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报告范例6篇

公示报告

公示报告范文1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 思想认识方面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2019年2月28日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条例》要求党的领导干部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一直以来,xx公司党总支及领导班子集体以“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市国资委党委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有关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个一”、“四个决不允许”;严格落实“四个服从”,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主动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2. 重视做好请示报告工作重要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严格执行《条例》,就是从严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抓手,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一把利器。xx公司党总支深谙在加强党的建设过程中做好请示报告工作重要性,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同时,也及时传达学习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制度文件。

3.带头履行责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工作。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请示报告是对上级领导负责的需要。“对上负责”,要求在工作中自觉维护上级的威信,坚决贯彻、落实、执行上级的决议,真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结合xx公司当前实际,党总支领导班子集体对标《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就公司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并做好工作谋划部署。

(二) 制度机制方面

1.建立完善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按照集团公司要求,xx公司已建立xx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包括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每月重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项目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安全隐患的重大问题及疫情防控等重大事项问题;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问题等。

2.建立科学有序及时有效请示报告工作流程。在各项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开展过程中均按照公司制定的清晰有序、及时有效的请示报告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坚持主责部门申请、分管、主管领导讨论审核,党总支、董事会集中他讨论研究签批。

3.建立完善的请示报告机制。由党总支及班子集体为统领挂帅,办公室为体系执行主责部门,建立并明确请示报告工作机构、责任主体和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建立请示报告工作台账,健全工作落实、督察督办和责任追究的请示报告工作机制;就包括“三重一大”等重大实行报告事项的请示报告工作以书面和表格的形式严格登记造册,并留档。

4.党总支、董事会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由xx公司党总支班子集体挂帅加强对所属各部门各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监督管理,指导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建立清单,层层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下属单位和部门的请示报告行为。

(三) 落实情况方面

1. 党总支严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xx公司党总支按照上级党委部署要求,切实承担起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严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并按照请示报告事项要求履行决策程序。

2.已建立集团领导重要批示落实工作台账。xx公司党总支工作部是落实集团重要批示落实工作的主责部门,各类批示件均按要求办结,不存在报告已办结而实际未办结、以及形式上办结而工作实效较差的情况。

3.已据实报告各类重大事项。xx公司党总支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具体措施》(京办发〔2020〕1号)、《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20〕5号) 和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实施细则(B—0)的通知》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向集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不存在瞒报、漏报、迟报的问题。

4.已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明确改进措施。

5.请示报告文件均按照标准格式上报。xx公司所有上报请示报告均符合规范要求,不存在主题不适当、内容不准确、程序不规范、方式不合理等问题。

公示报告范文2

关键词: 请示 报告 不同之处

请示和报告是两种常用的公文文种,在实际的工作运用中很容易混淆。为了更科学规范、准确地处理公务,我们有必要将请示和报告加以区分。

报告和请示同是上行文,二者都有固定的程序格式。如行文都是由文头、主体、文尾三部分组成,行款有约定俗成性(标题、发文字号、主送机关、成文日期、印章等都约定俗成,不可或缺)。另外,公文的语言都具有明晰、准确、简朴、庄重的特点,恰当使用公文特定专用语,等等。

除此之外,报告与请示也有诸多的不同之处,我们应该认真区分。

一、报告不需要批复,请示必须有批复

请示是为解决具体问题,“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因此必须有批复,以便指示或批准下级机关的公务行动。比如某区教育局向某区政府上报一个请示:《关于申请奖励基金的请示》,在请示内容中拟出了某教育局申请奖励基金的数额,那么某区政府在收到这个请示之后,就必须针对请示中间提到的奖励基金的数额作一个明确的批复:是同意请示内容还是不同意请示内容,或者是部分同意请示内容,应有明确的态度。而报告一般不需要批复。在2001年1月1日实施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报告可以“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以此看来,报告主要是“反映情况”、“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所以,报告一般情况是不需要批复的。但是,从内容上说,报告在汇报工作时候可以提出工作建议。所以,还有一类报告,也就是提出工作建议的报告分为呈报性建议报告和呈转性建议报告。呈报性建议报告常以陈述存在问题为主,而呈转性建议报告多以具体意见为主,一个机关就某一全局性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解决措施,但是又囿于自己职权的限制必须请求上级机关批转其他地区或部门贯彻执行。这样的报告对于上级机关来说,不论是请示还是“提出意见或建议类报告”,只要是办理公务需要批转、转发的,都要给予批转、转发。所以,批转、转发请示是应该的,批转、转发“提出意见或建议类报告”也是普遍存在的。仅就这一点来说,二者是相似的。

需格外注意的是,请示是要求上级指示或者批准,而呈转类建议报告则切忌要求上级指示或者批准、批转,虽然是呈转类建议报告,但它更多地承担的还是提供可供参考的措施、方案、方法、建议和意见等,它的职能还是仅供上级参考。所以,与此相对应的,请示在进行批复的时候,是针对主送单位而下的批复;而上级单位针对呈转类建议报告的批复则不一定仅仅是针对主送单位而下的批复,而多把报告的相关内容呈转给适用报告内容的相关地区或者单位。

二、请示和报告的行文时限不同

请示是请求上级对自己的公务活动作出指示或批准,所以应该写在事情发生之前。报告则可写在事情发生之前、之中或之后,可在任意合适的时候对工作作出报告,以便于上级了解工作的进程和状态,对工作作出应有的支持和指导。请示针对将要发生之事,报告则多针对已发生或者正发生之事。比如在每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一份《关于××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报告》则可以让主管单位对下级的职称评审工作的整个安排、整个进程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三、请示和报告的写作性质不同

请示是请求性公文,重点是请求事项。报告是陈述性公文,侧重点是汇报情况。因为如此,请示有很强的针对性,写作时要写清原因、办法等,而报告则相应地有随意性,在篇幅上也不像请示那样较短小,而是可长可短,将工作汇报清楚,将情况反映出来、将问题答复妥善即可。比如在2010年3月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因为涵盖中国民生的方方面面,既有对2009年政府工作的一个回顾,又有2010年的主要任务安排,所以篇幅就比较长。

四、请示和报告的内容含量不同

请示只能“一事一文”,“一事一请示”,报告则一文一事,一文数事均可。对于内容较复杂的报告,要围绕一个中心,分项分条表述,突出重点、详略得当,避免内容重复和交叉。请示的主送机关只能写一个,不能多头主送。一来以防止多头批示的内容口径不一致,二来也防止上级之间互相推诿,谁也不批。另外,请示应按隶属关系逐级请示,一般情况下不越级。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请示,必须同时抄报越过的上级机关。但是,必须记住的是,不管是报告还是请示,它们的内容都要客观真实,都不允许半点虚假。

五、请示和报告的正文构成不同

请示的正文由请示缘由、意见、要求三个层次组成。在表明缘由时,要有根有据,通常是引用现行法律、法规条文或上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在引用时,一忌随意摘录领导人的言论,二忌内容含糊不清。如“根据市领导关于加快我市房地产开发的讲话精神,我局拟……”就应改为“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为妥。又如“根据国务院有关通知的精神”、“根据《教育法》有关条款的规定”之类的依据过于笼统,使受文单位无法对照,无法落实,如有引用的相关法规和文件能注明文件的来源和出处更好。事由是请示的“重头戏”,所占篇幅较长,更应注意。主要围绕遇到什么问题、问题为何难以解决、这些问题可能导致的后果等内容来写,写作时要抓住要点,做到条理清晰,具体而不繁琐。陈述意见时要中肯可行,清晰明白。如:有一个单位需要购置实训车床,写了一个请示,请示中列举了需迫切购置实训设备的理由,随后提出“拟在规定的标准内购车床十台,望予批准”。这样的请示上级在答复时就会感到为难,不知道该单位究竟要买什么牌子、什么型号,共需多少资金也不清楚,因而无从判断,无法批复。最后写明要求,多以请求语表达,如“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妥否,请批示”、“特此报告”等。

报告由报告目的、报告内容和结束语构成。报告的写作要求情况属实,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不允许有半点虚假。对于报告内容较复杂的,要围绕一个中心,分项分条表述,突出重点,详略得当,要避免内容重复和交叉。呈转性建议报告在提出工作建议的同时,还要求上级机关批准转发给下级机关执行。这样的报告,一经上级批转就有了指导性,它的结束语一般用“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参照执行”等。如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在国营企业推行利改税第二步改革的报告的通知》,就是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关于在国营企业推行利改税第二步改革的报告》和《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中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而作出的一个批转性批复。它就是以“以上报告,请审议。如无不妥,请连同《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批转各地区、各部门,从一九八四年十月一日起试行”做结束语的。

其它的,如例行工作报告,写“以上报告,请审阅”;内容涉及财经物资的,常写“以上报告,请审核”;有关方针政策的,多写“请审查”;有关送物送文,写“请查收”,等等。

综上所述,请示和报告在行文方向、遵守的行文制度、语言遵守的规范和特点方面有诸多的相同相似之处,但是我们更要看到二者的区别,了解和掌握并正确使用它们,以使公务活动更规范,有效地开展。

参考文献:

[1]杨文丰.高职应用写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5,第1版.

[2]苏伟民.新编应用文写作.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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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网省略,2010-03-15.

[4]中财税信息网,省略/plus/view.php?

公示报告范文3

关键词:行政公文;请示;报告;标题;错误分析

中图分类号:h050 文献标识码:e文章编号:1672-1578(2010)10-0248-01

请示和报告是机关单位较常用的公文。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决断、指示、批示或批准事项所使用的呈批性、呈请性和期复性公文;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的公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中国

尽管这两种公文大家都很熟悉,但在使用过程中,仅仅是标题就存在不少的问题。本文试图以某一市属中学修建篮球场向其上级机关某市教育局行文要资金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内容为例,分析“请示”与“报告”的标题常见错误并给予改正。

错误1.关于请求修建篮球场所需经费的请示

错误2.关于申请修建篮球场所需经费的请示

错误3.关于修建篮球场所需经费的请示报告

错误4.关于修建篮球场的经费使用申请报告

错误5.关于修建篮球场所需经费的申请

错误6.篮球场修建经费申请书

错误7.请示

错误8.报告

分析与改正:

1.从《办法》对“请示”的定义来看,“请示”本身就包含请求的意思,故此标题用语重复,应划掉“请求”一词。

2.错误及分析同1,“请示”本身就包含申请的意思。应划掉“申请”。

3.一份公文不可能同时使用两个文种,标题将请示和报告并用,混淆了两个文种的区别,应去掉或“请示”或“报告”其中的一个。依据公文内容,学校向教育局要资金时用“请示”,原标题中就要去掉“报告”;学校向教育局汇报资金使用情况时用“报告”,原标题则要去掉“请示”。

4.违反公文的行文规则,《办法》中规定:“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应划掉“申请”一词。

5.“申请”不是公文文种。《办法》中没有“申请”这一文种,而根据公文标题的构成方式要求,公文的标题必须体现文种,故应把“申请”改为“请示”。

6.混淆了“请示”与“申请书”的适用范围。“请示”是下级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时使用,属法定公文;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专用书信。“请示”与“申请书”是两种不同的文种。请示用于下级机关向上级提出请求,下级只能在上级机关的职权范围内报请需要批准的事项。申请书不仅用于下级向上级请求不属于请求范围之内的事项,而且可用于不相隶属的但按规定、法律程序必须向其请求的机关、单位、部门等。如专门办理有关业务的机构部门(银行、保险、公安、海关、土地管理、工商管理等)。从文首某中学与某市教育局的行文关系及修建篮球场要资金的内容来看,应用“请示”,故此标题应把“申请书”改为“请示”。

7.按照公文约定俗成的习惯,13种公文中,能够直接以文种作标题的只有“公告”和“通告”两种。请示的标题可以是完全式的,即写明发文机关名称、发文事由与文种;也可以只由发文事由和文种构成。故此标题可改为:关于修建篮球场所需经费的请示。

8. 错误同7,报告的标题与请示的标题构成方式一样,有两种写法,一是发文机关名称、发文事由与文种;二是只有事由和文种的写法,故此标题可改为:关于修建篮球场的经费使用报告。

公示报告范文4

驻马店市位于河南省中南部,因明朝在此设立皇家驿站而得名,全市辖9县1区,总面积1.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960万人,是河南省重要的人口大市、农业大市和新兴工业城市。自驻马店市被确定为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城市以来,在省交通运输厅的大力支持下,市委、市政府坚持认真落实国家和河南省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公交优先”示范工程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和34项创建指标任务。通过创建,我市公交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城市道路拥堵得到有效缓解,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一、坚持政府主导,形成长效创建工作保障机制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为凝聚创建合力,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四区政府、公安、财政、发改、国土、规划、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创建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节点进度,形成了完善的长效机制;同时还建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聚焦“管为本、重体系、补短板、建长效”,及时协调解决创建难题,有效保障各项创建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市政府每年都将公交场站建设、纯电动公交车辆更新购置、公交专用道建设等工作列入“惠民工程”。市委陈星书记多次专题听取创建汇报、调研城市公交场站建设,市政府朱是西市长亲自抓创建重点工作,召开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修订《驻马店市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办法》,同时指出“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的重大民生工程,对于转变驻马店市城市交通发展方式、缓解交通拥堵、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快推进“公交优先”示范工程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经济、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创建以来,市政府先后召开市政府常务会、现场会、联席会、专题会近20余次,专题研究,重点安排,督查推动,确保各项任务指标有效落地。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市政府督查室把创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督导考核内容,建立台账、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建立跟踪督导考评体系,按照积分管理考核办法,每周进行督导通报,每月对创建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审查,对创建工作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加分奖励、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的创建责任单位进驻督导。

(四)宣传创建,营造氛围。创建期间,市政府每年都组织开展“公交宣传周及无车日”、“绿色出行宣传月”、“节能宣传月及低碳日”等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和宣传实践活动,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总工会联合组织万人自行车骑行活动、市民走进公交活动、志愿者文明交通引导活动等,市级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最美公交人”、“十佳公交之星”评选等创建活动,借助省内外媒体宣传驻马店市在创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及成效,创建以来共刊登文稿300余篇,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驻马店市公交公司被公安部、交通部、国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表彰为“全国绿色出行宣传月及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突出集体”。

二、坚持重点推进,构建以公交为主导的城市交通体系

创建以来,驻马店市落实创建方案,积极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形成了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绿色快捷、保障有力、安全舒适、特色突出的“驻马店公交发展模式”。

(一)落实指标,推动公交事业跨越发展。创建以来,我市紧紧围绕34项创建指标开展工作,全力提升落实各项数据指标。一是加大新能源车辆购置力度,创建期间新增车辆中绿色公交车辆比率、空调公交车辆比率均达100%,万人公交车辆保有量达到14.5标台,实现市区运营公交车辆纯电动化。二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各种公交枢纽场站面积达25.3万平方米,公交进场率达100%。三是提升乘客满意度,实现主城区500米上车、5分钟换乘;来车信息实时预报覆盖率达100%,公共交通投诉处理完结率达100%,各项乘客满意度均保持在90%以上。四是提速增效为民,公交专用道设置比率达38.3%,高峰时段平均运营时速达20公里/小时以上,运营准点率达90%以上,公共汽电车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五是进行公交化改造,中心城区周边20公里范围内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率已达100%,公交运营补贴到位率100%。

(二)完善政策,引导城市公交又好又快发展。我市紧紧围绕城市公交引领城市发展理念,积极探索,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一是加大落实既有政策力度。严格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不断完善公共交通规划、建设、用地、路权、资金、财税扶持等配套政策。二是制定与示范城市相匹配的新政策。市政府相继出台《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驻马店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市县城市公交统筹发展的通知》、《驻马店市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创建工作提供政策支持。三是开展创建数据调查。2017年,我市在委托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编制《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道路系统专项规划(2017--2030)》时,对驻马店市居民出行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发放问卷20000份。市统计局开展了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调查,发放调查问卷12500份,并编制《驻马店市公共交通满意度调查情况报告》;完成了早晚高峰时段公共交通平均拥挤度调查,采集有效问卷12000份,编制《驻马店市早晚高峰时段公共交通平均拥挤度调查情况报告》。

(三)强化基础,提升公共交通保障能力。创建以来,市政府从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的理念出发,强化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着力提升公共交通的服务保障能力。一是推广应用纯电动公交车。近年来,市政府连续将纯电动公交车推广应用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惠民工程,明确创建期间车辆购置及资金保障措施,截止目前已实现市区公交车纯电动化;同时引进100台北汽绅宝纯电动共享汽车,市民通过手机APP、微信等方式自助下单,通过手机在线支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低碳生活、绿色出行需求。二是加大公交场站设施建设。2015年我市将8处公交场站列入市政府惠民工程全力推进,至目前已实现公交进场率达100%。三是强化公交专用道管理。印发实施《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办法》,在市中心城区6条主干道划设公交专用道66.8公里、设置公交优先通行路口30处、安装固定电子监控设施 40处,在各主次道路划设公交专用停靠车位370处。同时,在市区公交专用道违章抓拍设施上安装LED显示屏,提醒社会车辆不得违法占用公交专用车道,进一步改善城市公交运行环境,公交准点率、通行率、上座率及市民乘车满意度大幅提升。四是慢行交通建设日趋完善。投资建设5座过街人行天桥,提高了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在主城区投入使用50个公共自行车便民点,提供1000辆公共自行车,有效解决公交“最后一公里”问题;改造或新建自行车道及步道13条,慢行系统道路建设达32.5公里。通过合理布局非机动车空间、人行空间和各类设施,推动慢行与城市公交一体化发展,引导市民选择公交+慢行出行,有效减轻城市道路交通压力。

(四)提升服务,增强城市公交吸引力。我市聚力构建多层次、高效率、一体化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公交服务保障能力。一是优化常规公交网络。根据公交体系建设要求和城市发展实际,建立常规公交线网优化常态化调整机制。创建期间,新开通公交线路10条,优化调整公交线路20余条,开通夜间公交线路3条,市民出行更加快速便捷。二是推广特色公交服务。为满足市民不同出行需求和助力我市双拥模范城建设,我市开通了“八一”拥军公交专线、夜班公交、商务专线、校车专线等特色个性化公交服务,实现定时定点、一人一座、快速准点的“体面出行”服务,鼓励市民集约出行。三是助力城市文明建设。我市以“见人见车见行风,向上向美向文明”为宗旨,在城市公交全面开展“雷锋班(车)组”创建、“城市公交斑马线上车让人”等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公交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各类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爱心助学、扶危济贫等学雷锋好人好事频现媒体报端,广受人民群众称颂点赞。驻马店公交车长李双和王国成、罗一三名同志在人民群众危难时刻不顾个人安危、舍己为民,他们的先进事迹分别在央视新闻、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河南电视台、今日头条等各大媒体网站刊登转载,更被全国网友称赞为“公交侠”。驻马店市公交公司先后荣获“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绿色出行宣传月及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突出集体”、“河南省交通劳动奖状”、“省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

(五)科技应用,对标市民美好出行向往。我市公交智能化项目建设依托驻马店智慧城市建设,形成了智慧公交顶层设计和框架体系。一是公交智能化成效显著。在公交运营效率方面,建设驻马店城市公交智能调度平台系统;在公交便民方面,建设城市公交IC卡智能收费平台系统,实现了城市公交IC卡与全国260个城市的互联互通和乘客刷中原银行卡、移动电信手机、微信、银联云闪付等“五位一体”支付方式乘车,以及推广应用“掌上公交”实时查询系统;建设安装电子站牌100余座,为市民提供全方位、可感知、实时准确的公交出行信息服务。二是互联互通建设快速发展。目前市辖9个县中已有4个县实现公交IC卡和全国的互联互通,同时我们将以市区为中心,将交通一卡通向其他县区覆盖,逐步实现县县通、县市通,让县城的公交卡在全国、全省互刷通用,让更多县城镇居民享受到公交优先的成果。三是交通信息资源整合积极推进。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已建成包含交通运输数据中心、交通运输监管数据采集平台、视频图像监控资源整合平台、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在内的交通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平台,该平台可促进交通运输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改善公众交通运输出行服务质量,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的运行效率。

(六)改革创新,提高公交行业运营效率。一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市政府在《驻马店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办法》文件框架下,把公交惠民、利民政策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体系,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明确:列入创建任务的2.86亿元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及利息,以市公交公司为主体进行筹措,由市财政在5年内分期补贴给市公交公司。截止目前,公共财政购买公交服务资金到位率达100%。二是公交服务质量考评制度健全。制定《驻马店市城市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对公交企业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安全生产、社会责任、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得分情况与企业投资回报挂钩,建立了长效规范的监督评价机制。三是勇于创新管理更精细。目前城市公交正在应用ERP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内容包括OA办公自动化、员工管理、车辆信息、物资材料管理、各县域公交分公司管理等,有效整合公交企业的信息资源;同时推行“多劳多得、节约归己、超额自补”激励机制,成立专门考核管理部门,实施考核突出精细化管理,提升企业自身“造血能力”。

(七)优化环境,推动城市公交可持续发展。我市采取一系列道路组织优化措施,不断优化城市公交运营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一是改善交通秩序。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我市交通执法、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深入开展主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依法强化交通秩序管理。二是实现专用道监管资源共享。公安部门在市区安装40处公交专用道固定电子监控设施,并接入公安交警违法处理平台,实现公安天眼系统与城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的资源共享。三是交通需求管理取得实效。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坚持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按尾号限行,期间市区城市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每年由市政府下发通知,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暨无车日”活动,提倡活动期间全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除保留应急公务车外,优先选择城市公交出行。

三、坚持引领带动,打造人民满意的“公交优先”示范城市

驻马店市创建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工作在落实财政出资购买公交服务、打造市县城市公交统筹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等方面,不断强化示范城市的引领带动作用,已形成具有示范作用的特色城市。

(一)重点扶持,落实财政出资购买公交服务。驻马店作为农业大市,经济欠发达,城市基础薄弱。但市委、市政府坚持每年对公交投入占市财政投入城市建设费的10%以上,公共财政购买公交服务资金到位率达100%。2014年市政府组织财政、发改、交通联合制定了《驻马店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办法》,明确了城市公交在城市发展中的公益性、基础性、引导性地位及政府与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每年由三部门联合对城市公交进行成本核算,核定结果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在保障公交运营补贴的同时再给予公交企业8.5%的利润,为城市公交优先发展和创建工作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二)市县联动,强化示范城市的引领带动作用。我市深入探索和着力打造全国中等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驻马店模式”,加快推进市县城市公交统筹发展,采取政府购买公交服务的合作方式,将市区城市公交成熟的经营管理模式向各县复制推广,把市区公交智能调度平台系统、IC卡智能收费平台系统等资源与辖区各县共享,以市级公交带动县级公交持续快速发展,努力将我市每个县城公交都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县级公交,着力构建市县城市公交统筹发展的“大公交”格局。目前,驻马店市公交公司已在平舆县、遂平县、确山县组建了城市公交子公司,开通公交线路20条,投入纯电动公交车285辆,实现了市县公交运营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标准、统一收费”的管理模式,有效解决了县级公交小散乱、车辆技术状况差、服务水平不高、市民出行不满意等问题,深受各县人民群众的欢迎。在市县城市公交统筹发展的引领下,其他县城也正在快速推进中,“十三五”期间,将实现全市范围内的市县城市公交统筹协调发展。

(三)统一管理,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为实现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保障城乡居民“行有所乘”,我市始终坚持“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的发展理念,2013年至2016年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驻马店市公交公司分别对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市迅达公司所属的城乡客运线路及车辆进行资源整合、统一管理。目前,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周边20公里范围内城乡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率已达100%。

(四)规划引领,加快推进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市委、市政府在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中,体现公交优先原则,将有限的土地资源优先保障城市公交场站建设,推进城市公交场站规划建设。编制《驻马店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7年~2030年)》,按划拨用地供给标准规划公交场站用地59处,总规模达92.15公顷,其中公交停保场18处、公交枢纽站27处、公交首末站10处、公交修理场4处。按照交通运输方式“无缝隙衔接、零换乘”和“城市公交不出城、城乡公交不进城”的目标,在市中心城区规划了东南西北4个综合客运枢纽站,总占地600亩,目前4个综合客运枢纽站规划选址方案已经市规委会研究通过,正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公示报告范文5

基本做法:

如何建立一支能够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党员队伍,洋县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分析,认为全县党员队伍总体质量不错,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较好。但是,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诸如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不够,存在着发展数量上的大起大落,或降低标准,忽视质量,工作程序不规范,不注重征求群众意见,透明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督等。因此严把“入口”关,是提高党员质量,纯洁党的队伍的关键。

为探索新路子,积累新经验,洋县在制定下发的《洋县*年党员教育管理实施方案》、《洋县*年-2005年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了推行发展党员制的具体要求,把公示制作为发展党员、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举措。并在全县组工干部培识会进行了专题辅导。县委又在县直机关党委和戚氏镇党委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洋县发展党员公示制暂行规定》召开了全县“发展党员公示制现场会”,由此,公示制在全县全面推行。

建章立制,是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关键。县上首先将公示制细化为四大部分12条,统一印发给各乡镇党委及县直机关党委,要求各党委印发到基层支部,并上墙公布,便于群众监督。其次,规范发展党员公示的程序,规定围绕公示内容、收集群众群众、调查核实情况、研究处理意见并形成公示报告、公开调查处理结果等六个方面进行;在时间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在内容上,围绕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及培养、政审情况、群众意见的受理情况等方面进行;在方式上,坚持灵活多新,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公示期满后,由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调查核实,无问题的按时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有问题的根据其性质,及时作出不予发展、暂缓发展,延长预备期以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

在具体操作中,县上推行了“三次两步”公示法。“三次”即:第一次在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前公示。第二次在接受预备党员前公示。第三次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前公示。“两步”即:第一步为计划公示。每年年初对党支部研究为重点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计划年度接收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需按期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培养人或入党介绍人、计划发展的时间等情况,用表格形式进行公示;第二步为发展公示。由支委会对发展和预备期满需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全面审查。准备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之前用公告形式,逐人进行公示。

主要成效:

发展党员公示制把住了发展党员的重点“三关”:一是预审关。无论是介绍人介绍,还是组织推荐的对象,都要将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进行公示,党支部在确定重点的培养对象和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党委在审批前,都要进行预审,是否公示和公示结果是预审的重要依据。二是公示关。凡申请入党的人,都必须严格按公示程度、三次两步法”操作,缺一不可,只有每次公示后群众没有提出异议的公示对象,才能顺利发展的党员;对群众有异议的公示对象,及时查证,并作出相应的处理。三是审批关。各党委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党员标准和程序,依据公示结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对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和公示走过场的对象。坚决不予审批。

发展党员公示制堵决了发展党员中的漏洞。公示制的准则,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有了最大限度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建议和看法有机会反映给当地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让组织全面了解发展对象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等情况,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降低标准发展党员的现象,有权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混进党内,彻底堵决了发展“人情党员”、“早产党员”、“投机党员”的通道。使发展党员工作在高透明度下操作,不断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发展党员公示制锻炼了发展对象的党性。公示制的推行把发展对象完全置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无形中增加了学习提高的压力,提供了赶先进,做模范的动力。从计划公示之日起,公示对象已不能等同于普通的干部群众,在众目睽睽下,必须不断钻研党的知识和政策法规,自觉接受党课教育和培养认真规范自己的言行,积极提高自己的技能,用实际行动向广大干部群众证明自己的党性水平和能力,只有让广大群众以悦诚服无异议,才能实现加入党组织的夙愿,发展对象公示后,在长期的的监督和促进,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党性原则进一步强化,为加入党组织后,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几个方面:

1、不断强化年度培训工作。发展党员公示制程序性强,尺度要求准确。要求各级党委书记、主管副书记、支部书记和组工干部必须吃透内容,才能准确把握尺度,进行规范化操作。实际运作中,由于各级党委和支部换届、人员调整以及组工干部的变动等愿原因,一些新任职人员对此项工作了解甚少,无法很好地抓好工作。因此,强化培训极为重要,宜以县乡党校为阵地,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可结合年度干部轮训,适当安排1—2个课时,抓好宣讲培训。

公示报告范文6

关键词:行政公文;请示;报告;标题;错误分析

请示和报告是机关单位较常用的公文。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决断、指示、批示或批准事项所使用的呈批性、呈请性和期复性公文;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的公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尽管这两种公文大家都很熟悉,但在使用过程中,仅仅是标题就存在不少的问题。本文试图以某一市属中学修建篮球场向其上级机关某市教育局行文要资金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内容为例,分析“请示”与“报告”的标题常见错误并给予改正。

错误1.关于请求修建篮球场所需经费的请示

错误2.关于申请修建篮球场所需经费的请示

错误3.关于修建篮球场所需经费的请示报告

错误4.关于修建篮球场的经费使用申请报告

错误5.关于修建篮球场所需经费的申请

错误6.篮球场修建经费申请书

错误7.请示

错误8.报告

分析与改正:

1.从《办法》对“请示”的定义来看,“请示”本身就包含请求的意思,故此标题用语重复,应划掉“请求”一词。

2.错误及分析同1,“请示”本身就包含申请的意思。应划掉“申请”。

3.一份公文不可能同时使用两个文种,标题将请示和报告并用,混淆了两个文种的区别,应去掉或“请示”或“报告”其中的一个。依据公文内容,学校向教育局要资金时用“请示”,原标题中就要去掉“报告”;学校向教育局汇报资金使用情况时用“报告”,原标题则要去掉“请示”。

4.违反公文的行文规则,《办法》中规定:“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应划掉“申请”一词。

5.“申请”不是公文文种。《办法》中没有“申请”这一文种,而根据公文标题的构成方式要求,公文的标题必须体现文种,故应把“申请”改为“请示”。

6.混淆了“请示”与“申请书”的适用范围。“请示”是下级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时使用,属法定公文;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专用书信。“请示”与“申请书”是两种不同的文种。请示用于下级机关向上级提出请求,下级只能在上级机关的职权范围内报请需要批准的事项。申请书不仅用于下级向上级请求不属于请求范围之内的事项,而且可用于不相隶属的但按规定、法律程序必须向其请求的机关、单位、部门等。如专门办理有关业务的机构部门(银行、保险、公安、海关、土地管理、工商管理等)。从文首某中学与某市教育局的行文关系及修建篮球场要资金的内容来看,应用“请示”,故此标题应把“申请书”改为“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