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论文范例

普法论文

普法论文范文1

(一)法制的积极影响

尽管法律能够公平公正地衡量和评断社会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其作用的发挥还需要法制宣传这一前提。法律不被了解和遵守,将会变成一纸空文。乡村相对于城市,物质条件十分匮乏,人们获取知识的渠道和途径较窄,无法及时运用法律思维思考问题,自然也无法分享法律人人平等、保障合法利益的光辉。法制宣传能够开拓乡村人民的视野,将法制积极、正面的影响引入乡村人民的生活中。

(二)乡村法律纠纷日益增多

随着经济迅速发展,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越来越频繁。例如农村的婚姻家庭继承方面,女性的婚姻自主权常受侵犯、家暴问题、遗弃弱势家庭成员、子女的抚养权的争夺、财产的分割问题等,面对这些法律纠纷,大多数农民只能根据当地习俗解决或是不了了之。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要求

我国在治国理政上实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二字要求将法律普及全国,从城市到乡村,从知识分子到农民。宣传法律,树立公民的法治意识和公平意识,营造一个积极的社会法律实践氛围。反之,不普法,随后又用人们不知道的法律约束民众,法律的威严就有瑕疵。

二、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不足及改进建议

法学理论知识从社会众多纷繁的纠纷中产生、发展,最终要回归到社会上去,为社会实践服务。但是现如今,法律实践是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短板,其不足之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足之处

1.实践机会少、时间短

大多数法学院校除了在毕业时为学生设计了毕业实习活动,在大学期间的其他时间段没有提供实习机会。另外,由于受到寒暑假和毕业季找工作的限制,法律实践的时间通常只有一两个月,这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法学院校对实践的规定相比,时间短之又短。

2.实践规模小、形式单一

法学学生的实习往往是通过学校的安排获得地点,也有部分利用身边的资源自己找实习单位。活动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管理,开展实践活动的途径少,实践指导的师资薄弱。有些实践活动是自愿报名参与,参与人数少,无法形成较完整的体系。实习单位主要集中在公安系统、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几个地方,少数人能进入公司做法务工作。由此可见,法律实践活动的地点单一,形式不够丰富,对法学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作用小。

3.实践受重视程度不够、氛围不浓

高校开设实践活动往往以学分的形式要求学生完成,很多时候倾向于形式而忽略了实践的目的、意义和实质内容。高校在开展实践活动的同时没有向学生灌输法律宣传的重要性,让学生真正把所学运用到生活中,最终导致法律实践效果不佳。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二)改进建议

1.增加实践机会与地点社会实践随处可见,其作为高校学生锻炼能力的手段

自然不该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法律不仅存在于公、检、法单位,还存在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环节。高校可以增设实践机会,挖掘新的实践地点,例如让学生进入偏远落后的乡村,将知识通过年轻的力量带给最需要的人。此举不但能改善乡村人民的生活,还有助于拓宽法学学生眼界。

2.将实践主体、实践对象与实践内容有机结合,注重效果

在实践过程中,明确自身的主体身份,将实践对象与实践内容紧密结合,是立足现实情况,实事求是,对症下药的体现,同时也考察了学生处理各种法律纠纷的应变能力。目前高校的法律实践时间短,阻断了活动的后续性,学生不能把已有的实践经验运用到下一次的实践中。另一方面,一些冗长的法律纠纷无法在短期的实践中得到解决。

3.与社会大环境接轨,紧跟国家政策和时代潮流

我国共产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就是法治。思想认知是行为的先导,引领全社会知法、守法,推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学高校的法律实践能够上接法律理论知识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下接群众百姓的生活,在普法的大工程中起了关键作用。

三、让法律从高校“走进”乡村

鉴于上述乡村法制宣传难以克服“先天不足”的问题,以及高校法律教育中所存在的实践活动的缺陷,将乡村法制宣传与高校法律实践相结合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从本质上来说,这是一种普法活动。从形式上看,是用受过良好教育的学生填补农村法制的空白,城乡结合;从实质上看,是将高校丰富的法学资源引入文化贫瘠的乡村,将法律普及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一)统筹安排,全面协调

法学高校的法律实践活动应当由教育厅等政府部门统筹安排,形成体系,统一管理。高校与实习地点相互协调,做好交接工作,与当地相关政府部门保持联系。根据乡村当地发展的实际情况,安排好学生的住宿、交通、餐饮方面的问题,排除实践活动的后顾之忧,以及为突发事件的应对提前进行策划,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二)注重形式,充分利用媒体

现代的媒体技术已经覆盖到人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乡村也受到传媒的波及。打破死板的传统形式,利用媒体技术,以五花八门的活动,浅显形象的方式让乡村人民在欣赏活动成果的同时了解枯燥晦涩的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质。例如制作宣传音频、视频、用互联网向村民展示庭审过程、播放电视记录片,还有自编节目进行文艺汇演、创作法制文艺作品等,使法律宣传富有活力并且达到好的效果。

(三)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机构

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仅靠高校和学生的力量难以实现,考虑到法制宣传工作要营造社会大氛围,利用各种各样的纪念日,如“12.4”法制宣传日,潜移默化地将法律知识渗透到乡村中去,需要建立专项小组,设立日常的办事机构,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协调各方面事宜,领导学生们进行法律实践工作。

(四)加强法制宣传师资力量,做好经费保障

师资力量对于提高法制宣传的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学生缺乏校外实践经验,各种专业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高。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能在法制宣传过程中及时提供专业上的帮助,促进学生对实践经验的归纳与总结。另外,法制宣传不可避免产生一定的经费,法制宣传过程中所需的用以置购教材、宣传手册等资料费用,各地政府和高校应当负责与保证。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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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法学教育,主要包括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两大类,其中课堂教学是主渠道,主要包含课堂讲授、课堂讨论、谈话答疑、作业练习、指导论文撰写等,其中占主导地位并起主要作用的是课堂讲授。考试内容主要来自课堂讲授过的课本知识,重点是对记忆力而不是对分析能力、推理能力的测试,因而很难培养创新型、创造型人才。社会实践主要包括在一定岗位履行职责的形式和现场形式两种。前者主要是指大四阶段第一学期为期4-5个月的实习阶段。在这个时期,学生去实习单位实习,多数单位因自身业务压力以及对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不满,而对学生实习疏于指导,因而实习效果不明显。后者由于受人力、物力等因素制约,学生往往是走马观花式的参观等,所获得的知识往往仅为感性认识,,如监狱、看守所概况等,教学效果也不理想。以上法学教育方法传承了我国传统教育中以教为本的思想,注重法学理论以及基础知识的学习灌输,与我国当前的整个教育层次及方法相适应,但考虑实际操作能力、法律技能训练和社会的实际需求不够,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对法律职业教育重视不够,教育思想受过去传统思想和法制环境的约束,对法学教育的目的没有重新进行定位,结果法学教学与社会实际情况严重脱节。二是没有树立现代教育思想,仍然固守传统教育理念,从而使“教”与“学”严重脱节和错位,以教为主的单向灌输方法导致教学目标出现一定偏差。三是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没能有机结合,降低了教学实效。

二、普通高校法学教育启发式教学方法的基本特征

什么是启发式教学?教育界对它的看法不尽一致,但有三点几乎是共识的,即:从学生在教学中的地位、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的本质联系以及教学应达到的目的来看,高校法学教育启发式教学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1、主体性

即:把学生看作教学过程的主体,千方百计把学生由从属和被动地位变为主体和主动地位,注入式教学不重视教学对象的主体地位和参与性,教师讲,学生听,扼杀了学生聪明才智和个性特长的发挥。相反,启发式教学则认为教是为了学,教是为了教会学生自学,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在教学中搞好主导作用,尽可能启发和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想方设法唤醒和培植学生的主体意识,造就学生独立人格。因此,学生学习必须是完全自愿的,必须有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师在教学中要解放学生的大脑和双手,要让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动脑想、动口说、动手练,使其积极主动地学习,成为课堂上的主人。

2、能动性

即:积极引导,激活思维,使学生处于积极的思维状态。启发式教学认为教与学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没有学生的能动作用,也就根本谈不上“启发式”。学生能动作用有多种多样表现形式,其核心思想是思维活动状态。为此,启发式教学认为教师应按照“教为学服务”的原则,精选教学内容,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创设问题情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使其处于最佳的思维状态。例如:课堂教学要以研究讨论为主,切忌呆板地照本宣科,时间安排上要给学生留下充分思考的余地和发表主张的机会,以调动学生积极思维、主动钻研的积极性;同时授课要紧密联系实际,用栩栩如生的形象、真切感人的情景以及耐人寻味的哲理深深吸引学生,打动学生,感染学生,使课堂教学变成有吸引力的有趣活动。再比如实验、实习、调查等社会实践课,教学中可以采取提问、讨论和现场分析等方式,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对其进行分析和剖析,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强化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和实际运用能力。

3、创造性

即:启发式教学的目的在于着力发展学生的智能,促使学生独立探索,由学会到会学,由学习到创造启发式教学认为教学的主要目的不是简单地传授知识,而是通过知识的传授,提高学生的智能,促使学生独立探索,由学会变为会学,由学习变为创造。离开这个目的,启发式教学也就不复存在了。启发式教学的三个特征告诉我们,启发式教学首先要把学生看作教学的主体,要以千方百计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启发式教学的核心是要运用各种手段,激活思维,使学生始终处于积极思维状态,,充分发挥能动作用;启发式教学的主要目的在于发展学生的智能,提高其创造能力。把握这三点,就可谓把握了启发式教学的精神实质。

三、启发式教学法在普通高校法学教育中的运用

普通高校法学教育中,启发式教学主要有以下几种运用方法。

1、设疑求解教学法

设疑求解教学法是以贯彻启发式原则为宗旨,着重解决学生认知领域的问题。在此教学下,学生事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阅读相关的资料,通过以设疑,析疑、解疑、质疑的教学过程模式,重视学生的质疑和问难精神,引导学生探究问题,最终达到掌握法学知识的目的。此种教学法实际上就是让教师与学生进行互动,分为教师设疑和学生设疑两种形式。教师设疑,即教师提出问题让学生思考后回答,或者提出问题让学生自己解疑、得出结论,教师的每堂课都本着“提出问题、分析疑难、解决问题、掌握知识”的基本思路组织实施,重视学生自身的“领悟”,以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学生设疑,即学生根据所学资料,提出不理解的问题,之后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反映不断地加以引导,这实际上是引导学生主动探索未知、获取知识的一个过程。这种教学法可以考虑以下四个教学过程:一是教师设疑,引发学生兴趣;二是学生阅读资料、思考、分析从而使思维处于积极、主动状态之中;三是教师引导解疑;四是学生根据自己的理解,深入提问。

2、角色模拟教学法

这是指通过设置一定的情境,让学生按不同角色置于某一虚拟的或真实的场景之中,得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是一种较为接近实际应用的教学活动。教学过程中,无论是直接运用技巧的学生,如律师的扮演者,还是间接运用技巧的学生,比如原告或被告的扮演者,以及观看表演的学生,都由原来的受教育者变成既是受教育者,同时也是教育主体。教师由原来课堂的主角变为起主导作用的角色,要注重设置较为逼真的场景,引导学生思考,促使学生动脑筋、想对策。角色模拟教学法可考虑采取以下模式:第一步,案件选择。围绕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案件应当具有现实性、客观性,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不应预先设定答案,以便为学生提供充分发挥的空间。模拟的内容可以是节选的片段,也可以是较为完整的案件模拟,如模拟法庭庭审过程。第二步,组织材料。由于因模拟不同的角色,教师通常需要准备角度、特征、立场和内容全然不同的材料。组织材料应当严密、准确、细致、完备、分门别类和条理清晰。第三步,角色分工。根据案情,角色包括双方当事人或人,也可以有法官、检察宫、证人参与,此外,还可以安排学生当观察员。观察员不参与表演,其任务是观察和记录,并对各方表现做出分析、评价和总结。第四步,模拟表演。教师在学生进行角色模拟之前,引导学生对问题做进一步思考、读书、讨论。第五步,模拟评价。这是角色模拟之后重要的学习过程,也是全面总结、深入思考和不断提高的过程。

3、问题分析教学法

问题分析教学法主要是遵循以“学生为主”的教学理念,要求教师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由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然后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在这一教学过程中教师只是起引导作用,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积极参与意识和锐意进取的意识,鼓励学生勇于创新,大胆突破常规的思考方法,主动提出自己的见解。此种教学法主要步骤如下:提出问题—研究分析—进一步提出问题—再次研究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总结分析。

4、合作学习教学法

普法论文范文3

(一)河南省开设社会体育专业的学校规模

1998年国家教育正式批准全国普通高校体育学院(系)开设社会体育专业,2002年,河南科技学院率先在河南省普通高校中开设社会体育专业。在此之后,河南农业大学、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信阳师范学院、河南理工大学、洛阳师范学院等8所学院相继开设社会体育专业。笔者通过实地走访和专家访谈了解到,这些院校开设社会体育专业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即根据社会对体育人才的实际需求,完善学院(系)学科建设,拓宽体育专业学生的就业渠道和途径。

(二)河南省普通高校社会体育专业培养目标及其课程设置

河南省9所普通高校社会体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基本一致,都是培养从事体育健身指导、社会体育组织管理与开发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要求学生熟悉体育健身锻炼的基本特点和规律,学会因时、因地、因人制宜进行体育健身指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掌握从事社会体育组织管理与经营开发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和基本技能。在课程设置方面,每个学校不尽相同。其中河南科技学院社会体育专业开设的课程主要有社会体育学、体育市场营销、体育经济学、社会体育管理学等;安阳师范学院开设的课程包括体育管理学、体育社会学、社会体育导论、大众健身娱乐体育项目的理论与方法等。从9所普通高校社会体育专业开设的课程来看,基本都开设了社会体育相关的理论课程,基本上能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但课程设置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以适应当前社会体育专业发展的新需求。

(三)河南省普通高校社会体育专业师资状况

“师资是教育资源中最重要的人力资源,包括质和量两方面的内涵。师资队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专业的方向、特色和办学水平,一支素质高、数量足的教师队伍,是一个专业成功的关键”。笔者在实地走访中了解到,河南省普通高校社会体育专业的师资力量不容乐观,一方面是教师数量明显不足;另一方面是教师专业不对口。由于河南省普通高校社会体育专业开设时间较晚,各大高校没能及时储备相关专业人才,导致教师数量不足,很多社会体育专业的任课教师都是体育教育专业的教师“转行”过来的,缺乏社会体育专业相关的知识与理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体育专业的教学质量。

(四)河南省普通高校社会体育专业体育场馆设施状况

体育场馆是发展好体育专业的前提条件之一,也是发展社会体育专业不可或缺的硬件设施。社会体育指职工、农民和街道居民自愿参加的,以身体运动为基本手段,以增进身心健康为主要目的的社会体育活动。社会体育专业培养的学生要有别于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体育场馆设施的建造也要与传统的体育场馆区分开来,新型的健身房、台球馆、攀岩墙、轮滑场等场馆设施不可或缺。但是,据调查了解,河南省9所开设社会体育专业的学校基本上都不具备这样的教学场馆设施。主要原因在于教学资金匮乏,由于缺乏足够的教学场馆建设经费,高校无法建设社会体育专业必备的教学场馆。

二、河南省普通高校社会体育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师资力量不足,场地设施匮乏

师资力量是发展专业的重要保障,没有充足的师资力量,专业发展也就无从谈起。河南省普通高校社会体育专业的师资力量不足,不能满足当前社会体育专业的实际发展需要。教学场地设施多为传统的教学场馆,新型的教学场馆设施有待进一步建设。

(二)课程设置陈旧,缺乏新型课程

河南省普通高校社会体育专业课程设置多为体育社会学、体育管理学、体育经济学等,课程设置较为陈旧,一些新型的课程未能引入课堂教学,如体育产业、体育健身与服务等。

(三)缺乏新兴体育运动项目

河南省普通高校社会体育专业的实践项目多为传统体育运动项目,如羽毛球、乒乓球等,一些新兴且符合当前社会实际发展需求的体育运动项目未能引入到社会体育专业当中,如健身健美、轮滑、瑜伽、攀岩等体育运动项目。

三、河南省普通高校社会体育专业改革发展措施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进一步优化体育服务业、体育用品业及相关产业结构,着力提升体育服务业比重。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实施体育服务业精品工程,支持各地打造一大批优秀体育俱乐部、示范场馆和品牌赛事。大力支持发展健身跑、健步走、自行车、水上运动、登山攀岩、射击射箭、马术、航空、极限运动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发展空间的项目。鼓励地方根据当地自然、人文资源发展特色体育产业,大力推广武术、龙舟、舞龙舞狮等传统体育项目,扶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发展,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休闲运动项目”。笔者在分析当前河南省普通高校社会体育专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之上,基于国发46号文件的视角,提出一些革新河南省普通高校社会体育专业发展的建议,以期有助于河南省普通高校社会体育专业的良好发展。

(一)积极引进师资,建设新型体育场馆

以往“转行”的社会体育专业教师,缺乏社会体育专业理论知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体育专业的发展。因此,要想促进社会体育专业的发展,必须引进社会体育专业师资,北京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华东师范大学等多所体育院校和重点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均有培养社会体育专业的研究生,优秀人才层出不穷,河南省各大高校应该积极引入优秀社会体育师资力量,积极促进本学院社会体育专业的大发展。在办学条件和教学经费允许的条件下,尽量建设新型体育场馆,或者选择校企合作,租借社会上的体育场馆设施进行社会体育专业的教学,不断提升社会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

(二)开设新兴体育运动项目,增加新型体育课程

新兴体育运动项目是当前社会体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学校应该结合社会市场的实际需求来培养社会体育专业人才。现代人的健身意识增强,对新兴体育运动项目兴趣浓厚,健身健美、攀岩、瑜伽、轮滑等新兴体育运动都应该纳入社会体育专业的日常教学当中,培养新世纪的社会体育指导人才。在理论课程的设置上应该增加体育产业、体育服务业等方面的课程,增强学生对体育产业和体育服务业的认知,不断拓宽视野,为将来的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三)增加一线城市实习基地,加强相关证件的培训考核

普法论文范文4

关键词:学术期刊;学术论文;科普文章;新媒体

科学普及简称科普,又称大众科学或者普及科学,是指利用各种传媒以浅显的、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公众接受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科技期刊是一种促进科学进步且经过同行评议的周期性出版物,通常专注于某一专业的科学领域,主要报道新的研究成果或科技发现。“科普期刊”与“科技期刊”有着共同的社会功能属性,即传播、沟通、交流,他们的源头均为科学技术与知识,受众则是对这些科技知识感兴趣的人群。《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在“社会责任”中则明确表明“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1],因此,鉴于科技期刊在传播科技信息的功能方面占有突出地位,在促进科技自身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为直接生产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科技期刊有责任和义务承担科普的任务。但是,目前科技期刊的重要成员———学术期刊的发展多注重挖掘优质稿源、提高引证指标等方面的工作,对于履行科普职责、发挥科普功能的研究则相对较少,因此有必要探讨学术期刊如何更好地开展科普工作。近年来关于学术期刊与大众媒体合作,提升学术期刊社会影响力和传播效果的研究逐渐受到重视。例如:陈宏宇[3]认为学术期刊与大众媒体合作,可以提升科技信息传播的广度和速度;贾鹤鹏等[4]从科学传播视角实例分析了学术期刊与大众媒体的合作情况。但是,这些研究多以讨论大众媒体传播学术论文的途径,或是大众媒体传播学术论文取得的成效为主,没有明确学术期刊如何有效利用大众媒体履行科普职能。文献[5-7]分别针对学术期刊的科普功能、科普责任和科普宣传展开研究,但没有给出具体的学术论文科普化方法。在2016年2月29日举办的“科学咖啡馆”沙龙上,我国科技部人员表示,正在着手开展科研论文的科普化工作。何谓“论文科普化”,文献[8]定义为“论文科普化是指高端科普资源,特别是科研成果的科普化,同时也应该包括科学技术的大众传播”。本文认为将学术期刊的论文改写成科普文章,再通过多种媒体渠道传播出去,既履行了学术期刊的科普职责,又加强了与大众媒体的合作,即完成了“论文科普化”工作。本文探讨了学术期刊开展论文科普化工作的积极作用,研究了学术论文科普化的方法,并指出编辑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方案。通过将学术论文改写成科普文章并借助新媒体工具传播的典型实例分析,期望给同行提供参考,共同增强学术期刊的科普功能。

1学术期刊论文科普化的作用

1.1履行提高公众科学素养的职责。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越来越普遍地意识到科学技术知识的重要性,也有权及时获取重要的科学信息。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普及是社会进步的内在动力之一,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规定,1%~5%的科研项目经费需要用于包括媒体报道在内的科学宣传活动[9],这是因为公众科学素质关系到科技发展后劲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能力。我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结果显示,公众最信任的科技信息来源是期刊[6],因此,学术期刊有必要把科技成果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理性、客观、科学地介绍给公众,让这些曲高和寡的“阳春白雪”能“飞入寻常百姓家”。顶级学术期刊的经验表明,学术期刊中完全可以融入科普内容,成为重要的科普载体[5],例如Science和Nature专门开辟了通俗性栏目,普及科学知识。相比之下,国内大部分学术期刊在这方面比较欠缺,毕竟要形成一个完备的可持续栏目,需要大量的优质稿源作支撑,而国内学术期刊的办刊机制比较传统,要想吸引源源不断的科普稿件比较困难,因此采用学术论文科普化的方法,将学术期刊中有深度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有温度的科普知识,从而惠及大众,是学术期刊参与科学普及、履行提高公众科学素养职责的价值体现。

1.2加强学术期刊的传播效果。笔者前期研究发现,将学术期刊的论文成果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以科技新闻的方式被公众所了解,可以实现科研工作者、学术期刊、大众媒体和普通公众的共赢[10]。同样,学术期刊增加科普元素可扩大学术期刊的受众范围,拉近公众与科技间的距离,科普元素在增强学术期刊的传播效果中具有明显优势[11]。同时科普常常与大众媒体和新型媒介形式联系在一起,其受众面和传播力远大于传统的学术期刊,经过科普化的文章能更有效地被本学科外的非专业人士所接受,增强其传播效果和影响力。

1.3增强作者和读者与期刊的黏性在学术期刊的经营中,适当加入科普元素,能使学术期刊的读者不再单一化。首先,能吸引更多的读者关注期刊,从而扩大学术期刊的传播面,增强期刊的社会影响力;其次,加入科普元素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流与拓展,跨学科的科研人员在科普元素中能更好地找到学术共同点并摩擦出火花,科普元素发挥了不同专业领域间的桥梁作用;第三,将学术论文改写成科普文章传播,能提升作者研究成果的显示度,甚至有助于其获得相应机构的资助,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作者对期刊的忠诚度,以后有更好的研究成果还会选择该期刊。

2方法及思考

2.1论文科普化的遴选原则。。如何有效地将一篇学术论文改写为科普文章,首先要确定这篇文章是否符合科普的标准。一般来说,学术论文科普化的遴选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关心政府和公众所关注的焦点。每种学术期刊都有固定的办刊宗旨和特定的研究范围,选择论文科普化时,应该重点和优先考虑该研究领域政府和公众关心的内容,这样文章推广出去才能引起较大的反响;对于一些比较冷门的知识,本身从事相关研究的人员就少,再改写成科普文章的意义不大。(2)科学价值与新闻价值并重[12]。学术论文改写成科普文章的目的是为了增加更多的受众,如果学术论文的选题刚好契合了某一时期的新闻热点,产生的传播效应将会产生质的变化,这类研究在医学类期刊中效应最为明显。对于工程技术类期刊,同样也会存在热点实效性,比如国家重大专项工程取得突破性进展,或者是由于国际形势变化,工业、信息化领域出现重大需求时,各种媒体都会铺天盖地地进行新闻报道,此时公众的视线自然会被媒体吸引住,如果学术期刊同步用科普的语言推出相应的科学技术成果,效果甚佳。(3)内容的原创性。改写的科普文章会通过媒体渠道推送到不同文化层次的读者手中,如果研究内容出现学术不端,无法完全清零传播途径,则对原创作者是一种极大的不公平,甚至有损期刊的学术形象,因此原创性非常重要。(4)内容的科学性与正确性。这也是与学术论文不一致的地方,学术论文体现的是科学研究的进程,可以出现有学术争鸣的观点,引起同行的关注和探讨,但是科普文章传播的对象是大众,如果出现了错误的科学知识,可能会对公众科学素养的提升产生负面效应,因此,科普文章内容的科学性与正确性不容忽视。

2.2论文科普化的写作要点。一般来说,学术论文科普化的主笔者应该是论文作者,因为他最了解自己的研究成果,能传达出最准确、有效的信息,通过调研发现,由于学术评价体制或工作繁忙等[13],很少有作者愿意亲自将论文改写成科普文章,但大都能接受编辑部对论文进行改写和加工的方式。因此,本节重点介绍学术期刊编辑将学术论文改写成科普文章的写作要点:(1)语言科普化,应减少过多的长句和冗长复杂的公式术语,同时增强论文的趣味性、通俗性,适当插入美观的图片,这样才能使专业信息被更好地接受和传播;(2)文章不宜太长,应符合现代阅读习惯,一篇文章介绍清楚一个科学知识即可;(3)倒置学术论文格式,先开门见山给出研究的结果和结论,再慢慢还原研究过程,这种写作模式比较符合阅读逻辑和习惯,即使读者没能完整阅读一篇科普文章,也能记住开篇的科学知识;(4)升温科学知识,将作者的科研经历或者是科学史上的史料事故融入科普文章写作,能让科学知识变得有温度;(5)标题醒目,一般不用学术论文原来的题目,推荐使用一些带有神秘性、颠覆性、曲折性色彩的表述,但是要避免成为“标题党”。基于以上写作要点,学术期刊编辑部可以根据学科特点打造一套适合所属期刊的学术论文改写成科普文章的模板,既方便作者直接套用,也能提高编辑工作效率。

2.3论文科普化的传播途径。目前比较适合推送科普文章的媒介当属新媒体,许多学术期刊开通了微信公众号,这就具备了学术论文科普化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传播基础。一些医学类学术期刊的微信公众号,抓住普通大众对医学知识的迫切需求,定位于服务大众,将医学知识科普化,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4]。例如《中国中药杂志》将微信公众号打造成中药知识平台,其推送的内容涉及中医药学术、产业、文化、养生资讯等,这些科普内容使得微信受众范围远超学术期刊的受众范围,这也是其成为10万粉丝大号的基础[15]。《中国实用内科杂志》的微信公众号以“服务医生、改善医疗”为宗旨,为慢性病健康教育的推广提供平台,实现了将相关医学知识向科普内容的转化。新媒体工具除了能向读者输出内容,还能让不同学科、不同层次的读者之间产生互动性,提高他们对科技传播的参与度。

2.4开辟科普文章专栏或出版科普图书。要增强学术期刊的科普性,除了将学术论文改写成科普文章,还可以增加设置科普栏目或策划科普专刊。比如《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自2007年开始每年出版一期科普专刊,开本、页数与学术期刊一致,以增刊的方式发行,既增大了发行量,还获得了良好的广告收益[16]。这种科普栏目或科普增刊,可以更生动形象地传播科研成果和行业动态,甚至帮助读者如何学习科普写作,形成科普作者资源的良性循环。根据学术期刊的系列科研成果或重大科研选题衍生出版科普图书,也是发挥科普功能的重要方式,如果科研成果完整、详实,学术期刊出版单位又具备出版图书的编辑人才、出版资质等,在得到学术论文作者的许可与配合后,可以考虑尝试出版科普图书,开拓书刊融合发展的新路径。2.5学术论文科普化对编辑的要求对于学术期刊编辑来说,要将一篇学术论文改写成高质量的科普文章并非易事,这也在多个方面对编辑提出了要求:(1)既要根据编辑经验善于挖掘具有科普效应的学术论文,也要学会分析网络数据,锁定具有热点效应的学术论文,将它们作为科普化的原材料;(2)既要充分尊重作者的原创,切忌对原文内容随意改动,以免出现知识性错误,也要适当加入学术论文中缺乏的趣味性、大众性、流行性元素,以吸引读者的兴趣;(3)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果碰到有科普潜力但编辑无法驾驭改写的论文,可以求助有经验的大众媒体,但是经大众媒体改写的科普文章,一定要得到原作者的审核和认可,防止出现科学错误而弄巧成拙;(4)注重科普文章的原创性和唯一性。由于自媒体平台具有较高的便捷性,很多作者会通过自媒体将科研成果进行改写和,编辑在开展学术论文科普化工作时,要与作者沟通好科普文章的网络首发权。除了学术论文科普化,学术期刊编辑还可以充分调动作者和专家资源,组织撰写科普文章,突破传统学术期刊在科普工作中受到的时效限制,提高科学传播的效率,扩大学术成果的传播范围,为公众普及科学知识[17]。

3实例分析

本节以《航空学报》的实践工作为基础,举例说明如何完成一篇学术论文的科普化工作。为了记录我国“蓝天三剑客”聚首,开启航空强国时代的历史篇章,《航空学报》2019年第1、2期策划出版了“大型飞机专刊I”“大型飞机专刊II”,邀请到大型飞机C919、AG600、C929的三位总设计师亲笔撰写综述,并兼顾了学术创新性和工程实用性。两期专刊出版后,为了更好地推广这些科研成果,也让更多的民众了解到我国重大战略研究———大型飞机的生产研制现状,《航空学报》微信公众号将C919飞机总设计师吴光辉院士撰写的文章《大型客机信息化研制支撑体系架构研究》经过简单的提取后,进行了同步推送,具体做法为:保留文章题目、摘要,选取文中代表性的图片辅助文字描述,最后附上文章的结论,这也是目前学术期刊微信推送论文常见的形式,当月阅读量只有几百次。如此高屋建瓴的研究综述,不仅对科研人员有指导帮助,也能满足普通民众的知识需求,而且“航空学报”微信公众号粉丝数量已达上万人,为何阅读量并不可观呢?笔者借鉴科普期刊编辑的工作经验,对此文进行了一次彻底的科普化包装。首先,文章题目改为“如何做到2.6天出厂一架波音787|C919总师揭秘大型客机研制的关键”,通过3个关键词集中对读者产生冲击:第一,“2.6天”,时间短是否意味着不可能,或者为何如此高效;第二,“波音787”,这是普通民众普遍认可的舒适型大飞机,尤其对于乘坐过此客机的读者可以产生共鸣;第三,“C919总师”,代表了高端与权威,增加了文章的可信度。其次,正文开始先插入C919飞机的精美图片,从视觉上抓住读者的眼球,吸引其继续阅读的兴趣,并配合文字介绍图片的来源及作者背景,进一步增加文章的科学性与权威性。接着,通过引用原文,指出大型客机的研制是一项高投入高产出、长周期高风险、多专业协同、复杂装配与集成制造、全球协同研制的系统化工程,但是并不直接给出研制的具体手段,保留悬念。然后,插入波音787西雅图装配工厂的全局照片,从宏观上展示了一家大型客机的装配全貌,并配套文字介绍“仅2016年,西雅图波音工厂交付的波音787就达到了139架(平均每2.6天一架,这速度太惊人了)”,解释了文章题目设置的悬念,并且介绍“波音787之所以能够实现与全球合作伙伴的高水平、实时虚拟协同,其根本原因在于采用了基于信息化平台实现了全球范围内的协同设计、制造、测试、交付及销售”。至此,就该凸显这篇科普文章的目的了,既然波音787通过信息化研制实现了如此高的生产效率,那么中国的C919客机水平如何呢?此时,通过波音787和C919的全球零部件供应商和信息化支撑体系给出答案,而这部分的内容则来自《航空学报》所刊发论文的原文。最后,插入C919首飞的感人照片,激发读者的家国情怀,既普及了科学知识,也弘扬了爱国情操。这篇改写过的科普文章在“航空学报”微信公众号的累计阅读量达到了5000多次;在“学习强国”平台,通过“航空知识杂志社”强国号后,也获得了2000多次的点赞;分析《航空学报》网站当期的下载数据发现,该篇学术论文的全文下载量和浏览量是同期其他未改成科普文章的4倍左右。可见,学术论文科普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传播效应和论文显示度。

普法论文范文5

一、法学教育模式述评及我国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教育模式概述

谈论法学教育,必须关注法学教育的模式问题,世界各国目前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英美法系为代表的实践型模式,该模式将法学教育设置于研究生阶段,以案例教学、专题研讨、模拟辩论为特点;另一种是以大陆法系的德、法为代表的学术型模式,这类国家一般在本科设置法学专业,不要求学生具有其他学科的知识背景,着重对法学理论和立法原理等基础性知识进行讲授。中国目前的法学教学模式,基本上符合大陆法系模式的特征,只是近年来随着两大法系的相互学习借鉴,中国的法学教育也吸纳了案例(判例)教学等具有鲜明英美法系的教学方法,同时也发展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具有特色的内容。中国目前的教学模式,是将法学设置为本科、硕士、博士三个主要梯度,在本科教学阶段突出基础理论的学习,而在后面的硕士、博士阶段则分情况进行实践型和学术型人才的深入培养。

(二)我国法学教育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法学教育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学教育双重任务的失衡导致与法律职业要求严重脱节。我国现行法学教育承载着职业精英教育与民众普法教育的双重任务,实践中法学教育内容和方法等各个环节都鲜有体现法律职业相关要求,更多追求的是普法式的或是学究式的理论教学,导致法律职业能力培养严重缺失,这一问题直接体现在法科毕业生的就业难上。《2011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公布的数据表明,2010届本科毕业生就业率最低的专业是法学。可以说,法学毕业生就业能力差的原因很大部分应归于职业技能缺乏。

2.法学教学内容陈旧,课程设置僵化。目前我国法学教学内容大都强调法学理论学习,忽略了对学生法律专业技能的培养。在课程设置上,又往往单纯“以法说法”,将教学内容限制在各个部门法内部,对于社会学、经济学等与法学学科有着密切联系的相关内容较少涉及,学生的知识结构单一。

3.法学教学形式与方法以单一的讲授式为主,缺乏互动性。这种教学方式,在合理使用的前提下具有一定优点,但过度依赖则无法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缺乏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能力。目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已经深刻影响到了法治现代化和法律人职业群体的形成,对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法治国家产生了巨大的阻碍。对此,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推进、探索法学教育的改革,而近年来司法考试的不断完善和兴起似乎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契机。

二、司法考试及其带来的挑战与思考

(一)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带来的挑战

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自2001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以来,目前已实施了10次国家司法考试,全国有50万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08年司法考试颁布新政,允许大三学生参加考试,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在时间上实现了接轨,客观上也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无缝对接”创造了可能。2008年新政之后,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带来了一系列现实的挑战。首先,从司法考试本身来看,其考试内容涉及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商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等数十个法律部门。前三卷均为客观选择题,卷四均为主观题,主要体现为案例分析,其中不乏结合时事的评论文字和跨部门法的综合试题,突出考察了考生的理解力与综合运用能力,而这正是目前我们法学教育中所欠缺的。其次,从就业市场来看,司法考试将部门法和应用性法律知识以及实务操作摆到了法学专业考生的面前,司法考试通过率已经成为衡量高校法学院系毕业生质量的一个指标。这种职业化导向的新趋势最终反映到法学教育上就要求有针对性的重新审视既有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二)司法考试对法学专业教育改革的启示与思考

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改革是具有启发性的,是挑战更是机遇。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必须首先明确重视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影响与促进作用,不能矫枉过正,即不能将法学教育变成围绕司法考试的应试教育。这是因为,司法考试的目标在于选拔法律职业人才,重视的是法学应用性知识的考察,但国际和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是多样化的,除了应用型人才,还需要一定的学术研究型人才或者从事简单、辅助性法律事务的普通法律人,这些人才的培养都有赖于法学教育的积极开展。因此,审视司法考试对于我国法学教育的影响,可以看出其将有利促进我国法治现代化与职业法律人群体形成,但在司法考试影响下的法学教育改革却似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以“改革”为基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法学教育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法学教育体系,其特点突出表现为重视法学理论基础、强调学术思辨能力,应该说具有其先进性。目前的改革,并不是全盘否定过去,而是在原有重视理论教学的基础上,强化实践教学,让法学教育从单纯强调高不可及、形而上的“学术派”走向触手可及、更多地解决实际问题的“务实派”。

2.以“综合”为根本。仔细观察司法考试十年的考试题目,总体经历了一个由简而繁、由单一考察向综合考察的发展趋势,这种变化对法学学生的基础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和扎实程度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3.以“运用”为重点。司法考试作为国家选拔专业法律职业人的资格考试,其最终指向在于选拔合格的应用性人才,落脚点在“运用”二字上。将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案例和生活中,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亲自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与专业技能。

三、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劳动合同法”课程改革的思路与具体做法

(一)改革的思路针对司法考试对法律教育带来的冲击与思考,我系针对“劳动合同法”的教学,引发一系列思考:如何调整教学方式与内容?课程设置怎样体现社会对法律人才的要求?面对司法考试,是一边倒的偏向应试还是力求通识理论与职业技能的融合?融合的路径与方式又是什么?在保证基础性法律人才培养基本合格的基础上,结合我系法学专业(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方向)教育部和北京市高等院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的有益经验和在劳动法领域出色的教学科研实力,我系充分认识到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领域事业的快速发展趋势与转型中国社会的客观需求,利用劳动合同法学科起步晚、空白多、历史负担轻的特点,积极探索,以培养专业复合型、实用型、跨国型人才为中心任务,教学理念、课程设计、教学手段、师资建设、教材支持等诸多方面的密切配合,积极实施“劳动合同法”本科课程教学改革。#p#分页标题#e#

(二)具体做法

1.教育理念。根据我系教学科研优势,将“劳动合同法”作为我系特色专业建设的重点课程之一。“劳动合同法”课程的总体教学目标是着力培养学生具备较为扎实的劳动合同法学术素养,具备国际视野与本土意识,通晓中外劳动合同法理论和实务,掌握基本劳动合同相关实践技能,具备学术批判性思维和常见法律实务问题处置能力,能够在各级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社区服务部门,以及在劳动仲裁机构、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等,从事劳动合同实务操作和法律实际工作。

2.课程设计。结合司法考试的考察特点以及社会就业的客观需求,对“劳动合同法”课程教学内容进行了重新设计。首先,在教学阶段上,将劳动合同法的教学时间从原来的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调整到大学三年级第一学期,在学生完成其他14门核心课程之后开设,可以有效地结合民法、合同法等相关部门法的学科知识加深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与掌握。其次,在教学环节上,对基础理论、比较法学习、法条解析、案例研讨等板块比率上进行了调整,适度降低了对基础理论的讲授,强化了比较法学习、法条解析与案例研讨,更是明确将模拟劳动合同签订、模拟法庭(仲裁庭)等实践环节列为课程的主要内容。最后,优化课程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安排学生撰写论文、案例分析、模拟演练作为平时的作业,平时作业与期末考试分别占课程成绩比重的30%和70%,考核题目偏向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类型,引导学生关注与劳动合同法相关的重大现实问题。

3.教学手段。第一,课堂教学环节,注重教学环节的连接和完整,着重教学过程中的互动环节,将以往整堂课程老师单一讲解的形式逐步调整为学生课前自我学习,教师课堂重点讲解,组织专题案例课上讨论。专题讨论和重点讲解时,基本遵循“基本法理+比较法学习+法条研读+司考仿真题练习+案例讨论/模拟+综合点评”的形式,激发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培养其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研究性学习环节,在全面、系统地阐述劳动合同法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将近年来劳动合同法学的最新理论研究和立法发展反映在教学中,对近年来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积极探讨,使教学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同时依托学院学生科研平台,引导学生参与劳动合同法方向的研究性学习。四年来,已有五项相关学生课题论文荣获北京市大学生“挑战杯”二、三等奖。第三,实务模拟环节,通过劳动模拟法庭(仲裁庭),举办集体劳动合同谈判、劳动合同订立、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实务模拟活动,让学生在仿真环境中体验并掌握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机制的具体运作流程,实现法律职业与法律教育的统一。第四,实践基地环节,法学系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办学,与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职工法律服务中心、门头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十余家社会用人单位和法律实务职业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建立了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尝试建立了本科教学的“双导师制”,每年都安排学生到这些单位开展毕业实习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可以近距离观摩、亲身实践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理论知识,培养处理相关劳动合同法务的职业技能。

4.精品课程、教材、师资建设。依据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和重点教材编制计划,“劳动合同法”课程教学加大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并已出版《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合同法培训教程》等标准教材,丰富了“劳动合同法”课程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对于劳动合同法课程改革具有突出的重要性,我系将教师队伍与教学团队建设作为课程改革建设的有利支撑,已有多名教师获得学院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二、三等奖。团队教师近年来在学术期刊发表数十篇劳动合同法方面的论文,并被多次转载,多人参与和主持多层次的劳动合同法方面的课题研究并获奖。

普法论文范文6

关键词:大学语文教材选文;编排架构;逻辑;原因探析

选文作为大学语文教学中教师授课的基本依托,长期以来,一直在教材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而选文的不同编排类型体现了教材编者不同的施教理念和引导倾向,客观地分析这些编排类型,有助于把握当前我国大语教材的整体状况,也便于清晰的梳理不同的教材存在着的类型问题。

一、当前大学语文教材选文的编排类型分析

30年来我国大语教材选文部分的编排架构有以下五类:

(一)“文学史”型

该体例以“徐中玉华东师大本”初版为代表,使用时间长,影响大。教材选文一般由中国古代文学若干加中国现当代文学若干加外国文学作品若干组成。在古代文学部分,往往以文学史发展为线索按朝代先后在每一时段里选若干代表作品,如先秦阶段多取散文名篇、《诗经》里的诗,其他各阶段不外乎诗、文,(宋代加进词,元代加进杂剧或散曲,明清加进小说)若干。

(二)“文学史—题材单元”型

该型教材以东南大学王步高教授主编《大学语文》为代表。内容全为选文,沿袭“文学史型”,分27个单元,每单元突出某一二种题材,如唐代文学就设了初盛唐诗、李白、杜甫、唐代散文、中晚唐诗(上)、中晚唐诗(下)诸单元,每单元选同类体裁作品若干。

(三)“按文体分单元”型

以吴雄、邵良棋主编的《大学语文》为代表,教材选文共75篇,分为议论文、说明文、记叙文、诗词曲赋和小说五个单元,每一文体单元中以时间先后来排列选文。

(四)“人文主题组织课文单元”型

以徐中玉、齐森华主编《大学语文》1996年版为代表,教材将所选作品分为“以民为本”等12类,增订本分成“品格胸怀、为政爱国、社会民生、人生世态、亲情人性、爱情婚姻”等10类,加中外小说两单元。

(五)“专题组织课文单元”型

以江苏教育出版社推出的温儒敏教授主编《高等语文》为代表。该体例教材采用分专题模式,每专题以文化史、文学史等方面的知识讲授,引导阅读、思考和写作。全书25讲,每讲分概述、文选、研读材料三部分。除了文学,还涉及历史、哲学、自然科学等方面。

二、当前大学语文教材选文存在的问题

(一)选文方法落后,与时代脱节

引领全国大语教材编写的徐中玉、齐森华增订本专设有“怀古•咏史”,“写景•记游”,“论文•品艺”单元。熟悉中国文学的人都知道,“怀古、咏史、写景、记游、论文、品艺”都是针对我国古代诗文的一种不太严格的分类方法,与之并列的还有咏物、写怀、遣兴、感遇、讽喻、纪行、题赠、送别、论诗、题画、游仙、闺怨、宫怨、山水、田园、题跋、碑传等众多类别,编者以此角度只取其中的六类,不知有何依据?在当下的信息化社会里,多数非中文专业大学生既没有现实需要也缺乏环境。这种选文角度和引导方式脱离现实,很难引起大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选文编排逻辑不当

1.单元主题分类不当,选文归类不当

徐中玉、齐森华《大学语文》(2001)全书列出12个主题。仔细分析,前十类“品格•胸怀”、“为政•爱国”、“社会•民生”、“人生•世态”、“亲情•人性”、“爱情•婚姻”、“逸事”、“怀古•咏史”、“写景•记游”和“论文•品艺”指的都是选文的内容,而“中国小说”和“外国小说”指的是选文的体裁,从概念上看不具有相异性。前十类主题也存在概念外延界定不清的现象,比如“为政•爱国”单元中的“爱国”难道不是一种“品格•胸怀”吗?“怀古•咏史”、“写景•记游”和“论文•品艺”三大类诗文任何一类其实都可以展示作者的品格、胸怀,并不是只有教材所定的品格•胸怀单元里的选文才展示了作者的品格胸怀。《始得西山宴游记》就不表现柳宗元的高洁品格和胸怀吗?晚唐杜牧的《赤壁》、李商隐的《隋宫》都能表现出作者的胸怀和品格,但杜牧诗在此只被列入咏史类单元,李商隐诗在此却一篇也没有,这是为何呢?“怀古•咏史”单元的《山坡羊•潼关怀古》表现出对广大群众民生的真切关怀,列入“社会•民生”单元也完全可以。传记、逸事类文在对人物的生平事迹或人物逸事的记叙描写中,表现的也是优秀人物的品格、胸怀,比如《李将军列传》、《段太尉逸事状》、《左忠毅公逸事》三篇,难道表现的不都是主人公的优秀品质和胸怀吗?《杜十娘怒沉百宝箱》难道不表现出李甲卑鄙自私、负心薄幸的人性吗?书中《风波》、《断魂枪》表现的是中国辛亥革命前后的社会世态,《绳子的故事》表现的是法国普法战争以后一种荒唐的社会道德偏见,难道不是表现“人生•世态”的吗?

2.选文与单元主题不能够真正地统一

徐中玉、齐森华《大学语文(2001)》的“社会•民生”单元选有“《燕歌行》、《从军行》、《出塞》、《虞美人》、《报刘一丈书》”等,哪一篇是站在从古至今占“人民”绝大多数的农民和以劳动为生的普通手工业者的立场上去写作的呢?作者不是贵族、帝王就是官员、地主,他们不具备现代意义的“民生”立场。从选文的主题、内容看,所选篇目没有关注到真正的民生。《虞美人》的作者李煜前半生是帝王,后半生虽被俘虏,但绝不是普通平民,也无需靠自己的劳动谋生,他心中即使有无穷的悔恨、痛苦也是对失去江山社稷和帝王豪奢生活的悔恨、痛苦,谈不上什么“民生”意义。

(三)选文顾此失彼

大学语文教材在选文上长期存在厚古薄今、重中国轻外国、重名家轻一般作家、重定评之作轻新作的倾向。对“五四”以来现代文学的价值也不够重视,选篇数量少,选文质量差。一位作家的名篇选也选不完,一个朝代、一个时代的好作品选也选不完,一种体裁的好作品选也选不完,外国文学的名篇选也选不完,外国知名作家的名作选也选不完。一个时代,一种体裁的作品,选了这篇,没法选那篇,选了这种没法选那种,长期以来,大学语文教材在协调这些矛盾上鲜有妥善处理之策。

三、大语教材选文编排积年沉疴的原因探析

当今大语教材选文在编排问题上的积年沉疴究竟出自何因?应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范式影响形成惯性,束缚了编选者的思维视角

范式影响的思维惯性使教材编写者们对新时代背景下中国语文教育的实际特点、规律研究不透彻,仍在因袭着多年不变的成规。古有《昭明文选》、《古文观止》,近有《国文八百课》,今有中小学语文教材,形成了“语文教材就是各代作品选”的观念,历来如此,照行即可。古代给我们留下的典范文也确实数量众多,编选人员依典拼凑,机械复制。颇能享受轻松惬意的好处,却导致了教材在老模式水平上踏步不前。

(二)专门针对大学语文教材的基础性研究不足

目前大语教材研究领域缺乏公认的比较科学的教材编写理论,对各类教材使用的经验调查还不足够,还没有能设计出一套权威的编写方法。有许多根本问题还没有得以解决。如语文课与历史、哲学、艺术课有什么样的共同性质和作用?新世纪大学语文究竟当传承什么样的“人文”又怎样去传承“人文”?哪些人文精神对培养当代大学生健康的人格心理有益?传统“经典”怎样“观照”才是“现代”的?大学语文的“大”大在哪里?怎样结合大学生心理特点,选择能引起学生热情的篇目?大学语文面对我国和世界古今浩瀚的文学遗产,做怎样的高层次系统梳理、剪辑、编排才科学、合理?语言学方面的哪些内容是学生将来走向社会所必需的?如何强化?语言训练的形式如何有别于中学的应试制?文学知识、语言知识怎样安排才能求得分量适中,才能不让非中文专业的广大学生永远望“文”兴叹,永远无法把握,遇到用时又捉襟见肘,尴尬无比?好作品怎样纳入一个好的语文知识体系,不前后逻辑矛盾,让已接受十二年语文教育的学生厌而不烦?作品评析如何做到少而精,切合具体内容,不泛泛而谈?上述基础性的问题不解决,大语教材选文就容易停滞于“宏大”的材料堆砌,流于粗浅的作品表层阐释。

(三)中文专业本位意识

这种意识看似很宽范,其实狭隘,只考虑了中文学科知识的系统性,没有考虑到非中文专业广大学生的学业任务重心、精力、时间、精神需求与语用需要,屡屡想把古今中外、各时段、各民族、各方面的文学名作搜罗全面,然后结合汉语言文学专业部分主干课程做成快餐拼盘呈给学生,这样的教材既不适应非中文专业课程体系的时间安排,又与大学语文课的特性相违背。非中文专业的一年级大学生不可能像中文专业学生用四年的时光去广范阅读学习古今中外的各种文学作品。华中师大彭书雄指出:大学语文课程不能照搬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的内容和方法来讲解,必须探求适合于非中文专业学生特点的内容和方法,如采用文学史的思路来讲大学语文,是有悖于学生的实际水平的。

(四)过分追求形式创新,脱离教学实际

普法论文范文7

本人自担任辅导员工作以来,发现自己所在学院的学生法律意识相当淡薄。在例行班会中,我时常召开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专题讨论,从中发现非常多的问题,比如大部分同学知道怎么样是违法,但并不知道违反了什么法。而甚至有小部分同学,根本不懂怎样做是违反了法律法规,更不知道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同时我在担任法律相关选修课任务时,也大面积接触了全校学生,通过课程上的互动,也发现同样的问题。总结下来,高职院校作为专科层次的高校,起点相对于本科院校较低,但又没有跟本科院校一样开展《法律基础》必修课程,从而导致目前的现状。

二、目前高职院校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与本科学校相比,三年的学制时间限制了许多基础课程的开展。

高职学生的基础同本科院校的学生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从而导致了他们在大学里需要学习更多的基础性课程,如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和应用文写作等课程,加之较本科院校相比本来就少一年的学习时间,这样就直接导致部分课程被删减,最终变成基本没有任何法律课程的开展。尽管有少量相关的选修课程,但课程时间非常有限,受众面窄;并且能讲授的法律知识也仅仅限于皮毛,没有足够的课时为学生传递系统的法律知识,故而并无明显效果。

2.校园中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氛围营造欠缺。

在大部分本科院校中,开设有法学院和各类型的法律专业,因此在校园中时常有相关专业老师及学生组织开展的法律知识普及讲座和宣传活动,给有学习兴趣的同学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并且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了普法、学法的良好氛围,学生能在潜意识中得到教育和影响。而在高职院校中几乎没有任何相关法律主题的推广活动,导致同学们只能局限于自学的状态。同时最多的相关知识来源于网络和报纸新闻等,而绝大部分同学并无阅读和学习的主动性。

3.高职院校的学生相对于本科的学生起点较低,个人的综合素质以及能力相对较差,这就导致了他们学习的主动性不足。

同样开展的法律基础课程和法制宣传活动,本科院系的学生能主动学习和吸收当中的内容,从而获得更多的法律知识。而高职院校的部分学生把选修课程当成应付,能逃课则逃课,即便身在课堂,也并没有认真学习,更不谈开展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如果不是规定必须参加,几乎是不会有参与的热情。

三、加强高职院校学生法制教育学习的建议

1.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认同和依归,其实质是追求法律至上和法律统治。为此,要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就是要传授给他们法律知识和培育其法律意识乃至法律信仰。法律至上、公平正义、权利平等、自由民主等应该成为法制教育中的基本理念和素质。法律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即使现阶段掌握了丰富的知识,但如果没有形成和培养守法的精神,形成法律信仰,在实践中也可能出现知法犯法、想尽办法规避法律的现象,从而导致法律形同虚设。因此,要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最重要的是要树立和培养法律信仰,知法是前提和基础,自觉守法即信仰才是我们真正追求的目标。

2.改变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方法。

2.1改进课堂教学中的教育方式。

针对高职院校学生起点低,没有基本的法律素养的特点,教师在教学过程应该思考如何从基本入手,如何提高学习积极性才是关键。如果课堂上一直传授的是比较高深的法律条文,学生们会完全提不起学习积极性。所以在课堂上应举大量的典型案例,这样不仅能带动学生的积极性,还能从实际的案例中采用启发式的教育。让他们通过对案例的了解,知道其中人员的行为有无违法,违反哪些法,对于当时的情况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等,这样能让学生更好的领会法律精神,体会法治过程和参与法制事件。同时鉴于现行的德育课与法律课合二为一且法律课时少的现状,教师也可采取专题的讲课方式,选择一些与学生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2.2丰富法制教育的形式。

就目前高职院校法律宣传的不普及和法制讲座的缺失,可针对不同阶段和不同基础的学生开展相关的实践教学活动。如每学期组织大家旁听一次公审或参加一次听证会,或进行一次法律精神的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以及开一次模拟法庭等。这样的活动可以使学生在实践中更好的领会法律精神,从而在实践中更好的运用。

3.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

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具有现代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合格公民的重要使命,教师的法律素养直接影响着学生,而且对推进全社会普法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但高职院校由于没有开设法律专业,也没有跟本科院校一样的《法律基础》必修课,导致学法律专业的老师只能担任学生管理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长期从事与专业知识无太大关联的工作,会导致专业水准下降;同时也因为专业所学无法实现最大化的施展,部分老师也会选择离开或不进入这支队伍。所以如何加强师资队伍也是必须要重视的一个环节。

4.改进对学生的法律素质考核方式。

高校对学生的考核依然是传统的以学生的成绩为唯一标准的考核方式。这种方式很显然的会促使老师一味的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灌输而忽略了对法律信仰的培养,使学生加强对法律知识的记忆而忽视法律精神的领悟。如果能做到笔试和实际法律素质两者兼顾的考核方式,相信不仅对学生也对教师在授课方式和以身作则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提高。比如相关的法律选修课的考核,就不一定要以纸制的期末考卷来作为唯一的检验方式。可以在授课的过程中,根据所学内容以小论文的形式来提交学习的心得体会,这样不仅检验了学生是否按时上课,同时也让他们学习的同时,去认真思考了所学知识在实践中的可运用性,达到双赢的效果。

5.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人们常说大学是社会的缩影,也是他们走向社会的最后一道门槛,在这个阶段如果没有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想让他们懂法、用法和信法就会更困难。近年来大学生在校园里的违法违规行为越来越多,所以我们必须要加强纪律教育,营造守法、护法的校园氛围。因为纪律和法律就是密不可分的,严格的组织纪律不仅是学校良好秩序的保障,也是培养他们法律意识和预防犯罪的重要因素。

四、结语

普法论文范文8

自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的道路逐渐展开,根据我国国情,要实现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应当进行全面的普法教育,把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文化建设有效地结合起来,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摇篮,在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将法治建设贯穿其中,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是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与发展的内在要求。所以,在高校的教育中不能简单的进行法治教育或者道德教育,应当对二者进行革新,主要体现在使其相结合,共同推动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

高校;法治文化建设;道德建设;革新

一、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的联系

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可以让学生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逐渐的形成一种法治观念,并且通过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塑造学生的法治精神,从而使得受教育者自觉形成良好的法律行为和习惯。道德建设则是让大学生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建设,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学生的道德觉悟,增强道德素养,从而做出符合道德的行为。通过对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可以从道德和法律两个方面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令他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做出的一系列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减少违法犯罪的存在。在当前的政治形势之下,进行高校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结合不仅符合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而且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策略也是相联系的。

(一)高校法治文化建设以道德建设为基础

道德建设注重于将道德思想的内化,使得学生在内心树立道德标准,从而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如果能够以道德来维护社会秩序,那就不需要进行国家强制力的干预。对高校学生的法治建设应当在道德建设的基础上进行展开,将法律的标准进行升华,使它内化为道德要求,在进行道德教育的同时,将法治教育加入其中,逐渐形成高校的法治建设全面化。

(二)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互相影响

法律和道德可以有着相同的价值取向,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中,两者呈现出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良好的道德建设可以促进法治建设的发展,法治建设也可以完善道德建设存在的弊端。道德建设的法治化和法治建设的道德化,二者的结合可以增强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这对于建设安全的校园环境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三)法治建设保障了道德建设

道德是人们内心对于善恶美丑的区分,道德约束是一种自律,如果没有很高的道德标准,道德对于人来说只能在行为之外存在,根本起不到约束行为的作用。法律的要求与道德正好相反,法律的效力是确定的和强制的,如果有人违反了法律,这时候国家强制力就会出现,给予相应的惩罚。若想达到道德建设的目标,法治建设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高校的思想道德建设之路应当辅以法治建设。

二、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的意义

(一)有利于培养综合素养高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迈向了新的轨道,正是需要法治意识高的新型人才的时候。通过高校的法治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可以在提高学生道德素养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塑造全面的素养。当大学生懂得了法律之后就能去遵守法律、依法行事,并且在今后的社会工作中可以向周围的人进行普法教育,这样就可以形成全民懂法、守法的社会效果,逐渐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可以建立起来。

(二)符合当代的治国道路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治国之道,在高校开展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结合也正符合当今中国的治国方略,并且高校的法治和德治的结合有利于促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进程。高校作为社会组成的一部分,率先开展法治和德治的结合,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为全国各个企事业单位的法治建设和德治建设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当社会上渐渐的推崇这种法治和德治的结合,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也就指日可待了。

(三)有利于良好的校园文化建设

校园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校园文化的好坏关系学生的学习与身心健康的发展,良好的校园文化有益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术研究。纵观现今的高校之中,恶习之风逐渐涌现,大学生的违法乱纪行为也频频出现,其主要的原因在于文化建设的不到位。高校过于注重学生的学业教育和思想教育,而忽视了法治教育,这样形成的校园文化是不健全的,所以将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将会促进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使得高校更加利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三、目前高校的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法治教育目标落实不够

就目前高校法治教育的形势来看,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应该以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为目标,而不是以单纯的向他们灌输法律知识为目的。从总体上看,当下高校通过法治教育向大学生传授最基本的法律知识,从而培养学生法律素养的目标已逐渐形成,但是,由于高校教育的落脚点在文化教育和专业知识教育上,对于法治教育的目标不是很明确。所以高校教育应当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的目标,把目标落到实处,在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时候应当注重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

2.法治教育内容滞后

据国内学者研究表明,因为大学生法治教育被忽视,造成大学法治教育的教材内容不能紧跟时代步伐,并且教材单一。甚至有些法律已经修改了,但是,在教材里显示的法律规定、法治观点仍未更新。社会实际和理论脱节,法治教育的教材因未能及时调整和修改而流于形式。另外,教材陈述过于理想,法治课程重视内容目标,忽略过程目标。法治教育课程的核心在法律条文,而非法治文化背景因素及法学与社会学等学科的整合等。所以,在进行法治教育中,教师应该多联系实际,以案说法,使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从而使学生能感受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有益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3.法治教育形式单一

当前的大学教育中课堂讲授仍是加强大学生法律素养的主要途径。但是,老师的讲课方式主要是以向学生灌输大量的法律条文为主,不能将条文与案例联系,对于条文背后的涵义也没有进行阐释,久而久之,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丧失了兴趣,并且,大多数学生以专业课为主,对于法治教育的公共课重视程度不够,所以,单纯的通过课堂是很难实现大学生的法治教育。

4.学生法治品质不足

目前,虽然大部分高校学生对于法律知识还是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于法律的具体作用却是个门外汉。在大学期间,老师也并未系统的向学生阐述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学生们对法律的作用的理解也只是根据平时的相关新闻获取,对于法律的内在价值,仅仅靠这些是难以明了的。此外,高校学生对于自身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是很模糊的,有些甚至不知道自己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是什么,对于承担的义务更是一无所知了。通过有关的教育,高校学生所有的法治意识渐渐形成,很多同学能够认识到社会中存在的一些法律规则,仅仅如此是不够的,对于规则本身的了解大部分同学是迷茫的,能遵守规则更是难上加难,就目前高校的一些情况反映,高校学生违反法律的现象比比皆是。当大学生的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少有人能够做到利用法律手段来对抗不法行为,维护自身的权益。

(二)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

1.道德教育实践不足

学生的道德教育从小学阶段就开始了,但是一直以来,对于学生道德教育主要是以道德知识的灌输为主,对于道德品质的培养相对欠缺。道德是人们内心形成的一种对于丑恶好坏的评判标准,如果没有将内心的意识具体到行为上来,道德建设是不完善的,高校道德教育更应该注重于对学生德行的塑造,以具体实践的方式培养学生的道德素养,不能仅仅停留在书本教育。

2.学生耻辱感缺失

耻辱感是人内心对自己行为的衡量标尺,如果缺少了耻辱感,人们就会为所欲为,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一切的行为都以自我为出发点,这样犯罪就会大大增长。目前高校道德教育大多是正面的教育而忽视了反面的耻感教育,使得学生的耻辱感有所缺失,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做一些自己以为很合乎情理的事情,而这些恰恰是违反道德,甚至是法律的。例如,高校学生存在的考试作弊想象,很多同学把作弊当成了常态,有时候即使被老师发现也不以为然,部分同学甚至和老师争吵。这些情况的发生主要由于高校道德教育忽略了对学生耻辱感的培养,加之道德要求的主要靠自我约束,没有像法律一样的强制力,很容易造成学生道德的缺失。

3.道德建设的法制保障不够

高校的规则制度中都会有一些对于学生违章违纪的处罚措施,但是对于违反了道德的行为,几乎很少有相应的处罚,学生对于道德的态度也就逐渐淡漠。这和道德本身存在的弊端有关,道德因为不具有法制机能,人们在做出行为时,可以根据自己内心的道德标准来决定是否遵守道德,在违反道德之后,获得的惩罚也仅仅是迎来人们道德的谴责。这样,道德并不能被很好的遵守,道德标准也就成了一纸空文。

四、高校法治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的措施

(一)相关规定的结合

法律如果不能将它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就很难被人们所遵循,同样法治建设之路亦要辅之以具体的规章和条文。高校的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应当用具体的规章来使其制度化,将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具体要求一起写入高校的规章制度之中是很好的做法,在制度化之后,法和道德相辅相成,共同要求,就可以同时对学生的言行举止做出约束,学生的违法现象也就可以得以制止。

(二)两种教育主体的结合

老师是学生获得知识有效途径,要想推动高校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结合,老师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谓术业有专攻,高校教师对于本专业的理论研究都比较深入,而对于专业之外的学术研究就很少。大学进行思想道德建设的老师主要是思政老师,即使老师们对于法律也有所了解,但毕竟不是自己的专业,所以在课堂上传授法律知识并非易事。高校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需要老师加强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甚至可以把法律专业的老师加入到思政教育之中去,在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进行法治素养的熏陶。

(三)两种教育理念的结合

高校教育中应当逐渐贯彻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的理念,在思想道德教育的课堂授课之中积极的把法治教育融入其中,形成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统一的教学模式,更加注重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加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除了思政教育,高校教师也可以在专业课之中结合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法律教育,建立学生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意识的形成。

(四)两种教育实践的结合

学生对于道德问题从小就在书本有所学习,有关道德问题的案例不胜枚举,法律案例也随着新闻媒体的进步而被大家所知晓法律与道德不同。但是案例只能对于教育起到辅助作用,对于具体的内容,案例是很难使学生的内形成对法律和道德作用信念,所以对学生的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时候应当带领学生进行具体的社会实践,例如,根据社会调查发现社会生活中存在的法律和道德问题,进而提出解决措施。这样可以把书本知识落实到日常生活之中,通过实践慢慢的让学生了解法律和道德在社会中存在的价值,渐渐增强学生的法治和道德素养,加快高校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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