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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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论文

矿山安全生产论文范文1

关键词:非煤矿山 安全标准化 创标 考评 实践

中图分类号:X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4(c)-0128-02

1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概念和本质

1.1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概念

标准化就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标准化古已有之,如秦朝统一文字、货币和度量衡。现代标准化由工业革命而兴起,是近两三百年发展起来的,受到国际社会和各国的普遍重视。标准化的实质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标准化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生产安全方面的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自2007年开始试点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从2011年推广,至2013年底全国已基本完成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工作,非煤矿山矿山安全管理上了新台阶。

1.2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本质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现了传统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和“以人为本”、“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量化管理、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的管理理念,强调企业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注重绩效管理和持续改进,符合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律,代表了现代安全管理的发展方向。标准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思想就是要求组织按照PDCA循环开展评价工作,周而复始的进行体系所要求的“计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和管理评审”活动,实现持续改进的目标,实现生产的本质安全。

2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依据和内容

2.1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依据

我国借鉴南非国家职业安全协会的NOSA五星安全管理体系,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现状,于2006年10月2日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2006),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它是一个管理体系,由五个子标准构成,分别是:《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 2007.1―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 2007.2―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AQ 2007.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尾矿库实施指南》(AQ 2007.4―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AQ2007.5―2006)。为了便于实施,国家安监总局还制定了4个评分办法――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尾矿库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2011〕177号)。安全标准化分成五级,一级最高,五级最低,其中四级和五级是为了小型露天采石场而采取的过渡性措施,2011年8月后已不再使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有两项指标: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百万工时伤害率和百万工时死亡率,现采用企业年度死亡率)。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指标相应的分数或百分率,企业才能获得相应的等级评定。

2.2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内容

标准化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安全生产组织保障;风险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安全投入、安全科技与工伤保险;检查;应急管理;事故、事件报告、调查与分析;绩效测量与评价共14个评价元素。采石场只有12个元素,尾矿库只有9个评价元素。每个元素按照策划、执行、符合性和绩效四个方面来考核,分别占该元素分值的10%、20%、30%、40%。将评审结果折算成百分制就是标准化最终得分,结合企业的评审年度(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和创标期间的安全绩效,就可以认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3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创标

3.1 创标前期准备

矿山企业根据地方安监部门的总体布署和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具备安全标准化创标的基本条件下,即有相关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基本安全管理制度、完整开采生产系统和前一年度安全绩效良好,就可以依靠自身技术力量或外聘技术服务公司开始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3.2 创标技术合同签订

一般而言,矿山决定安全标准化创标后,就会选择安全评价公司或技术服务公司来帮助,特别是小微矿山和采石场,技术力量极其薄弱。双方签订创标技术合同服务合同,由安全评价公司或技术服务公司来进行培训和指导创标工作。

3.3 创标过程

首先应在内部成立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然后开展学习安全标准化活动,再根据标准化要求,对矿山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作业现场、生产工艺技术等按照标准化规范进行建设和整改,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生产运行并查缺补漏。

3.4 安全标准化自评

在创标半年后,矿山依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和相应的实施指南,对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自评,并做出自评报告,认定所能达到的等级。若自评达标,则可向地方安监部门提出标准化评审申请,委托有资质的评审单位进行外部评审。

4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审

4.1 评审程序

评审由具有资质的社团组织、非煤矿山科研机构或安全评价机构负责。按照申请审查、现场评审及复核、审核公示的程序进行。评审单位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进行资料审核,与申请单位签订安全标准化技术服务合同,明确评审对象、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现场评审时,由5名以上评审人员组成评审组,其中1名评审员担任组长,负责现场评审工作。现场评审结束后,应当出具现场评审结论,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评审组成员须在现场评审结论上签字。申请单位完成整改后,应当向评审单位报送整改情况报告,评审单位应当进行审核,必要时应到现场复核。整改符合要求的,评审单位形成评审报告,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评审工作总结、评审结论原件等相关材料[1]。地方安监部门逐级上报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由安监部门最终审批认定安全标准化等级并颁发相应证书和牌匾。根据规定,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核公告;二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三级企业由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评审单位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月(不含整改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

4.2 现场评审过程

现场评审一般按照首次会议、现场评审、评审组内部会议、情况通报会议、末次会议(总结会议)的程序,在地方安监部门的配合和监督下进行[2]。首次会议主要是介绍矿山人员、企业概况、安全生产情况和评审组成员,说明评审标准和方法。现场评审分成查阅资料和作业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主要是对矿山的证照进行审查,对各种资格证书进行审查,查看安标化要求的安全法律法规、各项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投入、工伤保险和应急管理,检查各种台帐记录情况等;现场考评主要是查看现场各种标志标牌,生产工艺安全,操作是否规范,设施设备安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等。总之,安全标准化要求什么,评审就查看什么,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考评。评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观察力,往往决定着评审的准确度;评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纪律性,决定着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4.3 安全标准化考评报告

评审单位评审后,应根据现场评审的实际情况出具安全标准化评审报告。评审报告一般由评审说明(项目名称、评审目的、评审范围、评审类型、评审依据、评审组织及工作安排、评审时间等)、企业和被评审项目概况、评审程序(首次会议、现场评审、评审组内部会议、情况通报会议、末次会议)、文审(证照审核、否决项审核、自评报告审核)、现场评审综述(各单元评审得分、各单元评审综述)、主要存在问题及纠正措施、评审结论(安全标准化评审得分、安全绩效、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荐等级)、附件(企业证照复印件、评审委托书、评审组长及成员任命书、首次会议签到表、末次会议签到表、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等组成。

5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5.1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2010年至2013年底,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推动和努力下,全国已基本完成了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工作,安全标准化的理念和安全管理体系已深入人心,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水平上了新台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回顾三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有一些问题依然存在。

(1)由于地区发展不均衡,非煤矿山众多,三年完成标准化三级以上建设目标要求太高,使得评审执行中不得不打折扣。

(2)中国小微矿山极多,工艺技术落后,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在短期内还不能将安全标准化的规范完全落实。

(3)各地安监部门人员力量和设备薄弱,在监督评审和复查过程中常常力不能及、不能周顾。

(4)评审人员的专业水平、能力和职业道德高低不一,影响评审的结果和等级认定。

(5)外部评审单位与矿山企业是有偿的技术服务合同关系,直接影响着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6)矿山企业的业主、管理层和工人的安全意识、安全理念、标准化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5.2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未来对策

根据规定,安全标准化评审三年一次,自评一年一次,未取得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的矿山将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给予换证。已获得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的企业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被取消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需要重新进行安全标准化创标工作。从三年的安全标准化实践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还任重道远。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未来,特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的人员和配备,使之有足够力量监控矿山的安全标准化建设。

(2)逐步淘汰低产、落后、安全基础差的微小企业,整合资源,提升企业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

(3)加强对评审人员的定期培训和监管,加强对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监管,加强评审后的复查、中间抽查、监管和指导。

(4)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和持续发展原则,及时修订完善评价标准,实现标准动态化管理[3]。

(5)由矿山提前交纳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费于独立的第三方,评审单位的技术服务费不受评审结果影响,也避免评审单位恶性价格竞争而降低评审标准。

(6)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强化、不断提高,避免安全生产标准化成为一种运动而失去作为安全管理体系应有的实际效应。

参考文献

[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管一〔2011〕190号).2011年8月25日.

矿山安全生产论文范文2

[关键词]矿用产品;安全;重要技术;设备检测。

中图分类号:TD4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01-0102-01

我国是产煤大国,由于煤矿作业环境特殊,部分煤矿生产、作业、管理水平低,相当数量的假冒伪劣煤矿用设备、材料、仪器仪表进人井下生产过程,个别煤矿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等原因,使得煤矿安全生产情况严峻,随着矿井战线的不断延伸,井下生产环境愈显复杂,突出事件随有发生。分析煤矿发生事故的原因,矿用产品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非常重要的因素,其安全性能、使用性能对煤矿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一、矿用产品定期安全检查的重要性

1.1 煤炭安全生产形势

作为人类生存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能源的开采和利用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目前我国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70%左右,并且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难以改变。我国煤炭开采由于安全生产资金、技术、意识等方面的原因,煤矿安全事故频发,死亡人数是世界上其他产煤国家死亡总数的将近3倍。各种矿难让人触目惊心,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因此煤矿生产的安全被提高到极为重要的地位。

1.2 煤矿安全事故简要分析

近些年的煤矿事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事故煤矿所用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机电设备引发的事故占煤矿事故发生总数的50%以上。煤矿生产环境和作业条件恶劣,煤炭生产的许多设备经常处于移动状态,设备发生故障的概率要远远大于地面设备,据统计黑龙江省重大煤矿事故总数的90%由瓦斯爆炸引起的,瓦斯爆炸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存在的安全隐患引起的。因此,煤矿矿用产品的安全性能检验对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1.3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作用

1.3.1 为政府部门监管监察提供技术支撑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的执法,一要有法律、法规作行政依据; 二要有技术标准、安全技术数据作技术支撑。检测检验机构在检测活动中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等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具有公信力,可以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所采用,为矿山安全监察提供可信的技术支持。

1.3.2 为矿用产品安全认证提供测试数据

多年来实践证明,对矿用安全产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确保了矿用安全产品的质量,淘汰和限制了不安全的产品,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矿山,防止和减少了恶性事故的发生。

1.3.3 为矿山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提供物证分析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需要取得事故现场有关涉及到物理的、化学的准确数据作为证物,揭示安全事故的真实原因,避免类似安全生产事故的再度发生。

1.3.4 是淘汰矿山在用落后设备,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

矿用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是实现矿山安全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在矿山安全监察中面对的主要是在用矿用设备,搞好在用安全产品的检测检验,是保证矿山在用设备安全性能和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手段和依据。

二、关于检验技术的研究

2.1 煤矿矿用产品的特点

由于煤炭生产的特殊性,因此要求使用的煤矿矿用产品必须具有可靠的安全性能。煤矿井下用的各种产品,要满足适应井下恶劣环境条件的特殊要求。

1、煤矿用电气设备,除最基本的防爆性能要求外,有的还要求具有断电保护、风电瓦斯闭锁等适合煤矿作业的特殊功能。根据使用环境的不同,又分为矿用一般型、矿用隔爆型、本质安全型、矿用增安型。

2、煤矿用爆破器材首先在具有通用性能的基础上,还应具有抗爆燃、井下可燃性气体的安全度,以及控制爆炸后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量。

3、煤矿用柴油机,不仅要求其具有防爆性能,还要求控制其排烟的毒性、温度和机器的表面温度。

2.2 矿用产品的安全检验技术

2.2.1 煤矿电气设备检查

1、检查煤矿企业维简费和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制定的提取标准。在现场安全评价过程中,应认真查看企业财务报表和帐薄,对主要电气设备应查看其购置发票和入库相关凭证。

2、检查煤矿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部分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煤矿部分电气设备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监测检验,如,矿井主扇、压风机、主排水泵等要定期进行性能测试,定期进行远方漏电试验,接地电阻测试,井下开关保护插件测试等。

3、检查电气设备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由于煤矿井下作业环境的复杂和多变,电气设备出现失爆等重大隐患并不足为奇。但对于客观存在的事故隐患,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隐患进行了认真的排查治理,并做到了隐患整改的三落实,即任务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2.2.2 螺杆空压机有关检测

1、对煤矿在用的空压机进行安全检测检验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行业检测检验规范的规定,逐项进行检测检验,并对检测检验的各个检验结果和检测技术参数进行分析,综合判断被检验的空压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螺杆空压机的冷却方式对空压机的比功率技术指标影响很大。在作业场所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选择水冷却方式的螺杆空压机。

3、在驱动电机功率相同情况下。螺杆空压机的比功率大小与其额定排气压力有关。煤矿企业在选择购置单螺杆空压机时,在满足工作场所所需空气压力的情况下,应尽量购置铭牌排气压力小的螺杆空压机。

2.3 提高矿用产品检测水平的途径

1、规范试验室检测检验样品管理

建立科学有效的样品质量保障体系。为妥善保管和控制好提交检验的样品,保证样品检测检验工作顺利进行,应该建立科学有效的样品接收、盲样制作、样品管理和留样处理等关键程序的质量保障体系文件,按照“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规章守则,对每一个环节都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提交的检测检验样品,严格按要求填写检验单,完善归档制度。

2、加强检测检验设备的管理,提高检测检验水平

统一管理,专管共用。基于检测检验设备品种多、规格繁杂、数量大的特点,应实行统一管理,专管共用。为了检验员外出检测检验时设备存取方便,仪器设备库宜设置在一层,应满足仪器设备存放要求,防火、防潮、防尘,防热、防震。设备类别可分为机电类、承压类和通用类,同一类别的设备按照下重上轻存放,定格定位,平稳放置,陈列整齐。每台设备应贴上设备信息标签,并挂设备状态标识牌其次,定期检定设备。

凡是需要检定的设备,必须制定检定计划,定期检定。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检定周期,送有能力、有资格和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定期进行强制检定。

2.3 矿用产品检查存在的问题

目前安全标志检验工作的检验测试中心共有15家,其检测机构的检验能力基本能满足煤矿产品的检验要求。但由于这些中心的检验设备基本都是20世纪80年代未90年代初配置的,部分检验设备已经老化,超期服役,急需更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生产的新产品不断涌现,检验测试中心的手段及检验能力已出现能满足产品检验要求的现象。标准化建设滞后,与产品发展日新月异矛盾日益突出。

三、结语

煤矿生产环节多、系统复杂、环境恶劣,采掘场所分散,设备不断移动,为了确保煤矿企业的持续生产传统的检测手段由于读数不灵活、不稳定、误差大,很难做到多个采集点同步,受环境影响大,一旦某一条件不具备很难进行正常检测。随设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矿井企业越来越多的利用了更先进的检测手段获取安全检测检验数据,使数据更加准确,报告更为快捷,能及时反应在用设备的缺陷信息,指导检修维护工作,从而保证在用设备的良好运行,确保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 金小汉.煤矿瓦斯爆炸的火花诱因分析与应对措施[期刊论文]-矿业安全与环保,2008.

矿山安全生产论文范文3

【关键词】劳动监察;法制建设;监察体制;队伍建设

一、我国劳动监察现状分析

(一)法律制度不健全,法制建设有待加强

我国没有专门的劳动监察立法,在法律的层面上,《劳动法》虽专设了监督检查一章,但只有4条规定,原则性较强,不足以对整个劳动监察制度作出具体的指导。《安全生产法》针对的是工作条件的安全,《矿山安全生产法》仅仅针对的是矿山安全,难以扩大到劳动监察的各个方面。实践中,关于劳动监察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相关的行政法规上,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另外一些部门规章对其也做了一些规定,如《关于实施若干规定》,但是这些规范性文件法律位阶较低,权威性和稳定性有很大的不足,众所周知,法律的位阶决定了该法律规范在国家法律规范中的地位,同时反映了该法律规范所规范的对象的社会重视程度,更重要的是决定了该法律规范在实际操作中的执行力度。同时,我国的劳动监察立法也体现出重实体轻程序、重国家机关的权力而轻公民的参与的特点。

(二)劳动监察体制不健全

在实践中,我国现有的劳动监察机构的设置级别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设置劳动监察局,负责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地方开展劳动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各省设置劳动监察局或监察总队、支队,地市一级设置监察支队或者大队;县、区一级设置监察大队或者中队。根据劳动监察体制的设置,各级劳动监察机构隶属于当地劳动行政机关,其人员、物力等由其隶属的劳动行政机关统一调配,业务上一方面接受上级监察机构的指导,同时又受本级地方政府的领导。地方政府对监察机构的部门设置、人员的配置、物力的支持有绝对的权力,这种监察体制的设置给监察机构的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重招商引资而轻执法检查,将劳动监察同改善投资环境相对立起来,对劳动监察工作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干预,监察执法工作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地方政府的影响,劳动监察机构在行使监察权力、进行监察活动时不免会受到其上级和本机领导机关的诸多制约,造成监察执法不力的后果。

(三)劳动监察人力不足,劳动监察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劳动监察员,是指依法代表国家机关执行劳动监察活动的人员,在我国,主要包括专职和兼职监察员,劳动监察员必须具有法定的资格。根据人力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截止2007年末全国共有机构3271个,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组建率为94.2%。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配备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2.2万人。截至2008年末,全国共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3291个,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组建率为94.7%。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配备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2.3万人。 2009、2010年的数据未作公布,但根据最大的发展速度,现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配备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最多不会超过3万人,但是,截止2009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995万人,预计2010年,会超过8亿人,劳动监察员的配置远远跟不上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甚至满足不了国际劳工组织对转型国家监察员配置指导要求。尤其是近年来,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提高,劳动监察案件与日俱增,且呈现出涉及人数较多、处理程序繁杂、调查取证困难、办案时间长的特点,劳动监察工作任重道远。2005年至2006年9月底的21个月内,全国劳动监察机构受理群众举报立案专查案件40.9万件,2008年以来,中国的劳资矛盾事件进入高发期,在2008年一年内,这个数字就达到了48.1万件,2010年33.6万件,另一方面,劳动监察力量却相对薄弱,远远满足不了执法需要,所出现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劳动监察员是劳动监察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他们的组织状况、人员素质,从根本上决定了劳动监察工作的广度、力度和质量。但是从我国的目前实际水平来看,劳动监察人力配置并不是十分的理想,对于劳动监察员的任职资格,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对于一般劳动监察而言,《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规定,要认真的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劳动业务,熟练掌握和运用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勤政廉洁,在劳动行政部门从事劳动行政业务3年以上,并经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或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专业培训合格。对于特殊监察,对监察员的条件也有特别的要求,如《矿山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规定矿山安全监察员作了具体要求。但在实践操作中,“有些地方不管学历高低、专业是否对口,是否从事过劳动监察工作,是否有必要的法律知识,只要是转业军官、退伍兵、中专毕业生和劳动监察系统家属的子弟都有可能进入这种队伍,只要进入这支队伍,都能顺理成章地成为劳动监察员”。

二、完善我国劳动监察制度的路径

(一)加强劳动监察法制建设

目前,劳动监察法律位阶不高确实是困扰劳动监察工作的一个重大瓶颈,因此应加强劳动监察法制建设,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劳动监察法律位阶,如在《劳动法》中加大劳动监察的相关规定。提升其法律地位,以便更好地推动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另外也可以采用专门立法的形式,如我国—台湾地区即采取这种形式,于1993年公布《劳动检查法》,采用专门立法的的形式对劳动监察予以规制,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劳动监察法律规范的位阶,另一方面专门、统一的立法也可以避免法律法规的冲突。

(二)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劳动监察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一方面要增加编制,增加监察员数量,另一方面,要建全兼职劳动监察员制度,吸收各行各业政治觉悟高、法律意识强、服务热情高的有志之士加入兼职队伍,解决监察人员人手不足的困难。

另一方面,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应不断提高监察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对劳动监察员的任职条件应当进一步明确。作为监察人员必须掌握有关劳动法的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要加强监察人员的角色意识、服务意识,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忠于职守、不畏权势、主动热情、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劳动保障监察员的遴选应该在学历上设置一个基本的门槛,即本科以上学历。同时,由于劳动监察的技术性要求较强,因此在选拔监察员的时候要有技术上考量,如“劳动监察经常涉及法律事务,劳动监察员上岗之前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具有从事劳动业务的经历,劳动月考核应当合格等”。在矿山、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安全等方面,专业性要求要更强,监察员要具备相关的专业资格或资质。对于在职的劳动监察员,应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职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提高我国劳动监察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推动监察队伍的职业化步伐,促进劳动监察事业的深入发展。

(三)加强监督,提高劳动监察的效率和透明度

没有监督制约,就不会有真正意义的现代法治,失去了监督制约,权力也必然产生腐败。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监督是完善国家管理,防止的重要机制,面对我国现行对劳动监察监督存在的问题,应该内外结合,共同监督,具体应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行政监察。行政监察与其他的监督手段相比具有程序简便、过程和形武相对简单的优点,不少程序方便易行,加上行政管理具有直接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和快速解决问题。同时,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成本较低,即使有当事人申请的行政复议也不收取当事人的费用,因此应当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在劳动监察执法活动中的力度,规范执法行为。2、利用和各种外部监督手段,切实加强对监察机构的监督。应当多策并举,提高广大群众对劳动监察的参与度:要设立相关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人们检举、揭发违法用工行为以及劳动监察机关的不作为、越权、营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设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对于举报者严格保密,确保其免于被举报单位和个人的报复侵害,促使人们敢于举报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不断扩大媒体监督的广度,解决监督的局限性问题;加强共青团、妇联等社会组织和劳动行政部门的联系,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如多方的联席会议,提高社会组织对劳动监察事业的监督和参与度。

(四)转变经济发展观念,加大对劳动监察工作的支持

在目前的体制之下,地方政府对劳动监察的干预是不可避免的,比较现实的做法就是督促地方政府转变思想意识,从长远利益出发,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加大对劳动监察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以此建立起更加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减少群体性的突发事件,维护政府良好形象,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要加强劳动监察,首先需要政府官员和企业单位转变观念,不能把劳动监察当作来找麻烦的、增加企业成本的对立面因素来看待,相反,用人单位应当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起规范的劳资关系,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使员工没有后顾之忧,认真对待工作以促进本单位的长远发展。

矿山安全生产论文范文4

【关键词】煤炭企业;工会;女工工作

在煤炭行业转型发展的新形势下,煤矿企业女职工面临着劳动就业、优胜劣汰、地位下降以及自身素质亟需提高的挑战,如何做好女工工作,是摆在各级工会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在本文就如何做好工会女工工作,提高女工干部队伍素质做了深刻的探讨。

1、新形势下煤炭企业女工的重点工作

(一)工会和女工委员会要在积极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同时做好维权工作。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改革必然涉及权力和利益的再调整。在改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涉及到一些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工会和女工委员会要帮助企业管理层做好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同时也要维护职工尤其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向管理层反映职工尤其是女职工的意见,提出符合实际的合理建议,帮助职工尤其是女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因为女职工一旦失去就业的机会,要想重新就业难度比男职工更大。尽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注重解决差距过大,合理调整分配不公问题,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但是,实施起来仍有一段过程,工会和女工委员会不能因此掉以轻心。

(二)工会组织要紧紧围绕企业发展,全面提高职工尤其是女职工素质。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必须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品行,全力打造自己的品牌职工队伍,建立起与企业发展相匹配的高素质职工,这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工会和工会女工委员会要积极配合支持,组织员工积极参加各类文化和专业技能培训,对培训内容、培训重点和培训方式等提出积极的建议和意见,使培训方案更加切合企业发展实际,更加科学和规范。工会和女工委员会要在鼓励职工积极搞好岗位培训的基础上,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为职工构筑学习平台,吸引职工尤其是女职工广泛参与读书自学、技能培训、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等,以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获取知识,增长才干,在实践中充实完善自己。要坚持面向基层、立足班组,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把职工的素质教育和企业的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结合起来,按照岗位“精一门、会两门、学三门”的要求开展多面手操作赛,通过岗位练兵、技能比赛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激发、调动广大职工尤其是女职工获取知识、提高技能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崇尚知识、重视人才、爱岗敬业的良好风气,让他们在二次创业再造天府中多做贡献。

2发挥工会女工组织的主观能动性,保障女工合法权益

发挥工会女工组织的主观能动性,保障女工合法权益 维护女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工会女工委员会的重要职责。是体现女工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的有效举措。女职工作为一个特 殊的群体,在工作、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她们不仅是单 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家庭的支柱。企业女工委员会要通过多种 形式了解女职工的思想状况,对她们的心事、难事、烦事做到心中 有数,通过与她们交流、谈心,关心她们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切实 帮助女职工解决后顾之忧,让女工组织真正成为女职工的娘家人、贴心人、知心人。在实际工作中,全方位对女职工进行普法教育尤为重要。

(一)开展有益于女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健康向上的女工文体活动,可以使女工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更 好地为搞好安全生产服务。“以开展活动为桥梁,用文化凝聚人心” 是成功开展工会女工工作的有效手段。例如:在重大节日期间,组 织女职工开展拔河、跳绳、跳棋、健美操比赛等活动。通过开展这 些活动,不仅可以丰富女工业余文化生活,同时也使女工队伍焕发 出新的活力,增强女工团结奋进、努力拼搏的顽强精神。

(二)发挥女工协安作用,开创女工工作的新局面 煤炭企业的女工工作,必须结合企业实际,不断创新工作形式,适时开展具有煤矿特色的活动,吸引更多女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 来,不断创新安全协管活动内容和形式,主动为矿山安全生产搞好 温情服务,常吹安全“枕边风”,常敲安全警示钟,使安全协管活 动发挥更好的作用。首先,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女工家属协管员队伍,对于搞好安全 协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在人员选拔上,要严格把关;其次,在构建安全协管网 络上,要不断健全完善安全协管的各种制度,加强对协管员培训教 育,提高协管员的素质,使女工家属协管员们充分认识到:要当好 一名协管员,必须在思想上热爱、行动上投入。在协管员的待遇上,要给她们足够的时间和一定的工资待遇,使她们心情舒畅地投入到 安全协管工作中去。在安全协管工作中,要紧紧围绕矿井安全生产,大力倡导安全亲 情观,突出安全协管特色,依托“撑起半边天,共筑安全线”、“当 好贤内助,常吹枕边风”和创建“安全幸福家庭”等载体,组织安 全知识竞赛、安全座谈会、安全访谈,使广大职工在警示教育中做 到警钟长鸣。采取日常抓宣传、井口搞服务、区队建联保、协管结 对子、帮教入家庭等多种亲情化、人性化活动形式,不断把安全宣 传教育阵地延伸到区队、班组、家庭,形成浓厚的安全亲情文化氛 围,筑起安全亲情防线。

(三)把女职工认可作为评价工会女职工工作的标准 煤矿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始终把女职工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 成,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女职工群众的评价为 主要标准,使工会女工组织的向心力、吸引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同时,从关心女职工生产、生活入手,通过到基层走访,及时了解 女职工一些实际困难;通过开展女职工保健知识讲座、再就业培训 及认真热情地处理好女职工的来信来访,来维护女职工的各项权 益。

3、在全公司开展加强女职工培训,提高女职工综合素质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