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保护视力范例6篇

怎样保护视力

怎样保护视力范文1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因此在幼儿园的教育工作中,幼儿的安全问题是保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老师的我们应根据幼儿的身心特点,针对幼儿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把安全教育渗透于幼儿教育的各个领域。确保幼儿安全健康的成长。

幼儿期是人一生中发展最迅速、最基础的时期,让幼儿有一个幸福、快乐、健康、安全的人生是所有家长和教师们的美好愿望。幼儿期的健康发展是孩子今后发展的根本基础,但由于幼儿年龄小,生活经验贫乏,自我保护能力有限,缺乏防范的基本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弱,因此幼儿期是人一生中最容易出现事故和危险的时期。作为老师的我们应根据幼儿的身心特点,针对幼儿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把安全教育渗透于幼儿的一日活动的每个环节。确保幼儿安全健康的成长。这学期除了每天的晨谈、放学我们专门抽时间给孩子们讲安全外,我们还设计生成了各种安全教育课。其中有一节《应该怎样做》这一活动。《应该怎样做》是一节健康活动,这一活动的旨意是通过多媒体课件让知道日常生活中存在哪些危险的地方和危险物品。知道不乱碰危险物品,从而让幼儿学会保护自己,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开始老师通过多媒体视频的出示,让幼儿了解丢丢的故事。有一天,丢丢一个人在家,他最爱看电视了。可是这个时候电视突然没有图画了,丢丢会怎么做你们猜一猜?通过猜一猜活动激发幼儿参与活动的兴趣,然后再引导幼儿观看视频。看完后,师生共同观察去分析这些做法的错误,从而让孩子了解正确的做法。电是这么危险的,我们不能用小手去碰电插座,接着让孩子看丢丢带上了溜冰鞋到外面玩的情景,让幼儿了解在马路上的时候一定要特别的小心,特别是不能在马路上或者马路边上一边走一边玩。不能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还要看到红绿灯,因为丢丢的贪玩都住院了。最后又让幼儿观看丢丢独自一人去小河边游泳的视频,并提出问题,丢丢想了什么好办法呢?他去哪里游泳了?他这样做对吗?通过一系列问题让幼儿了解小朋友们不能独自一个人去小河、池塘、水井里去游泳。如果真的想去游泳的话,一定要叫上爸爸妈妈到安全的地方去,这样玩的又开心又安全。

看完后教师进行总结:这些视频告诉了我们什么?再告诉幼儿原来啊,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危险事情,我们要时时刻刻注意,比如:过马路的时候要走人行道,还要注意红绿灯。不能随便去玩水和触碰电,不然一不小心就会发生很严重的后果。最后将话题拉回身边。那么你们还知道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什么危险的事情?我们要怎么样去解决呢?比如:在家里,在幼儿园的教室里、厕所里、操场上、各个活动室里。这个时候加入了图片,当幼儿回答到存在危险的地方时,出示相关的图片,师生共同去说说需要怎么去注意。

安全教育对幼儿来说是一个枯燥的问题。但这节课通过一个一个视频的观察让幼儿明白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去做,健康本身就是让幼儿有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提升,所以在这个基础上让幼儿明白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们的做法不对时会发生什么严重的后果,从而让幼儿明白应该怎样做。这节课通过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使以往枯燥说教的安全教育变得生动。也让孩子们对于身边哪些能碰、哪些不能碰等安全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幼儿的安全防护意识有了提高。从这一活动中使我明白安全教育不是光说教就能达到教育效果的。

怎样保护视力范文2

目前,中国学者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新概念还存在着理解上的一些争议,争议的焦点主要认为许多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如传统的音乐、舞蹈、技艺等)并非完全是“非物质”的,其中也包含“物质”形态的因素。其实,笔者发现,所谓“物质”和“非物质”主要是中文翻译上的一些误读,即我们现在译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个概念,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方文件英文文本中写的是“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这三个英文词汇中,后两个词译作“文化遗产”是确切无误的,而第一个词“intangible”在英文中主要是“无形的”意思,它的名词形式是“intangibility”,有“无形”、“不能把握”、“不可解”等含义。所以,日本人把“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这个概念译作“无形文化财”,而中国的官方文件译文中则译作“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理解上的不同,并不是原则上的错误。笔者认为,既然译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定势,并已成为一个新的流行概念,我们还是应该在理解其原意的前提下接受这个新概念。不管其概念如何去理解或如何去界定,我们只要清楚一点,即那些无形的或视觉难于把握的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过是相对于像埃及的金字塔、意大利的威尼斯水城、中国的长城、故宫等这些视觉可见的人类“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方英文文本中写作“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而提出的一个保护范围。我们不必一味地去争议这个概念是否在学术上符合逻辑,我们只要理解,现在提出要保护的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实际上就是我们曾经一直重视和尽力保护的那些民族传统文化中的艺术形式和技艺传承,而传统民间音乐就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保护对象之一。

实际上,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民间传统文化艺术的保护工作除了在“”中出现过严重的毁灭性摧残之外,一直就没有间断过,只不过以前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样的新名称罢了。现在由联合国支持,政府出面,把保护这类文化遗产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加以立法,作为国策进行保护,这是我们长期从事传统民间音乐收集、整理、保存、保护工作的音乐工作者久已期盼的大好时期。但是,既然是在新的形势、新的语境下重新提出如何保护,那么我们必须采用新的思维、新的视角重新思考保护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方法。下面,本文就三个问题提出一些理论性思考。

一、关于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判断中的话语权问题

尽管全国上下呼吁着一片“保护”声,但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我们不能一古脑儿地什么都保护,否则会形成被保护对象的泛滥。所以,有选择地进行保护是十分必要的,对哪些东西值得保护进行认定也是必须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选择列入保护名录的各国非物质(或“无形”)文化遗产叫做“master pieces”,我们翻译成“代表作”,其实这个词还有“大师作品”、“杰作”、“主要的”等含义。如果我们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的标准来选择进入我们国家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就需要考虑从哪个角度入手进行选择和认定的问题。我想,选择的过程,就是对其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认定的过程,是对其进行价值取舍的过程。但是,由谁来判断,由谁来认定呢?我认为,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进程中,必然会出现“保护人”和“被保护人”这样的二元格局。其中,保护人包括政府、专家、学者等,被保护人包括承载、传承或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个人或群体。这个二元格局的特征是:“保护人”处于话语的霸权地位,而“被保护人”则处于话语的弱势地位。什么该保护,什么不该保护,怎么去保护,实际上都需要由政府、专家、学者们来判断和认定。既然在判断和认定过程中,以政府、学者、专家组成的“保护人”拥有绝对的话语权,那么,话语权的拥有者应该怎样使用他们的话语权,应采取怎样的立场和观念来建构他们的评判话语,这是作为拥有话语霸权的保护人――政府、专家、学者都需要非常认真地思考的问题。

二、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判断的价值取向问题

要对遗产进行价值判断,首先要考虑的是选取什么样的角度或从哪些方面去作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哪些方面值得进行价值判断,哪些方面可以忽略不计,这就是本文所谓价值判断的价值取向。我认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判断应该选择三种主要的价值取向:第一种价值取向是美学价值;第二种价值取向是社会价值;第三种价值取向是学术价值。

美学价值判断的取向是解决美和丑的问题。我们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数都是民间艺术,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剪纸、绘画等艺术,有些遗产形式如少林武功,虽然不是艺术,但中国武术中也包含着艺术的审美因素,因此都具有美学价值,都需要进行美学价值的判断。按理,我们在作美学价值判断的时候,应该认可和肯定那些感染和净化我们民族精神的美的艺术形式,否定和排除那些无益于我们民族精神的丑陋的东西。但是,美学价值的判断标准事实上一直是很有争议的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能对艺术作品的美学价值给出一个客观的评价标准。不过,没有客观的评价标准不等于没有标准,而是说各人在判断美时会持有各自不同的标准。正因为如此,我们在判断美学价值的时候应该重视人类学、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一直提倡和鼓励的“局内人/局外人”(insider/outsider)和“主位观/客位观”(emic/etic)的理论和方法。也就是说,作为文化局外人的学者专家去审定和观察一个文化遗产时,不应以自己“文化精英”的客位观念作为唯一的价值评价标准,必须考虑到作为文化局内人的民间艺人的主位观念的价值标准。因为,承载着文化遗产的局内人认为美的东西,可能不一定会得到作为局外人的学者专家的认同。只有局内-局外、主位-客位的互补与共识,才是比较客观的美学价值的判断标准。拥有话语霸权的“保护人”只有尊重处于话语弱势地位的“被保护人”的判断标准,他们才能以合理的观念来建构他们的评判话语,才能以公正的立场来使用他们的话语权力。

关于社会价值判断的取向,主要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功能问题、对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贡献问题,以及这类文化遗产中风俗、习惯、宗教等因素对建设现代和谐社会的利弊等一系列问题。关于社会价值判断的标准,甚至会比美学价值标准更难于统一。比如,政府官员会以政策、法令等政治立场为判断标准;专家、学者会从历史或学术角度进行价值评判;而文化传承人会坚守其传统的社会价值观念。遇到这种复杂情况,怎样判断其社会价值?以什么样的标准衡量其社会价值?这些问题都需要加以研究,或者也只有采取局内-局外、主位-客位的互补和共识,才可以合理解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价值的判断问题。我对这些问题没有结论,在此提出来供大家思考,希望在思考过程中,在寻求这些问题的答案时,至少能够考虑并尊重被保护人这个弱势话语群体的话语权力。

关于学术价值判断的取向,主要是针对学术研究而言的。对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一定需要写入保护名录或列为保护项目,但可以对它加以研究。比如,某种存活至今的古老传统音乐可以解决音乐史上一些悬而未决的学术问题,很多在史书上记载的后来失传的音乐在民间被发现,在学术方面就很有价值,但不一定很美、很动听,也不一定具有良好的社会功能,却也值得去研究。这种情况下,我们甚至可以忽略它的审美价值和社会价值,只关注它的学术价值,对它进行适当的保护或博物馆式的保存。

三、关于保护什么和怎样保护的问题

怎样保护视力范文3

用眼时间及用眼姿势需要用眼者本人的重视,而对于用眼环境的选择,许多家长都缺乏重视,我们常说不在阳光下或光线暗淡的地方看书,看久就会影响视力指的就是用眼环境方面的问题。那么孩子学习时候用眼环境该怎么改善,要什么样灯光,怎样才不会影响视力?该如何选用护眼灯?

灯光影响视力

灯光对视力是有影响的,也就是说不论强光、弱光还是柔和光线,它对眼球的调节、屈光间质和视网膜光感细胞的影响必然存在,这种影响可以是刺激视网膜的发育,使视力得到正常的发育;也可以导致屈光调节的紊乱,引起视力下降。所以,适当光线下的学习才会减少或避免视力下降。

护眼灯,它的工作原理是把低频闪提高至高频闪,采用变频电子镇流器,将电频率由50赫兹提高至5500赫兹以减少频闪,采用三基色荧光粉,减少了眩光效应,使得光线柔和不刺目,使人眼感受不到频闪不适,以此来减轻视力疲劳。部分护眼灯把交流电先变成直流电,采用直流镇流器,用直流电点灯,就一点不闪了,达到真正无频闪,而且使用时光线接近自然光,很亮,但一点不刺眼,很柔和,极大缓解视力疲劳,所以有条件的家庭可以考虑选用护眼灯。

如何选护眼灯

第一,要注意排除“三无”产品,要看证件,护眼灯的产品合格证、产品安全认证证书等各种证件要齐全,还要有充足的备件如灯管,以保证消费者不时之需。

第二,护眼灯灯光无频闪,要有比较均匀、柔和的光线分布,灯泡用普通的40瓦磨砂黄光白炽灯泡就好,光线一般比较柔和,色泽稍稍偏红。还需去除直接眩光,在眼睛高度为30厘米,平行距离为60厘米观察,不能看到台灯的光源,台灯要达到护眼效果,需设置透镜、格栅等,防止直射光线形成眩光,绝对不能灯泡外露。

第三,要有高显色性和合适色温,显色性应大于80%,台灯色温为3300~5300K比较合适,选购时注意荧光灯管上的标志:rr为日光色,rn为暖白色,这两种颜色能起到护眼作用;而rl为冷白色,rb为白色,没有护眼作用。

第四,最好能过滤紫外线和减低反射眩光。阅读纸上的文字时,经常会有镜面一样的眩光,这种光叫反射眩光。反射眩光的亮度很高,进入眼睛后可能损伤晶状体和视网膜,长期会让青少年患上近视、老年人得白内障的几率上升,选用灯臂可调节的台灯或在台灯上加偏振片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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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保护在全世界都受到特别的重视。中国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然而近年来,作为新闻媒体,在对未成年人进行采访报道的时候,却屡屡发生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对未成年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方面的侵害。

一、对受害未成年人采访报道中的问题

未成年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常常成为受欺负、受侵害的对象而新闻媒体又常常对他们“雪上加霜”。如今年初在京某电视台法制栏目曾报道了一名16岁少女遭的事件,电视画面上竟然未对这位少女做任何的保护处理,既没有让她背对观众,也没有在她的正面形象上做“马赛克”遮挡,使这一位肉体上受欺凌的少女又遭受了一次更大的精神伤害。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O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在新闻报道中,一些新闻单位时常忽略这一规定。有一雇主残酷虐待小保姆的案例,少数报刊为招揽读者,在报道中不厌其烦地披露雇主对小保姆耍流氓的犯罪细节,详尽报道小保姆受辱的经过,一家报纸甚至从公安机关找来该案的预审记录,在报纸上不加选择地登出来。再者,还有一些报刊在报道打击拐卖少女的新闻中,详细披露少女受辱的情况,尔后,又在报道中登出该少女的姓名或家庭所在地;还有的报刊刊登被拐卖少女与解救她们的公安人员依依惜别时的新闻照片,电视新闻报道中也时常播出类似的镜头。诸如此类的做法,在被拐卖少女的家乡所在地,也很容易引起当地人们的注意,实际上间接地披露了少女被拐卖受辱的隐私,也是不妥当的。

二、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采访报道中的问题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呈上升趋势,新闻报道自然对此颇为关注。但是在这些新闻报道中也有两个偏向:一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过程表现过细,容易造成其他未成年人模仿,导致更多的未成年人犯罪。如去年12月浙江省永嘉县桥头中学学生邹昭静被同班两名同学绑架、勒索、杀害的事件,从这两名同学如何骗邹昭静出校,到如何勒索要钱、如何杀死他等等,新闻报道中表现的十分详细;二是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出生地、家庭、学校、老师、父母等交待的过分详细,甚至还进行了专门采访。

前不久,一家地方电视台在报道当地刚刚抓获的一少年犯罪团伙的新闻中,电视屏幕上—一出现这些未成年犯罪人的特写镜头。与此同时,播音员将每一名犯罪少年的姓名、年龄、就读学校和年级、父母亲职业等情况,—一向观众作出介绍。如此做法,更是严重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这样,使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获取新生重新走进学校、走向社会时几乎没有“栖身之地”。

三、其它方面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问题

在涉及未成年人采访报道的其它方面,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8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对这一条款的规定,新闻单位一般说来是不可能直接违反的。但有的新闻单位由于疏忽大意还是出了问题:一家报纸曾刊登过一条评选“十佳保姆”并予以表彰的新闻,遗憾的是,被表彰的“十佳保姆”中,最小的一名保姆竟然是个年龄只有15岁的小女孩。

另外,在现今某些报刊上,甚至在以青少年为读者对象的一些青少年报刊上,为了招揽读者,也时常出现具体描绘、暴力、凶杀、恐怖等方面内容的文章或作品。在某些地方电视台公开播放一些录像节目中,也不乏表现、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的画面。报刊、电视台的这些做法,对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极为不利的,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所不允许的。

在一些新闻单位中,时常出现一些侵犯未成年人著作权的情况,有的新闻单位刊登、播放和使用未成年人的作品,以著作权人尚未成年为由,不署上作者的姓名,不按规定支付作者应得的报酬。还有的不经未成年人的允许和同意,非法刊登、选编和使用未成年人的作品。这些行为,不仅直接违反我国的《著作权法》,同时,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四、原因和对策

1、轻视未成年人现象

许多新闻从业人员头脑中有这么一种观念,认为成年人才具有法律的责任和义务,才具有合法权益,而未成年人似乎就没有。所以在采访报道中,对成年人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方面还比较注意保护,怕惹上官司。而对未成年人似乎就不屑一顾了,好像未成年人就是他们任意摆布的对象,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拍摄就怎么拍摄,想怎么“暴露”就怎么“暴露”。实际上,未成年人享有许多成年人所没有的特殊权利,未成年人应该受到特殊的保护。

2、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

造成未成年人在新闻报道中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根本原因,就是这些新闻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薄。平时或许只注重了业务知识的学习,而对于法律知识过问的甚少,甚至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在我们国家实行“以法治国”的今天,全社会日益走上法制化轨道的时候,这样的业务素质显然是不符合要求的。其实,当你在采访报道未成年人事件的时候,只要看一看相关的法律,就可心中有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5条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共出版物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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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爱耳日活动方案一 为大力宣传儿童听力健康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听障儿童全面康复理念,促进融合教育,推动我市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xx市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关注儿童听力健康”。

二、市级活动内容

(一)听力健康进农村活动。3月1日上午,xx市残联联合卫生计生部门组成“听力健康服务小组”,赴奉化市裘村镇会同当地残联和卫生医疗机构开展“关注儿童听力健康”主题宣教活动。在乡镇中心街区设置耳科义诊、听力检测、耳防宣传、听力康复、政策咨询及便民服务台,悬挂宣传横幅,分发《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宣传手册等。

主办单位:xx市残疾人联合会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奉化市残疾人联合会 奉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听障医教融合分享活动。2月28日上午,xx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在多功能厅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康复中心在训的120余名听障儿童和家长及部分普通小学学生参加主题活动。活动中听障儿童康复明星和家长将介绍听障康复经验和融合教育成果,听障儿童与健康儿童进行才艺表演。

主办单位:xx市残疾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xx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三)听力免费检查周活动。“爱耳日”期间,xx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将开展为期一周的免费听力检查和助听器知识咨询义诊活动。组织有关听力学专家为有听力康复需求的市民进行免费听力测听、助听器调试和耳科保健指导服务。

主办单位:xx市残疾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xx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三、各地活动要求

(一)坚持以人为本。要立足实际,围绕活动主题,协调卫计、教育、环保、民政等部门,组织相关机构专业人员,着力面向农村、山区、海岛等重点区域,着力面向儿童及儿童家长、年轻夫妇等重点人群,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及听力康复家长培训,提供耳科保健咨询,开展听力健康宣传及听力筛查服务等形式普及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爱心企业、公益组织及个人参与贫困听障儿童的康复救助,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力求与便民惠民服务相结合,整合推动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

(二)创新宣传形式。要积极协调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平台等大众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多渠道“爱耳日”活动信息,宣传普及安全用耳知识,教育推动全社会关注儿童听力健康,保障听障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共同建设听障儿童全面康复环境。

(三)做好需求调查。要以“爱耳日”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2016年度“七彩梦行动计划”人工耳蜗康复救助及阳光品质康复工程助听器验配、人工耳蜗处理器升级、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等项目的需求调查摸底工作,为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助听”项目的实施摸清底数,打好基础;扎实做好2015年度新发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落实和政策保障工作,建立疑似听力残疾儿童康复跟踪长效机制,加强康复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听力障碍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理念,力争使有康复适应指征的听力障碍者尤其是0-6周岁听力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得到满足,为“十三五”残疾人康复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各县(市)区残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协调残康办成员单位,围绕第17次“爱耳日”活动主题,以全面实现“人人享有健康听力”为目标,制订活动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爱耳日”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活动形式,采用多种方式增强“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四、宣传口号

——关注儿童听力健康

——切实保障听障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积极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听力语言康复三原则

——关注听障儿童全面康复

——提高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意识,确保儿童听力健康

全国爱耳日活动方案二 2016年3月3日是第17次全国“爱耳日”。根据省残工委下发《关于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关于开展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黔残工委办〔2016〕1号)精神,望各区(县、自治县)残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对开展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安排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关注儿童听力健康。

二、 时间安排

2016年3月3日,可延长一至两天。

三、宣传重点

大力宣传儿童听力健康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儿童听力障碍预防、发现及治疗科学知识;大力宣传听障儿童全面康复理念,推进融合教育相关工作;全面营造关爱、帮助听力障碍儿童康复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残联会同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制定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并认真做好组织落实,确保此项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二)积极创新宣传形式。

各地要坚持以人为本,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形式。要积极采用多种方式增强“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等传播渠道的作用,广泛“爱耳日”活动消息及爱耳护耳知识;要广泛组织发动专业机构、学术团体,面向重点人群,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等形式向听障儿童家长、年轻父母普及听力残疾预防及康复知识;要深入学校、社区,组织好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的听力健康宣传工作。

(三)整合推进实际工作。

各地要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儿童听力健康咨询、听力检测等便民服务有效结合,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深入基层为广大群众和听障人群提供康复服务;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爱心企业、公益组织及个人参与贫困听障儿童的康复救助;加大儿童听力保健工作力度,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听障儿童接受普幼(小)教育、儿童环境噪声治理等相关工作,为儿童听力健康和康复训练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及时做好活动总结。

各区(县、自治县)残联要认真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请务必于2016年3月6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简报等资料书面上报市残联。

全国爱耳日活动方案三 201x年3月3日是第17个全国“爱耳日”, 耳朵是人的重要感觉器官之一,鸟语花香,山呼海啸,都必须经过耳朵才能感受到,没有听力,语言交流就无从谈起。儿童正处于语言的形成期,因此,保护听力更显得尤为重要。

活动宣传口号:

珍爱听力,快乐成长!

活动总目标:

1、知道耳朵的作用和保护耳朵的方法,会用耳朵辨别不同的声音。

2、懂得耳朵对人的重要性,养成保护耳朵的良好习惯。

3、热爱自己的耳朵,培养助残爱心。

高幼组:

活动一:我的耳朵

活动目标:

1、使幼儿了解耳朵的作用和主要构成部分的名称。

2、重点认识鼓膜,知道如何保护它。

3、懂得保护耳朵的重要性,培养幼儿正确、文明的听、说习惯。

活动准备:

耳朵模型一组(外耳廓、外耳道、鼓膜、半规管),气球,白色透明塑料瓶和各色彩纸人手一份。

活动过程:

一、开始部分

1、放录音听优美的音乐和幼儿吵闹时的录音:“感觉怎么样?是谁把这种感觉告诉你的?”→引出耳朵。

2、“耳朵是干什么用的呢?”(听声音的)出示耳朵的外轮廓。

二、基本部分

1、“小朋友好,我就是耳朵,严格的说应该是耳朵的外轮廓,是耳朵中唯一露在外面的东西。现在请小朋友用手捏一捏自己的耳朵,感觉它是什么样的?请告诉我。”

2、帮助幼儿认识外耳廓是由软骨支撑着的,不软也不硬。

3、实验游戏:帮助幼儿体验外轮廓聚拢着声音的作用。请幼儿分别用手挡在耳朵的前后,感觉听到的声音有什么不同(挡在前面的听不清,挡在后面的听得清)。

4、“声音是怎样传到里面去的呢?”出示外耳道与耳郭对接,“声音就是从这里传进去的,它向一条直直的道路,叫外耳道。”(耳道里有细微的茸毛,阻挡灰尘侵入,形成耳屎)

5、“声音走进去后会碰到谁呢?”出示鼓膜放入耳道,帮助幼儿认识鼓膜。

6、实验游戏:利用气球,让幼儿用嘴巴凑近气球说话,感知气球的震动(说话时气流通过空气的传播撞在气球上,产生了气球的震动)。鼓膜是耳朵里一块像气球皮一样有弹性的膜,当声音传到鼓膜上的时候,就会带动鼓膜的震动(就像小朋友对着气球说话时气球会震动一样),在大脑的帮助下就听到传来的声音了。声音小,鼓膜的震动就大小,反之就大。

7、“鼓膜是像气球皮一样的东西,如果我们用尖尖的东西刺它会怎么样?”实验:刺破气球。教育幼儿要爱护鼓膜,不要随便用东西掏耳朵眼儿,不能把小东西塞进耳朵里。

8、“如果我们突然用很大的声音把耳道塞的满满的又会怎么样?”实验:气球吹得太满会爆炸。“那么,我 们应该怎样保护鼓膜呢?”教育幼儿平时不要大喊大叫,不要对着别人的耳朵大声说话,遇到猛烈的声音时要捂住耳朵,张开嘴巴,减少鼓膜的压力。

9、“现在小朋友知道了耳朵是怎样听声音的,但是你们知道耳朵另外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吧? (平衡的作用)”尝试半规管(三根弯曲的小管) 与模型相接。“它是怎样帮助我们保 持平衡的呢?”

实验:通过透明瓶子里水的流动帮助幼儿理解。“三根小管里装着水一样的液体,当我们的身体位置发生改变时,这些小管里的液体就会流动,我们的大脑根据这些液体的流动来判断我们位置的改变并保持平衡的。”

10、实验游戏:幼儿原地旋转3―5圈停下。“为什么我们已经停下了还会有晕的感觉?”

11、实验游戏:指导幼儿往瓶子中放入各色纸片,然后旋转瓶子,看里面的纸片会怎样?停下后,纸片还会怎样? (瓶子停下后,纸片还在旋转。)每个人的平衡能力都不一样,但平衡能力是可以通过锻炼来提高的,例如:飞行员、舞蹈演员等。小朋友平常玩儿的走独木桥、过小河的游戏就是在锻炼和提高我们的平衡能力。

三、结束部分

1、教师进行总结:

(1)耳朵的作用。

(2)爱护耳朵,保护鼓膜。平时不大喊大叫,耳朵喜欢听轻声美妙的声音。

(3)多参加户外运动,在体育活动中提高平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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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保护视力范文6

关键词:新颖性;时代性;教学内容;个性魅力;教学风格

近年来,广西各中学都先后采用了新课改后的教科书进行授课。教育战线的各级领导和部门都十分重视新课程的教学,都十分重视新课程教学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在区、市、县、校等都进行了公开课的教学展示。笔者根据上公开课的经历,浅谈上好公开课的几点体会。

一、上好公开课应体现传承性、新颖性、时代性、引领性

1.传承性

青年教师是祖国的未来,是党的教育事业的百年大计。各级领导和部门都十分关心我们的成长,把我们推向教学阵地的最前沿,给我们提供掌握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的平台。基于新课程改革的教学背景下,上公开课更是重要的一环。在平时的课堂教学中,老教师都给我们进行了传、帮、带,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宝贵的教学方法,我们从他们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作为公开课,我们应该传承他们的优点和经验,把他们的成绩发扬光大,把他们最优秀的东西展示出来,供大家一起分享和借鉴。如他们怎样设疑起思、怎样导入、怎样转折、怎样承上启下、怎样抓重点突难点、怎样进行教学过程控制,怎样提高学生的参与度,怎样打造高效课堂、怎样提高教学的成功率等,都是我们学习和传承的,我们要在公开课中有效展示。

2.新颖性

在传承老教师优秀的经验和方法的基础上,根据我们青年教师的优势和特点,注入新的内容,如新的教学理念、新的教学方法、新的教学模式等。在计算机使用方法的掌握、计算机在教学方面的应用、多媒体教学、信息化教学、网络教学、微信教学、课件的制作和展示等,都有我们的优势和特点。在公开课的教学中,要展现这些优势和特点,充分利用这些现代化的教学方法,把它们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在新的教学理念方面,就是突出一个“实”字,就是理论联系实际、理论联系生活、理论联系实践、解决实际中的生产和生活问题,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教学模式方面,把课堂交给学生,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倡导合作学习,让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探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学到知识,提高能力。并在应用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的过程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创新(如在PPT的制作、知识点的深挖、课后的拓展,探究性的化学实验、创意的导入等都易出创新点)。笔者在上《海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公开课的过程中,首先是发出预习案,让学生根据预习案的要求,结合北部湾的区域优势,利用互联网搜集海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具体实例,整理成调查报告,由班级代表在课上向大家汇报调查成果;授课过程中以多媒体教学为主,传统教学为辅,利用现代工业软件CAXA制作多姿多彩的PPT进行上课;课中分组做化学实验,进行两个化学方面的探究,一是验证海带中是否含有碘元素,二是从海水中提取溴单质;通过学生的自主探究,让学生解决了:(1)海水中确实存在有非常有用的金属元素和非金属元素;(2)吃海能治大脖子病的问题;课后安排作业:海水提取镁的工业流程,教师利用因特网、QQ、微信等信息化手段,把作业要求、操作步骤等网上传给学生,让学生利用网络资源进行课后学习和探究,进一步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应用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把教师的课堂教学延伸到课外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探究。

3.时代性

除了上述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等具有新颖性外,公开课的内容要体现时代性。如爱护自然资源、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合理开发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搞好环境保护等,是当今时代赋予我们的任务和要求。笔者所上的公开课《海水资源的综合利用》中,除了讲述合理利用海水资源外,还详述了海水资源的环境保护,利用大量的图片和实例,列举目前海水受到触目惊心的污染状况(石油泄漏污染、生活垃圾大量涌入、过度捕捞等,造成红树林和滩涂锐减、海水赤潮、动物濒临灭绝),唤起人们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思想意识。同时,对学生进行环境保护的思想教育,体现“教学育人”“以人为本”“以德优先”的道德风范。

4.引领性

公开课的指导思想、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等,符合党的教育方针,符合教学大纲,与教育教学规律相符。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等都是崭新的,并具有多个创新点,实用、可操作、指导性强,具有示范、引领、推广的作用,所以公开课体现了引领性。

二、上好公开课应优化过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环境

1.过程结构

过程结构是指整个公开课的授课过程的结构,是授课过程的总体框架。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优化。首先是时间优化:从复习旧课(或衬托的相关知识点)、新课导入、新课讲述、实验探究、小(总)结、作业布置等要考虑到时间的分分秒秒(如提前30秒结束授课),每段时间用多少,机动时间用多少,哪段时间该增加,哪段时间该减少,整堂课的时间利用率达到什么样的程度,应拿出最优化的方案。其次是授课过程优化:怎样导入、怎样讲授、怎样抓住重点、怎样突破难点、怎样转折、怎样结束、怎样进行过程控制等应最大限度地优化。再次是教学方法、手段的优化:使用什么教学方法(传统教学方法,现代教学方法,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方法等)、哪种教学方法最佳、哪种教学方法能得出最佳的教学效果、随着课程的进程教学方法的切换等,必须恰如其分地进行选择和安排,搞好优化组合。教学设计时,要关注每一个过程环节,尤其是细节(细节决定成败),并作好预案,估量教学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闪失,并提出最佳的应对策略和措施,使整个教学过程简单、明了、流畅、完美、一气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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