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局优秀教师公示报告范例6篇

教体局优秀教师公示报告

教体局优秀教师公示报告范文1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树立、宣传一批典型的高素质教师楷模,对他们奉献教育的情怀给予褒扬和鼓励,为广大教师树立起身边的榜样,努力建设“才正品高人和德美”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掀起人人争做“最美教师”的热潮。

二、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不含中层正职及以上行政领导)。每校推荐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周年(即2013年9月前任教)以上;

2.职业道德高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以校为家,爱生如子,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教书育人,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崇高的敬业精神,从未参与有偿家教活动,近三年(2017年9月—2018年7月学年度)师德考核评价需有二次(含)以上为优秀;

3.坚守教学第一线。积极参与一线教学,一直都承担了一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周课时工作量达到本校教师的平均工作量;

4.教学业务精湛。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优良。讲课条理清晰,语言规范,逻辑性强,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能够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

(二)业绩条件

1.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教科研成果在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个人任教以来有两篇(含)以上学术论文(经验总结)在市级(含)以上获奖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

2.教学业绩突出,成绩显著。个人任教学科质量连续多年在本校同学科中名列前茅,深得学生、家长及同行的认可。近五年来(2013年9月—2018年7月学年度):

(1)个人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有三个(含)以上为一档;

(2)个人获区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等荣誉不少于二次;

(3)被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含)以上相关部门授予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四、评选组织与评选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区“最美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人事股、办公室、监察室、教研室、教育工会负责人为成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具体负责“最美教师”的评选组织工作。

(二)推荐评选程序

1.学校提名推荐阶段(2018年7月25日前)。各学校成立推荐领导小组,参照评选条件从本校范围内提名推荐1名教师作为xx区“最美教师”候选人,学校需将拟推荐人的相关信息在校内予以公示(不少于3天)。候选人须填写“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并提供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提交参评教师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论著及教科研获奖证件等材料。

2.组织考核评选阶段(2018年7月26日—8月15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各候选人所在校了解、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对候选人评选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听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的基础上,依据评选条件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全区“最美教师”,在“xx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提交局务会研究同意批准。

3.表彰阶段(2018年9月)。根据评选结果,举办xx区“最美教师”颁奖活动,对获评“最美教师”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五、义务与待遇

(一)优先从区“最美教师”中推荐人选参加省、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荣誉评选活动。

(二)“最美教师”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三)同等条件下,荣获区“最美教师”称号的教师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时予以优先考虑。

(四)“最美教师”要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参加区教体局组织的培训讲座及送教下乡等活动。

(五)“最美教师”要撰写经验材料进行经验交流。

(六)适时举行“最美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并赴全区各校作事迹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最美教师”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把真正优秀的人才选拔上来。

教体局优秀教师公示报告范文2

一、考核范围

全体在岗的国办教师、工人及合同制教师,局机关行政、事业工作人员。

二、时间安排

从2009年1月12日开始,1月15日前结束。

三、考核办法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优秀人员的确定

1.以暑期业务考核为依据,从考核结果优秀且至今表现突出的人员中,依照考核分数按指标依次择优确定。

2.优秀指标以2007年年底各单位的编制核定数为标准,超编的以编制数为基数,缺编的以实有的在岗人数为基数,暑期后新上岗的本科毕业生及不参加本单位考核的人员除外,比例为基数的10%,保留整数,去掉小数。

3.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4.对在本年度被省组织人事部门评选或经省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比例增加1%,被中组部或人事部授予全国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比例增加2%;对在本年度平时工作中获行政记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授予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含享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获*区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人员,年度考核可直接定为优秀,不占本系统评优指标(证件人事科审核)。

5.被评为“窗口学校”的增加1个优秀指标;按照*区教育局《关于建立干部教师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支教教师在支教单位学年度考核进入本单位前30%的(已进入本单位考核前10%的,使用本单位评先指标)直接定为优秀,按人数增加指标。上述增加的指标已加在了各单位的评优指标中。

(二)合格人员的确定

经考核介于基本合格与优秀人员之间的均为合格等次。

(三)基本合格人员的确定

“基本合格”是指在年度考核中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为合格等次有些勉强,但又不能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四)不合格人员的确定

1.受党内严重警告及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记过、记大过处分,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对确因一时过失,可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2.受撤销党内职务及行政降级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3.受及行政撤职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4.受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5.连续两年被定为基本合格的,将其第二年的考核等次确定为不合格。

(五)下列人员不评定等次

1.因其他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一般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2.受一年处分及行政撤职处分的,第二年按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3.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4.受处分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条件补定等次;给予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按上述条款规定办理。

6.受到行政处分同时又受到党纪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7.*年聘用的本科毕业生,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四、奖励办法

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即为受奖人员,受奖分二等功、三等功和嘉奖三个等次。其中嘉奖约占受奖人员总数的82%(具体指标分配见附表),记三等功约占受奖人员总数的15%,记二等功的由局统一平衡。各单位从三等功人员中推荐一名二等功候选人,最后由教育局确定上报二等功人选。

五、几个具体问题

⒈科级人员参加组织部的考核。

⒉*年暑假前借到教育局的人员参加教育局的考核。

⒊暑期业绩考核之后调动或借到其它学校教师,回原单位参加考核。

⒋中心校、成人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含负责人)等法人的考核,由教育局统一组织。

⒌副主任以上领导干部考核由中心校(区直学校)统一组织。

⒍二线、提前离岗(含科级)等不在岗人员在原工作单位参加考核,不作为优秀指标分配基数,只要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直接确定为合格等次。

⒎外系统借调的人员在所借单位参加考核。

⒏病休非编人员,不参加考核。

⒐凡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经举报(限定期限截止到1月17日,举报受理单位为被举报人所在中心校或区直学校)核实无误,取消其此次评优评先的资格。

⒑各单位必须将评优评先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3日无异议的,由负责人签上“经公示无异议”方可上报教育局。

六、上报材料及时间

(一)材料:

以中心校、区直学校为单位将下列材料报教育局人事科:

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统计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年度考核等次统计表》、《*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年度考核小组名单》、《*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名单》和《*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绩考核汇总表》、《*年度中层领导考核名单》各一式一份盖章后交人事科,并发送到邮箱FNQJYJZGB@,密码:8188002(Excel格式)。

2.各单位推荐二等功候选人1名,要形成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和5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各一份并报Word格式盘。《奖励审批表》,二等功、三等功、嘉奖各填一份。

3.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每人一式二份,各单位收集时,两份分开,并按照先优秀、后合格的顺序摆放,以便查验入档;执行工人工资系列的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单独收集上报。

以上个人填报材料必须用碳素笔填写,且字迹要工整,不得漏项,表格不准复印。

(二)时间:

*

教体局优秀教师公示报告范文3

一、强化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1、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书记沈碧波同志为组长、分管副局长黄兆康同志为副组长、教育局党委委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局长黄兆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股股长杜德淼、办公室主任吴伟才、信息中心主任梁德福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报道组、联点指导组、宣传报道组,分别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任组长,各组职责明确,分工明细。

各基层党组织均成立了以书记(或校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分管党务工作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并兼任办公室主任,内设机构齐全,力量配备良好。

2、教育局党委就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了四个方案(总体实施方案、2012年实施方案、宣传工作方案、公开承诺实施方案),建立了3个组织机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局党委领导干部联系点),其中方案均已报批备案,下发各基层学校党组织。

二、强化宣传,狠抓氛围营造

1、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树立宣传牌,创建橱窗、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截止到6月20日止,教育系统悬挂专题标语、横幅38条,树立专题宣传牌5幅,创建专题宣传橱窗、板报48块。

2、层层召开专题动员会、发放专题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截止到6月8日止,教育局党委下属基层党组织均如期召开了动员大会,各基层党组织基本上按教育局党委确定的固定会议模式进行:支部副书记主持支部书记(或校长)作动员报告分管党务工作班子成员宣读相关文件上级联点领导讲话。会议发放了宣传学习资料1500多份,内容为创先争优活动和领导干部“五五”管理的相关内容。

3、通过联点领导下基层进行宣传。教育局党委7位班子成员在6月20日前分别下到教育系统22个联系点进行调研指导一次以上。在加强了教育局党委下属党组织的调研指导外,还加强了对乡镇学校党组织的行业指导。

三、突出主题,狠抓活动载体

1、教育局机关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创满意机关”为主题,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为重点,通过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结对共建等发挥党员作用,切实改进机关干部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创建人民满意机关。

2、各基层党组织以“推进教育改革、服务教育强市、办人民满意学校”为主题,以“党员示范岗三创三争活动”为重点,开展“师德师风双评议”(家长评议学校、学生评议教师)活动、“师德承诺与反思”活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宣传月”活动、“师德师风示范校”创建活动。

3、 “到户工作法”得到了较好的运用。局党委领导干部带领包点股室站党员下到联点学校,调查了解情况,摸清底子,建立帮扶结对联系对象,把机关党员的示范作用辐射到学校党员、教师和学生。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到年级、到班级、到教研组,各党员到包班、到学生。上下联动,形成了创先争优活动帮扶结对联系网络。

教体局优秀教师公示报告范文4

一、兼职教研员招聘计划

1.小学英语1名、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1名、科学1名、综合实践1名。

2.初中语文1名、化学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生物1名。

二、任职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中学兼职教研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兼职教研员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教龄在10年以上。

4.有强烈的从事教学研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在所在县(区)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5.教育教学水平高、能力强,成绩优秀。

6.具有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和实验的能力。

三、责任和义务

1.积极配合区教研室探索科学高效的教学质量评价和监控机制,参与学科教学质量监控的命题、阅卷、试卷分析工作。

2.积极参与区教研室组织的教学视导、教学调研、业务研讨、学科培训、送教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教研活动。

3.积极开展课堂听课、评课、上示范课等活动,促进本区、本校、本学科教学质量的提升。每学期听课节数30节以上。

4.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每学年参与指导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推广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和教研成果。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文章。

5.积极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每学年在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活动中开展2次以上专题讲座。

6、接受区教研室指派参与区教研室相关工作。

四、选拔聘任程序

1.报名。本人申报、单位推荐。

2. 初审。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申报者材料后,将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后将名单报区教研室。上报材料和推荐表务必于2016年2月26日前交区教研室李国凯老师处,逾期不候。

3.考核。内容为说课,根据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确定拟招聘人员。

4. 公示。网上公示7天。

5.聘任。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人员,由区教育体育局下发《庐阳区兼职教研员证书》。每届兼职教研员任期3年。聘任期满自行解除聘任关系。对聘任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研究成果丰硕的兼职教研员可以续聘。

庐阳区兼职教研员申请表

附件:

庐阳区兼职教研员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现任教

学科、年级

 

学历

何时何校毕业

专业

学制

学位

职称

职务

初始学历

 

 

 

 

 

 

最后学历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手机

 

E-mail

 

QQ

 

教研

科研

成果

(、课题研究、业务获奖等)

 

单位

推荐

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区教体局

意见

 

教体局优秀教师公示报告范文5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关于年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闵人[]25号)的精神,为做好年度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将学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根据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工作实绩考核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本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新录用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二)挂职锻炼人员、骨干教师柔性流动中对流人员,在现工作单位参加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议,并确定考核等次,然后将考核表送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盖章、存档。

(三)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四)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五)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不参加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赴云南、四川支教教师年度考核给予优秀等第,不占学校指标。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年度考核要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要将学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考核结果运用到年度考核中。

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合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三)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一般。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等次比例

1、各单位的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3.5%。

2、被授予市政府及以上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单位,其优秀等次的人数可占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6%。

3、凡工作人员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以上处理,或有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学校(单位),优秀等次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1%。

4、学校主要领导(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的考核等次,由区教育局结合学校考核和民主评议等情况确定。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1、个人述职。被考核的工作人员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在相应范围内作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测评。可在组室以上的部门进行,学校领导可按分管工作的范围进行述职。

3、拟定等次。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议的基础上,主管领导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经单位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4、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含行政奖励)在本单位内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束,各单位确定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表》上签字。

6、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工作人员奖惩、培训、评聘专业职务,调整职务工资及聘用的依据。对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学校应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正。对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应根据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2、考核等次优秀的人员中实施记功、记大功的行政奖励。优秀等次人员中70%可给予行政奖励。行政奖励人员中70%给予记功奖励,30%给予记大功奖励。

在当年工作中因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可给予记功;在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可给予记大功奖励。记功、记大功指标由区教育局分配下达到学校。

3、行政奖励人员,按规定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记大功的奖励1500元,记功的奖励800元。

七、考核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要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校(单位)年度考核中的各项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按期顺利进行。要在不断总结和改进考核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制定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认真宣传,精心安排,严密组织,规范操作,使年度考核工作成为弘扬先进,加强师德建设,推进学校工作,引导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2、行政奖励是以优秀人员工作业绩为基础和前提来进行评选,所在单位要征求群众意见,提出奖励人员的名单和授予奖励的名称,要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实施行政奖励公示。

3、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安排在年11月21日至28日期间进行,11月24日到区教育局人事科208室领取指标数。优秀等次和行政奖励的公示时间为年11月28日至年12月4日。年12月5日各单位上报材料。

教体局优秀教师公示报告范文6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和谐、文明校园的要求,本着“隆重、热烈、务实、简朴”的原则,创造性的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广泛宣传我区重视教育、优先发展教育的重大举措,向社会各界展示素质教育工作取得的辉煌成绩,展示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的育人风采和学生健康成长的精神面貌,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和关心教育、理解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号召全区教育工作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自身素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活动内容

(一)开展评优表彰系列活动

在全区教育系统评选一批师德工作先进集体、师德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育教学先进个人和优秀支教教师,并于教师节前夕举行区庆祝2013年教师节表彰大会,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二)开展走访慰问系列活动

教师节期间,各单位要在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教师,多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帮助广大教师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改善教师的生活和工作待遇,特别要关心家境困难教师、支教教师和偏远学校教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使他们能安心从教,乐于从教。各单位要邀请局领导参加教师节庆祝活动,要为领导走访学校、慰问教师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并向相关领导全反映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取得的成绩,客观汇报广大教职工工作和生活的实际情况以及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

(三)开展“师德教育月”“教育开放日”等系列活动

结合教师节评优表彰活动和创建“师情奉献”党建品牌活动的要求,深入开展“师德教育月”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结对帮扶困难学生”等师德教育活动,全力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引导广大教师以模范教师为榜样,全面提高师德素养,立足岗位,奋发进取,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大力举办“教育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参观校园和教学活动,全面展示学校教育教学中的新成果、新亮点;各学校及幼儿园要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感念师恩”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广大学生尊敬师长、感恩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教师节期间,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网上家长学校开辟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宣传我区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在区电视台,教育报、教育信息网对评选表彰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充分展示我区教育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和优秀教师的精神风貌,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主动联系和配合新闻单位及有关部门大力宣传教育战线上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通过教师宣誓、座谈会、报告会、表彰会和校报、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习各类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和学先进、争一流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教师以高尚的师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全心全意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各校少先队、团委要在教师节前夕,通过手抄报、黑板报和召开主题团、队会等多种方式,向老师表达感激和敬佩之情,引导学生更加尊敬和爱戴教师,增强尊师意识。

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教师节庆祝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庆祝教师节活动与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切实搞好各项庆祝活动,不断加强师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振奋师生精神,凝聚师生力量,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区教体局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