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社会调查方法范例6篇

常用社会调查方法

常用社会调查方法范文1

审前社会调查是我国刑事审判制度的新生事物,意在为非监禁刑依法准确适用提供规范支撑,同时又是少年审判程序区别于普通审判程序的一项特色制度。

一、审前社会调查制度的历史沿革及现实内涵

1984年5月,联合国在北京召开的“青少年犯罪与司法”专题专家会议,讨论、修改并确定了《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又称《北京规则》)。该规则第16条规定,对少年生活的背景和环境或犯罪的条件进行适当的调查。随后,2001年4月12日,为了贯彻《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该规定首次认可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其后,按照《刑法修正案(八)》的有关规定及200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布的《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一些省市陆续颁布了有关审前社会调查的实施办法。2012年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此前的2007年7月,湖北省率先正式确立了审前社会调查制度。2011年5月23日,福建省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的实施办法(试行)》,在我省正式以成文形式确立刑事案件审前社会调查制度。

综合以上制度规定,在省内司法实践中,审前社会调查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第二类是根据福建省《关于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的实施办法(试行)》第2条规定,指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接受审判机关的委托,对可能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非监禁刑的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向委托人民法院出具《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的活动。

上述两类调查既有联系又有所区别。一是调查主体,审前社会调查的调查主体为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调查主体也可以是公检法本身;二是调查对象,审前社会调查制度的雏形是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而后延伸至非监禁刑被告人,即审前社会调查的对象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可能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非监禁刑的成年被告人,两类互有交叉(见图1);三是调查内容,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要侧重于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犯罪前生活状况、犯罪原因、监护措施等情况,对于成年可能判处非监禁刑的被告人,则主要侧重是否适用社区矫正。

二、长乐法院审前社会调查制度运行现状

(一)2010-2013年审前社会调查适用人数与适用率的总体情况

2010年-2013年6月,长乐法院(笔者所在单位,以下简称“我院”)共对845名被告人进行了审前社会调查,占犯罪总人数的30.24%。其中2010年适用审前社会调查人数为175人,所占犯罪总人数的比率为26.76%;2011年适用审前社会调查人数为224人,所占犯罪总人数的比率为27.72%;2012年适用审前社会调查人数为288人,所占犯罪总人数的比率为33.1%;2013年适用审前社会调查人数为158人,所占犯罪总人数的比率为34.2%。如图2所示,我院在2010年-2013年6月间,适用审前社会调查人数及适用比率均逐年上升。

而从2012年始,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审前社会调查力求全覆盖,至2013年,我院实现对未成年被告人审前社会调查率100%。通过审前社会调查进一步核实未成年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并获取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背景与其他量刑考量情节,从而提高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的准确性。

(二)审前社会调查被告人户籍及受委托司法机关地区分布情况

审前社会调查的调查主体与被调查人的户籍有着极大关联。在进行审前社会调查时,司法行政机关多以户籍地为标准考虑是否接收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如表1)。本地户籍人员大多能在长乐市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并在适用非监禁刑时在本地进行社区矫正,而外地人口即使经常居住地在长乐市,也无法在本地进行审前社会调查,更无法被本地司法行政机关接收进行社区矫正。

(三)适用审前社会调查案件案由分布情况

案由分布广,以我院2012-2013年受理案件为例,共涉及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盗窃、抢劫、抢夺、诈骗、传播淫秽物品、贩卖毒品、放火、绑架、组织卖淫、强奸等16个案由。但同时,案由又体现出相对集中的特征,依然集中在盗窃等侵财型、故意伤害、交通肇事这三类案由(如图3)。一是该部分案由在我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大、基数大;二是该部分案由的自身特殊性,如故意伤害案件所造成的伤情多为轻伤,在审理过程中大多数能与被害人达成协议,获取被害人谅解。交通肇事案件因其为过失引发的犯罪,案发后也多能与被害人达成调解。侵财型案件所涉及金额较小,法定刑较轻,适用非监禁刑的比例较大。

(四)审前社会调查案件适用程序情况

2012年我院审前社会调查案件适用程序中,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分别占进行审前社会调查案件的40%、60%;2013年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分别占进行审前社会调查案件41.38%、58.62%。

(五)审前社会调查委托、反馈及采信情况

若以我院委托本地与外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前社会调查的委托率100%来计,2012年司法行政机关形成调查评估意见书回复给法院的反馈率为88.37%,而对最后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意见采信率为80.15%;2013年反馈率为75%,采信率为67.5%。从委托到反馈再到采信这一流程中,比例逐渐减少。委托后无法反馈比例相对较大,外地无法回复的较本地比例大。另外,反馈后采信率较高。

三、审前社会调查制度运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审前社会调查制度通过三年多的实践,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都进行了广泛而多层次的探索,在运行中凸显了以下问题:

(一)制度层面的问题

审前社会调查立法相对落后,甚至落后于我国审前社会调查的实践。有法可依是法律运行的基础,但目前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审前社会调查仅有原则性的法律规定,缺乏配套的制度设计;而对拟适用非监禁刑成年被告人进行审前社会调查的则只有部门规定,尚未全面纳入法律层面,使得该制度在适用中缺乏强有力的保障。一是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268条及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76条虽然有对未成年人进行审前社会调查的相关规定,但其只有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性,既没有审前社会调查的程序规定,也没有对调查评估意见书性质的规定及如何适用等的具体规定。二是对于非监禁刑适用审前社会调查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托仍在两院两部《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2012年关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省市地区自行拟定的相关规定。

(二)技术操作层面的问题

1.审理期限与调查时间的冲突

基层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较为普遍。依刑诉法规定,简易程序的结案时间为20日内,对被告人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而根据《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审前社会调查的时限为10天,虽然规定中第18条表明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调查评估时间相应减少,但首先该情况下获取的调查结论可能因为时间限制流于形式,其次实践中常有因调查情况复杂或外地人口需要邮寄至户籍地进行调查的情形,其所需时间更长。若因审限限制,导致对外地人员适用非监禁刑限制较大,显然对外口当事人不公平;另则公正与效率无法兼顾,审前社会调查的适用体现了公正,而审限的限制则与效率相挂钩。在顾及公正的情况下可能影响到当庭裁判率甚至是结案率。在我院实践中,因调查时间与审理期限冲突而造成在案件判决前无回复的约占无法反馈总数的40%。

2.外地人口审前社会调查的委托困境

作为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我院辖区外口较多,反映在刑事案件中,外口犯罪所占比例较大。2012-2013年,我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外地人口占总人数63.76%。外地人口因其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的不一致,造成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因其长期不在辖区居住无法进行实质性审前社会调查,而经常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又因其经常居住地难以确定和证明,以属外地人员,流动性较大拒绝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出现两地司法行政机关互相推诿、法院无所适从的情况。另外,从时间上来说,外地人口如若发回其户籍地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就常发生与审理期限相冲突而无法获得最终结论的情况,可能造成对外地人口适用非监禁刑的比例较本地人口低。从程序上来说,根据《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第24.条规定,在认定经常居住地时需要暂住证、村委会证明或租房协议等方可进行审前社会调查。但在司法实践中,外地人员由于“熟人社会”条件的限制,取得村委会证明的难度较大;或是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未能及时办理暂住证;或是由于流动性大及生活条件限制,无法签订长期租房协议。以上种种都将限制经常居住地的认定,从而无法在经常居住地对外地人口进行审前社会调查。

案例1:2012年5月,我院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一案。1994年3月出生的张某某,户籍地为福建省霞浦县,因其父母先后出国,其辍学后于2009年开始住在长乐潭头的阿姨家,并在金峰上班。为此,决定在经常居住地进行调查,因被告人张某某居住多年却未曾办理过暂住证,亦无法得到其所在村委会证明,故我院向长乐市司法局出具了一份“关于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委托审前社会调查的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委托调查。潭头司法所通过走访,却出具了一份无法对被告人作出详细的审前调查的说明报告,并将材料退还至市司法局。后我院只能深入其经常居住地自行开展调查,通过走访村委,对其住所地邻居制作调查笔录,并向被告人打工店的老板了解其情况,最终获得调查结论。这一过程历时一个月多。其调查操作困难性可见一般。

3.审前社会调查报告的定性模糊

新刑诉法及司法解释和两院两部的意见及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报告)的性质没有明确规定。审前社会调查结论的属性为何仍有待确认,理论界与实务界均对该结论是否需要进行庭审质证有着不同观点,因此各地做法不同。2012年,长乐市司法行政部门审前社会调查形成文书的名称由“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变为“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但名称的转变仍无法明确审前社会调查结论的性质。一种观点认为,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应当作为证据中的鉴定意见或证人证言进行质证。另一种观点认为,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不属于刑诉法规定的证据类型,仅作为一种参考,因此不需要进行庭审质证。为此,对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的定性仍在模糊阶段,因此造成对审前社会调查制度适用的可有可无,无法发挥其作用。

4.审前社会调查报告的效力纠结

审前社会调查为法院正确适用非监禁刑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在获取未成年人准确信息方面也有着重要价值,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审前社会调查机关与审判机关对调查报告(意见书)效力问题的不同看法。调查机关普遍认为,若调查结论为适用非监禁刑就可以判处非监禁刑,若结论认为不适用非监禁刑就不能判处非监禁刑,否则不予接收进行社区矫正;审判机关则认为以上做法危害司法独立性,但简单地不予认同,无助于被判处非监禁刑的被告人落实社区矫正措施,也不利于判决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案例2:2013年4月,我院受理了被告人周某与毛某(女)强奸罪一案。两被告人系夫妻关系,户籍地均为贵州省惠水县。经审查,被告人毛某在本案中起辅助作用,且其案发后认罪态度好,鉴于被告人毛某尚需抚养两个未成年子女,家中还有两老人,其作为家中唯一的劳动力,综合考量案件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程度,有可能对被告人毛某适用非监禁刑。因被告人毛某及其家中老人与子女均长期在长乐工作、生活,我院决定委托长乐市司法局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并提交了审前社会委托函、起诉书副本、村委会证明、租房证明等材料,司法局对毛某进行了调查评估后认为鉴于被告人毛某属外地人口,总体情况不稳定,同时所在村委会认为若其实施社区矫正对周围可能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同意在本辖区实施社区矫正,故司法局认为被告人毛某适用社区矫正的风险度为高,不适用社区矫正。法院经过审理后对被告人毛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在执行阶段,考虑到被告人毛某的特殊家庭情况,我院积极与司法局进行沟通,建议接收被告人毛某在经常居住地进行社区矫正,但司法局以风险高为由拒绝接收。我院只能将执行材料重新寄至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并告知被告人回户籍所在地进行社区矫正。从具体情况看来,该做法无法做到最优适用社区矫正,不能根据被告人自身情况选择最适合、有利于被告人的社区矫正方案,从另一方面来说或将造成社区矫正措施的无法落实。

四、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完善构想

(一)构建立法体系,夯实理论基础

1.构建统一又区分的立法体系。统一,即要有一个统领性法律对审前社会调查进行全国性规范,实现审前社会调查制度法律适用的一体化。区分,即要以对象与地区进行区分性立法。从对象上分析,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在实践中越来越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审前社会调查,因此要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审前社会调查进行区分,在未成年人审前社会调查中加入对未成年人家庭情况及其个人信息的调查内容,建立具有特色的针对未成年人的审前社会调查。对未成年人适用审前社会调查的委托函应当区别于拟适用非监禁刑被告人审前社会调查委托函,相应的调查报告内容也应有所区别,要增加对被告人家庭情况的详细资料及教育情况等内容。在刑罚个别化原则的指引下,实现刑罚的个别教育、感化作用。从地区上分析,关于审前社会调查的立法的具体实施可以地区特色为参考,构建适合于各省具体情况的立法体系。

2.实行未成年嫌疑人、被告人审前社会调查全覆盖为更好地兼顾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及社会各方的利益,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模式应以恢复性司法模式为主、惩罚式司法模式为辅的组合设计。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同时兼顾了被告人、被害人以及社会其他各方(如村委会)等的利益,根据未成年人相关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的立法方针以“教育、挽救、感化”为主,因此立法时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审前社会调查,在表述时将未成年人审前社会调查的适用由“可以”改为“应当”。从立法上保障对未成年人审前社会调查100%适用率,以支撑未成年人审前社会调查实践,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

(二)完善调查流程,协调相关制度

1.前置调查启动时间,改变调查启动部门。公安机关较法院与检察机关有着天然的侦查优势,在侦查案件的同时更易获取与被告人相关的各项信息。在实践中常有侦查阶段法定人或亲属均参与调查,但到审理阶段无法联系法定人或亲属的情况。为此,应当将审前社会调查的启动时间前置,建立以公安机关为主,法院、检察机关为辅的审前社会调查程序(见图4)。这样既能有效解决调查时间较长与审理期限紧张之间的冲突,又能保障调查报告的质量,从而与检察机关的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相协调,发挥社会调查的最大作用。

2.建立本地与外地司法局间直接委托关系。公检法部门审查拟适用审前社会调查的外口人员后委托经常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本地司法行政机关若无法获取准确调查结果,就可直接委托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节省返回法院后法院另行委托的时间。这一程序善既有利于保护外口人员的适用非监禁刑的公正性,也有利于调查结论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3.明确调查意见性质,发挥量刑辅助功能。从证据的概念上来看,审前社会调查报告不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因此不能作为证据;从报告的形成方式来看,意见书掺杂着调查人员与参与调查人员极大的主观性,在实践中较大成分存在因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员家属之间的人情关系,换取法院判处非监禁刑的可能。为防止造成调查人员权力寻租现象,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也不适宜作为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在立法中,应当明确其“参考”性质,充分肯定其在适用刑罚上的“酌定”作用。

(三)借鉴域外经验的理想社会调查模式

常用社会调查方法范文2

关键词:社会调查;领导干部信息化能力;关键步骤

一、引言

当今社会,科技迅速发展,社会调查作为一种研究工具,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它不仅应用于经济管理、数学、教育、生物、医学、心理学,而且还应用于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满意度调查、薪酬调查等方面。另外,它也越来越受社会工作者的青睐,成为他们了解社会、研究社会现象、研究对策的最好工具。做好社会调查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界政府部门的重视,因为社会调查结果越来越成为政务部门工作实现科学化管理的基础。正像同志所说“不做调查没有发言权”、“不做正确的调查同样没有发言权”、“实事求是”、“深入实地”的调查研究才是正确之路。

社会调查研究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人们正确认识社会的基本途径;它是制定、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依据;它是密切党和政府与社会公众联系的桥梁。

社会调查研究的学科性质可以用四句话表述:社会调查研究是一门方法性学科;社会调查研究是一门综合性学科;社会调查研究是一门应用性学科;社会调查研究是一门带有认从论的学科,它包含管理学基本原理和统计学,基础学科是统计学,所以涉及很多统计学的原理和方法,尤其是对社会调查数据统计分析过程中,必须应用的统计学知识和方法。之所以说社会调查包含管理学的基本原理,是因为在社会调查的组织实施过程中贯彻着管理学的思想,如社会调查目标确定、调查计划制定、实施调查的组织监督与实施、调查工作的控制与调整、调查工作总结等,这一系列动作,不仅构成了社会调查的完整过程,而且还体现了管理学在社会调查工作中的重要性,所以做好社会调查的管理工作是实现社会调查目标的重要保障。

二、社会调查的关键步骤

作为一种系统的、科学的认识活动,社会调查有着一种比较固定的程序,这种固定程序具有内在的逻辑结构,大体上可以分为五个步骤:选题、准备、调查、分析和总结。

关键步骤一:选题。选一个合适的调查问题在初学者看来并不困难,但在实际操作上却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从程序上看,选择调查问题是一项社会调查活动的起点,是整个调查工作的第一步,调查问题一旦确定,整个调查活动的目标和方向也就随之确定,调查问题选择得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整个调查工作的成败,决定着调查成果的优劣。因此,应当对选题阶段的工作给与高度的重视。选题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大量现象、问题和焦点中,恰当地选出一个有价值的、创新的、可行的调查问题。二是将比较含糊、比较笼统、比较宽泛的调查问题具体化和精确化,明确调查问题的范围,澄清调查工作的思路。

关键步骤二:准备。如果选择调查问题的意义在于确定调查的目标,那么准备阶段的全部工作就可以理解成为实现调查的目标而进行的道路选择和工具准备。所谓道路选择是指为达到调查的目标而进行的调查设计工作。它包括从思路、策略到方式、方法和具体技术的各个方面。就像实施一项工程之前必须进行工程设计一样,要保证一项社会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调查目标的完满实现,也必须进行周密的调查设计。这里所说的工具准备,主要是指调查所用的测量工具或信息收集工具――问卷的准备,当然,同时还包括调查信息的来源――调查对象的选取工作。

关键步骤三:调查。调查阶段也被称为收集资料阶段或调查方案的实施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具体贯彻调查设计中确定的思路和策略,按照调查设计中所确定的方式、方法和基础进行资料的收集工作。在这个阶段,调查证往往要深入实地,接触被调查者,调查工作中所投入的人力也最多,遇到的实际问题也最多。因此,需要很好地组织和管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社会现象的复杂性,或者由于现实条件的变化,我们事先所考虑的调查设计往往会在某些方面与现实之间存在一定的距离或偏差,这就需要我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和弥补,发挥研究者的灵活性和主动性。

关键步骤四:分析。分析阶段也被称为研究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实地调查所收集到的原始资料进行系统的审核、整理、统计、分析。就像从地里打下的粮食,要经过很多道加工工序,才能成为香甜可口的食品一样,从实地调查中所得到的众多信息和第一手资料也要经过调查研究者的多种“加工”和“处理”,才能最终变成调查研究的结论。这里既有对原始资料的整理、转换和录入计算机等工作,也有利用各种方法对资料进行分析的工作。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种加工、处理得方式及手段主要是定量的统计分析,这是由现代社会调查的特定方式、方法,以及所收集的资料的性质所决定的。

不同类型的社会调查研究,使用不同的方法,描述性研究侧重于单、双变量的描述统计和推论统计,解释性研究和预测性研究主要依赖于双变量和多变量的相关分析、回归分析,以及事件分析等多种量化分析方法,而探索性研究则往往倾向于定性分析方法。

关键步骤五:总结。总结阶段的任务主要是撰写调查报告,评估调查质量、应用调查成果。调查报告是一种以文字和图表将整个工作所得到的结果系统、集中、规范地反映出来的形式。它是社会调查成果的体现。撰写调查报告也可以说是对整个社会调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从调查的目的、方式、到资料的收集分析方法,以及调查得出的结论、调查成果的质量,都要在调查报告中进行总结和反映。同时,还要将社会调查的成果以不同的形式应用到实践中去,真正发挥社会调查在认识社会现象、探索社会规律中的巨大作用。

在本阶段,需要注意的是在修改调查报告时要考虑以下问题:调查报告的主题是否符合时代的要求;调查报告的整体机构是否完整,各部分的安排是否符合一定的逻辑顺序;检查观点是否明确,表达是否准确;检查引用的材料是否恰当,是否有说服力;通读全篇报告,检查语言是否流畅,图表的制作是否清晰美观。

三、实例说明社会调查的关键步骤

为了更好地说明以上关键步骤的具体内容,下面举一个实际的社会调查准备阶段产生的社会调查规划的例子作为参考:

第一步:选题。根据要研究的问题,进行社会调查的需要分析,本例是党校中对干部信息化能力的调查,希望根据本次调查获得三方面信息:一要了解领导干部对信息化知识和技能的需求;二要了解领导干部现有的信息化能力和水平;三要了解他们对已开的信息化课程的满意度及意见。学校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的课程更新与调整,更切实地满足领导干部信息化能力提高的需求。确定了调查目的后,确定调查题目为“领导干部信息化技能水平及需求调查”。

第二步:准备。根据调查目的和题目,进行调查前的准备,首先,确定调查对象,确定调查时间,调查实施部门和具体人员职责,确定调查方式;其次,确定调查工具,即调查问卷;再次,进行相应的调查前培训。

调查方式可以有多种,包括访谈、座谈、电话访谈、问卷调查等,本例因为调查的人员比较多,希望了解的信息比较普及,所以选用调查问卷调查的方式。

调查问卷的设计与制定需要非常科学的方法,问题不能太多,最多让填写答案的人在半个小时内完成。问卷涉及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并要覆盖要调查的内容。语言要简洁易懂,尽量减少专业用语,如果有专业用语,需要加以说明。

调查前的培训工作,是针对实施调查的工作人员进行的,主要是要讲解如何进行调查前的指导语的陈述,如何辅助调查,还要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如何处理的培训,这个培训关系到是否能获得全面而真实的调查数据。

第三步:调查。实施调查期间,需要认真执行计划中的步骤,调查员要组织好被调查的学员,宣读调查问卷填写规则,并负责说明解释。最后,收回整理调查问卷并统计回收率。

第四步:分析。统计分析可以通过专门的软件进行,当前,用于社会科学调查比较好的统计软件有SPSS(Statistical Packageforthe Social Sciences,即“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包”)。SPSS是世界上最早采用图形菜单驱动界面的统计软件,他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操作界面极为友好,输出结果美观漂亮。SPSS采用类似EXCEL表格的方式输入与管理数据,数据接口较为通用,能方便的从其他数据库中读入数据。其统计过程包括了常用的、较为成熟的统计过程,完全可以满足非统计专业人士的工作需要。

第五步:总结。调查报告是整个社会调查工作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描述了整个调查工作,也体现了调查结果。通过调查结果,提出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一些结果的产生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下面是该实例准备阶段的规划文档。

对党校学员的信息化能力调查规划:

第一,调查目的:领导干部信息化水平是否达到一定标准,让学员了解自己的信息化水平,和应达到的标准之间的差距。另外,通过对学员信息化水平的调查,给党校计算机课程设置和课程的侧重点提供依据。

第二,调查标题:领导干部信息化技能水平及需求调查。

第三,调查范围:在党校学习的全体学员。

第四,调查时间:入校初期(培训前)和毕业前期(培训后)。

第五,调查内容:(详细内容请参见“信息化能力调查问卷”)(略)。操作系统的基本操作能力;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的应用能力;局域网组件、维护、管理的能力;现代网络媒体的使用(物联网、微博);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网上购物、预订机票和酒店);数字图书馆的使用和信息检索能力;办公安全管理能力;工作计划进度管理软件Project的使用能力;社会调查与统计软件的使用SPSS;常用软件的使用能力(如杀毒软件、压缩软件winRAR、备份软件gost、PDF阅读器、聊天软件QQ或MSN、图片处理软件、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多媒体播放器);常用办公设备的使用(打印机、扫描仪、刻录机、数码相机、移动存储设备);综合应用能力。

第六,调查形式:调查问卷(或电话访谈)。

第七,调查统计、分析内容:根据培训前调查确定哪些知识需要确定为信息化能力培训课程的重点内容;分析培训后调查问卷结果,与培训前的调查问卷比较,得到培训效果评估结果;分析哪些培训内容完成较好,哪些培训需要加强,哪些内容需要调整。

第八,调查数据分析软件:SPSS。

第九,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读者是校级领导、教务处、计算机教研室教师。

第十,组织调查部门及人员:计算机教研室教师及教务处教学管理人员。

从这个例子看出,要想实现高效的社会调查,必须从两方面入手,既要抓好组织实施社会调查的管理工作,又要运用好统计方法和统计软件,具体内容要经过深思熟虑,问题设计要有能体现显示情况,并能反映正确的信息。规划必须周密,尽力将社会调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都在规划中设计出来。只有将五个关键步骤的工作都认真执行了,才能够得到预期的结果。

四、总结

社会调查是一个实践过程,每一步骤都至关重要,关系到整个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具体表现在:数据来源的代表性、数据信息的准确性、数据处理结果对问题或情况的说明性、解释性,最终关系到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的决策的正确性。

参考文献:

常用社会调查方法范文3

社会调查是收集充分的一手数据以解决问题的一种研究方法,也是法学专业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目的在于加强对国情、民情,尤其是对实践的了解。通过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以培养运用理论和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培养和训练认识和观察社会的能力。同时,通过社会调查,可以为撰写论文打下一定的基础。

一、社会调查的基本要素、要求和模式

(一)社会调查的基本要素

1.调查什么;2.谁去调查;3.向谁调查;4.怎样调查。

(二)社会调查的基本要求

1.客观性原则;2.科学性原则;3.系统性原则;4.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三)社会调查的基本模式

概括人类认识的规律我们初步可以概括出以下三种模式:

1.“事实——解释”模式

这种模式的基本出发点:调查者在实地调查之前不应带有主观框架,只能到社会生活中去观察、理解,体味社会事实占有大量的资料,从而得出结论,即解释必须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主要工具是归纳方法,具有重要作用。

2.“假说——理论”模式

该模式的出发点:可以借问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研究社会现象;社会现象也是可以实证的和检验的;对社会现象做出解释性的概括必须把假说作为中介。基本形式是:调查课题——理论假设——收集资料(检验假说)——解释性理论。

3.“系统——综合”模式

该模式的基本思想:把调查对象作为一个系统从系统的整体出发,对系统内外的各种联系和相互作用进行考察和分析,从而达到最佳地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

二、社会调查的选题与样本选取

(一)选题

选题其实解决的是调查什么的问题。

1.调查课题应具备的条件:(1)课题必须是具体的,有明确限定的;(2)课题的前提必须是正确的,真实的;(3)课题必须能够纳入某个科学知识体系中加以研究和解决。(4)课题的答案应当是存在的。

2.调查课题的来源:(1)来源于社会实践和现有理论之间的矛盾。有两种形式:A、实践产生了以往理论所没有接触的问题,实践呼唤新的理论。B、现实生活与原有理论不一致辞,实践要求修正和完善理论。(2)来源于理论的内部产生的矛盾两方面:A、理论内部的新的生长点和空白点。B、理论内部的不一致。

(3)来源于同一领域的多种理论、假说、模式之间的差异和对应。(4)来源于现实中有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两方面:A、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引起人们的共同关注;B、工作中有待解决的问题。此外,调查课题也常常来自哲学的启示,来自调查过程中出现的“反常”现象和偶然机遇。

3.选择调查课题的基本标准和原则:(1)需要性原则。与人民生活处处息息相关,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与理论发展相适应的课题才具有意义和价值。(2)

创造性原则。调查课题应是前人没有做过或没有做过的课题,应用一些创造方法来选择。(3)可行性原则.指选择的题目要明确具体中有明确具体的题目,才能开始研究工作。题目过大,过于笼统,都有不好做。有些课题要反复加工提炼,最后具体化为一个题目。调查主体选择题目时必须考虑调查的思想状况,知识水平,实践经验,并且与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条件相适应;就调查客体而言,选择题目时必须与客观事物的成熟程度,被调查对象的回答能力和合作态度,社会环境种种因素条件相适应。(4)科学性原则。即在科学原理的指导下选择课题。总而言之,选题时应注意“窄,小,精,深,新”几个字。

(二)样本选取

样本选取要解决的问题是向谁调查的问题。样本选取一要考虑可行,二要考虑尽量全面,三要考虑相关性,四要尽量随机(不是刻意挑选),五要保证样本的客观(不受调查者的过度影响)。

三、社会调查资料的整理与思维加工

(一)资料整理

社会调查方法主要有文献调查法、现地考察法、访问调查法、集体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实验调查法。整理资料是研究资料的基础,是研究阶段的第一项工作。调查阶段搜集的资料,有文字资料、数据资料、视听资料、实物资料、问卷资料等不同的类型。整理资料应力求真实、准确、完整、统一和简明.并尽可能做到新颖。只有在这样的调查资料基础上,才能得出科学的调查结论。社会调查中的文字资料有两大类,即实地观察、访问的记录和搜集的各种历史文献。整理文字资料的一般程序是:审查(就是通过仔细推究和详尽考察,来判断、确定文字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格性;文字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也称可靠性审查,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文字资料本身的真实性审查,二是文字资料内容的可靠性审查),分类,汇编。数字资料的整理,一般要经过检验、分组、汇总、制作统计表或统计图等四个步骤。问卷资料的整理主要包括审查(通过审查要努力提高问卷合格率和项目合格率,坚决淘汰一切不合格问卷和不合格项目)、数据整理、录入和分析。

(二)思维加工

思维加工就是调查者运用科学思维方法,对整理和统计分析后的文字资料和数据资料进行研究并得出结论的思维过程。思维加工是研究阶段的中心环节,是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关键步骤。思维加工的任务是,透过调查所获得的感性材料,揭示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从而证实或证伪、补充或修改原来的研究假设。如果是应用性研究课题,还应该在得出理论性结论的基础上对实际工作提出对策性建议。在社会调查中经常使用的思维加工方法有:比较法和分类法,分析法和综合法,矛盾分析法,因果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结构——功能分析法。

四、社会调查报告的格式与撰写

调查报告是反映调查研究成果的一种书面报告。它的主要特点是:针对性、真实性、新颖性、时效性。

(一)格式

社会调查报告结构一般有四个部分:题目、前言、正文、结语,有的还有附录。

1.题目

一个好的标题往往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因此有“题好一半文”之说。标题的写作,通常有几种方式:(1)直叙式,即直接用调查对象或调查内容作标题。如《关于黑恶犯罪搅乱市场秩序的调查》等。这类标题,直接指明了调查对象,概括了报告主题,比较客观、简明,但显得呆板,缺乏吸引力。这种形式的标题,多用于综合性、专业性较强的调查报告。(2)判断式,即用作者的判断或评价作标题。如《创新是研究的生命》。这类标题,揭示了报告主题,表明了作者态度,比较吸引人,但调查对象和报告的主要内容在标题中往往不易看出。这种形式的标题,多用于总结经验、政策研究、支持新生事物等类型的调查报告。

(3)提问式,即用提问的方式作标题。如《醉驾入刑能否遏制醉酒驾驶?》。这类标题提出了问题,设置了悬念,比较尖锐、鲜明,有较强吸引力,但一般看不出调查的结论。这种形式的标题,一般用于揭露、探讨问题的调查报告。(4)抒情式,即用抒发作者感情的方式作标题。例如,2002年第1期《求是》刊载的云南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的调查,其标题就是:《等闲识得春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这类标题,充分表达了作者感情,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但仅仅从标题很难判断报告的内容。这种形式的标题,一般用于表彰新生事物或鞭挞消极社会现象的调查报告。(5)双标题,即两个标题。它又分两种形式:一种是主标题和副标题,如《加强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竞争力——株洲市企业管理调查》等。另一种是引题和主标题,如《堤防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一边资金紧缺,一边冒领挪用》。这类标题,虽然比较复杂、冗长,但它综合了多种标题的优点,因而是各种调查报告使用得比较多的一种形式。标题的写法灵活多样,无论采取哪种标题形式,都力求概括、简明、新颖、对称。这就是说,标题要概括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要简明表达调查报告主题;要有新鲜感、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与调查报告的内容相对称,既不应“头大帽小”,也不应“头小帽大”。

2.前言

社会调查报告的前言一般包括三点内容:调查研究的缘由和目的——调查什么.解决什么问题;调查对象、范围,调查的经过——时间、地点、过程及调查方法。前言的文字都应力求简明、精练,具有吸引力。

3.社会调查报告——正文(主体)

正文是社会调查报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部分。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对调查对象进行叙述。真实准确地列举调查所得的确凿事实、典型事例和具体数据。二是进行分析论证。对资料进行客观的定性与定量分析,把它上升到理论,提出自己的新观点,或证实一种观点,或推翻一种观点。这部分的写作既要防止单纯罗列材料,也要防止过多的议论和说理。

社会调查报告的正文部分常见的结构方式有三种:(1)纵式结构。即根据事物发展的始末顺序或脉络,材料的内部逻辑关系叙述事实,由事人理,分析研究,最后推导出结论。这种结构各部分之间前后顺序不能颠倒,否则将会眉目不清,条理紊乱。(2)横式结构。即根据材料的性质,将其概括为若干平列的几个部分,分别加以说明和阐述,从不同方面集中揭示其主题。(3)对比式结构。这是一种特殊的横向结构。适合于先进与后进,正确与错误的两件事物相互比较,明确肯定什么,否定什么。(4)纵横交叉式结构。就是将纵横两种结构结合起来使用。以纵为主或以横为主,纵横交错,以便灵活透彻地说明问题。

4.结语

社会调查报告的结语,这部分可长可短可无,其内容有时是总括全文,深化主题;有时是交代社会调查报告中未能解决而又须引起注意的问题;有时提出继

续调查的希望和建议。总之,应视其具体情况而定。调查报告的结束语,应根据写作目的、内容的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写法,要简明扼要,意尽即止,切不可画蛇添足,弄巧成拙。

5.附录

有的社会调查报告还有附录部分。内容包括:部分原始资料、少数典型个案资料、调查统计图表的诠释和说明,正文中有关材料的出处,参考文献,旁证材料,以及其他必须说明的问题或情况。附录也不是调查报告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大型调查报告才需要附录。附录的内容不应随意扩张,只有那些与调查报告密切相关、而又无法为调查报告所包含的内含才应列入附录之内。

(二)社会调查报告撰写程序

撰写调查报告的一般程序是:提炼报告主题、拟定写作提纲、精选调查材料、推敲书面语言。

常用社会调查方法范文4

【关键词】定点守候伏击守候跟踪监视拘捕守候贪污贿赂

一、外线侦查的含义

所谓“外线侦查”,是指依法享有秘密侦查权的国家机关或部门为了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行踪,了解其接触人员和活动范围;甄别犯罪嫌疑人,发现和收集犯罪情报和线索,获取犯罪证据,发现和制止新的犯罪行为;通过采取跟踪盯梢、守候监视等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和控制的一种秘密侦查行为。外线侦查常用的方法主要有跟踪盯梢、守候监视、秘密辨认、化装侦查和秘密拘捕等等。外线侦查的任务存在于两个范围不同的空间。一个空间是刑事诉讼,具体化为秘密侦查对刑事诉讼目标的利益;另一个空间是更广阔的犯罪控制,表现为外线侦查对预防犯罪、社会防卫的功能。

二、外线侦查常用的方法

外线侦查常用的方法主要有跟踪盯梢、守候监视、秘密辨认、化装侦查和秘密拘捕等等。守候监视(又称蹲坑守候),是指外线侦查人员在侦查对象的住所、落脚点、经常出入的场所、隐匿脏证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犯罪活动的地区,选择适当隐蔽的地点,对其活动进行秘密监视控制的一项侦查措施,它是外线侦查措施的一种常用方法。守候监视的方法要针对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季节、时间而确定。

三、外线侦查的任务

(一)、诉讼任务

外线侦查作为侦查程序一个重要环节,必须体现其诉讼手段价值意义。外线侦查在实践中表现为暗中进行、不易察觉:它的秘密性还决定了它的“直接性”特点,即没有中间环节,直接针对侦查对象而获得案情信息。上述特点确保了外线侦查具有强大诉讼功能,即揭露和证实犯罪的任务。

(二)、防卫任务

防卫功能是外线侦查的另一种法律价值体现,也是外线侦查的另一种任务。在外线侦查过程中,当有充分的理由说明侦查对象正在实施犯罪或很可能将要实施犯罪时,外线侦查的功能就体现出来。通过及时制止侦查对象正在预备或实行中的犯罪,以及采取措施控制侦查对象的人身以避免其很可能实施的犯罪,外线侦查的任务就是社会防卫和保护犯罪人合法利益。

四、外线侦查在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案件中的运用

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是指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组织性的行为,它所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黑社会组织性质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是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下面将外线侦查在黑社会组织性犯罪中的运用进行详尽的论述。

(一)、收集证据

外线侦查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初查的主要工作,要求调查主体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所涉及的“人”和“事”进行调查时,应不被嫌疑人、调查人所察觉。侦查人员通过隐蔽自己真实的身份、意图或行为,麻痹迷惑被调查人而收集情报和秘密取据。要严密控制重点场所、部门和行业,从中发现黑社会组织性犯罪案件线索。一些利润高、管理不力、经营秩序混乱的行业,往往是黑社会组织性犯罪滋生和蔓延的温床,如娱乐业、个体运输业、建筑业、餐饮业等。因此,要即使掌握有关动态,收集发生在这些行业、场所的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案件线索。使其始终在控制之中。

(二)、实施抓捕

黑社会组织往往在我方内部安插有“内线”,或有“保护伞”可轻易获取我方情报并为其通风报信。因此,抓捕黑社会组织成员的行动比抓捕任何犯罪组织的行动都讲究保密性。要尽可能地利用各种措施、手段将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全部抓获归案,一网打尽,以免其死灰复燃,或给收集证据带来麻烦。适时将组织成员一网打尽。

六、外线侦查在贪污贿赂案件中的运用

由于贪污贿赂案件大多数是“一对一”案件,所掌握的线索包含的事实往往缺乏具体性,在可靠性上也有许多问题,对其真伪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贿赂犯罪案件与其他犯罪案件相比有显著的特点:从犯罪主体来看,绝大数是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从犯罪客体看,贿赂犯罪通常情况下没有直接的受害人,具有极大的隐蔽性,且留下的证据很少,发现难;从犯罪现场来看,贿赂犯罪发生时一般没有第三人在场,取证难;口供难以获取,而且有反复性,固证难。外线侦查在贪污贿赂案件中有如下优越性。

(一)、秘密性

外线侦查是将调查意图和行为隐蔽化,被侦查者处于一种自然行为状态,并且犯罪事实有关的证据尚未遭到破坏。因此,所收集的证据真实性大、可靠性强、准确率高。

(二)、技术性

外线侦查依赖于一定的科学技术装备和掌握这些技术的专门人员,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多以技术为载体,以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形式出现,科技含量高,受主客观因素影响而失真可能性较小。例如,埃及监署每名监察官都配有工作专用车和先进的通信工具,拥有多种性能先进的微型摄像机、微型录音机、微型监听器等侦查设备,监署内还设有技术先进办案指挥中心,为收集证据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5]。

(三)、多样性和灵活性

外线侦查作为一种特殊调查手段,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可根据办案的实际需要,灵活加以运用。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综合运用;既可以作为主要侦查手段,也可以作为辅助侦查手段;既可以单次使用,也可以多次连续使用。

(四)、快速性

快速性是外线侦查手段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在侦查实践中,运用秘密侦查手段有利于抓住瞬息即逝的战机。能够做到机警敏捷、快速出击,迅速查证,不给腐败分子以喘息之机,这是常规侦查措施所无法比拟的。

(五)、广泛性

外线侦查活动隐蔽性强,与查账、扣押等常规侦查手段相比,调查的内容和范围要广泛得多。例如,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有权对所有政府工作人员使用跟踪、监听等秘密侦查手段调查他们的活动。秘密侦查的内容包括:私生活是否正常,有无行为,有无出入酒吧,有无与非法团体相互往来等等。日本检察机关的特别搜查部调查的内容则包括资产(土地、建筑物、车辆、宝石、股票、债权、银行存款等)的有无及其收入、支出情况,收受金钱、礼品的来源、使用去向、贿赂性、有无不在现场的证明等事项。

参考文献

[1]刘向红.对秘密侦查的法制化思考[J]福州:《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校报》.2006(1)

常用社会调查方法范文5

论文关键词;社会工作;社区评估;方法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农村、农业、农民的状况直接影响着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稳定,社会工作应当为农村的发展做出贡献,然而我国的农村社会工作起步较晚,农村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都相对薄弱。值得欣慰的是:三农问题愈发引起社会以及广大学者的关注。近年来关于农村社会工作实务与理论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在开展农村社会工作的过程中,社区工作者一般会对社区进行评估。从而了解农村社区的历史和现状.识别所在社区的需求、存在的问题.鉴别可行的可能会解决问题的潜在措施。作为一种研究方法,社区评估方法在农村社会工作中得到了广泛应用。社区评估方法是在社区主体视角下。根据社会工作项目的内容及目标,运用特有的技术来了解社区的整体情况,为项目计划的制定提供手法上的支持总体来讲,社区评估方法主要包括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焦点小组座谈以及参与式观察。其中问卷调查属于定量研究;深度访谈、焦点小组座谈、参与式观察则属于定性研究。

一、常用的社区评估方法

(一)深度访谈

作为一种定性研究方法.深度访谈主要是指半结构的、一对一的直接访问方式。在访问过程中.访问者和被访者围绕访谈提纲.可以就相关问题、现象.从事件起因、行为动机、行为人以及社会环境进行深入交流和讨论,二者能充分发挥双方互动的灵活性。在农村社区评估中.通过访谈,访问者会得到许多不曾预料到的、大量的、丰富的关于当地情况以及研究对象生活经历的背景资料.从而对待评估的农村社区有更全面的了解。在这个过程中.访问者与被访问者建立的是一种平等的互动关系.访问者需要保持中性的立场,搁置自己的感受与假设,更需要扮演好一个倾听者的角色,以客观的态度引导访问者.从访谈中得到真实的信息。通过访谈.我们既能了解到现实资料,又可以通过受访者的回忆叙述追溯较长时期的历史事件;既能收集到语言提供的信息,又能获得动作、语气背后所隐藏的非语言资料。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深度访谈是访问者与被访者之间的互动过程,所以这种方法不适用于一些敏感性、隐私性问题的研究。

(二)焦点小组座谈

焦点小组座谈是重要社区评估方法之一,它与深度访谈的区别在于,焦点小组是在研究者的主持或者引导下,组织多名受访者围绕某个主题自由讨论,这种方法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收集到较多的信息.节省时间与人力。这些受访者一般是与研究内容有某种特定联系的目标群体或利益相关群体。焦点小组座谈的人员一般控制在l0人左右.时间上通常维持在一个小时到一个半小时,座谈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主持者,这就要求主持者善于引发讨论。掌握较好的人际关系处理技术,能够促进访谈的顺利进行。在焦点小组座谈中,不仅有访问者与受访者的互动,还有受访问者之间的互动。受访者之间可以互相启发、补充,集思广益.有利于共同探寻解决社区问题的途径与方法.同时这可以使访问者观察到受访者相互之间的行为反应.如交谈机会的转换、对不同人说话的语气,由此可以分析这些受访者所处社会的权利关系。

(三)参与式观察

参与式观察是源于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它运用描述性、自然生态研究等方法,对生活情景中发生的事件进行实地调查。也就是观察者长期住在当地社区。将自己融人所要观察的社区人们的生活中.尽量地精通当地人的语言.在与他们密切接触中通过观察描述、样本记录,获取各种有价值的研究资料,以观察他们的生活情境、文化因素、行为方式、观念态度,了解人们的基本信念与观点、喜欢与害怕、期望与失落,从而寻找与其社会、文化、传统等相关的成因与对策的研究方法。参与观察的最大优点是可以当时当地观察到社会行为、社会现象的发生过程,把握整个现场情况,掌握到详实的、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参与观察法是一种高度人性化的方法.社会工作者在运用此方法做社区评估时.必须采取主动与当地社区居民交朋友的态度,也要有可能需要花费相当长时间才被当地社区接纳的心理准备。

(四)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是一种比较常用的社区评估方法。问卷一词含有“用于调查某种情况的一组问题”、“调查或征求意见表”、“用调查表进行的调查”等意。在社区评估中,研究者可以将所要了解的问题设计成题目或表格。以当面作答或跟踪访问的方式请被调查者填写.通过对问卷的回收、数据汇总、分析.从而掌握社区及居民的基本情况。在调查过程中.问题的表达、提问的顺序、答案的叙述都是固定的.而且是一种文字交流方式,对调查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求也低一些,所得资料便于定量分析和统计处理。但是由于问卷调查多采用封闭式问题,实际上就限制了调查对象的回答方式,所得资料自然缺乏生动性。

二、几种评估方法的比较

理论创新取决于方法创新。评估方法是否科学,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影响农村社会工作水平的提升。要探索评估方法是否合理,是否适合农村社会工作。哪种方法更为科学,就需要对当前现有的评估方法做出比较。只有通过比较,才能发现问题,才能促使我们进一步去反思,才能使其在今后的研究中更好的服务于农村社会工作。

(一)资料收集的广度与深度不同

问卷调查通过发放问卷,可以由较少的调查员在短时间内调查到很多人.得到较多的样本信息,在抽样科学的基础上,问卷调查所需时间短,调查范围广泛。而深度访谈、焦点小组座谈以及参与观察则需要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资料的收集,因此在资料收集的广度与效率方面.问卷调查明显优于其他评估方法。

关于收集到的信息的深度方面,问卷调查又不及其他几种评估方法。这是因为问卷调查是一种用文字进行对话的方法.如果问题太多,作答时间太长.被调查者会产生厌烦情绪,问卷的设计都比较简短.也就不能就某一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为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所要评估的内容,观察法就成为必不可少的方法之一。观察法的任务是要详细描述事情发生的环境、事件发生的过程、参与活动人们的行为、人际关系、组织过程、期间的语言及非语言交流,甚至要指出未曾发生的事情。

但是由于观察法了解不到人们的感觉、想法和内在动机,收集定性资料的另外一种重要方法就是个人或小组座谈。在比较充裕的访谈时间内,深度访谈和焦点小组座谈关注的谈话主题比较集中,从谈话中可以了解到人们的感觉、想法和内在动机,收集到多元化的声音.获得大量生动的资料.能够针对问题得到全方位的信息,而且受访者口述的内容比较生动具体,也更容易打动读者。使读者感受到被访者的感觉与思考。

(二)获得信息的准确度不同

对于涉及受访者隐私、社会禁忌或是其他敏感性问题,问卷调查相对于其他评估方法更容易获得被调查者的真实想法,有利于避免由于调查员本人提问的方式、交谈的情况等人为原因所造成的各种偏差,更真实地反映出不同回答者的不同情况,调查结果便于定量处理和分析。但是对于一般性的问题,问卷调查的准确度又不及其他几种评估方法,这是因为问卷调查中要求被调查者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能理解问卷和问题的含义.明白填答问题的方法,如果被调查者对问卷中的某些问题不清楚时.就容易产生误答、错答的情况.特别是如果调查员不在场,被调查者既可以同别人商量着填答,也可以交给别人代答,在这种情况下.问卷调查的质量就难以保证。在某种程度上来讲.访谈弥补了问卷调查在这方面的不足.通过面对面的交流,被调查者可以准确的理解调查者所提出的问题.确保了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但是由于被调查者每个人的背景与角色、人格特性不同。每个人对事情的了解与观点不尽相同.他们之间的言辞难免会有所矛盾.即使是同一个人的话语,前后也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形.这时就需要依靠参与观察人们的活动与生活,进一步验证被调查者所说的情况是否真实。

(三)适用条件不同

对于研究方法而言,没有一种方法是万能的、适用各种不同情境的。问卷调查适用于规模较大的信息调查。这种方法节省人力物力.得到的样本信息比较广泛;焦点小组与深度访谈则更适合于在更深的层面了解社区居民对某一问题的态度、意见、他们对相关事项的解释等,尤其是在农村社区的需求评估中,通过访谈,可以更清楚的了解社区居民在某一方面的困难,对相关政策的看法以及期待;在农村社区评估中。很多层面也可以利用参与观察来进行研究,如果社区评估的重点是环境及文化脉络对当地的影响及居民特定行为的意义时,参与观察就是应当选择的方法.尤其是当某些农村社区的状况很少被人们所知、社会工作者看到的“事实”与当地居民所说的内容存在明显差异或是同一社区的不同居民对同一事物的看法很不相同时,参与观察法可以帮助我们获得相对“真实的信息”。

三、对现有社区评估方法的反思

中国农村是一个超大型的非均衡的乡村社会,任何仅仅将现有评估方法不加思考的运用到农村社区评估中都将是有一定局限性的。正如我们在前文中所分析的.每种社区评估方法都有各自的特点与缺点,因此,如何在农村社区评估中更加合理的加以运用,是我们需要反思的。

(一)发挥多元评估方法的功效

翻阅目前现有的关于农村社会工作的研究资料.可以发现相当数量的研究成果都单一运用问卷调查这一评估方法.局限于统计指标调查.虽然定量研究提供的数据富有说服力,但是仅仅关注指标、数据、比例等数量关系,并不能说明全部问题,容易导致“用死的表格说明活的事实”,中国农村的区域差距很大,有学者认为有多少个村庄.就有多少个村庄类型,因此使用单一的评估方法.很难了解到关于待评估农村社区更为全面的信息。并难于捕捉到各个农村社区的不同之处。要知道.每一种评估方法都意味着对农村社区的不同解释,况且每一种方法都有自己的不足,比如问卷调查过分依赖“纸笔技术”,不能进入被研究者内在的生活世界,很难了解被研究者的心理状态和意义建构。参与观察又难以做到对研究对象的不同解释,这就需要在评估中综合采用不同的方法。使不同的方法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既关注数据的论证,从总体层面了解社区.又注重社区居民的主体经验,使得评估视角多样化,做到既见“社区”又见“人”。虽然我们提倡多种评估方法的综合运用,但是也要避免为“用方法”而“用方法”的机械搬用,在社区评估中首先应考虑的是,什么样的研究问题需要用哪种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多元方法的功效。

二)使评估方法在应用中得到创新

个人的思想和行为总是与他们所处的文化背景、社会情境密切联系的,而且评估方法本身也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在农村社区评估中,要避免不考虑社区的文化脉络及居民的所处的环境而僵硬的套用评估方法.应根据不同的情境、不同的评估内容.灵活的采取评估方法,注重方法在具体运用过程中的创新。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求社会工作者自己要清楚不同方法所适用的范围和条件,不仅要在理论上掌握,还要在实践中学会灵活使用;其次,要求社会工作者在具体的工作中多思考,比如说,一对一的深度访谈在有些话题方面可能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被访者在访问者面前不好开放经验,这种时候尝试焦点小组座谈可能效果会更好一些,因为有些对话更容易在同质性团体中激发出来.因此,如果能预先检验不同方法的效果就会有更好的方法选择。又比如在农村社区评估中使用问卷调查,最令调查者困扰的是社区居民对问卷内容的理解不确切和他人代答的情况。那么如果调查者能突破传统的被调查者在自己家里独自填答的做答方法,邀请3—4户农户在一起共同填写问卷.让农户在填写问卷中对重要内容互相讨论、互相补充、互相纠正.这样既能使每份问卷表的填写在时间上比单个农户填写有所所见,而且填写的准确性也会大大增加。

(三)建立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的亲和关系

在一些研究报告的访谈资料中可以发现,访谈中对话的用词和语气.经常会给人这样一种印象,那就是调查者代表着政府或某种权利机构,处于强势的一方,语气有一种优越感,而被调查者则相对处于弱势。尤其是目前我国社会工作介入的主要是~些贫困山村,当地居民甚至对社区评估有些胆怯,又有些期望,希望能够改善农村社区的现状,因此对调查者的态度更加小心翼翼。在这种情况下,调查者和被调查者之间没有建立平等的互动关系,收集到得资料难免缺乏生动性、具体性,甚至是准确性。其实调查者和被调查者应该是一种合作关系,而且仅仅是合作还是不够,必须是调查者和和被调查者共同讨论分析问题.这是因为研究者并不是当地人,因此需要从被调查者的叙述中去了解自己陌生的当地社会情况.所以研究者是站在“不知道”的地位,而被调查者则是站在”已知”的位置,访谈的目的是希望从被调查者身上得到相关信息,这就需要被调查者的配合,所以访谈的过程本身也是一种社会交往形式,需要调查者与被调查者建立起基于信任的一种情感,我们可以把这种调查者与被调查者之间的这种关系称为亲和关系,信息的获得通常是在双方建立起亲和关系之后,只有双方建立了亲和关系,被调查者才会愿意有更多的叙述。那么我们如何去建立这种关系呢?其实最重要的就是对等的沟通.在信息收集的过程中,与被调查者站在同~层次去引导他的谈话,也就是说。访问者要具有当地被访者的知识.特别是村民们常用的语言词汇.这样就可以避免出现访谈者无词可用的困境.有咨询经验的人表示,以这样的方式与受访者进行谈话,结果发现访谈进行的十分顺利]。这种态度赢得了受访者的尊重和友谊,对方才会乐意帮助你.才能避免调查者将其主观印象代替居民话语。避免“骗取口供”之类的调查技术。

(四)调动被调查者的积极性

常用社会调查方法范文6

一些地方为什么会陷入“越维越不稳”的怪圈?地方官员有哪些维稳烦恼?如何跳出维稳怪圈?人民论坛杂志进行了深入调查。在人民网、腾讯网、人民论坛网推出网络问卷,参与调查人数8756人;采访、书面调查地方党政干部478人;总计调查人数9234位。

“维稳”为何成为挡箭牌?

――79%的受调查者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借维稳名义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较严重”。

调查显示,79%的受调查者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借“维稳”名义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较严重”,仅有6%的受调查者认为此类现象“不严重”。结果表明,一些地方部门曲解稳定,借“维稳”名义不作为已经引发民众的强烈不满。

近年来,借维稳名义滥用权力、胡乱作为的现象不断见诸报端。一些地方搞非法的暴力拆迁,动辄就动用警力,也称之为是“维稳”;公民发帖批评县委书记,除了被公诉犯有“诽谤罪”之外,也被指“破坏全县稳定发展的大好局面”……“维稳”成了一些地方非法行政的借口,值得高度警惕。这种行为不但不能维护稳定,而且有可能激化矛盾,诱发社会冲突。

“哪些不稳定因素最可能诱发群体性冲突”?人民论坛调查显示,78%的受调查者选择“一些部门和官员公权私用、特权腐败、权力不作为和乱作为”,列所有选项第一位,比列第二位的“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社会不公正、不公平现象增多”(71%的受调查者选择)多出7个百分点,比列第三位的“因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工权益受损等引发冲突”(59%的受调查者选择)多出19个百分点。专家指出,目前中国一些社会矛盾的激化都和公权私用、政府部门不作为等相关,而一些当事官员遇到问题作为不当在不同程度上激化了社会矛盾。要维持社会稳定,地方官员及相关部门首先要做的便是依法行政,不滥用手中的权力。

官员有烦恼,公众不领情,维稳的目的是什么?

――70%的受调查者认为“维稳目的异化, 只保自己官帽,不管群众疾苦”。

究竟是什么导致了“维稳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的怪现象?最根本的还是在于维稳方式出现了异化。在回答“当前地方维稳哪类异化现象最为突出”这一问题时,70%的受调查者认为“维稳目的异化,只保自己官帽,不管群众疾苦”;18%的受调查者认为“维稳重心异化,重视事后处理,不重源头”;10%的受调查者选择“治理方法异化,采取压制或推脱敷衍的处理方法”;2%的受调查者选择了“其他”。

“只保自己官帽,不管群众疾苦”式的维稳结果表明,任由个别官员躲在“维稳”的大旗下,打着当“太平官”的小算盘,往往越维越不稳,这一异化现象已经成为当前“维稳”工作的最大挑战。这样的官员往往不能与时俱进,一味地固守旧有模式,一旦面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往往会束手无策,有时甚至会导致官民矛盾激化。

一方面,公众对维稳异化深感不满;另一方面,不少地方官员也向人民论坛记者大倒苦水,感慨基层维稳压力大,常常是费力难讨好。“您认为地方官员维稳最大的烦恼是什么?”调查结果显示,69%的受调查者认为“总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维稳系统策略”;44%的受调查者认为“一票否决”机制使地方不少工作常常围着维稳转;39%的受调查者认为“因体制、机制问题,地方官员常常两头受气”,分列前三位。

走出“越维越不稳”的怪圈,关键靠什么?

――77%的受调查者认为“提高用制度化方式解决矛盾和冲突的能力,法律应在权力之上”。

“越维越不稳”怪圈出现的深层原因是什么?68%的受调查者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维稳思维存在着误区”;44%的受调查者认为“用行政方式替代司法方式,基于短期利益考虑,树立不起法治权威”,分列第一、二位。

当前个别地方政府维稳思维的一个最大误区,就是将民众的利益表达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把公民正当的利益诉求与表达视为不稳定因素。同时,一些地方政府的维稳是治标不治本,常动用警力等工具来压制和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以实现一时的社会稳定。

正是因为对维稳的刻意强调和片面理解,使当前不少地方维稳工作挣扎在政府维稳与民众维权的博弈之中:政府在多重压力之下大力维护以“零非访”等为指标的“稳定”,而民众在权利救济极度困难时不得不以种种非常规方式“冲出重围”。面对这种博弈,一些地方政府往往缺乏耐心,大多采用应急式处理方式,不稳定因素并没有真正地化解,很大程度上是采取了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策。这种维稳思维和处置方式,往往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各种矛盾的汇集激发,最终会使社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要解决维稳难题还得回到制度化层面来,这才是上策。77%的受调查者认为“提高用制度化方式解决矛盾和冲突的能力,法律应在权力之上”凸显了民众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强烈呼吁与期待。党中央早就三申五令推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但一些地方政府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将行政方式凌驾于法律之上,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