及传播的过程,也就是地震灾害治理公共知识的共享过程,也是地震灾害治理中公民科学素质的提高过程,更是地震灾害治理中知识共享水平提升的过程。基于地震灾害治理中公众对科学知识的迫切需求和国家在地震灾害治理中对公众科学素质提高的迫切要求,我国的地震灾害治理的各类公共政策均对地震灾害治理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和传播做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第5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这就从激励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的研究成果推广的角度为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普及和传播提供了制度保障;第23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加强对有关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抢险救灾能力。依据该规定,防震减灾知识的教育、培训和传播是各级政府的法定义务,这就使防震减灾知识的教育、培训和传播有了政府责任机制的保障。

2007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更是对突发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中的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培训与传播做了具体的制度安排:

(1)政府工作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根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2)专业和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合培训与演练制度。根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3)军队、武警和民兵的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制度。根据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4)公众的应急知识普及、传播和必要的演练制度。根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5)学生应急知识的教育制度。根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06)从宣传、培训和演习三个方面重申上述制度。

《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更是着眼于未来,提出通过以下四个方面的努力全面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其一,强化各级政府的防震减灾责任意识,建立地震、宣传和教育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团体的协作机制,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其二,建设国家防灾科普教育支撑网络平台,通过远程教育网络系统,实现交互式远程防震减灾专业技术教育;其三,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知识受教育程度;其四,建设以虚拟现实技术等高新技术为主体的科普教育基地。

3 结 语

地震灾害的发生,尤其是破坏性的地震灾害的发生,对政府的应急管理、社会动员与灾害治理能力是个综合的、严峻的考验。由于地震灾害的治理关乎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关乎灾区的经济重建、社会和谐与安定,更关乎民众对政府的信心、政府与公众良性互动与良好信任关系的建立,因而地震灾害的治理应当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应急管理体系之中。中外地震灾害治理的历史经验表明,随着社会发展的信息化、知识化,社会建设的人本化、科学化,治国之道的民生化、法治化,地震灾害的治理也在步入人本化、科学化、法治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在我国地震灾害治理的制度建设中,知识共享制度的建设已经初步在地震灾害治理的公共政策体系得以确立,其中会商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多种监测成果和科技人员群体智慧的结合;资源共享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地震灾害治理中物质技术资源与人力资源的有机结合;信息公开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地震灾害治理信息的共享和满足公众知情权的结合;地震灾害治理知识的普及与传播制度有机地实现了地震灾害治理中知识共享与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的提高的结合。

参考文献

[ 1 ] 常梦飞,防震.请借鉴历史经验[N].检察日报, 2008-05-14.

[ 2 ] 吴鸣.公共政策的经济学分析[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4.

[ 3 ] 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科学分析[DB/OL].中国民商法律网. http: // civillaw. com. cn/Article/default. asp? id=37505/2008-05-18/2008-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