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特的教育方法范例6篇

独特的教育方法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1

孤独症目前没有特效药物和医学治疗手段,需要长期的康复教育和训练方能有所改善,孤独症已经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但在对孤独症儿童的政府投入上,还做得远远不够,康复教育和训练机构更少。很多孩子患有孤独症得不到有效专业的训练,这些孩子各方面的能力很难提高,身体各项功能得不到开发,无法适应变化的社会生活,家长陷入极度的痛苦和无奈中。因此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育和训练尤为重要。

一、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对孤独症儿童重视程度不够

对孤独症儿童的重视程度不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对孤独症儿童重视程度不足,也不知道如何对这部分孩子进行康复教育和训练,二是家长和特殊教育工作者对孤独症儿童的重视程度不到位。这两个方面的因素都存在,最主要的是政府部门对孤独症的康复教育和训练投入不足,康复训练机构更少,地区特殊教育的发展也存在不平衡性。孤独症儿童和智障儿童有相似和相近的地方,很多教育训练机构很容易把两者混淆。

2、对孤独症儿童的鉴定水平有待提高

只有诊断明确,才能进行治疗。目前由于专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孤独症儿童的早期诊断和筛选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同时由于国内鉴定机构数量不足,很多孤独症患者往往被误诊为智障患者,给孤独症患者的治疗增加了难度。

3、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育训练机构太少

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和训练机构严重不足,师资力量薄弱,是影响孤独症儿童康复的又一重要问题。由于机构少,师资不足,很多孤独症儿童的父母只能自己带孩子,由于家长专业知识欠缺,训练方法不正确,起到的效果很有限。也有的孤独症孩子被送到了特殊教育学校,把这些孩子当智障孩子来进行康复教育训练,耽误了孤独症孩子的教育康复时机。

4、孤独症儿童融入社会生活的教育难度较大

就是指给孤独症儿童创造家庭生活中的交往环境,创设中小学和幼儿园全纳教育的交往环节,进行有目的和有计划的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训练活动,使孤独症儿童的社会功能得到改善的康复教育训练模式,这种康复训练有助于孤独症儿童很快融入社会,但难度较大。

传统的思维认为,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育训练应在特定的场所中,利用训练器材让孩子完成规定的康复教育训练课程。认为通过这种特定的训练,可以使孩子的交往和社会适应能力改善,孩子就能走出孤独。也有一些家长认为,这种做法对孩子是没用的,在家中,他们不知道让孩子做一些家务活对孩子的康复至关重要。

5、对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育训练的支持不够

孤独症儿童相比正常儿童,他们在生活和社会适应中存在更多、更严重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建立一个支持服务系统显得很有必要。然而,我国目前没有建立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育训练支持系统。一些发达国家建立起了自己完善的孤独症儿童支持系统,比如美国,不但建立了支持系统,而且还通过立法,明确对孤独症儿童提供教育支持系统。相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这方面会逐渐引起政府部门,尤其是残联的重视,可喜的是,有些省市已经将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育训练费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二、提高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训练实效的路径

1、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对孤独症儿童宣教力度

可以利用媒体宣传孤独症儿童疾病的病因、临床表现和治疗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的人都来关注了解孤独症儿童,为他们的康复奉献爱心,温暖他们的心。同时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教师的培训力度,让特殊教育的老师有专业的康复教育知识和丰富的康复训练技能,造福孤独症儿童。

2、依托全国各地市残联和精神卫生康复机构,共同建立孤独症诊断机构

我国大多数被误诊的孤独症儿童,都是父母辗转几个医院后,才明确诊断的,因为孤独症儿童出生时和正常儿童没有太大的差别,到了2岁以后才能确诊,专业性很强,因此早日成立诊断机构,对孤独症儿童的及早诊断,就为他们多了一份康复的希望。同时孤独症儿童要做好与弱智、精神分裂症、注意力缺陷多动综合征、语言发育障碍等的鉴别诊断。

3、鼓励民间社会组织参与早教康复机构

应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孤独症儿童早期教育康复训练机构。政府由各地残联牵头,成立由专家、家长和爱心人士组成的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协会,给孤独症儿童和其家庭给予更多温暖。让孤独症儿童和普通儿童一样就读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给孤独症儿童更多的接触社会的机会,比如有些机构尝试让孤独症儿童去超市理货,去餐厅端盘子,让他们过和正常人一样的社会生活,帮助他??走出孤独。

4、为孤独症儿童家庭提供康复教育训练和个别训练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2

关键词:独立学院;科学发展;问题;对策

一、独立学院的发展态势

独立学院起源于 20世纪90年代江浙一带产生的一些公立高校内部以民办机制运行的二级学院,形成规模于 1999年起的高校持续扩招,2003年教育部颁文统一称之为独立学院。它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在独立学院试办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和矛盾,2003年4月,教育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颁发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对独立学院的发展进行规范管理,对独立学院的合作者、学院产权责任、办学条件、投资体制、管理体制和申报程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独立学院的合作者负责提供办学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施,一律采用民办机制,要求独立学院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要独立颁发证书,有独立的校园,实行独立的财务核算等,必须确保办学条件和质量。教育部希望通过依法引导、监管和规范独立学院的办学行为,杜绝独立学院办学过程中出现严重影响教育公平与社会稳定等问题。在《意见》颁发以后,教育主管部门对独立学院有了明确的管理标准,对不符合《意见》规定的办学行为和办学机构也进行了清理整顿。2004年初正式确认了148所独立学院名单。据2007年教育事业统计,全国已有独立学院 318所,在校生186.6万人。

2008年2月,教育部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要求和国务院把高等教育发展重点放在提高办学质量上的决策部署,依法明确独立学院的法律地位,切实规范独立学院办学活动,提高独立学院办学质量,引导和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大发展中出现的新生事物,到目前为止,规模的发展已经大体完成,发展的重心将转到规范办学、提高质量、凸显特色的新阶段。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逐步提高的宏观背景下,独立学院的发展必须牢固树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独立学院发展与整个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和谐,将“以人为本”作为重要的办学理念,坚持独立学院发展的规模、质量、结构与效益的统一,强化独立学院发展的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独立学院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真正确立独立学院发展在我国普通本科高等教育发展中的独特地位。

二、对照科学发展观认清独立学院发展中的问题

(一)发展缺乏规范性

在教育部制定《意见》之前,短短的五六年时间,

独立学院在全国25个省市遍地开花,共有300多个。《意见》的颁发引起了社会各方面较为广泛的反响。

一所学院的开办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求对独立学院进行规范管理,一步到位的做法不符合实际,理顺管理需要一个过程。教育部规范的举办独立学院的新机制和模式是将成熟的独立学院的发展模式套用在具有不同发展程度、不同规模和质量、不同地区、不同经济状况的全国的独立学院身上,难免让诸多独立学院削足适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举办独立学院的高校,为了使独立学院的办学状况符合《意见》规定的内容,以应对教育部组织的对独立学院办学条件的检查,各显神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意见》建议成立校董会进行管理,有一些独立学院由于投资主体是母体高校,往往由母体对其实行统一的管理,至今尚未建立董事会;建立董事会的学院,也只是虚设机构,并未履行责任,只是为了应对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应检查。有的母体高校在短期和眼前利益的驱使下,在办学条件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的条件下,拼命降低独立学院必需的办学成本,盲目扩大招生规模等。在统一的独立学院的名义下,存在这些不够规范的办学状况,必然会影响独立学院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办学缺乏规划性

有些独立学院的专业设置结构不合理,多为低成本的所谓“热门”或“短线”专业,专业设置不仅依托于母体,同时还要考虑专业建设的成本,因此独立学院与母体之间,与兄弟独立学院之间专业设置大多雷同,有些独立学院甚至不顾师资实力,什么热门招什么,文科成本低就多招,理工科成本高就少招,学院没有对人才市场近、中期需求进行预测与分析,这影响教学质量的同时,学生就业时易造成结构性失业。部分独立学院缺乏符合自身实际的强有力的质量保障体系,没有建设一支有本院专业特色、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师生比严重超标,各项教学基本设施的平均指标普遍不达标。有些合作办学者由于不懂高等教育投入大、周期长的特点,在办学过程中表现出明显的急功近利思想,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收回投资的短期化目的,投资行为的短期性,也导致办学行为缺乏规划性。

(三)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缺乏科学性

人才培养特色是独立学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大多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与母体学校的混同,在人才培养上没有针对自身特色进行定位。独立学院基本上没有组织编写符合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特色教材,而是全盘照搬母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盲目追求与“二本”一致,或只是在母体的基础上做一些调整,而没有根据独立学院师资状况与学生的具体情况,设计出符合独立学院实际的人才培养模式。这样容易束缚独立学院学生的个性发展,使其逐渐失去自身优势与特色,最终培养出的也将是母体的克隆次品。这样,独立学院学生与母体学生相比,在未来就业时势必成弱势群体,缺乏市场竞争力。

(四)各地各校存在较大的差异性

全国现有的独立学院中,各地区各学院的办学体制、运行机制、办学条件及所有权归属等问题均存在较大的差异。独立学院发展的地区差异较大,南方省份发展超前,西北方、中部地区起步较晚。在同一省份内,不同层次的独立学院具体做法上也有显著的不同。政府对独立学院的各项决策又过于强求统一标准,没有区分不同情况实行弹性政策。独立学院的发展没有更多的自,没有宽松的市场环境和富有弹性的政策发展空间。如不同办学质量的独立学院,由于教育教学的投入和成本的不同,应当允许不同质量、不同特色的独立学院有不同的管理模式和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以激发各个层面的积极性。

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独立学院健康协调发展

(一)发展是第一要义

发展独立学院是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的需要。它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尝试,对进一步解决好高等教育发展与国家、社会需要之间的供求矛盾具有深远的意义;是我国高等教育在办学机制与模式改革方面的一项重大突破,是利用市场机制实现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与社会资金整合的有效形式;对于扩大高等教育资源、解决穷国办大教育的投入瓶颈等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充分认识发展独立学院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我们要明确目前独立学院存在着的问题只是暂时的,任何一个新生事物都有一个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独立学院存在着的问题必须依靠独立学院自身的发展来解决,不能因为存在问题而忽视独立学院存在的意义及独立学院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所作出的杰出贡献。

为了使独立学院的发展能够更科学、协调,教育部对普通高校试办独立学院的基本原则是“积极支持、规范管理”, 2003年4月作出了规范《意见》,又于2008年2月了《办法》。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逐步引导下,已经办起来的独立学院将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地走向规范,“规范管理不是不发展,而是要在切实维护各方利益特别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健康地发展。”不少高校举办独立学院的积极性日益高涨,管理日趋规范,独立学院的社会声誉也不断提高,各方面正朝着持续上升的方向发展。

(二)以人为本是核心

独立学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将“以人为本”作为独立学院最重要的办学理念。独立学院要强调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它的意义在于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价值的最高目标,把“人”放在第一位,顺应人的禀赋,提升人的潜能,完整而全面的关心人的发展。

独立学院应认清所招收的绝大部分学生高考分数相对较低、相比一本、二本的学生更适合成为应用型人才的现实,制定符合学生实际情况的、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工作要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成才为中心,一切从学生的身心成长着眼;要充分利用和挖掘学校教育管理资源,积极推行根据学生兴趣自主选择专业和学制等弹性教学模式,建立科学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重视学生的基本素质的提高,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独立学院也要根据自己的师资队伍特点,确定相应的人才培养目标。目前的独立学院师资队伍大多由自有、母体分流和外聘教师组成,大多是教学型教师,研究力量非常薄弱。独立学院要针对学生、教师以上的特点,准确定位,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为本科应用型人才。

(三)全面协调可持续是基本要求

要使独立学院实现快速发展,为社会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独立学院的办学规模、教学质量、专业结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做到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的协调发展。我们尤其要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独立学院办学规模观,正确处理办学规模与办学条件的关系,办学规模扩大应与教学设施、教育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同步发展,一定的办学资源量对应有一定的最佳效益规模值,因而独立学院要根据学校所处地域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自己和同类教育资源的状况,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自己的办学规模;独立学院的规模扩展应以投资方的更多投入、办学条件的改善为保障,只有搞好基本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才能为规模扩展打造扎实的基础,也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健康协调发展。独立学院要扩大办学规模,更要追求质量的发展,坚持质量和效益第一的原则,从办学各个方面来衡量,实施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内涵式发展战略。我们要充分认识独立学院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想方设法寻求解决的途径,把握独立学院发展的速度和节奏,实现独立学院的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统一。

(四)统筹兼顾是根本方法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独立学院的发展,就是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协调好独立学院发展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1.正确处理独立学院与举办高校的关系

独立学院与举办高校都是学院办学的主体,两者之间既是复杂的依托关系,又是合作关系。过分强调母体的作用,会使独立学院的办学自受到损害,而过分强调独立学院的独立性,又会打击举办高校的办学热情。独立学院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社会责任与任务,对于母体的依托主要在品牌的依附和管理及师资力量的借助。因此,母体高校要淡化与独立学院的从属体制和利益关系,为独立学院提供更大的办学自;在独立学院办学之初要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以确立独立学院的办学特色和品牌,形成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独立学院要做到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相兼顾,自身需求与母体需求相兼顾,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母体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正确处理独立学院与合作方的关系

独立学院既要正确处理与母体学校的关系,又要取得投资方的支持,加强双方的沟通与理解。创办独立学院的初衷是为了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提高办学效益,是一项公益性的事业;同时,社会力量办学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合作方投资合办独立学院,要从办学中获得回报。《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要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节余中取得合理回报。投资合办独立学院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利润回报率低等特点,投资方应当尊重独立学院的办学规律,立足长远发展。在处理投资方的经营性与教育的公益性的矛盾时,必须坚持任何回报都不得妨碍学院的正常运转,不能牟取暴利,不能改变教育的公益性质。同时,要接受法律制约和理性自律,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制度,规范相关内容,实现友好合作,推动学院的健康发展。

3.正确处理独立学院发展与当地经济发展的关系

独立学院的发展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人才需求量及人民群众的个人教育需求和可支付能力同步,既要适应当地经济的发展要求,又要遵循教育自身的发展规律。独立学院的专业设置,应主要面向地方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要努力创造条件加快发展社会和人力资源市场急需的短线专业。独立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要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关注经济的发展趋势,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与自身的优势,努力培养出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并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的应用型人才,探索出一条符合独立学院特点的、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独立学院发展新途径,以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和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济.在教育部召开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网络视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中国教育报,2003.

[2] 积极发展规范管理 促进独立学院稳步健康发展,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独立学院试办工作答记者问[N].中国教育报,2003.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3

关键词:独立学院;师资队伍;策略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5)12-0073-03

独立学院是从所谓“国有民办二级学院”演化而来的。这种“二级学院”以“公办高校的教育资源+民营机制”的组合方式来满足政府、公办高校、社会投资者、考生家庭四个群体对于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利益诉求[1],是

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经历了十几年的“井喷式”、“粗放式”高速扩张后,正步入自我规范、转型发展阶段。对于处在此阶段的独立学院来说,师资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它是学校办学的核心资源,也是体现学校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事关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目标实现以及自身转型发展,是新时期独立学院健康发展亟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一、独立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背景分析

(一)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人才培养理念变革

据统计,2013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4.5%(数据来源于教育部网),已步入马丁・特罗所划分的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在此宏观背景下,国家加快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引导高等教育价值实现理性回归,推动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颁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鼓励和支持地方新建院校转型为应用技术型大学,“鼓励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学校时定位为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而且,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明确指出,独立学院应“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由此可见,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促使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理念变革,同时对独立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提出更高要求。独立学院教师必须具备培养应用融合型人才的教学、科研、创新等综合能力,既要有较强的理论知识,又要有较高的实践能力,才能满足人才培养要求。

(二)独立学院面临转型发展困境

2008年,教育部颁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各独立学院按照规定进行调整,充实办学条件,实现规范化管理和运作。这一政策出台,标志着独立学院将实现与母体的真正分离,也预示着独立学院进入到转型发展的关键期。独立学院转型发展应在功能定位、人才培养、办学模式等方面体现地方性、应用型、合作式、职业化的特点。即要立足地方经济创新驱动发展需要,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又要转变理念,重点加强内涵建设,打造特色专业品牌,尤其要加快充实办学条件,在师资、图书、实验设备、校舍等方面尽快达标。其中,独立学院师资队伍是学院发展的“软实力”,是其转型发展的关键环节。因此,必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探索高素质“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律,优化“哑铃型”教师结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从而推动独立学院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独立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整体规划

经过数年快速发展,独立学院师资队伍逐渐壮大,教师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不少独立学院对办学目标、人才培养定位等根本性问题认识不清,缺少师资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师资队伍建设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匹配度不高,没有把握与公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差异化特征,带有公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印记。为追求短期规模效益,独立学院借鉴套用公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管理经验和制度,在人才选拔、培育、管理、考核、晋升等方面与母体高校趋同,加之专业设置与母体高校同质化,导致其无法形成自我学科梯队建设和专业品牌建设。教师个体则缺少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和意识,在课堂活动设计、授课方式、教材选用、实践教学、考核方式等方面重理论轻实践,培养的人才与公办高校趋同,缺乏市场竞争力。鉴于以上问题,独立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必须审视区域经济发展特色、人才需求状况、自身办学特点、专业设置优势、差异化人才培养等综合因素,发挥民办机制的优势和特点,探索自身独特规律。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

独立学院办学历史短,基础薄弱,师资队伍制度建设严重滞后,尚未形成创新有序、制度健全、合理有效的管理机制,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管理理念陈旧。不少独立学院沿袭母体高校的管理模式,只注重对教师进行传统的人事管理,即人事档案、工资、福利、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等方面的管理,而不注重对引进教师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很少对引进教师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等动态性指标进行监测[2]。二是管理体制僵化。独立学院师资主要由自有教师、外聘教师、母体教师三部分构成,每一类都应有对应的管理制度。实际上,不少独立学院未区分不同类别管理对象,采用整齐划一的管理方式,缺少针对性和有效性,导致无法对母体和外聘教师形成有效制约,难以保证教学质量。三是管理制度不健全。独立学院还没有建立起教师培养、考核、职称评定、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行为规范、教学激励机制的管理制度[3]。而且,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的薪酬管理、档案管理、科研管理、教学管理、考评管理、权益保障、培训晋升管理等方面都需要加强和改进。

(三)培育环节薄弱

独立学院师资队伍建设“重引进、轻培育”,尚未形成系统科学的培育机制,主要表现在:一是培育理念偏差。表现为培育的功利化、表面化和狭隘化,将培育作为提高教学水平的保障手段,忽视教师个体的主体性地位以及自我培育能力的生成;注重培育的形式和过程,缺少对培育结果的动态衡量指标体系。二是培育模式单一。采用岗前培训、校内培训为主封闭式、单一的培训模式,缺少整合母体高校资源,打通校企合作培育的开放式、系统化的培育思路和方法。三是内容设置不科学。大部分培育内容旨在提升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能力,缺少师德、师风道德建设方面内容,更缺乏对教师的实践、创新能力的培育内容,根本无法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四是保障政策不到位。独立学院要完善教师培育机制,就必须获得母体高校的支持,选择优秀的导师团队引导、帮扶、培育,还需要足够的经费、人员保障,更需要政策保障,缺一不可。但是独立学院办学经费有限,缺乏有效利用母体高校师资的机制,自身政策不完善,造成培育保障机制不健全。

(四)评价体系陈旧

由于受到母体学校管理制度影响,许多独立学院仍沿用、移植母体学校的教师评价体系,照搬照抄评价指标体系,忽视独立学院办学定位的特殊性及教师个体、群体的复杂性,致使教师评价体系与母体学校趋向雷同。这种评价体系非但不能成为教师成长的“指挥棒”,相反会误导教师发展方向,导致无法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独立学院教师评价体系作为复杂系统,其评价对象教师必定存在多类型、多层次结构。然而目前大多数高校包括独立学院的教师评价体系比较单一,一般只考虑理工科与文科类的区别,而在理工科的领域并没有按照不同的学科特色和本学科的发展阶段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评价指标体系,这就造成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的单一化。在当前高校普遍重科研、轻教学的现状下,课题、论文、科研成果将成为教师唯一追求的对象。在这样的指标体系及价值取向下,独立学院所有的教师有可能会被引导走向研究型教师的道路,与独立学院的“应用型大学”之路背道而驰[4]。

三、加强独立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策略

(一)找准定位,错位发展,加强顶层设计

独立学院必须在转型期找准自身在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的基本定位,实现特色错位发展。明确社会人才需求和自身的优势,重点培养具有较强职业适应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把职业技术教育融于本科学历教育中,培养出既具有理论基础又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从而实现与传统教学型或教育研究型公办高校的精英型培养目标“错位”。在此基础上,实现师资队伍建设的错位发展,加强独立学院师资队伍转型发展的顶层设计。一是确定师资队伍建设的理念和思路,明确符合独立学院特色发展的教师队伍建设目标和任务,建设一支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双师型”高素质教师队伍。这是独立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和总目标,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才需求的准确定位。二是建章立制,科学制订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探索其独特建设规律,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快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步伐。三是创新完善师资队伍管理、培育、考核机制,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以建设自有专任教师队伍为核心,实行分类管理,差异化培养,阶梯式培育,构建多方参与制定标准、分类评价的创新科学机制。四是立足于独立学院发展实际,妥善解决师资队伍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构建合理有效的应对保障机制。如重视保障和提高教师待遇,探索实行年薪制或协议年薪制等灵活多元的薪酬制度,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竞争淘汰机制、评价约束机制,探索实行“非升即转”、“非升即走”、终身教职制度等多元化教师聘任制度,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等。

(二)分类管理,高效融合,构建科学的管理机制

按照独立学院现有师资队伍构成特点,构建“分类管理、高效融合、目标统一”的科学管理机制。分类管理是立足于现有师资队伍结构,针对三类师资队伍实行不同的管理措施和方法。但三者地位并非等量齐观,加强自有专任教师队伍建设是分类管理的重点和核心,而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和母体教师队伍的建设仅处于辅助地位。对于自有专任教师队伍,应采取“人性化+培育管理模式”,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重点在管理目标、方法、手段方面体现人性关怀,配合有效培育机制,实现个体和学院发展的有机结合;对于母体高校教师队伍采取“服务+参与管理模式”,重点加强独立学院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在薪酬、教学管理、教学运行机制等方面提高独立学院服务能力,引导母体教师骨干和优秀教师积极参与独立学院培养计划修订、专业建设、课程改革、课堂实践等活动,重点提高他们的主人翁意识,以此实现对他们的有效管理;对于外聘兼职教师实行“契约+刚性管理模式”,重点强调外聘兼职教师契约制度建设,加强遴选、监督和考核机制,建立刚性的制度性规范以约束他们履行教学职责。虽然三种管理模式各不相同,但是它们的目标指向都是独立学院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必须要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高效协调好三种模式,探索实现管理合力的有效机制。

(三)阶梯培育,校企合作,搭建教师成长平台

教师培育工作是保障教师成长成才的关键环节,它既决定着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方向,又决定着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因此,在独立学院转型发展期,必须要严格遵循教师培育发展规律,实现“整体推进”、“差异培养”、“阶梯培育”。这是独立学院教师队伍培育成长的总要求。“整体推进”要求师资培育工作必须符合学校发展目标定位,作为一项系统化、整体性工程,具有统摄全局和引领发展的特点,它决定和制约着教师发展水平、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差异培养”就是要兼顾教师类型、年龄、专业、性别、能力等各种差异化要素,分类规划设计教师培养方案,保障培育教师个体特性与专业特性的充分融合,充分发挥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个人潜能;“阶梯培育”要求在既设总体发展目标下,设立各专业教师阶段性成长和发展目标,实行阶梯化培育,实现阶梯性成长。为实现上述要求,就必须搭校内外功能定位不同的“两个平台”。一是充分利用母体高校优秀教师资源,实行“教师导师制”,打造校内教学研究水平提升平台。以教师导师制为依托,开展业务培训、教学观摩、专业竞赛、组建科研团队等活动,以实现母体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独立学院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二是深化校企合作,实行“校企共聚教学资源”,搭建教师实践能力发展平台。同时,加强与地方高新区、科技园区、块状产业园区密切合作,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以此来加强应用型实践平台建设[5]。在推进校企合作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校企合作的师资共同培育机制,选送教师到企业行业接受培训、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以增加教师的实践经历。另外,独立学院也可以引进企业优秀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影响和带动教师教学模式、方法的改变。

(四)分类评价,多方参与,创新教师评价体系

首先,分类引导制定科学评价体系。依据独立学院教学型本科院校层次定位、办学类型、人才培养规格定位可将教师分为教学型、应用研究型和本科双师型三个类型。依据上述类型分类构建不同评价体系,教学型教师评价应重点监测学生是否具备合理知识结构,应用研究型教师评价应重点考查学生是否具有较强的能力素质,双师型评价体系应重点考查学生专业岗位操作技能。其次,由母体高校、合作企业、行业协会、学院、教师等多方共同参与制定评价标准体系。为破除现有评价标准僵化、封闭、单一弊端,需依据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要求,考察教师的职业素养、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创新能力等素质,无法由独立学院一方主导制定实施,须由多方共同制定开放、合理、公正的评价机制。保证评价标准的客观性和开放性,避免教师评价沦为乏味的管理工具和手段。再次,独立学院教师评价主体多元性。要实现教师评价的主体多元性,坚持自我评价、教师导师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专家评价、合作企业评价、学院评价等主体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形成客观、全面、科学的教师评价结果。最后,还要注重教师评价指标科学化原则,以利于教师个体成长和专业化发展。要协调教师评价指标中定性和定量指标比例,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考核的特点,注重教师实践教学、课堂教学改革、专业建设特色等方面的考核,抛弃“以评价结果论成败”的观念,客观认识评价自身局限及其价值。

参考文献:

[1]冯向东.独立学院“独立”之辨[J].复旦教育论坛,2006,(1).

[2]金国华,金鑫.独立学院转型期师资队伍建设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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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魏立强,韩大明.独立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策略[J].黑

龙江高教研究,2010,(5).

[4]王延.试论复杂性视阈下的独立学院教师评价变革[J].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1,(2).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4

[关键词]独立学院 大学生 受教育权 法律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3-0068-02

教育是一项塑造人的工程。洛克认为,人与人之间所以有千差万别,都是出于教育的不同。教育同社会进步、人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教育所涉及的方面十分广泛,教育的内容十分丰富,也使得受教育权的内容多姿多彩。我国宪法第46条对受教育权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高等教育与义务教育阶段不同的是,在我国上大学的权利不是每个人必然享有的,公民要享受此类受教育权需要具备一定的能力条件,并支付一定的费用,此阶段的受教育权表现为一种相对的权利,实际上是一种平等受教育权,即平等地享受教育的机会。

一、独立学院与大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界定

我国传统的高等教育办学模式是比较典型的以国家为主体的办学模式,融办学者、举办者、管理者为一体。近年来,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和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性的提高,我国高校办学主体已经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独立学院就是一种新型的办学模式。独立学院的性质如何界定?目前存在较大的争议,从全国318所独立学院来看,办学模式主要有几种形式:国办大学独立设置型;国办大学与国内民办大学合作设置型;还有比较特殊的政府出资型,如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但共性是所有的独立学院办学经费不靠政府投入,基本靠学生学费,学费按教育成本收费使得独立学院具有民办高等教育的特征。独立学院在性质上具有民办高等教育的性质,但我们也应看到它的招生模式又是同公立学校相一致的,采取的是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分工合作的模式,由经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地区统一考试完成本科生招生。有关独立学院与大学生的法律关系,从国内各种文献来看,并没有专门研究阐述。我国教育法通过法律授权的方式,明确规定了高校对学生具有的管理权,很长时期内高校一直扮演着类似“行政管理者”的角色,高校与学生关系被认为是行政法律关系。近年来,随着教育成本分担问题的出现,学者们对于高校与学生的关系争论颇多,包括民事法律关系说、行政法律关系说、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说、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说等。高等教育由免费教育转为收费教育,大学生日益成为具有自主性、自觉性和自为性的利益主体,与高校的关系也有了质的变化,高校与学生之间单向性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已被打破,更具有平等和均衡的特质。多数学者认为高等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因学校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公立高校,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兼有合同关系和行政管理关系双重属性,并以行政管理关系为主。在私立高校中,有学者认为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则是比较纯粹的合同关系,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权力和保护义务,要么本身就是教育合同的内容,要么是由教育合同派生出来的附随义务。也有学者认为,私立高校与学生两者关系包含两方面:一是平等的契约关系,二是不平等的管理关系。不平等的关系主要依据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和日常管理。

笔者认为,独立学院按教育成本收费,分析独立学院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就要立足于其兼有公办和民办性质的基础。它按教育成本收费,学生已从单一的受教育者变成了兼具受教育者、教育消费者等多种身份的主体,因此独立学院与学生的关系既有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又有教育服务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的关系,两者之间存在着平等的契约关系和不平等的管理关系,两者关系表现出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并存的态势。那么在独立学院与学生之间哪些方面存在管理关系,哪些方面存在平等的契约关系?独立学院是按分工合作模式进行招生的学校,这类学校的特点是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介入招生工作,学校与学生的管理关系主要是学籍管理和日常管理关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事项包括:入学与注册、成绩考核与记载、升级与留降级、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退学、考试与纪律、奖励与处分、毕业、停学及档案管理。学籍管理是以行政法为依据的行政执法行为,颁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位的行为是基于国家行政授权的一种行政行为,学籍存废的决定权由教育行政部门行使或在教育行政机关的监督下由学校行施,因此独立学院学籍管理属于行政管理范畴。而学生的日常管理主要是指不涉及学生重大权益的管理。笔者认为学校与学生之间应当通过合同形式予以规范,学校的管理行为如果违反合同条款,学生完全可以以违约为由提起民事诉讼。学生与独立学院在食宿、学校设施利用及一般买卖交易等方面存在的关系属于平等主体关系,适用于民法,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侵害学生的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关系也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二、独立学院大学生受教育权的特殊性

独立学院大学生作为大学生群体中的一部分,其所享有的受教育权,就权利本身而言,与其他大学生是相同的。特殊之处在于,独立学院学生不仅可享有独立学院本身的教学服务,更享有母体高校的教学资源。这是因为,独立学院与其他普通高校相比,其特殊性表面上在于学生支付的学费较普通高校昂贵,其本质在于在传统高校招生体系下不能享受优质高校教育的学生,可以通过独立学院享受到优质高校教育服务。二是学生也必须考到一定的分数方可入学,这也是对学生的限制。因此独立学院学生的受教育权,特殊性在于学生不仅有权得到独立学院本身的教学服务,更有权享母体高校的教学资源。

三、保障独立学院大学生受教育权的具体措施

1 完善独立学院内部运行机制,为保障受教育权提供匹配的资源

市场导向型的法人治理结构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市场导向型的独立学院具有灵活的选择机制、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具有弹性的学习和管理制度、多样化的服务及多层次的教育类型。在专业理论课程教学上,基于扩大学生学习选择性的需要,独立学院可合理设置专业课程模块。要坚持推行应用型本科教育,唯有这样才能培养出既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又拥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能适应市场的需求的毕业生。独立学院专业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市场的需求,尤其要关注长期性,要突显特色,这样才能在竞争中赢得优势。

2 加强学生权利意识,实施权利与义务对等教育

美国法学家波斯纳认为:在竞争性的环境中生存,就要求具有某些最低限度的感觉,即某些根本性东西按照自己的意志来保存和处理,并随时准备为这种控制权而斗争,这种准备就绪状态就是权利感。增强权利意识,提高维权水平是独立学院大学生受教育权充分实现的必由之路。大学生是维权的主体,但增强大学生权益意识不仅仅是大学生自身的事情,大学生处于社会和校园的过度地带,强化学生受教育权等权利意识,大学生自身、高校和社会负有同样的责任。从独立学院大学生自身角度来讲,应发挥自身的积极性,了解自身权益的维护范围。对属于自身的受教育权等权益要充分地了解,以便清楚在什么情况下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其次,要认识到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在与校方的互动中敢于表达自身的需求和愿望,自觉自愿地参与到共同的权益维护行动中去。再次,应发挥自身的主体性,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培养法治观念。学校应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如加强法制教育、设立维权机构等去增强学生的权益意识;从社会的角度来看,要逐步健全和完善必要的大学生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发挥相关执法部门的监控作用,利用媒体等倡导一种全社会一起维护学生权益的良好氛围。

3 学校治理必须注入法治精神

法治社会中,任何权力都需要制约,制约权力就是为了保护权利。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依法治校在法治语境下就应该重新梳理权利与权力的制约关系。要保护大学生的受教育权,就必须限制和约束独立学院的管理权力。高校管理工作的价值导向,过去主要是着眼于有效地规范和维护学校环境中的秩序,而对于如何在管理工作中体现人文关怀和“维护人的权益”则重视不够。随着我国法治进程中人们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高校管理的传统理念正在面临着挑战。从不断发生的高校管理的讼案来看,人性尊严正在从一种“潜在需要”迅速地成为“显性需求”,人们越来越追求教育领域中人的权利的平等,越来越看重人的选择的自由,越来越重视教育活动中对人的尊严的确认与维护。因此学校应赋予学生组织更多的权利,如代表学生参与决策的权利,在学校制定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制度以及决定与学生利益相关的事项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各项事务进行监督等。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5

【摘要】文章运用SWOT分析法对独立学院外部机遇、外部威胁和内部优劣势进行了全面分析,提出独立学院未来的发展趋势是立足和服务于社会,培养高等专业型、应用型人才,建成真正意义上的高水平民办大学。【关键字】机会;威胁;优势;劣势,趋势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市场化和多元化发展给独立学院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如何正确分析独立学院的竞争态势?一、导论(一)SWOT分析方法简介SWOT分析法来自企业战略,是一种综合考虑企业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各种因素,进行系统评价,从而达到正确估计形势,选择最佳战略的方法。S是指企业的内部优势(Strengths),W是指企业内部的劣势(Weaknesses),O是指企业外部环境的机会(Op-portunities),T是指企业外部环境的威胁(Threats)。(二)独立学院的界定独立学院是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利用公办母体高等学校的部分资源,实行严格的独立办学,是社会力量与国家高等教育资源的有益结合,它的性质是公办大学和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学校,按照民营机制来运行的,重点在于培养社会急需的应用型人才,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一条可探索的新路。本文将运用SWOT分析法,对独立学院竞争态势进行分析,试图探求独立学院发展趋势,指明独立学院的未来归宿。其中机会是指环境中对独立学院发展有利的各种因素,威胁是指不利的因素,优势和劣势是指独立学院所具有的相对于竞争对手而言的各种资源优劣因素。二、外部机会(一)时代机遇1.高等教育大众化为独立学院的发展提供了的空间。高等教育大众化以及我国建设学习型社会任务的提出,独立学院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到2010年,我国高等教育各类在学学生的规模将达到3000万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25%以上。早在2004年,公办全日制本科院校校均规模已达14000人左右,专科学校校均规模8000人左右。整个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校均办学规模已经达到10000余人,师生比为1:18。公办普通高校的学生容纳能力已经趋于饱和,扩张能力有限。公办高校正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提高型”发展模式转变。高等教育规模扩张的任务将主要由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职业学院承担,独立学院将因其特殊模式将优先获得发展。2.高等教育市场化趋势为独立学院的发展提供了广阔前景。教育市场化是当前国际教育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中国高等教育也将以某种方式接受教育市场化观念并纳入教育市场化过程中,只是时间早晚和程度差异而已。独立学院教育是适应高等教育市场化而发展起来的,独立学院教育正经历着高等教育市场化过程。相对于公办高等教育而言,独立学院教育对市场化显然具备较强的适应性。3.多元化发展是未来高等教育需求的趋势。过去30年里,我国高等教育需求与供给不平衡,需求大而供给严重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高等教育需求是一种“机会需求”,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教育提供了满足这种“机会需求”的供给,“机会需求”提供了独立学院发展的空间,使得民办高校形成了一种粗放式发展模式,得到了较快发展。(二)发展需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我国是穷国办大教育,形势要求高等教育要进一步加快发展,但加快发展又将面临教育经费投入滞后、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的巨大困难。这是我国教育的基本国情。不少公办高校把发展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上。因此,高等教育规模要继续有发展,必须要有新思路和新举措。总的趋势是,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是必然的选择。独立学院顺势而生。(三)各方扶持独立学院的发展普遍得到了大学、投资方和地方政府的支持。许多地方政府认识到,独立学院的发展对提高本地高等教育入学率、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等的巨大好处,也纷纷在土地使用、校园规划、资金贷款、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以政策支持。三、外部威胁(一)公办院校无论高等教育怎么样发展,公办院校的办学实力、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的优势不言而喻。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的发展,民众的高等教育需要将会从“机会需求”向“质量需求”转变,竞争高等教育机会转变为竞争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二)民办大学民办大学是在公办高校因体制和机制原因所致的空隙中发展壮大的,是高等教育中的市场长利基者。在高等教育体系中仍将处于公办高等教育的补充地位,民办高校一般定位于: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教育,占领低端应用型人才市场,做中国高等教育的基座部分和补充。(三)公办高职院校职业技术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蓝海。近年来,公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迅速。虽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大多数由中等专业学校改制升格而来,其办学实力、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虽然还有一个不断改善和提升的过程,但在这些方面,公办高职院校与民办大学和独立学院相比并不逊色,随着公办高职院校规模的扩大、品牌的提升和特色的形成,将会从某种程度上挤压独立学院的空间。(四)资金问题[1][2][3]教育本身属公益性的事业,是非赢利性的事业,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可以有合理回报,但实际上这种回报将不会是很大的。是大学就必须以公益性为独立学院的基本价值定位。这要求投资方要在公益性与逐利性、事业与产业之间找到平衡点,解决如何在办学公益性的前提下,处理好资本天然所固有的逐利性特征,处理不当势必会对独立学院的持续发展产生影响。四、内部优势(一)性质优势独立学院是戴着红帽子的民办大学,适合中国的政治形态、意识形态和百姓的文化心理。独立学院的发展如此迅速是独立学院的性质决定的。独立学院的性质定位既不姓“公”,也不姓“私”,而是姓“社”、“社会资本”的社,服务社会的“社”、体现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二)定位优势独立学院填补了“高等学校分类体系空挡”,是“应用型和教学型的结合”。在母体高水平本科院校纷纷向教学科研型或研究型大学迈进,出现“教学型”空挡;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原行业部委院校在体制改革中划归地方为主管理后向综合性迈进,出现“专门学院”空挡;职业技术学院学制由三年向二年转变,出现“高层次应用型”空挡。独立学院定位于“应用型本科、教学型学院”,发展空间很大。(三)特征优势独立学院有三个重要的特征,就是“优、独、民”字。“优”字是独立学院的一个很好的特征,也是独立学院的优势所在。名牌独立学院如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和宁波理工学院,都是充分利用大学和社会力量的优质资源组合,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树立的新典范。在市场上,一个企业的竞争优势表现在:第一是成本优势,即生产同样产品的成本比别人更低;第二是产品优势,即产品的差异化优势;第三是品牌优势,即在技术性能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消费者愿意为品牌多付钱。教育是一个品牌价值很高的行业,独立学院可以授予本科的文凭与学位,利用母体的品牌优势;民办的运营机制又可以发挥独立学院培养人才的成本优势。因此可以说独立学院占据着计划字眼和市场机制的二重利惠,享有品牌与成本的双重优势,这必定会对其他提供同类服务的办学机构带来很大的冲击。五、内部劣势(一)管理体制问题1.由“资本营利性”产生的问题。我国《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许多独立学院实行的是股份制、提出的是公司经营的观念;出资人又来自教育外部,制度约束及理念限制较少,有些出资人要求对学费按一定比例事先进行分配;独立学院直接办的是本科教育,市场需求较大,一些出资人为缩短投资周期想盲目扩招生。这些行为是不符合教育规律且还有可能突破有关教育法规的规定。实践中出现的招生欺诈行为等问题就是由此而生的。2.由“独立性”产生的问题。独立学院要健康发展,需要规范管理,要真正独立于母体学校。为了保证独立学院的质量,教育部2003年8号文件又规定母体学校“对独立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并保证办学质量”。事实上,许多母体学校直接控制或投资于独立学院,使独立学院更像是母体学校的下属单位。这就产生了一个矛盾——不独立不符合规矩,太独立又不利于保证办学质量。于是“脱钩”“扶持”“营利”与否的问题出现,这直接导致母体学校对独立学院的发展出现三种态度:一是极为支持;二任其发展而收取管理费;三是限制支持。(二)师资队伍建设的问题师资队伍构成不合理。在学校与教师的关系方面,独立学院自主师资数量少,临时聘用的教师多,年轻教师和退休教师多,且采用的基本是“计件工资制”,教师与学校的关系简化为金钱关系,教师归属感差,流动性大。这就很难保证学校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对管理人员而言,他们一般包括来自企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或者是新近留校的年轻人,雇佣意识强,在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上,缺乏创新性和开放性。六、未来趋势独立学院是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作用于高等教育改革的产物,既享受着国家政策的扶持,又承载着社会资本的期盼,还必须遵守市场经济的规则。如同本文运用SWOT分析法对独立学院的竞争态势进行全面的分析的结论一样,教育部颁发的《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强调了“试办”二字,独立学院的未来还未有定论,但通过分析已经一个清晰的思路:1.独立学院这一新的办学模式将会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存在。2.由于内生机制的缺陷和外部环境的影响,独立学院的发展将会面临诸多困难和考验,甚至还会面临一定的风险如果独立学院举办各方失之于对形势的正确估计,不能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在未来的竞争中被淘汰出局的风险也是存在的。3.从更长远的眼光来看,独立学院是一种带有过渡性质的办学体制,建成真正意义上的高水平民办大学才是其应有的归宿。七、结语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出现的独立学院这一新的办学模式已经成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独立学院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多层面的共同努力。首先是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引导和[1][2][3]政策支持;其次是申办方和合作方共同的远见卓识、恪尽职责;再次是独立学院自身要有正确的办学理念、合理的办学定位、清晰的办学思路和科学的内部管理。尽管独立学院的发展和成熟可能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但是,通过政府、社会的关心支持以及独立学院自身的不断完善,少数追求教学质量、注重办学特色的独立学院将会脱颖而出,成为民办高校中的典范。【参考文献】[1]吴健安.市场营销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06.[2]迈克尔·波特.竞争论[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3]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06]31号).[4]甘德安.独立学院“热”发展的“冷”思考[OR].

独特的教育方法范文6

随着特殊教育的发展,相关的研究领域越来越宽,"孤独症"这一名词被提到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这类儿童群体及他们的家庭相继受到人们的关注。孤独症儿童因自身条件较为特殊,对家庭的依赖远远超过其他儿童,其家庭教育对他们的影响程度也要高于其它特殊儿童。

根据以往研究结果看,家庭教育对孤独症儿童的成长发展而言,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家庭教育对孤独症儿童成长发展的意义

家庭教育对于孤独症孩子良好成长的作用,几乎就是决定性的了。儿童从出生就生活在家庭中,家庭、家长对孩子的影响是终身的,是别人无可替代的。家庭教育有其自身的特点:它具有长期性,持久性,是一种终身教育。因而,家庭教育的正确方式、科学性,是学校教育的延伸,有利于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治疗。

家庭教育对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育具有重要作用,家长能够早发现、早治疗,在对儿童的康复教育过程中,及时发现孩子的问题,病能够尽早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有人说,孤独症儿童生性冷淡,事实上,孤独症儿童不是不需要家庭,也不是说孤独症儿童不需要父母亲情,其实他们也是受疾病所困,无法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意愿,无法建立与他人的交往与联系。因此,对于孤独症儿童的种种表现,无论是家长、老师还是社会其他成员,理解都应该是第一位的。

家庭教育是学校和社会教育的延续和巩固,科学的家庭教育原则是非常重要的。在家庭教育中,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对孤独症儿童成长有很好的康复作用。在各种教育中,家庭教育是终身教育,具有长期性,持久性。一个儿童从出生到步入社会前,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家中度过的,甚至走向社会后仍然离不开家庭的影响,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是终身受益。家庭教育对于孤独症孩子良好成长的作用,几乎就是决定性的了。如儿童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是孤独症儿童实现更高级、更复杂的社会功能的基础性教育。有利于做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康复同步,有利于学校教育的真正意义的补充和延伸,更好地达到加快孤独症儿童症状改善,提高功能的目的。

对于孤独症儿童来说,家庭的概念,表面上看,对于他们来说,似乎很陌生,也很遥远。甚至于对父母的亲情,他们也毫不理会,似乎生活在一个永远属于自我的小天地里。这种状况常常令许多家长十分焦虑和沮丧。其实,孤独症儿童与正常儿童一样,对家庭、对父母有着十分的依恋,因为他们深知在家庭、在父母那里,他们可以得到更多的爱护护和更多的温情。

实际上,不是说儿童孤独症患者不需要家庭,也不是说儿童孤独症患者不需要亲情,他们是受疾病所困,无法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意愿,无法建立与他人的交往与联系。因此,对于儿童孤独症患者的种种表现,无论是家长、老师还是社会其他成员,理解应该是第一位的。家庭教育,对于儿童孤独症患者来说十分重要。一旦发现自己的孩子得了儿童孤独症,家长应该正视现实,要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必要的治疗和早期教育康复,以取得最大程度改善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效果。实践证明,及早介入家庭教育在对于孤独症儿童成长有着重要意义。

总之,家庭即学校,生活即训练。家长即教师,行动即希望。我们期望千千万万的孤独症孩子的家长们,积极地行动起来,用我们的责任,用我们的勇气,用我们的智慧,倾尽我们的心血,让这些折翅的天使绽放出自己的光芒。

2.家庭教育在孤独症儿童成长发展中的自身价值

2.1 发展孤独症患儿社会人际交往能力。孤独症儿童发育的典型特点是个体社会交往及沟通模式的异常,包括社会交往的障碍、言语表达障碍等。针对孤独症儿童这种缺陷,家庭是他们与家庭成员共同活动,发展人际交往的最有效环境,父母是孩子的天然教师,终生的监护人。当然,家庭教育的环境条件是需要家长有意识地为孩子主动创设的。各种公共场所都可以是家庭训练的很好的场所,家庭教育训练的内容可以涉及所有内容。例如,孤独症孩子可以在和父母去亲戚朋友家拜访中,学会理解主人、客人的关系,学会怎样做主人、怎样做客人。当家长领着孩子出去游玩,在游玩的过程中教育孩子辨认各种植物、动物,教育孩子的行为举止要符合游人的行为规范。只要家长们正确认识及有效地付出,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未来发展意义重大。

2.2 提高孤独症儿童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很多孤独症儿童不能讲话,他们一般不能用语言交流,而是倾向于用手势或其他动作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要求。而即便是一些语言发展比较好的孤独症儿童,他们在语言的理解和表达上仍然存在许多的困难。他们可能对别人的语言作一种非常表面或歪曲的理解,而他们自己的语言又十分机械、刻板,总是重复固定的几个单词,对别人问题一律做简单的是或否的反应。为了能使孤独症儿童语言理解和表达得到提高,在家庭教育中家长能够很好的与孤独症儿童近距离,面对面,强制性的接触,训练他们的目光对视能力。当他们出现不耐烦的时候,用他们平时喜欢的东西吸引他,从而延长与他们的对视时间。长此以往孤独症儿童可以做到,在别人与其说话时进行目光对视。通过与孤独症儿童的接触、讲话,让他们建立声音与动作的联系。家长能在家庭生活中,抓住一切机会,尽可能地与孤独症儿童说话,多渠道提高他们的认知能力。此外,家长们能够把握时机对孤独症儿童进行大量语言刺激,诱发语言主动性。在日常简单劳动中,诱发他们的主动语言,如,让孤独症儿童帮忙扫地,家长把垃圾桶藏起来,诱发孤独症儿童去找,去问:"妈妈,垃圾桶在哪呢?"等等。创设一定的情境,教会孩子如何在不同场合用语言表达出来。

2.3 加强孤独症儿童的问题行为的矫正。对于孤独症儿童而言,行为习惯的训练越早越好,因为一些不好的行为习惯一旦形成,很难去改变。而孤独症儿童的一些不良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也给别带来了干扰。例如,当自己的一些要求被拒绝时,就会大哭大闹,乱发脾气;有时候,在路上走,也会无端地辱骂身边的人或往他人身上乱扔杂物。他们的问题行为有时也会指向自己,表现为自我刺激行为或自伤行为。自我刺激行为是在周围没有明显诱因的情况下,儿童经常出现无意义的行为,如玩弄自己的舌头,边爬边叫,模仿动物。

自我刺激表现为咬手、撞墙等。在家庭训练中,家长可以采用一些良好有效的训练方法,把一些好的想让儿童掌握的行为习惯分解为若干个小环节,对每个环节反复进行训练,直至儿童能玩去独立完成。在这个过程中,家长要有足够的耐心和爱心,坚持不懈,切勿急躁。

对于一些问题行为要采用正确的方法对待,如果是以吸引注意为目的的行为,如发脾气等,可以采用消退法,故意置之不理。对于一些攻击他人或者破坏东西,自伤等行为,可以适当采取一定的惩罚的方式。

总之,家庭教育中会对孤独症儿童的问题行为及时的干预,使其健康发展。

2.4 培养孤独症患儿的生活自理能力。孤独症属于一种广泛发育障碍,不仅在与外界的交流中表现出很多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也很难做到生活自理。他们可能在不同的年龄段存在不同的问题,家长可以在不同的年龄段进行不同内容的教育训练。家长可能在孤独症儿童小学阶段教会他洗手、洗脸、分清衣服裤子的前后,能独立穿脱衣物;而到了初中阶段,可能就要学会根据季节、不同的场合选择合适的衣物。家长在制定干预的内容时要考虑到孩子的年龄,教育训练的内容是否符合儿童的年龄和需求。

3.总结

作为孤独症儿童的家长应该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对于孤独症儿童的成长至关重要。家庭教育在孤独症儿童成长中的影响几乎就是决定性的了。它不仅可以发展孤独症患儿社会人际交往能力,而且可以加强孤独症患儿问题行为的矫正;同时能够提高孤独症患儿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培养孤独症患儿的生活自理能力。

孤独症儿童家庭教育除了具备一般家庭教育的特点外,有着自身的特点;教育方法上,除了具备一般儿童的教育方法外,还有着一些不同的方法。儿童早期教育的一般理论和家庭教育的一般理论同样适用于孤独症儿童的家庭教育及早期教育。对于孤独症儿童的家庭教育,我认为应遵循的原则有:重复强化的原则、循序渐进的原则、结构化的原则。孤独症儿童的家庭教育主要是家长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并注意选择正确的方法。

同时,在孤独症儿童的家庭教育中,家长还要做到:

(1)不训斥,不嫌弃;

(2)不溺爱,不迁就。

(3)要和学校或者康复机构积极配合,制定切实并且有效的教育训练方案。

(4)家长要加强孩子社会适应性的训练, 毕竟孩子将来要生活在社会环境中。

总之,科学化、合理化的孤独症儿童家庭教育的开展,不仅需要家长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对于孤独儿童的成长至关重要,更需要各个层面的支持与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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