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人事管理制度范例6篇

完整版人事管理制度

完整版人事管理制度范文1

2007年月21日上午9时30分,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1999,下称辽宁出版传媒)正式挂牌交易,首日开盘16.63元,收于19.93元,较每股4.64元的发行价飙升329.53%。至此,辽宁出版传媒市值已过百亿元。作为公司董事长,任慧英的“战略投资”梦终于迈出了实实在在的第一步。

“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我们终于有可能从单一的区域性纸介质出版物机构,演变为一个跨区域的多媒体综合性出版机构,成为中国出版业的战略投资者。”上市前数日,任慧英在北京向《财经金融实务》记者表示。

「“攘外必先安内”

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出版家形象,62岁的任慧英更愿意和媒体探讨“市盈率”“每股收益”“公司治理”等市场话题。虽然偏居东北一隅,辽宁出版传媒却在不经意间成了中国出版业涉足资本市场的急先锋。

中国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始于2003年,刚刚完成转制的辽宁出版集团亦被列入改革试点。2005年6月,辽宁出版集团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出版企业上市改革试点,次年完成股份制改造。

作为一家刚刚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传统出版机构,辽宁出版传媒的上市之路走得并不轻松。较之外部整合,内部整合难度更大。事实上,任慧英自己首先付出了代价。2000年3月,辽宁出版集团实行政企分离,作为集团掌门人的他放弃了辽宁省新闻出版局局长的职位,扔掉“红帽”“净身下海”,成为一名代表国有出资人利益的职业经理人。

与此同时,集团1000多名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五年的适龄员工(即男员工满55岁、女员工满50岁)也实行“一刀切”,全部提前退休。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由政府承担了这批员工的退休安置工作。

这批提前退休人员一直是任慧英的一个心结。据了解,考虑到老员工为企业转制作出的牺牲,辽宁出版传媒上市之初,暂时搁置了高管人员的激励问题。“职工群众这么支持你改革,一千多号人回家了,没有一个人来找。当他发现你一夜之间成千万富翁了,会怎么想?因此,不能让它(指高管激励)成为企业上市的一个障碍。这也是中国国情。”在回答市场类似疑问时,任慧英如是回答。

转制只是第一步。接下来的难题是,如何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使得原本按照“事业化管理、企业化运作”的体制怪胎,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正常企业”。

辽宁出版传媒此次首次实现了编辑业务和经营业务整体上市,而此前新华文轩(香港交易所代码:0811)、新华传媒(上海交易所代码:600825)等均是将经营业务与编辑业务剥离单独上市的。由于编辑业务具有特殊的意识形态属性,出版企业整体上市此前没有先例,因此,各界对辽宁出版传媒的内控制度建设尤其关注,其实施效果对其他计划整体上市的新闻出版企业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任慧英透露,2003年集团成立时,就已经建立了一些内部管理制度,但是真正系统化、规范化,还是在2005年准备上市的时候。在券商的帮助下,辽宁出版传媒建立了一整套内部控制系统,共91项制度,涉及公司基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会计审计管理、图书出版管理、生产经营管理和综合管理(行政、合同风险、信息网络)等六大方面。其核心,就是强化党对出版决策权的控制、对出版流程的风险控制和对公司高管社会效益的绩效考核。

“编辑业务上市,一要确保导向正确,二要遵守证券市场的一般规则。不遵守证券市场规则,就不是合格的上市公司。但如果做不到前一点,就会觉得不安全,同样无法发展壮大。”任慧英就此表示。

「壁垒千万重

2006年9月公布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运用市场机制,以资本为纽带,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实力雄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和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

这一思路表明,决策层已经认识到,以政府配置资源之低效,已经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长此以往,“软实力”、 “文化安全”将无从谈起。

不过,要真正让市场发挥对文化资源配置作用,单纯依靠任慧英们的努力显然孤掌难鸣。

2007年12月13日,辽宁出版传媒举行网上路演,在回答市场人士提问时,公司副总经理宋扬华承认,出版行业严格的准入制度和监管政策,一方面对新进企业构成了政策壁垒,对公司现有业务形成了一定的保护;另一方面,这些行政壁垒,也制约了公司自身的跨区域扩张和发展。

事实上,自2005年相关政策公布至今,除2007年12月江西出版集团重组中国和平出版社获得主管部门获批外,迄今尚无其他出版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的成功案例。

一位高级官员指出,由于管理机制尚未理顺,缺乏实施细则,文化企业在真正实施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地方上各种有形无形的行政阻力,文化市场人为分割的现象还比较突出,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并不通畅。

按照2005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整合文化资源的前提是,“重塑文化市场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但是,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计,截至2007年10月,仅有100多家出版社完成企业化转制,占全国570多家出版社的五分之一。整个出版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之低、封闭程度之高可见一斑。

一些市场人士乐观预测,随着辽宁出版传媒和其他出版集团的陆续上市,资本的力量和上市公司的逐利本能,有望推动出版行业加大开放力度,目前制约行业发展壮大的各种政策壁垒也有望破冰。

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统计的发货码洋,2006年,浙江出版集团以34.20亿元、江苏凤凰出版集团以31.91亿元、湖南出版集团以26.00亿元位列全国出版集团前三甲。辽宁出版集团则以18.21亿元列全国第四。不过,以12月27日每股20.99元的收盘价计算,辽宁出版集团总市值已达115.64亿元,远过前三家出版集团发货码洋的总和。

资本市场的追捧给了任慧英底气。据了解,目前,辽宁出版传媒对内蒙古新华书店系统的整合已经完成,对北京一家部委出版社、辽宁省内一家晚报的兼并重组也已经进入审计阶段,并正在筹备进入电视节目制作领域。

国泰君安分析师谭晓雨认为,传媒行业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的根本原因在于门槛过高,行政审批过多。主管部门完全可以在上市企业里试点,放开传媒牌照,开展书、报、刊、网、广播电视的混业经营,以真正实现传媒行业的“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盘活资源。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辽宁出版传媒正与另一家准备整体上市的地方出版集团秘密接触,酝酿合并,具体形式据称有两种,一是通过定向增发形式实施兼并,二是待该集团上市后,再进行股权置换。如果这一计划顺利实施,中国出版版图将会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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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转型;版权制度;版权法治;新型版权授权模式

中图分类号:D923.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2)06-0036-05

在我国,版权制度创新作为整个版权产业市场和版权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对于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文化市场,推进文化创新,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提升文化软实力,增强整体文化国际竞争力,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最新统计,中国版权产业对GDP的贡献已达到6.5%,对中国就业的贡献占6.8%,明显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现代版权制度为维护创作者、传播者等多元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种现代传播技术的不断更新,激发版权权利人的创新精神,带动版权相关产业的集群式发展,为保护我国民族和国家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当前互联网、新媒体和数字化环境中的盗版现象正成为困扰全球的新难题,我国版权产业市场和版权经济发展也正面临着网络时代盗版侵权问题的新挑战。所以,版权保护亟须加强,版权制度也亟须创新,那么进一步深化和创新我国版权制度,就必须深刻分析版权制度实施过程中凸显出来的问题和困境,进而为我国发展和创新版权制度提供具有较强解释力和针对性的对策和方略。

一、当前我国社会转型中版权制度创新的困境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全面综合转型催生而来的多元文化格局、多重价值观念和多种利益需求已使我国现有的版权制度难以满足现代社会公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利益需求。尤其是“互联网精神”在全社会各领域的全方位导入,现代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信息科技的全球化,实体空间与虚拟空间交相辉映,版权产业从形式到内容花样翻新,也使得我国的版权制度创新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难题和时代困境。

(一)规避版权现象时有发生

我国现有的版权保护制度是传统的“一一授权”模式。但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信息科技的全球化,这一契约关系在互联网时代的虚拟空间里发生了变化,版权授权模式也出现了异化。在整个互联网环境中享有某些技术手段的用户作为新的信息传播者,当作品载体被用户随意使用或转载时,很可能就会生成一种“规避版权”的网络技术,版权侵权行为也就会不可避免地得以产生。即使版权人对某家网站拥有授权,在未来电信网、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三网合一”的趋势下,如何判断授权、侵权与否,依然是传统版权制度无法回答的问题。

(二)新兴版权产业边界模糊

与传统出版业相比,新兴的网络出版产业、数字出版产业、新媒体出版产业等新兴版权产业也往往具有较强的介质融合性。所以,这些版权产业的边界很难明确界定,存在着模糊不清晰,从而这些新兴版权产业的管理部门也就很难明确界定,存在着“多头部门管理”现象,版权治理的工作成效也不显著。网络侵权触犯了版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我国版权管理体系存在着诸多不足,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发展也仍然滞后,以及我国版权监管机制的不完善和缺失,已使我国版权保护困难重重。尤其在当前,互联网环境的迅速发展,版权侵权严重伤害了版权权利人的人格尊严和学术品格,也伤害了创作者的原创力,建立健全版权公共治理和社会监督机制以维护版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促进我国版权产业市场和版权经济的健康发展已势在必行。

(三)版权政策与法律法规执行不力

版权作为我国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系统的版权立法体系。我国的版权立法在世界范围内也并不落后,一些法律规定的条款与先进的发达国家相比也毫不逊色,甚至还有所超越。但这些具体的版权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运作效果却令人担忧。问题的关键不是在于缺少政策和法律法规,而是政策与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力,法律引导力和有效性不足。与版权立法相比,在版权执法和司法方面确实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司法不公、法律责任追究力度不够等诸多问题。我国现行版权法律制度的前瞻性不足,难以有效引导和适应当前高新技术和版权市场经济发展的多元需求。这一现实情形也在极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版权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创新,限制了我国版权产业市场和版权经济发展的法治化进程。

(四)利益关系错综复杂

版权制度作为利益分配的工具,遵循按贡献分配权利的原则,在作品传播的参与者——创作者、出版传播者乃至读者/受众之间力图作出公平分配。版权制度设计和安排过程中“利益平衡”原则要求版权保护既要充分有效,又要适当合理,也即在权利配置上,版权法一方面赋予作品创作者充分的权利,使版权人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以实现版权法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又要对版权人的权利进行一定的限制,防止对版权的授予成为社会公众利用作品的障碍。但是,我国现有的版权制度所体现的利益平衡开始遭到现代网络技术和数字科技手段的冲击和挑战,相关版权权利人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公平分配艰难。不仅如此,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迅速崛起,版权的复制、使用与迅速传播已是社会性的、公共性的,版权侵权产生的影响和作用也已经远远超出民事范畴,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紧密相关,从而技术发展、版权保护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多元利益博弈也已成为世界各国版权制度设计的难点。

(五)版权侵权隐蔽性高

由于网络空间具有虚拟化、覆盖面大、无地域界限、传播速度快等特征,版权侵权隐蔽性高,侵权风险较低。互联网技术自身的易复制性和下载便利等特征促使了网络作品载体的版权侵权。在网络环境中这种版权侵权往往人数众多,版权侵害面较大,版权人也很难寻求所有的侵权者,版权保护的难度得以加大。数字化和网络环境给版权保护带来的挑战和威胁是前所未有的,尽管版权保护已扩展到数字化复制、网络传播,但是权利的救济总是事后的、被动的,且维权成本高,诉讼结果不确定,这也就严重侵害了版权权利人以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版权保护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人们似乎更加注重版权保护对发展文化产业,繁荣文化市场,推进文化创新,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提升文化软实力,增强整体文化国际竞争力的作用,而对于互联网环境中版权侵权的新问题及其法律治理研究不够。

(六)版权侵权举证责任过重

随着现代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载体上的资源共享(复制、传播和使用网络作品)得以便利,但是网络环境中的版权侵权也较易发生。又由于互联网的易进人性和版权侵权的隐蔽性高等特征,版权侵权的证据很难全面搜集,侵权行为也很难准确界定,司法管辖权也往往难以确定。版权侵权诉讼案件在举证责任和司法程序等方面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而且花费精力多,周期长,诉讼成本高昂。不仅如此,我国现行法律版权侵权赔偿的法定标准规定很低,往往数千字的作品被侵权,即使胜诉也只有少量的赔偿金。这种低额赔偿致使版权保护维权难或权利人不愿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也致使版权权利人通过“法外找法”和“规避法律”等途径寻求私力救济。

二、当前我国社会转型中版权制度创新的出路

事实上,每当我们把版权与其他财产权利,尤其是传统物权相区别的时候,我们往往会不假思索地作出判断:版权是“无形”的,并且这是版权第一个、也是最显著的特点。这样的观点应该说在两大法系中都可以找到支持的声音,例如有些大陆法系国家,在财产法、担保法中把版权称为“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有些英美法系国家,则把它称为“诉讼中的准物权”或“无形准动产”。我们姑且不去讨论这种以“物权”的存在作为“准据”和参照的提法是否合适,应该予以承认的是这种说法在过去甚至是在将来对于说明版权与其他财产权的区别都是有所帮助的。但是它是一种不严密的说法,因为我们不能忽视这样一个问题:任何权利都是“无形”的,我们都无法现实地抓住哪一项权利,所以“无形性”并非版权的本质属性。版权之所以区别于其他财产权利,主要还是在于其权利所指向的对象,即版权客体的特殊性。在我看来,版权客体区别于其他传统财产权利客体的最本质属性就在于,版权客体的非排他性,或称非独占性或共有性。版权客体的非排他性是指它们可以同时存在于许多地方,可以被许多人同时使用,且不会因为被使用而耗尽。一般认为,提供一个版权客体给一个额外的使用者,其边际成本几乎为零,我们可以因现代科技的发展使不受限制地提供版权客体的成本降到极低的水平。这些都是因为版权客体的特殊性决定的。

鉴于版权区别于其他财产权的这种特殊性,面对当前我国社会转型中版权制度实施过程中凸显出的诸多问题和困境,进一步发展和创新我国版权制度的出路在于构建新型版权授权模式,完善版权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强化政策与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有效性,加快版权领域的全面立法,正确处理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和完善强有力的版权多元保障机制,坚持创新,不断完善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版权制度体系。尤其在关注版权立法修改成果的同时,还应该关注版权立法背后的政策衡量和博弈过程,关注追求市场竞争优势的企业和产业界的利益诉求,以及追求国家竞争优势的政府的行动。

(一)构建新型版权授权模式

鉴于传统版权保护制度中的“一一授权”模式难以满足现代社会公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利益需求,应坚持“自由传播、依法有偿使用、利益平衡”的原则,构建一种适合中国网络环境的新型版权授权模式。这对于完善我国版权保护制度,促进“互联网精神”在我国全社会各领域的全方位渗透,实现作品创作者、传播者以及使用者等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即“合作共赢”,极大满足现代社会公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利益需求,推动我国版权产业市场和版权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在这一新型版权授权模式中,政府可以设定相应的指导价格,根据法经济学的“责任原则”运作,克服传统“财产原则”带来的因寻找交易伙伴成本过高而导致的资源浪费。这样的结果既保护了版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能防止版权因过度保护导致的信息资源流通不畅,从而促进社会整体版权事业的发展和提高。

(二)完善版权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

现代网络技术和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需要完善我国版权管理体制。我们也必须时刻警惕原有的版权制度对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事实上,世界上其他国家都在积极地调整版权管理制度,来适应新技术带来的新问题。发展和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能够使信息技术的发展与著作权(版权)保护达到和谐之境,共同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助益于社会文化的繁荣。所以,必须不断发展和完善版权管理体制,加强版权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架构以版权法治理念为指导,以版权制度为保障,覆盖行政监管、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利救济等内容的版权管理新体制;建立健全法制监管、政府监管、社会监管、自我监管相结合的版权监管新机制,壮大包括社会团体、行业自律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在内的各种社会多元力量,并不断提高它们在版权市场监督管理中的协同能力,以有力地推进版权领域里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治理和顺利化解。

(三)强化版权政策与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和有效性

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与执行。政策和法律在版权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版权保护日益体现出垄断的新趋势,版权保护的垄断化发展已经超出了版权法能够调整的范围,应当采用反垄断政策进行调整。所以,要不断完善有关版权政策和法律体系,弥补版权保护制度领域的空白,创新版权保护制度的新思路,凭借国家正式的政策和法律制度对版权多元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调整和分配,保障版权政策和法律法规有效地贯彻和执行,不断强化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和有效性,增强法律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促使相关版权管理部门公正有效地执法和司法,预防和制裁侵害版权的各种行为,以更好地切实调整和维护版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保护版权领域内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我国版权产业和版权市场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实现社会的和谐安定状态。

(四)正确处理多元主体的利益关系

创新版权制度离不开强有力的法制保障。要切实加强版权领域的全面立法,例如我国民间文艺等优势资源领域立法进程滞后,亟须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版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积极回应现代网络技术和社会转型带来的挑战,依靠法律制度来规范版权侵权行为,正确处理和协调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加快版权领域的全面立法,实现作品创作者、传播者以及使用者等多元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公平分配,促进技术发展、版权保护和公共利益等多元利益的平衡。合理配置相关部门版权管理的职责权限,切实解决社会综合转型中新兴版权产业存在的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等不利于版权制度创新的问题。建立和完善版权行政裁决机制,明确版权行政裁决的法律地位,为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提供法律依据,以便客观、准确、公平地解决版权纠纷,平衡公权私权冲突。建立健全网上版权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网上版权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网络环境里虚拟社会的版权监管,严厉打击网上版权侵权行为。推动建立网络媒体的版权自律公约,积极引导网络环境中版权保护的意识。

(五)建立和完善强有力的版权多元保障机制

在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发展的环境中,要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和社会整体版权保护意识的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强有力的版权多元保障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尊重公共领域的主流社会意识形态,同时在诉讼机制上允许任何人在公共领域受侵害时启动诉讼程序。在我国,司法保护作为版权保护最基本、最强有力的手段,通过解释有关版权法律法规、审理各类版权案件在版权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政策和法律对版权的保护应该是多层次、多角度的。所以,我们应进一步完善我国版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的保护机制,加强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与公检法部门的相互协调和监督,建立民事救济、行政保护、刑事制裁、司法维护、社会调处和技术保障等多种相互衔接的版权多元保障机制,确立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位一体的版权法律责任追究机制。针对现代网络环境下版权精神权利保护的难题,在我国进行有关网络空间的版权保护立法时,建立和完善现代网络环境下的版权精神权利保护制度;结合现代互联网环境中版权侵权出现的新特点,适时出台新的司法解释,确立新的合理的版权侵权追诉标准和赔偿标准,为版权权利人预防侵权行为、减少损害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多元的权利救济渠道,以利于版权权利人寻求权利救济,实现版权权利人等相关主体的利益诉求。

完整版人事管理制度范文3

但是,近年来,我国音像业改革、发展和管理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出。音像业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产业转型缓慢,新业态尚未形成;原创能力萎缩,一些音像出版单位“空壳化”现象严重;少数出版、制作、复制、发行企业违法违规经营,使得含有低俗甚至色情内容的音像制品流入市场;一些主管主办单位放弃管理职责,少数行政管理部门监管不力;盗版和网络非法下载严重,市场管理亟待加强。为了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促进音像业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若干意见如下――

一、促进我国音像业

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1.促进音像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制约音像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努力促进音像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发展。

2.促进音像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原则要求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重塑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坚持以资本为纽带,市场运作与行政引导相结合,推进资源重组,通过做强做优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停办退出一批音像企业,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我国音像业在国内外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通过加强管理,为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深化改革,调整结构

增强音像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

地方和高等院校所属音像出版单位必须在2009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转企改制,中央各部门各单位所属音像出版单位必须在201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转企改制。

在3年内培育出3~5家规模较大的综合性音像集团公司和10~20家特色鲜明的专业性音像公司。

积极推动音像出版与图书出版、报刊出版、网络出版等领域进行资源整合;鼓励和支持大型国有报刊集团、出版集团、印刷集团、发行集团等以资本为纽带,兼并重组现有音像出版、制作、复制、发行企业。

3.积极稳妥推进音像出版单位转企改制。除明确为公益性的音像出版单位外,地方和高等院校所属音像出版单位必须在2009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转企改制,中央各部门各单位所属音像出版单位必须在201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转企改制。图书出版社所属的音像出版单位与图书出版社一并完成转企改制。已转企改制的音像出版单位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4.做强做优一批音像企业。按照优势互补、自愿组合的原则,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通过宏观调控手段,鼓励拥有多家音像企业的部门和单位整合资源,组建音像集团公司;鼓励业务相近、资源相通的各类音像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组建音像集团公司。在3年内培育出3~5家规模较大的综合性音像集团公司和10~20家特色鲜明的专业性音像公司。

5.整合重组一批音像企业。积极推动音像出版与图书出版、报刊出版、网络出版等领域进行资源整合;鼓励和支持大型国有报刊集团、出版集团、印刷集团、发行集团等以资本为纽带,兼并重组现有音像出版、制作、复制、发行企业;鼓励和支持国有大型企业参与音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6.停办退出一批音像企业。对不具备市场准入条件、改革中不愿转企改制的予以停办,对在人员、资金、设备、场所等方面已不符合年度核验条件的予以注销,对在清理整顿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吊销。

7.鼓励音像出版单位在技术、人才方面与社会资本合作,通过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引导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音像出版领域。鼓励国有音像出版单位在确保导向正确和国有控股的前提下,与非国有企业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三、统筹规划,积极创新,

为音像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鼓励和推动北京、上海、广东等产业集中度高的地区建立音乐创意产业基地(园区)。

重点扶持50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音像出版、制作企业,每两年评选奖励100部优秀原创音像作品。

积极依托和运用新媒体,加快向数字化转型,与通信运营商、网络运营商及硬件制造商进行全方位的合作,拓展以互联网、手机、电视、移动硬盘、数据库、电子阅读器、集成电路卡等为载体的多种音像出版发行形式。

重点支持具有大型连锁性质的音像销售渠道建设,实现超市或便利店、大型综合商场、加油站、机场、饭店、旅游点、报刊亭等音像销售的连锁化。

8.制定音像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结构布局调整,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产业升级;强化自主创新,在知识产权保护、新型业态培育、高新技术运用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促进产业稳步增长。

9.运用市场机制,集中优势资源,鼓励和推动北京、上海、广东等产业集中度高的地区建立音乐创意产业基地(园区),促进民族音乐产品的开发、创作以及关联产业的发展。

10.鼓励国产音像制品的开发和生产。重点扶持50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音像出版、制作企业,每两年评选奖励100部优秀原创音像作品;加大对公益性音像制品的扶持力度,支持面向“三农”、未成年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方面的音像制品出版、复制、发行工作。

11.鼓励和支持音像企业积极依托和运用新媒体,加快向数字化转型,与通信运营商、网络运营商及硬件制造商进行全方位的合作,拓展以互联网、手机、电视、移动硬盘、数据库、电子阅读器、集成电路卡等为载体的多种音像出版发行形式,大力发展新业态。

12.拓宽音像制品销售渠道,在充分发挥新华书店等传统渠道作用的基础上,统一配送,统一管理。

13.积极实施国产音像制品“走出去”工程。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音像企业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的方式“走出去”;办好中国国际音像电子博览会,资助国内企业参加有影响力的国际音像展会;制定《音像制品出口奖励办法》,每年奖励100部“走出去”音像制品和20家在“走出去”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音像企业。

14.加强音像业创意策划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市场营销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培养;通过开展专业培训、国际交流、从海外引进、与相关院校共建特色专业和人才培养基地等方式,努力造就一大批行业急需的各类优秀人才。

15.在落实已有支持改革和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加大支持音像业发展的力度,在财政税收方面给予更优惠的政策。

四、加强管理,健全制度,

为音像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16.音像出版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培训制度、编辑责任制度,严格选题报送、重大选题备案、进口音像制品报审和样本缴送制度,规范版号、复制委托书申领和条形码使用程序,切实对出版各个环节负起责任,保证音像制品的内容和出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17.复制单位要严格执行复制委托书使用管理制度和SID码制度,切实履行复制委托书的审核和备案程序,自复制之日起两年内,须保存复制委托书、委托复制合同和音像制品样本等资料;不得在接受复制委托书前先行复制光盘,不得使用复印、传真或经涂改的复制委托书;严禁复制单位之间的转委托行为;严禁使用无SID码或未经行政部门核发的SID码模具复制光盘。

18.音像发行单位要严把进货关,不得从非法的出版或发行渠道进货,不得参与“买卖版号”活动;进入出版物批发市场的经营单位在出版物销售前,须将出版物样本报送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审验,批发市场管理机构要建立档案备查。

19.对违规违法的音像出版、制作、复制和发行企业,实行责任追究制,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企业被处以吊销许可证的,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自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音像制品出版、复制、发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音像出版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出版单位遵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办社方针、宗旨,严格审核出版单位的重要选题计划,对出版单位的重大事项负起责任;主管主办单位对所属音像出版单位在出版物内容等方面发生严重错误和其他重大问题,要承担领导责任,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向其上级单位部门提出追究行政责任的建议。

21.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音像出版、制作、复制和发行企业的监管,认真做好年度核验工作,建立健全完善的配套管理制度;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好处,批准设立不符合条件的音像出版、制作、复制、发行企业,或不履行监督职责,或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音像行业组织要倡导音像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建立健全行业自我管理和自律机制,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法保护社会公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3.坚持“一手抓行业发展,一手抓行风建设”,把促进音像业健康有序发展与推动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和诚信体系建设,积极营造“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24.加快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及《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音像制品制作管理规定》、《复制管理办法》、《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和出租管理办法》、《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为音像业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25.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活动。进一步加强版权执法和社会监管,持续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完善反盗版举报和查处奖励机制,加大对网络非法下载、假冒出版单位制作的各类侵权盗版音像制品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促进《著作权法》的修订工作,切实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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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出版社 项目 目标管理 进度计划 控制 优化

一、出版社目标管理机制的优化

(一)目标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众多出版社已经转企改制,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改革,初步建立起了经济目标责任制管理和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实际工作中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为出版单位带来了一定的效益。但随着出版业的竞争加剧和快速发展,出版社为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频繁调整机构与业务流程,其间出现了管理机制无法跟上节奏的问题,这说明出版社在业务管理流程体系、组织岗位职责体系、职位体系和岗位说明书等目标管理的基础工作环节上仍有待进行优化和完善。

此外,由于目前出版社的目标设计本身大多仅针对传统部门设计,不是在进行全流程整合基础上的项目制目标设置,相应的绩效管理机制设置也存在不合理之处,不重视考核的过程,却过分在意员工的个人定量考核指标,看重考核结果。高层领导只重视企业的业务和业绩,往往忽略了对其他指标的设置和考核。目标管理强调参与性,如果员工没有参与计划的制定、了解目标过程的实施和管理,就很难真正实现目标管理的目的。

(二)目标管理机制的实施思路

结合传统型出版社的管理模式和人员组织安排,目标管理机制的优化思路可以具体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步,建立目标体系。出版社投入使用目标管理制度,第一步就是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目标体系。这项工作由金字塔形式自上而下逐层确定各级目标,所以企业领导需要最先确立战略目标,然后依据战略目标,逐级分解。这种体系也称作锁链式目标体系,上下级的目标是一环扣一环的,通过一定的手段相连接,他们之间的关系可以用“目标-手段”或“战略-战术”这样的结构来进行描述。也就是说,上一级需要一定的手段才能完成这一级的目标,而这种手段就是下一级需要达成的目标,逐层走下去,直到整个作业层都确定目标时,目标制定流程结束。这里面有两个重点,一是目标体系的建立和目标任务的细化,如何体现科学性和合理性;二是目标管理需要员工个体的积极参与,只有自上而下地参与制定目标体系,才能保证自下而上地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即顶层目标。

第二步,目标划分,明确责任。根据组织结构建立目标体系之后,下一阶段的任务是确定各个部门的目标,确认每个员工负责的目标,其中关键的是KPI即关键绩效指标的确立。由于目标管理要求每一个分目标都有对应的责任主体,因此组织结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需要时刻调整的。假设目标管理可以通过逻辑和组织结构这两种形式展开,这样就会造成一种现象,从逻辑层面上展开目标,很难为一个关键的分目标匹配到一个可以对这个目标全面负责的管理部门;而从组织结构上,一些部门想要确定重要的目标又无从下手,导致目标的滞后,这样的情况时常发生。所以需要根据预订目标审查现有组织结构,并适时调整,以明确目标责任者,并协调关系。

第三步,组织实施。目标管理属于一种重要的综合性管理制度,即使确定了各级目标,也需要十分谨慎地制定管理方法的实施方案。管理方案的执行者需要依靠自我控制的方式,上级主管人员对下级员工进行授权,让员工实行自我管理。上级主管人员的职责就是根据目标管理的主旨内容,取得预期的企业目标管理效果。但授权不等同于放手不管,在目标管理实施过程中,上级主管一是要定期检查,掌握全面信息,对出现的困难和阻滞及时调整,确保预期目标实现;二是要通报进度,便于下级执行者相互协调,强化全面管理的观念。上级的管理与下级执行者形成指导与落实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从而对出版社的组织实施创造良好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四步,总结和评价。对各级目标的完成情况,要事先做好进度安排,定期进行检查和总结。通常采用部门内部自检、不同部门互检和组建专门的部门检查这三种检查方法。检查的依据就是事先确定的目标检验组织实施的有效性。根据目标评价最终结果,分析评价结果,总结存在的管理问题,合理地制定奖惩制度。通过评价结果这一环节,目标管理可以得到进一步优化,开始新循环。

二、图书出版进度管理的实施方法

(一)进度计划制定的优化

为了能有序地开展图书编辑出版中的各项工作,确保出版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无缝连接,出版社需要制定合理的图书项目进度计划,这是保证图书可以按时出版的重要前提条件。此外,图书项目进度管理也受限于传统管理手段,只对单一项目中不同产品的进度进行协调,导致不受协调的其他项目的管理问题不断出现,直接影响了出版社的生产效率。根据这些情况,结合图书出版的特点,可以对出版项目进度计划的制定进行优化。

(二)进度计划制定准备阶段的优化

指定进度计划的前期准备工作是收集包括图书出版的最后期限要求、选题的特点、作者情况、出版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出版单位审校人员的情况等在内的信息资料。这些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同时还要对一些突发事件做好应急预案和措施,明确好自身的职责和权利,以便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好预估。

(三)进度计划制定过程的优化

首先,明确图书出版的流程。图书出版工作并没有读者想象的那样简单,而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作,它集合了作者、出版社和印制单位这三种要素在里面,每一个要素都很重要。图书出版的流程可以总结为编稿、审稿、排版、改稿和印刷五大流程,每一个环节都有其具体的工作。编稿环节的工作有选题和报批、样稿的编写和审核以及全稿的编写等,审稿工作需要专家审核和稿件三审,接下来需要进行装帧设计和排版等工作,然后进入改稿阶段,这也是重要的一环,需要三校和对红修改,最后确定印数和定价,开始图书印刷。

其次,确定工作顺序,明确各项工作的依赖关系。编辑出版往往都是一环扣一环,甚至是等一个环节完成了才能进行下一个环节的工作。例如:图书出版经过一审后,还有二审和三审后面的环节,目的在于巩固一审结果,以确保图书的质量达到最优。进度计划的制定就是要合理安排工作,减少或消除工作与工作之间的搁置和空挡,尽量做到无缝对接。这要求项目负责人熟悉各个出版环节的依从关系,更合理地安排各道工序的起讫时间,以便有效降低不必要的时间耽搁与浪费。

再次,估算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时间。这也是项目进度计划制定的关键。作为项目负责人,需要在满足最后期限的要求下,根据出版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出各项工作的时间估算。这需要项目负责人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比如,要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本图书,正常情况下的排期为20天。但是如果出版时间比较紧张,那么项目负责人就必须与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协商压缩校审的事情,这样一审和二审的时间至少压缩2天。项目负责人如果不能正确估算时间的话,会严重影响计划的实施,从而影响图书质量。

最后,制定时间进度计划。在以上工作顺利完成后,才能正式进行计划编制,这时还应考虑因国家公休日等客观因素导致的时间变化,各项工作的交接时间以及稿件在对接中所花费的时间。进度计划需要绘制成甘特图和网络计划图,简单明了、一步了然,可以将进度图张贴在项目组工作地点的墙上,以便于项目组全体成员都能知道各项工作的计划安排,并按照控制节点时间进行全员自觉遵守与动态监控。

(二)进度计划控制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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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事业单位 会计制度 改革

近十年以来,国家推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如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等等,这些体制的改革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为适应内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于 2013年1月1日开始全面执行。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旨在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行为,提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

一、国外对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改革的观点

新公共管理理论是近年来西方行政改革的主流指导思想之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内容是:以提高政府部门提供服务的效率和提供公共产品的效率为目标,以政府由传统型政府向企业化政府转变为核心;以政府应对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效率负起责任为理念。新公共管理理论强调的理念对政府会计的改革具有借鉴意义,引导政府推动绩效改革的全面展开。要求政府提供其机构与整体的全方位的绩效信息资料、反映其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成本信息以及比现金流范畴更广的财务信息。而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有很大的不同,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是收付实现制,企业会计基础是权责发生制。而收付实现制基础上的会计信息使得评估政府绩效不可行,相较而言权责发生制提供的信息更为全面,尤其在提供成本信息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更能支持以绩效为导向的公共管理行为,激励公共组织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追求更好的绩效。权责发生制较好地适应了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这是多年来发达国家政府会计由收付实现制改革到权责发生制的内在动力。

二、我国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中的一些重要变化

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基础、会计科目、会计报表等方面进行了改革。

(一)会计核算基础的变化

旧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它确定收入和费用是以实际收到及支付为标准。收付实现制这种核算方式的已不适应有些事业单位尤其是有经营性业务的事业单位。它无法客观地反映事业单位资产和负债的情况以及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存在跨年度经济业务的单位,这种收付实现制核算方式会造成收入与费用不能正确配比的情况。新版会计制度中会计核算基础在引入权责发生制后,有助于事业单位的经营性经济业务的正确核算反映。事业单位具有社会公益性的特点,经费的来源渠道也较多,所以事业单位财务报表报送的对象不但有政府方面的,也有来自于社会公众和债权人的。新版的权责发生制较旧版的收付实现制更能完整客观反映事业单位的经营情况,提供的财务报表更能满足多方面的需求,为决策者做出正确的决策提供更为可靠的财务依据。

(二)会计科目的变化

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会计科目进行了的系统地梳理、改进,会计科目作了增减与调整。增加的会计科目有“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应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缴国库款”等等,取消的会计科目有“对外投资”“借入款项”等科目。将资产类账户中的“现金”转变为“库存现金”。对某些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相应地作了调整,如 “应付账款”科目。为加强对单位材料和产成品的管理和核算,又增设了“存货”科目。新版制度中最大的改进是反映在固定资产的核算上,增设了 “累计折旧”、“在建工程”科目,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核算更完整和合理。同时在处理固定资产摊销与折旧时考虑到了事业单位支出预算的口径及财务资产价值的反映。

(三)会计报表结构的变化

会计报表结构的变化主要体现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三张会计报表上:

一是体现在资产负债表的内容与格式上 。在内容上新版制度中的资产负债表不再反映收入与支出科目,所以会计的平衡公式发生了变化:由“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改为“资产=负债+净资产”。这改变了会计账务处理的方法,即收入支出由年终一次结转改为每月结转,较旧版资产负债表更能完整体现事业单位财务运行状况,规范了资产负债表的内容。

二是体现在收入支出表的结构与排列上。新版制度中的收入支出表改进后的结构方式,更能全面科学地反映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情况。表中从“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到“本期经营结余”按收入的来源分类排列列出,能一目了然地看出期末结转结余资金的形成过程,反映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反映各类资金历年滚存结余情况,为各部门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帮助单位管理者认识了解本事业单位的经济实力并做出正确的决策。

三是新增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事业单位中财政补助收入在单位整个收入中占的比重较大,尤其是全额拨款单位。管好用好还要让拨款的政府部门能全面了解掌握拨款的使用情况,非常有必要在原有报表体系中增设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新增的财政补助收入表中由七个大项组成,按拨款的类别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对于基本支出按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分别反映,项目支出按项目经费的来源逐项反映。该表有助于财政拨款部门掌握财政拨款资金的来龙去脉。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及会计核算中关注的问题

(一)会计人员应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水平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要求更为细致,事业支出需区分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又需区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余等。新会计制度对财务人员提出来更高的要求,财务人员在做事业支出时要准确区分列支。这就要求事业单位通过财务核算系统进行预算指标控制,在做预算的时候统筹安排各项收入,计划好哪些支出用财政资金安排,哪些资产用非财政资金安排,哪些资金是其他后入安排。财务人员应适应新的会计制度,加强自身学习,学习新会计制度的最新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财务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二)应规范事业单位资产核算,加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首先按新版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账务处理。实际操作中,一般在月末对折旧业务进行处理:采取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使用EXCEL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并计算出本月应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

其次加强对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的管理。以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无须进行折旧,固定资产的账面信息不能真实地反应单位资产情况,新版会计制度明确要求事业单位需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也创造性地提出了折旧和摊销的账务处理方法,在不影响事业单位支出预算口径的基础上,反映出资产的价值消耗实际情况。所以,事业单位要重视资产的管理,加强实物资产管理,加强资产清查,各项固定资产应贴好相应的条形码。推进固定资产管理的电算化工作,通过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将固定资产从购入、核算、处置等环节纳入系统中加以管理,并做到固定资产的电子化管理与实时的监控同步。加强资产日常监管工作,落实管理责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抽查,确保资产的完好无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增加物品采购过程中的透明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制度。

(三)做好基建并账的日常处理工作

按新版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发生的与基建有关的事项需连续在基建和财务账中并行登记反映,至少在每月月末需要进行基建并账的账务处理。实际中可以选择定期汇总登记模式或逐笔登记模式进行账务处理。一般常规性的基建业务,可根据原始凭证,逐笔登记基建账,每月月末或根据业务量情况(如每十日)汇总登记相关财务账户。对于基建业务量大金额大的单位,可以根据相关原始凭证复印件逐日或逐笔在财务账中进行登记,业务相关的原始凭证则保留在基建核算部门。

(四)应对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改进和升级

新版会计制度对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更高,为确保新版会计制度在事业单位中有效的实施,单位所有的预算经费、项目经费都要分项目进行核算管理。如科研经费和财政专项经费,项目数多,经费来源渠道多元化,每个项目都需要单独立项管理,进行预算指标控制。事业单位发展规模扩大,资金筹集多元化、收支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和非税收入的管理都有待通过财务管理信息化解决。目前已有比较成熟的财务软件,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财务核算系统和其他相关系统进行改进和升级,使财务人员逐渐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变革中,我们可以看到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方法和内部管理制度等已逐渐与企业接轨。学好并理解掌握好新会计制度,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是财务人员应该担负的职责。

参考文献:

[1] 张雪芬.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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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传媒业 退出机制 行业协会 功能

[中图分类号]G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 (2013) 02-0052-05

1 引 言

传媒退出有两条基本路径:一是基于行政监管机制下的退出――对违法违规的媒体依法以吊销执照的方式作为处罚,责令其退出;二是基于市场机制的退出――通过市场优胜劣汰使弱势媒体退出传媒市场。

传媒退出运行体系的构成要件中,起码要包括:各级政府机构或由政府授权的管理机构;法律保障系统;行业组织;专家委员会;公众;市场。其中前五项也是传媒业行政监管体系的构成要件。当前我国全面实施传媒退出的领域主要是在报刊出版业,在行政退出方面,虽然已经采用加强监督管理、采取分类综合评估等手段力求实现退出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但是科学高效的监管体系尚未建立起来,还存在一些结构上的空缺和薄弱环节。比如法律保障系统仍需完善、行业组织的功能没有有效发挥、公众参与尚为空白等。在市场退出方面,文化体制改革和传媒市场的培植营建为其铺垫了基本条件,但是在当前的转型时期,市场退出还掺杂了大量的行政干预成分[1]。因此,无论“日常监管”还是“市场退出”,目前都处于起步阶段,都需要一个机制与体制长效性、系统性的建构和完善过程。

在上述背景下,本文的重点是对退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薄弱环节――行业协会组织的功能和地位进行讨论。行业协会组织是行政监管体系结构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科学高效的传媒管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传媒退出是传媒产业迈向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传媒业转制之后,传媒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政府与传媒企业的关系都将发生变化,必将对我国长期形成的行政管理体系产生冲击,政府必须转变职能。届时对传媒的管理需要善于运用政府以外的诸多力量,传媒行业协会即是其中的主力部分。

2 退出机制的长效建设需要弥补行业协会职能的缺位

应将传媒退出体系的构建放在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创新和文化“走出去”、有计划地推进传媒业结构调整和市场建设的大局中考察,退出机制建设是这一系列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抓手。对传媒资源有效配置和利用,是传媒业退出机制建构的目的。加强日常监管体系的科学性、长效性建构是传媒退出机制改革的核心方向。从河北、辽宁两省报刊退出的试点情况看,无论是基于市场机制的退出,还是基于行政监管机制下的退出,都处于起步阶段,尚需从体系建设的角度进行全面构建,尤其是体系结构链条中的欠缺和薄弱环节需要弥补。

199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管理的通知》,可以视为我国传媒业退出的起始。之后1997年、1999年、2003年、2005年、2010年,“两办”和新闻出版总署颁发了多项通知、规定和办法,对报刊退出进行部署、指导和推进。199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报刊结构的通知》;1999年,新闻出版署《关于落实中央“两办”30号文件调整报刊结构的意见》;2003年,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邮政局发出《关于报刊出版单位暂停征订活动的通知》,“两办”下发《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2005年,新闻出版总署出台《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管理办法》《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等规章,涉及出版物进口、统计、报刊管理等多方面;2009年以来,新闻出版总署为构建新形势下的报刊监管体系,出台了一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报刊出版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报纸期刊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通知》《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等6个文件;2010年7月,新闻出版总署印发了《报纸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办法(试行)》;2011年颁布新的《出版管理条例》,新增“监督与管理”一章[2-4]。

根据以上文件,到2010年,全国集中整治了传媒业多年存在的违规问题,主要手段包括限期整改、行政处罚、被停办或调整、被注销登记的处罚等。目前的监管内容体系包括:重大虚假新闻报刊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度;报刊违规处理的社会通报制度;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办、督办机制;总署与全国主要报刊出版单位负责人重大管理信息沟通机制;新闻从业不良行为记录制度;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等[5]。从上述一系列文件内容以及从传媒业整治情况看,2008年以来开始施行的报刊退出,应该是传媒业由“集中整治”向常规化、日常化和科学化的转向。也就是说报刊退出机制开始与日常监管工作融合衔接,力求一方面使日常监管成为退出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使退出成为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

河北、辽宁等省报刊退出试点中,尽管已经开始实行行政退出和市场退出相结合的机制,并且开始了日常监管与退出的衔接,但都不成熟。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尽管市场已经作为一种手段和力量介入我国报刊退出机制之中,但这种“市场的力量”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力量,而是掺杂了大量行政力量的“市场”。报刊退出的市场手段相较于行政手段还处于隐性的地位,只是在退出的评估标准中将市场运行情况作为评估指标,并依据指标采取行政强制退出的办法,因此还不是真正依靠市场力量退出。柳斌杰对此也有解释,他说:关于通过“市场的方法”与人们通常理解的“市场方法”并不相同;“通过市场方法淘汰”是指行业主管部门用市场的指标体系对不同类型的报刊进行综合评估,对未能达到报刊出版的最基本条件者,将通过行政手段强行让其退出,收回刊号[6]。

另一方面,与市场因素相比,行政干预的力度要大得多。在退出的整个过程之中,从领导和组织实施,到退出单位的财产清算、人员安置等问题,都主要依靠行政力量的推动。试点省份河北省和辽宁省的报刊退出工作都是从“健全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的支持”开始着手,没有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力推,试点工作很难推进和展开。河北省在试点中,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政府副省长多次批示,提出具体要求;省委宣传部列入工作日程,及时督导;局党组把报刊退出机制试点作为全局一项重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成立报刊退出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一指挥[7]。辽宁省成立了报刊退出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四位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有关同志组成,合署办公,负责试点日常工作[8]。在整个试点过程中,“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省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做出重要指示;副省长亲自对试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省委宣传部将其作为全省文化体制改革、新闻出版战线管理的大事来抓,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多次协调有关市委和省直主管部门,并提出工作要求”[9]。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新闻出版局共同制定并实施《关于实施报刊退出机制有关问题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基本涵盖了报刊退出单位所遇到的问题,包括报刊退出后人员安置、资产清算、退出单位人员社会保障等诸多相关问题。

以上可以看到,我国当前的行政退出完全依靠政府主管部门,甚至是党政班子联手推进,依然带有计划经济模式下的管理特征。主要施力点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定宏观推进进程和政策依据;二是在退出实施中,党、政班子形成合力,作为“政治任务”和“大事”,不断施加行政影响力,督促和协助职能部门的有效执行,“运动”的痕迹还很重。

当然,以上与当前转型时期的特殊性有关,同时说明常态性的、科学性的退出机制是与体制和机制转型紧密一体的,也与政府职能转变相衔接。

3 其他国家行业协会在退出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上述背景下再来审视行业协会组织在退出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就不仅仅是局限于“退出”这样一个事情,而是将其纳入传媒日常管理和长效建设的范畴中,以充实和弥补行政监管体系中的薄弱环节这一事关全局性建设的问题。实现前述转变,需要善于运用社会力量,行业协会组织已被许多国家证明是足以依靠的主力,一些国家已经积累了许多可供借鉴的经验。

德国没有专门的期刊管理部门,刊物的兴与衰、进与出都由市场支配。政府只对具有舆论工具作用的新闻类和政治类刊物进行管理,管理有强制性和非强制性两种方法。强制性手段是法律手段,用于宏观的强制性管理,民法中的有关内容、版权法、竞争法、新闻法是主要依据。非强制性管理主要通过全德期刊协会(VDZ)完成。这是一个民间的自律性组织,有一定的官方背景,主要起服务和监督作用。协会的宗旨是维护行业利益,疏通会员关系,开拓国外市场,提供需求信息,协调政府与本行业、民众与本行业的关系等。VDZ机构健全,设有出版商委员会、中间商委员会、零售商委员会、版权委员会、电子期刊委员会等,各自对所管辖范围提供服务,实施监督,监控期刊的暴力、色情行为[10]。

日本的行业协会全部是民间组织,政府和协会没有委托关系,只有一般事务性管理。协会担当的工作是联络政府和相关团体,对出版业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促进行业合作和国际交流。另外还在解决著作权争议方面发挥作用,有六个协会得到政府授权进行著作权纠纷的仲裁。日本没有专门的出版业监管机构,司法机关是解决违规出版问题的主体,由各级法院按照法律程序,依照相关行业的法律进行[11]。

韩国的协会有官办、官民联办和民办三种形式。协会与政府结合,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的较为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其中刊行物伦理委员会和复写传送权管理中心两个协会拥有监管权,担负了出版物内容审核、引进出版物的推荐和内容审核、广告内容的审核等职能。对存在问题的出版物如果问题严重,则向政府检举。复写传送权管理中心是官办协会,主要有两项任务,一是对著作权和传送权进行管理,二是打击盗版出版物[12]。日本和韩国的文化管理部门并不肩负具体和繁重的监管工作,主要负责确立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产业政策。大量的管理职责由协会和其他组织承担。比如对出版物内容的审查和评定、著作权的登记和管理、出版物评奖、推荐优秀书目等工作都由协会完成。

英国的出版管理体制中,政府主要采用法律和经济手段进行管理。英国政府制定了系统的专门法将出版业的各环节均归于法律的控制和保护之下。经济手段主要是税收和资助,这也是许多国家调整出版业发展方向和速度的手段。在行政方面,英国政府一般不干预出版活动,通常只进行事后审查制度,对违反政策和法律的出版物进行事后追究,有政府出资设立独立部门或机构执行。至于具体的日常审查和监督事宜,大部分是由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承担[13]。

美国出版业形成了一套以法律管理为主,经济手段与协会管理为辅,政府干预、社会监督并举的出版管理体制。行业协会在日常监管和各项事务处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美国书业协会的主要作用是作为行业代表维护会员利益,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举办、参加有关书展,推广会员图书交流信息,组织科学研究,还组织全国性图书评奖,影响很大。美国行业协会的管理非常严格,很重视自律,每个媒体行业协会都会制定一套详细的行为准则。行业协会对媒体退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日常监管中,尤其对暴力等低俗内容的监督起作用重大。比如全国广播协会所制定的“NBA准则”,对儿童电视、暴力与吸毒、下流与言行等电视节目内容作出了严格限定,并对提升业界信誉和抵制媒体的低俗化倾向和违规行为产生影响[14]。

4 我国行业协会需要培植和可以发挥作用的几个方面

我国也有各类媒介行业的社会团体,比如各级期刊协会和各行业的学会等,但是它们的功能还没有有效发挥出来,更没有成为日常监管的有生力量。

前面提到,我国颁发了一系列通知、规定和办法,力图将日常监管与退出机制有机融合,使“退出”成为制度化、科学化、长效化的机制。实现这一机能,还必须有一系列与之相关联的条件作为支撑。其中一个重要支撑就是政府要转变职能。传媒退出不仅是行政行为,也是市场行为,是传媒产业迈向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传媒业转制之后,市场的力量对传媒业的影响会越来越大,传媒单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政府与传媒企业的关系都将发生变化,必将对我国长期形成的行政管理体系产生冲击。此前,政府主管部门对报刊出版单位主要是采取命令、批示、规定、指令性计划等行政手段,通过行政执法、专业分工、财政拨款、审读、属地管理等方式进行调控和管理,这套管理方式是不适合市场经济环境的。所以,传媒企业转制以后,政府也必须转变职能。体现在报刊出版管理上,就是行政管理部门“要从主要办出版转向管出版,从主要管直属单位转向面向全社会,从主要是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从主要依靠行政命令转向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综合手段,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转变,充分发挥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功能。”[15]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传媒业的管理和退出只会停留在现有水平上,同时更意味着文化体制改革不能成功。政府行政出版管理部门要从四个方面实现职能转变:一是要真正做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管办分离;二是通过政策制定,提供公共服务等,加强对出版发展的方向、总量、结构和质量进行宏观调控;三是加强行业管理,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四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行政许可,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预报、引导、奖惩、调节、责任、监督、保障、应对等各项工作机制[16]。

2011年,新的《出版管理条例》新增一章“监督与管理”的内容,规定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口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对出版物的内容、编校、印刷或者复制、装帧设计等方面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出版单位综合评估办法,对出版单位分类实施综合评估。目前这些工作仍然主要由政府承担,相较之下,我国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依然是事无巨细,亲力亲为。此种管理弊端早已引起重视,其深层体现的是新闻出版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问题,背后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的管理理念,只是目前需要创造条件加以改善。2006年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开以来,一直就是围绕这些中心问题在做功课。关于新闻出版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问题,在2011年的全国报刊管理工作会议上,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提出,今后要“将管理重点放在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上,逐步构建新形势下科学有效的报刊管理体系,着眼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避免陷入具体事务、具体矛盾之中”[17]。

宏观思路是非常明确的,至于怎样构建长效机制,如何使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避免陷入具体事务和矛盾之中,尚需要全面细致的建构,起码行业协会在日常监管中的介入已经日益显示出必要性和可能性。至于行业组织在传媒业日常监管机制中具体会赋予什么样的功能任务,需要依据现实情况而定。我国情况有自身特点,其他国家的经验不可盲目搬用。

就当前条件看,《出版管理条例》新增“监督与管理”一章的很多工作,都可以逐步由行业组织承担起来。除此之外还可以进一步延展其功能,在提供政策制定的信息、协助媒介监管等方面发挥作用。具体有:(1)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口单位的行业监管。(2)对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的监管(重点对低俗、暴力内容进行监督)。(3)对出版单位的分类综合评估。(4)对出版物的内容、编校、印刷(或复制)、装帧设计等方面的质量监督检查。(5)对出版业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6)促进行业合作和国际交流,开拓国外市场,提供需求信息。(7)解决著作权争议。(8)组织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5 我国新闻出版业退出机制的建构任重道远

当前我国行政监管体系中,除了行业组织的作用以外,仍有法律保障体系属于薄弱环节、社会公众的参与机制尚且缺失,这些都会影响到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它们需要同行业组织的培育一道作为系统的一部分加以重视。为此,有以下几方面需要加强。

一是继续健全市场机制。二是继续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定,同时强化依法管理的观念。三是加快体制改革的步伐。在经济体制改革完成并结出硕果以后,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必然成为经济体制改革向上伸展的必由之路。为此,扶植出版领域内行业协会的发展和有效发挥其作用,尽管只是出版管理领域的一个具体措施,却有赖于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的成果,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成果。四是促进公民社会的发育进程。新闻出版是特殊的行业,兼有文化和商业双重使命,同时它又涉及各行业,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新闻出版行为和产品如流水渗入社会各空间,因此最为全面的监管应该是来自社会的监督管理,而社会监管也需要有一定的组织进行协调管理,协会正好在此发挥作用。公民社会的发育情况直接影响社会监管的效果。尽管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效已经为公民社会的发育提供了条件,催生了需求,但还远不够。

有了上述这些基本保障,政府才真正能够从琐碎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行业协会才能够真正担当起政府左膀右臂的重任。

总体来看,在新闻出版业退出机制中,我国行业协会将会有效发挥作用,这是必然趋势。当然这需要一个逐步培植和建设的过程,新闻出版业退出机制的建构可谓任重道远。

注 释

[1]张楠.中外传媒退出机制比较分析 [J].传媒观察,2012(4)

[2]刘剑飞.报刊退出机制的历史考察[J].新闻实践,2010(5):23-25

[3]孙京平,等.七项规章再次演绎“管理”为本[J].中国新闻出版报,2006-01-19(001)

[4]韩晓宁.中国报刊管理体制的渐进改革:从退出机制到综合评估[J].国际新闻界,2011(6)

[5]周志懿,李东东.深化报刊体制改革 全面启动退出机制[J].传媒,2010(4)

[6]马昌博,邓.出版单位面临“生死局”[N].南方周末,2008-01-10(B10)

[7]李晓明.建立健全评估体系 积极探索长效机制[J].传媒,2010(4)

[8] [9]曹亚宁.建立评估退出机制 调整结构整合资源:辽宁省报刊退出机制改革纪实[N].中国新闻出版报,2010-04-11(001)

[10]盛忠.对德国期刊业的考察与思考[J].编辑之友,2000(1):57-58

[11][12]新闻出版总署赴日韩考察团.日本韩国出版业考察报告(上)[J].出版发行研究,2004(3)

[13]魏玉山,杨贵山.英国的出版管理体制[J].科技与出版,1994(5)

[14]魏玉山,杨贵山.美国的出版管理体制[J].科技与出版,1995(1)

[15][16]王军.出版单位转制需要强调转变政府职能[J].中国出版,2006(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