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理想国范例6篇

柏拉图理想国范文1

关键词:理想国;理念;善;正义;伦理

一、柏拉图城邦制度的思想基础

“理念论”和“善”是柏拉图政治伦理思想形成的基础,也是他的整个思想体系的根基。“理念论”是柏拉图哲学思想的核心,主要是对苏格拉底的“目的论”的继承和发展。他认为一切事物都有它的“本身”,这就是该事物的理念。他将世界二重化为理念世界和可感世界,理念世界是真正存在的,物质世界是不真实的,是虚幻的,只是理念世界模糊的反映。物质世界是对理念的分有和模仿,一事物分有或模仿了一个理念的某个特征,就具有了某一方面的特点,比如,床是对床的理念的模仿,如果没有一张床的理念,那么就不可能把床制造出来。理念世界是独立存在的,它与物质世界不同,没有生灭变化,是超越时空的永恒存在。不仅每一类事物都有自己的理念,还有事物之间的关系,属性以及活动的理念,不仅有自然事物的理念,还有价值事物的理念。众多的理念形成了一个自在的世界,构成了一个有高低的等级体系,其中最高的理念是关于事物善的理念,即善本身,又叫“至善”。在理念世界中并不是所有的理念都处在同一等级上的,而是存在一个有高低的等级结构,“至善”是这一结构中最高的存在,也是两个世界的“至善”。

二、城邦的制度建设

柏拉图的政治伦理思想是以探究“什么是正义”开始的,柏拉图认为必须找到一条普遍的正义标准,否则我们对于正义的理解将陷于矛盾之中。柏拉图提出了自己关于正义的观点,他认为正义就是人们要各安其位,各司其职,从而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这种“和谐”在国家和个人身上的体现不同,所以,正义分为国家的正义和个人的正义。正义在国家中的体现要求城邦中的三个等级即统治者、护卫者和生产者之间各司其职。统治者的职责是管理国家,护卫者的职责是保卫国家,生产者的职责是克制欲望,服从管理。个人的正义就在于其灵魂中的三部分:理性,激情和欲望的合理结合,即在其灵魂当中应该是用理性统治激情和欲望,控制过强的,不合理的激情和欲望对于灵魂的干扰,防止激情和欲望打破灵魂的和谐状态。所以,正义的个人也应该是一个有理性者。相应于灵魂中的各个部分,人就具有了三种不同的美德:智慧对应理性,勇敢对应激情,节制对应欲望,三种美德的地位也有高到低排序。一个人的灵魂在理性的统治之下,各个部分各做本职之事,都实现自己应具有的美德,这样灵魂可以达到和谐的状态,这也就达到了个人的正义。

在柏拉图看来,国家是大写的人,个人是缩小的国家,国家是由无数个个人组成的,所以国家和个人具有相同的品质,在国家里存在的东西在每一个灵魂当中也同样存在。国家由统治者,护卫者和生产者组成,个人的灵魂由理性,激情和欲望组成,个人和国家有着一一对应的关系。个人的理性对应国家中国的统治者,处于统治阶层中的人依靠智慧管理国家,在其灵魂当中必定是理性处于主导地位。激情对应国家中的护卫者,守护国家者必定是在战斗中英勇奋战,毫不畏惧退缩者。欲望对应国家中的生产者,欲望的满足会给人带来快乐,但是过度的欲望则会使人陷入恶的深渊。所以,节制是生产者的德性。个人与国家的这种关系决定了我们既要注重个人正义又要注重国家正义,才能实现理想城邦的构建。

为了让城邦中的各个阶层心甘情愿的服从自己所提出来的对于理想国家构建的设想,柏拉图从神秘主义的决定论出发,提出人们在被造之处就已经被提前规定好了他们的本性所擅长做的事情。他们在被造之时上天已经在每个人的体内注入了不同的东西,这些东西Q定着他们最为擅长的事情。统治者被注入了金子,所以其德性是智慧,职能是管理国家;护卫者被注入了银,德性是勇敢,职能是保护城邦;生产者被注入了铜和铁,所以本性中充满了各种不合理的冲动和欲望,德性是节制,服从统治,为城邦生产物质资料。如果管理者的队伍当中如果混入了含有银或者铜和铁的人,就应该立马把他们下放到他们所属的阶层,让他们从事自己最擅长的事情。否则这些人一旦成为城邦的统治者,就会蔑视体育和音乐的教育,不会按照理性管理城邦,打破城邦的和谐状态,甚至颠覆城邦。为了维护城邦的正义,就应该让城邦中最有智慧者担任统治者,而一个城邦中最有智慧者就是哲学家。“他们或是出身高贵又受过良好的教育的人处于流放之中,因而没有受到腐蚀,依然在真正地从事哲学”,哲学家是一群拥有智慧的人,他们关注的是永恒事物,能专心的从事哲学思考,按照理性的要求有秩序的生活,他们的灵魂一直在追求着“善”。

理想的城邦必定具备了四主德:智慧,勇敢,节制,正义。智慧是对统治者而言,意指要对事物要有所知,以理性为原则行事;勇敢是对护卫者而言,即要英勇善战,不畏惧;节制是对城邦中所有人而言,要求他们合理的节制欲望,履行自己的本职;正义贯穿于整个城邦,各个阶层的欲望都得到了合理的限制,城邦就会处于和谐状态。正义适用于城邦中的三个阶层,是实现其他诸德的最高境界,没有正义,其它美德就失去了最高的目的。正义的城邦必定是在“善”的理念的指导之下而建立起来一个秩序良好的,最为理性的城邦。

为了实现和维护以正义为原则所建立起来的“理想国”的政治伦理模式,柏拉图又提出了一系列的原则。首先,在教育上,柏拉图认为教育可以塑造人,“一个人所受的教育把他往哪里引导,能决定他后来往哪里走。”,他主张城邦中的所有适龄儿童(第三阶层除外)在特定时间内必须被送入专门的教育机构接受教。在最初要进行体操、音乐、几何和算术的训练,同时对于那些不符合正义原则的艺术形式要坚决的抵制,年轻人经过几十年的学习,历经数次挑选,才能走上城邦统治者的地位。柏拉图的教育方案是为了培养完善的个人,实现理性对激情和欲望的控制,节制不必要的冲动。其次,在城邦的生活中,柏拉图对城邦中男女的结合和后代生育提出了严格的限制,目的是为城邦繁育优秀的后代。他反对男女的自由结合,因为这样有可能金质的男子和铜质的女子结合,生出的后代是亵渎神灵的,也不会是最优秀者。他认为男女的结合应该由城邦的统治者来决定,,让最优秀的男子和最优秀的女子结合。同时,他对男女后代生育的时间也做了严格的规定,男子应该在跑的最快的时候到五十五岁,女子应该在二十岁到四十岁生育,不在这个时间内生的小孩则不保留。最后,柏拉图主张在统治者阶层应该取消私产,财产公有,妇女儿童公有,过公共生活,这样他们在保卫城邦的战斗中才能英勇无比,无所畏惧,无所牵挂。

三、柏拉图关于理想城邦制度建设存在的缺陷

柏拉图试图通过对彼岸世界的追寻,找到经验现象背后的起源,以此提出解决现实政治危机的方法。他考虑的是现实的政治伦理问题,但是目光投向的是彼岸世界,探寻最高的存在即“善”,使人不可避免的成为实现他的理想政治模式的工具和载体。他漠视个人的现实利益和幸福,以国家的整体利益为最大的“善”,个人只是实现他所提出的理想的政治模式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柏拉图所提出的理想的政治模式的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压制个性,限制欲望。

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个人与国家的地位极端不平等,城邦利益处于个人利益之上,个人的一切行为都为了实现国家的利益服务。为了保证国家的利益,个人的私产被取消,家庭生活被取消了,婚姻生活完全由国家统一安排,男女的结合是为了实现国家利益的育种术。个人就好像一颗棋子,为了整体的利益,而被安排扮演某种角色,毫无自由可言,被统治者安排在哪个位置,就要尽职尽责的呆在那个地方,执行自己的职责。在统治者的选拔和受教育机会上,柏拉图主张男女都有平等的机会,女子和男子一样都可以参加训练,到了适龄可以入学。但是,在表面的平等之下却掩藏着事实上的不平等。首先,他主张男子和女子是平等的,但是对于打了胜仗的男子而言,女子可以作为奖品奖励给男子。这就是男子和女子实质上的不平等,女子在某N意义上只是男子的附属品,。而且在统治者的选拔和训练当中,女子和男子一样,必须训练,完全抹杀了男女的生理区别,这是一种退化的、低级的平等观。虽然柏拉图主张城邦中的所有适龄儿童都必须上学,但是,这其中并没有包含第三阶层的儿童,这就是说第三阶层在城邦生活中的所有活动中都被排除在外。他们的职责就是参加劳动,节制欲望,这样他们就永远“回忆”不起自己获得的知识,永远处于城邦生活的最底层,只能接受统治。柏拉图的平等观只是针对统治者阶层提出的,是统治者维护其统治的手段,并不是大众的平等观。

在城邦中,个人只能做自己最擅长的那一类工作,而不能兼干其他工作,个人任何的能动性和创造性都被抹杀掉了,个人的道德品质高低与工作职责紧密相连,伦理价值上的善与个人的职责联系在一起,人们的道德能动性是不被信任,道德判断并不是依据人们的日常经验而定,而是早已被规定好了的,人们只有按照规定好了的标准执行就可以了。一个人履行了自己所属的职责,那么就是道德的,没有履行那就是恶的,不管他在生活中其他方面表现如何。而且这些道德判断的标准你也是为了维护“理想国”的整体利益而设定的,个人的利益和愿望完全没有被考虑在内。同时,这种道德判断的标准也不平等,而是有等级性的。

柏拉图对人的本性是十分乐观的,他认为城邦中的统治者天性良好,强于记忆,且大公无私,能够为城邦中公民的整体利益而努力工作。“哲学王”真正使智慧,美德和权力达到了完美的结合,他们甚至是柏拉图心目中的完美的人。因为他们没有一般人所有的缺陷,所以他们是天然的统治者,完全能够承担得起对城邦的治理和全体公民监督的职责。所以,在“理想国”中“哲学王”是真正完全自由的人,他们的统治是毫无掣肘。但是柏拉图似乎对人的本性过于乐观了,他把“哲学王”看得太过于完美,人性总有自私的一面。人性的阴暗面总会破坏柏拉图所设想的美好蓝图,甚至统治者会利用自身手中的工具侵犯下层等级人的利益,激起下层公民的不满,最终颠覆国家,这与柏拉图最初的设想完全相反。

“理想国”中的等级制度是基于血统建立起来的,个人从出生起就被限定在自己所属的位置上,身份和等级是世袭的,虽然有身份的升降,但那很难实现,决定身份升降的不是个人的努力程度,而是其血统的纯正性。柏拉图所构建的“理想国”城邦的规模和人数要限定在一定范围内,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人们从事城邦中的少数几种职业,能够保证少数人的生活,但都维持在温饱层面,人们没有可能去追求更高水平的生活。柏拉图将私产看作是“恶”,会引起人们不必要的欲望,是对正义原则的莫大威胁。因此,他设置了各种制度来限制人们的欲望,防止恶的欲望动摇国家根基,在他的伦理中,欲望都是处于道德结构的最底层。“理想国”中的等级制度的,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但是却忽视了这些制定是阻碍社会的发展的,人们的生活水平只能基本维持在温饱的层面,过“安贫乐道”的生活。这种生活甚至有些乏味和枯燥,缺乏对人们追求丰富多彩的生活的关怀。柏拉图要求严格的控制文艺的形式和内容,不能随意的创新,艺术家的创造要受到严格的管理,他们只能按照城邦规定的那几个艺术形式进行创作。这种规定不仅有碍于艺术的发展,而且把人们的视野局限于一个狭隘的范围内,让人们接受纯粹的一种文化艺术的熏陶,人们看到的只是统治者所勾勒出来的蓝图,这实则是一种愚民政策。柏拉图着眼于城邦整体利益,认为城邦整体利益得到的提高,个人的诉求也就会得到满足。但是,他没有看到,整体利益到满足的同时,是以牺牲城邦中有一部分或者某个阶层人的利益为代价的,这将导致他原先设想的某种平衡被打破,是有违“正义”原则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柏拉图的政治伦理思想可以有力的保障城邦生活的有序和和谐,但是却完全忽视了人们对于自由和幸福的诉求,既不符合人之本性,也不符合他所处的时代的历史发展潮流,所以从未实行过。

参考文献:

[1]柏拉图.理想国[M].张竹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

[2]阿拉斯代尔.麦金太尔.伦理学简史[M].龚群,译.北京:商务出版社,2003.

[3]何祥迪.柏拉图德性伦理学的基础知识和原则[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7,2.

柏拉图理想国范文2

【关键词】《理想国》教育思想借鉴意义

一、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教育思想

(一)学前教育与终身教育

柏拉图是第一个提出了学前教育思想并强调早期教育的重要性的哲学家。他认为儿童的学前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就像幼小的生物,其初始阶段的可塑造性是非常强的。他特别指出,玩游戏、听故事以及鼓舞人心的音乐,能够培养孩子正直、善良的道德品质。他同时强调故事、儿歌的教育影响。家长给孩子们讲的故事要删除那些关于幻觉、虚伪、暴力等有害的故事内容,要充满着智慧、勇气和友善,这样才能通过简单的教育形式将美根植于孩子们的心脏,使他们在生活中受益匪浅。教育不仅要越早越好,而且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他强调人在有了工作后还要继续保持受教育的思想。不仅如此,他还认为那些不管在学习上还是在工作中都以十分优异的成绩通过考核的人,也必须要接受最后的考验,即接近完美的、最高善的标准武装自己,改造自己的灵魂,从而能够更好地、更长久地管理国家、管理自己。

(二)音乐与体育的教育思想

在柏拉图看来,音乐和体育对人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他认为,教育是体育和音乐的结合形式。通过体操教学训练身体,锻炼孩子的体格,一个强健的身体是更好学习和生活的基础;通过音乐熏陶陶冶孩子们的心灵,这里的音乐不仅仅指现代的流行音乐,还是覆盖文学和故事多种形式的。成功的教育基于一定的音乐熏陶和必要的体育训练,只有通过这种熏陶的精神渗透方式影响着儿童的心灵,才能促进他们形成良好的品格素质和行为习惯。

(三)男女平等的教育思想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认为天赋能力在男性和女性之间是无差别的,实则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因此男性与女性受平等教育的权利是相同的。他指出,“为了培养护卫者,我们对女子和男子并不用两种不同的教育方法,尤其是因为不论女性男性,我们所提供的天然禀赋是一样的”。教育的作用是培养城邦的守护者,女性和男性肩负一样的使命,所以女性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出与男性一起能够保卫国家的守卫者。因此,女性必须接受同等的教育形式,因为只有这样,女性才能和男性一样拥有守卫国家的能力。(四)国家教育思想柏拉图不是一个只重视学问、只关注学识的教育家,他十分重视教育在社会和国家中的意义和作用,并始终把国家的命运和人类的未来与教育密切联系在一起。柏拉图认为,一个向上的国家,关键在于有一位有智慧、有能力并能够真正关心国家、守卫国家的统治者,而只有通过教育才能培养出真正的守卫者。正如他在《第七封信》中所说的,除了真正的哲学王、城邦的统治者是至善的、充满智慧的、拥有能力的,其他人都始终离不开教育的影响。

二、《理想国》教育思想对当代的价值

(一)加强未成年人教育,重视儿童家庭教育

柏拉图强调的早期教育理念具有很大的价值影响,对教育发展有着指引作用。在《理想国》中柏拉图着重强调了儿童的早期教育,探究了促进儿童发展的几个方面。首先,父母对于孩子的早期教育应该放在道德素质的培养上,让孩子们学会区分对与错,抵制不良行为的诱惑。其次,在家庭教育中的父母的教育模式需要进一步改进,家长的教育必须重视民主和平等,既不能溺爱放纵,也不能过于苛刻和严厉。最后,在家庭教育中,家长一定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言行一致,父母的行为、生活方式和个性品格会潜移默化地感染着孩子,在孩子的成长道路上留下深深的烙印。

(二)重视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

柏拉图认为教育不单单是知识的灌输,更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他特别指出,全面发展是身心的发展,包含智力和审美发展。这意味着儿童既要学习文化基础知识,也要学习体能、艺术修养、道德素质。这与当代现阶段实行的素质教育政策不谋而合,素质教育是一项旨在以提高国民诸方面素质为目标的教育形式,它主要强调受教育者的思想道德素质,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个性和能力,强调他们创造性能力的培养、审美观念与能力的培养、社会公德的教育。如今,通识教育一直存在着应试教育的弊端,严重影响创新人才的培养。只注知识的灌输,只在乎应试考试的分数,但忽略了孩子的心灵成长,忽略了柏拉图教育理念中最强调的道德教育。随着新时代的快速发展,孩子所面临的各个方面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所以在培养精英人才的同时,要以道德教育为前提。

(三)重视教育公平,为实现中国梦奋斗

柏拉图认为男性与女性的天赋是相同的,受教育的权利也应当是平等的。不以性别加以区分职位限制、平等的观点对于当代女性就业发展具有前卫的价值指向作用。现阶段的教育应向公共领域转变,应更多地转向国家投资,应在教育政策公平原则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和分配,这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性别教育机会的平等。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还需关注边远落后地区。近年来,国家加大了资助力度,对边远地区的学生提供相应帮助,促使他们的学习生活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变,但仍然与发达地区相差甚远。这种差距反映在教育方面,国家应进一步完善教育体制,建立健全教育体系,促进更多的教育平等机会,保护他们的权利和利益。

(四)强调终身教育,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效衔接

柏拉图认为学习是终身的,应该把教育当作国家的事业,这一观点对于教育的发展至关重要。将家庭、学校和社会三者教育形式有效衔接起来才能最终形成人的终身教育。首先,要毫不动摇地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政策,促进学生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和熟练的基本技能,使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其次,不要把大学视为学生唯一的广阔天地,培养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的高科技人才同样具有价值。最后,我们必须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的独特优势,使学生不仅是能拿到毕业证书,同时也能成为国家高精尖的人才。

柏拉图理想国范文3

在《理想国》的开篇,柏拉图就提出了“何为正义”的论题。柏拉图认为,传统的正义观都不恰当地与狭隘的利益关系相联系,这种情况使人们对正义的理解各不相同。在《理想国》的一至四卷里,与苏格拉底讨论“什么是正义”这一问题的智者们对正义提出了多种解释,柏拉图对其逐一分析和反驳。

1.凯发卢斯认为,正义就是“有话实说,有债照还”。而柏拉图对于这一观点并不是正义确切的定义。他指出:首先,当债主精神不正常的时候,还债是不妥的;其次,如果债主是敌人,那么,此时的还债也是不正义的,因为那会造成对敌人的资助。

2.波勒玛库斯认为正义就是“把善给友人,把恶给予敌人”。“把善给予友人”的典型是医生把医疗技术给予病人、舵手对付航海风浪维护同船人的平安;“把恶给予敌人”是“在战争中联友而攻敌的时候。”柏拉图反驳了以上观点,按照上面的例子,可能导致医生在没有病人的时候、舵手在没有航海的时候、不打仗的时候,正义成为无用的东西, 有时有用的但不是正义的,也就是会造成“正义平时在满足什么需要,获得什么好处上是有用的”和“正义仅仅对于无用的东西才是有用的,那么正义也没什么了不起了”的问题。柏拉图指出“你所谓的朋友是指那些看上去好的人呢,还是那些实际上真正是好人呢?你所谓的敌人是指那些看上去坏的人呢,还是指那些看上去不坏,其实是真的坏人呢?”界定不清楚的话会造成“把好人当成坏人, 又把坏人当好人。”就会造成帮助坏人、危害好人的局面。所以,正义不能只是“把善给友人, 把恶给予敌人”。

紧接着柏拉图在《理想国》里区分了个人的正义和城邦的正义,柏拉图感到个人的德行属于微观世界,不易说明,需要借助于一种显明的、宏观的事物来说明。柏拉图采取的论证方法:以城邦来类比个人,借助于阐明城邦正义来阐明个人正义。提出在探讨正义与非正义本质的时侯,先要看它们是如何影响邦国的,然后再看它们影响个人的情形,由大及小,然后,就其观念加以比较。所以,他先考察了城邦的正义。“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的目标并不是为了某一个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柏拉图认为,城邦是在分工的基础上,统治者、辅助者和各具技艺的各种工匠、农民、商人所组成的共同体。三种人的分工如下,城邦统治者,应具有知识,考虑整个国家大事,对国家事务进行谋划安排;城邦护卫者是统治者的辅助者,他们是被选的专门从事战争、保卫城邦的人;各种工匠从事自己的手艺工作,农夫种地,商人贸易。在这种特定的制度安排下,三种人被严格的区别开来,不至于品性混杂。如果整体城邦公民都遵循这个原则,各司其职,不相僭越,国家就达到了正义,否则便是不正义。

柏拉图在推导出城邦正义之后,进而论述个人正义。他认为,一个人的灵魂包含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要素。一个有德行的人应该使理性居主导地位,统帅激情,控制欲望,这也是人的灵魂的最佳状态。在他看来,个人与城邦相似,“在国家里存在的东西在每一个个人的灵魂里也存在着, 且数目相同。”在个人的灵魂中也有三个组成部分:用以思考和推理的理性;“理智的天然辅助者”――激情;使人感受到爱、饿、渴的欲望。柏拉图认为,人的理智体现出智慧,类似于城邦的统治者,是为整个城邦的利益而谋划的,所以它在个人灵魂中应该起领导作用。激情类似于城邦中的辅助者,辅助、协助理智的领导。欲望的满足会使人感到快乐,但欲望过大过强会使人变得邪恶,通过教养、教育,通过训练,人们的理智和激情就能够起到领导作用。

总之,柏拉图认为,个人正义就是合理安排自己灵魂中的理性、欲望和激情。具体来说,即理性以其智慧统帅整个心灵,激情以其勇敢保护心灵免受各种内外侵袭,欲望以其节制为心灵的正常活动提供生理基础,三个部分相互协作、相互配合,使整个心灵处于和谐安宁之中。国家正义就是,每一个人都能而且都要在三个阶层里找到自己的位置,进入位置以后就要履行好自己的角色,遵守各自的正确的社会分工并坚守它。这就是柏拉图的正义观念。他的正义观分为两个层次,在城邦社会里,分别代表着理性、激情、欲望的三个等级――统治者(哲学家)、辅助者(军人)和生产者各司其职、各守其序、各尽其职,国家就实现了正义。对于个人来说,其灵魂的三个要素达到和谐有序的最佳状态――即理性居主导地位、统帅激情、控制欲望,便实现了个人的正义。

柏拉图理想国范文4

   柏拉图构建了自己的理想国家模式,并宣称理想的国家应该是有着学家莱领导的,在这一章节中他具体的论述了理想国家的模式,从寻求正义出发,来阐述了幸福国家的模型。

   首先,谈到了生产者应自觉的、全心全意为国家生产粮食服务;其次谈到了商人的贸易;最后阐述了战士应当勇敢的保卫自己的国家;同时也谈到了每个人应该掌握好自己行业的技能。归根到底,各个行业的人都应当为自己的国家做贡献,从而使生活在这个国度的人感到幸福,运用各个行业与国家的关系及国家发展的角度来说明:国家大于每一个个人和家庭,为了国家和政治的建构,我们应该服从于国家的需要。

   这一章节更多的是具有政治学意义,马克思的国家观也颇近似于柏拉图,但时代不同,这种国家观产生于城邦之间分散的时代,而今我们的国家过于膨大、强盛,对于个人的压制太多,我们国家需要的是怎样在当下寻找强大的国家下的解放人性,这就使得本章节对中国的现实具有了深刻的意义。

   理想国读书笔记

   柏拉图在哲学上的历史地位或是说对哲学的贡献和影响力,迄今为止恐怕是未能有出其右者。写理想国的读后感,怕是我最为惶恐的事情之一了,不过既然要写,我只能本着以亿万分之一的角度去阐述一下在自己的视角里所观察到的“理想国”是什么样子,以及这块巨石落到自己内心的“黑洞”里是否激起了些许涟漪。下面没有讨论其建国思想二十主要在围绕其哲学思想的层面来写。

   读理想国的过程中,很多细节的描述和观点让我想起了多位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分布在其后的不同的历史时期,以及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我下面想挑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人稍微描述一下自己的想法。

   第一卷通过苏格拉底、格劳孔、克法洛斯和他的儿子玻勒马霍斯和诡辩派哲学家色拉叙马霍斯直接的讨论,主要引出了两个问题。正义是什么?正义与不正义哪个更有利?我首先想到的是维特根斯坦。其传奇天才般的一生我就不赘述了。不过我想到的是他八岁时向家人提出的一个问题,大概是如果撒谎有好处的话,为什么我非要说实话。这在道德常识上显而易见极为浅显的问题,然而在哲学逻辑上,却又很多哲学家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和辩论。而由其衍生出来的理论也一直影响至今。这些哲学家中首当其冲的这位就是柏拉图书中的苏格拉底老先生。他的辩论者大概提出了这样四个观点:1,欠债还钱是正义,2,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如其份的报答,3,正义是强者的利益,4,不正义会更快乐。接着苏格拉底老先生一一驳回。我们在这些观点中也不难看出符合我们价值观的影子,甚至我们还可以为自己印证到一些大师的观点,比如我上面提到的维特根斯坦从小对第四条的“历史之问”。甚至对于第二点,我们甚至可以把孔老夫子找来撑腰,孔夫子对于以德报怨的观点是持否定态度的,他认为如果以德报怨的话,那么用什么来报答德呢,所以应该用怨来报答怨,用德来报答德,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但是,柏拉图认为你们都错了,至于为什么,在围绕着论述了如何才能建立一个正义的完美的城邦后,其观点也渐渐浮出水面,总结就是“不正义对于一个行为完全不正义却有正义之名的人是有利的。”人是一个不同性格混合在一起的生命体,关键要使各个部分和谐相处,从而达到正义。而一旦人性(或者神性)受制于天性中的兽性,那就是沦落和不幸。这也在城邦的建造中得到了进一步的阐述,他认为个人具备的不同的品质,主要包括灵魂中的理智、激情和欲望三者,不同的品质各司其职才有正义,城邦和国家也是如此,就是要让城邦的各个组成部分,安守本分,惟其如此,方有正义。那么问题是,具体怎么做才是各司其职,什么环境下,或者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各司其职呢。为什么不正义就没有各司其职呢?

   这让我想起第二位大儒,之所以成为“儒”,是因为他是我们儒学的学派代表人物。柏拉图接着在书中说,正义可以被认为是心灵的健康状态,而不正义就相反,是心灵的不健康状态。有意思的是苏格拉底所认为的健康是“合自然的”,而不健康是“自然的”。也就是说苏格拉底强调的需要进行后天教化,使人趋向于客观存在的“至善”,而这才是真正的合“自然”。大家如果曾读过王阳明的著作,有没有觉得这个观点有点似曾相识呢?

   王阳明的学说在当时其实是对儒家正统朱理学的一次反叛,但仍然是致力于教导人们如何去生活,君主如何治国,甚至用这个来帮自己打仗。这点跟柏拉图倒是也挺像的。王老先生在认识到他的学说之前也有一段苦苦寻觅天理以成圣的经历。甚至可以说他的一生一直是为此努力的。为此,不断尝试,期间不光是钻研朱理学的格物致知,也去山上找和尚观里请道士,寻寻觅觅,转了一大圈,却觉得都不是天理,都很狭隘。最终成就传奇的“农场开悟”。他的研究简单概括是,一切天理存于心。只要在实践生活中试炼内心,扫去尘埃,内心就会自显真理,也就是天理。其中的试炼内心,扫去尘埃,就是其学说中有名的“明明镜”,我们内心原是明镜,但积攒了太多尘世的尘埃,以至于模糊,所显现的就不是我们内心原本的样貌,我们需要试炼内心把镜子上的灰扫除,这样才能感知到来自内心最真实的声音,并按照内心去行事判断。

   但是王老先生,没有在他的著作里深入讨论这个心,它究竟,是什么?如果继续问一下这个问题,这一问所能反应出的东西,可能会把我们带向更远的地方。然而,我们可能不想搞得那么明白,只想能得到可以通用的真理就可以了,并不担心和考究它的最终来源。因为我们的目的也许并不是纯粹为了追求终极真理的。我们很多伟人圣贤的学说,包括宗教,大都总让人觉得言犹未尽,没有彻底,就差那么一下捅破窗户纸就看到真相。它停住,可能不说明这些圣贤没能力再进一步,捅破窗户纸。我认为更可能因为,它所停的地方已经让他们满意了,没有必要再继续深究了。还可能是故意不说出来,有所担心与顾忌。

   理想国读书笔记

   苏格拉底和玻勒马霍斯的对话。探讨的主题是正义。玻勒马霍斯的观点一开始是“欠债还债就是正义”,经过苏格拉底的修正和概括之后,这个观点被明确成为了“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如其份的报答”。这里其实涉及到伦理学的一个黄金法则:道德回报的对等性。《论语》当中有一段很著名的对话,“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论语·宪问》)。孔老夫子对于以德报怨的观点是持否定态度的,他认为如果以德报怨的话,那么用什么来报答德呢,所以应该用怨来报答怨,用德来报答德,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个观点同玻勒马霍斯的所引用的观点非常类似。当然这里面也有一些纰漏,比如说如何确定报的对象,这些都在后面被苏格拉底抓住了。

   苏格拉底是如何驳斥“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适如其份的报答”这个观点的呢?苏格拉底首先通过一系列例子说明在生活实际中人们更加需要的是一种技术上的帮助,而不是宽泛的“正义”——“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这样会推出一个悖论,也就是说正义是无用的东西,技术才是有用的东西。苏格拉底这番“助产术”的最主要用意我理解是在于说明“正义”是一种专门适用于国家管理的政治才能,而不是一种技术。接着苏格拉底谈论到如果一个人既能够把善给予他人,又能够把恶给予他人,那么这个人本身也很难说是一个正义的人。这一点在后面还有一些具体展开。

   第三个部分苏格拉底和玻勒马霍斯讨论什么才是真正的朋友,什么才是真正的敌人,也就是确定道德回报的对象。得出的结论是“假使朋友真是好人,当待之以善,假如敌人真是坏人,当待之以恶,这才算是正义。”也就是说,对正义进行进一步的限定。第四个部分苏格拉底从这个点出发,讨论说正义是人的一种德性,那么人不能用一种不正义的行为使他人正义,也不能用一种正义的行为是他人不正义。说得有点绕,不过意思还是明白的。这里其实可以和《孟子》的一段话相互参证:“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孟子·滕文公下》)——扭曲自己,是不可能让别人正直的——用不正义的手段,是不可能实现正义的目的的。用现在的时事来说就是打着高尚目的的旗号,比如说世界和平啊,民主人权啊,人道主义啊,然后用暴力恐怖手段来推进,这其实就是一种不正义。就像当年小日本宣称他们对亚洲各国的侵略其实是为了“大东亚共荣”,为了“把亚洲国家从殖民主义解救出来”这样的论调。被苏格拉底绕了四次之后,玻勒马霍斯彻底晕了,倒向了苏格拉底这边,反对“正义就是助友害敌”这个提法。以上读到第15页。

   第三段对话主要是苏格拉底和色拉叙马霍斯的对话。这段对话讨论的主题有两个,一是正义是否是“强者的利益”,另一个是“不正义的人和正义的人,哪个更加快乐?”。色拉叙马霍斯在对于苏格拉底的装B作出了批评之后,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正义不是别的,就是强者的利益。”这个观点看起来似乎有点像现在的所谓“强权即是公理”这样的提法。苏格拉底先对这个观点的确切含义进行界定。接着苏格拉底找到这种提法中隐含的悖论,统治者有可能制定出对自己利益有损的法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在这种情况下,正义就不能说是“强者的利益”,相反,却有可能成为“强者的损害”了。

   理想国读书笔记

   公元前5世纪,雅典哲人柏拉图以苏格拉底的名义、以对话体的方式著述《理想国》,这是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系统地探寻人类正义问题的著作。柏拉图不仅是古希腊哲学家,也是全部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化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所谓理想国,是柏拉图推理出的一个充满正义和美德的国家,这个国家由立法统治者,国家护卫军,普通劳动民三个阶级组成。该书的核心思想是哲学家应该为政治家,政治家应该为哲学家。

   哲学家不应该是躲在象牙塔里死读书而百无一用的书呆子,应该学以致用,去努力实践,去夺取政权。政治家应该对哲学充满向往,并不断的追求自己在哲学上的进步,并用哲学思想来管理民众。理想国的宗旨是缔造一个秩序井然至善至美的正义国家,围绕这个宗旨,柏拉图开篇不久就开始讨论什么是正义的国家,究竟什么是正义?

柏拉图理想国范文5

关键词: 柏拉图 《理想国》 “男女平等”观

柏拉图(Platon,公元前427―前347年)是古代希腊著名的哲学家和教育家。柏拉图在其名著《理想国》中提出了“男女平等”的思想,这在中外古代思想史上是极其罕见的。

一、“男女平等”观的理论基础

柏拉图的“理想国”实现关键的根本制度性“三大立法”:男女平等、公有制、哲学家治国,作为“三大怪论”、“三大险恶浪潮”之“第一怪论”、“第一险恶浪潮”的“男女平等”,是柏拉图“理想国”构想中第一个带有根本性的社会制度,是理想国实现的关键性立法的重要环节。他认为,人与人之间,在自然秉赋上有所不同,“对不同样的秉赋给以不同样的职业,对同样的秉赋给以同样的职业”。所以在男性和女性之间,除了生理及其生育子女的区别外,男女在社会其他一切方面都应该平等。

二、柏拉图的“男女平等”观思想

柏拉图的女性教育思想主要表现为“男女平等”教育的理念。具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承认男女天赋相同;赋予女性与男性平等的教育权利;主张对女性实施与男性同样的教育内容;提出女童应接受与男童一样的早期教育;指出男女可以担任同样的社会职务等重要思想。

(一)承认男女天赋相同是男女平等教育的前提。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认为:“没有任何一项管理国家的工作,因为女人在干而专属于女性,或者因为男人在干而专属于男性。各种的天赋才能同样分布于男女两性。”另一方面,柏拉图指出:“我们所说的禀赋的同异是关连到行业的同异。人的天赋能力有所差别指的是人与人之间而不是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差别。”

(二)赋予女性与男性平等的教育权利“男女平等”观的核心价值。

柏拉图基于上述男女具有相同天赋的理念,提出男女平等教育的主张,并赋予女性与男性平等教育的权利。他认为教育的作用是培养城邦的护卫者,而统治者,即哲学王,则是护卫者中最好的、最善于护卫国家和真正关心国家利益的人。为了培养护卫者,应对女子和男子采用两种不同的教育方法,尤其是因为不论女性男性,我们所提供的天然禀赋是一样的。

(三)主张对女性实施与男性同样的教育内容是“男女平等”观的实施。

柏拉图指出对女性教育要采取像男性一样的教育内容,给妇女以同样的培养和训练,即进行音乐和体育教育,这样女子才能与男子一起担任起护卫国家的使命。“我们一向是用音乐和体操教育男子的。那么,为了同样地使用女子,我们一定要同样地用两门功课来教育女子,并且还要给他们军事教育”。

(四)提出女童应接受与男童一样的早期教育是“男女平等”观的体现。

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儿童出生后由国家派专人抚养和教育,教育的内容和方式男女相同,并且符合儿童的天性。对儿童先讲故事,但故事是有所选择的。同时,他还注重对儿童的实践教育。他认为女子和男子整队出征要带上身强力壮的孩子,要他们见识一下将来长大了要做的事。

(五)指出男女应承担相同的职务是“男女平等”教育的社会价值。

柏拉图认为:“一个国家里能够造就这些出类拔萃的女人和男人,还有什么事情比这个更好的吗?”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清醒地看到,柏拉图基于他的男女天赋相同并接受平等教育的观点,主张男女就应该共同担任同样的职务,共同做城邦优秀的男女护卫者。

柏拉图的女性教育思想并不是空穴来风的也不是盲目的空想和幻想。在他的《理想国》中,我们可以看到斯巴达女性的影子,因为在斯巴达,女性与男性一样接受教育并一起出征。所以我们可以说柏拉图的女性教育思想是来源于现实,并服务于现实的。柏拉图在女性教育方面不仅是一位伟大的理论家,而且是一位积极的实践者。但我们在读他的《理想国》的过程中也会感觉到他的女性教育思想的历史局限性:一是他的男女平等教育只局限于社会的第一、二等级,更不包括奴隶在内,也就是说他的女性教育观是建立在精英教育基础上的,并非指普通教育而言;二是那些禀赋好的女性经过与男性同样的教育后成为优秀的护卫者,为了保持治理者品种纯洁,理想城邦里的护卫者中间妇女儿童应归为公有;三是他的男女平等教育实现的前提是女性的男性化。

三、柏拉图:“男女平等”观之现实意义

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柏拉图的“男女平等”观是不符合实际、根本不能实现的。但是这不妨碍柏拉图“男女平等”观的远见卓识及其在现当代的价值。

男女平等是对男女不平等的否定。但是柏拉图哲学的立足点的高度和视野是极其有限的,他还远没有发现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辩证法。在奴隶制刚刚诞生不久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柏拉图就要消灭它们,尽管其出发点是良好的,但也仅仅是美好的理想与空想。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消灭了一切私有制,人们的思想觉悟极高尚,柏拉图男女平等的理想才会完全转化为现实。

男女平等开发了新的生产力资源和人力资源。柏拉图男女平等理想如果得以实施,从社会生产力资源、社会人力资源的角度看,他发现并提出要开发妇女这一新的生产力和人力资源,所以即便在今天仍然是进步性思想,具有相当深远的意义。

男女平等是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举措和标志。在柏拉图的理想国设计中,理想的国家是正义的国家,正义的国家是是至善的国家,至善的国家是和谐的国家。这一思想,在柏拉图时代,只能是理想、空想不可能实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柏拉图的男女平等观,提出了一个超越当时历史条件的历史任务,它自身也不完善,存在着局限与弊端。在男女不平等刚取代原始男女平等、奴隶制刚取代原始公有制不久的时代,就要恢复男女平等,确实如马克思所说,是一种向原始种性制度的倒退、由文明向野蛮的倒退。

参考文献:

[1]郭斌,张竹明译.理想国.商务印书馆出版,1986,8:183.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3.

[3]燕宏远,梁小燕.柏拉图:西方“女性主义”的先驱者[J].哲学动态.

[4]孔令来.柏拉图《理想国》的男女平等观[J].哲学百家.

柏拉图理想国范文6

关键词:理想国 正义 和谐 秩序

一、柏拉图和他的《理想国》网

(一)《理想国》简述

柏拉图作为古希腊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其著述颇丰,在他浩瀚的著作中关于政治和法律的对话极其经典,对后世的法律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最能体现柏拉图法律思想的是他的两篇对话集:《理想国》、《法律篇》。而这两篇著作着重体现了他的法律思想发展的历程。《理想国》可以说是最早的一部探讨哲学的著作,是柏拉图智慧的结晶,也是他最负声名的作品。

(二)《理想国》中不同的正义观

《理想国》是从探讨“什么是正义”开始的,书中与苏格拉底讨论正义问题的几个人提出了各自对正义的看法。克法洛斯认为正义就是欠债还钱;玻勒马霍斯认为正义就是以善待友,以恶对敌;特拉叙马霍斯认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

柏拉图否认了那些通常的正义的定义,并阐述了自己的正义观。他将正义看作是组成城邦的各个部分(即统治者、护卫者、农民及工匠)“按照其本性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强调每个人在城邦都只能承担一项工作而不得相互僭越,只有这样,城邦才能稳定。他从国家整体目标的视角出发,提出正义不仅是个人的德性,而且是国家和个人的共同德性不但是对个人的要求,更是对国家的要求。由此开始了他对城邦正义和个人正义的追求。

(三)城邦的正义和个人的正义

《理想国》的副标题为论正义,可以从某种角度上说,《理想国》全文都是柏拉图对正义思想的讨论,《理想国》就是一部“正义论”。 从什么不是正义到论述什么是正义,从正义本身是什么到论述正义的结果及正义将带来的利益,从城邦正义到个人正义,柏拉图对正义进行了细致的探讨。

柏拉图引用腓尼基神话,提出了人有金、银、铜、铁之分的观点。由于先天的差异,公民存在着金、银、铜、铁之区分,一个人在城邦中应居于什么样的等级,只取决于他身上的金、银、铜、铁的比例,也就是他的天性和努力。人们追求各种美德如智慧、勇气、节制,一个正义的城邦也应该具有这些美德。在一个理想的国家里,智慧、勇敢和节制要有序、合理的加以安排。柏拉图认为,正义的国家就是智慧、勇敢、节制三者和谐有序的结合,而正义就是社会各个阶层周守本分、各尽其责,一个正义的城邦——理想国,就是一个各人按照天性,做自己应做的本分工作的共同体。

二、对宪法秩序构建的启示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明确指出不正义的法律不是好法律,并且认为城邦正义与个人正义是相辅相成的,个人如果违法,城邦正义便不存在。在他看来,人性中三部分和谐便是正义、美德,也即是合法的;当不正当欲望占主导地位,打破三者和谐时,便是不正义,一个人便会违法。在柏拉图看来正义就是有秩序和一种和谐的状态,不正义则相反,也就是他所说的这样一种状态,对于城邦而言就是指各阶层之间互相不配合,争斗,对于个人而言就是灵魂内部的不和谐状态,相互之间有争斗。

宪法秩序是通过宪法规范确认和保护的社会秩序,是宪法规范指导、约束人们行为之后形成的和谐、有序的社会关系状态,是“现实宪法、观念宪法、和成文宪法的协调与和谐”。 它包括宪法规范和制度本身的科学合理与人们的宪法行为及宪法关系的和谐一致。宪法秩序在内容上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成文宪法所确认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等能够有效地运行,即各种宪法主体在以政治、经济、文化为内容的社会交往中,按照宪法实体性与程序性的规定,各尽其责,各得其所;二是公民基本权利得到宪法的切实确认,并得到尊重与保障和为公民所实际享有。宪法秩序是在宪法的指导下形成的一种和谐、有序的秩序,而柏拉图的理想国也是一种由各阶层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形成的一种和谐、有序的国家。因此,柏拉图的正义观对今天宪法秩序的构建有重大的启示。主要包括一下方面:实现宪法秩序要努力做到实现社会成员之间的和谐、在国家权力之间实现和谐和实现社会成员和国家权力机关的和谐。

(一)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实现市民社会成员之间的和谐。

柏拉图看来,在一个理想的社会里,各个阶级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才是一个正义的国家,而要实现这一城邦的正义,必须重视个人的正义,在他看来城邦的正义和个人的正义是相互对照,相辅相成的。个人如果违法,城邦正义便不存在。所以要实现城邦的正义就必须先实现个人的正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必须首先对公民权利予以保障,对公民的利益给予确认,使公民享有充分的自由,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其次,宪法还要通过对国家权力机关的规范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近代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列宁曾经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二)在国家权力之间实现和谐

理想国中关于城邦正义的定义他将正义看作是组成城邦的各个部分(即统治者、护卫者、农民及工匠)“按照其本性各司其职、各安其位”,强调每个人在城邦都只能承担一项工作而不得相互僭越,只有这样,城邦才能稳定。同样,宪法秩序的构建也要求合理的来配置国家机关的公共权力,实现国家权力的优化配置。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宪法对各类国家机关的设置及各自职权作出详细规定,一方面使国家机关的存在具有宪法依据,同时,使各个国家机关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互不僭越。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 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 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所以,使国家权力机关依照宪法的规定,各司其职,各安其位,每一国家权力机关承担自己本职的工作,互不僭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构建良好的宪法秩序。

参考文献:

[1]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57页.

[2]陈金全、陈鹏飞《对柏拉图法律思想的重新解读》载《环球法律评论》,2006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