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承诺报告范例6篇

履职承诺报告

履职承诺报告范文1

一、承诺对象

局中层以上干部

二、承诺内容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坚持清正廉洁,反对;坚持艰苦奋斗,反对挥霍浪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个人购房、建房、家属及子女就业或工作调动等事项,主动向党组报告;加强“八小时以外”的自我约束,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勉。

三、承诺方式

在局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中层以上干部就如何履行职责、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有关要求向党组作出承诺,签订廉政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由政工科留存,作为督查和考核的依据;一份由承诺者本人保存,以便对照检查。

四、承诺要求

1、时刻铭记承诺内容。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要时刻铭记向党组作出的庄严承诺,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自重、自律、自警、自励,秉公办事,廉洁从政、廉洁从业。

2、及时检查从政、从业品行。要及时检查自己的从政、从业行为,检查八小时以外有无违反《司法局中层以上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承诺书》的有关情况。年终考核、考廉要对一年来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认真地回顾总结。

3、自觉纠正违规行为。发现自身有违反承诺书规定的有关内容,要及时予以纠正。如有违纪违法的,要及时到有关执法执纪部门说明情况,并向党组说明自己的相关事实。

五、承诺监督

在实施廉政制度的过程中做到:1、定期报告。承诺人每年年终应向党组书面汇报履行承诺的情况,并作为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党组要结合其述职述廉、组织生活会和年终考核等活动,负责向干部职工通报履诺情况。2、不定期督查。在党组的领导下,由政工科负责对承诺者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实行不履行承诺追究。凡组织发现和群众反映后经查实不履行、不认真履行或违反承诺的,党组要及时提醒,或给予批评教育,或开展诫勉谈话;凡情节严重并构成违纪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承诺对象要主动辞去领导职务,或接受组织的劝诫辞去领导职务。应辞职而不辞职的,由党组免去其担任的职务。

履职承诺报告范文2

1、审计通知书的送达对象:

调整前: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调整后: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2、审计承诺制:

调整前: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调整后:实行双承诺制度,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均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提供两份承诺书)

3、审计报告的出具及报送对象:

调整前:在征求意见结束后,按照规定出具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本级行政首长,组织、纪检部门及其他需报送的单位、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

调整后:在征求意见结束后,按照规定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审计结果报告(试行)格式见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原任职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行政首长,组织、纪检部门及其他需报送的单位。

4、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应承担的责任:

调整前: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管理责任、领导责任)。

调整后: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责任界定内容见《规定》第三十五条至三十七条。

5、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履职承诺报告范文3

一、行动目标

以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指示和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发挥国有机关和公职人员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重点整治兑现承诺打折扣,随领导更换或管理事项变化,任意改变做出的承诺问题;整治变相履行承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承诺问题;整治不履行承诺,多次承诺,给企业造成损失问题。

二、方法步骤

(一)全面排查,列出清单。要对履行契约方面的档案、合同协议、会议纪要、意见反映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通过全面调研走访查找问题,利用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查摆问题,汇总各渠道举报信息,列出问题清单,不得出现隐瞒和遗漏。

(二)畅通渠道,接受举报。要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正确引导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接受相关企业和群众对履行契约方面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市林业局软环境办公室将投诉举报电话65223751。随时接收及受理投诉举报,更新问题清单和工作台帐,并督导按时完成。

(三)分类施策,集中攻坚。要强化责任担当,针对问题清单逐项研究,拿出整改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人,细化工作台帐,做到一条一条整改,一项一项落实。不得用安抚替代整改、不得用研究拖延整改、不得用许愿蒙混整改、不得简单随意将分歧推给司法(仲裁)救济,不能敷行了事、留下隐患。

(四)及时总结,按照上报。要对整治工作要进行全面总结,系统梳理工作成效,认真提炼经验做法,梳理问题症结,提出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并据此起草形成阶段性进展报告,(各单位上报日期分别为2021年2月19日,4月15日,6月15日,8月15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集中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牵头抓总、协调指挥、督促检查、强力整治。

履职承诺报告范文4

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员工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单位)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作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将车辆借予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开车时不打手机、看信息。

4、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6、自觉接受公司(单位)、部门、班组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自觉执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不抱侥幸心理。

7、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8、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承诺人: 工种: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个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部门领导:

本人郑重承诺,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遵守国家各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本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自觉接受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1、在独立上岗前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掌握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2、特种作业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作业。

3、了解本人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和相关自救互救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履行公司、本部门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1、严格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指导书规定作业,服从单位领导的管理,杜绝违章行为。

2、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善劳动生产条件,不使用未经公司“三同时”验收或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报废的或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提高生产装臵的安全性。

3、负责对本岗位生产现场的机械和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本岗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化品使用等重点部位监控措施,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

4、工作中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工作中集中精力,不带病作业,不疲劳作业,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危险动作。

6、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

7、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制止、纠正其他人员的违章行为;积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决策事项和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8、履行公司、本部门制度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四、积极参与、配合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如实报告本部门领导和其他有关部门。

2、不隐瞒、不谎报、不拖延,不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保护有关证据。

五、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本人承诺接受每次500元的罚款。

六、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本人承诺不阻碍和干涉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调查和处理,并接受如下处罚:

1、发生不能评级的轻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下的设备、火灾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3000元。

2、发生十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相当于本人事故前7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1.5万元。

3、发生九级伤残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100万元的设备、火灾事故:每人次处罚相当于本人事故前9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2万元。

4、发生八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12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3万元。

5、发生七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15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4万元。

6、发生六级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18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5万元。

7、发生五级伤残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火灾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20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6万元。

8、发生四级及以上伤残事故:每人次处罚本人相当于本人事故前22个月收入的罚款,但不得低于7万元。

9、对事故责任处罚保证在一个月内落实并交公司有关部门。 承诺期限:自本承诺书签订之日起至下次改版重新签订止。

承诺人签字:

2011年 月 日

个人安全承诺书格式

为满足项目部安全管理要求,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 本人已接受过安全教育培训,能够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二、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管理,杜绝“三违”行为。

三、主动接受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着标准装上岗。

六、不带火种进入生产区,不在非吸烟区吸烟,严格遵守防火防爆、禁烟禁火、交通安全等制度。

七、不乱排废水、废气、废渣,不乱扔生活垃圾。

八、会报警、会自救、会互救、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气防设施。 我已经接受了施工安全培训,完全理解了项目部的基本安全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如果违反规定自愿接受处罚。

履职承诺报告范文5

(二)股室负责人根据本股室职能和领导交办的工作,对本股室工作目标组织研究讨论,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三)根据分工、岗位职责,将本股室工作目标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负责人、责任人。

(四)对本股室工作目标涉及其他股室的,主动进行沟通与协调。

(五)年末对本股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岗位职责内的工作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指建设局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称责任人)在其具体工作岗位上以及工作过程中所应承担履行的一定范围内的具体工作职责任务。

(一)责任人首先应充分明确自己所应承担的工作职责范围,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清晰。

(二)责任人对其工作职责应充分做到工作计划详细,目标任务明确,工作积极,办事高效,成绩突出,热情服务,文明用语。

(三)责任人在履行本身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应就相关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与其它科室及工作人员的协调工作,对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办理,对不属于或不完全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及时移交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办理。

(四)违反本制度者,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效能告诫,并责令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服务承诺制

服务承诺制是指责任科室或责任人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对当事人所提出的服务要求,就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等内容所作出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违诺责任。

(一)责任科室或责任人应对其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予以公开,并严格遵守公开内容,服务热情、周到。

(二)对当事人所提出的服务要求及反映的问题要积极稳妥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向社会的承诺,要一诺千金,做好项项兑现,条条落实。

(三)对手续简单,不需要逐级上报审批的,应在当天办结;对手续复杂,确需逐级上报的,应向当事人讲清原因,在最短时间内办结。

(四)对违诺弄虚作假、欺上骗下,造成建设局机关形象受损者,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待岗学习;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调离工作岗位。

首问责任制

(一)当事人到建设局或局属单位办理有关事务,第一位接待当事人来电询问或来访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以下称责任人)。

(二)责任人应做到热情接待,详细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三)对属于责任人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负责处理、答复,并一次性告知相关的办事程序及要求,能办的事项,应及时办理。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耐心地做好解释、说明、指导工作。

(四)对不属于责任人本职范围内的事务,责任人应耐心、详细告知当事人承办事务的具体部门及所处位置,必要时做好联络、协调工作。

(五)违反本制度者,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经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一次性说清制

(一)一次性说清制度是指当事人到建设局或局属党委办理有关事务或咨询有关事项因手续、材料不完备需退回补办的或不完全具备条件暂不予受理的,有关责任人员(以下简称责任人)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材料、手续和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责任人对当事人需办理的有关事务或咨询有关事项负有一次性说清的责任。能办理的事项应及时办理,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条件不完全具备的,要说明暂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责任人对当事人需办理有关事务应负有负责到底的责任。在当事人补齐手续或材料后,应予受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四)对当事人所办事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规定不很明确的,或情况比较特殊的,责任人应当在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及时请示部门领导,共同研究确定应提交哪些材料,并告知当事人。

(五)责任人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没有做到一次性说清,造成当事人反复多次上门咨询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和待岗处理。

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当事人前来我局办理有关业务或需要上门服务时,局机关或单位的有关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结。

(二)责任人在办理有关业务时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办事项的程序、办理依据、应具备的条件和注意事项。

(三)责任人在办理有关业务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当事人手续是否齐全,对手续齐全的要在规定的时限办结,对符合规定,但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所缺的全部手续,并限时办结。

(四)责任人在办理各类事项中,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五)责任人要处理的事项没有时限要求的,应本着简捷快办的原则,经过科学测算后,确定合理的时限,并予以公开,实行服务承诺,并严格执行。

(六)违反本制度者,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经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否定报备制

(一)否定报备制是指当事人到建设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办理有关事项,经办人员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并登记备案。

(二)经办人员对不予办理的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应呈报分管领导审批,不得擅自否定不办。

(三)否决备案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填写《否定报备表》告知当事人。

(四)有关职能部门对不予核准登记的事项,应指定专人负责将否决报备的材料整理归档,以备核查。

(五)违反本制度的,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并责令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经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失职追究制

(一)失职追究制是指建设行政管理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受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行政及经济上的责任。

(二)失职追究的范围

不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对下属的违法行为失察或放任错误不管;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使国家、集体财产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因工作过失泄漏党和国家秘密;其他失职类追究。

履职承诺报告范文6

甲 方(员工): 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为了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根据《合同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一定期间内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签订下列保密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双方确认,本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乙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函电,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策略、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薪酬福利数据、绩效考核办法、招聘进货渠道、管理诀窍、买卖意向、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书内容以及尚未批露的公司股东会和公司董事会决议、分红方案,等等。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著作权(依照知识产权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或在劳动合同终止后 个月内所完成、与乙方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书面向乙方申请。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定、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避免泄露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商业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除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商业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按照乙方保密制度的规定,甲方对不得知悉商业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人,接受前款规定的约束。

甲方保证,不让无关人员特别是竞争对手进入公司技术部、质量部等各部门和资料室等保密区域,不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在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甲方仍须依据本合同承担保密义务。

第六条: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充分考虑了甲方任职期间和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 元(¥ ),作为乙方保守甲方秘密的补偿费,该补偿费与工资同时支付给乙方。故而无须在甲方任职时或离职后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七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甲方应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和差旅费等):乙方因此而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八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九条:甲方承诺,在乙方任职期间或离职后 年内,不得自行生产、经营同行业产品或提供同行业服务;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行业产品或提供同行业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人、顾问等等。

第十条: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乙方可以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这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协议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固定的工作场所之内。

本协议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三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其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保密补偿费累计总额20倍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五条: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 方: 乙 方:

住 址: 住 址:

身份证号: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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