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新娘第一部范例6篇

印度新娘第一部范文1

但是多年以后,你想在荧屏上重温印度电影留下的鲜明印迹:悬念、感情纠葛、打斗。这些东西在印度电视剧中只剩下怨念。剧中没有了那些节奏鲜明的婆罗多音乐,也感受不到激情和温暖,所有的视听语言都告诉我们,那些节奏明快、传统的歌舞表演的印象统统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出乎意料的故事情节,节奏拖沓不说,还合着一惊一乍的配乐和剪辑,不过值得肯定的是,服装、布景,仍然很民族风情。

印度剧多是反映豪门的亲情与爱情、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以情节剧形式反映出当代印度家庭的现状,展示印度的现代家庭生活和婚姻爱情观。《阴谋与婚礼》、《新娘》就是其中的代表,尤以《新娘》突出。而这两部中都将阴谋作为最大的卖点,剧情很诱人,刻意制造的悬念环环相扣,哪怕这些悬念浅显得一看便知,但总能使得观众接着看下去,因为你一定会带着“看坏人被惩处”的心态追看。前不久播出的《新娘》收视一直居高,剧中的女主角维迪亚的扮演者迪研卡・翠博西曾获印度选美冠军,这是她第一次出演电视剧,不过说伤心就掉眼泪的本事为全剧增色不少,而男主角赛格・塔克则由印度电视的“视帝”色拉德・马侯塔扮演,他曾获“2001年度最佳面孔”,两人因为几百集的合作,获得印度电视颁奖礼的最佳荧幕情侣奖。尽管这是一部看起来没有暴力和的格调健康的剧,但是弱智和狗血的推动情节的手段确实能让你大跌眼镜。印度剧除了和泰剧的平铺直叙的讲述方式惊人一致外,引进的印度剧多以当地播出的肥皂剧为主,保留了他们特有、固有的东西―歌舞和服饰。

《黑肤色的姑娘》、《新娘》系列(《无悔的爱》)这两部都是印度的肥皂剧,《新娘》从2006年8月开始在Zee TV电视频道播出,一直到2009年5月,该连续剧完成了500集拍摄。一开始看到《新娘》和《黑肤色的姑娘》深有“要是能心平气和地看完,绝对是对个人耐受力的一大提升”的感觉。不过,你要早跟我说这是一部肥皂剧,看剧的时候我起码能安心多了。

首先剧情荒诞不经。剧情的不合理以及人物形象的静止和前后脱节都让人哭笑不得。剧情其实都非常简单,但是好人永远一副天生正义只要有爱什么都能战胜的面孔,坏人则使出无数浅显平庸的手段来陷害好人,并且一路都占着上风,好人几近家破人亡,直到最后一集,才能让坏人得到应有的下场。这种剧最大的特点在于,好人坏人之间一般都是近距离作战,所以,听墙根是惯用伎俩,硕大一个家族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坏女人搅得鸡犬不宁。

此类电视剧的荒诞气息还表现在配乐的变幻莫测绝对让人头昏脑涨。作为一部言情兼家庭伦理定位的电视剧,配乐的闹腾程度堪比动作大片,每隔一两分钟就会听到一阵叮咣五四的重低音。配乐作为强调和暗示高潮剧情的工具,被无休止地运用后只会削弱其强调作用,反而让人无法融入剧情,只觉得心烦意乱。

印度新娘第一部范文2

购物

加拿大的英裔居民和法裔居民大多信奉天主教或基督教,他们的婚礼习俗同西方信基督教的国家有很多相似之处。大多数加拿大青年对婚礼非常重视,他们总是力求将婚礼办得热烈隆重、多姿多采、富有纪念意义,通常在婚礼前几个月甚至一年时间便开始有关的准备工作。近些年来,加拿大各级政府部门在全国各地建立起结婚咨询机构网络,准备办喜事的男女可以到商场、饭店、旅馆甚至市政厅等处进行新婚购物咨询,这种咨询服务是免费的。如果咨询者感到满意,可以在导购小姐带领下当场选购物品,并配有免费送货上门的服务。各地每年还要举行结婚用品展销会,届时热闹非凡。

彩车

加拿大青年男女喜欢在5月到9月这段时间举行婚礼,尤其爱在7月份喜结良缘,而且婚礼仪式多选在星期六这一天。在这期间,每逢周末,加拿大城乡教堂从早到晚传出悦耳的《婚礼进行曲》,新郎新娘乘坐的彩车队徐徐行驶,围观的人们报以热烈的掌声和欢笑声,相遇的车辆鸣喇叭表示祝贺,各地都沉浸在喜气洋洋的气氛之中。由于众多的男女选择在同一段时间内举行婚礼,教堂显得异常繁忙,因而一切准备都须在婚礼前三四个月联系妥当。加拿大人喜爱鲜花,他们婚礼上的鲜花十分考究,教堂、宴会厅、新房都要用玫瑰花、兰花、百合花装扮,色彩艳丽、浓香扑鼻,因此采购鲜花也是一项重要事情。

婚礼仪式在教堂里举行,仪式内容同西方许多国家大体相似。其中,加拿大新婚夫妇相互赠送的戒指内侧刻着各自姓名的缩写字母和结婚日期,双方视为珍品而留作永久的纪念。教堂仪式结束,新婚夫妇要乘坐装扮得花枝招展的彩车沿着繁华地区走一圈,随后到风景秀丽的公园或名胜游览地拍摄新婚合影照片。

加拿大人的新婚宴会一般都选在晚上举行,先是非正式的酒会,接着是正式的冷餐和热餐,气氛热烈,场面隆重。加拿大新婚夫妇也有婚后蜜月旅行的习惯。由于加拿大冬季漫长,因此经济条件好的,多爱到加勒比海诸岛和美国的佛罗里达州去度假,尽情享受阳光、沙滩和海浪。而收入不丰者,多到国内的风景胜地游玩,如魁北克的劳伦欣山区、落基山脉的班斧以及路易斯湖等地。

酋长

加拿大印第安人的婚礼带有浓厚的民族色彩。婚礼地点多选择在印第安人聚居区公共建筑物里举行,一般是一幢较大的木头房屋。举行婚礼时,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村中居民纷纷来到木房里,众人席地而坐,互致问候。男女老幼身穿民族服装,款式新颖,色泽艳丽。虽然印第安人性情开朗,但婚礼场合却显得非常安静,即使说话也是轻言细语。

婚礼的主持人是酋长和两位长老,当他们来到现场时,全场的人向他们致礼表示敬意。酋长身着民族服装,头上象征权威的高高的羽毛格外醒目。酋长在大厅中央坐定,两位长老分坐酋长左右,他们是当地年岁最大的人,灰白色头发结成长辫垂在肩上。新郎新娘身着白色的鹿皮传统服装,跪坐在酋长对面。成年男子围坐在酋长、长老、新郎新娘周围,妇女和儿童围坐在男人的,每人面前放着刀叉和盘碗。

仪式开始,酋长面向空中,高举双手,全场鸦雀无声。他点燃艾草,随着一股伴有浓香的青烟升起,酋长用民族语言向神明祈祷,为新婚夫妇祝福。酋长说完,由左右两边的长老边说边唱,歌声豪放粗犷。祈祷完毕,酋长从身上取下一根长管烟枪,在艾草上点燃,再将烟枪平举在胸前,自左而右地转一圈,放进嘴里吸几口。随后,将烟枪交给左边的长老,这位长老照酋长的样子做一遍后交给右边长老,接着传给新郎、新娘、客人们。按照印第安人的传统风俗,烟枪象征和平,吸烟表示友好。当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吸过烟后,四位年轻人抬来一大桶汤羹,新郎新娘先为酋长和长老每人盛一碗,酋长接着将汤羹分盛在五六个小桶里,再由人分给在场的每一个人。根据印第安人传统习惯,新郎婚前要设法猎获一头糜鹿,用鹿肉加野米熬成汤,婚礼上分给大家喝。按照古老惯例,印第安人婚礼上吃玉米饼时,还应吃烤野牛肉,但今天的野牛成为保护动物,所以许多人婚礼上的烤野牛肉便用美国的"肯德基炸鸡"代替了。这样,印策安人的婚礼既保持着本民族的传统习惯,又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影响。喜宴结束,酋长和长老离去,人们来到一块空地上,随着欢快的鼓声,通宵达旦跳传统的印第安太阳舞。

印度新娘第一部范文3

欧洲中世纪存在的一种封建主强制与农奴的新娘同宿第一夜的特权。又称首夜权。初为群婚制度的残余,后在中世纪欧洲(如苏格兰、法、德等)一些国家公然用法律作了规定,主要为稳固封建统治。随着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初夜权已逐步为历史所淘汰。而中国边远少数地区存在的初夜权,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实行民主改革时才被真正取缔。

简介

初夜权,droit du seigneur(原文法语,直译成英语相当于 right of the lord) ,即老爷的权利。顾名思义,即是贵族统治者占有下辖领民女性初夜的权力。与初夜相关的风俗最早源自于原始人类对血的恐惧,视为不洁的回避对象,因此产生了对神献祭,对客人献身,让奴隶进行等各种不同的风俗习惯。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巩固,对血统和伦理各方面知识的提高,初夜恐惧和群交,群婚,乱伦等习俗逐渐被废弃遗忘。

欧洲初夜权习俗

比较特殊的是欧洲地区的许多国家,以类似风俗为基础,发展出了占有女性初夜权的法律并长期保持。

欧洲中世纪的基督教社会,享用新娘的第一夜变成了统治者的权利,变成了占有农奴的一切和玩弄女子的一种手段,“初夜权”的性质完全变化了。对封建领主来说,农奴中的年轻姑娘等于是免费的娼妓、不特定的贱妾。法国把“初夜权”称为“张开大腿权”,这种风俗一直保存了几个世纪。

在德意志的查理曼大帝所统治的王国里,农奴中的年轻姑娘都杂居在领主的前房里,任其“破处”。在1538年苏黎世州议会所发行的公告中说:“领地的所有人——领主有权和领地之内农民(小佃农、农奴)即将出嫁的新娘共度一夜,而新郎也有义务提供新娘给领主。如果不愿意,新郎要付给领主4.3马克左右的赔偿费。”在德意志的拜恩地方,新娘所付给领主的赔偿费是“能装下臀部”的大锅,以及“和臀部一样重”的乳酪,而新郎必须付给领主高级的上衣或毛毯。这种赔偿费就是所谓“结婚税”,在德意志把这种“初夜权”的赔偿金称为“孔守钱”、“新床钱”、“极印金”、“女金”、“脐代”。如果不履行以上“义务”,婚姻就不能得到公证人的承认,也不能获得领主的许可。这实在是人类历史上十分丑恶的一页。

1538年,苏黎世州议会颁布公告说:“在领地内的农民(佃农、农奴)结婚时,领主享有新娘的‘初夜权’;如果遭拒绝,新郎必须付钱给领主。”如果不履行义务,婚姻就得不到领主的认可,属无效婚烟。这种由领主享受初夜权的野蛮规定,自13世纪一直持续到16世纪末叶;在俄国及东欧诸国,甚至还延续到了18世纪初期。根据法国资产阶级**前夕的法律规定,法国国王有权同任何一个新婚第一夜的新娘同宿。当然,国王不可能对每一个新娘都行使这项特权,所以出于某种考虑,便把这种权利售让给他统治下的某个人,这个人还可以再转让这种权利,直到让与到最后一个买主,这个买主可能是一个庄园主,他对本区域里的所有姑娘都拥有初夜权。当一个男人想结婚时,他可以为他想要娶的姑娘买下这种权利,向庄园主交一笔钱,换取“这项交易的许可证”。如果庄园主本人认识这个姑娘,并且想自己享用这种特权,那么,他便会回绝这个男人的要求。

概义

初夜权(Droit de seigneur)一词出现于中世纪的西欧,是指一地的领主具有享用和当地所有中下阶层女性第一次性-交的权利。领主们的说法为少女第一次性交的落红是不祥之物,只有拥有权力地位的领主可以抵抗这种力量。虽然在16世纪的文献首先记载了初夜权,但历史学家所审视的记录中却只找到很薄弱的证据。在一些封建制度中,地主要求佃农结婚须得到地主的允准,这通常需要缴付款项。一些地方的基督教会也要新婚夫妇先缴付款项才可完婚。

原因

初夜权很多时候亦会用来指在宗教上信众须把初夜献给教派中神圣的存在的一种权利,如古埃及有敬拜金牛的习俗,所谓的金牛是一种实际存在、较一般牛特别的牛,故当时的女性要把初夜献予新发现的金牛。又或者是在很多邪教中,教主以神的代表之名要求女信众共寝的教条之一。

梅尔·吉布森的电影《惊世未了缘》(《勇敢的心》)就反映这个事情。《烬余录》中暗示蒙古人建立的元朝统治时可能在中国实行过初夜权制度。“北兵之祸,杀戮无人理,甚至缚童稚于高竿,射中其窍者赌羊酒。乱后检骨十余万,葬于桃坞西北周书桥,题墓碑曰 万忠。鼎革后,编二十家为甲,以北人为甲主,衣服饮食惟所欲,童男少女惟所命,自尽者又不知凡几。……鼎革后,城乡遍设甲主,奴人妻女,有志者皆自裁。”

所载甲主为北人(可能包括北方的蒙古、色目、汉人、女真和契丹各族)。由于《烬余录》在南宋“成书”之后,一直至清光绪年间才第一次付印,期间跨越了700年历史,被认为藏于民间,但有人怀疑为伪书。

从元代各族人口分布来看,“初夜权”亦是完全不可能之事。根据台湾着名元史专家萧启庆先生考证,元代人口约为一亿两千万,而入居中原之蒙古族人至多不过三十余万,假设这一亿两千万总人口之中有一亿为汉人,则汉蒙人口比例为3333333:1,此等悬殊之人口比例,如何行得初夜权?再者,元代入居中原之蒙古族,大多为世袭军户或官员。除官员外,军户均按军队编制集中安家,主要集中于大都、河南、云南等地。此外,根据姚大力先生考证,元代蒙古族人口分布状况越往南越少,镇江府蒙古人不过数十户,更南边的广州则只有数户蒙古人。

非洲一些原始部落的酋长可以行使初夜权。

古代习俗

女子“献身”,顾名思义,就是将自己的初夜献给异性,而在世界古代史上,却记载着五种奇特的“献身”方式,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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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是“献身”给神物。古埃及有崇拜“金牛”之风,所谓“金牛”是体上有特别的斑纹的黑牡牛,据说这是生殖之神奥色里斯的化身。凡有“金牛”出身,祭司们就把它小心饲养,等过了四个月头,就送进“金牛庙”。“金牛”初到庙堂的40天内,男人不能去,只让女子在庙内裸体供奉,少女们纷纷把下体献给“金牛”,这是她们的一种宗教责任。

虽然这种风俗在当时是很神圣的,但是这种方法对女子是不是太残酷?一则很危险,试想想,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牛要和人进行性交,纵然有人帮助,也是很恐惧的一件事。二则开了人和动物乱伦的头。女子的第一次就要和动物进行交配,那么在女子和当地人看来,人和动物进行性交也是很自然的事了,只不过一种是神圣的,一种是不神圣的,但不管怎么说,它告诉人们,人和动物是可以性交的。欧洲的黄色牒片里,这种人和动物性交的场面比比皆是。记得我第一次看到这些时,惊恐万状,但现在我才知道,对欧洲人来说,这是一种古老的习俗。

第二种将身体奉献给神,主要对象是僧侣、祭司等,因为他们是神的代表。古代的印度王于新婚的三天内不得与新王妃接触,这三天要交给最高的僧侣和王妃共寝。君王尚且如此,百姓又能怎样?

从这一点上来说,的确是神圣的。但是仍然有一种矛盾和假相存在。僧侣是神的代表,这种习俗又是这些僧侣宣传的,如果是真的信神倒也罢了,否则,这岂不是一种骗局?可见,贞与不贞,神圣与否,全在人心里,正如马丁·路德说的那样。

第三种是向酋长、地主、君主“献身”。印度孟加拉的土着民族,处女非奉侍了兼祭司的酋长后,不得结婚。新西兰、尼加拉瓜、南美巴西等地都有这种风俗。古罗民的奥古斯都大帝曾对臣下的妻女主张这种权利。法国布勒塔涅的风俗则是:第一夜献给基督,第二夜献给圣母,第三夜献给地主,第四夜才献给新郎。曾经是葡萄牙的圭内瓦有一种部族,其酋长不但能享受初夜权,而且要求得到相当的礼金。

真是淫迹斑斑,磬竹难书。如果说第一种和第二种初夜权确真带有神圣的宗教色彩的话,那么第三种习俗就已经沦为淫风了。

酋长、祭司、地主、长老们本来也是迷信的,但正如朱云影在《人类性生活史》里所说的,他们自认为身上有一种“魔力”,可以除病息灾,所以使行使了初夜权,以后积累了经验,觉得没问题,也就放心了,或者说自信心更强了。另外,从“破瓜”中得到了性的“甜头”,于是就更加要打着神圣的招牌满足自己的性需求,这样,行使初夜权就由一种神圣的义务变成了一种权利与欲望,最后便成为一种压迫了。所以到欧洲中世纪时,享用新郎初夜权的权利,变成了占有农奴的一切和玩弄女子的一种手段。法国把它称为“张开大腿权”。

从这个意义上说,古代的一切压迫与剥削都是打着神的帽子的。无怪乎马克思对宗教无情地加以鞭笞,说它是人类的鸦片。中国的学者又在前面加了个修饰语,就成了“毒害人民的鸦片”。经过这样的加工,中国人对宗教便痛恨之至,再也不接受它了。

当然,也有与宗教无关的初夜权。第四种是由亲友和宾客行使初夜权。非洲的利比亚人,把一切女子结婚的第一夜委身于来客,女子本身还认为这是一种荣誉。在淡路出岛,新郎出嫁的前夕,要由新郎的几个朋友带到森林中去,破坏她的处女身。同时,还有由新郎的父兄行使初夜权的。

这种习俗就让人难以理解了。是因为那里人们对性的认识比较开放,没有太多的性伦理观念,还是人们觉得女子的“落红”是一种灾难?让亲友来宾行初夜权,意味着相互辅佑,共同分担灾难。还是免除灾难的意思。

第四种是“献身”于贱民、仆役及外地人。菲律宾的一些土人之间,有特设的公吏专司此事。新喀利多尼亚的处女在结婚前,要用很高的报酬雇人“破瓜”。据日本学者南方熊楠叙述,从前松本正藏游印度,寄住在某贵族家,有一天主人竟卑躬屈节地请求他为女儿“破瓜”。

第五种“献身”方式就更奇怪了。在《黑色的性行为》一书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住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族有一种公开拍卖少女初夜权的习俗。他们的少女到了成熟期,其初夜权都要卖给任何想要的人。当天,少女全身被衣服包住,被人抬高在部落内巡回,然后在部落的广场中跪在洋伞下,围观的人可以用适当的代价和少女一起过夜。

这个故事使我想起中国农村的一种现象,即出嫁少女就是要卖很多钱。把女子当摇钱树,把她们当成一种增加收入的工具,跟把少女的初夜权公开拍卖没有什么两样。这都是不把女子当人看。前者是以妓女的形式赚钱,后者则是像出卖家里的牲畜一样赚钱。

总之,奇特的“献身”方式不但向我们展示了其世界史学的神秘色彩,同时它也暴露出了在古代时期,对广大女性所造成的巨大摧残和伤害,致使女权地位坠落深谷,这不能不说是世界古代女性的一种悲哀啊!

“初夜权”的俗源及其演变

原始社会时期初夜权的执行者,当时全出于严肃的动机和牺牲的精神,决没有今人所想的淫靡自利之心。

伴随着历史的发展,文明水平的提高,那种产生初夜权的原始禁忌思想,已站不住脚了;然而初夜权现象并未中断,遗风尚存。

种种的禁忌,诸如月经、妊娠、分娩

中世纪的欧洲,诸如苏格兰、法国、德国等国家,曾公开地用法律规定贵族或封建领主享有这种特权。这是对女性强制施行的性压迫和性摧残,与原始社会或近现代僻地残存的原始部族中的初夜权习俗,其文化内涵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是应该受到谴责的猥鄙、秽亵行径。

印度新娘第一部范文4

首先,在场的男同事几乎都已不知道或记不得灰姑娘的故事了,而在场的女生都记得清清楚楚;第二,会上男同事问女同事:“你们有谁知道《青蛙王子》的故事吗?”女生们的回答也是意外的:“不大知道。”

从这点折射出一个问题:那就是人们的心理习惯性永远只关心自己的问题,或与自己息息相关的问题,却很少设身处地的去换位思考问题。这正如同我们做销售,大多数的销售人员永远只会关心自己的利益,只关心客户会不会买,什么时候买的问题,却很少去关心客户究竟要买的是什么,客户真正的需求究竟是什么?销售人员若能站在客户的角度上去思考这些问题,销售目标也就自然容易达成了。今天的晨会也表明这一点,男同事们知道青蛙王子的故事,那是因为男人都希望变成青蛙王子,或有着青蛙王子一样的机遇;女人都知道灰姑娘,那是因为女人也都羡慕灰姑娘最后嫁给了王子变成了王后。这正是男女双方都是从自己的角度和思维去关心问题的表现。

第二,石文丽同事问道:“假如最后灰姑娘不想去参加舞会,她还会和王子在一起吗?”故事中,灰姑娘面对众多的阻挠,但她依然坚强的战胜了重重困难,甚至灰姑娘的后妈将门锁起来了,但她还是成功的逃了出去,参加了舞会。虽然故事中说,灰姑娘获得了仙女的帮助,但本因却是自己首先要相信自己,自己要有上进的力量和坚定决心才成。

衍生到销售中也是如此,很多人的销售失败不是因为产品不好,不是因为客户太难搞,而是因为就差那自动放弃的最后一秒。很多事情,失败和成功往往也就差那一秒,你坚持了就成功了,放弃了就失败了。销售就是要做到即便到最后一刻也决不放弃。销售学中有这么一个准则,就是客户做透的标准:1、接触长度:接触单个部门多少人?X=1、2、3.。。。N?2、接触宽度:接触多少个部门,Y=车间、设备、采购、财务、品管、营销还是总经理室?3、接触高度:接触客户的哪个级别?E=职员、经理、总监、副总、老板还是老板娘?4、接触频率:接触客户的次数是多少?F=1、2、3.。。。N?是一次就放弃,还是持续不断的拜访?

这些都说明,最后决定成功和失败的不是别人,而是你自己。

第三,石文丽同事问道:“灰姑娘最后嫁给了王子,她为什么成功了呢?”有人说:“仙女帮了她。”有人说:“机会。”有人说:“命好。”其实,灰姑娘首先做到的从不放弃,一直坚持。有句话说:“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头脑。”灰姑娘也是如此,从未放弃,一直准备。喜欢文学的人都知道张爱玲有句名言:“于千人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年晚年之中,于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说一句:“噢,你也在这里?”

可是,旁人不知道的是,灰姑娘为了这一天,她等了多久?她忍受了多久?却从未自暴自弃,依旧用一颗爱着自己的心,阳光的活着,笑对所有屈辱与苦难。张爱玲中的“噢,你也在这里?”她却不知,可能这个你为了这一刻,已经在这里等待了多久,只为了相逢的这一刻?

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头脑。对于销售来说,亦是如此,若想成功,唯有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唯有比对手更能坚持,对手的失败不是你的过于优秀,而是你比他多坚持了一刻;你失败了,也正是因为你比对手早放弃了一刻。

第四,灰姑娘成功的核心要素是什么?所有同事都回答:“因为她变漂亮了。”对,就是如此,可见形象的重要性。她如果不美,我想作为王子的男人,或会报以同情,或会报以尊敬,或绝不会鄙视,但若要说爱她,也是不大可能的吧。

这就是形象的重要性,客户决定采购之前,往往会从与销售员的第一次见面时就打下了基调。销售学中讲究“第一印象”,有这么一句话讲:“决定销售成功与否的第一要素就是在首次见面的40秒内。”这就是客户对你的第一印象。每个企业也都天天在讲企业文化,可究竟什么才是企业文化呢?我在微博上也看到这么一个故事:一人拜访完客户后出来看见一老人在为自己擦车,以为是小区的有偿服务,忙说:“谢谢您,多少钱?”老人说:“不要钱,我是丰田的退休职工。这么好的车,要擦干净才漂亮。——企业文化不仅仅是文化表象和符号,更是广泛认同共同遵守的价值观和信念及由此产生的行为习惯。

印度新娘第一部范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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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新娘第一部范文6

关于泼水节的由来,傣族民间有个感人的故事。

传说,古代农时由一位叫捧麻点达拉乍的天神来掌管。但是,捧麻点达拉乍凭着自己法术高明,神通广大,乱显神威,为所欲为,想降雨就降雨,想降温就降温,弄得人间冷暖失调,雨旱混淆。天神英达提拉决定对给人间降灾降祸的捧麻点达拉乍进行制裁,但由于捧麻点达拉乍法术高明,众神仙都不敢动他。于是英达提拉找到捧麻点达拉乍的七个女儿,把她们父亲如何作恶的事说了出来。七位美丽善良的姑娘本来对父亲的所作所为就很不满,听了英达提拉的话更是义愤填膺,决心大义灭亲,为人间消灾除难。姑娘们私下商议,要除掉十恶不赦的父亲,必须把父亲的生死秘诀探出来。捧麻点达拉乍在谈笑中不知不觉泄露了自己的生死秘诀:火烧、水淹、刀砍、箭射,他一概不怕,怕的是用自己的头发做成“弓塞宰”(意为“心弦弓”)。

一天,姑娘们把父亲灌得酩酊大醉,趁他酣睡时,悄悄拔下他的一根头发,做成了“弓塞宰”。当她们把“弓塞宰”对准捧麻点达拉乍时,他的脖子就断了,头颅一落地,就冒起火来,到处蔓延。为了扑灭邪火,七个姑娘把捧麻点达拉乍的头轮流抱在怀里,直到腐烂。轮换时,姑娘们都要打来清水,泼在自己身上,冲去满身的污迹遗臭。

为了纪念那七位大义灭亲、为民除害的姑娘,傣家人欢度新年时,都要举行泼水活动,以消灾除难,祝在新的一年里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畜兴旺。傣历新年里的“腕脑”,就是捧麻点达拉乍的头腐烂的日子,泼水活动就在这一天举行。

泼水节一般为三至四天,第一天为除夕,是送旧岁的日子,常有划龙舟、放高升等传统活动(放高升即燃放自制的土火箭)。第二天(或第三天)为空白,它既不属于旧的一年,也不属新的一年,而是旧年和新年之间的空日子,所以这一天(或两天)人们可自由安排活动。第三天为傣历的元旦,也是傣历年中最热闹的一天,传说是“日子王到来的一天”。这一天清晨人们便身着盛装开始忙着做一些佛事活动;到午时,忙碌的妇女们便担水为佛洗尘(即“浴佛”),求佛保佑傣家在新的一年里万事如意。至此欢乐的泼水活动便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