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的永恒范例6篇

柏拉图的永恒范文1

老子生于前580年,早于柏拉图(前427年)约半个世纪。老子生活的年代处于战乱频仍的春秋末年。面对民不聊生社会现实,老子认为,正是当时的主流思想所倡导的所谓“人道”,使得统治者得以假公济私、争权夺利。而与“人道”相反的“天道”则是顺其自然、大公无私的:“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老子以本体之“道”作为万物存在的内在依据,而万物则是体现“道”的载体:“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道”在万物生死相继中“绵绵若存,用之不勤”。“道”具有无穷无尽的生命力,宇宙万物不断生长而又复归于“道”,继而又是新一轮的轮回。万物生生灭灭就是道“反”和“周行”的结果:“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道正是由于任万物自生,让万物以自己本然的状态自由呈现,才能无物而不生。“自然”既是道的存在状态,也是其创造生命的原则,这个原则对万物来说就是“顺其自然”。推及人类社会,道理同样如此:“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老子与柏拉图都是在对世界的本源探讨的基础上建立自己哲学体系的,前者哲学思想的核心是“道”,后者则是“理念”。老子的“道”与柏拉图的“理念”之间既有相同也有想异之处。奴隶社会现实的残酷易逝与不稳定,让老子和柏拉图力图寻求一个永恒存在而又不变的实体作为世界的本源。老子的道是“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的:“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帛系若存,用之不勤。”“道”存在于人类语言及图文之外,心灵可以感知而无法言传和图示。老子的“道”是超越时空无限存在的,先天地而存,自本自根,为感官所无法把握。虽然“道”是虚空的,但却能量无穷、永不衰竭。柏拉图的“理念”同样也是永恒存在的:“我们经常用一个理式来统摄杂多的同名的个别事物,每一类杂多的个别事物各有一个理式。现实世界中的每一类事物,都有一个相应的理式,譬如,床有床的理式,桌有桌的理式。各种理式就组成了理式世界。”这个“理式世界”就是柏拉图永恒存在的“理念”,“理念”是永恒的、无形的,而在自然界中有形的流动的事物则暂时的、会消亡的。

老子“道”与柏氏“理念”都是不可名状、难以捉摸的,都是非时空存在着的“本源”。“道“是一个玄而又玄、混沌的整体,不可触摸:“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理念”也是无法掌控的:“就在这天外境界存在着真实体,它是无色无形,不可捉摸的”。它是无形的知、是真理本身,不是存在于客观可见的物体之中的,它是存在于“可见世界”之上的不可见的“可知世界”,是难以把握的“理式世界”。

老子的“道”与柏氏的“理念”都是万物的主宰,都是形而上的绝对存在,都具有超越性、普遍性和永恒性。道“可以为天地母”,没有“道”就没有万物。“理念”是绝对存在的:“如若一存在或者如若一不存在,则相对于自身或相对于其它的,既完全是一切又不是一切,既表现为一切又不表现为一切。”“理念世界”是知识的“真正本源”,人们应认识并按照真本源的“理念”来统治世界。

老子“道”处于“连绵不绝”运动之中,其运动过程是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的:“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这里的“反”正是“道”独有的特性,它使得“道”的运作呈现运动变化和无限循环的过程,总是从起点开始又回到起点,即所谓“反者道之动”。正是这种运动变化,才使得万物有了灵气。万物生长遵从于“道”之行,从而循环往复、生生不息。

相较于“道”的变化运动,柏氏的“理念”却是静止不变的、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柏拉图认为,人们对那些变换的流动的事物不可能有真正的认识,只可以有“意见”或“看法”;人们唯一能够真正了解的,只有那些能够运用人们的理智来了解的“形式”即“理念”。因而“理念”是绝对的存在,是不因外界形式的改变而改变的,它一直保持永恒静止的状态。

老子的“道”是一个复杂矛盾的统一体,其最大的一对矛盾莫过于“阴”与“阳”的矛盾。“万物负阴而抱阳”,“一阴一阳谓之道”。阴与阳是道的功能和属性,而道则是二者的统一体。与阴阳矛盾相联系的是“无”与“有”的矛盾。有与无的矛盾是“道”的别名,“道”的化身。它们是相辅相成,相互转化的。没有“无”就没有“有”,没有“有”就没有“无”。此外,还有一系列矛盾关系,诸如难易、祸福、强弱、刚柔、美恶、善与不善等等。同时,老子的“道”本身与自然是“生有”的关系。“道”并不掌有万物,只使其自然发展;道与自然万物并不冲突,而是使其和谐发展的,因而”道”是主客观相统一的。

柏氏心目中有三个世界:理式世界、感性世界和艺术世界。艺术世界是由摹仿感性世界来的,感性世界又是摹仿理式世界来的,因此理性世界是第一性的,感性世界是第二性的,艺术世界是第三性的。后两种世界同是感性的低级的世界,不能有独立存在。只有理式世界才是独立存在、永住不变的高级的世界,并为两种低级世界所自出。可见,柏拉图将其“理性世界”脱离感性世界而孤立化、绝对化了。

柏拉图的永恒范文2

[关键词]柏拉图 苏格拉底 知识论

一、古希腊罗马哲学的发展和演变

古希腊哲学是指公元前6~公元5世纪出现在希腊本土以及地中海沿岸,特别是小亚细亚西部、意大利南部的哲学学说。又称古希腊罗马哲学,是西方哲学最初发生和发展的阶段。古希腊罗马哲学的发展和演变,经历了三个时期。

(一)早期自然哲学时期。致力于探讨万物的本原和宇宙的演化问题。寻求多中之一,提出关于世界的统一性间题,探究世界的本原。

(二)中期人本主义和系统哲学时期。

(三)晚期希腊化和罗马哲学时期。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alexander the creat,前336一前323年在位)于前334年发起东侵,建立地跨欧、亚、非的大帝国,不久瓦解为托勒密、马其顿、塞琉西等王国,直到前30年最后被罗马帝国征服,这段时间属于希腊化时期。

以上三个时期中,人本主义和系统哲学时期,是在公元前5世纪,雅典成为古希腊世界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出现了一批以教授演说的论辩术为业的思想家,被称为智者。他们讨论的中心集中到人类社会政治伦理方面来,“人”成为研究的中心。智者的著名代表是普罗泰戈拉。为了反对传统奴隶主贵族统治的制度和思想,他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的著名命题,认为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只能是个人的感觉和利害,为当时的民主制提供了理论根据。但他的思想也导致否认客观真理的存在。这种相对主义思想发展到极端,产生了智者高尔吉亚的怀疑论和不可知论。智者的思想在政治上虽然起过进步作用,但却是古希腊哲学最初的带有主观唯心主义色彩的哲学。苏格拉底反对智者的相对主义,认为客观真理是存在的,他要为各种伦理道德范畴寻求普遍的定义。他反对用灌输知识的方法教育青年,主张用论辩诘难、找出对方论证中的矛盾的方法 ,启发人们自觉认识和改正自己的错误 。这就是“辩证法”一词的最早来源。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家中有大量著作流传至今的人,从中可以看出他们创立了庞大的哲学体系。他们的体系在整个西方哲学史中是最早的,也是少有的。柏拉图认为我们感觉到的种种变动的、有生灭的具体事物,只是现象,它们是相对的,它们的本质是永恒不变的、绝对的“理念”。理念是具体事物的原因和目的,它在具体事物之外,并且先于具体事物而存在。人对理念的知识是先验的,只要通过对具体事物的感觉就可“回忆”起来。柏拉图在后期的对话篇中对前期的思想作了一些修正,他看到了理念这一普遍的范畴并不是绝对单一的,而是存在普遍联系的,这一看法有较多的辩证法思想。亚里士多德是柏拉图的学生,但是他批评了他的老师。他把理念称为“形式”,把物质称为“质料”,认为事物是由形式与质料组合而成的;因此,形式并不是在事物之外独立存在的,它只在具体事物之中,和质料相互结合而存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动摇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亚里士多德还是第一个要将哲学和其他学科区别开来,使之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哲学家,分别地研究了逻辑、伦理学、政治学、天文学、心理学、生物学等各门学科,他是这些学科最早的建立者,是古代希腊最博学的学者。

二、苏格拉底哲学及其知识论思想

(一)苏格拉底的哲学思想

苏格拉底(socrates,469—399bc),古希腊哲学家,是开创希腊哲学研究新方向的划时代的思想家。他把研究对象从自然转向了社会和人类的内心世界,专门探讨人类的心灵智慧与活动能力,注意政治、道德、社会、人生的基本问题,在西方人的生活领域竖立起一座真善美的理想宫殿。虽然这是唯心主义的追求,却显示了人类在精神上的勇敢探索。从此人自身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希腊哲学开始迈向一个新的高峰。

苏格拉底自称是神赐给国家的礼物—牛氓,其使命是刺激一头伟大而高贵的牛一样的国家,使它活跃。受“灵异”的启示,勉励公民留心美德。虽被德尔菲阿波罗神殿的神喻称为最智慧的人,而他则强调自己“自知其无知”,只是能通过问答式的“理智助产术”。帮助别人辨别真假,使青年人鉴别幻想和真知灼见,由此产生值得称道的心灵的声音。声称青年人从来没有从他那里学到任何东西,他们产生的许多令人钦佩的真理是凭借他们自己从灵魂深处发现的。但是这种接生却是上天的工作和他的工作。对逻辑学的发展作出贡献;(1)注重“归纳的论证”,力求在一些简单的、显著的具体事例中,找出有永久性的论证;(2)注意“普遍的定义”,追求一种普遍的术语,特别是伦理道德概念(如正义、勇敢、虔敬、节制等)的精确意义,认为这是改进实践的首要步骤。但他没有将普遍的东西从个别的东西中分离开来。自称本来有志于研究自然哲学,但鉴于阿那克萨哥拉未把“努斯”(心灵)原理贯彻到底。从而转向“认识你自己”,又鉴于当时雅典公民道德堕落,故又致力于探讨道德伦理问题。提出“美德即知识”,肯定知识是一切美德的基础,人不会明知故犯,为恶是出于无知。认为没有人自愿趋恶,或做他认为是恶的事情,避善趋恶是违反人的本性的。人的目的在于幸福。掌握所有一切知识是没有必要的,遵循般的知识,未必能使人行为公正和得到幸福,只有掌握关于善、恶这门科学的知识。才能便人幸福。为辱作恶的程度取决于掌握知识的程度,无知导致恶行,在智慧和深谋远虑的指导下,可导致较大的善。知识和知识的使用是分不开的,知识在于使人获得幸福,而幸福又是和智慧分不开的。反对以普罗塔哥拉为代表的道德的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认为哲学的目的在于认识自己,即把握达到直正善的途径。

(二)苏格拉底方法及其知识论思想

苏格拉底方法(英socratic elenchus),亦称“苏格拉底的辩驳术”。古希腊苏格拉底提出通过彼此谈话洁难,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寻求真理的方法。基本内容分为三步。(1)出发点是“自知其无知”,事先不提出任何独断的原则。驳斥自然哲学家就重要间题提出的论证是彼此分歧的,其思辨超出人类知识的限度,批评智者派怀疑一切否定一切的放弃求知的原则。(2)手段是通过对知识的爱(爱洛斯)和彼此的谈话、诘难以寻求真知识,同时也推进了问答者彼此的友谊。(3)目的是形成概念,求得真知识。集中种种对立的例证,通过归纳的方法,从个别具体的事例,寻求一般概念或永恒本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认为苏格拉底的归纳的论证和普遍的定义与科学的出发点有关。柏拉图在这种方法的影响下,把原来和个别结合在一起的一般概念分离出来,看作是先于和独立于个别事物的一般理念,导致客观唯心主义:这种方法在人类认识的发展中,一方而起到积极作用,有一定的辩证法因素,另一方面由于强调“自知其无知”和“认识你自己”,从自我意识中去寻求真理,导致怀疑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发展。

苏格拉底的知识论把知识建立在理性基础上,认为一切知识都是经由概念的。概念是撇开具体事物的特殊属性而形成的,是普遍的、不变的。所以知识也是普遍的、绝对的、永恒不变的。他“自知自己无知”,认为人们一般所谓的知识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知识,因为它们都是变化的、没有永恒价值的;但他们还自以为有知识。而苏格拉底认为自己还没有达到那种绝对的、永恒的、真正的知识,从这个意义上说,他认为自己是无知的。苏格拉底提出的这一命题包含有价值的思想,那就是不应该停留于个别、具体,而应提高到一般。这种看法是人类认识史上的进步。苏格拉底认为,人们不能认识外部世界,也不应该认识外部世界。因为他认为自然界是神创的,由神支配,受神管理的,人的理性不可能认识神所创造的东西。只有放弃的自然的认识,承认自己是无知的人,才是聪明人。可见,苏格拉底的“自知自己无知”又是反对人们从客观存在的自然界出发去获得知识。苏格拉底叫人不要去研究自然,而去研究神的智慧和意志。而神的意志,在他看来,体现在事物的目的之中,因此人应该去研究事物的目的。苏格拉底可以说是欧洲哲学史上最早提出唯心主义目的论的。他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神按照自己的意志安排好的,都是合乎一定目的的。所以他认为,所谓寻求事物的原因实际应该是寻求事物的目的。所以“自知自己无知”这个命题就是说从自然本身去寻求事物原因的人是最无知的;而最有知的是神,人必须知道知识最终从神而来,真正的知就是服从神,听神的话。

苏格拉底强调探究体现了神的智慧和意志的事物的目的,同时他教人要“认识你自己”,就是说要人认识“真正的我”。这个我是我的灵魂。他认为一个人应当关心自己的灵魂,因为只有灵魂或理智才能使人明辨是非。一个把自己的灵魂或理智看做至高无上的人,自然能分清善恶,所以,“美德就是知识”。美德和知识一样,是人的心灵先天具有的,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引导、启发(精神接生术)诱发出来,这种启发和诱导他是通过问答式的诘难,使人们接受的一般概念与具体事例发生矛盾,从而引出普遍的原则。正是这个意义上苏格拉底称自己是“知识的助产士”。

三、柏拉图对苏格拉底知识论的批判与继承

(一)柏拉图的哲学思想

柏拉图(platon,前427一前347)古希腊稚典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学生,也是其思想的忠实继承人。出生于历代和雅典民丰政体关系密切的贵族世家。后来转人保守的贵族奴隶主立场,对民主政体持批判态度。在苏格拉底于前399年被民主政府处死后,离开雅典去麦加拉、埃及、昔勒尼、意大利的塔千同等地讲学。约于前387年返雅典创建学园,使之成为当时希腊世界从事科学研究、哲学探讨、培养上层统治者的中心。

早期主要受苏格拉底的影响,试图运用归纳的方法,从具体的伦理道德行为中,探求一般的勇敢、虔敬、正义、美等的定义。相应提出了通过谈话不断揭示矛盾,从而达到一般、本质的认识的辩证术—产婆术。中期进一步接受赫拉克利特的“一切皆流无物常住”说、埃利亚学派的存在理论和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的理沦的影响,制定了理念论。柏拉图的理念论把“单个存在物”作为理解的、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理念,认作是第一性的实在。认为它是万物的本体、共相、模型、追求的目的,而处于实在和非实在之间的可感事物则是完善的理念的不完善的“影子”或“摹本”,是由于分有或摹仿同名理念而派生的。在他看来,世界分为感觉中的自然世界和理念中的超自然世界两部分。由于感知的世界总在不停地变化,因而是不真实的。唯一真实的是永恒存在的理念世界,而感受到的现实世界只是理念世界的反映,是对理念的“分有”和“摹仿”。他倡导对永恒的理念世界的追求,所以他的哲学是客观唯心论。在认识论上,相应地提出“回忆说”,认为知识是不死的灵魂固有的,出生时被遗忘掉了,凭借感知可感事物得以重新回忆起来。后在(国家篇)中另行提出“心灵转向”说,不再认为灵魂先验地拥有现成的知识,而是仅仅拥有把握知识的可能。认为灵魂凭借感官,从永恒变动流逝的可感事物世界获得感性认识的意见,井凭借理智转向以数理学科为对象获得知性认识;理性则凭借辩证法。“从理念出发,通过理念,达到理念”,以理念世界为对象获得理性认识,直到转向终极的善理念,它是万物最高终极目的,是一切存在的原理和认识的极致。后期对中期的理念论进行了认真的自我批评,进一步制定了有丰富辫证法思想内容的哲学体系。在《巴门尼德篇》中指出,彼此分离的可知的理念世界和可感的事物世界,既然是绝对对立的,就无法凭借“分有说”、“摹仿说”解释理念和同名可感事物的结合。在《智者篇》中指出,只承认处于变异中的有形物才是唯一实在的“巨人们”(唯物主义者)和只承认永恒不变的无形理念才是唯一实在的“理念之友”(唯心主义者),都有不足之处。在此基础上提出改革的理念论,认为“完善的实在”必须同时包括变异的有形物和不变的无形理念。以后又提出了“通种论”,探讨“最普遍的、最高的种”意义上的理念结合问题,认为有些彼此对立的理念(存在和非存在、动和静、同和异)是能够彼此结合,从而揭示了以对立统一为特征的理念一范畴矛盾进展的体系。在《国家篇》中,主张推行由把握善理念的哲学王掌权的理想政体。其中,第一、二等级不事生产,实行财产、夫妻、一女公有,第三等级则为整个社会提供生产劳动和生活资料,允许占有一定的私有财产,适龄男女可以正常婚配和建立各自的家庭。在后期的,《法律篇》中,另行提出“第二好的国家”,不再提倡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实行财产、夫妻、子女公有,主张 土地、房屋公有而分配给全体公民耕种、居住,但不准买卖,推行名义上选举产生,实际由富人掌权的兼有寡头和民主政体特征的混合政体。强调严格的法治,凡奴隶反对主人或侵害自由民、信仰无神论或泛神论的一概严惩。在美学上,认为美是理念,它是水恒的、绝对的、神圣的,万物之所以为美是由于分有或模仿美的理念的结果,而这种达到美的理念是由于“爱的接引”,即所谓柏拉图的爱,使情感理智化,从而能观照绝对美,达到真、善、美的统一。在文艺和现实的关系上,认为文艺模仿现实世界,而现实世界又是理念世界的摹本,因此,文艺是摹本的摹本,提供的只是迷惑人的幻相。从非理性主义的立场来解释文艺的创作过程,认为文艺创作的源泉是灵感。在晚年的《蒂迈欧篇》中,阐述了自然哲学,认为不仅是理念,而且还有处于永恒运动原始无定形的混沌物质,作为必然和偶然相结合的原动力理解的“巨匠”、空间都是永恒的非派生的。由于“巨匠”的作用,以理念为模型,将物质接纳到如接受器的空间,形成具有不同几何结构的立方体的土元索、四面体的火元素、八面体的气元素、二十面体的水元素,进而形成世界灵魂,再形成日、月、地、行星、恒星等。随着作为时间尺度的日、月的出现而出现时间,所以时间并非永恒。接着相继出现人、其他动物和植物。他的思想体系深刻影响2300多年来人类思想和文化的发展,除了直接影响早期学园派和亚里士多德外,在古代,还影响了斯多亚主义、怀疑主义、以斐洛为代表的犹太神学、新毕达哥拉斯主义、新柏拉图主义、早期基督教及其神学。在中世纪,影响了东方亚里士多德主义。在近代,影响了莱布尼茨、康德、黑格尔等。在现代,影响了叔本华、新康德主义学派、新实在论的代表人物怀特海和罗素、以胡塞尔为代表的现象学等。

(二)柏拉图的知识论

如前所述,柏拉图哲学思想核心为中期的“理念论”,其它理论(包括知识论)均以此为基础。

知识论问题在柏拉图哲学中始终占一个极为重要的地位。在这个问题上,他继承了苏格拉底的看法。不过,苏格拉底还没有把他的主张从认识论上加以系统化,柏拉图则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关于知识的理论。什么是知识呢?柏拉图认为,真正的知识必须是确实可靠的,是真实的。所谓确实可靠,就是不容许有矛盾、有错误,能明确表达的;所谓真实的,就是永恒不变的。根据这两个标准,柏拉图认为,知识的对象并不是我们的感官所接触到的现实世界,因为这个世界是变动不居的。并不完全真实的;只有理念世界才是知识的对象,因为理念世界才是永恒不变、真实存在的。根据这个标准,柏拉图认为,感性知觉并不是真正的知识,因为知觉也是相对的、易变的、不真实的,柏拉图称这种认识为所谓“意见”;只有认识到理念,那才算真正的知识。柏拉图所谓的理念即事物的一般概念,所以他所谓的知识也就是对一般概念的认识。这种一般概念不能通过感觉认识到,而只有通过“心灵自身”的学习,也就是通过思维活动,把在出生前内在于人的心灵而又忘却的知识重新回忆起来。所以柏拉图认为,知识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

柏拉图从苏格拉底那里还直接继承了关于概念的学说,即认为概念是普遍的、一般的,又是永恒不变的,概念是事物的本质或共同本性,个别具体事物不过是概念的表现;他认为真正的知识是完全摆脱一切感性事物的,仅仅与理念有关,这种事物不是别的,正是辨证法。柏拉图的“辨证法”也是对苏格拉底“精神接生术”的进一步发展。它要求撇开感性事物,从理念出发,完全依据理念,揭露理念之间的关系,最后上升到无矛盾的善的理念。同时他也继承了苏格拉底关于要为事物寻求目的的思想。当然,柏拉图并不是简单、机械地把这些思想成分拼凑在一起,而是依据当时社会的需要,将这些思想原则融会在一起加以发挥,形成了客观唯心主义理念论,并且以理念论为中心建立了他的知识论等其它理论,形成了欧洲哲学史上第一个庞大的唯心主义体系。

参考文献

[1]全增嘏,《西方哲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10月

柏拉图的永恒范文3

在柏拉图的哲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美学思想,虽然“同我们的观点相距很远,但是,他的美学观点同我们的美学观点毕竟存在着有益的和重要的联系。柏拉图没有编纂出一个美学问题的系统汇编和基本原理,然而在他的著作中,他涉及了美学的全部问题。总而言之,柏拉图“美是什么”的严肃提问和“美是难的”的庄严回答,为西方美学规定了一种先在范式的逻辑:美学以回答“美是什么”为宗旨,开启了西方美学史对美的本体的探索和美的本质的追问的艰难历程,可谓执中西美学之牛耳。如果说两千年来的西方美学就是不断重答柏拉图之问的历史,似乎也不为过。

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柏拉图在《大希庇阿斯篇》中借苏格拉底与希庇阿斯的一系列对话,提出并阐释论证了“美是什么”这一关于美的本质的命题。柏拉图从对各种具体审美实践现象的批判切入,经过精致的类比论证,提出了“什么是美”就是“美是什么”的著名论断,而且还通过试探性的诘难式的讨论方式对美是“有用的”“恰当”“有益的”“视觉和听觉产生的”等一系列概念进行了阐释和论证,最后得出只有“美本身把它的特质传给一件东西,才使那件东西成其为美”的形而上的结论。柏拉图提出并论证“美是什么”的逻辑过程是:“在一个讨论会里,我指责某些东西丑,赞扬某些东西美”。于是引出“你怎样才知道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你能替美下一个定义么?”的美本质论问题。“有正义的人之所以是有正义的……是由于正义。”“有学问的人之所以有学问,是由于学问;一切善的东西之所以善,是由于善”。 因此,“美的东西之所以美……是由于美”。进而推论出“美即美本身”或“美本身即美”的论断。

柏拉图提出“美是什么”的问题是源于对“指责某些东西丑,赞扬某些东西美”的具体的审美实践和美的现象的。就是说,他的美本质论的提出完全不是臆想出来的,更不是空穴来风,是有其现实根基和历史意义的。这充分证实美的现象的客观存在和审美实践的现实性。即使是在他对“美是什么”的推演论证过程中一味地无视甚至否定审美实践和美的现象的存在意义而狭隘地从纯粹理性的抽象思辨层面进行逻辑求证的现象中,依然可以看出柏拉图没有否定审美实践和美的现象,只是从反面以一种更加曲折隐晦的方式对其予以承认和肯定。因为肯定不只是否定的对象,更是其得以存在和运演的根基。柏拉图美本质论的诞生是与古希腊崇尚理性,追求真知的社会人文背景偶合的。它的提出标志着人的发展进入到一个崭新的阶段,开辟了新的知识领域,尽管论证的过程、方法还存在着诸多不完善、不科学甚至是错误之处。而在阐述“美是什么”这一命题的过程中,柏拉图展示了自己对“美”的特殊理解,构筑了独特的美学思想体系。“理式”是柏拉图整个美学思想大厦的根本支柱,要进入这座辉煌耀目的美学宫殿,我们就有必要开启“理式”的千寻铁锁。

鲍桑葵在《美学史》中概括出古希腊美学的三条原则:道德主义原则、形而上学原则和审美原则。理性精神与道德实践相结合是柏拉图思想体系的基本特征,理式(ideal)的提出是对苏格拉底的理性主义原则的绝对化和道德主义原则的形而上学化。从寻求定义到寻求普遍的本质,从寻求各种德行的特殊本质到一切事物的共同本质,苏格拉底的理性主义和道德主义经过柏拉图向这两个方向扩展,最后都在“理式”这个核心概念上着陆。

柏拉图在《理想国》卷十中提出:“我们经常用一个理式来统摄杂多的同名的个别事物,每一类杂多的个别事物各有一个理式。现实世界中的每一类事物,都有一个相应的理式,譬如,床有床的理式,桌有桌的理式。各种理式就组成了理式世界。虽然“理式”并非柏拉图的首创,在当时的古希腊已是一个日常词语,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修昔底德把它作为“种”“属”的意义来使用。“种”“属”是人作为主体对客体进行抽象的产物,也就是哲学上的“共相”(或“普遍”“一般”),与“殊相”( 或“特殊”“个别”) 相对应。但正如黑格尔所说:“柏拉图是第一个对哲学研究提出更深刻的要求的人,他要求哲学对于对象(事物)应该认识的不是他们的特殊性而是它们的普遍性,它们的类性,它们的自在自为的本体。”柏拉图赋予“理式”以超验的、永恒的、派生万物的范型的特性,“工匠制造每一件用具,床,桌,或是其他东西,都各按照那件用具的理式来制造”。而床与桌的理式本身, 并非工匠所造, 是宇宙中永恒、普遍的法则。作为万物之“共相”:理式是原因,它是事物的模型,其构造具有永恒的性质。对实物来说,理念乃是“原型”、根据、范本。因此,可感觉的事物乃是超感觉的理念的影像。

即是说,理式是“一种派生世界万物的客观精神实体,即共相模式和理性范型”。柏拉图理式论的提出是有其理论渊源的。他对德谟克利特的反映论和普罗泰哥拉的“知识即知觉”的感觉论表示怀疑,而求助于巴门尼德的“存在”:变动不居、捉摸不定的世界万物即非存在之外的本源的、纯然的、恒定的世界,借助于苏格拉底的知识产生于概念的思想,创立了他的唯心主义的理式论。而理式论的核心就是要人爱理性,成为理性的人。在柏拉图看来,人的本质是分裂的,主要表现为人的灵魂与肉体、理性和欲望、人性和神性的矛盾和二元对立。灵魂的本质是自动的、永生的、不朽的。他力图证明,人之为人根植于生命内部的理性,理性是人的故里。人的本质就是追求理性、爱理性,就是向理性的生成,最终就是要人作理性的人――理想国中的合格的公民。做理性的人,就是要靠理智去获得知识。但理式世界不同于可感的现象世界,知觉不包含理式,人就不能在知觉的内容中去人是理式。但知觉可以给我们以暗示,灵魂从而可以回忆起理式,获得对理式的知识,柏拉图坚信灵魂不朽。

柏拉图对美的绝对性可谓情有独钟,希望找到一个具有终极意义和普遍意义的美本身。但后来,他意识到:美的事物虽斑驳陆离、千姿百态,而万变不离其宗,美的本质只有一个,并且美的本质是一个多层次、多因素的有机统一体。美不是具有美的属性的美的事物,而是超出美的事物之上的一种东西。这些流行的美的概念,只抓住美的本质的某一方面、某一因素、某一层次,但是进一步推演下去,普遍适应性与真理性的不足,概念的单一性、片面性就暴露出来,终被否定。但拨乱却未反正,最后只好宣布:“美是难的”。

古希腊哲学的根本问题是“在现象千变万化的背后应如何思考统一的、永恒不变的存在”,许多哲人也就普遍相信永恒绝对的本体美是存在的。从毕达哥拉斯到亚里士多德,哲学家们都在执著地探寻着美的本体,除亚里士多德较为重视艺术理论外,几乎所有美学家的兴趣与成就都集中美的本体理论上。具体的美的事物又是何以为美的?柏拉图在其具有哲学高度的理式世界统摄现实世界宇宙观的规定下,从上到下,演绎出具有重大意义的“美本身”概念,对此做出了回答。他在思想日趋成熟的学园时期的著作《斐德若篇》中提出:如果在美自身之外还有美的事物,那么它之所以美的原因不是别的,就是因为它分有了美本身。

现实世界中的美的事物之所以美是因为分有了“美本身”。具体的美的事物不是真实的、绝对的,是“时而生,时而灭的”,而“美本身”却是“永恒的、无始无终的、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这种“美本身”即美的理式。相应于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理式,美的事物也有统摄杂多的美的理式。在柏拉图看来,现实事物的美的形成过程,是对理式的分有过程,是天国之美、彼岸之美向人间由高到低,从学问的学问、学问知识、行为制度、所有形体,到两个形体、单个形体,逐渐流动、扩展的过程,而对美的把握与观照则要由高到低,从单个美的形体开始,依次经过两个美的形体、全体美的形体、美的行为制度,最终“彻悟美的本体”,“沿波讨源”,理式之美也就“虽幽必现”。 这一概念的提出,把美的探讨从感性领域推进到概念和超验领域,标志着美学史上新的里程碑――本体论美学的萌生。

柏拉图的永恒范文4

关键词:

    1、阿赖耶识“非断非常”,灵魂“永恒不变”

    因果和轮回是佛教的两个基本理论,而轮回就需要一个轮回的主体,故唯识学建立第八阿赖耶识,以此为有情众生由这一世向下一世转变,从而世代生生不息的一轮回主体。众所周知,佛教又破“我执”,提倡“无我”,所以阿赖耶识即要能作为轮回的主体,同时又要打破“实我”的限制,而阿赖识“非断非常”的特性正好符合这两个条件。《成唯识论》卷二云:“(阿赖耶识)非断非常,以恒转故。恒谓此识无始时来,一类相续,常无间断,是界、趣、生施设本故;性坚持种,令不失故。转谓此识无始时来,念念生灭,前后变异,因灭果生,非常一故,可为转识熏成种故。恒言遮断,转表非常。”此即意为阿赖耶识并非间断也并非始终不变的,因为它是“恒转”的。何为“恒转”?“恒”就是说阿赖耶识无始以来,始终以同一类无覆无记性相连续,永无间断,是三界六道等建立的依止;也因阿赖耶识本性坚固,故能持种,使之不失。“转”是指因为阿赖耶识无始以来,每一瞬间都在生生灭灭,前后瞬间都有变化不同,因灭了果生起,并非始终统一。说“恒”是要否定有间断,说“转”是要否定始终不变。

    由此,阿赖耶识因其“非断”,故可以作为有情的轮回主体;又因其“非常”,所以又打破了永恒不变的“实我”的限制。

    基督教的灵魂观念很大程度上受到古希腊灵魂观的影响,虽然有关的理念未能最终成为基督教的正统教义,便在基督徒及基督教会中还是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较之阿赖耶识的“非断非常”,基督教的灵魂是永恒不变的。尼撒的格利高利在他的《论灵魂和复活》中提到:“我们的灵魂乃是神的样式,因而不是流动变化日新月异之物。但这种稳定不变的元素与我们的身体结合,构成联盟。”对基督教灵魂观产生巨大影响的柏拉图也认为灵魂是处在永恒不变的状态中,他关于灵魂和肉体是两个世界区分的推论后被斯多亚学派、新柏拉图主义和奥古斯丁继承和发展。柏拉图认为人的灵魂主是人的本质,我们知道在柏拉图的理型论

中他认为每一事物都可划分为本质和现象,而本质决定了事物之所以是这一事物而不是其它事物,所以本质是永恒不变的。因此,如果人的灵魂是人的本质,则有这样一个推论:尽管人有生者病死等各种变化,但灵魂依然保持如一。另外,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将灵魂分为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部分,而对于灵魂的这三个要素在多数情况下用理念来表示,所以柏拉图又将灵魂划入了理念世界,而与理念世界相对应的对象都是永恒、不变、普遍和绝对存在的,故而灵魂也是永恒不变的存在。

    2、阿赖耶识“随缘转灭”,灵魂“永恒不朽”

    阿赖耶识虽无始以来存在,但它的存在要依赖相应的条件。而且是随着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甚至转灭消失。这里还需要明确一个问题,所谓“随缘转灭”是指圣者经过若干大劫的修行,将阿赖耶识中的染污种子对治断除,转染成净,最终达到转阿赖耶识成大圆镜智的圣境。这里转灭的是阿赖耶识的名称,而不是第八识的识体被断舍,因为第八识的识体无始以来是没有断舍的时候,此处舍弃的是阿赖耶识的执藏义,而能、所藏义仍在。

    《成唯识论》卷二曰:“此识无始恒转如流,乃至何位,当究竟舍?阿罗汉位,方究竟舍。谓诸圣者,断烦恼障,究竟尽时,名阿罗汉。尔时,此识烦恼粗重,永远离故,说之为舍。”2这里是问:“阿赖耶识无始以来始终不断生起,那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舍弃此识?”答曰:“到阿罗汉位方能彻底舍弃,因为这时他们都已记过永远消灭了烦恼的贼害,都应受世间美妙的供养,都永不再受分段生死。”由此应知,至阿罗汉位即能舍弃阿赖耶识。这里的阿罗汉位将三乘的无学果位皆已包括在内,《瑜伽师地论·决择分》说:“诸阿罗汉、独觉、如来,皆不成就阿赖耶故。”

    《摄大乘论·所知依分》曰:“(阿赖耶识与杂染诸法同时更互为因)譬如明灯,焰炷生烧,同时更互。又如芦束相依持,同时不倒。”这里的意思是说阿赖耶识与杂染诸法是同时存在的,而且是互为因缘。接下来举了两个例子来说明,第一个是油灯的例子,油灯在着的时候,既有灯火又有灯芯,灯芯生出灯火,灯芯是灯火的因,同时灯火烧灯芯,灯火又是灯芯燃烧的因,两者同时互为因缘。第二个是芦束的例子,意思是说一要芦苇是不能立起来的,但一捆芦苇却可以立起来。由此可知阿赖耶识与杂染诸法之间是互为因缘的,离开了阿赖耶识就没有杂染诸法,同样,离开了杂染诸法也没有阿赖耶识。因为阿赖耶识当中的无量种子是由杂染诸法熏习而成,此熏习若无则种子亦无,种子若无何得一切种子识。(关于种子有本有,新熏之争,此不做详释)所以,阿赖耶识的存在要依赖相应的条件,并随着条件的变化而转变甚至消失。

    基督教所执的灵魂则是一种独立的存在,是一种不依赖相应条件的存在,是一种永恒的存在。在基督教二千多年的发展中,“二元论”最受推崇,此即认为身体是灵魂的器具,灵魂控制身体。也就是说与身体有区分的独立的“自我”控制身体,身体服从“自我”的管理。柏拉图认为“灵魂与肉体是两个可以各自独立存在的实体,灵魂就其最真实的意义上讲,是一种中介性的存在,它起着连接理念世界和物质世界的作用。”笛卡尔将人区分为主体与客体,主体是有思想的“自我”,客体是无意识的身体,自我独立在身体之外。波那文图拉认为灵魂是由精神性的形式和精神性的质料构成的一个独立的精神实体。另外基督教所执的灵魂还是“不朽”的。“灵魂不朽”多受古希腊哲学的影响,尤其是柏拉图的观念。柏拉图认为灵魂是人自我意识的所在,而身体仅是生命的居所,死亡仅是身体败坏,人的灵魂不但继续活着,而且活在另一个较高的层次里,并且永远的存在。

    以上对阿赖耶识和灵魂的二点区别作了论述,下面再对二者的相似之处作一点说明。

柏拉图的永恒范文5

关键词:奥古斯丁;美学;柏拉图主义;“反”艺术

中图分类号:J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14-0114-01

奥古斯丁是中世纪基督教教父哲学的集大成者,是西方基督教美学的创立者。①由于他人生历程的复杂性,导致了他思想在不断地转变和发展,其中在其艺术观、美学观的转变和发展历程中可以清晰的看见时代思想和不同流派的痕迹。奥古斯丁先后接受了摩尼教,柏拉图主义,最后皈依基督教,每一种思想都在他的美学历程上留下了痕迹,并且被他吸收到了以后的基督教美学体系之中。虽然奥古斯丁的艺术观是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中的,但是最终他的对于艺术评价的态度上是停留在“反”艺术上。

奥古斯丁生活于公元四世纪中叶到五世纪前半叶,正是古代社会向中世纪转型的时期,此时基督教虽已被确立为国教,但是由于理论还不成熟,尚未站稳脚跟,其他的一些神秘主义宗教也在大肆的流行,奥古斯丁正是在这时信仰了摩尼教。这种宗教文化虽与基督教文化大相径庭,但是奥古斯丁并不认为它全部是糟粕,而是在吸收的同时进行自己哲学的思考,并且还写了一部著作《美与适宜》来阐述美的问题。此时的他沉醉于物质美的层次,虽然奥古斯丁将自己关注的对象停留在物质美,但是他已经开始对美的本体和本质进行了自己的探讨,这正是古希腊的美学思想。在这里,其注重的是从内在来阐释美,而不是从外部来寻找美的本源。

后来,奥古斯丁脱离摩尼教改信柏拉图主义,柏拉图主义是众多流派中对基督教影响最大的。他将柏拉图主义、新柏拉图主义中的“理念说”、“灵魂论”、“流溢说”等思想稍加改造借鉴到自己的基督教神学体系中,为基督教所服务。柏拉图哲学体系集中探讨了与不完美现实世界相对而言的绝对永恒的“理念”。柏拉图哲学认为人分为“聪明”和“愚笨”两种,不同的认识能力有着不同的认识对象,不同的认识对象必然要求不同的认识能力。在这两种人所代表的感觉和理智两种能力背后也必然指向着两种不同的存在,一类是“理念”,另一类是和它们同名的具体事物,二者之间有着显著的不同。前者是理智的对象,而后者则是感觉的对象。前者是单一存在而不是组合而成的永恒不变,后者则是由组合而成不是单一的不断变化。“理念”虽然无数,但它们之间却有着某种秩序,最高的理念是“善”,它是认识和真理的源泉,各种“理念”在“善”的理念指导之下,形成了一个有序的“理念”的世界,“善”也就成了其他“理念”的规则。后来新柏拉图主义将“善”演化为“太一”,并认为它处于一切范畴化的语言和思想之外。奥古斯丁看到了这种“理念”和基督教所信仰的上帝有很多相似之处,也是永恒存在、不变的,因此,从基督教的立场出发进行了改变,上帝是通过永恒不变的“理念”来创造可感、可知的世界。柏拉图主义“理念说”中的客观唯心主义被奥古斯丁的主观主义思想所取代,由以前的独立存在变成了基督教神学体系的一部分,成为了依附上帝而存在的造物模式。

奥古斯丁认为艺术的使命在于歌颂上帝和为教会服务。以奥古斯丁对于文学的评价为例,“文学是为了教会神学服务的,一切美的文字和话语都是为了歌颂真善美的统一体——上帝的”。奥古斯丁所接受的柏拉图主义中有一个关于绘画的理论。柏拉图以床为例,认为床有三种,第一个是床之所以为床的那个“理式”,其次是木匠以床的“理式”为标准创作出来的个别的床,三是画家临摹个别床的样子所画的床。第一种床的“理式”是永恒不变的,床的本体存在,他存在于上帝那里,是上帝的“真”。木匠所创作的床虽然是按照上帝床的“理式”进行的创作,但是由于受到物质材料和思想的偏颇必然会对那种永恒不变的“理式”进行改变,也就是一个个体。此床并不一定适合彼床,它已经缺失了床的“理式”的永恒性和普遍性。因此,木匠所创作的床只是一个床理式的摹本。而画家所画的床虽然是对木匠所创作床的本真的还原,但是由于所绘角度和方向的不同,导致了画面和实体的不同,因此,画家所画的床成了摹本的摹本,和真实的世界隔着三层。柏拉图的三层世界:“理式世界、感性的现实世界、艺术的世界”理论的区分,使得“艺术是对自然的模仿”的信条被打破,艺术世界和现实世界都是对于“理式世界”的模仿,“艺术世界”依附于“理式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存在,因此,“艺术世界”也就存在了更多的不真实,这和上帝所代表的“真善美”大相径庭,艺术的不真实也就是对“真善美”的破坏。这些思想直接影响了奥古斯丁后期对于艺术价值的评价。

在奥古斯丁后期,宗教意识支配了他的所有的思想,包括对于艺术的评价。奥古斯丁从“艺术服务于宗教”到“反”艺术思想,所有的一切都是对于宗教和上帝的痴狂。奥古斯丁认为戏剧艺术完全就是过眼云烟,没有什么永恒的东西可以留存下来影响人们对于“理式世界”的认识和理解。音乐则会使人们沉溺于自身的享乐而忽略了心灵的思考。

奥古斯丁对于艺术的声讨源于以下几个原因:一、艺术亵渎了神灵,破坏了神的“真善美”的统一体的完美性。在古希腊罗马神话中有很多对于神的描写,并且众多的神都是各司其职,有自己的管辖领域,同时这些神都有缺点,有的是沉迷于美色,有的是妒忌,有的是狂妄自大等等,神成了人们超人形象的化身。但是在基督教中,上帝是唯一的真神,是“真善美”的统一体,是“全知、全能、全善”的化身,没有任何的缺点的存在。因此,奥古斯丁认为古希腊罗马神话中,众多神的存在是对于上帝这个唯一真神的不恭,而那些神身上存在的缺点只可能存在于人类身上,神是“全知、全能、全善”的“真善美”的统一体,不可能存在自身的缺点。那些神话是对于人类自身缺点的掩饰,这是对于上帝所创造的世界的亵渎。二、艺术容易引起感性的欲望,从而破坏人类本身存在的“理式”和道德观念,艺术中包含的七情六欲侵蚀了人们的灵魂。以戏剧为例,悲剧是以虚构的故事来唤起人们内心的同情来达到自己艺术的成就,而这故事本身就是一个虚假而不是真实,也就是说悲剧是在用一个虚假的故事来骗取人们的同情心,是不“真”的行为。而喜剧则是以一个小人物猥琐的行为和事迹来博取观众的开心,这种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是不“善”的行为。戏剧一方面燃起了人们欲望的篝火,一方面虚假的骗取人们的同情,这是不“美”的。这与基督教所要求的人们的行为以及上帝的“真善美”是相悖的。三、艺术是虚假的存在和存在的虚假。首先,本身艺术就是对于感性的现实世界的模仿,而这个现实世界又是对于上帝所代表的“理性世界”的模仿,也就是说艺术和上帝之间隔着三层,本身就是虚假的。不管是绘画还是诗歌或者其他艺术都是对于“理式世界”的一个不“真”的表现,同时在艺术的创作过程中有混杂了很多创作者本身的思想和情感,或为达到艺术的目的进行虚假的构造,这些都是与基督教所倡导的思想不符的。

在奥古斯丁眼里,艺术要想存在于现实世界必须克服他们自身所存在的缺点,并且将基督教教义作为艺术创作的准绳。我们可以看出,奥古斯丁摒弃的并不是整个艺术,而是那些对于“真善美”进行破坏的艺术。艺术可以通过自身的功用来为基督教服务。在对艺术和宗教的思考之上,奥古斯丁吸收了柏拉图主义的很多认识,最终确立了自己对于艺术价值和评价的观点。其“反”艺术思想不仅深深地影响着其以后基督教艺术的发展,同时对于后世的很多思想的诞生起到了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严家强.从奥古斯丁宗教哲学思想看永恒的现实性[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5).

[2]胡万年.奥古斯丁自由意志概念的辨正[J].理论界,2009,(12).

[3]徐彦婷.用艺术来解释奥古斯丁的困惑[J].艺术研究,2009,(03).

柏拉图的永恒范文6

【关键词】哲学;柏拉图;善

一、点点哲思

有这样一段话:狂傲如尼采,潦倒如第欧根尼,颠沛流离如卢梭,大彻大悟脱胎换骨如奥古斯丁,或潇洒如苏格拉底,理想如柏拉图,严谨如黑格尔,渊博如康德。理解哲人,参悟天地,关照自身。

哲学是爱智之学,是对真善美的研究与探讨。对于真、对于善、对于美,不同的哲学家、不同的哲学派别和不同的学科有着自己不同的理解。

在伦理学的定义里,善是指在被动个体自我意识出于自愿或不拒绝的情况下,主动方对被动个体实施精神、语言、行为的任何一项的介入。而善的哲学定义则说,是人们在与具体事物密切接触、受到具体事物影响和作用的过程中,判明具体事物的运动、行为和存在符合自己的意愿和意向,满足了自己的生理和心理需要,产生了称心如意的美好感觉后,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取出来的有别于恶的相对抽象的事物。粗略地说,在本体论上,善是最高实体;在认识论上, 善是认识的基础和最终目的;在伦理学上,善是最高的价值。

柏拉图说“人心可分为二,一部较善,一部较恶。善多而能制止恶,斯即足以云自主,而为所誉美;设受不良之教育,或经恶人之熏染,致恶这一部较大,而善这一部日益侵削,斯为己之奴隶,而众皆唾弃其人矣。”对于善,柏拉图有自己不同的理解。

善是柏拉图整个哲学的起点和归宿。柏拉图的终极关怀是道德,他的独特的本体论即相论的提出,正是为了给道德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相论给我们留下的最深刻印象就是不变和永恒,柏拉图以此来论证道德的不变与永恒,在他看来,道德是社会秩序的基础。

二、相论中的善

在柏拉图的哲学里,相的世界是本体的世界,更是原因的世界。相的世界也是有等级性的,而善的相位于其他一切相之上,是最真实的存在, 是原因中的原因:“他们丝毫不想‘好(善)’这种担当一切、包罗一切的力量。然而这正是我所最乐意知道的本原”[1]。

善是最高的存在和真理,不仅如此,它还具有一种近乎宗教性的超越性, 它又超乎存在和真理:“知识的对象不仅从善得到它们的可知性, 并且从善得到它们自己的存在和本质,而善自己却不是本质, 而是超乎本质的东西。”善何以具有担当一切、包罗一切的力量?何以具有这种神秘的超越性?因为善是世界由以建立的原则。

每个哲学家心中都有一个关于世界本源的王国,它也许是泰勒斯心中的“水”,或是毕达哥拉斯所说的“火”,亦或是一些哲学家所描述的“气”。无论我们的世界在哲学家眼里是什么,这都是哲学家对世界的思考,对真理的追求,对美的事物的感叹,对善的终极目标的向往。现实生活中,也许我们有太多的不如意,有太多的苦难,但是我相信每个人心中仍然有自己的“理想国”,有内心深处对真、对美、对善的渴求。柏拉图说提出的“善是最高的存在和真理”在我们生活中都有实在的意义。风雨的拼搏路上,也许我们犹豫、懈怠、丧气过,可内心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意念上的善促使着我们抵抗各种压力、困难,不断前进,走向幸福的彼岸,到达自我内心“善的境界”。

三、善与幸福

“幸福是灵魂的合德性的实现活动。”、“幸福是灵魂无烦恼,肉体无痛苦。”“幸福的家庭个个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悲哀。”对于幸福这两个字眼,我们有太多太多想说的。当多年不见的儿时伙伴在异国他乡重逢,相见甚欢,何其幸福;当看见自己辛勤付出有所收获时,内心何其欣慰、幸福。卢梭在《孤独漫步者的遐想》中说到:我将这样体会到真正幸福的源泉就在我们自身,无论谁,都无法让懂得追求幸福的人真正凄惨潦倒。

对于幸福,它永远是我们永恒的探索与追求。既然幸福对我们如此重要,我们如何去把握追求自己的幸福呢?有的人靠自己的自信去追逐幸福如尼采,他说“世界上没有上帝,如果有,我不能忍受自己不是上帝。”有的人相信“天道酬勤”去追求幸福去实现自我的价值。在柏拉图哲学中,幸福的生活与善的生活是同一的。在如何获得生活的善或幸福的问题上,柏拉图强调理智和知识的作用, 贬低感官的作用。在柏拉图那里,知识不是对必然性的认识,同样地,知识也不是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的工具, 不能象智者那样把知识当成谋取名利的手段。知识应当为比这高尚得多的目的服务, 那就是灵魂的升华和生活的善, 并通过生活的善进而体认善本身。不仅认识的目的是善, 而且正是善使得认识成为可能:“给认识的对象以真理, 给认识者以认识能力的实在,即是善的相。”

四、善与知识

生活总是很现实的,现实中,我们怀着各种目的去学习知识、利用知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大概是很多人对知识的态度的写照,但是我们似乎未曾有关对于知识的深刻性的思考。在柏拉图那里,知识不是对必然性的认识,同样地,知识也不是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的工具,不能象智者那样把知识当成谋取名利的手段。知识应当为比这高尚得多的目的服务, 那就是灵魂的升华和生活的善, 并通过生活的善进而体认善本身。不仅认识的目的是善,而且正是善使得认识成为可能:“给认识的对象以真理,给认识者以认识能力的实在, 即是善的相。”实际上,柏拉图更多地不是象今人一样把知识理解成对世界中的事态及其相互关系的判断,而是把知识当成心灵之眼对真实存在(相)的观照。这就决定了他所说的知识不能成为工具性的, 因为工具性的知识总会涉及到现象世界内部的原因和结果。而心灵之眼对真实存在的观照当然只能是内心的体验(回忆)。至于真实存在的世界由哪些成员组成, 则由柏拉图所认定的“最强的道理”,即善来决定。因此, 知识自始至终都是伦理性的(始于善,终于善),事实判断实际上被转化为价值判断[2]。

最初的感动不是学识,而是善。尼采说“哲学甘愿生活在冰雪和高山--在生命中搜寻一切陌生和可疑的事物,搜寻以往惨遭道德禁锢的一切。”愿每个人都满怀一颗追求真、善、美,去发现哲学的智慧,创造生命的感动。

【参考文献】

[1]斐多篇[A].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C].商务印书馆,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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