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0 14:03:17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坚持“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福民强市”战略目标和作风转变年工作要求,结合纪念爱国卫生运动周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努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水平,保护人民健康,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县(市)创建工作
各县(市)要加大卫生创建工作力度,巩固提高省级卫生县城水平。在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城市)成果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动员领导,发动群众,群策群力,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县城(城市)。
1.力争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城市)1─2个。
2.市、县要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省级卫生县城三年复审验收。
(二)乡镇创建工作
各县(市)要加强卫生乡镇创建及成果巩固的指导工作,以县促镇,以镇带村,县乡村协调、联动发展。
1.县镇、南乡,县乡、故县乡,市镇,县镇、乡,县镇要顺利通过省级卫生乡镇三年复审验收。
2.县乡,县镇、乡、乡,市乡,县乡要顺利通过市级卫生乡镇三年复审验收。
3.力争创建国家卫生乡镇1-2个,创建省级卫生乡镇(新申报)2-3个,创建市级卫生乡镇(新申报)3-4个。
4.县、宜阳县要实现省级乡镇创建零的突破。
(三)基层“三小”创建工作
修订完善市本级卫生创建激励性政策,引导基层单位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各级(卫生单位、卫生村、卫生小区)创建活动。
1.各县(市)区积极争取各地激励性政策,引导基层创建参与性,提高创建积极性。
2.全市力争创建省级卫生小区(新申报)5个,省级卫生单位(新申报)60个,省级卫生村(新申报)15个。
3.全市力争创建市级卫生小区(新申报)15个,市级卫生单位(新申报)30个,市级卫生村(新申报)20个。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进行统筹安排,摆上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各项创建目标的实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块块为主、条条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加强部门合作,齐抓共管,把创建任务与本部门职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规范流程,严格把关
认真学习、规范执行《省卫生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标准暨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各级各类卫生创建程序,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申报、指导工作。
1.申报工作。规范指导各级各类卫生创建城镇、单位(小区、村)按照相关创建标准,扎实进行卫生创建。创建成熟后,由创建城镇、单位(小区、村)提出验收申请,县(市、区)爱卫办经初验合格后报市爱卫办。各县(市、区)申报材料经市爱卫办初审合格后,须先行接受有关专家暗访,暗访合格后,方可接受市级初验(或验收)。部级、省级各类经市级初验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及时限上报省爱卫办。
2、监督管理。各级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单位、卫生村、卫生小区在显著位置悬挂“*级卫生县城(乡镇、村、单位、小区)”牌匾,接受社会监督,卫生城镇每年度要向上一级爱卫会上报自查工作报告。各县(市、区)爱卫办公室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卫生县城及所辖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卫生小区的日常管理,进行督导检查、暗访,并于每年11月底前向市爱卫办提交年度检查报告。
3.日常巩固。已创建成的乡镇、村、单位、小区,每周要进行一次专项自查,并做好记录。城市区爱卫办要每半月组织一次检查,市爱卫办每月对城市区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并对检查结果排序;各县(市)要参照城市区卫生创建成果巩固机制,制定符合县城实际的成果巩固长效机制,并认真执行,做好记录。对已创建成的县城、乡镇,县(市、区)爱卫办要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市爱卫办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或暗访),明查暗访结果将作为届满复查的累计参考意见。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各类大型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形成舆论氛围,使群众充分认识到爱国卫生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充分运用好已有的省市级卫生创建激励性政策,教育引导单位、群众积极投身创建工作。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专业组织机构,广泛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学校健康教育及医院健康教育等行业健康教育,增加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创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依法创建,确保质量
爱国卫生创建工作的内容和标准是《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的体现,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各级关于创建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依法开展创建工作。要依据《省爱国卫生条例》,建立和加强爱国卫生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完善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管理网络,形成专兼结合、条块结合的管理与执法监督网络。各级各类卫生创建工作要在硬件建设上加大投入,在软件建设上加强管理。要实现由数量向质量的转变,按照相关创建标准,严把创建质量关,确保全市卫生创建工作质量。
一、指导思想
“创建”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以提高农村健康水平为目的,以改变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为手段,以动员农民自觉参与为载体,通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我乡农村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卫生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得到保障,为我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各村支部、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严格对照“卫生村标准”,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逐步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和卫生日常管理,做到硬件建设上台阶,软件管理上水平,建立健全卫生效管理机制,力争“十一五”建成一批县级卫生村。
三、实施步骤
(1)组织动员阶段(年11月20日——12月20日)。各村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召开动员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发动群众广泛参加,加大宣传力度,广造舆论声势迅速形成“创卫”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20——年3月30日)。结合实施方案,突出重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面开展整治活动。
(3)巩固提高及申报阶段(年4月至7月份)。总结经验做法,自查找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申报的村达到《卫生村标准》的要求,由村支部、村委会向乡爱卫会提出书面申报,乡爱卫会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达标考核(申报不受时间限制性,只要认为达标就可申报,行政村内有2个以上新农村建设点的必须申报)。
(4)命名表彰阶段(年7月至9月)。乡爱卫会接到申报材料后的一个月内,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现场指导,二个月内组织人员进行实施考核鉴定,考核合格后将予以命名表彰,对命名表彰的地方今后将给予以项目倾斜予以鼓励。
四、措施与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民参与,创建和谐。
各村支部、村委会要充分认识创建卫生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创建卫生村活动是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一项重要任务,是依靠群众参与,实现村容整洁、环境优美,促进乡风文明,提高农民群众卫生素质的重要载体,也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地方病的有效途径,更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础性工程。
各村支部、村委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县级卫生村活动,要以“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方针为指导,切实解决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乱流,垃圾乱扔,道路泥泞以及生活安全饮用水和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较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不强等到各种卫生问题。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创建卫生村工作。
(二)统筹规划,认真组织,狠抓落实
1、制定创建规划,加强技术指导。各村要按照“村组联动,以村带组,统筹规划,狠抓落实”的要求,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创建卫生村工作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到典型示范引导,层层抓好落实。要依据《“创建”标准》,加强专业技术指导,力争建成一个村,带动一大片。
2、注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创建卫生村的核心建设和管理。各村支部、村委会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解决改水改厕、道路硬化、绿化和垃圾、污水处理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将涉及新农村干部建设的资金捆绑使用,从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扶持。
各村必须做到“五个落实”:一要落实配备清扫保洁人员,二要落实门前“三包”卫生监督管理责任制;三要落实垃圾处理收集及处理点(挖坑填埋)集镇要配备垃圾桶、村庄周边等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四要落实污水渠沟的畅通,拆除乱搭乱建,清理乱堆乱放,五要落实开展除四害消杀活动,消除孳生地。
3、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病知识。深入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病意识,改变群众行为和习惯。乡、村中小学校应开设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课时、有考评。乡村委会所在地的卫生院、卫生室(所)应设置健康教育专栏。
一、目标任务
2007年全区农村要实施卫生改厕项目工程4000座(不含新建住房和“一池三改”工程),具体任务为:南洋镇600座,青墩镇300座,新兴镇1000座,永丰镇300座,伍佑镇1000座,便仓镇300座,步凤镇500座,各镇要按照任务及工程标准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改厕工作任务。农林部门负责农村“一池三改”沼气改厕1000座(具体任务及要求根据区农林部门的部署),建设和规划部门负责新(翻)建住房配套改厕率达100%。
二、工程实施
(一)资金筹集与管理。
1、资金筹集。资金筹集坚持政府支持引导与集体、群众自筹相结合,多渠道筹集的原则。对于建设三格化粪池、化粪池安装等费用,在省财政补助250元/户的基础上,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区财政配套部分,镇政府视财力状况予以补助,补助一般以料代补或人工费补贴的方式进行补助。除各级财政补贴的资金和材料外,农村改厕所需的其余建设材料和资金由农户自备和自筹,化粪池土方开挖费由农民承担。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视财力状况对对本地农村改厕给予扶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农村改厕。
2、资金管理。区、镇财政设立农村改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并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监督,改厕资金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要向农户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区财政及审计部门对各镇改厕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二)技术标准。
将原农户化粪池改造为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粪便无害化处理方法采取三格化粪池技术,达到GB7959—87《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农户厕所应建造在室内或庭院内,达到DB32/950—2006《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技术规范》,禁止在水体周边建造厕所,禁止厕所污水直接排入水体。
(三)工程管理。
1、严格项目申报管理。区改厕项目办公室设在区爱卫办,区项目办具体负责改厕项目的初审、督查指导及初验收工作。
(1)申报条件:按照全区推开、整村推进(80%以上)、创卫优先和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的原则,改厕项目村申报条件:①紧靠市区和(或)交通要道附近的行政村;②镇政府和村委会重视农村改厕工作,有组织实施改厕能力;③农民群众有积极性、经济条件较好并能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
(2)申报程序:镇政府申报改厕项目村,申报内容包括:村农户总数、已改厕情况、拟改厕受益户数、改厕类型、拟施工时间、预算费用、资金筹措等基本情况。项目村改厕完成后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80%以上。
(3)审批程序:区改厕项目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审批内容:①项目村不在村镇规划撤并范围内;②厕所选址在室内或院内或靠近住所的地方,并远离水源;③材料预算及工程预算是否合理等。符合要求后,报市爱卫办审核,再报省爱卫办审批。
2、加快工程组织实施。各镇要按照下达的改厕工作任务,全面组织开展改厕工作;对于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任务的,进行编号登记。区项目办加强工作督查,按月将改厕进度报表报市爱卫办;及时报道改厕进展情况及经验做法,并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工程质量。
3、强化工程施工管理。白色陶瓷便器和其它改厕建材要进行统一招标采购,选用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书。各镇要组织专门施工队伍,负责改厕的安装施工,以保证质量,降低成本;每旬将进度上报区项目办。
4、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各镇在完成改厕任务后,向区项目办提出验收申请。区项目办组织对改厕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核查受益户情况,初验合格后,向市爱卫办申报;市项目办组织对项目村改厕工程质量及受益户数进行复查后,报省爱卫办验收。
(四)加强工程使用管理
区项目办要印发有关无害化卫生厕所使用方法的资料,并深入农户,教会农民正确的使用方法,保证工程发挥良好的效益。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计委、文明办、农办、财政局、卫生局、建设局、规划分局、农林局、环保局、国土分局、监察局、爱卫办等部门及各镇的负责人为成员。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织。
2、部门协同配合。卫生局、爱卫办负责制订改厕计划、技术标准、组织培训、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中末期评估等工作。农办负责将改厕工作列入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发计委负责将改厕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局负责按工程进度及时下拨改厕资金。规划分局和建设局负责对农村新建居民小区和住宅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进行把关,并将改厕纳入创建小康示范村和新型示范小城镇建设的内容。农林局负责沼气式厕所的建设和质量管理,有计划推进沼气式厕所建设。国土分局给予政策扶持,农民在原宅基上新建或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可以按省有关宅基地面积标准适当增补一定面积。文明办、环保局、卫生局、爱卫办等相关部门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创建文明镇村、生态镇村、卫生镇村的考核指标,合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以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以水资源优化配置为中心。以创建饮水安全达标乡镇为抓手,以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技术支撑、资金投入、管理创新、激励推动为保障措施,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程,全面提高农村饮水质量和标准。
二、总体目标
到“十一五”末,基本解决2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和不安全问题,力争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后三年,每年各县(区)三分之一的乡镇要基本达标,同时至少建成一个高标准的饮水安全达标示范乡镇。
三、达标乡镇的标准
1、全乡镇所有村水质符合《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0%;取水水平距离小于%26lt;?ml:namespaceprefi=st1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26gt;800米,垂直距离小于80米;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30—40升,饮用旱井、水洞水的人均蓄水能力达12—15立方米;自来水入户率(包括旱井自来化)达到95%以上。
2、工程规划科学,布局合理,配套设施齐全,工程质量达到有关规范技术标准,工程建设的优良率达90%以上。
3、每处工程产权明晰,管理主体明确,有专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按核定水价征收水费或有明确的水费补偿措施的达90%以上。
4、每处工程有管理办法,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有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工程完好率达98%以上。
5、制定了水质监测,水源地和水工程保护及卫生防护办法。
6、每处工程建立了正常运行的资金保障办法,基本实现工程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
7、通过问卷调查,群众对饮水安全满意率达80%以上;示范达标乡镇达90%以上。
8、乡、村、企业、个人投资占总投资的60%以上,示范达标乡镇占80%以上。
四、申报程序
达标乡镇申报条件为乡镇领导高度重视,工程基础条件较好,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工程管理标准规范,能够经过1年努力达到达标乡镇标准。在达标乡镇申报的基础上推荐一个能够积极筹措资金,在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创造经验,树立样板,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乡镇作为示范乡镇。达标乡镇申报程序为乡镇自荐,县(区)水利局审查推荐,市水利局审定。申报材料包括:
1、县(区)推荐报告;
2、乡镇辖区内饮水工程现状调查;
3、乡镇饮水工程实施方案(参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指南);
4、资金筹集渠道及承诺;
5、其它材料。
五、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措施。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保障群众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大事,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是各级政府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各县(区)政府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企业、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制定目标,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责任到人,提出时限标准,严格奖惩兑现。各县(区)水利局要搞好服务和技术指导,严格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达标活动的开展。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阳泉市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2、政策保障措施。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达标乡镇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必须以完善政策措施为保障。针对煤矿生产的迅速发展,采煤对水资源的破坏和污染越来越严重的问题,各煤矿要对采区范围内村庄的饮水安全工程给予资助、补偿或新建水源工程。非煤矿山企业也要对驻地村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给予帮助。帮扶新农村建设的工矿商贸企业要优先支持建设饮水安全工程。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各县(区)要认真抓好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排污费、煤矿排水费等政府基金、规费的筹集,并划出一定比例用于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各县(区)要结合实际予以进一步明确。
3、技术保障措施。市、县(区)水利主管部门要深入基层,扎扎实实对各乡镇的饮水情况重新进行摸底调查,要逐村逐工程进行,切实摸清饮水不安全的村庄情况,找出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要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选择工程形式、规模及标准,正确处理集中供水工程与分散供水工程的关系。水源选择上要结合现有娘子关提水、平定提水、城镇自来水以及已有集中供水工程等保证率较高的水源工程,进行幅射,扩大供水规模,解决沿线及周边地区的饮水安全,严格控制单村新打岩溶深井。对无水源或工程成本太高的边远山区利用雨水集蓄工程解决,实现旱井自来化。对已有供水工程但水质不达标的采取水处理设施解决。达标示范乡镇的实施方案,要优化设计并经各级水利部门审查,关键环节聘请有关专家论证,严格把关,确保工程的科学性和经济性。
4、资金保障措施。各级政府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积极探索“企水结合、煤水结合、民办水利”新思路,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鼓励企业投资,并享受其投资效益。对单村提引水工程可以承包、租赁、股份制等形式进行产权流转,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在工矿企业发达的乡镇要实行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办法筹集建设资金。对于列入达标示范乡镇的建设项目,在饮水安全规划范围内的,国补资金计划给予优先安排,对贫困乡村要给予政策倾斜。不在饮水安全规划范围内的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受益乡、村、企业、个人筹集。县级财政要严格按照不低于省级安排资金额度20%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同时引导受益群众积极投资投工,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一、理论学习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人事人才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及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对于共性学习和个性学习,我科室人员都进行认真学习并作了学习记录。
二、业务目标
1、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认定,资格委托评审工作。在接到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转发〈关于XX年年度全省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筑职改字〔XX年〕39号)后,我科室组织全市开评职称的事业单位,包括十一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于6月5日召开全市职称工作会,对XX年的职称工作做出总结,对XX年年的职称工作做出安排。在会上将相关文件转发给各个单位。并要求他们在限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我们办公室。各个单位将申报职称的材料报送到我办后,我们再根据省人事厅《关于XX年年度全省职称工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通〔XX年〕38号)、省人事厅、省农业厅文件《关于印发〈省农业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人通〔XX〕88号),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人通〔XX〕85号),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XX年年高校、中专、中小学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教人发〔XX年〕146号),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关于二七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安排意见》(卫发〔XX年〕128号),省广播电视局《关于XX年年度全省广播电视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广职字〔XX年〕193号),中共省委党校《关于XX年年度党校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党校通〔XX年〕20号)文件精神,对各个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查,对符合评审条件的个人就开出市专业技术职务委托评审工作介绍函推荐到市人事局参加评审;共开出专业技术职务委托评审工作介绍函428份。
委托省各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高级职称19人,其中教育系列12人,农业系列1人,卫生系列3人,工程系列1人,经济系列1人,党校系列1人;委托市各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和市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级职称231人,其中:教育系列215,农业系列5人,工程系列7人,党校系列4人;委托市各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和市中学初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初级职称178人。我科室今年从8月就开始小学教师中级职称、小学教师初级职称、中学教师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对参加评审职称的所有人员材料进行逐个审查、并对晋升小学高级的教师进行听课打分。
2、根据市人事局《关于XX年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筑人通〔XX年〕4号)、《关于XX年年度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筑人通〔XX年〕18号)文件精神,我市共有99人报名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有256人报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3、撰写调研文章《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研究》、《建设新农村着力培育乡土人才》。
4、根据市人事局文件《XX年年度市乡土人才培养工作安排意见》(筑人通〔XX年〕28号)文件精神,我们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积极与各乡镇进行联系,委托红枫湖镇、站街镇、卫城镇培训农村乡土人才191名。我们专门下发了文件《关于举办XX年年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班的通知》(清人劳通字〔XX年〕64号),在文件中规定培训时间为XX年年8月至XX年年9月。培训内容是晚番茄种植、肉鸡饲养管理、荷兰豆栽培及病虫害防治技术、蔬菜嫁接技术、蔬菜节水灌溉技术、农产品开发、职业道德、《劳动法》等。该培训班已圆满结束,191名农村实用人才全部通过了考试,并取得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根据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筑职改字〔XX〕224号)。今年我市第一次开评农民技术职称,为了开展好市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一是成立由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绿化局、市水利局、市科协、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市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组建市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是由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评委库成员均由具备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在评委库里随机抽取评委,然后组建下文的。
8月8日上午,我局召开市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会上对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共2页,当前第1页1
由于今年是初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我局组织相关乡镇对所属农民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宣传的方式为到各村张贴《市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并派出乡镇劳保所人员进村入户进行逐一宣传。通过宣传共有275人报送材料参加评审。通过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初审,共用273人通过审核,并将这273人的评审材料委托给市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XX年年11月10日,我市召开市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会。市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市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条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为推荐2人到市参加高级技师(高级)的评审,其次共有271个农村实用人才通过中初级评审。其中37人通过技师(中级)的评审;234人通过技术员或助理技师(初级)的评审。
6、共聘任高级、中级职称163人。其中卫生局聘任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18人;教育局聘任高级职称38人,中级职称93人;林业局聘任高级职称1人;党校聘任中级职称1人;农业局聘任中级职称2人;计生局聘任中级职称1人;水利局聘任中级1人;站街镇政府聘
任中级职称1人;流长乡政府聘任中级职称2人;新店镇政府聘任中级职称2人。
7、审核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1109本。办理教育系统小学高级职称证书112本。补办教育系统初级资格证书3本。
8、会同市农业局、卫生局、教育局聘请农业系统、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的专家建立农业专家咨询团、医疗卫生专家咨询团、教育系统专家咨询团。
9、开办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培训班,聘请大学、师大、医学院、学院的教授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职业道德、医学道德、财经职业道德、科技道德、创新概述、创新能力、创新思维、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其他创新等。通过培训使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精神和职业道德得到增强,知识结构得到优化,学习能力、研究能力、业务能力尤其是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整体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我科室已完成全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培训工作,共计培训5087人。
10、根据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的通知》(筑人通〔XX年〕65号),市人事局、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知识产权学习的通知》(筑人通〔XX年〕66号)文件精神,组织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报名参加知识产权学习,共有5483人报名参加。
11、 3月20日召集全市事业单位召开“市XX年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动员会”,会后审核42个单位的《省事业单位岗位调查表》,并汇总上报市职称专家处。
12、统计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数,并报送给科技局。
13、协同综合科开展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工作,共培训964人。现培训工作已于8月份结束。
14、XX年年10月26日举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乡镇企业管理班开班典礼。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XX年年选拔优秀青年提升学历工作的通知》(人通〔XX年〕148号)文件精神,开办“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乡镇企业管理班,此班共招收40名学员,这些学员是在全市进行了摸底调查,采取组织安排与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后,市电大进行资格审核并向中央电大申请了注册的(这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文凭)。并且明确学费由省、市、市三级财政按比列承担。这个班专业设置为《乡镇企业管理》,学制两年,采取开放式教育的形式学习,免试入学。
15、共报送信息17则。
三、其他方面
在工作中坚持“三优两满意”及文明窗口活动,廉洁自律,没有“吃、拿、卡、要”现象,坚持局本部考勤制度,并能及时完成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四、存在的问题
在乡土人才培训认证和后续管理方面应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局党组的安排,组织开展好科室业务学习.在培养中级职称以上人员的工作中,协调指导各部门做好工作,使我市科技队伍的力量不断壮大,在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方面,还需常抓不懈,继续搞好农民技术职称等评定工作。切实搞好人才资源整体性工作,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社会扶助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区农村困难群众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全面提高广大农村住房的防灾抗灾能力,为全面启动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我区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协调,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与我区正在实施的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项目相结合,注重保护旧有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统筹搞好规划,科学选址设计,提高防灾避险能力。
2、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建为主。政府对建房困难户给予适当补助和特定优惠支持政策,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加强防灾减灾。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科学选址,分类指导、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异地搬迁集中重建要合理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美化居住环境。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必须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扩大试点对象及任务
(一)扩大试点对象
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有下列二类情形的(以下简称二类危房)列为扩大试点对象:
1、中、轻度危房中的五保户;
2、重度危房的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
(二)扩大试点任务
全区共安排400户试点任务,其中市下达给我区任务数为375户,为确保此任务的全面完成,区政府在此基础上再预增加25户(全部安排给大河镇实施),分别在大河镇、大湾镇、老鹰山镇、月照乡等4个乡镇实施,各乡镇的具体任务为:
1、老鹰山镇117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56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61户。
2、大湾镇111户。中度(二级)危房五保户3户,轻度(三级)危房五保户2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41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65户。
3、月照乡80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10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20户,重度(一级)危房一般户50户。
4、大河镇92户。重度(一级)危房低保户13户,重度(一级)危房困难户29户,重度(一级)危房一般户50户。
三、建房方式、要求和时限
(一)建房方式
建房可分为拆除(恢复)集中重建、分散重建和局部修复等方式。地质灾害危房户和自然村寨重度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应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建房设计规划应经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全区400户危房改造试点扩面任务,分散建房339户,集中建房56户(老鹰山镇木桥村),维修房屋5户(五保户)。
(二)建房要求
1、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4个试点镇乡要选择部分交通便利、基础条件好的村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示范点,各示范点应优先考虑公路(月照乡独山公路、水小路等)、铁路沿线和旅游点、民族村寨的危房改造工作。
2、各镇乡及相关部门要按下达任务数20%的比例并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积极协调、整合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公路主干线的农村房屋进行维修改造,逐步改变我区农村面貌。
3、各镇乡要加强引导,注意把握建房标准,控制建房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建房面积一般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
(三)工作时限
2008年12月中旬正式启动全区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2009年4月底全面完成试点任务。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建设准备阶段(1月10日—1月14日)
(1)1月10日—14日:各镇乡确定试点村、按程序确定建房对象、安排建房方式、拟定扩大试点方案。
(2)1月10日—14日:建设部门负责编制规划方案及相关资料,并报省、市备案。
(3)1月10日—14日: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整合建房资金,并及时下拨。
2、工程主体施工阶段(1月14日—4月20日)
(1)1月14日—2月20日:层层签订责任书和协议书,组织群众或施工队伍拆除危房,进行“三通一平”和备料,集中重建点动工。
(2)2月21日—4月5日:实施主体工程建设。
(3)4月6日—20日:开展沼气、水、电、圈舍、道路等配套公共设施建设。
镇乡按进度发放建房补助款。
3、总结验收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1)4月21日—25日,区级按扩大试点实施方案、规划方案、村庄整治规划等组织全面验收和总结。
(2)4月26日—30日,接受市级评估验收,工程全面完工。
四、补助标准与资金筹集
(一)资金筹集
1、省、市根据我区试点任务数375户和人均财力状况共安排扩大试点资金44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302.4万元,市级补助67万元,区财政按照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的要求,安排补助资金72.6万元。另外,区政府在上级安排建房任务数的基础上预安排的25户重度危房困难户建房资金由区财政先行承担,资金数额为30万元,并安排8万元工作经费,区财政共配套资金110.6万元。
2、在上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有条件的乡镇应发动社会捐助、部门帮扶等措施,多方筹集资金,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各试点乡镇应根据工作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
(二)补助标准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的补助标准为:低保户重度危房为1.6万元;五保户中、轻度危房分别0.6万元、0.35万元;困难户重度危房1.2万元;一般户重度危房0.675万元。试点乡镇可根据建房户贫困程度、住房状况、筹资能力等因素适当调剂到户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由各试点乡镇根据经济状况和人均财力等因素确定。
五、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区逐级审核申报,市级危改办审批,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区危改办报市危改办申报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3)《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二)分散建房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市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建房方案;
(3)区危改办所需其他资料。
3、区危改办报市危改办备案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六、职责分工
(一)部门责任
1、区危改办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调度、拨付及监管,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职责,负责整个工程的实施、监管和牵头组织验收。
2、区建设局负责规划设计、工程质量监督,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的规划、设计。规划设计要根据试点村组的民族特点,体现民族特色;免费制作工作所需图纸、资料;加强对试点村组消防建设的指导;制定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房屋的平面图、立面图;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对工程质量督促检查,减免有关费用。
3、由区民政局牵头,区扶贫办、区农办配合。负责危房改造户基本情况的核查,帮助困难建房户解决生活问题。
4、由区农办牵头,涉农部门配合。负责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配套串户路硬化和民居改造、沼气池、圈舍建设资金补助,帮助建房户发展生产;组织实施人畜饮水配套工程;减免育林费,对用于危房改造的自有木材免费办理相关手续。
5、由区交通局牵头,卫生、供电等相关单位配合。负责试点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试点村组有良好的交通条件;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村组电网改造,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电表安装费给予减免;负责试点村组的卫生防疫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6、由区国土分局牵头,区建设局配合。负责在宅基地审批上,把落实旧宅基地恢复农田与新址占地相结合,对宅基地的审批给予特殊照顾,简化手续,方便搬迁,并减免土地占用费;负责集中连片建房的选址,组织具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地质评估。
7、由区发改局牵头,民政、国土、农办、水利、农业、林业、交通、财政、残联、扶贫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项目资金的整合,把与农村危房改造有关的资金调整到试点村并组织实施。
8、由区财政局牵头,监察、民政、审计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工程进度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纪律,确保资金高效使用;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和匹配资金、工作经费等所需资金;帮助解决试点村组群众建房小额信贷。
9、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广局和新闻媒体配合。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及试点工作做法、成效、总结试点经验,做好典型宣传报道;积极配合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收集相关资料,制作汇报光碟。
10、由区农信社牵头,帮助解决群众建房小额贷款。
11、由区乡企局牵头,区经贸局、区建设局等部门配合,积极协调各驻区各建材企业对农民建房所需的砖瓦、木材、水泥等原材料给予帮助支持,尽量按优惠价供给。
以上各组要根据本组工作职责制定相关工作实施细则;除做好本组工作以外,要积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区领导包保分工
1、月照乡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区长)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月照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月照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月照乡政府抽人组成。
2、大湾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责任人及牵头单位:*(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大湾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大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大湾镇政府抽人组成。
3、老鹰山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人及牵头单位:*(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老鹰山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老鹰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老鹰山镇政府抽人组成。
4、大河镇实施组
区包保领导:*(区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区危改办)
实施小组组长:*(大河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大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区建设局(1人)、财政局(1人)、民政局(1人)、国土分局(1人)、扶贫办(1人)、残联(1人)、农办(1人)、农业局(1人)、水利局(1人)、发改局(1人)、文广局(1人)、交通局(1人)、团区委(1人)和大河镇政府抽人组成。
各包保实施组工作职责:整合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按要求完成项目实施镇乡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按新农村建设要求完善串户路硬化、民居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项目申报与审批程序,做好资料收集,搞好档案管理,按时报送相关资料;完成区包保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是全区全面推进危房改造的重要工作环节,各镇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为省、市、区全面推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健全机构。在区政府和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危改办要充实力量,抽调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并解决相应工作经费和车辆;乡镇政府要设立危改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统筹抓好危改工作。
(三)落实资金。要将民政、财政、发改、建设、民宗、国土、农业、水利、扶贫、农办、林业、文广、残联、电力等部门资源和资金进行整合,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
(四)社会动员。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开展危房改造。
(五)监督检查。区监察、审计、督查、财政、民政、建设、危改办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检查,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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