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工作情况汇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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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工作情况汇报范文1

一、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

供销社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性召开县社干部职工,各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学习各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文件精神。(一)3月15日,贯彻了县政府召开2013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县政府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县安监局关于印发《2013年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二)6月3日传达贯彻全省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县安监局关于印发县危险化学品领域、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三)9月10日,组织学习了县政府关于印发《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县安监局关于印发县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同时,县社认真研究、部署做好国庆、中秋节及党的“十”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的通知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安排,布置了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和“十”期间领导带班、接访、值班安排,县社主要领导对每次贯彻会议精神,学习文件内容后都要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普法学习等工作作重点的讲话,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县社机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本单位的财产、人身安全的职责,确保本单位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要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抓好今年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在中秋、国庆节和“十”期间更要加强领导,做好安全工作,实行各单位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严格防止各种不安全因素发生,要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查找安全隐患,特别是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管理尤其重要;其次是加强工作,对老上访人员要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础,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下。通过县社领导在每次会议上的督促强调,大大提高了各单位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的信心和决心,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注入了强针剂。

二、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经营检查和消防安全检查

(一)建立了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经营管理长效机制。为加强市场安全经营管理,制定了不定期的市场巡查制度,设立县城市场巡查和乡、镇、村市场巡查二大块。县城市场巡查,县供销社组成了三个稽查小组,由县社机关人员和爆竹公司办公室,稽查大队人员组成,每个小组由县社领导带队,每月对县城市场的烟花爆竹个体门店不少于二次的稽查,有力遏止了销售门店不安全隐患发生和市场走私爆竹出现。乡、镇、村市场巡查,一是县供销社三个稽查小组不定期轮流下乡到全县各乡、镇、村烟花爆竹门店进行检查,每小组今年不少于30次,全年90次;二是烟花爆竹公司稽查大队除参加县社三个组的巡查外,另外他们要肩负着全县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经营管理,配合公安、工商、安监等单位把好市场安全关。

(二)开展了全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县供销社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等文件精神,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县社与安监、公安组织工作组,在节日、重大会议等各个时期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各单位的仓库、超市、出租房、闲置场地出租等重点部门进行了检查,重点对烟花爆竹仓库消防安全进行了认真检查,对消防设置配备认真查看,对值班进出人员登记、视频、探头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农资公司、土产公司、再生资源的仓库出租的合同、现场用电、用火、易燃品堆垛、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对消防灭火器配备不足提出增配的要求。

三、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

按照县安监管字[2013]66号文件精神,县供销社在中秋、国庆、“十”期间,积极配合县安监局、公安等部门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工作,全年对全县烟花爆竹仓库、基层代批点、个体销售门店进行三次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的情况来看,总体形势良好,烟花爆竹仓库、基层代批点安全制度基本健全,进入了标准化的规范之中,有探头视频监管,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经营形势平稳;对小数销售门店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

四、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遵照县政府永府办字[2013]88号、县安监局永安监管字[2013]45号等文件精神,县供销社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在国庆、中秋“十”期间邀请县安监、公安、工商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对佐龙、沿陂、藤田、瑶田、沙溪等乡、镇非法走私运输、储存、销售户进行重点打击。全年共查处违规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62起,其中查处货值5000以上案件7起,货值2000元以上的2起,共收缴走私爆竹239514万响,走私烟花38473.9元,确保了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的安全有序。

五、其他方面工作

供销社工作情况汇报范文2

 州教育局

州政府:

按照州政府关于***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高职)新校区建设部署,州教育局于去年以来,按照时间要求,通过协调有关部门,不断调整完善建设思路,扎实推进前期工作,为2012年新校区正式开工建设奠定了基础。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考虑国家政策导向、争取资金和建设收费减免等因素,我们将高职新校区建设整体规划为新建***职业教育园区,采取在园区内新建***工业学校和财经学校、并纳入国家校舍安全工程的思路开展工作。

(一)编制校园整体规划。确定高职新校区校园规划占地 25.2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1.25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4.06亿元。项目建设可研报告和环评报告已编制完成,延吉市规划局出具了《规划选址意见书》,州发改委批复了《项目建议书》,环境评价已通过州环保局预审。

(二)办理项目用地前期手续。州国土局完成对土地的全部测量工作,并利用***二中初中部土地,将园区内10万平方米农用地转为国有教育建设用地指标,做好了建设用地前期准备。同时,完成园区内个人及单位占地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

(三)初步设计校园布局。校区总平面布局由延吉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校园总平面效果图设计、单体校舍设计已由州统建办组织州内3家设计单位完成设计招标任务。

(四)积极开展资金筹措。州发改委以新建***工业学校教学楼名义争取中央中职建设投资项目1000万元,并已列入今年国家投资计划。州财政局完成对***财经学校的资产评估,为校舍拍卖做好了前期准备。

二、工程建设思路

由于高职校区建设投资大,拆迁补偿任务艰巨,结合目前财力可能,从保持校区建设整体功能、能够按时投入使用和维持基本办学需要出发,改变原来分两期建设、***财经学校在一期建成后先进入园区的建设思路,采取工业学校和财经学校同时进入园区、实现集中办学的思路进行建设。

一是年内一次性完成校园内全部动迁任务。为避免以后征用土地出现增加征地难度、征地费用和动迁成本等问题,拟在统一规划整个校区建设的基础上,对校园整体用地采取一次性征用,确保建设用地供给。

二是确保基本办学所需校舍。按容纳3000名学生规模开工建设急需使用的教学、住宿、食堂、实训等校舍,其他校舍视学生规模和资金可能在以后年度陆续进行。

三是年内开工建设12栋校舍。总建筑面积为71740平方米。其中:4栋教学楼(5#、13#、14#、15#),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4栋宿舍楼(10#、22#、23#、24#25#),建筑面积18840平方米;1栋学生食堂,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实训楼、实训工厂2栋(16#、17#-19#),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1栋锅炉房(浴池),面积3600平方米。总投资约为2.7亿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9亿元、土地征用补偿费用0.8亿元。

三、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是关于与土地使用者签署土地征用补偿协议问题。目前,前期工作已进入到办理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批件环节。只有获得省国土厅批准才能继续办理动迁等其他相关开工手续。而获得批件前提是要与校园土地所有人签署土地征用补偿协议、村民委员会会议纪要等材料。由于校园征地涉及兴农村集体土地、农民宅基地、工业建设用地等不同性质,征地和动迁工作情况复杂、难度大、费用高,教育行政部门难以承担此项工作。

二是关于土地征用补偿资金问题。只有落实好补偿资金,方能着手开展签署征地协议等工作。由于校园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为0.8亿元,其中校园代征绿地费用预计0.24亿元,征地补偿资金数额较大,且需要现金一次性支付,如何筹措是面临的紧迫难题。

三是关于工程建设资金问题。目前,建设资金筹措只有出售***财经学校(1.2亿)和工业学校(0.5亿)这一渠道,预计可筹资1.7亿元,离2.7亿元总投资(含征地)尚有缺口1亿元。争取国家资金尚有不确定性,需要逐年进行,且支持额度有限。

四、建议和想法

(一)减轻州里投资压力

1.城市绿地代征所需的补偿费由延吉市解决。整个校区代征绿地补偿费预计0.36亿元,其中校园涉及的代征费0.24亿元、教职工公寓涉及的代征费0.12亿元。考虑绿化用地系延吉市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因此建议代征绿地费用由延吉市解决。这样校园征地补偿资金可由0.8亿元减少到0.56亿元。

2.减少一栋教学楼建设。12栋校舍全部建起来,整个校园将比较完整,且能保证目前基本办学需要。如果因资金问题确实无法全部开工的话,可考虑今年不建#15教学楼,可减少资金0.2亿元。这样校舍工程建设资金将由1.9亿元减少到1.7亿元。

扣除上述两笔资金0.44亿元,州里对整个校园建设总投资将由2.7亿元减少到2.26亿元。

(二)筹措工程建设资金

如果按最低总投资为2.26亿元(工程建设1.7亿元、校园征地0.56亿元),从出售财经和工业两所学校最多能获得1.7亿元,基本能保证校舍建设资金考虑,建议征地所需0.56亿元由州财政承担。同时,由于土地动迁补偿费用需要一次性落实,可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贴息并分5年、每年0.1亿元归还本金的办法。目前财政新开辟了地方教育附加和土地收入计提教育资金两个渠道,州财政有能力解决此项资金。在此基础上,州教育局将通过争取上级支持,为高职其他建筑筹集建设资金,以实现建筑面积达到11.25万平方米的目标。

(三)建设组织实施

供销社工作情况汇报范文3

市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全市社区工作会议精神和田市长在社区建设“两房”清理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做实做细“两房”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两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住宅小区“两房”建设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1月14日田市长在“两房”清理工作中布置的相关工作任务,组织房管处工作人员对市区各住宅小区进行逐一登记排查,重点对“两房”清理会议后未按标准配备或配足的已建成住宅小区进行督查落实,经过多方协调,积极努力,近期已有8个小区配置或正在筹建“两房”,其中府苑小区、黄河别墅2个小区已按标准配足“两房”,4个小区正在积极协调建设中,锦华名园、豫景山庄2个小区“两房”建设规划在下一期开工;金谷花园小区因开发企业违规行为被查处中无法协调;6个小区属老小区,有的开发公司已离开,且无余房,已经具有一定数量的物业管理用房,建议视同满足要求,待条件许可,由当地政府参照宿豫区雨露社区的做法,集中建设社区服务用房。截止目前,市区已建成住宅小区中,已有43家住宅小区按标准配置了物业用房,面积共10797.46平方米。

二、工作措施

1、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两房”建设工作。为了规范“两房”建设工作,保证以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用房及社区服务用房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各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各县(区)建设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在“两房”建设工作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并明确在批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时,要求开发企业同时申报列明“两房”具置、面积等资料,并在小区建成后及时交付使用。

2、深入社区,夯实督查基础工作。9月下旬,我局组织房管处工作人员深入各住宅小区督促检查“两房”建设落实情况,并制定住宅小区物业用房统计表,对各住宅小区面积、“两房”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登记。

3、强化整改,加大“两房”建设工作落实力度。针对住宅小区“两房”建设中存在不同问题,我局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工作落实力度。一是加强协调工作。对亚方花园、幸福家园、新世纪花园等14家未按标准配足“两房”的住宅小区进行积极协调,要求其按标准配足“两房”。目前,府苑小区和黄河别墅2个小区已按标准配足“两房”;锦华名园和豫景山庄2个小区“两房”建设在下一期开工;亚方花园、天成小区、幸福家园、豪域花园4个小区正在协调建设中;金谷花园因金谷房地产开发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立案专项查处。聚龙花园、新世纪花园、珠江花园、通成山庄、河滨新村、市府东路6个小区属老小区,已有一定数量的物业服务用房,开发公司已离开,且无余房可调剂,无法按规定配备“两房”,建议视同满足。二是加强整改力度。对未提供物业服务用房和社区服务用房的宿迁市邦兆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开发企业开发的豪域花域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5月20日前按照《宿迁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办法配备“两房”。三是加强在建小区管理工作。对在建的47个小区及时下发《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用房及社区服务用房建设工作的通知》,督促按相关规定配备“两房”,并保证序时开工进度,保证足额配备“两房”建设,并及时交付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全面落实“两房”建设工作。要求各开发企业按《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用房及社区服务用房建设工作的通知》及市区“两房”建设相关要求,及时足额配备物业服务用房和社区服务用房。对已建住宅小区未按标准提供或未提供“两房”的小区,责成开发建设单位及时补充配足;对在建或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应按期适时足额提供“两房”,否则不予通过验收。

2、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工作。为了确保“两房”工作顺利开展。在社区“两房”建设的推进过程中,我局要求局属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配合,做好住宅小区“两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推进工作。从小区已配置物业用房中调剂部份房屋用作社区服务用房,全力支持社区“两房”建设工作,打造和谐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