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公主范例6篇

印度公主

印度公主范文1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正确性、规范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印章的定义和种类

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指在公司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主要包括:行政公章、法人章、公司钢印、合同专用章、销售合同专用章、财务印鉴章和部门专用章。

三、印章的使用范围和管理权限

公司各部门对所分工管理的行政公章、法人章、公司钢印、合同专用章、销售合同专用章、财务印鉴章及部门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负全责,承担用印后果。用印时,必须获得相应审批后,方可办理。

1、行政公章:主要用于公司对内、对外签发的各类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及有关资料;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等,由经理办公室负责保管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用印时需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手续,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报经理办公室审批后,至公章管理员处使用公章。公章管理员应对盖章申请人和《印章使用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对行政公章的使用实施监管,并对不当使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2、法人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公司法人代表授权证书、人事劳动合同、招投标书和项目申报材料等,由经理办公室负责保管,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对法人章的使用实施监管,并对不当使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3、公司钢印:主要用于公司法人代表授权证书等,由经理办公室负责保管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用印时,需董事长批准,印章管理员做好登记备案,并复印留样保存。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对公司钢印的使用实施监管,并对不当使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4、合同专用章:主要用于除销售合同以外的公司所有对外业务合同文件,由经理办公室负责保管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合同签订时,需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经理办公室负责人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实施监管,并对不当使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销售合同专用章:由销售管理部另行制定专门的销售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并严格按该管理制度执行。销售管理部负责人对销售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实施监管,并对不当使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6、财务印鉴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对内对外的现金、银行收付业务(预留银行印鉴、支票、汇票等)、外部业务(如工商部门备案等)以及财务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等,由计划财务部负责进行保管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财务负责人对财务印鉴章的使用实施监管,并对不当使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7、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一律不得对外。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专用章的使用实施监管,并对不当使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印章管理的相关规定

1、公司各类印章由经理办公室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公司需要确定公司印章的种类、范围、数量;组织印章的刻制、发放、停用和销毁;设立公司印章档案,负责备案登记;管理公司行政公章,负责公司行政公章用印;制定公司印章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印章管理员职责:公司各类印章应设专门的印章管理员负责保管和使用。印章管理员如发生职位异动,应及时进行印章和使用情况登记的交接工作。

3、印章的刻制:根据工作需要或因印章散失、内容变更、损毁、被盗等原因,需新刻或重刻印章的,应及时提出书面报告,由部门领导、主管领导、经理办公室领导、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经理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印章刻制的规定进行刻制。

4、印章的启用:经理办公室应对公司所有印章进行登记备案,注明印章名称、发放单位、枚数、启用日期、收到时间、使用范围、领取人、批准人等信息,做好戳记,建立公司印章档案,并永久保存。

5、印章的停用:当公司名称变动、印章损坏、遗失或被窃时,印章必须停用。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经理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6、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印章管理员应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7、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因特殊情况,需携带外出,必须经审核后由印章管理员携带前往;若印章管理员不便前往时,须经董事长批准,并由印章管理员作好记录。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申请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注明日期,字迹须清晰、正确。

9、加盖印章时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五、对印章违规使用行为的处理办法

1、未经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擅自私刻印章或有意隐瞒、拒绝登记者,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2、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3、印章管理员因使用公章不当而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和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非印章管理人员违法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当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应与印章管理员承担同等的责任。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经理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二一二年五月××日起实施。

印度公主范文2

关键词:印度;民族主义;中印边界争端

新中国成立后,印度很快予以承认并成为第二个承认中国的非社会主义国家。但是,印度在边界地区延续英国殖民政府的蚕食政策,加快对中印边境的渗透和控制步伐,中印边界纠纷由此出现并在1962年走向战争。对于中印边界争端,学者们意识到了民族主义因素的作用,如巴杰帕伊指出,在印度从殖民统治下取得独立和中国从外国控制下解放后,民族主义立刻变成中印两国关系的制约,无论印度是否给予达赖避难权,边界义务将不可避免地使中印走向危机。但对于印度民族主义如何左右中印边界争端以及边界冲突又对印度民族心理产生何种影响,中外学术界并没有进行具体而深入的研究,本文试图探究印度民族主义与中印边界争端的相互作用问题。

一、尼赫鲁政府边界政策和立场的民族主义根源

1947年独立后,印度在中印边境地区是延续英印殖民政府的政策,即在边境地区推进到要求边界线,重点是控制麦克马洪线以南地区。在新中国建立特别是解放后,尼赫鲁政府一方面力排众议确立了对华和平共处政策,另一方面加快在边界地区的抢占活动。具体而言,印度政府的边界政策是控制喜马拉雅山小国、加快对中印边境地区的渗透和控制步伐、采取中印边界已定的边界立场以及企图采取迂回方式将关于边界的单边主义主张强加于中国。在中印边境地区抢占地盘的同时,尼赫鲁政府还提出了“历史边界论”,主要内容是:印度的边界是长期历史形成的,并不是英国统治印度后制造的;印度确定中印边界线只需要依据印度包括神话在内的各种记载,且通过单方面研究就可以决定中印边境的合适分界线。印度政府官员和知识精英还大力宣扬历史边界论。尼赫鲁就指出,传统、习惯以及数百年行政管理证明中印边界早已确定,英国做得更多的是开发、发现、争论和确认边界划分,而不是制造边界。而且,英国在边界发展领域的政策与选择并不总是恰当,印度在独立后需要作出某些决定。尼赫鲁的边界观显然包含两个基本主张:印度边界在英国统治前已经存在并是确定的;印度边界不是英国的殖民遗产。

对于尼赫鲁及其政府的边界观和边界政策,直到今天印度国内都存在质疑和不理解的声音。印度学者认为,尼赫鲁应该很清楚麦克马洪线的合法性不足,因为1951年2月8日他在印度议会谈到西姆拉会议及其协定时说:“事实上,虽然印度和一向履行该项协议,中国政府一直没有正式签署它。事情就停留在这么个阶段。”S.斯瓦密还指出,1914年、1936年以及1954年印度政府未经对方同意确定中印边界,近代史上没有类似情况。对于1954年印度没有提出开展中印边界谈判,印度学者至今不能理解,S.辛格认为,“这仍是一个谜”。

解开尼赫鲁政府的边界观及边界政策的谜团,需要探究独立初期尼赫鲁及国大党的民族主义立场和利益。首先,印度政府的边界观及其政策是尼赫鲁及国大党的反英民族主义立场决定的。在反英斗争中,尼赫鲁秉持世俗民族主义,其根本诉求是反对英国殖民统治和建立独立统一的印度。然而,为了获得在印度的统治合法性,英国殖民政府一直宣扬印度是英国在南亚次大陆建立的,历史上不存在统一的印度国家政权。英国南亚专家蓝姆就认为,“除了两次例外,在英国时期之前印度从未产生一个统一帝国……无疑印度教国家长期存在于次大陆并对现代印度共和国的边界结构产生了影响。但是,这些国家是影响内部边界而不是外部边界……因而,可以说英国建立的将许多语言团体囊括的边界制度超越了印度教共同的文化传统,此前印度没有长期持续的政治统一史。”蓝姆特别指出,沿边界的许多山区居民是佛教徒,属于一种源于印度的文化,但他们也与处于中国势力范围的有着漫长的文化和政治联系。边境地区的某些人群从未受到印度教影响。阿萨姆提供了后一类型的许多例证⑥。印度民族主义者反对“英国构建印度论”,主张印度次大陆在英国殖民前已经存在一个具有相同文化和共同历史的国家――印度。尼赫鲁就指出,文明诞生以来,在印度人思想中就有某种统一梦想,印度统一存在于文化而不是宗教之中。他还相信很久就存在一个名为“印度”的精神和文明实体,并描述了这个国家的天然边界,还将国家衰落归于多孔边界、不统一和分裂。显然,尼赫鲁是将中印边界看作长期存在的历史事实,否认其为英国侵略扩张的结果。

其次,尼赫鲁的边界观及边界政策也体现了独立后印度构建统一民族国家身分的现实需要。1947年,以伊斯兰教民族主义为基础的巴基斯坦成立,沉重打击了印度民族主义运动,也给独立后的印度带来了构建统一的民族国家的问题,时任印度外交秘书的K.P.S.梅农就说:“在英国离开印度时,已经分裂的印度的统一还存在危险。大约560个土邦没有处理。他们可以加入印度、巴基斯坦或者是保持独立……印度看起来将巴尔干化。”不仅穆斯林团体寻求以伊斯兰教为旗帜建构新的民族和国家,印度国内还有众多的民族分离主义运动。如在中印边境地区,印度统治的山区部落是英国通过武力征服完成的,此前印度人从未控制过这里,双方的历史联系也比较稀少,印度本土与部落区在种族、宗教、语言以及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印度文化对这些部落的影响不大。部落民一直保持着较强的独立性,1947年那加人就宣布过独立。尽管印度利用力量优势成功地合并了土邦和少数民族部落区,但因经济落后、地理分隔、文化差异以及不友好邻国支持等原因,那加人、米佐人、阿萨姆人、克什米尔人、旁遮普人的武装叛乱持续不断,边境地区局势比较动荡。

为了打击民族分离主义运动,尼赫鲁政府制定的民族政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坚持印度国家不是英国殖民统治的结果,印度民族在英国人来到之前就已形成,标志之一是印度有由传统和习惯确定的边界线。在印度眼中,边界成为祖国神圣领土完整相关的问题,成为高度感情化的内容。在塑造统一的民族国家身分时,以尼赫鲁为首的印度世俗民族主义者是将领土与历史文化相连,在印度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印度教民族主义者则将领土与宗教相连,两者都是以领土来界定国家身分,都将印度的领土和边界“神圣化”,1947年分治后还将来自于内部或外来的任何领土挑战看作是对神圣领土的亵渎。为了维护国家统一,印度政府在国内合并大大小小的土邦,在边境地区也是积极推进,“印度独立后,原来隐藏在深处的中印矛盾开始凸显,其作为独立国家的意识空前膨胀,在外交上刻意继承英帝国侵略所得的利益及边界。”为了捍卫“神圣边界”,在中印边界西段,印度采纳了阿尔达一约翰逊线,其原因除了印度的克什米尔政治家游说作用、尼赫鲁总理和其他克什米尔籍高官的密切关系之外,还与印巴分治创伤及其留下的碎片化印度国家和民族意识以及印巴克什米尔之争有关。在中印边界东段,印度政府坚持非法的西姆拉协定和“麦克马洪线”,针对议员们提出的麦克马洪是想象之线和中国进行地图侵犯等问题,1950年尼赫鲁在议会强硬宣示:“我们的地图显示麦克马洪线是我们的边界线,不管有无地图,那就是我们的边界线。这是事实,我们坚持这条边界线并不让任何人跨过它。”

总之,在反英民族主义作用下,尼赫鲁政府拒绝承认中印边界是英国的殖民遗产。面对印巴分治及其后的印度民族分离主义危机,尼赫鲁政府不愿放弃任何已控领土以及与中国就边界争议问题开启谈判。

二、大众民族主义压力下的尼赫鲁政府对华政策转变

立足于“历史边界论”和单边主义边界政策,印度不断侵占中国的传统控制区,1951年中印边界纠纷即已出现。然而,在1958年中印边界争端公开化之前,两国边境地区基本上保持了和平与安宁的局面。1959年后尼赫鲁政府采取强硬的边界政策和对华政策以及中印边界问题从争端走向冲突,印度精英煽动和利用国内群众的民族主义情绪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独立后,印度政府的民族政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但在多元化和长期分裂的印度,只有印度文化才能成为凝聚大多数印度人的纽带,而正是在文化民族主义的作用下,印度精英将看作是印度的天然势力范围。在近代印度的民族主义叙事中,被视为印度文明圈的一个组成部分,印度精英有着强烈的情结,强调印度与在地理、经济、宗教、圣地、生活方式、文化、历史等等方面的联系。因难以割舍,有些印度精英还想方设法夸大对印度的重要性,他们强调,“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世界屋顶’,但它确定是印度的屋顶。任何侵犯的强大扩张者是拿着装满子弹的枪指向印度的心脏。”然而,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尼赫鲁政府理性地选择了对华和平共处政策,接受是中国的自治地区并同意放弃印度继承的在的殖民特权,但尼赫鲁主导下的印度对华政策并没有得到文职高层和军队高官的普遍接受。

为了迫使尼赫鲁政府改变对华政策,印度极力利用公共舆论及议会平台向政府施加压力,边界问题及与其相连的地位问题为印度精英煽动公众反华民族主义情绪提供了大好机会。例如,在1957年中国《人民日报》报道了中方在阿克赛钦修路一事后,印度媒体也向国内报道了此事,印度公众一片喧哗,议员在议会作出强烈反应,要求政府作出解释,并明确反对尼赫鲁政府的对华友好政策。尼赫鲁政府不得不采取对策,1958年7月在中印边界西段派出两支巡逻队调查情况,随后就巡逻队失踪和中国公路通过印度领土之事与中国外交部进行外交交涉。中国修路事件及边界纠纷在印度继续发酵,尼赫鲁不得不亲自过问,1958年12月14日致信指出中印之间不存在边界问题,并敦促中国修改地图。

正当中印高层就边界问题进行外交交涉之时,又一场危机出现。对于1959年的问题,印度国内反应更加激烈,媒体长篇累牍地予以报道,十分担心出现更为严重的流血事件。一些媒体还发表反华言论,指责中国侵入、占领并使之变成殖民地,还认为中国军队将会直接威胁印度的安全,要求尼赫鲁政府抗议中国在行动乃至是重估对华政策。除了印度共产党之外,印度所有团体都发表声明指责中国在的高压政策。在印度议会,反对派激烈反对政府的对华政策和政策,对中国加强对的控制和印度的不干预政策十分愤怒。如时为议员的瓦杰帕伊支持,要求政府帮助达赖和警惕新的黄色帝国主义,他还认为1954年政策错误,要求修正政策,中印友好不能牺牲,民主国家与共产主义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没有意义,印度应该放弃潘查希拉。印度反对派还发动民众在印度许多城市举行游行,并到中国大使馆门前进行抗议,还有一些团体召开支持的会议,甚至企图在1960年4月的亚非会议上动员世界各国支持。

在初期,尼赫鲁政府反应相对克制,一再拒绝干预问题,尼赫鲁警告说:“议会将认识到形势是困难和微妙的,我们应当避免做可能恶化形势的任何事情。”因中国指责是以噶伦堡为基地的帝国主义与外国反动势力支持的上层叛乱,尼赫鲁还拒绝国内讨论事务,以免恶化中印关系。然而,在印度精英成功煽起群众的民族主义情绪后,印度公共舆论压倒性地同情团体和严厉批评中国的压制。在国内压力下,尼赫鲁不得不在控制危机和印度总体对华政策间保持微妙的平衡。一方面,面对印度反对派和公众日益激烈的反应,尼赫鲁开始调整不干预政策,支持议会有争论事务的权利,他还向中国强调印度国内言论自由、印度人民同情以及希望自由等。另一方面,他又要求议会克制,别把小事变成大事。可见,尼赫鲁是在议会公众观点和避免对华不友好问题上走钢丝。然而,尼赫鲁的平衡政策难以执行,如面对不断破坏中印关系的印度媒体,尼赫鲁呼吁他们帮助阻止民众情绪化,但因担心失去与公众的联系,他不仅不敢限制媒体,还被迫保护这一破坏他调和中印争端努力的压力团体。

实际上,在达赖集团以武力对抗中国中央政府的情况下,印度同情与对华友好自相矛盾,尼赫鲁也难以在中国政府与印度民众之间保持平衡。在印度大众民族主义的作用下,尼赫鲁日益偏向国内舆论,他竭力为印度国内反华行动辩护,肯定国内的民族主义情绪及其行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立足于感情与人道主义原因的同情;也是源于某种来源于长期宗教和文化联系的与藏人的亲近感。这是一种自发反应。”潘达认为,尼赫鲁偏向国内是试图争取已经疏远的公共舆论,迎合并试图刺激利用公共舆论,以让中国领导人相信印度对边界事务的感情力量。随着快速走向溃败,印度政府日益卷入问题,对国内反华舆论不作为乃至有意利用,热情地收留达赖及其追随者,纵容达赖集团在印度从事反华分裂活动,甚至对实施经济制裁,对华和平共处政策名存实亡。

然而,印度认为尼赫鲁政府应该采取更为强硬的措施支持反对中国,他们对尼赫鲁的不满和指责有增无减,尼赫鲁政府面临的国内政治压力进一步增长。1959年9月7日,正是在公共舆论的压力下,印度政府中印关系白皮书,将中印两国关于边界争议的外交交涉文件公之于众。但是,印度政府这一行动反而是招致了反对派潮水般的批评,他们指责尼赫鲁政府放弃领土和隐瞒信息,要求印度改变对华政策和对外不结盟政策。为了规避舆论压力和证明自己维护印度国家利益,尼赫鲁采取了将中印外交交涉文件快速公开的政策,由此丧失了对华外交政策主导权。此后,印度对华政策为强硬的公共舆论左右,可以说,印度公开白皮书使中印敌视共存公开化。在公共舆论和国内民族主义情绪的作用下,尼赫鲁政府边界政策日益强硬化,改变阿克赛钦可以谈判的立场,要求谈判前中国军队要从所谓印度被占领土上撤出,在空喀山事件后进一步指责中国是以帝国主义方式成长和进入。

三、印度对华“受害者心理”的长期化及其对中印边界问题处理的掣肘

因边界局势趋于紧张,1959年中印两国都开始加强边界军事力量,双方互不让步使中印边界争端从冲突走向战争。中印边界冲突仅仅持续了40天,但对印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中最为深远的影响是印度民族心理遭受重挫。战败后印度在国际上的威信和影响力大为下降,尼赫鲁的后继者甚至不再寻求世界大国地位而只关注于在南亚地区称霸,印度的民族自豪感遭受重挫。有的秉持狭隘民族主义立场的学者还夸大这场冲突对印度的危害,声称“1962年战争给印度留下的伤痛比印度历史上经受的任何外来侵略、军事失败和殖民扩张都大,这一创伤至今没有愈合”。如今,随着印度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实力和国际地位的增长,印度国民的民族自豪感再度回升和高涨,但1962年以来的对华“受害者心理”依然存在。《印度快报》总编辑谢赫・古普塔指出,印度社会一直为1962年阴影困扰,“在我们的头脑中中国从来就是我们最严重的安全威胁”,“由于避免对1962年战争进行公正的评价和理解,印度的两代半人是在对中国的担忧下长大”。

印度对华“受害者心理”长期化首先是印度政府推卸战争责任的产物。为了规避战争责任,印度政府一直是极尽可能地指责中国导致战争,出现了中国转移矛盾论、中国报复论、中国侵略论、中国打击印度以称霸亚洲论、中国意识形态作用论等等说法。直到今天,印度的主流观点还是攻击中国背叛了印度的友谊,S.辛格就认为,尼赫鲁执行外交政策的总体特征是立足于想象的他国对印度的友好,同时他也没有兴趣直接评价中苏等邻国的长期意图。尽管对世界历史的深刻了解让尼赫鲁知道中苏扩张主义基本特征的真实证据,这也是他经常提到的,但很多时候他将他们虚假的友谊当作真正的。实际上,尼赫鲁政府曾组织专家调查中印边界战争并出台了一份报告,但这份报告一直没有对外公布,也没有人因战败遭受严厉的惩罚,2012年印度一份报纸就指出,1962年的“受害者心理”实际上是印度政府制造的。

印度对华受害者心理长期化也是印方将中国视为对手甚至是敌人并不断宣传中国的结果。1962年战败后,尽管尼赫鲁认为中国再次进攻印度的可能性不大,但他将中国当作长期敌人或对手,主张需要加强力量来对付中国威胁。随着中国常规武器能力增长、在新疆地区建成公路交通网络以及在1964年获得核能力,印度的中国威胁感不断增长。尼赫鲁病逝后继任的拉尔・巴哈杜尔・夏斯特里总理多次发表反华讲话,将中国称作印度的敌人。夏斯特里病逝后,新总理英迪拉・甘地继续敌视中国,一再指责有核武器的中国对印度构成了“威胁”和“危险”,并威胁和破坏世界和平。她还借访问之机在华盛顿和莫斯科发表反华演说,指责中国实施“侵略”、破坏南亚稳定并对和平特别是亚洲和平构成威胁。在议会,印度总统、总理、国防部长、外交部长等高官经常宣扬中国,指责“中国继续采取敌视态度”、“中国非法占领着大量印度土地”、“大量中国军队集结在我国北部边界上”、“中国对我国北部边界的威胁仍然没有减少”、“中国入侵不丹”、“中国入侵锡金”,等等。印度官员还抹黑印度共产党,称其为中国的“第五纵队”,并经常指责中国支持、鼓励和训练印度那加叛乱分子和毛派游击队。印度媒体也不断炒作中国入侵威胁,如1965年印度外交部对外披露中国要求印军在规定时间撤离乃堆拉山口后,众多印度报纸都用大字标题刊登了这个所谓中国“最后通牒”事件,中印边界战争论甚嚣尘上,印度国内反华情绪再次高涨。1976年中印关系走向正常化后,中国在印度依然存在。如1998年5月,印度人民党政府在上台三天后就进行了核武器试验,为了逃避国际社会的指责和制裁,瓦杰帕伊总理致信美国总统克林顿,以“中国”作为印度寻求核武器的理由。2007年中国青藏铁路建成通车后,中国内地到的交通水平大幅度提升,中国在印度再度抬头,印度媒体掀起新一轮反华浪潮。

印度公主范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各类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审批程序,依据xxx,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印章的管理

第二条 总公司印章由办公室归口统一管理,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印章的种类、数量和使用范围;负责印章的刻制、发放、停用、回收和销毁;建立印章档案,对公司所有印章进行登记备案,注明印章名称、领用部门、启用日期、使用范围、领取人等信息;制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三条 因名称变更、印章损坏或遗失时,要及时停用老印章,启用新印章,并将停用印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第四条 总公司印章、党委印章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财务章、法人名章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合同专用章由经营部负责管理;纪委印章由纪委负责管理;工会印章由工会负责管理。

第五条 各类印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原则上印章保管人也是印章的使用人和管理责任人。印章管理人须坚持原则,工作细致,作风正派,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严禁利用掌管印章的权力为自己或他人谋私利;对不合手续、不合法或不正当的用印应予坚决拒绝。

第六条 下属各公司、各部门的印章,主要用于与厂家、部门间工作衔接使用,由各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具体管理。

第七条 下属各公司、各部门对分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全责,承担用印后果。用印时,必须获得相应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八条 印章管理员应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台账,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用印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用印审批程序,经审批后方可用印。

第九条 印章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使用,遇特殊情况确有必要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印章管理员携带一同前往办理。

第三章 印章适用范围和审批权限

第十条 总公司印章主要用于以公司名义签发的各类文件及出具的证明、介绍信和有关资料。行政公章必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党委印章、纪委印章、工会印章分别适用于公司党委、纪委、工会的各类文件及出具的证明、介绍信和有关资料,分别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审批后用印。

第十二条 财务印鉴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和银行预留名章,主要用于公司对内对外的现金、银行收付业务及财务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等,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用印。

第十三条 法人私章主要用于需法人私章的公司法人代表授权证书、人事劳动合同、财务报表等,凭审批的申请用印。

第四章 印章管理违规处理

第十四条 未经审批,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擅自私刻公司印章者,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五条 用印审批人要严格把关,因审批不当造成用印失误带来不良后果的,视情节和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印章管理员因管理或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和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非印章管理人员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当使用印章的,一经发现应与印章管理员承担同等责任。

第五章 附则

印度公主范文4

印度空间研究组织(ISRO)负责该计划的实施,ISRO主席奈尔在7月4日的新闻会上说,印度区域导航卫星计划将会为印度工商企业带来巨大商业机会,发展印度本国的卫星导航系统预计会为工商企业带来价值高达80亿卢比(约合1.74亿美元)的商机。

奈尔宣称,印度的区域导航卫星系统将完全由印度控制,所有空间段、地面段和用户接收机都将在印度研制与生产。这项工程对印度来说是一项重大的技术挑战,印度将为本国和邻近周边地区提供导航、定位和授时服务做出重要贡献。

奈尔列举发展区域导航卫星系统所面临的技术挑战是:卫星、星钟、地面站和主控站的建设,导航软件(DO-178B标准)、GNSS用户接收机的制造和时间传递技术等。

在这个由印度空间研究组织召开的政企合作发展印度卫星导航产业的大会上,共有20多家印度企业应邀参加。会议主题涵盖了印度卫星导航计划及其应用和商机,卫星系统研制、制造和软件开发等。ISRO主席奈尔说,印度区域卫星导航系统所提供的导航、定位和授时服务不仅是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而且是航空运输公司、长途货运公司、移动电话公司、电力公司、海上航运公司、信息高速公路系统、铁路、石油天然气公司、精准农业、搜索救援、渔业、科研和娱乐休闲等经济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印度发展卫星导航的目标就是要将这项卫星导航计划转变成为本国的航天硬件和软件公司的巨大商机。印度航天部,即印度空间研究组织是所有卫星导航活动的节点部门,印度已将卫星导航视为重要的驱动领域,并将在印度的第11个五年计划期间对该项计划投入巨资。

印度空间研究组织正在建造GPS辅助同步轨道增强系统(GAGAN),该系统由空间段和地面段组成。空间段是搭载在印度GSAT-4卫星上的一台双频(L1和L5)GPS兼容有效载荷,地面段由设在印度本土的8个参考基准站、一个主控中心、一个上行站及其辅助导航软件和通信链路组成。目前该增强系统正在进行技术验证试验,系统初始验收测试已经结束,定位精度良好。

印度公主范文5

尽管采取了上述措施,但印度海军造船业还是无法满足印海军在舰船建造周期和开支方面不断提高的要求,从而导致印海军实力与期望值之间出现巨大落差。印度主计审计长公署在2008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按照1985年提出的海上力量规划,目前印海军仅达到要求的67%。”该机构还在最近的一份报告中提出,“到了2012年,印海军在护卫舰、驱逐舰和轻型巡洋舰方面分别仅能达到要求的61%、44%和20%。”本文将剖析印度海军造船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探究印度国防部在加强这一关键行业建设方面可能面临的政策选择。

印度海军造船业概览

印度造船业共有27家造船厂,其中6家由中央政府部门管辖,2家由省政府管辖,另外19家为私营企业。不过,并非所有的造船厂都参与海军舰船建造。在中央政府部门管辖的6家造船厂中,有4家由国防部实施行政控制,被称为“防务国有企业造船厂”。它们分别是: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MDL),加登·里奇造船工程有限公司(GRSE),果阿造船有限公司(GSL)和印度斯坦造船有限公司(HSL)。这4家造船厂的主要任务是建造海军舰船,但其他一些国有和私营造船厂也会参与印海军的舰船建造项目。

国有造船企业

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MDL)

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在印国防部所属军用造船厂中位居首席,能够建造标准排水量6500吨的军舰和27000吨的商船。自1960年编入防务国有企业以来,该公司已经发展成为一家主要的前沿战舰制造商,能够建造包括驱逐舰、护卫舰、轻型护卫舰和潜艇在内的各类舰船。该公司是印度唯一一家已经建造出潜艇的造船厂,这在世界范围内也屈指可数。该公司共有8090名员工,包括1060名官员和6038名工作人员。造船厂的基础设施包括3座干船坞、4条滑道和3条船渠。在未来几年里,随着投资149.5亿卢比的现代化革新计划得以完成,该公司的造船能力还将得到进一步提升。这项现代化革新计划包括引进模块化建造技术,为潜艇生产新建1条船渠和1个车间。该公司建造的舰船主要有:第3艘P-17级护卫舰,3艘P-15A级驱逐舰,4艘P-15B级驱逐舰和6艘“鱼”级潜艇。该公司在国防部所属企业中率先与私营造船厂组建联营公司,不过此举引发了争议,使政府被迫对此进行“搁置”。

加登·里奇造船工程有限公司(GRSE)

加登·里奇造船工程有限公司于1960年被印国防部接管,主要目的是发展第二条护卫舰生产线。不过,目前该公司仅建造了3艘护卫舰(P-16A级),分别于2000~2005年间交付海军。该公司建造的其他舰船包括轻型护卫舰、加油船、快速攻击艇和巡逻艇。该公司近年来最重要的项目,是印度政府2003年批准的建造4艘轻型反潜护卫舰计划,预计造价为305.1亿卢比。该公司还与海军签署了建造8艘通用登陆艇的合约,总金额达210亿卢比。现如今,该公司正在实施一项全面的现代化改造计划,计划投入60.6亿卢比,对基础设施进行升级,以缩短舰船建造周期,使造船能力得到成倍增强。

果阿造船有限公司(GSL)

果阿造船有限公司在国防部所属造船厂中规模最小,专门负责为印海军和海岸警卫队等建造中型舰船。该造船厂于1957年由葡萄牙人兴建,当时还是一个小型驳船维修基地。20世纪60年代初果阿赢得解放后,该厂被租赁给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其在1967年以前一直由后者管控。果阿造船有限公司能够建造105米长、3000吨标准排水量、吃水4.5米的舰船,产品包括快速巡逻艇、测量船、航行训练舰、导弹快艇和近海巡逻艇。和其他防务国有企业造船厂一样,该公司也在进行现代化改造,目标是将造船能力提升至原来的3倍。现代化改造计划分4个阶段实施,预计总开支达79.2亿卢比。

印度斯坦造船有限公司(HSL)

印度斯坦造船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中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造船厂之一,于2010年2月由海运部移交给国防部。该公司共建造舰船163艘,维修各类舰船近1850艘,为印海军舰船制造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在防务领域,该公司除了为印海军进行潜艇改装之外,还为其建造了近海巡逻艇和近岸巡逻艇。在移交给国防部之后,该公司曾发生持续性经济危机。截止2009年3月31日,损失金额共计98.7亿卢比。为了使该公司获得新生,印度国防部提出了一项财政重组计划,总投资达119.2亿卢比。国防部防务生产司在与海军和防务研究发展组织磋商后,制定了一项大规模的现代化改造计划,以期使该公司能够建造先进的舰船,如两栖船坞登陆舰、常规及战略潜艇。在商务领域,该公司正在为印度大地海运有限公司建造6艘标准排水量53000吨的散装货轮(迄今为止体积最大的散装货轮)。

科钦造船有限公司(CSL)

在印度海军造船业主流企业中,科钦造船有限公司是唯一一家非国防部所属的造船公司。该公司由海运部管辖,是国有企业中规模最大的一家造船厂,正在建造印度第1艘国产航空母舰(标准排水量40000吨),使印度成为少数几个能够自主设计和建造航母的国家之一。截止2011年8月,该公司已经完成了船体工程的75%,并于同年12月出坞下水。在船舶建造和维修方面,该公司能够建造标准排水量110000吨的船舶和维修125000吨的船舶。该公司已经交付了2艘体积最大的“阿芙拉型”双层船壳油船,每艘标准排水量达95000吨。

私营造船企业

正如上文所述,印度私营造船企业的数量比国营造船企业多。不过,很少有私营造船厂具备建造军舰所需要的基础设施或技能。在基础设施方面,只有4家造船厂—拿丁集团(L&T)、皮帕卡夫防务与近海工程公司(前身为皮帕卡夫造船厂)、ABG集团和巴拉蒂造船厂能够建造超过100米长的舰船。其中,皮帕卡夫防务与近海工程公司和拿丁集团在印度海军造船业中走在前列。

皮帕卡夫造船厂位于印度西海岸古吉拉特邦,是印度最大的综合性造船公司,建有1座长662米、宽65米的干船坞(该公司号称这是世界第二大干船坞),1座长740米、宽60米的湿船坞,并似乎正朝着建造和维修40万船舶的方向努力。在商务领域,该厂建造的2艘74500载重吨的“巴拿马”型散装货轮于2011年6月试水。在国防造船业方面,该厂制订了一项雄心勃勃的计划,并于2011年初发表了与国际造船厂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一系列声明,以促进高端防务造船业的发展。2011年2月,皮帕卡夫造船厂发表了第一项声明,通告孟买证券交易所,称已与美国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达成合作谅解备忘录。该厂声称,“这份谅解备忘录将使该厂能够借助诺斯罗普的技术和专业,在印度国防领域获得巨大商机。”2011年4月,该厂发表了第二项声明,通告孟买证券交易所,称已与英国巴布考克国际集团达成合作谅解备忘录,“为印海军建造下一代航空母舰开展合作”。不过,随着印国防部对于国有企业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与私营造船厂组建联营公司的举措采取“搁置”措施,皮帕卡夫造船厂的战略伙伴发展计划也告一段落。迄今为止,该厂在防务领域中取得的最大成功,是达成一项为印海军设计建造5艘近海巡逻艇的合约,总价值达297.5亿卢比。皮帕卡夫造船厂在与果阿造船有限公司竞争此项合同时,“以微弱的优势胜出”。

拿丁集团在造船业领域同样取得了显著进展。该集团在印度第一艘核潜艇建造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并且在泰米尔纳德邦的卡图帕里新建了一座绿地船厂。据该集团总裁称,这座船厂水深可达14米,可向内海延伸距离达2.2千米,能够建造潜艇、护卫舰及其他大型高端战舰。在潜艇建造方面,据报道称印总理已组建了由国家制造业竞争力委员会主席克里西纳穆特领衔的一个高级委员会,并建议拿丁集团和皮帕卡夫防务与近海工程公司参与印海军采购6艘潜艇的竞标活动。

国有和私营造船厂:核心能力与弱点

印度国有和私营造船厂具有一系列独特的优势和劣势。对于国防部所属造船厂而言,其最大的优势在于长期从事军舰建造,能够掌握相关建造技能、设计能力和技术,这些对于海军舰船建造非常关键。海军造船业与商务造船业不同,需要装配大量的武器装备和传感器,对隐身性和耐久性要求更高,任务也更为艰巨。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直从事各类军舰建造(除了航空母舰)的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已成为印海军寻找建造前沿战舰合作伙伴的首选,这也是原因之一。私营造船厂在建造主力战舰方面缺乏经验,与国有造船厂相比,在技术和设计方面还有更多需要提高之处。

国有造船厂的最大劣势在于决策权受限。国有企业在运营和财政方面的自有限,重大决策需要行政部门的批复,因此常常导致拖沓。例如,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早在1995年就意识到其设施有必要在2006年前进行现代化改造,以承接一些特定类型的舰船建造业务。然而,该计划必须得到国防部的批复,而后者直到2006年才批准该计划。相比之下,私营企业在决策方面拥有完全的自,便于尽快满足基础设施的改造需求,并且常常赶在海军大型项目出台之前。

在私营造船厂和国有造船厂对外发展战略伙伴关系的过程中,这种决策权方面的差异体现得更为明显。私营造船厂能够与全球主要造船公司开展合作,但国有造船厂却仍然尚未启动合作进程。以皮帕卡夫防务与近海工程公司和加登·里奇造船工程有限公司为例,前者能够与美国诺斯罗普·格鲁曼公司和英国巴布考克国际集团建立伙伴关系,而后者与法国DCNS船舶制造集团及印度信息技术工程公司的合作伙伴计划却仍然未能启动,原因就在于国防部的反对。而最近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与皮帕卡夫组建联营公司的举措遭到搁置,同样也反映了国有造船厂在决策权方面受到的限制。

战舰建造:供需缺口

鉴于印度有着巨大的海洋利益,印度海上力量—特别是海岸警卫队和海军的作用需要提升,尤其是担负着保卫印度海上安全首要责任的海军。为了有效履行使命,印海军和海岸警卫队不时制定出现代化发展计划,包括舰船建造计划。印海军于2005年提出远景发展规划,计划建造160艘舰船,其中包括航空母舰、驱逐舰、护卫舰和轻型巡洋舰等前沿战舰。海岸警卫队的发展计划包括建造154艘舰船和93艘船艇。不过,目前印度还远远未能达到这种力量水平。截止2010年底,印海军的舰船数量已减至130艘,海岸警卫队目前只有44艘舰船。

印海军和海岸警卫队力量水平的下降,引起了主计审计长公署等有关方面的密切关注。为了应对这种力量的迅速下滑,印度采取多方努力,争取与国内外造船厂达成重要合约。截至2011年下半年,印海军已经与本国造船厂签署了建造47艘舰船的合同,与外国造船厂签署了建造5艘舰船的合同(见表1和表2)。随着另外2个新项目即将宣告上马—建造6艘P-75I型潜艇和7艘P-17A型隐身护卫舰,相关数据还会增加。在海岸警卫队方面,印度造船厂正在建造131个水面作战平台,还有200个作战平台的建造项目也在洽谈之中。

尽管启动了上述建造项目,但印度还是对海上力量建设感到担忧,特别是担心海军在不久的将来可能难以达到计划中的力量水平。担心的原因主要在于印度海军造船业的各种局限性,特别是防务国有企业造船厂垄断了大量合同。目前,3家防务国有企业造船厂(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加登·里奇造船工程有限公司和果阿造船有限公司)的生产能力大约为每年建造4艘舰船,而仅仅印海军每年就至少需要补充8艘舰船,以达到160艘舰船的力量水平。而且,建造前沿战舰(例如护卫舰、驱逐舰和潜艇)主要依赖于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已经承接了太多的合同,压力沉重。因此,海军面临的挑战是让其他造船厂每年至少再建造4艘舰船。然而,印度海军造船业存在问题太多,如果不加以重视和解决,将会影响到印度海上力量特别是海军力量水平的提高。

印度海军造船业的主要差距

国有造船厂的低效和局限性

印度造船业的关键弱点,在于作为战舰建造领域支柱的国有造船厂的低效和局限性。低效的主要根源在于缺乏竞争环境。和国防部其他生产机构一样,国有造船厂被视为能够满足军队需求的防务生产商。国防部防务生产司作为防务国有企业造船厂的行政主管部门,在确保这些造船厂获得合同方面有着自身利益,却不考虑这些造船厂的实际建造能力,有时甚至为了在内部搞平衡而延误了交付时间。印度主计审计长公署在近期的一份报告中指出,“国防部不顾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基础设施不足的实际情况,仍然决定将建造P-15A级驱逐舰的项目交给该公司。”同样,国防部将P-28级隐身护卫舰项目交给加登·里奇造船工程有限公司,“也不是从该公司的自身优势出发,而是因为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任务过重,而果阿造船有限公司的基础设施尚不具备承接更大型战舰的建造任务。”

由于国有造船厂是政府指定的生产企业,在竞标过程中能够在没有任何竞争的情况下获得合约,也就几乎没有努力提高效率的动力。曾在印国防部工作的一位官员称,“相比之下,国有造船厂在造船经验、库存管理、劳动力使用以及成本和采购等方面往往存在不足。”这种低效不仅导致造船工程进展缓慢,还会引发生产成本上升,这也是国有造船厂在与私营造船厂竞标时落败的主要原因。

国有企业造船厂效率低下,部分原因在于其运营方式。作为政府所有企业,这些造船厂在运营和财政方面的决策权有限。例如,如果组建联营企业的投资超过该造船厂资产净值的15%,那么组建计划将不会得到批准。这些造船厂在投入新项目、现代化改造以及采购装备等方面的财政自被限制在50亿卢比之内。即使是企业官员出差,也必须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此外,他们还必须严格遵守政府的采购制度,这有时会导致现代化改造计划被耽搁。例如,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不得不连续3次重新参加“巨人”起重机的采购项目投标,在最终签约之前曾经接连3年落败。

国有企业造船厂在运营方面最关键的弱点,体现在建造大型战舰方面。国有造船厂无法对需要建造的大型战舰建造项目行使全部控制权,主要原因在于印海军在舰船建造过程中往往会插手其中的关键性决策。世界其他一些国家的海军往往将舰船建造的任务完全交付给造船厂,但印度海军在舰船建造,特别是装备、武器和传感器的设计和采购方面有着很强的干预意愿。不过,在造船厂即将开始建造工程的情况下,几乎无法对设计或采购的决定实施冻结。在建造主力战舰的问题上,印海军倾向于前瞻性的建造理念,并且随时可能会改变设计参数,从而影响到战舰的建造计划和成本。事实上,印海军多次在战舰建造过程中对设计参数进行重大调整,导致交付延误和超支。此外,鉴于海军指定了关键装备及其采购渠道,由于成本高、缺乏竞争和交付时间受限,国有造船厂难以严格执行相关决策,导致正常的建造计划及开销受到影响。

鉴于上述原因,在国有造船厂运营方面最重要的两个要素,即成本和建造周期往往不被重视。在P-15A级驱逐舰和P-17级护卫舰这两个关键项目中,成本分别增加了225%和260%。拖延的时间也很惊人,已经大大超出了国际平均标准。正如印度主计审计长公署所言:“各级别舰船首舰建造周期的国际标准通常在66~84个月,而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建造的P-15级驱逐舰和加登·里奇造船工程有限公司建造的P-16A级护卫舰,整个周期分别达到116和120个月。”

私营造船厂: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

印度战舰建造难以满足需要,原因之一在于私营造船厂被排除在主力战舰建造项目的范围之外。在印度历史上,包括海军舰船建造在内的防务生产项目都是国有企业的特权。即使是在2001年实行改革措施,准许私营企业完全参与防务生产项目之后,这种现象仍在延续。对于私营造船厂而言,最大的障碍在于国防部舰船建造的程序赋予国有造船厂的优势。按照现行指导方针,国防部仍然保留提名造船厂承担主要舰船建造项目的权力。不过,提名的方式总是偏向于国有造船厂,而私营造船厂只能参加一些低端舰船项目的竞争,如近海巡逻艇、驳船、气垫船、快速巡逻艇、拦截船、学员训练船以及快速拦截艇。

印度国防部最近做出的为海军采购6艘潜艇(P-75I项目的一部分)的决策,同样体现了对私营造船厂的偏见。按照国防部的计划,其中2艘潜艇将从国外合作商引进,其余4艘将由2家国有造船厂建造—3艘交给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1艘交给印度斯坦造船有限公司。在私营造船厂看来,印度斯坦造船有限公司之前并没有建造潜艇的经验,这个决定实在是令人担忧。相比之下,一些私营造船厂,尤其是拿丁集团,本身就具有为印度建造核潜艇的经验。

私营造船厂参与主力战舰建造项目的另一个障碍,在于印海军所青睐的前瞻性建造理念。正如上文所述,如果按照这种理念建造战舰,那么在与造船厂签订合同时,许多设计参数和关键部件都还没有最后确定。由于合同内容的不确定性,国有造船厂最终成为合同的执行者。这是因为“与国有造船厂合作,调整合约相对方便,也便于得到政府的批复。”因此,私营造船厂迄今为止尚未获得建造主力战舰的项目。

造船厂设计能力的缺憾

历史上,印度造船厂由于在研发方面投资不足,且缺少有资质的海军设计师和工程师,因此在舰船设计方面依赖于外国。这也是大多数印度造船厂,特别是私营造船厂无法参与海军主力舰船建造项目的主要原因,因为这些项目的设计比商船建造更为复杂。除了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之外,其他国有造船厂并不完全具备承担更大型和复杂战舰设计任务的能力。即使是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的设计能力也不够全面。该公司和其他造船厂一样,在战舰设计方面需要依赖于海军的全面指导。不过,这种安排机制对印度造船厂并没有什么帮助,反而引发了其他一些问题。正如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总经理所言:“多年的实践证明,依赖海军进行舰船设计阻碍了造船厂的发展……使得造船厂无法直接接触到新的设计理念,并且丧失了自主开展设计工作的动力。”

为了应对困扰战舰制造的设计问题,国防部新近组建了国家造船研发中心,由国防部和防务国有企业造船厂共同提供资金保障。不过,私营造船厂并非该机构的捐助者,它们更多地寻求于外国合作商协作解决其设计能力的缺憾。因此,该中心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私营造船厂的设计需求,目前还不清楚。此外,鉴于海军有着自己的设计指导机构,该中心将如何与海军开展合作,也还是未知数。

缺乏强大的商务造船业

强大的、竞争激烈的商务造船业无疑将对战舰建造产生积极影响,尽管两者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例如,中国商务造船业的发展,对提高各类战舰建造的质量、效率和产量,显然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鉴于印度商务造船业的薄弱和低效,很难对战舰建造起到促进作用。中国、日本和韩国作为国际商务造船业的巨头,在其中所占份额均超过25%;相比之下,印度造船业所占份额还不到1%。从订购的舰船数量上,同样可以看出印度造船业缺乏竞争性。以印度最大的航运公司—印度国家航运公司为例,该公司自2011年12月以来共订购了24艘船舶,其中只有7艘是从本国造船厂订购。有趣的是,其他所有船舶均从中国订购,从中也可以看出中国商务造船业的飞速发展。

许多印度人都认识到需要建立强大的、竞争激烈的商务造船业,不仅是出于促进就业和增加收入的考虑,还因为其中包含着战略方面的缘由。印总理领导组建的国家制造业竞争力委员会也强调了这一点。该委员会列出了5个需要加强长远建设、以提升国家实力的战略性产业,其中就包括造船业。为了促进造船业的发展,印度海运部在《2010~2020海洋行动议程》中表示,该部已经在着力解决印造船业存在的弱点,争取在2020年前将印度在全球造船业中所占份额提升至5%。根据该行动议程文件,印度造船业存在着4个关键差距:制造业差距(主要问题是税收政策不当)、技术差距、资源差距和技能差距。文件还就如何弥补这些差距提出了政策建议,包括对国内造船厂采取税收减免措施,为其购买现代技术提供资金补贴,建立有助于造船业整体发展的海洋产业,阐明政府采购补偿政策,加强舰船设计与研发等。

缺乏强大的附属产业支撑

与其他行业的情况一样,附属产业在造船业特别是战舰建造方面同样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造船业的附属产业在印度还远远没有发展起来。海运和公路运输部工作组指出:“舰船内部所需要的机器和装备,例如主发动机、变速箱、传动轴、推进器、发电机、交换机、阀门和水泵等目前仍然需要进口,因为进口的产品更便宜,质量也好。”鉴于造船业附属产业的窘况,印度造船厂将大量的资源用于从国外进口关键性原材料和零部件,也就不足为奇了。国有造船厂三巨头—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加登·里奇造船工程有限公司和果阿造船有限公司在过去5年里的进口额超过430亿卢比,这将对印海军舰船建造周期产生根本性影响。例如,由美国通用电气发动机提供动力的P-17型护卫舰项目,就因为奥巴马政府宣布停止所有燃气轮机项目出口而被迫中止。

鉴于依赖进口对印度造船业产生的战略影响,印海军已经制订了促进国产化的长远计划。当前的计划致力于在2022年前为印造船业国有化进程提供一些关键性指导。然而,由于海军机器设备的资本和技术密集以及业务批量小的特点,几乎没有印度公司对该计划做出积极响应。该产业面临的问题之一,是国防部和海军并没有为失败的风险提供保护,政府也没有承诺保护有关公司的商业利益。

国有和私营造船厂缺乏协同

印度海军造船业的一个关键性薄弱环节,是国有和私营造船厂之间缺乏协同。迄今为止,它们还是在各自为战,并没有形成合力。正如上文所述,这两类造船厂各有优势。国有造船厂在海军舰船建造方面经验丰富,而私营造船厂的灵活性和自主性更强,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取得了巨大发展。仅凭国有造船厂的力量并不能在需要的时限内完成战舰建造任务,特别是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和加登·里奇造船工程有限公司(订货量大但进展缓慢,见表4)。因此,通过与私营造船厂开展合作,缩短建造周期这方面有着可观的潜力可挖。不过,虽然国有和私营造船厂曾经有过组建联营公司的尝试,但却遇到了障碍,使得政府将马扎岗船坞有限公司与皮帕卡夫造船厂的首度合作计划予以搁置。鉴于印度舰船建造的需求量仍处于较高水平,因此迫切需要制定出透明的政策框架,为此类安排措施提供便利条件。

结语

印度海军造船业已经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从仅能建造巡逻艇、扫雷舰和测量船,发展到具备建造潜艇、驱逐舰、护卫舰和航空母舰等所有前沿战舰的能力。为了促进战舰建造,国防部不仅收编了一批造船厂,还对国内其他造船厂特别是私营造船厂采取激励性措施。尽管如此,印度海军造船业在整体上并没有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也不能满足印海军在舰船建造周期和造价方面不断提升的需求。印海军造船业存在着诸多软肋,需要决策者认真思考,以确保该产业能够向海军交付更具竞争力的舰船。

该产业的首要弱点在于作为印战舰建造支柱的防务国有企业造船厂的低效和局限性。国有造船厂能够确保从国防部获得订单,因此几乎没有提高效率的动力。作为由政府管控的企业,国有造船厂在财政和运营方面同样存在诸多限制,使它们无法独立行使职能。海军在战舰建造过程中对关键性决策的干预,进一步强化了这种局限性。这些因素削弱了国有造船厂的竞争力,不仅使它们无法独立运营,而且延长了舰船建造周期,并导致许多项目的开销大大超出预算。鉴于防务国有企业造船厂是印战舰建造的支柱企业,因此需要授予其在竞争环境中自主决策和运营的职权。

在国有造船厂内部引入竞争机制的途径之一,是鼓励其与私营造船厂在各类战舰建造项目上展开竞争。尽管国防部已经提供了一些国有与私营造船厂公平竞争的机会,但目前仍然仅限于小型舰船建造项目。在大型和复杂战舰的建造项目上,国防部仍然保留着提名承建造船厂的权力,而提名的结果毫无例外地属于国有造船厂。这种提名方式不仅成为滋生低效的温床,而且导致恶性循环。私营造船厂无法接触到复杂战舰的建造工程,也就限制了其参与大型战舰建造项目。竞争能够提高效率,而私营造船厂已经具备了建造大型、复杂战舰的基础设施,并且与海外造船厂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因此国防部需要在整个造船业公布所有战舰建造计划,实行公开竞争。

印度公主范文6

截至2011年底,印度2.31亿户家庭中仅有7900万户居住在人口超过10万的城市,在这些城市拥有电视的家庭为6950万户,电视覆盖率达88%。在其他1.52亿户的农村地区,仅有7800万电视家庭用户,这意味着农村地区电视用户使用率仅为51%。城镇地区电视家庭用户中有3170万户使用模拟有线电视以及卫星信号电视,290万户使用数字电视。全国有83%的家庭用户使用多种电视平台,大约一半的数字电视用户集中于国内六大城市。

电视播出机构

印度电视播出机构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以国营电视机构——印度电视公司(DD)为主,从1990年开始,外国电视频道和私营电视机构开始进入印度电视业。1990年,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成为第一家进入印度的外国电视台。1992年10月,印度第一家私营电视公司——Zee电视电影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其下属的Zee TV是印度第一个私营电视频道,也是印度第一个印地语频道。此后,印度电视播出机构逐年增长。2003年印度仅有120个电视频道,到2011年底已增加到700个频道,其中付费电视频道也从2003年的41个频道,增加至2011年的150多个。目前,印度国内最主要的电视播出机构包括:DD、Zee TV、Colors和Star。

1.DD。DD是印度的国营公共电视台,也是印度电视业发展的直接见证者。DD创办于1959年,由联邦德国援建,当时被命名为全印电视台,属全印广播电台领导。1976年,全印电视台脱离全印广播电台,直属印度情报广播部领导。1978年,全印电视台改组为印度电视公司(Doordarshan India),下设13家电视台。1990年,经过大量修改的《印度广播电视公司法》终于被人民院通过。根据该法案,1997年DD与全印广播公司合并成立“印度广播电视公司”(India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DD成为脱离政府的独立电视公司,并与其他电视公司竞争。根据《印度广播电视公司法》,有线电视网必须转播DD的3个频道,包括两个全国性频道和一个方言频道。另外,DD的多个频道还通过卫星覆盖全国,这些频道包括全国性综合频道、都市娱乐频道、10个独立的方言频道、体育频道、教育频道及面向海外的国际频道等。目前,DD是世界上最大的广播电视组织机构之一,截至2011年底共拥有22个频道。DD-1是DD的旗舰频道,覆盖了印度90%以上的人口。DD开办的国际频道DD India覆盖了世界146个国家。

2.Zee TV。20世纪90年代初,印度商业性电视开始出现。1992年10月,Zee娱乐实业有限公司(Zee Entertainment Corporation,简称“ZEE”)成立,它创办了印度本土的第一家民营电视台Zee TV。目前,Zee TV是印度最大的整合性媒体娱乐公司,也是印度最受欢迎的娱乐品牌之一。截至2012年底,Zee TV在印度国内拥有28个频道,在国外亦拥有18个频道。Zee TV在全球167个国家用9种不同语言播放。2012年3月,Zee TV进入互联网电视领域,推出了Ditto TV,提供包括直播节目和按需定制选择等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Zee TV不仅是印度国内电视业的翘楚,也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传媒集团。以美国为例,Zee TV通过当地运营商播出ZEE电视频道、ZEE电影台、ZEE商业频道等。这些频道在亚裔美国人中非常流行,在纽约市18~34岁收视群体调查中,其黄金时段的收视率一举打败了女性生活频道(Lifetime)、氧气频道(Oxygen)、风尚频道(Style)、BBC美国频道、CNBC、CNN等当地知名频道。

3.Colors。Colors成立于2008年7月,隶属于维亚康姆18公司,该公司是由维亚康姆和Network18合作经营。2010年5月,Colors成功运营了曲棍球锦标赛的版权,大大提升了其收视率,一举跃居付费电视排行榜首位。近年来,其排位稍有所下降。

4.Star。Star隶属于新闻集团(News Cor.)。目前,该公司在印度用7种语言播出35个频道,其王牌频道是Star Plus。Star Plus的收入占了公司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其利润占公司总利润的80%。

渠道运营机构

相对于电视播出机构,渠道运营机构是电视业的下游产业,通过有线电视网络、直播卫星、IPTV或地面数字等渠道向订户提供电视节目,负责节目集成、市场营销和客户服务等。渠道运营机构包括有线电视网络运营机构、卫星直播平台运营机构、IPTV平台运营机构和地面数字网络运营机构等。截至2012年3月,印度共有1.5亿电视用户,其中模拟地面电视用户为2553万,模拟卫星电视用户为38万,模拟有线电视用户6516万,数字有线用户为704万,IPTV用户为6.8万,付费数字卫星用户为4062万,免费数字卫星用户为870万。

有线电视(Cable)。从1984年起,孟买一些商人开始每天特定向公寓楼的电视用户播放几部印度电影的录像,这些商人也成为印度最早的有线电视经营者。由于成本低、利润高,私营有线电视服务吸引了数以千计的投资者,最常见的操作模式是由经营商把一栋公寓楼住户的电视机用电缆连起来,然后租用这栋楼的地下室整天放映租来的廉价录像带并把录像信号传输到公寓楼的住户家中,到了月底再挨家挨户收取一定的有线服务费用。这就是印度商业有线电视网络的雏形。截至2012年3月,印度全国共有6万多家有线运营商,多系统运营商(MSO)1000家。前五大多系统运营商的订户总数为4130万用户,占整个有线市场的43%。其中,规模较大的有线电视运营商有In Cablenet、Hathway & Datacom和Wire & Wireless India。

In Cablenet公司通过有线电视HFC网为28个城市提供服务,并向12个城市提供四合一服务包。截至2011年底,In Cablenet拥有订户900万。In Cablenet隶属于IMC(Indusind Media & Communications),IMC为Hinduja Group和Intel两家公司所有,两者所持股份分别为96.7%和3.3%。

哈斯韦有线电视和数据网络公司(Hathway Cable & Datacom Pvt Ltd)成立于1995年,隶属于印度拉贾姆·拉赫亚集团(Rajam Raheia Group)。截至2011年底,该公司拥有订户460万,其中170万是数字用户。该公司的主要股东为拉贾姆·拉赫亚集团(49.53%)、天空电视StarTV(17.3%)和ChrysCapital(14%)。

Wire & Wireless India公司隶属于ZEE娱乐实业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底,该公司拥有订户1000万。

直播卫星电视(DTH)。近年来,印度直播卫星电视发展较快,随着移动运营商Reliance和Bharti Airtel的加入,印度直播卫星电视订户在2011年猛增近1100万。截至2011年底,印度直播卫星电视订户已经超过4000万。印度直播卫星电视运营商主要有Reliance、Dish TV、Tata Sky、Sun Direct TV、Airtel Digital TV和DD Direct Plus。

2008年8月,Reliance推出数字电视频道。2010年5月,Reliance成为印度国内首个采用高清数字视频可录机顶盒的运营商。Reliance使用MPEG-4压缩技术向订户提供250多个频道,截至2011年底,拥有订户420万。Reliance在印度8200个城镇内拥有10万个零售专营店,同时经营着700个经销公司。

Dish TV创办于2003年,是印度首家数字直播电视平台。2010年,该公司开始提供高清数字服务Dish Tru HD。截至2011年底,Dish TV提供250多个频道,包括50个点播频道,共拥有订户1250万。Dish TV隶属于ZEE娱乐实业有限公司,覆盖印度6600个城镇,在全国拥有48000个经销商和800个分销点。

Tata Sky成立于2006年8月。2008年10月,Tata Sky成为印度首个提供数字视频录像服务的运营商。2010年4月,该公司开始提供视频点播服务和远距离多媒介(互联网、移动手机)录像功能。2010年6月,Tata Sky提供高清数字服务。2011年2月,它开始提供容量达500GB的Tata Sky高清数字视频录像服务。2011年12月,Tata Sky改进了按需定制服务,包括通过它的媒介传输网提供的无限制定制电影和追看电视服务。截至2011年底,Tata Sky提供160个频道,在全国拥有订户800万。Tata Sky的主要股东包括香港Star Network(29.8%)、Tata Group(60.2%)和新加坡Temasek Holdings(10%)。

Sun Direct TV(SDTV)成立于2007年12月,是印度首家开通高清数字频道的运营商。到2012年底,该公司计划投资6.7亿美元发展数字卫星直播电视运营业务。截至2011年底,该公司提供170多个频道,在全国拥有700万订户。该公司的主要股东是Sun TV和马来西亚Astro公司。

Airtel Digital TV创办于2008年10月,2010年成为印度第二大卫星直播平台。该公司在2010年初开始提供视频录像功能,2010年4月录像容量可达160GB。截至2011年底,Airtel Digital TV开通了260多个频道,提供100个视频点播电影,在全国拥有700万订户。该公司隶属于Bharti Airtel。

DD Direct Plus隶属于印度电视公司。截止2011年年中,该公司提供57个频道。预计到2012年底,频道数达到250个。

互动电视(IPTV)。截至2011年底,印度宽带用户总数为1460万,宽带家庭覆盖率为6.3%。总体来说,印度IPTV发展较为缓慢,截至2011年底,IPTV订户总数为6.8万。印度主要的IPTV运营商包括Reliance Communications、Bharti Airtel、MTNL和BSNL。

2006年10月,MTNL开始在孟买、新德里提供IPTV服务,是首家IPTV国有运营商,目前提供100多个频道和VOD视频点播服务。2007年,BSNL开始在孟买、新德里之外的地区提供IPTV服务,2009年推广到全国范围。目前,该公司提供140个频道,以及好莱坞、宝莱坞电影的VOD视频点播服务,还提供交互式服务和数字视频录像功能。2009年1月,Bharti Airtel在首都地区开通Airtel Digital TV提供交互式服务,成为第一家开展商业IPTV服务的私人电视运营商。Reliance Communications从2010年开始提供IPTV服务,播出100多个频道,此外还有高清版内容服务。目前正和Bharti Airtel在孟买、新德里等地投资发展光纤到户(FTTB)项目。

手机电视。截至2011年底,印度手机使用者达到8.78亿,覆盖率达到71%。2011年5月,国有运营商MTNL为其GSM和WCDMA用户推出手机电视服务,提供包括150多个直播电视频道和按需定制内容。

地面数字电视。地面数字电视的推广有赖于数字机顶盒成本的降低,目前印度一个数字机顶盒的价格高达7000卢布,普通消费者无法接收,因此地面数字电视在印度的发展较慢。2002年,国有的印度电视公司(DD)开始试运行地面数字业务,推出了拥有5个频道的地面数字电视服务。2003年,这项服务从试验阶段步入正式的商业运营阶段。2009年,DD将地面数字电视服务的重点转向提供高清电视服务,并于2010年8月在19个地区引入第二代欧洲数字地面电视广播传输标准(DVB-T2),同时提供高清电视服务和标准电视服务。2010年政府为DD出资60亿卢布以推动数字化进程,计划到2017年实现数字化的整体转换。

作者系中央电视台海外传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