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的目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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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的目的范文1

 

一、认识存在偏差

 

首先,由于受应试教育的长期影响,部分教师依然坚持以考分评价学生的观点,忽视学生的个性心理健康和品德教育,更不用说普法教育了。其次,部分教师虽然赞同普法教育,但对学校普法工作的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学生易受家庭和社会不良因素的干扰引诱,学校普法教育劳而无功。但又不愿意采取措施联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更不能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

 

行为存在偏差

 

部分学校依法执教,依法治校水平较低,学校各项工作没有走上规范化的法治轨道,影响了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也严重影响了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方法存在偏差

 

由于没有整体规划,普法工作方法单一,缺乏吸引力。如征文比赛,法制文艺小组目,现身说法等活动范围,活动时间有限,形不成长期效应。法制课不分年级集中授课,强制输灌,有做时一阵风,做后一片空之嫌。

 

落实存在偏差

 

由于只注重规划的制订,对普法工作缺乏严格的监督,考核和验收机制,客观上造成了“名义上人人都管都抓,实际上都不管都不抓”的局面。普法教育无法取得实效。

 

农村中学的普法教育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听任这些问题的存在,普法教育就人城为一句空话,必须审慎思考,冷静面对,有的放矢地采取应对措施。

 

二、改变认识,健全组织,夯实普法教育的基础

 

1.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教师队伍

 

改变教师认识,端正教师态度,是普法教育的第一件大事。建议以法制专训班为载体,全面学习《宪法》《刑法》《教师法》《民法》《国旗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基础知识,以提高教师认识,使教师认识到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2.依法治校

 

学校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与宣传,在教职工中树立法制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同时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加强对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总结和激励,真正使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步入依法治校的健康轨道,为农村中学普法工作打下一个坚实的平台。

 

3.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学校可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室制订普法工作计划,普法工作督查和考核方案,并负责全校的普法教育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政教主任主管具体工作,安排各年级学习内容,大型活动等。班主任分管各班具体工作,全体教师由德育处根据实际情况分到班担任德育导师,协助班主任工作。

 

三、立足现实,丰富内容,提高交流活动教育的实效性

 

1.注重课堂

 

普法教育应纳入必修课内容,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普遍开展法制教育,学校除确保法制教材规定内容外,还应充分利用团队活动,晨会等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明确层次

 

初级中学的学生正处于身体迅速发育,思想急剧变化的关键时期,虽然只有三年,但学生的理解分析能力,思维方式却存在较大差异。学校应针对这一情况充分注意教育内容和活动规模的层次性。从而达到提高普法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目的

 

3.坚持以人为本标

 

普法教育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要树立服务于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观念,把维护学校和谐,促进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促进学校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为学校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环境。其次,要围绕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工作,当前学生思维活跃,视野开阔,观念多元化,因此要积极引导学生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4.突出法制文化建设

 

积极探索法治与文化的结合途径,把文化引入到普法教育的各个环节之中,是引导学生对法律发自内心尊敬的重要环节。其关键是在于把法制教育带入到美育,心育和后进生的转化工作中,把法律知识以艺术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并倾注教育者的一片爱心,使学生在乐闻喜见中掌握知识,提高素质。

 

四、拓展宣传部,创新形式,增强普法教育的长效性

 

1.灵活宣传方式,营造普法教育氛围

 

首先,要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广播台,黑板报及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其次,要采取通读法律、法规原文和专题辅导相结合;分散学习和集中讨论相结合;分班学习、年级组活动和校级活动相结合;法制教育和纪律常规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和弘扬美德相结合;校外教育和校内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和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以提高法制教育的趣味性,达到提高学习效益的目的。然后,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文艺表演及法制主题日活动等一系列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

 

2.加强社会合作,拓展普法教育空间

 

当代农村,留守儿童多,隔代抚养的现象十分普遍,建立顺畅的学校家庭沟通渠道,定期开展家庭教育交流活动,定期向家长印发《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资料显得犹为重要。我校为达到积极指导家庭教育的目的,开通了校园信息平台;制定了教师普访制度;并结合家长学校工作在汨罗首创了送教下乡活动,学校组织专门人马,设计了宣传内容,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家长学习;促进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协调一致,取得了良好效果。其次,就是要注意法制教育的社会性。学校应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表少年的法制教育。要把学校的普法教育融入到社会的普法活动之中去。

 

3.普治并举,强调法制教育的实践性

 

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实践。学法必须与守法,运用法律知识维护正当权益相结合,普法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因此一次良好的法治实践本身就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且效果远远胜过百次空洞说教。要注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到法制运行的各个环节,强化和规范各类法律服务,把维权和排解纠纷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植根法治实践中,真正解决普法教育“入耳、入脑、入心”问题。

普法教育的目的范文2

关键词:普法教育;队伍管理;加强监督;宣传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首要途径是开展普法教育,使“法”入人心,达到通过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进而形成能够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行为习惯的目的。如今,随着现代经济的飞速发展,普法教育也日益显示出其在社会进步中的作用与地位。就现实而言,在我们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的过程中,存在着流于形式、限于表面的现象,为充分、有效地发挥普法教育的职能作用,笔者对“如何提高普法教育有效力”进行了深入思考,认为应从加强普法教育队伍的管理与讲究并改进普法教育方式方法两个方面着手。

关于如何加强普法教育队伍管理

“为政在人”,任何一项工作的圆满完成,都离不开人这个主体因素。普法教育工作开展的好与坏,首先决定于普法工作者的自身法律素质。普法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素质是指其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法律精神要素,其自身的法律素质直接影响着普法教育的效果。在一个国家,执政党能否依法执政,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能否依法行使。要保证法的及时贯彻执行,第一环节就是要普法教育工作者先学法、知法、理解法,下一步才能在民众中进行宣贯、教育与引导。因此,提高普法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素质不可忽视。以下四个方面是提高其法律素质的必要途径:

(一)更新观念。社会主义经济是法治经济。要想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使各项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法治轨道,非常重要的一点,是真正树立法治观念。树立法治观念要明确(1)只有建立起科学的现代法律制度,社会主义经济才能稳定发展,社会进步才能有一个和谐的发展环境;(2)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高于任何个人意志的权威;(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在国家法律的庇护下,有权用法来维护个人权益。

(二)要自觉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我们正在逐步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必须学会运用法律来规范和引导经济的运行,把经济运行纳入规范和法制的轨道,保证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健康发展。通过学习法律知识,领会法治的真义,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政治的法治观,是提高普法教育工作者法律素质的关键。

(三)要树立正确的法律信仰。法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但仅靠国家强制力是不能实现法所蕴涵的全部价值的。真正能确立法的权威地位并保证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不在于国家强制力,而在于人们能理解并接受现行法律制度,在于人们对现行法的态度。有些普法教育工作者虽身负重责,却对法律缺乏应有的信仰,缺乏为法律献身的精神,因此而产生影响普法效果的巨大障碍。作为一名光荣的普法工作者,只有树立起坚忍不拔的正确意志与信仰,才能使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并见实效。

(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在开展普法工作的过程中,要建立起相应的普法工作监督检查机制,促使普法工作深入有效进行,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轨道。在立法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具体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计划、组织落实、指导帮助、检查监督、考核、奖惩等具体制度,确保普法教育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并以此来督促、检查普法教育工作者的工作执行情况,帮助其强化教育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还通过监督检查机制促使其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担起开展普法教育的重任。

二、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笔者以为在着力提高普法教育工作者法律素质的同时,还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培养出一支能力过硬、素质过强的政府普法主管、企事业单位普法骨干、普法师资人员、基层普法宣传员这一上下贯穿、覆盖全社会的普法教育队伍。

一是对于政府普法主管,必须从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方面着手,把他们培养成为全能型、复合型的宣传教育人才,从而使普法工作的各项职能作用都能得到积极充分地发挥;二是对于企事业的普法骨干队伍。普法工作的广泛深入

行,需要企事业单位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积极的推动,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因此,企事业单位应分派专人负责普法工作,担当普法骨干。这些普法骨干,既要有一定的法律功底、文字表述和语言表达能力,更要有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事业心和组织能力。这样才能使本单位的普法工作搞得有声有色;三是对于普法师资队伍。根据实际需要,应组建法律知识讲授队伍,开展法律讲座,为普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这支队伍把法律知识传授给普法对象,从而提高全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四是对于基层普法宣传员队伍。这支普法队伍重在加强普法工作信息沟通,交流普法教育经验,反映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上传下达,从而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社会效益。

三、结束语

将普法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予以实施,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国家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等各项培训工作中。针对不同层次人员的需求,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进行大力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基础上,广泛运用城市公交车车身广告、手机短信、广场电子大屏幕、街头咨询等贴近职工、群众的宣传形式,全面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和相关法律知识,形成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普法宣传格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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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杨慧英. 关于设立社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几点设想[j]. 法制与社会. 2010(27)

普法教育的目的范文3

一、薄弱环节制约着普法教育的质量

我国的普法教育通过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经济转型、企业转制、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为各种利益调整的主要特征,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开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因而在实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现了对一些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对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对盲点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其表现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因此,我们在推进“四五”普法中一直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区的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应该说,在“四五”普法中,各级政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较为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范运作。但是在工作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诸如法制副校长素质不高,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且讲课形式单一。简单枯燥,导致有的学校法制副校长没有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一些学校和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三是流动人员法制教育难落实。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已成为一大趋势。仅新都目前就有外来流动人口10万多,占本地人口六分之一。他们一方面为新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压力。

四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由于这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且分布面广,一些业主本身素质不高和急于发展经济的心理,因而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劳动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实行政企分开后,政府又缺乏对中小私营企业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难以渗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营企业中存在盲点。

五是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多年来,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级政府一直将农民的普法作为重点来全力推进。特别是各地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开展“综合示范村”以及“法律明白人”创建活动为契机,使普法教育在农村得到了有效推进。但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发展不平衡,加上普法骨干紧缺和政府投入不够等因素,使普法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六是对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法制教育滞后。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农村向城市聚集已成为必然趋势。特别是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大城市化建设力度,村委变社区,农民变市民。但是,城市扩建也对失地农民带来了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等问题。而法制

宣传教育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使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生活保障等一度成为热点问题。

二、用法制提升普法教育质量

普法教育质量不高有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有相关部门责任不明的问题,也有主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等等,但是从根本上说还是缺乏应有的法制保障。因此,在推进“五五”普法中,我们应当下大力气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以提升普法教育质量。在建立法律保障制度中,我们认为,应构建以下四个保障机制:

一要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不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普法组织机构,而且还要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不能让普法机构成为摆设。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有普法的组织机构,但一些单位的普法机构作用不大,工作推进不力,普法教育的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必须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确立普法组织机构的职能和权限,让它们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二要构建普法教育责任机制。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这一方面需要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又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否则共同责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必须要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构建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这样才能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提高。

三要构建普法教育资源整合机制。在教育的手段上,普法教育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相通性,拥有的资源可以共享。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不沟通、开展工作单打一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必须树立“大普法”观念,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整合资源,这样,普法教育才能与其他教育互为侵透,协调发展,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够提高。

四要构建有效的普法教育考评机制。在普法教育的实践中,绝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考评机制,但一些单位考评的效果不是很好,影响了普法质量。因此,要从法律制度上对普法教育的考评机制予以确认,同时从政府的角度解决部门考核、多头考核和重复考核等问题,把一切考核纳人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考核的轨道上来,增强考核的权威性。这样,才能够保证普法教育与其它工作协调发展,才能促进普法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创新为确保普法教育质量提供动力

“五五”普法既要开拓创新,又要加强基础性工作;既要求发展,又要继承过去的优秀成果及其成功经验。

一要把握“三个理念”,努力实现理论创新。一是要坚持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变革中的和谐社会,是发展中的和谐社会,是维护公平和公正的和谐社会,是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和谐社会,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保持社会安定团结的和谐社会,而这一切都需要努力通过法治的手段去实现。二是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把人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制定“五五”普法规划时,要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依治理工作的基本目标,加强发展经济、公民权利义务和人口、资源、环境等可持续发展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依法治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要坚持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理念。党的执政能力的体现者基本上都是国家各级机关、各部门、各行业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律素质的高低,能否依法办事和公正执法,直接影响着法律的实施,影响着党的执政能力的体现,也影响着依法治国的进程。因此,在制定“五五”普法规时,强调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强调提高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

普法教育的目的范文4

青少年的社会化加速表现为矛盾多态,脱离了国家对青少年培养的基本要求。法律意识与认知的形成,在这种矛盾多态的社会人格成长中表现出青少年盲目的使用法律武器维系“不成熟、不健全”的个人权益,突出的表现为青少年将应有权益与应负义务混淆概念,并伴之以极为高涨的法律维权情绪和行为。对于普法教育而言,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可以说是青少年普法教育新的转折期。首先必须明确维权意识的高涨充分说明了青少年对规则的推崇以及运用法律的渴望,从心理行为认知角度而言,这是良好的学习动机与倾向,其次要明确青少年社会化特点下的教育主体与载体。显而易见,普法教育的主体应当从社会信息入手,加强学校普法教育的功能,因为学生大部分时间是在求学,学校成了重要的信息集散地,尽管网络和媒体的影响要强于理论的说教,但仍然可以通过创新学校普法教育的形式强化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最后要明确矛盾点,高涨的维权意识应当得到正确的疏导,学校作为教育主体,应当加大解释和疏导工作,便于青少年正确的认知法律,运用法律。

二、抵制不良信息传播与犯罪低龄化是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阻断点

司法实践证明,现阶段青少年犯罪的年龄特征趋于年轻化,原因直接指向了正相关的不良信息接触与学习。不良信息分为间接不良信息,主要是负面的情绪体验,消极的社会人际关系导致个体出现了叛逆、抗拒的心理状态,而这部分的间接信息来源主要产生于家庭,如家庭暴力、离异、重组、犯罪史家庭等。在间接信息的传递当中,青少年容易产生两种接受状态,一种是“认同”,孩子模仿成年人,并以此为榜样强化;一种是自我抗拒,反面叛逆的思维,走向极端。而直接不良信息主要反映在同伴关系和网络关系中。直接的不良信息来源主要以感染、同化和教唆的方式,如来自同伴关系中的不良信息,激发了不良的犯罪动机和犯罪需求,在犯罪的过程当中受到一定的支持而更加猖獗。加上青少年本身人格不定型,接受能力强,在低龄化的犯罪中,同伴关系中的不良信息影响最为严重。而网络信息虽然没有同伴关系具有较强的个体针对性,但是广泛、多样的不良需求诱导,加之不正确的解决方式传授,易使青少年出现模仿的现象,且网络不良信息掩盖了犯罪结果的预期告知,青少年在犯罪前后完全不知道行为结果的危害性以及违法性。有鉴于此,对于普法教育开展的措施而言,加强低龄青少年不良信息的阻断是成功普法教育的关键。这里要重视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低龄青少年是重点关注对象,尤其是家庭要和学校通力合作,紧密联系,防范不良的家庭关系和同伴关系;其次对于网络使用要科学合理适度,注重网络监控机制的建设;最后,对于不良需求要注重教育和引导,以合适的方式方法发泄需求内在能量,升华问题解决的措施,重点对于性知识、公共财产保护的知识等青少年容易诱发犯罪的领域关注。

三、加强心理关怀是青少年普法教育的突破口

普法教育的目的范文5

       【关键词】法律宣传教育;依法治国;小康社会

    

普法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的要求,我们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即繁荣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就更加需要发挥法律规制、调解纠纷的作用。

自1986年以来,全国已经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有了明显的变化,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在农村法制建设中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也发现了问题,笔者仅就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以飨读者。

一、在当前进行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意义

中国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三农”问题。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是重要的前提条件。在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农民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对于建设新农村具有深远意义。

       (一)是提高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不懂法律就难以参与经济活动,农民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就会影响和滞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因此,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二)是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的重要保障

        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推进基层法制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促进农民和农村经济实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从而保障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三)是实现“五五”普法目标的重要举措

        “五五”普法规划提出了“‘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重要的是要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实践表明,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法制化建设进程就会加快,“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就会圆满实现。

农村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农民法律意识增强了,基层稳定了,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民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其物质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满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体现和维护。

二、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我国虽历经“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个阶段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但是由于我国历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这一块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思想上认识不足

        一些乡(镇)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有名无实,忽略了此项工作,如有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时,就突击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时出现“推一步走一步”的状况,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传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要求农民学法主要是要农民听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没有正常开展。

(二)经费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传教育经费没有能列入财政预算内,有的虽然能列入财政预算,但仅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头支票”,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开展。

(三)时间上集中困难

        自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种。另外村民居住比较分散,他们的规律是早出晚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部分人员外流,加之普法宣传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学法难组织这种情况一直困扰着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正常开展。

(四)形式上手段单一

        一些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还习惯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来进行,依然是讲讲课、出板报、搞专栏、开动喇叭、张贴标语,进行普法宣传形式传统单一。另外,由于普法宣传教育人员和宣传员深入农村少,编写的教材不能满足农村普法教育的实际需要,观念陈旧,形式单调的教育方法,给人感觉是走过场,影响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

针对存在的种种问题,原因分析如下:

1.宣传教育认识上的偏差:有的认为,经过近20年的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已经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识,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都已学过,已经达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规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务已经完成,普法工作该结束了。还有少数基层单位认为,普法是软任务,搞好搞坏无足轻重,对此项工作持轻视态度,产生组织领导上的“疲软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摆不上位子,挂不上号,上级抓一抓就动一动,完全处于应付状态,在组织领导上不够得力。

        2.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绝大多数单位在制定计划时,没有针对本地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对象,根据不同时期和阶段的特点来确定学习内容,制定的“规划”、“计划”上下一个样,学习的内容也是各地一个样,缺乏针对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难以服众:近年来,有极少数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因此造成一些农民认为:“法律条文讲起来容易,但执行起来就走了样,法讲的是一回事,执行又是另一套,学法无用”。由于这种学法脱节、执法不公的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积极性。

       三、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

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围广、人员多,文化层次差异大、组织程度低,始终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尤其是进入新的社会转型期,无论是在组织形式上、实施方法上、学法需求上等诸多方面,与前四个五年普法相比,都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是:1.由于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民集体活动的时间和机会明显减少,使得过去采用的利用农闲时机进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难以实施。2.由于行业分工的细化,农民对经济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关心程度明显高于过去,尤其是对了解和掌握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欲望日益强烈。这就使农村普法工作出现了多样化、专业化的要求。3.由于经济发展,农民需要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了提高,使农村普法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笔者结合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新特点,对“五五”普法教育中的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有一个初步的思考,现将思考认识表述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具体领导的责任

首先,从思想上要重新认识在我国普法教育任务重。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们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搞突击、搞运动。要把普法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来对待。我们实施法治国家仅仅半个世纪左右,广大农村还残存着封建意识和封建做法,改变一个人的观念和思想不是靠打压封杀,要靠教育慢慢的影响从而改变其思想。我们的普法宣传教育就是要做到通过以案说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启蒙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之门,唤醒其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觉性。

其次,我们还要在组织上给予保障。我们要明确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真正做到“保障有力,责任明确”。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素质,要经过一定的考核,不能随便找人说教宣传,最起码从事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人员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同时相关的政府机构应该在财政预算中增加专属的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再次,对于普法宣传教育不能搞标准化检查、突击检查。我们不能拿一个量化的、精细化的普法宣传标准来进行考核。我国地域辽阔,风俗迥异,区间差别很大,我们不能拿一个地方的做法去要求其他地方的做法,我们要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路线,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要农民的法律意识提升了,法律的文明程度改善了,任何方法、方式都可以尝试。同时,我们也不能搞突击、临时检查。这种随意性检查有可能既起不到检查的目的同时也伤害了当地群众的情感或利益。

最后,我们要真正做到“赏罚分明,奖惩得力”。我们既不赞成搞突击检查和标准化检查,但是我们也不能漠视或姑息普法宣传的涣散、无力。如果具备了相应的条件,我们要对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我们应该从组织建设到措施保障、从长远规划到具体计划、从实现目的到阶段目标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发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机构或人员,惩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人员,真正做到让有能力的人肯干,肯干的人愿意干。

(二)探索宣传方法,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方法

我们很多地方的普法宣传工作人员目前还停留在“说”的阶段。一进入农村就是用大喇叭说法,或者在宣传墙上用图画文字的形式说法。一般情况下来的时候兴师动众,效果却差强人意。其实借鉴国内外一些成功的做法,我们不仅仅要会“说”,同时我们还要会“学逗唱”;我们不仅仅要会编排“法制黑板报”,还要会利用网络、电视等影像设备进行宣传。我们可以通过比赛、歌会、晚会等形式,通过地方剧种、歌舞、小品、相声等手段进行普法教育。我们的工作人员也不仅仅是主持人或者宣讲者,他同时可以是参与者或者是听众。我们要想尽一切方法,只要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都可以承载普法宣传的内容。其实“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普法宣传教育也同此理。

(三)宣传具体到位,讲授农民实用的法律知识

我们不仅要能宣传、肯宣传、会宣传,而且还要知道宣传什么。由于我们从前的普法宣传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全国一盘棋,村村都相似的问题,我们现在就急需解决广大农民兄弟目前需要什么样的法律?目前他们破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是什么?他们感到迷茫困惑的法律问题又是什么呢?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不能“闭门造车”同时我们也不能“坐而论道”,自我臆想和空谈理论的做法在农村普法宣传教育中会适得其反,挫伤广大农民兄弟的学法积极性。这就需要我们的普法宣传工作者进行实地调研、制定长期规划、提出具体目标、采用有效手段、宣传实用内容。

我们只有解决了“谁宣传、怎么宣传、宣传什么”的问题,才能在农村真正推广普及法律知识,真正实现“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目标,从而才有可能实现“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和构建和谐、民主社会的宏伟蓝图。 【参考文献】

[1]刘建发.“新农村”背景下的农村法治教育[j].世纪桥,2007,(1).

[2]陈万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法制宣传教育至关重要[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5).

[3]马建新.论农民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路径[j].大连干部学刊,2007,(1).

[4]秦晖.农民中国:历史反思与现实选择[m].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

[5]梁文平.我国农村的民主法治状况及对策建议[j].今日中国论坛,2007,(1).

普法教育的目的范文6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六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如何进一步开展好粮食部门“六五”普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将普法教育和依法管粮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并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工作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同时,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兼职普法工作人员职责,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做到“四有四落实”,即“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

(二)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普法学习教育活动。制定普法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好公共法《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侵权责任法》、《公务员法》和专业法《会计法》、《统计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其它法《禁毒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物权法》、《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好“法治机关”、“法律进机关”创建活动,促进粮食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摄影、书法类法治文化作品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我局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局党委(党组)和党支部集体学法、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等制度。每年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考纪严肃,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职工考核、晋升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努力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我局积极探索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实践形式,总结和推广依法管粮工作经验,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咨询制度,聘请专家参与粮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定工作,并及时答复社会公众对粮食法规的咨询。在每次的粮食流通执法大检查工作中,邀请专家全过程参与,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力地查处粮食流通违法违纪行为,着力提升依法管粮工作水平。

(四)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形式创新。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的宣传辐射作用,大力宣传粮食法律法规,宣传普查条例,实现粮食门户公开网站有普法内容。我局狠抓普法教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普法骨干和法制宣传员培训,让他们更熟练知晓粮食流通法规,更好地宣传好粮食流通法规。同时,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认真做好维稳工作,向人宣传好相关政策法规,细致入微地解读相关政策,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时间进度,做到了全年安全运行无事故。

(五)强化普法教育工作保障。我局将普法依法管粮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与创先争优和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做到工作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为保证工作需要,每年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按实际支出情况报销并建帐。我局非常重视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反馈信息,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得还不够好,主要表现在学习时间不够,学习内容不精,学习领悟不深,读书笔记记录不详细。二是依法管粮工作力度不够,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