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的传统文化范例6篇

苗族的传统文化

苗族的传统文化范文1

一、家庭教育传承苗族传统文化的基本情况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是由夫妻与亲子结成的最小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家庭是承担着人类繁衍的基本功能的社会最小的生活共同体,同时也是特定文化模塑下的传习单位。人的社会化过程伴随着家庭生活,家庭是人类受教育最早的地方,家庭教育几乎涵盖了人类初期教育的全部内容。(一)湘西苗族家庭组织结构及其教育氛围的营造乔治•彼得•默多克在研究家庭时,将家庭分为核心家庭、多偶家庭和扩大家庭三种类型[3]。林耀华在《民族学通论》中认为家庭结构和规模通常有“核心家庭、扩大家庭、联合家庭、不完全家庭和单身家庭”。[4]费孝通将家庭分为四个类型:一是不完整的核心家庭,指核心家庭原有配偶中有一方死亡或离去,或是父母双亡的未婚儿女。这一类并不稳定,也不能说是正常的;二是指由一对夫妻和其未婚的子女所构成的生活单位,即相当于西方的核心家庭,在中国一般称“小家庭”;三是核心家庭之外还包括其他成员。这些成员都是不能独自生活的人,大多是配偶死亡后和其已婚子女共同生活的鳏父或寡母,也有些是其他较远的亲属,甚至没有亲属关系的人;四是联合家庭,就是儿女成婚后继续和父母在一个单位里生活,即上面所说的两代重叠的核心家庭,如果兄弟成婚后都不独立成家,那就成了同胞的核心家庭联合的单位;这些过去统称作大家庭[5]。无论是何种家庭类型,湘西苗族家庭大多由祖、父、子女三辈成员组成,在家庭生活中有自己的位置及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1.湘西苗族家庭组织结构

(1)家庭。湘西苗族家庭组织结构较为复杂,普遍实行以父系为中心的小家庭制。家庭成员以两代或三代同住者多,四代以上同住的极少。多数是儿子结婚以后,即与父母分居另立家庭。父母多同幼子或自己最心爱的儿子一起生活。但是,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很多家庭没有能力修筑更多的房屋供几个儿子住,一般都暂时住在一起,所以人口较多的联合家庭、大家庭仍然存在。如,腊尔山镇所德村村支书家,两个儿子均已结婚,并各自生育一子,小女儿尚未出嫁,由于经济困难,无力再建房屋,全家九口人挤住在一起,属于典型的联合家庭、大家庭。在传统苗族家庭中,男性家长有较大权力,女性家长其次,成年子女有“参议”权。家庭财产只有男子才有继承权。分居时,除留一份给父母作“养老田”外,其余由儿子继承。兄弟多的实行平均分配,不实行长子(或幼子)继承制。有些地方前妻长子可多分点,但没有形成制度。女子没有继承权,有的地方,对未出嫁姑娘也分给小部份田产,供其作为生活开支,叫“姑娘田”,由其同住父母或兄弟掌管,但姑娘出嫁后,便无权享受,也有的要到姑娘死后才收回。赘婿有财产继承权。寡妇若不另嫁,也可继承亡夫家产;如果改嫁,财产不能带走,财产由亡夫的儿子继承。苗族很讲究家教家规。对父母要孝敬,对兄弟姐妹要友爱,尊敬长辈,爱护晚辈。叔嫂之间不可越伦,长辈不能对儿媳、孙媳开玩笑,晚辈不能在长辈前面戏耍轻浮。

(2)家族。苗族直系亲属与旁系亲属共同构成家族,关系一般比较亲密,仅有程度轻微的亲疏之分。他们组成一个家族,守望相助,相互扶持。在家族同辈成员中,不分直系旁系,不计亲疏远近,皆以兄弟姐妹相称。对于父辈者,均以叔伯父母称呼。对与祖父母同辈的人,均以祖父或祖母称呼。对祖父以上的辈份,概以老祖父、老祖母呼之。对下辈,一般是直呼其名。苗族家族内部聚合力很强。在日常生活中,互相间关心。若某家有重大困难,则举族相助;有贫困无依者,全族极力扶持。相互间若发生纷争,小事则批评劝解,大事则由族中有威望者召集族人公议处断。经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者调解未果的,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苗族家族过去都有自己的姓氏,即苗姓。它起源于古代氏族,一般称为某某支或某某分支。有的支以其首领名字命名,有的支以地名、动物名命名。为了便于追叙族谱,个人取名时多采用父子连名制,按连名顺序上溯,就可追溯到本家族的起源。父子连名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也有个别加连祖父名,如父名保,子名岩,即取名岩保。如祖父名里,连起来就成了岩保里。这是一般直系血统成年人的正式取名法,小儿取小名不在此列。安顺地区取名很隆重,要到藏有神鼓的人家举行仪式,并办招待,于席间取名。紫云地区取名要办盛大宴席,用很多四方高桌相连,从堂屋一直摆到屋外院子,本家族坐一边,岳父家族坐另一边,边吃边议。取名以吉祥为利,但不能与双方家长长辈之名雷同。

2.家庭教育氛围

家庭组织结构是由两类性质的成员确定,即血缘关系家庭和姻亲关系家庭[6]。血缘家庭以血缘关系为重心,支配着家族关系。家庭中所有成员在家庭中位置主次与作用大小都可能形成不同等级。姻亲关系家庭,是以婚姻联系的家庭,侧重维护家庭中本人的亲子关系,即本人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以不同成员关系为重心所组成的家庭营造出来的家庭教育也是不同的。血缘关系家庭秉承着传统家庭思想,保持了较强的对直系长辈(父、祖)和家长制的服从;对姻亲关系成员要求苛刻,对生女和绝育的姻亲关系采取排斥和鄙弃的态度。这种家庭的家庭教育继承了传统思想,表现出对等级的维护,具有保守、因循守旧、排斥外来思想观念的特征。姻亲关系家庭基础以夫妻之间的感情融合为主,不受其他家族成员管理或制约。只承认长辈老人关系,不服从老人约束。这种家庭所形成的家庭教育氛围则表现出开放、融洽。

(二)湘西苗族家庭教育方式

家庭教育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说自从有了家庭,就有了家庭教育,关于家庭教育著名的典故有“孟母三迁”、“曾子杀猪”、“岳母刺字”等。传统家庭教育重视德育、社会价值教育、启蒙教育,重视环境作用。湘西苗族家庭教育是在苗族家庭生活习惯当中自发发展的,在潜移默化当中达到教育的目的。湘西苗族家庭教育方式主要有言传、身教。

1.言传

苗族是一个有语言无文字的民族,大部分文化传习需要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来完成。比如,培养女孩在出嫁前具备妇女应掌握的种植、养殖、纺织印染、绣花等方面的知识技巧。苗族女孩一般从七、八岁开始就要学习织花带,绣花等,在十岁左右技艺就比较娴熟了,遇到技艺高超的会向她请教。大多数苗族女孩都是在老人织花带、绣花时,在一旁跟着学习,老人也会偶尔指点一下,诸如如何配色,针法技巧等等。在苗族地区最能代表家庭富有程度和文化水平,最能显示主妇聪明智慧和绣艺精华的是帐檐。帐檐是苗家姑娘出嫁前多年潜心绣制的精品,又是苗族母亲过世后留给女儿或媳妇的最珍贵遗产。苗族帐檐就花样分类,有挑花檐、绣花檐、贴花檐、牵花檐、综合檐。每一幅帐檐都构思独特,设计新颖,做工精巧。不管是从艺术品味,还是从艺术价值上考虑,都是一幅精品。对男孩子也有相应的教育。湘西凤凰县苗区以种植水稻为主,男孩子必须学会犁田、播种等基本生产技能。春耕季节,父母亲带领小孩劳动的场面随处可见:母亲在前面掏沟,小孩则在后面跟着抛洒玉米种子;父亲坐在田埂上指导男孩子犁田,不时还要纠正一下扶梨的姿势,一般要求两犁两耙。对于连接枷铛与犁头的“∞”字结,要专门传授如何打结之法。

2.身教

父母长辈的为人处事的行为方式在家庭中展示出来,家庭成员在交往过程中身临其境感受这种行为与方式,而后在与其他人交往中运用,从而达到学习的目的。如苗族人要求对父母要孝敬,对兄弟姐妹要友爱,尊敬长辈,爱护晚辈。要求孩子遇到长辈时“喊人”;大人遇到孩子时要表示亲切,给见面礼;去拜访长者或亲属要带礼物以表示敬意。在这一过程中,通过教育孩子如何分辨长幼辈份,通过教育孩子如何待人处事,通过父母或者长辈的身体力行,给受教育者做出榜样,让受教育者从小耳濡目染,在潜移默化中了解社交礼仪常识、待人处世原则。如山江镇好友村有一老者,精通苗族武术、苗医苗药,治疗跌打损伤远近闻名,凡是有上门求医的,莫不慷慨医治,且从不计报酬。曾有人建议他去州城开一跌打损伤诊所,他不愿意去,依然长期坚持义诊。山江完小一老师的女儿肘关节骨折,请其医治,他欣然前往医治,不收任何费用,正是这种榜样作用,他的儿子(山江完小一位体育老师)也经常帮别人疗伤,分文不取。二、家庭教育传承苗族传统文化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随着民族地区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改革开放的深入,苗族传统文化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苗族传统文化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和文化土壤发生着剧大的改变。在传承苗族传统文化过程中家庭教育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一)家庭教育传承苗族传统文化取得的成绩

1.苗语使用率高

苗族语言既是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构成因素,又是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语言不仅是人类思维的外壳和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之一,而且是民族特征的重要标志,对民族文化的保存和传承的作用是极其重大的。笔者就苗区学生及其父母在家庭中主要使用的语言问题向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在家里选择使用苗语的学生所占比例最高,达79.7%,其次是选择使用汉语的占18.1%,选择使用其它语言的只占2.2%;认为父母主要选择使用苗语的学生所占比例最高,达80.2%,其次是选择使用汉语的占14.3%,选择使用其它语言的只占5.5%。可见,在苗区家庭生活中,主要使用的语言为苗语。正是这种语言环境为苗语的传承提供了生存的土壤,使苗语得到了有效传承。

2.苗族盛装的制作成为苗族服饰传承的主要方式

苗族服饰是苗族传统文化最有特色的内容之一。喜戴银饰是苗族姑娘的天性,苗家姑娘盛装的服饰常常有数公斤重,素有“花衣银装赛天仙”的美称。苗家银饰的工艺,华丽考究、巧夺天工,充分显示了苗族人民的智慧和才能。苗族妇女擅长纺织、刺绣、蜡染,工艺十分精湛。在苗区打工已经成为一种潮流,打工能给自己家庭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虽然大多数年轻姑娘、妇女外出打工,但现在也出现了一批手艺精巧的、专门留在家乡绣花织布出售的中青年女性。她们以制作传统盛装为业,那些在外打工的虽然不再绣花织布,但她们用挣来的钱向这些留在家乡专做女红的女性们订做盛装。这就使苗族服饰的制作不仅没有断代,而且形成了一种使传统服装得以继承和发扬的方式。此外,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为旅游表演需要,一些本来不怎么穿传统服装的苗族村寨,现在也逐步恢复了苗族传统盛装的穿着。2002年前后,穿苗族服装的只有三三两两几个人,很多人都把苗族服装便宜卖掉了,一顶手绣的帽子只卖几元钱,即使凝聚一个苗族少女一生心血及聪明才智的帐檐,好的才卖100元,差的也就20元左右,而现在一幅手绣的精致帐檐,价值三万多元。为抢救苗族的优秀传统文化,赋闲在家的原湘西自治州副州长龙文玉筹建了“凤凰山江苗族博物馆”。2002年10月1日苗族博物馆开馆以来,人流如潮,中外参观者络绎不绝,许多游客纷纷穿着苗族服装照相,当地人从外来游客的眼中看到了苗族服装的魅力,又开始穿苗族服装。

3.苗族风习在家庭生活中经常化

苗族有自己民族的传统节日,最隆重的节日就是苗年。过苗年的时间,各地并不相同。苗年隆重热烈,除祭祖、饮宴之外,还举行各种活动。新年来临,全家守岁。吃了“过地餐”,拜过年,人们就开展各种活动。祭龙潭、祭田神、吹笙伴舞,热闹非凡,是苗年最隆重的场面。祈神求丰收,是苗年活动的一个大主题。一些禁忌如大年三十忌吹柴火、忌踩三脚架、忌坐火坑上边、父母健在忌戴白帕、忌夜晚吹口哨等等,由于父辈们身体力行的示范,使之在苗族社会中一代代流传下来。

4.传统手工业者成为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传承人

在现代教育制度建立之前,苗族社会自己原本的教育还没有从社会分工中完全分离出来,因而没有专职的教职人员。但是,由于苗族是一个只有语言而无文字的民族,许多传统手工艺又只是在家庭内部传承,诸如银饰制作、苗绣、苗服制作、苗鼓制作等,因而,传统手工业者则成为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传承者。如2004年5月26日,在凤凰山江苗族博物馆风情园举办了首届“凤凰杯”苗族民间文化传承世家大赛。来自湘黔边区的松桃、铜仁、靖州、凤凰、吉首、花垣等6县市21个队62人参加了苗绣、苗歌、苗鼓三项比赛,年龄最大者90岁,最小14岁。评出“苗族文化传承大师”13名,“苗族文化传承世家”11个,“苗族文化传承者”、传承师31位。最大限度的提高了人们参与和保护民族文化活动的积极性。

(二)家庭教育传承苗族传统文化面临的困境及原因

1.现代科技对家庭传统服饰制作技艺带来强大冲击

从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人们进入了开放性的生活环境之中,与外界文化发生了广泛的接触。通过外出学习、交流和现代服饰的进入,于是衣着也很快吸收外面和各支系的式样,特别是男式服饰,改着西装和现代装为主。现在很少看见苗族人穿苗族服饰,只有在逢年过节或参加重大庆典活动时才穿。苗族服饰的衣着习惯被改变,一方面是人们的审美观念发生了变化,认为苗服肥大、艳俗,都不愿意穿了,另一方面是传统苗族服饰的制作要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制作不经济。据笔者走访几位刺绣能手得知,即或是现在,采用现代机制布料,仅仅是在缝好的衣服上手绣花式图案,也要很长时间,一般一件冬装上衣8朵,围裙上的图案也要花好几天时间,夏装12朵,裤子每只裤脚各有四朵共8朵,一套衣服共有20朵花,手绣一天只能绣一朵,完成一整套衣服需20多天;机绣一整套也得8天左右,一套大约价值300—400元(山江苗绣能手WGY提供)。

2.传统文化传承主体减少

苗族村寨外出务工成为潮流,不仅使得苗族传统文化传承人减少甚至缺失,文化生态境遭到破坏,而且外出人员回到村寨后,他们传播、倡导现代文化,这对传统文化形成强烈的冲击,传统的民俗活动失去文化氛围和文化向心力。过去受经济条件限制,苗族青年男女恋爱绝大多数通过“赶边边场”的方式进行,是生活的需要。现在,外出务工的年轻人很多,致使富有苗族特色的“赶边边场”因缺少主角而没有以前那么浓厚了。

3.青年家庭掌握传统文化知识较少

湘西苗族家庭组织结构较为复杂,普遍实行以父系为中心的小家庭制。家庭成员以两代或三代同住者多,四代以上同住的极少。多数是儿子结婚以后,即与父母分居另立家庭,父母多同幼子或自己最心爱的儿子一起生活,家庭年轻化趋势明显。年轻化的家庭所掌握的传统文化知识较少,对本民族的有些传统风习不是很了解,当然也就不能传给下一代。如当笔者询问有无忌震“龙岩”禁忌时,当地民族中学的一位青年教师明确表示不清楚;询问有无“忌过小年”禁忌时,仍是模棱两可的回答“父辈们可能有,现在我不知道”;询问苗族传统“椎牛”习俗的相关问题时,回答则是“这个我不太懂”。

4.由于现代教育的发展,致使家庭传承功能弱化

家庭教育主要是采用言传身教的方式,使传统文化在潜移默化中得到传承。这种传承方式带有极大局限性,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发展形势的需要。由于现代教育的发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开展,学校教育逐渐成为传承传统文化的主渠道。学校教育的育人职能决定了其在民族文化传承中理应起到重要作用。据调查凤凰县学生对本民族文化了解的主要途径是学校教育、家庭熏陶、自己阅读相关的书刊报纸传媒等,所占百分比分别为69.2%、54.3%、33.5%,说明在传承苗族传统文化的过程中,学校教育的地位得到提升,家庭教育的地位开始下降。从现行学校来看,学校课程在民族文化传承的主渠道作用开始有效发挥。

三、加强家庭教育传承苗族传统文化的对策

(一)重塑民族文化自信心,增强全民保护民族文化意识

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民族文化重要价值的认识,增强民众的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强化民族文化的保护意识。通过实施“民族文化精品”工程、整理出版民族古籍、举办民族艺术节、命名“民间艺术之乡”、评选“民间艺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等活动,提升民族文化地位,激发民族热情。积极支持、引导民间自发的文化活动,扶持民间文艺组织,关心民间文化精英的创业活动,最大限度地引导民众自觉参与民族文化保护。

(二)营造民族传统文化创业环境,积极扶持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才

苗族的传统文化范文2

关键词:家庭教育;传统文化;政策性建议

家庭教育是人类文化传承的重要形式和载体,对于历史上没有本民族文字、学校教育发展程度低的苗族来说更是如此。即使是在现代教育较为发达的今天,家庭教育在苗族传统文化传承中依然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家庭教育在传承苗族传统文化面临的困境

(一)文化传承主体减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滇中地区苗族社会与外界接触越来越多,更多的人走出去外出务工或工作。这就带来两个相应的影响:其一,直接导致文化传承的主体减少。以富民县芭蕉箐为例,尽管村子里大部分人依然在家务农,但相应的已经有一部分人外出前往昆明等地务工或留在东村乡工作。其二,外出人员返回村寨时,其所带回的外来文化对苗族社会传统文化造成了冲击,冲击往往比外地人来到本地的影响更大,他们所传播和倡导的现代文明将对传统文化造成直接的、强烈的冲击。以苗族青年恋爱的“赶边赶场”为例,传播主体的缺失直接导致这种形式在很大程度上难以为继。

(二)青年家庭掌握的传统文化知识减少

林耀华先生在《民族学通论》中将家庭结构和规模分为“核心家庭、扩大家庭、联合家庭、不完全家庭和单身家庭”。滇中地区苗族社会以核心家庭为主,子女长大成婚以后,不久就会从原有的家庭中独立出来。滇中地区的苗族社会家庭组织结构较为复杂,普遍实行以父亲为中心的小家庭制。家庭成员以两代和三代同住者居多,但多数儿子结婚之后即与父母分居而另立家庭。青年家庭逐渐增多,家庭年轻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笔者在田野期间的食宿点龙某家,其夫妻二人均不满二十五岁。年轻化的家庭相应的对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知识掌握的较少,对很多民俗风情也不甚了解,这就导致在传承给下一代孩子的过程中面临众多问题。笔者在田野 期间问到龙某是否知道“忌过小年”的问题时,得到的回答是“我老爸老妈可能知道,我就不太清楚了”。

(三)现代教育的发展,使得家庭教育传承功能弱化

家庭教育通常以言传身教的形式存在,在潜移默化中让下一代孩子接受传统文化教育。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方式的局限性日益凸显。滇中地区学校教育发展相对较好,苗族社会对学校教育的接受程度日益提高。在实地访谈中初中生张某告知笔者其除了在家庭接受传统文化教育之外,学校也会相应的开展一系列的活动让同学们了解和掌握更多有关本民族的历史文化。这说明滇中地区苗族社会文化传统传承过程中学校教育的地位提高,家庭教育地位呈下降趋势。

二、加强家庭教育传承传统文化的对策

(一)增强全民族保护传承传统文化的意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正在经历着巨大的转型,对于少数民族而言亦是如此。甚至可以说少数民族在面临社会转型的过程面临的困境更多、更棘手。在这样的背景下增强民族自信心和文化保护意识,提高全民族对民族文化价值的认识就显得十分必要。各地政府或文化精英可以通过整理古书典籍、举办民族文化节、确定传统文化传承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一系列活动来激发民众民族热情、提升民族文化自觉。最大限度的引导民族积极自觉的参与本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对于滇中地区苗族社会而言,保护传承传统文化需要正确对待和认识基督教。既要看到基督教在该区域的广泛传播给当地社会带来的积极影响,同时也需要警觉其对苗族传统文化传承中的消蚀作用。

(二)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的民间艺人

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主体是人民群众,苗族社会亦是如此。其中拥有特殊技艺的少数民族文化大师(巫师、长老、药等)是其传统文化的主要继承者和传承人,是其民族的文化精英。传承苗族社会的传统文化应当重视和保护这些民间文化大师,保护他们特殊的文化创新能力。贵州省台江县苗族老人王安江受这一政策影响,四十年如一日走遍黔东南苗寨,收集12部近30万行苗族古歌抄本。为了能将这些苗族古歌传承下来,他曾背着15公斤重的两大包书稿,到凯里、贵阳各单位、各部门“求助”,最终在文化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下,书稿得以出版问世。这一举措对保护和传承苗族传统文化具有重要借鉴作用。

(三)加强苗族文化后备人才培养

长期以来,我们在讨论保护民族文化问题时一直在强调重视文本、重视静态保护,以人为本的观念匮乏。在当今社会我们的观念需要转变,需要重视培养民族文化传承主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文明不断传入苗族地区,其传统文化逐在面对现代文明的冲击时显得有心无力,历经千年历史苗族传统文化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处于边缘境地。随着越来越多的苗族民间文化老人去世,滇中地区苗族社会拿起锄头能种地,放下锄头能表演的人越来越少。面对苗族文化传承主体的缺少,加强苗族社会内部文化主体后备人才的培养力度,可以为苗族社会传统文化资源的传承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

综上所述,家庭教育在苗族传统文化传承中依然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在当代社会却面临着许多困境。面对这些存在的问题,需要许多方面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冯增俊. 教育人类学教程[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5年.

苗族的传统文化范文3

【关键词】乡村旅游;民间艺术;苗族;消费文化;文化变迁

【作 者】吴晓,吉首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博士,湖南吉首,416000

【中图分类号】J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0)01-0189-005

The Presence and Deformation of Folk Art in the Context of Rural Tourism

――Base on the case of Dehang in Xiangxi

WuXiao

Abstract: The rural tourism has an impact on ethnic villages, particularly, on the development of folk art. It makes the folk art from the invisible state of living folk scene into tourist attractions, changing their own cultural characteristics and external form, becoming the tourism products or tourist attractions. At the Miao village of Dehang, the folk art is based on Miao history and traditional culture, generated and existed in the village life, and has distinct local knowledge characteristics. Subjected to the impact of rural tourism, the local knowledge features of folk art have been regarded as special resources. The folk art has been remodeling into the tourism products that originally as a festive ceremony of the Miao villager. The stage performance is the main form of this consumption. This makes the development and existence of Miao traditional folk arts is in the state of multi-cultural, such as inheritance and innovation, tradition and modernity, continuity and evolution.

Key Words: Rural tourism; Folk art; Miao; Consumer culture; Cultural change

引 言

1990年代以来,乡村旅游这样一种新的文化现象悄然兴起于中国的大江南北,特别是中国民族地区的民族村寨,更是成了现代旅游开发的重要资源和游客的向往之地,往往成了现代乡村旅游的典型之地。对于游客而言,之所以热衷于“乡村”,“可以从多种角度对这一旅游现象进行诠释:游客在乡村旅游可以与传统和自然保持近距离的亲密接触,享受宁静祥和的氛围,到大自然‘氧吧’获得身心的快乐与健康。也可以是对都市喧嚣、快节奏的工作压力和人际关系的淡薄与疏离的一种暂时的逃避。也可以是到乡下去体验和体会一种‘怀旧’的感觉,毕竟‘乡下’可以成为人们记忆中与‘过去’联系在一起的场景。”①应该说,乡村旅游的兴起,是多种文化力量的召唤结果,除起决定性推动作用的游客之外,政府的政策调控、开发商的投资参与等等,需要多种力量共同参与方能实现。

就本文所具体考察的湘西德夯苗寨而言,其从自然村落渐变为现在的旅游景观地,同样是一个受多重文化召唤机制影响而逐渐形成的过程。“德夯”系一苗语音译,意指“美丽的峡谷”,作为自然村落名,指的是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府吉首市西郊20公里处的一个峡谷深处的自然村落。这里山势跌宕,绝壁高耸,悬崖如削,峰林重叠,形成了许多惊险壮观的断崖和石壁,溪河交错,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现有人口500多人,全部是苗族。长期以来,该地因地处偏僻,交通不便,故而很少被外人知晓,一直处于所谓封闭、沉默的状态中。然而,也正是因其惊险迷人的自然风光和特独的地理风貌,故而在国内兴起旅游消费之初,该自然村落被湘西州政府于1987年开发为旅游区。1991年被确定为湖南省省级风景名胜区,2005年被确立为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6年被确立为国家地质公园。自1987年被政府正式开发成旅游地以来的很长一段时期,德夯一直是以其无与伦比的地理自然风景作为旅游卖点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旅游市场的发展,单一自然风景已不能满足旅游发展的需要。于是,“民族文化转向”成了另一条有效的开发之源。恰巧,居住在德夯的100多户人家,全部都是苗族。他们讲苗语、穿苗衣、过苗节、习苗俗,有着浓厚的苗族文化特色。这一切为将德夯建构成“苗族民俗文化风情园”奠定了坚实的文化基础。1992年,在政府、开发商和地方文人的多方作用下,在德夯自然风景旅游区的基础上,建立了以表演苗族传统民间艺术为主要内容的“苗族民俗文化风情园”。这曾经一度成为德夯的标志性旅游项目。它主要以展演苗鼓、苗歌和苗族生活习俗等苗族传统艺术文化为主要节目内容,以苗鼓表演为主打项目,以营造湘西苗族文化的神秘性、原始性和怪异性为主要风格,以原生态为主要卖点。2002年,组建了一个含有80多人的演出团队,除每天的例行演出外,并推出了一般只在周末演出的苗族民间艺术主题晚会。这样,湘西德夯苗寨就从一个自然居住村落逐渐演变为自然风景旅游地,再到“苗族民俗文化风情园”,最后发展成为现在的一个集自然村落、自然景区和民间艺术表演于一体的典型的乡村旅游地。

一、民间艺术的在场

德夯苗族民间艺术在旅游场景中的出场,是以旅游景观的属性和舞台表演的方式得以实现的。在某种程度上,是沿着文化资源的产品化开发这样一条路径展开的。

在德夯景区入口处,每当有旅游团队入门时,便有欢迎仪式,即苗鼓表演。入门后至景区中心地带的沿途,陈列了大小不一的各种苗鼓。在停车场旁,有一苗族艺术展演大厅,这里是以苗族歌舞形式举行欢迎仪式的地方。一般表演的节目内容是:苗鼓、苗歌、苗舞、苗族恋爱习俗、苗族芦笙、苗族求雨习俗、苗族竹竿舞,外加一些邀请旅游者参与互动的游戏性节目。

而民间艺术最集中的出场是名为《山风鼓韵》的主题晚会。这台名为《山风鼓韵》的主题晚会是经过2个多月的精心排练后,于2005年“五一”黄金周期间首次推出的。它由湘西自治州州委宣传部、州政府、州旅游局、吉首市政府、德夯旅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等多家单位联袂打造而成。在各种媒体广告中被称为大型原生态苗族跳歌晚会,号称原汁原味、震撼人心。按照现代舞台叙事模式,《山风鼓韵》共分为序曲、山风、鼓韵和尾声四个章节,共12个节目,演出时间90分钟。除后勤、后台工作人员外,直接参加演出人员共68人,演出场地在一个可容纳300多人的圆形跳歌场。

为了表示对尊贵客人(往往是领导或者是承包晚会的出资者)的欢迎和尊重,晚会开始前,要在圆形跳歌场的东门口进行拦门酒仪式。拦门酒欢迎仪式场面非常热闹。24人敲响8面苗鼓,4人舞狮子、4人吹夹马号、4人吹唢呐、众人吹芦笙,热闹非凡。同时,12个苗家姑娘横排站在门口,唱敬酒歌。等待来客对上歌,喝完酒,方可入内。待客人坐好,晚会正式开始。序曲《追远祭祖》是一个有关苗族遥远历史和祭奠祖先的历史故事。在近10分钟的演出中,通过叙述苗族历史发展和迁徙情况,展演出苗鼓、夹马号、牛角号、苗族地炮、各地域苗族服饰、各地域苗族典型乐器以及各地域苗族舞蹈等内容。第二部分《山风》由5个节目组成。(1)苗岭叠翠。这是综合苗族音乐、苗族舞蹈一起展演有关苗族生活日益变得美好起来的抒情故事。(2)鼓王献艺。演出由苗族八合拳改编的《八合鼓》、描写苗族姑娘勤劳热情的《玛汝苗鼓》、古朴粗犷的《反排木鼓》。(3)投草标。这是苗族男女表达爱慕之情的方式,是一种恋爱习俗。(4)苗族盘歌。这也是苗族青年男女恋爱的习俗。即用互相对歌的方式来进行谈情说爱。(5)边边场。主持人会特别强调“赶边边场”是湘西苗区盛行的一种原始、纯朴恋爱方式的遗风。苗族的赶场集市或节日习俗、苗族银饰、苗族人的山歌做媒恋爱方式等各种习俗都得到全部展示。第三部分《鼓韵》由6个节目组成。(1)少儿花鼓。由15个男女一起敲击5面大鼓。主要展示的是苗家少儿对鼓的热爱和熟练。(2)拜火神。这是有关苗族民间信仰的节目。以舞蹈、乐器和音乐的方式,主要展演出湘西德夯苗族对于火的崇拜习俗及其特征。(3)椎牛。一种有关苗族信仰和历史的展演。由两人披上仿真的牛皮扮成水牛,一群苗族男子将牛杀死,苗巫主持分牛、祭奠,将苗族这一神秘的信仰文化比较形象完整地展演出来。(4)接龙。这是流行于湘西等地苗族的盼龙降雨风俗习惯。该节目表演前,主持人还特别介绍了苗族接龙习俗的由来。(5)巫傩绝技。展演的是苗族巫傩吃瓷碗、吃碳火的绝技和踩火犁表演。(6)苗鼓神韵。尾声《都乐狂欢》是游客参与,围绕圆形跳歌场中央的篝火一起跳起拉手舞。

整个民间艺术表演晚会,凭借巨多苗族文化符号的堆积,构成了德夯一个重要的旅游项目或者说旅游景观样式。德夯丰富的传统艺术文化资源的符号被加以重新组合和拼装,形成一个旅游景观,供游客消费。“符号文化的胜利导致了一个仿真世界的出现,记号与影象的激增消解了现实与想像世界之间的差别。”②这就是说,即便充斥于德夯展演文本中的内容仅仅是一些空洞的符号,它也能获得消费社会中旅游者的青睐。游客通过观赏该晚会,能够在短时段内,就可以对苗族的主要文化做出了解。同时,这样一种景观化的民间艺术具有文化共享的大众性质,对于旅游者来说具有欣赏和接受的可能性。

二、传统民间艺术的形变民族文化旅游研究

就作为村落空间的德夯和德夯传统民间艺术而言,两者构成了语境与文本的关系。 “作为乡土社会基本单元的村落,不仅仅是作为乡民艺术的生活空间而存在,而且给予乡民艺术一个结构意义的背景。”③也就是说,德夯苗族民间艺术是一种具有鲜明文化边界的地方性知识,它是作为德夯苗族生活样式或隐或显地存活于苗族民众具体的日常生活中,在具体的生活中进而显示出它的族群性、地域性、历史性、娱乐性和仪式性等文化属性。传统民间艺术在嬗变为旅游景观之时,发生了诸多要素的形变。

1.文化语境的变更。德夯苗寨从自然村落演变为乡村旅游景地,相应的,它从承担人居现实日常生活的自然村落转换成担当旅游展示的人工舞台。这是一个两种不同文化世界的转换,是一个从熟悉的传统乡土世界到陌生的现代消费世界的变迁,也是一个从自我内在的生活世界到“他者”外显的表演世界的置换。这种性质转换“既导致了全球各种身份的混杂,也引导了它们的再发明和再生。”④将德夯苗族传统民间艺术引入到一个新的文化语境,即从村落日常生活语境过渡到现代旅游消费文化语境。这是一种多种文化性状共生的混杂体文化语境。原本属于德夯的自然、历史、居住、生活等文化,外地的苗族文化,外来的传统文化,外来的现代文化甚至是当代大众文化等各种文化样式,都共同构筑起德夯传统民间艺术的新的文化语境,并成为其面对的挑战和选择。

2.存显方式的变异。德夯传统民间艺术,其存显方式主要是以生活样式的方式隐性或显性地存活于苗族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它是自然而然与日常生活交织在一起,具有特定的时令性、节律性和仪式性特征。而在德夯苗寨被开发为乡村旅游地以来,就意味着多了一种新的可能,即舞台化的景观表演方式。舞台化景观表演作为一种旅游产品消费途径,主要是将苗族传统民间艺术的各种艺术符号进行集中、加工、整合和包装,打破传统民间艺术的自然局限,随时进行舞台形式的表演。依赖于音响、舞蹈的艺术样式,借助灯光、音响等现代科技手段,将苗族历史、仪式、习俗等文化得以形象化展演。作为景观化存显的民间艺术,主要是诉诸旅游地标志性项目建设的需要而被建构的。“现代旅游是建立旅游标示物的一项工程,它是游客之所以到那一特定的景点去旅游的一个巨大的吸引力。”⑤德夯苗寨就是以苗族传统艺术的新型显现作为其旅游标示物的。

这样一种新型的显现方式,是建立在将苗族传统民间艺术引渡至一个新的文化语境的基础之上,经过一定的加工,或者改编,从而将苗族传统艺术进行一番全新样式的舞台化展演。作为超越特定地域经验旨在跨文化经验对话的展演,它是不同于艺术传统状态的定位于文化内部的体验和意会,展演的根本特征是指向文化跨界的表意实践行为,它是内部主体对外进行文化展示的文化行为。然而,它并没有否定和拒绝艺术的传统性和传统状态,它只是与民族民间艺术传统状态相并行的另一种新的存显方式。在某种意义上,展演是苗族传统民间艺术在遭遇来自全球化消费主义文化观念冲击时的一种自我调适方式。这种调适的结果使得苗族传统艺术的存显状态从传统的“自我”走向展演的“自我―他者”。这是两种不同的文化格局。后者是对前者的时空突破和拓展,意味着苗族传统艺术无论是在存显时空方面,还是在存显方式方面,都多了一种新的可能方式。

3.审美特质的变迁。作为自然村落中的苗族传统民间艺术,其审美特质主要源自村落日常文化体系,主要表现为审美蕴含的地域性和审美体验的场域性,着重凸显了德夯苗族传统民间艺术的文化边界的不可逾越性。它自始至终都是在德夯苗寨这个既定文化空间中发生和运行。而当德夯成为乡村旅游景观地之后,其审美特质开始跨越文化边界,成为一种大众性、消费性和娱乐性文化产品。如同当下消费社会中众多大众文化一样,德夯苗族传统民间艺术这种被文化产品的出现和被接受,它的文化表征意义以及它对德夯苗族文化的深远影响,绝非简单之事。可以说,这是属于一个社会文化转型中的审美文化事件。它是由多种社会力量共同塑造而成的,在其生产、展示、接受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和关系聚集在一起。具有法国哲学家居伊•德波所言的“景观”(spectacle)意义,它是“以影像为中介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是“我们特定社会经济构成的意义与记录,同时也是我们被卷入其中的历史运动。”⑥这就是说,德夯苗族传统民间艺术在乡村旅游的文化空间中,已然从苗族民众的“生活样式”演化为供其他人观看欣赏的文化景观。它同当代电影、电视、报刊杂志、畅销书、游乐园等各种大众性的文化形式一道成为文化工业产品,成为令人目不暇接的娱乐文化产品,不断刺激和满足大众的消费欲求。

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苗族传统艺术原本具有的消遣功能之“娱乐”与乡村旅游语境中所言的“娱乐化”两者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苗族传统民间艺术与生俱来的一种自然属性,并且只在其生成的文化语境中才能有效发挥娱乐功能,娱乐性质具有鲜明的文化界限,即只有苗族文化持有者才能真切体验享受其娱乐特质。而乡村旅游文化语境中的苗族民间艺术的“娱乐化”,却是一种基于旅游消费文化逻辑而对苗族艺术人为操作的市场化文化事件,它以景观化和舞台化的方式打破其原本具有的独特地域疆界以实现文化共享,消解其固有的神圣性和隐私性以拉近与大众市场的距离,剥离其符号能指和所指的内在关联并进行消费意识的随意重组,以符号能指爆炸途径制造出符号意识幻觉形态从而让消费者获得意念满足。所以,“娱乐化”了的苗族传统艺术是一种丧失意义的形式组合,是能指大胜利后诞生的供他者进行审美想象的符号外壳。正如有人在对比传统精英文化与现代传媒文化的异同时所言,“生产与再生产的结构与过程并未改变,只是由于原材料的不同,而使产品的属性发生了根本上的变异。”⑦这对于理解民间艺术在不同情境中的娱乐属性之异同同样有启发意义。

不难看出,德夯苗族传统民间艺术的形变,主要是受现代乡村旅游消费文化的影响而产生的现展。这种现展从显现方式和审美特质方面凸显了苗族传统民间艺术的另一种文化品格。这种现展,无论是对苗族传统艺术的一种延续,还是对苗族传统民间艺术的一种重塑,它都可以视为是传统民间艺术于新文化语境中的一种调适性的变迁结果,是一种对已经改变了的文化语境的尝试性适应。

三、结 语

地方经济发展之旨归,使德夯苗寨走上乡村旅游发展之路,从而使得德夯苗寨的空间意义发生变化,相应地,对其拥有的传统民间艺术也产生了变迁性影响,并且,这种传统民间艺术的变迁还将会随着德夯旅游规模的发展继续不断地运动。在这个变迁的过程中,苗族传统民间艺术一方面继续以生活样式的形态存活于德夯苗族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另一方面,为适应新出现的旅游消费文化语境的逻辑特征,表现出以舞台化景观表演方式供他人欣赏这样一种灵活的调适性变迁样式。这不仅显示出苗族传统民间艺术从文化形式转换至经济资本的强烈可塑性,而且也表征了苗族传统民间艺术灵活的适应性。

应该说,以乡村旅游开发作为改善经济水平的措施,这是当前民族地区的普遍现象。直观上,这是一个经济发展问题,而其实质是一个涉及传统民间艺术文化传承和保护的文化问题。毫无疑问,旅游开发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推动着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复兴和民族身份、民族精神的再建构并得以不断的展现。”⑧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有效传承和保护民族传统艺术,如何在旅游开发这个新的话语空间中有效传承民族传统艺术的内在文化因素,能否分别从艺术形式和艺术内核两种视角对民族传统艺术的传承做出不同的实践和理论批评,民族传统艺术的保护与传承,是一种文化实践还是一种美学理念建构抑或两者兼而有之,等等,在全球化、经济发展和非物质文化保护多种话语并存的当下思考诸如此类的问题显然具有非凡的文化意义。

参考文献:

①⑤彭兆荣:《旅游人类学》[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年,第77页,第190页。

②[英]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M],刘精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124页。

③张士闪:《乡民艺术的文化解读》[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6页。

④[英]奈杰尔•拉波特等:《社会文化人类学的关键概念》[M],鲍雯妍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年,第313页。

⑥[法]居伊•德波:《景观社会》[M],王昭凤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5页。

苗族的传统文化范文4

【关键词】芦笙;苗族芦笙;文化内涵;传承发展

一、前言

调查时间:2012年11月23日至12月3日

调查地点:贵州省雷山县丹江镇水电村等九个村寨

调查范围:苗族芦笙制作技艺及其文化内涵

调查对象:雷山县丹江镇水电村排卡芦笙传承人莫厌学、莫晓宝,白岩村村支书李明文、青年联合会副会长李明远、村民李光耀、李光德、李光伟,小郎当村村民杨浪、杨正海等人,小脚熊村村民于兴智

调查人员:金艺风,男,1959年2月出生,朝鲜族,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教授;万德金,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圣杰,男,苗族,1974年11月出生,西南民族大学民族研究院2010级民族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张媛媛,女,1988年10月出生,汉族,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2012级“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齐昕,女,1987年5月出生,汉族,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2009级“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

调查方法:参与观察、采录整理

二、概述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我国最主要的苗族聚居区之一,境内山川秀丽,气候宜人,民族风情浓郁,下辖雷山县等16个县市,首府凯里。这里居住着苗族、侗族、水族、布依族、土家族、畲族、仫佬族、壮族、瑶族等少数民族,以及革家人等待确认的民族。其中以苗族人口最多,民族文化最为绚烂。苗族人民能歌善舞,民族节日十分丰富,有“大节三六九,小节天天有”的说法,每逢节日,苗族人民就会吹起芦笙跳起芦笙舞。雷山县,位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西南部,与州府凯里市相邻,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特别是苗族传统的民族文化,光彩夺目,被誉为苗族文化中心。

三、文化内涵

在历史上的战争中,苗族人民以芦笙为战斗号角,激励人们出征,去战斗、拼搏。新中国成立以后,芦笙更给人们带来了喜庆、欢乐和幸福、美满的生活。是在苗族人民的心中,芦笙是神圣、纯洁、欢乐和友谊的象征。因此,芦笙被誉为苗族文化的象征,是苗族人民奋进向上的精神支柱。苗族芦笙历史渊源流长,芦笙承载着苗族重大历史文化信息和原始记忆,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

1、融洽村寨关系,促进民族和谐

苗族民间有句俗话:“苗家不吹笙,众人不安心”。芦笙给苗族人民带来了喜庆、欢乐、团结、友谊、爱情、幸福和希望。在黔东南苗族地区,每个村寨都有一个专门用于吹芦笙、跳芦笙舞的场地。逢年过节芦笙吹响,村寨的苗民们就都在此欢聚,苗族男性吹芦笙,女性跟随其后随着芦笙音乐的节奏跳芦笙舞,届时人们沉浸在欢乐团结的气氛里。我们所考察的几个村寨也都有自己专门的芦笙场地,例如水电村水寨是在村寨前面的河滩上的空地上,白岩村是在原白岩村小学的操场上等等。每个村寨都有通过吹奏芦笙,人们交流感情,增进了解,联系更加密切。芦笙融洽了村寨里人们的关系,促进了民族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2、传承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

芦笙是苗族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苗族人民通过学习吹芦笙,即可以强化本民族的传统规约,也可以增强民族认同感、加深民族感情、传承民族文化和增强民族凝聚力。黔东南的苗族人民吹芦笙是非常有讲究的。按照传统的习俗,苗族人民逢年过节、红白喜事、祭祀祖先时都要吹芦笙、跳芦笙舞,通常合称为跳芦笙。主要分为这样几种情况:

(1)鼓藏节。鼓藏节是苗族人民最为隆重的节日,每十三年过一次,但由于每个村寨的计时方法不一样(大多都是根据其迁徙到现居地的时间算起),所以也就有了在贵州地区几乎每年都有村寨在过鼓藏节的现象。苗族传统的鼓藏节要杀牛祭祖吃鼓藏,现如今都是杀猪,一般每户人家杀2~3头猪。鼓藏节后连续三年不跳芦笙,三年之后的第一个苗年的小年连跳3天芦笙,第二年连跳5天芦笙,第三年连跳9天芦笙,以此类推,最多的时候是连跳芦笙13天。

(2)苗年。通常我们所说的苗年其实就是苗族人民所过的“小年”。苗族人民的年分为“大年”和“小年”。“大年”是每年的农历六月初六,“小年”则是在每年阴历的十一月的第一个卯日,即大月之日,每年小年具体时间由各村寨的德高望重的老人一同协商而定。而苗年则是每十三年与鼓藏节重叠一次,于是,这一年就是苗家人民过得最盛大最隆重的一个苗年了。苗年自然是要欢跳芦笙了,苗年跳芦笙的仪式是非常有讲究的。

苗年跳芦笙的开场:跳芦笙的第一天,要先在芦笙场上有村寨中得高望重的老人来祭祖,祭祖时必不可少的四大件是糯米饭、鸭子、鱼、米酒,祭祖之后燃放火炮。之后便可以开始跳芦笙了。芦笙要先吹大芦笙,跳芦笙舞必须先选几个未出嫁的年轻姑娘先跳,然后已婚和老妇再一起加入。

苗年跳芦笙的收场:跳芦笙的最后一天,结束的时候要先燃放火炮。然后把手帕毛巾发给在芦笙场上的所有人(最早的时候是发小块的传统苗族手织布,现在经济发达了,就改发手帕和大毛巾了)。接着就要一起欢聚晚餐了,晚宴就设在芦笙场上,摆上好多桌子、吃食,亦有“长桌宴”的美誉,饭菜有酸汤鱼、鱼剁辣子、苗家火锅、糯米饭……分外丰盛,全村寨的苗民们欢聚在一起吃苗家饭,唱苗歌。晚宴之后,有的村寨还准备了文艺晚会,有的村寨则没有准备,便就此结束。

(3)吃新节。农历六月初六是苗族的吃新节,也就是苗家人的“大年”,相对于苗家人的“小年”而言,大年就远不如小年热闹了。吃新节的时候只有村寨中的老人、长辈可以吹芦笙,年轻人不能吹。跳芦笙的天数每个村寨都不相同,也没有具体的传统规约,一般是连续跳芦笙2~3天。

(4)按照苗族传统的习俗,通常从春耕播种到禾苗出穗前不吹芦笙,因有“有误生产”之意。在此之间,芦笙的笙管和笙嘴都要堵塞严实,防止进虫进灰。也就是从苗年吹完芦笙之后,直至吃新节时再将芦笙拿出来吹。

四、结语

通过对黔东南苗族芦笙文化内涵探究,可以看出芦笙不仅是苗族人民所钟爱乐器,并且芦笙在苗族人民的日常文化生活中具有非常重要地位和特殊的身份,是苗族人民的精神寄托,是苗族文化传承的载体。

现今,政府大力推进举办各大苗族节日,促进芦笙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以颇见成效。除了依靠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加强保护,也要激发广大苗族群众对自己的民族乐器的热爱,自觉地学习、保护、传承和发展本民族乐器。同时也要对相关的芦笙制作技艺、芦笙乐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共同的传承和保护,使苗族芦笙文化得到更好传承和发展。

【参考文献】

[1]罗廷华.贵州芦笙文化[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

[2]马伯龙,杨昌树.金芦笙[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5.

[3]黄显辟.中华乐器大典/乐声著[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

[4]贵州艺术研究文丛[C].贵州省艺术研究室、贵州民族音乐研究会合编,1989.

[5]杨昌树.贵州芦笙研究会概况及论文选集[C].贵州:贵州省音乐家协会芦笙研究会,2002.

苗族的传统文化范文5

【关键词】黔东南;苗族;鼓藏节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我国唯一以苗族为主体民族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古以来该地区就素有“苗疆腹地”之美称。因此,黔东南成为许多专家学者研究苗族文化的重要地区之一。在苗族现存的诸多传统习俗文化中,“鼓藏节”是规模最大、消费最高、最具有影响力的苗族节日活动,对其进行分析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苗族人民的生活习俗和历史传统,对我们在当今时代批判继承和发展苗族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黔东南苗族“鼓藏节”概述

“鼓藏节”是苗族人民原始而传统的祭祖大典,现今黔东南广大地区仍然流行着这一传统习俗。这一节气的祭祖内容十分丰富且庞杂多样,各地有同有异,即使是相邻的两个“鼓社”之间,也很难找到完全相同的祭祖内容,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对“鼓藏节”习俗的研究和考察。原因在于,“鼓藏节”作为苗族社会多年来普遍存在的一种传统文化现象,在一定意义上有着共同的祭祀内容和祭祀程序。据《贵州通志》记载:“每十三年蓄牯牛,祭天地祖先,名曰吃鼓藏。因其以肉分赠亲友,而以肠脏饷客,故名。”1如是观之, 黔东南苗族地区的“鼓社祭”活动每十三年举行一次,每次历时三年完成,即起于子年,经丑年,终于寅年,主要程序如下:

(一)公推鼓头。先由群众公推第一鼓头,其条件是:已婚男子,家境较好,为人正派、公道、能干。然后,由他指定四名副鼓头,分别负责各种有关事务。

(二)准备祭祖牯牛。经济状况较好的,每户准备一头,经济困难者可几户筹资共买一头。祭祖牛选购回来之后,派专人精心喂养。此外,各户还得准备相应数量的猪、鸡、鸭等祭品,以便配杀。

(三)制鼓、醒鼓 、接鼓。苗族祭祀用的“鼓”分为单鼓和双鼓。在苗族人民心中,单鼓是人类始祖蝴蝶妈妈的象征,双鼓被视为苗族祖先“央公”、“央婆”的化身。平时单鼓藏于鼓山林的石窟中,双鼓放在鼓头家。制鼓,即砍树制造单鼓。在农历子年十月下旬举行砍树仪式,于寅年五月再制成新鼓。醒鼓,也就是敲击单鼓,在子年八月子时举行,主要是预告祖先,子孙将要杀牛祭祖了,请祖先回来享受。接鼓,在寅年农历十月再次醒鼓,将其接下山,同时把原存放于上届鼓头家的双鼓转至新任的第一鼓头家存放。

(四)杀牛祭祖。寅年十月举行。杀牛由舅父或女婿执刀。杀牛有一定的次序,即先杀鼓头家的牛,然后再杀群众的牛。合资购买的牛,则由出钱最多者的亲友执刀宰杀。杀牛之后举行一系列祭祀活动,如祭祖、“拥牛角”、“浇花树”、“过桥”,最后送鼓、藏鼓等。

在上述主要活动过程中,苗族人民都根据不同场合和不同需要进行祭祖、跳芦笙等活动,在神圣而庄严的祭祖大典中增添快气氛,以显示出苗族节日的娱人性质和功能。

二、“鼓藏节”习俗的社会作用分析

(一)“鼓藏节”具有维护苗族地区社会和谐的功能

我们知道,苗族同胞世代迁徙平凡,他们在历史上从来没有建立自己的国家,没有固定的疆土,四处散居。因此,他们只有以祭祖的方式体现公共的民族标识。在苗族同胞及其落后的世界观中,对祖先的忠诚就是对自己本民族的忠诚。正是基于这一点,苗族同胞不惜一切代价杀牛祭祖。于是他们以氏族或宗族为基础建立鼓社,以“鼓社”为单位,通过举行“鼓藏节”活动祭祀祖先。“鼓藏节”期间,方圆几里或数十里的苗族同胞都来参加节日活动,共同分享节日的快乐。我们认为,通过这种活动的举行,可以增强人们之间的团结与交流、减少人们之间的隔阂和矛盾,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正如罗义群同志所说:“鼓社祭像一根无形的线,一头拴在氏族成员的手里,一头拴在氏族成员的手里。无论你走到哪里,你和他总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旦你跌了跤,他那头就把你来起来。只要还有这根游丝在也就够了,民族认同的意念就会从这根游丝上传递过来。”2 如是观之,苗族祭祖活动具有极强的社会凝聚力,通过祭祖使人们形成了一个较为稳定的人际关系网,这个网状结构就是:以共同的原始祖先为中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使“鼓社”内部所有成员都归向自己的祖先,共同维护和遵守本“鼓社”的一切规章制度。表面看来,一个“鼓社”似乎就是一个苗族大家庭。苗族正是以这种朴素的思维方式,把人们天然的人论情感升华为强烈的民族意识,这对于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古代苗族社会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时过境迁,历史的车轮已缓缓迈进了现代社会。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国广大苗族集聚区依然是中国欠发达的地区,语言障碍、风俗习惯等多种原因使我国的各项政策难以在苗族地区得到顺利贯彻执行。“鼓藏节”等苗族习俗在少数民族地区至今仍具有国家宪法和法律不可替代的社会调节功能,因此,苗族“鼓藏节”习俗的存在具有必然性和合理性。

(二)“鼓藏节”的传统消费观阻碍了苗族地区经济的发展

用现代经济发展眼光看,“鼓藏节”不利于黔东南苗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鼓藏节”作为一种祭祀祖先的活动,既生动地体现了黔东南苗族同胞的传统文化,又展现着他们热情好客的民情风俗。但是这种祭祀活动,祭品选用的是水牯牛,而且是上等水牯牛,举行一次“鼓藏节”,每个村寨一次性要宰杀十几头甚至几十头水牯牛,这些被宰杀的牯牛均在血缘家族和亲戚朋友中分吃掉。如果以现在物价水平衡量,一头上等牯牛至少五六千元,如果是善于打斗的牯牛则高达七八千元乃至一万余元。除了牯牛,各家还要自备各种节日消费。粗略估计,一个家庭过一次“鼓藏节”的开销,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这对于目前处于经济落后地区的黔东南农村家庭来说,确实是一笔过于奢侈的消费。这种节日消费不但会使苗族同胞数年的积蓄在几天内迅速消耗掉,而且还会助长各血缘家族间互相攀比排场的不良生活作风。如果我们都把这些奢侈的消费投入到农业生产或其它经营活动中去,则更有利于苗族同胞的脱贫致富。

有学者认为,“鼓藏节”的传统习俗不算奢侈消费,其原因有二:一是广大苗族同胞可以借节日活动从事商业买卖;二是节日期间前来祝贺的客人也会赠送一定的礼物。这两项收益可以弥补杀牛过节付出的巨大损失。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却又只看到表面现象。从现实看,并非所有杀牛户都有能力在节日活动中通过经商来赚钱,这正如我们现实生活中并非人人都具备经商条件一样。相反,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更有可能是节日活动中的看客和真正的消费者。虽然前来祝贺的客人也会赠送一定的礼物,但“鼓藏节”毕竟不同于婚、丧、嫁、娶等酒宴,客人仅是象征性地赠送礼物,这些礼物根本不足以维持他们长达数天的生活花费。更何况节日结束时,主人还要增给客人一定的肉、酒、糯米饭等信物。

由此看来,多数苗族同胞的致富路劲不可能通过传统节日活动来实现。虽然近年来广大苗族同胞在生活水平上有了一定提高,但这绝不是通过传统民族节日来实现的。客观上讲,这种相对富裕主要是随着社会的开放,苗族同胞家庭内部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结果。因此,如果苗族同胞对传统节日习俗的奢侈消费换来的只是少数经商者盈利的话,这种做法实在有点得不偿失。故此,我们应在继承“鼓藏节”这一苗族文化传统的前提下,进一步转变人们的消费观念,提倡节约精神,鼓励理性消费,将一部分可贵的资金有效地转移到人们的现实生产和生活中去,增强自我发展的意识,提高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加快本地区经济发展步伐。

三、发挥“鼓藏节”的传统文化功能,推动民族文化生态旅游业的发展

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是以民族传统文化为核心、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的旅游经济发展模式。黔东南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之一,加快其经济发展步伐是历史的必然。同时,黔东南又是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州,其境内有以苗族为主体的多种少数民族文化并存,这些少数民族文化不但是我国民族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黔东南苗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潜在的文化资源。再者,黔东南处于祖国西南边睡,远离经济发达的工业区,因而拥有较为完备的生态环境。所以笔者认为,加快以民族文化为核心的民族文化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是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

当然,我们在坚持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时,要尽可能地删除其中的神秘色彩,增添现代性的文化内容,使传统民族文化从信神向娱人方向过度。就“鼓藏节”而言,我们在坚持这一节日文化范式的基础上,依然可以推陈出新,采取每个家族或每个村寨杀一头牯牛的方式,这样以来,不但杀牛的数量大大减少了,而且苗族节日的风俗传统依然存在,这既有利于节制苗族同胞过度消费的不良生活作风,又有利于加速苗族地区的生产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简化节日期间烦琐的祭祀仪式,在其间开展各种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的竞技文化活动,如唱歌跳舞、斗牛、赛马、划船、 民族艺术展等,用这些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实节日的文化氛围,提升节日的文化内涵。通过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吸引人们回归自然的力度,让黔东南成为广大旅客游览观光的阵地,从而有力地推动该地区民族经济的发展。所以笔者认为,开发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是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最佳方式。

综上所述,我们在保护、继承、宣传和弘扬黔东南苗族传统文化的同时,更应当用科学理性的态度对待这些传统文化,挖掘其中的合理成分,充分发挥它们在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复兴黔东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加快黔东南地区民族经济的发展作贡献。

参考文献

[1] 伍新福:中国苗族通史[M],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 1999。

[2] 周大鸣,刘志杨,秦红增. 寻求内源发展--中国西部的民族与文化[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

[3] 罗义群著.苗族牛崇拜文化论[M],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

【Abstracts】Guzang Festival is one of the core contents of the Miao nationality culture in QianDongnan , and it is also indispensible important content when people research the Miao nationality culture . The essay regards Guzang festival of Miao nationality in QianDongnan as base, further analysis the positive and negative roles of Guzang festival by the two pros and cons aspects, point out that Guzang festival custom plays an important economic significance in tourism of the Miao nationality regions.

苗族的传统文化范文6

一、引言

黔东南州是少数民族集聚地,大多数民族文化起源于当地,这些遗留下来的文化资源可利用于黔东南旅游业的发展,其中苗族文化是黔东南发展不可缺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苗族悠久的历史,形成了与众不同的语言、丰富多彩的民族节日、独具风格的建筑等,其特色文化的形成、发展都有着其他世人不知的艰辛历程。苗族先人为人类创造的语言文字,民族建筑都对社会的发展有着必不可少的贡献。

二、苗族发展历程

苗族是古老时期形成的民族,有着漫长的发展历程。据传说,苗族起源于中国古老发源地黄河中下游与长江下游之间,与“九黎蚩尤”、“三苗”、“南蛮”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

“九黎蚩尤”是苗族起源最早的先祖,开创了苗族经济、文化、政治的发展,对苗族有着重要的历史影响。“九黎”的领导者是古老传说中三大部落联盟集团之一的蚩尤。蚩尤在与黄帝、炎帝的对战中战败,但他对中国古代的贡献影响着千千万万的中国人,对苗族后代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三苗”是“九黎”的后代,生存于远古时期的尧舜禹时代,是涿鹿大战后“九黎”部落联盟集团中的一部分,后来在与禹的对战中战败,“三苗”的战败对苗族历史文化的发展有着严重的影响。

“南蛮”是“三苗”部落中存活下来的苗族后代,在商周时期逐渐兴起。商周王朝曾多次派兵攻打“南蛮”,可是都是以失败而告终。最后,“南蛮”越来越强大,并且创建了南方最大的诸侯国,即楚国。楚国的建立推动了苗族的快速发展,对中国历史文化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苗族在经历几千年的历史演变中逐渐形成了当今社会独具特色的苗族文化。

三、苗族文化特色

苗族是黔东南州最具特色的少数民族之一,有着丰富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特色语言、建筑、服饰等。

(一)苗族语言

苗族语言是苗族人互相交流的语言之一,可分为3大方言、7个次方言、18种土语,是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1]。苗族不同于侗族语言,它在远古时期就有着自身的民族文字和语言。在五千年的历史发展中,苗族语言因不同地区的格局分布形成了不同的苗族语言种类。传说,几千年前的苗族文字是写在羊皮或树皮上的,只是在不断的迁徙中,苗族文字才逐渐失传的。如今,苗族语言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而发展,形成了自身的语言文字。苗族语言在发展的同时也受外界语言文化的影响,这使苗族在与外界交流中使用了不同的语言。比如,苗族人与汉族或者其他民族交流时会使用汉语和其他民族的语言文字或字词。

黔东南是中国苗族集居最为集中的地方,同时也是苗族语言保存较为完整的地区之一。黔东南苗族语言主要属于三大方言中黔东语言,分为四种土语,比如,凯里土语、丹寨土语、从江土语、天柱土语。这四种土语是黔东南使用较多的苗族语言之一,同时对中国苗族语言文化有着重大的影响。

(二)苗族节日

苗族在不断的发展中形成了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为中国民族文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苗族传统节日因地区不同,过节时间有着前后区别。有的节日名称和意义相同,但是过节时间却不同,举行的节日活动有对歌、吹奏芦笙、斗牛、赛马等。节日活动丰富多彩,民族气息浓重。比如,苗族的四月八、六月六、苗年等。四月八是苗族人为了纪念一个英雄的传统节日,在节日这天,苗族人会举行对歌、吹奏芦笙、歌舞等活动,而且老人会相互走亲访友,以此来纪念民族英雄人物亚努。六月六也是为了纪念民族英雄的节日,在节日当天,男女青年相互对歌、盘歌、老年人会讲故事、有的会祭田。苗年是苗族人为了庆祝丰收的传统节日,每年会举行一次节日活动。苗族的苗年在不断的社会发展中,逐渐被汉族的春节代替,但是在内容和形式方面仍然保留着苗族特有的过节方式。

(三)苗族建筑

苗族有着独特的房屋建筑,即吊脚楼。苗族吊脚楼源于干栏式建筑,而干栏式建筑又源于树居,苗族人民在不断的迁徙中,将树居演变成了今天的吊脚楼。黔东南苗族吊脚楼主要是依山而建,次第升高、别具特色,它具有防潮、防兽的功能。建造吊脚楼的建筑材料就是杉树,其次是松树、枫树等,杉木建造而成的房屋经久耐用,不会轻易倒塌和损坏。吊脚楼分布范围较广,不仅仅是苗族的主要居住房屋,同时也是侗族、水族、布依族等民族的居住房屋。

在古老的传统中,苗族人一直认为建房和娶媳妇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两件事。因此,建设房屋时苗族人都会精心准备好一个建房计划。苗族吊脚楼一般分为三层,最下层空间低矮,不超过2米,深度一般为3米以上,一般作为饲养家畜的圈舍;中层为苗族人的主要活动中心,是以堂屋为主,并且是整个吊脚楼的中心,同时是苗族人最神圣的地方,只要是逢年过节和重要的活动,苗族人都会在堂屋里进行祭祀;上层为阁楼层,主要是用来作客房或女儿的卧房,以及存放粮食等。

(四)苗族服饰

黔东南苗族支系繁多,苗族服饰种类各异,约有200种,每一种服饰各具特色,是中国苗族服饰最多,保存最好的地方。苗族服饰总体上保持着古老传统的织、绣、挑、染等几个方面。

黔东南苗族服饰分为丹寨式、西江式、黄平式。男子服饰与汉族服饰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妇女的着装。丹寨苗族服饰有长裙、中裙、短裙之分,种类繁多,款式杂,特色浓的特点。丹寨妇女婚前婚后的服饰有所不同,但是都是以青色为主,在服饰方面有所不同,未婚前挽发髻于头顶上,婚后不过长不掩腹,改穿青色琵衣,琶裤长与婚前一样,发髻蓬松下坠,头包黑巾,到节日是改戴银花。西江苗族服饰主要以绣图案为主,在盛装上采用传统图案,衣袖是重点装饰的部位,多使用飞龙、蝴蝶、飞鸟等,花带裙和便装上多使用鸡、鸭、鱼、鸟等刺绣。西江式服饰最主要的特征是银饰的造型有高大的银角,银角是仿水牛角制成的,银角之间扇形的银片是苗族稻文化的标志。黄平式苗族服饰女装最主要的特点是大领衣,裙的前后没有束花裙围。已婚女士头发盘于头顶,用头巾包成平定形,而未婚姑娘不包头巾,改戴桃花。

四、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