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市场范例6篇

无人机市场

无人机市场范文1

关键词 无人机系统;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市场研究

中图分类号V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92-0077-03

0 引言

该规划报告将结合航电公司发展无人机系统以及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无人机产业的方向,从当前以及未来国内外无人机发展趋势和对无人机系统的需求,针对无人机系统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主要发展技术以及无人机系统发展路线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划,为航电公司和集团公司发展无人机系统产业提供支撑。

1基本概念

1.1分类情况

无人机种类很多,不同的无人机可以完成不同的特殊任务。一般来讲,可以按照“续航时间和航程分类”和“军事用途分类”两种方法进行分类,分类示意如图2所示。

1.1.1按照续航时间和航程分类

1.1.2按照军事用途分类

根据不同军事用途和作战任务,无人机又可分为靶机、无人侦察机、无人战斗机、通信中继无人机、诱饵无人机、电子对抗无人机和校射引导机等类别。

靶机:靶机是发展较早的无人机,主要用来模拟各种飞机和导弹的飞行状态和攻击过程,鉴定各类航空武器的性能和训练战斗机飞行人员、高炮和地空导弹及雷达的操纵人员,也可用来研究空战和防空战术;

无人侦察机:无人侦察机是利用光电、红外、生化等手段对地面或海面目标进行战略战役和战术侦察,监视战场。

无人战斗机:携带有小型和大威力的精确制导武器、激光武器或反辐射导弹,主要任务是攻击、拦截地面和空中目标。

通信中继无人机:作为空中中继平台,增加信息传输距离,即利用无人机向其他军用机或陆、海军传送图像等信号,一般为安装了超高频或甚高频无线电通信设备的无人机。

诱饵无人机:诱使敌雷达等电子侦察设备开机,获取有关信息模拟显示假目标,引诱敌防空兵器射击,吸引敌火力,掩护己方机群突防。

电子对抗无人机:分为电子侦察无人机和电子干扰无人机,前者用来进行电子侦听与监视,截获、收集敌方的通信、指令及电子情报,后者用来对敌方的通信指挥系统进行无源和有源压制性或欺骗性电子干扰。

校射引导机:用来执行目标定位、火力校正、战果评估等任务。

1.2应用领域

在军事应用领域方面:无人机主要可用于情报侦察、战场监视、电子对抗、通信中继、军事测绘、火炮校射、气象探测、打击效果评估等任务;根据任务的不同,军用无人机可以使用不同的有效载荷,主要包括数据传输与测控、目标探测、成像、光电、电子战、电子侦察、光电侦察以及敌我识别等类型。随着技术的发展,无人机的军事应用较为广泛而深入,技术和性能已日臻完善,其承担的任务范围逐渐扩大,任务级别由战术级扩大到战役和战略级,任务性质由支援保障任务扩展到攻击作战任务。

在民用领域方面:由于无人机具有成本相对较低、无人员伤亡风险、生存能力强、机动性能好、使用方便等优势,使得无人机在民用方面的主要应用市场包括:航空拍摄、航空摄影、地质地貌测绘、森林防火、地震调查、核辐射探测、边境巡逻、应急救灾、农作物估产、农田信息监测、管道、高压输电线路巡查、野生动物保护、科研实验、海事侦察、鱼情监控、环境监测、大气取样、增雨、资源勘探、禁毒、反恐、警用侦查巡逻、治安监控、消防航拍侦查、通信中继、城市规划、数字化城市建设等多个领域,其应用远景较好,但在现阶段相关应用还处于尚未形成规模的初级阶段。

2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

2.1国外现状分析

据统计,截至2011年,全世界共有51个国家、511家供应商、54个国际联合机构参与无人机的研制生产,其中美国、以色列、俄罗斯等国处于领先水平。美国开始的时间最早,投入的人力和财力最大,研制的型号多达几十种,在历次战争中积累了无人机应用的丰富经验,在无人机技术领域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结合蒂尔公司对无人机未来10年预测来看。可以总结出未来10年,美军对于无人机的需求:

1)从数量上来看,美军大量需要小型无人机及小型战术无人机。这种无人机,用途明确单一,易损耗,单台套价值不高,所需载荷简单,主要执行战场战术侦察等任务;

2)对于战术无人机及中程长航时无人机,美军正在逐步将其定位为战场主力机型,其将执行多样作战任务,并在多个机型上实现“察打”一体的功能;

3)对于诸如全球鹰高空长航时无人机,美军在未来10年需求量不是特别巨大,一方面是因为该型无人机科技含量高,单台套价格昂贵,另一方面美军将其定位为战略战役武器,在战场上将起到决定性作用。

亚太地区已正在逐步成为世界无人机发展又一热点地区,亚太地区各国无人机的发展情况各有不同,发展水平基本分为3个层级:

1)第一级:澳大利亚 、新加坡和韩国 ;

2)第二级:中国、日本和印度 ;

3)第三级:马来西亚、印尼、泰国 。

亚太地区多个国家都与一些拥有先进无人机技术的北约国家保持着密切联系,这也使得亚太地区一些主要军事国家的无人机研制和装备进展迅猛,越来越多的高技术、新概念无人机系统和技术开始在亚太地区生根发芽。

在民用领域,各国特别是美国民用无人机的应用正在迅速升温。目前用于民用任务的无人机除少量专门发展的型号外,大多都由军用无人机修改而成。一些大中型长航时军用无人机,如“捕食者”和“全球鹰”在修改后,也将广泛应用于民用领域,包括无人机用于灭火和全球变暖研究、美国国土安全部扩大无人机应用等。但是,要进一步扩大民用无人机的应用,最重要的一点是,必须装备探测与回避系统,以便它在民用空域中飞行时,不会同有人飞机或其他无人机相撞。

2.2国内现状分析

国内无人机的研究发展在总体设计、飞行控制、组合导航、中继数据链路系统、传感器技术、图像传输、信息对抗与反对抗、发射回收、生产制造和部队使用等诸多技术领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具备一定的技术基础。特别是近几年来,一批新型无人机装备相继研制成功并交付部队,无人机装备体系结构有了较大改善,现代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我国研制无人机已有40多年的历史,先后研制多种无人机。在无人机平台研发方面,军工企业、院校和民营企业都纷纷加入了无人机平台的研发行列。尽管我国无人机产业近年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从总体上说,我国无人机装备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高技术战争的要求。

2.3发展趋势分析

1)重视体系发展,融入整体作战效能的实现

无人机发展初期,无人机系统研制主要有两种主要方式:一种是先主要研制平台,平台定型后再考虑载荷;另一种是首先研制载荷,而后再考虑搭载什么平台。

随着无人机技术与产品的发展,用户更为重视无人机实现的使用效能,无人机研发将重点关注系统效能的实现,将平台、载荷、测控、传输等设备视为一个大系统开展论证、研制工作,而不再片面追求平台或载荷的能力。

2)平台与载荷的深度融合

随着无人机技术与载荷技术的发展,以及用户对尺寸、重量要求的不断提高,无人机与功能载荷的集成度逐步提高,逐渐向深度融合的方向发展;出现了传感器共通、信息共享、硬件共用、结构共形、功能互为备份等新特点。

3)多样化、系列化发展

随着无人机系统在军、民两个领域的应用,无人机的优势愈为凸显,无人机产品的发展更为多样,且逞系列化发展的趋势。为获得更长的航时、更高的可靠性和携载能力,战略无人机将向更大的外形尺寸发展,将可替代当前的有人高空机载预警监视和通信平台。而战术无人机将会向更小的外形尺寸发展,以满足各种应用的需求。

同时,无人机向作战平台发展是未来战争的发展趋势,未来新型无人攻击机或多用途无人机将更加广泛地应用自主目标截获与识别、精确制导、信息传感和高速数据链等先进技术和自动控制系统,从而提高无人机的作战能力。此外,多种无人机都开展了系列化发展,满足用户在不同航程、不同空域、不同载荷能力间的个性化需求。

4)向集成化、多任务平台发展

搭载不同的载荷,无人机可以完成不同的任务。为了更好地利用成熟的无人机平台,无人机研制更为注重对多种载荷、多种任务的适应性,力求实现一机多用。

5)对多机协同的适应性将成为无人机系统发展需首要考虑的问题

将来,无人机的使用将更多体现出多机协同、有人无人协同、网络化作战的特点。因此,无人机系统在设计之初,就要充分考虑对网络化协同的适应性问题。

3市场分析与预测

3.1国外市场

3.1.1市场情况

据美国蒂尔公司预测:未来十年无人机仍将继续成为世界航空航天工业最具增长活力的市场,支出总额将超过940亿美元。

同时在全球军用航空平台新交付价值中,无人机(不含微型无人机)所占比重将从2010年的8%提升到2018年的15%,而有人战斗机/攻击机/侦察机的比重将从45%下降到44%。全球无人机(不含微型无人机)新交付数量占比将从2010年的35%提升到2018年的49%,有人战斗机/攻击机/侦察机的比重将从15%下降到14%。照此趋势发展,无人机将在不远的将来成为航空主战装备,而以色列空军就规划在2030年打造一支无人机占50%以上的新型空军机队。

按价值量计,民用无人机需求量仅占世界总需求量的7.5%,中空长航时无人机、高空长航时无人机所占比重最高,分别达35%、23.3%;按数量计,微小型无人机占市场比重最大,达69.5%,民用无人机居第二位,为12%。

同时蒂尔公司强调,目前世界民用无人机尚未形成实质性的市场,预计在未来10年,随着需求的增长和管理措施的完善,世界民用无人机市场将逐渐形成,市场也将逐步培养。一旦民用无人机的耐久性和使用成本等实际问题得到解决,民用无人机市场将有可能出现显著增长。预计未来十年民用无人机市场份额约为85.6亿美元。

3.1.2主要目标市场

从国外市场来看,目前非洲、中东、东南亚、南美等传统军贸市场的第三世界国家,对军用无人机都有需求,但除南非、巴西等国拥有无人机工业体系,阿联酋、马来西亚、埃及等国家通过自研或合作引进开发出一些无人机产品外,大部分国家都没有无人机研制生产能力,甚至没有服役装备军用无人机。据初步了解,多个国家都提出了中小型无人机的市场需求意向,主要是用于战场侦查、边境巡逻等目的,因此这些国家可以作为主要的目标市场进行开拓。

3.2国内市场

3.2.1市场情况

1)军用无人机市场

在军事领域,无人机有着广泛地应用。当前,国内无人机在军事领域方面正得到大量应用。无人机系统在军事领域方面有如下几方面的市场应用:

(1)目标探测与侦察无人机系统,包括:电子侦察、光电侦察、雷达探测与成像、多功能侦察等无人机系统;

(2)电子战无人机系统,包括:电子对抗无人机、光电对抗无人机、多功能对抗无人机等系统;

(3)无人作战飞机,包括:无人作战飞机、多用途无人作战飞机等。

2)民用无人机市场

国内民用无人机市场正在处于稳步增长过程,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在当前和未来,民用无人机的主要应用市场在:数字化城市勘探与测绘、海防监视、边防巡查、气象探测、地质勘探、摄影、防灾减灾、缉私反恐等领域都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3.2.2主要目标市场

从国内民用无人机的市场来看,无人机的应用需求正在逐步增加,但更多是低端为主、实验试用为主,尚未形成稳定的市场。行业单位在加大成本控制、应用研究和市场策划的基础上,以民用的中端无人机系统,并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是开拓市场较好的选择。

无人机市场范文2

市场

无人机市场大受资本青睐

据记者了解,今年CES展上的无人机厂商共有20家左右,除英特尔等几家厂商之外,其余全部来自中国。透过CES就可以看出,近一年以来,中国无人机企业呈现井喷式增长,因为在两年前,仅有大疆、华科尔等两三家无人机企业参加CES展。

在本次CES展上,国内无人机企业可以说是风头尽显,大疆按照以往的常规了两款无人机产品,亿航的一款“亿航184”载人飞行器在展会现场吸引了大批参观者的眼球,腾讯携手雷柏科技了旗下首款无人机产品,也正式宣布进军无人机行业。

实际上,无人机行业的高速发展离不开资本的助推。在过去一年,无人机在中国市场颇受资本青睐,上市公司不断投身于无人机的蓝海之中,行业估值也迅速膨胀。而放眼海外亦是如此,很多风投把钱砸进了无人机公司,如高通、谷歌、亚马逊等。三星、诺基亚、索尼等巨头也开始在无人机市场展开布局,开始无人机的应用和开发。有数据显示,去年全球无人机领域投资额已经达到了2.1亿美元,这一数字几乎是前年全年投资总额的两倍。

国产无人机去年出口增8倍

无人机时代已经到来,而在民用无人机领域,“中国制造”正成为闪亮的新名片。目前,中国市场上共有大约400家无人机制造商,占据了全球70%的无人机市场,意味着全球每卖出10架民用无人机,就有7架来自中国。

国内无人机企业大多聚集在深圳,加之深圳海关高效率的通关环境,现今从深圳出口的无人机,已占全国出口无人机总量的99.9%。深圳海关本月6日的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前11个月,深圳市出口无人机27.2亿元人民币,出口货值比前年同期激增8.2倍。

海关数据显示,2015年深圳的无人机主要向香港地区(占比43.06%)、北美(美国占比18.60%、加拿大0.3%)和欧洲市场(欧盟占比4.78%)出口,而出口香港地区的无人机大部分又会被转运到北美和欧洲。

去年8月,我国曾通过要求无人机制造商注册登记,增强了对无人机出口的控制,以免其危害到国家安全。一些技术雄厚的无人机制造商还被要求将他们的技术细节公开给有关部门,以获得出口所需要的准许证。不过这些规则,主要的针对对象是那些续航时间超过1小时,飞行高度超过15420米的无人机。

政策

监管办法引发争议

短短一年,无人机突然从小众产业转移到全民生活中来,无人机造得多了、用得多了,对无人机的监管就显得有点跟不上了。目前,许多国家都在加紧出台无人机管理相关规定。去年12月29日,民航局的《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被视作无人机领域的首部“交通法规”。紧接着第二日,民航局便了业内期盼已久的《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计划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

从无人机行业发展来看,《暂行办法》的出台意义重大。中国无人系统产业联盟秘书长孙柏原认为,作为新生事物的无人机,无论从研发制造、消费还是投资或应用,近两年都是井喷式发展。与此同时,由无人机引发的事故经常见诸报端,所以争议也越来越多。

“要想这个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出台一系列的法规政策规范无人机的生产、销售、经营、应用,否则难免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孙柏原说。

不料,征求意见稿之后,却引发轩然大波。据媒体报道,包括无人机公司员工、学界专家和无人机爱好者的150人拟以个人名义联合签名向中国民航局上书,针对《暂行办法》提出自己的意见。

一业内人士认为,《暂行办法》实际上主要是管理那些用无人机从事的经营活动,离日常玩儿无人机的大多数人都比较遥远。但是这个办法却涉及现存的无人机行业的从业组织和个人,更牵扯到我国无人机产业的发展,因此也就产生了诸多争议。

声音

获得通航经营许可较难实现

为什么这个本来行业呼吁已久的《暂行办法》出台了,没先迎来喝彩却遭遇了部分业内人士的集体反对呢?记者注意到,《暂行办法》关于“使用无人机经营活动,需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以及“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两架的无人机,购买方应当在中国登记、取得适航证”等前置条款,在行业内产生了较大争议。

全球鹰(深圳)无人机有限公司总裁余景兵在《对于民航局运输司无人机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中称:“获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的过程是一个死循环。取得经营许可后,方能到工商注册登记,但是要取得经营许可,需要拥有无人机,但是没有工商登记,如何开银行账号对外付款买无人机?”

另一个引起争议的地方,在于目前无人机广泛用于摄影、农药喷洒等领域。余景兵表示,现在真实的情况是,很多无人机属个人拥有,比如做农业植保的农业合作社及农民,与通航的运营企业不同,要求其取得经营许可后再进行工商注册,将没有可操作性。

据记者了解,使用无人植保机进行农药喷洒作业,相比传统的人工作业可以大大节省时间和人力,且喷洒作业人员可避免与农药直接接触,有利于增强喷洒作业的安全性。目前在国内尚未大规模使用,但未来前景广阔。

余景兵等人建议,应暂缓2016年2月1日执行该办法,在深入无人机企业、深入基层应用单位调研,充分讨论后再谨慎出台相关管理政策。

一味反对政策将造成市场混乱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暂行办法》并没有受到业界一致肯定,但在孙柏原看来,任何政策的制定都是基于当时的现状和认知水平而出台的,并没有十全十美的政策。“随着时间的推进和技术的进步许多制度也会逐步修正,但是因为一点瑕疵就一味反对政策的出台势必造成无人机应用市场的混乱,对用户造成无人机不可靠的印象,从而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发展。”

孙柏原认为,对于无人机的登记和取得适航证,目前相关部门还没有做好准备,所以《暂行办法》在执行过程中会有解不开的死扣。这个需要其他部门的紧密配合,在执行过程中留出一定的宽限期。但随着相关部门的政策密集出台,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暂行办法》是对利用无人机开展经营活动的引导和规范。孙柏原认为,前置审批是要对没有条件的企业设置门槛。“毕竟无人机这些经营活动涉及的不是一家企业自己的事情。没有准入条件势必会造成用户选择盲目、作业成本加大、社会资源浪费和安全隐患等情况出现。”

孙柏原指出,《暂行办法》中所列的准入条件是一个真正想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要具备的。无人机经营通航业务并不适合所有无人机企业去做,企业还是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开展工作,不要盲目跟风。

-业界动向

谷歌亚马逊探索无人机交通管理

目前,国内外都相继出台了无人机飞行规范,结束了“黑飞时代”。但规范的出台虽然一定程度上能缓解无人机乱飞的现象,却始终不能给无人机一个安全的飞行环境,那些符合规定的无人机在飞行时,看不到彼此,等同于“瞎子”,一旦无人机数量增多,一不小心就会相撞了。

在今年的CES上,来自亚马逊和谷歌的高管,以及NASA及Intel的代表也聚在一起,共同商讨无人机的交通管理问题。谷歌的提议,强调要有一个中央调控系统,类似现有的空中交通控制系统(ATC),这个系统要求无人机在起飞之前上报自己的位置以及飞行目标,中央控制系统会告诉它可行或是需要更改计划,然后无人机就可以起飞。这一系统可以完全自动化进行,如果飞行中发生意外,也可以与中央系统协作。亚马逊则是主张无人机之间相互协作,自己识别障碍物并避开对方。

无人机市场范文3

(一)创业板溢价机制中的投机行为分析

创业板作为一个新兴资本市场,在不断完善其固有机制,为高科技企业提供有效融资服务的同时,也存在着制度不健全、机制不透明等诸多问题。而其中高溢价发行所带来的高风险与成长性挤出效应,已经严重影响了创业板的进一步深化发展。在现有溢价机制之下,支持创业板市场高股价、高估值的最重要因素,应当是这些高科技企业的高成长率与高盈利性。由此带来的为市场所认可的高额资本回报率才能反馈至创业板市场,形成正向的市场引导功能,吸引更多的资金进入创业板,为更多的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的可能性,并由此形成创业板市场的良性化持续发展。但是资本的逐利性与贪婪性,使得机构投资者与其他利益集群,希望借助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包装与概念炒作,抬高股票估价以实现股票的高溢价发行,最终实现其短期套利的根本目的。在具体实施中,公司所有人与发行人往往对拟上市企业的行业前景、专利数量、科研实力及创新能力等进行包装与过度宣传,以此作为创业板公司实现股票溢价的依据,并由此推高公司的估值,实现公司股票高溢价发行的根本目的。在强化市场效率,激励投资的同时,市场参与者主体的自控能力与内部监督,是法律法规无法回避的现实。由发行者与相关机构来最终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和溢价幅度,虽然在形式上是由市场机制来形成发行价格,但实质上是市场监管者对自身义务与责任的回避,并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对高新科技的价值判定与数值量化。因此,在创业板的股票估值与价格认定上不能完全由发行人和券商来决定其价格。如果不对创业板中的投机要素做出相应规制,基于技术这一无形财产的价值评估与盈利预期,所形成的创业板溢价机制中的政策利好将被投机行为消耗殆尽,出现股价与企业成长性的倒挂,并进一步加深市场的不信任感。股值认定的科学与合理直接决定了创业板企业的投资价值与融资意义,对这一要素进行不加规制的完全市场化制度设定是存在极大瑕疵的,严重影响创业板的正常融资功能,增加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

(二)融资最大化下的无形财产价值异化

融资功能作为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之一,对于促进社会资本形成、完善金融体系、调整经济结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创业板的设立,在很大程度上即是为了便利投资,扩大融资渠道。但是在这一融资过程中,证券市场最初的市场化高估价所带来的融资利好,很快被过度的融资需求所替代,融资最大化的需求畸形进一步加剧了无形资产价值的异化。在这一过程中,如何通过最大化提高股票估值,依靠较高的溢价发行价格从证券市场获得更多的资金,成为高科技企业上市的唯一目的。例如数据显示,在我国首批上市的二十余家创业板公司中,平均市盈率超过五十倍,而市盈率最高的宝德股份则高达近八十倍,远高于A股市盈率以及中小板的市盈率,这种超高的市盈率除了满足融资需求外,并不利于创业板市场的良性有序发展。如果说在无形资产价值异化过程中,投机性要素是利用了外部监管缺失的漏洞,那么融资性目的之滥用则成因于市场化估价的法律让渡。当创业板市场的股票定价完全依赖于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市场评判时,市场本身定价手段的匮乏和评估机制的缺陷,导致了在无形资产价值认定上的两难境地。一方面,创业型企业希望能够通过技术的资本化来获取其进一步发展所需的资金,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其融资目的;另一方面,专利成果等无形资产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因为统一标准的缺乏而具有极大的随意性,融资能否成功以及融资的规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型企业对其专利技术的市场化运作。在创业板创建初期和公司刚上市时期,市场及投资者对这些科技型公司的成长预期超出了正常水平,导致股票估值和发行价格远超其实际经营状况所能支撑的水平。这一融资的放大效应被市场的后续进入者所利用,利用对高科技概念的投机和对市场的操纵,人为抬高股价以实现股票高溢价,达到超额融资目的。但是法律设定所形成的政策惯性,使得政府等行政管理者不愿承担因为过度投机和超额融资所导致的市场风险和监管责任。融资最大化的利益驱动加上资本市场的逐利本质,使得无形资产价值异化的泡沫逐渐形成并不断扩大,最终背离创业板市场融资功能的初衷。

二、无形资产的价值判断:法律平衡下的理性回归

在对创业板溢价机制的分析中,无论是溢价机制的形成还是股票发行价格的畸高,其根本问题都在于创业板价值所依托之无形资产价值判断的法律规制与有效监管。当立法趋向于依靠市场的力量来完成对股票定价中的无形资产评估与资本合理规制时,其对市场的尊重和对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可并没有错,但是市场主体的投机异动与资本扩张却扰乱了市场机制运行的正常秩序。强化市场参与主体的责任承担,扩大外部监管的积极作用,成为无形资产价值判断法律平衡的FRIENDSOFACCOUNTING公司治理重要内容。

(一)无形资产价值判断的法律解析

价值表现形式的无形性是技术类资本的最大特点,但这一无形性特点却对资本市场的运行产生了极大的障碍。当技术成为高科技企业的核心价值与最为重要的融资手段时,其价值判断无论在方法还是在计量上,都迥异于货币、实物等有形物。技术作为提升产品质量、增加企业创新能力的信息集成,是知识积淀的质变突破,体现为一种与生产过程相关的方法、工艺及知识(平全虎等,2004),是技术秘密、管理经验与生产技能的综合体现,其价值判定必然体现出极大的不确定性。实物形态的出资在价值认定上可以借助类型化的市场定价与价值测算,得出较为准确与公平的量化结果。但是在技术股权的价值判定中,除了研发成本与中间费用的具体量化之外,还有大量凝结在技术中的智力要素需要实现资本的价值量化,同时依托技术而产生的智力与资本的期权利益也需要得到资本化的利益补偿。但是在实践中,无形资产的价值确定,往往受制于经济环境、技术认可度、技术变现效率、法律法规及政府决策等一系列外部因素,很难进行科学、中立、权威的价值评估,技术股权进而也就具有极大的价值弹性与波动空间。因此,《公司法》难以通过有限的立法手段完成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翔实规范,只能交由中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的评定,但这种评定方式或多或少又会受到人为因素与市场趋利行为的影响而产生价值的异变,偏离价值的中立性标准。

(二)无形资产价值判断的理性反思

从资本市场的角度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评判加以分析,则其价值判断的不确定性不只是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大小产生影响,更为重要的是直接决定了以无形资产为决定要素的科技型企业的股值认定与溢价评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中国股市IPO发行与定价方式演变》的调查研究报告中指出,新股发行定价的关键因素是每股税后利润和发行市盈率这两项指标。报告别指出在税后利润的计算上,应参照证监会《股票发行定价分析报告指引》的第四条有关“发行价格的确定方法和结果”的相关规定,说明发行价格的测算方法、二级市场的定位、商定的发行价格和市盈率倍数,综合公司现状和发展前景,确定利润幅度。在发行市盈率的计算上,研究报告则建议采用参照沪深两市平均市盈率的做法。在这两项指标要素的综合评判上,并没有针对无形资产的特别规定,但是无形资产作为现代企业的一项重要财产,对股票价格评定的重要影响是毋庸置疑的,因此这两项指标自然适用于股票定价中的无形资产价值要素。但无论是税后利润的计算还是市盈率的评定,都无法直接用以确定无形资产应当具有的实际价值。以创业板为例,在其股价认定中,因为其主要内容是对技术类无形资产进行价值判定,故而无法形成确定的发行价格测算方法;又因为证监会已经将价格评定的权利全权委托于市场,则必然是由市场主体来商定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市盈率倍数,由此又陷入了制度理性与资本量化的博弈困境。在这一制度预设与细则规定之下,证券市场主体作为无形资产价值化的受益者,又兼具市场的自发监管者身份,必然导致投机盛行、监管缺位。但是,如果恢复到由证监会或政府主管部门主导一切的股票定价机制,则无形资产的资本属性很有可能被忽视,其市场价值也完全可能被低估。政府监管部门非专业性的价值评定制度设计与技术手段的运用,更会冲抵证券市场的融资效应,抑制技术市场的发展与科技的创新。因此,在无形资产的价值判断中,过严的法律规制将阻碍市场的融资功能,而过宽的制度设计又会造成市场的投机与随意。只有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企业的技术发明、专利成果进行体现市场规律的成本核算与价值评定,并依照法律规范建立合理的追责机制与监管体系,才能正确实现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评判。

(三)无形资产价值判断的法律平衡

无形资产价值判断的合理实现,其根本在于解决市场估值与约束机制的协调问题,需要运用相关的会计准则、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基本机制和程序规范约束市场的利益冲动,在法律框架之下实现两者的利益平衡。一方面通过市场化的价值评估和核算,计算无形资产的相关价值;另一方面也要借助中介机构与审计机构之功能,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合理性加以规制,在实现无形资产应有之价值的同时又防止无形资产价值的虚高。在无形资产价值的合理评定中,对市场行为的自治性的保护,使得法律一直试图在私法自由与公法干预之间寻求一定的平衡,以实现最优的市场功能。同样以创业板溢价机制为例,作为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行为,股票估值与发行价格的确立原来应当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由市场主导,但是当市场主体获取信息不对等,市场竞争被人为扭曲时,尤其是当交易一方处于不对等状态,甚至将对他人产生不利时,公法介入即具有了正当性与必要性(赵旭东,2004)。此时的公法调整,是为了保障市场参与者地位的实质平等和交易的高效与安全,而不是为了限制平等主体在私法自治下的意思自由,其目的是通过合理的监管行为保证交易的平等,并以此解决安全和效率的平衡问题。从现代商业社会的发展趋势来看,效率优先已成为其理念基础,我国目前的《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规则,之所以在无形资产的价值判断上赋予市场极大的权力空间,其根源也在于认定市场为最有效的评价手段。但是市场化价值判断中的效率优势并不能完全取代对于评判结果公正与合理的要求,效率的优先与公平的兼顾也并不产生必然的矛盾,两者的平衡体现为效率的优先与结果的公平。应当通过以会计准则核算为基础的内生性自律行为与以法律监管为内容的外部约束机制的共同适用,寻找无形资产价值评判中效率与安全的最佳契合点(张维迎,1996),实现其价值评判的合理与合法。

三、无形资产的价值优化:自律与法律的双重规制

(一)无形资产合理价值的实现路径

在无形资产的价值实现过程中,应确立市场的基础性价值评定功能,并以此实现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的合理评判,通过市场参与主体的自我约束与市场的外部规制,实现对违反市场机制行为的自律纠错与外部规制。在《深圳经济特区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第四章专门规定了无形资产评估中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第十八条规定:“评估机构有渎职行为或与委托人串通提供虚假结果,给国家或他人造成损害的,评估机构应与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第二十条规定,在评估工作中、不负责任,致使无形资产的评估结果严重失实的,应对该评估机构予以处罚。这两条规定遵循了上述规制原则,突破性地明确了评估机构这一市场参与主体的责任,具有重要的法律示范意义。但是相关条款仅强化了外部监管的责任约束,并没有对评估机构和其他市场参与主体的自我约束加以法律设定,也缺少对外部监管部门权力界限与连带责任的规范要求,综上,应当在其法律规范设计中,增加内部监管与外部约束协调适用的条款规定。这种双生性的路径优化缺一不可,因为商事活动主体的自律行为可以在私法自治最大化的语境下实现对违规行为的纠正,外部法律规范与监管机制的适时介入则可以在尊重市场主体自主性的前提之下,解决其固有之唯利缺陷。因此,无形资产价值合理实现的最佳路径抉择,应该是对市场的价值评判功能的维护与激励,具体表现为法律规制与主体自律相结合的制度化约束体制的价值确认与投机抑制。

(二)市场本源下的内生性规制

市场标准作为无形资产价值最大化的量化指标,通过市场参与主体的内生化自律规制,是实现市场量化功能的优先选择。这一市场本源下的内生性规制强调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注重公司内部监管力度的强化(王园林、刘子东,2011),以便于我国统一化内控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其具体规制指标包括以下四方面:1.强调董事会独立性。董事会作为公司的重要机构,在内部自律约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职责包括对券商及其从业人员进行监督(余龙、王世霞,2011)、商讨制定承销规则、督促相关市场参与主体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保护投资者利益,上述职能的规范性履行能够有效地约束市场参与主体的内部人控制行为。2.规范企业行为与道德准则。主要通过依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开展运行效率评估、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咨询规划等措施,尽可能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及内控水平。同时,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明确企业道德准则,以投资者保护为核心道德标准。3.强化公司内部审计职能。这一措施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首先是公司内部的审计监管,主要是通过会计师等对报表审计意见的签署加以实现;其次是公司内部的律师监管,通过实时的法律风险评估与法律风险预防实现相关内控职能。这一制度设计中的关键点是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要对相关机构因审计失误所造成的评估问题进行追责,相关个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4.增强公司治理信息公开。依法将企业自身财务现状、人事变动、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对公司无形资产市场评估的合理性加以分析,抑制发行人和承销商的投机行为,以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并进而实现自我约束与自我控制。在具体程序设计上,可以参照纳斯达克信息披露制度中的初次发行披露和持续公开披露规则(余龙、王世霞,2011):首次披露主要以招股说明书形式进行,持续信息披露则针对与证券交易和证券价格有关的一切重大信息。

(三)法律监管下的外部约束

无人机市场范文4

关键词 诺基亚 成功 失败 原因

中图分类号:F713.50 文献标识码:A

1对诺基亚的兴起与衰落回顾

据美国福布斯网站6月25日报道,曾经以40%的市场占有率在手机行业叱咤风云的诺基亚,如今已沦为智能手机白热化竞争舞台上一个“不招人疼的养子”美国著名财经网站“华尔街” 近日评出了2012年将会消失的六大品牌,其中诺基亚名列榜首。该文声称:“ 诺基亚已死,股东们只是在等待被人收购。” 诺基亚公司是一家世界著名的移动通信产品制造商,其前身是生产木浆和纸板的小工厂,前后140多年的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品牌也深入人心,它的经典手机铃声,和开机动画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本文试对诺基亚从辉煌走向衰落进行分析如下:

2对诺基亚的市场份额进行分析

诺基亚产品长期占有一定品牌优势,创造了:(1)品牌效应;(2)以人为本的文化理念;(3)市场反应“四快”;(4)高效的供应商管理;(5)售后服务――永不停息的脚步。

根据2009年《中国通信行业现状分析》来看,截止到2009年12月,诺基亚在中国大陆市场的占有率达到前所未有的47%,为诺基亚进入中国市场20年来最高。诺基亚以将近一半(47%)的市场占有率领跑手机市场,与此同时摩托罗拉17%、三星15%、索尼爱立信12%等知名品牌市场占有份额呈现胶着态势,割据了余下的大部分市场份额。

诺基亚在中国确实有不错的成绩,在2009年这种分据的情况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中国大陆市场的市场需求量相当庞大,超过了大部分厂商的预想,据调查显示,大部分中国大陆手机用户对于手机品牌有一定的偏好,这就意味着中国大陆的手机用户在品牌忠诚度上相对其他国家来讲较高。于是中国大陆手机市场就成为了各大手机厂商必争的战略要地。

诺基亚在美国市场也有过辉煌,尽管全球经济形势不妙,诺基亚还是在移动世界大会上了几款新手机,诺基亚将圣地亚哥研发中心的研发重点调整为专门针对美国市场的产品,而且对美国市场的投资也将越来越多。诺基亚没有抓住时机,诺基亚当时占据统治性地位,一度控制三分之二的手机市场,而不是针对特定市场推出定制手机。诺基亚不愿意开发翻盖手机导致付出了美国市场的代价。

3对导致诺基亚下滑原因进行分析

(1)诺基亚不了解消费者的需求。长期坚持机型“偏科”;颜色单调 ;智能化不完善;缺少精英机型;互联网服务转型缓慢等是导致整体下滑的根本原因。诺基亚最大的错误就是未能跟随风靡美国的翻盖手机风潮。

(2)诺基亚未能为美国市场开发定制手机也使得他们无法获得当地运营商的信任,加剧了市场份额的丢失。诺基亚这种“我说了算”的方式使得他们无法与运营商良好合作,后者更喜欢与摩托罗拉这种更变通的厂商合作。

(3)忽视了iPhone的威胁。苹果第一代iPhone一经推出就轰动市场,并挑战了用户对于智能机的预期。不过iPhone并未立即引起业界每一个人的注意,诺基亚更是无视iPhone所带来的威胁,他们当时还是智能机市场无可争议的领导者。当被问及iPhone时,诺基亚高管常常拿业界第一说事。

(4)固执地选择不受市场认可的塞班平台。当iPhone上市时,塞班系统就已经开始显示其老态。但是衰败的发生在谷歌Android上市后才真正开始。 谷歌为其他手机制造商提供了一款现代系统与iPhone竞争,众多厂商纷纷采用了这一系统。

(5)现代严重,最终败在自己手里。有人说诺基亚失败是因为苹果的出现,实际上是坐在功劳簿上抑制创新,败在自己手里。在《新诺基亚》一书中,Risku还举了诺基亚僵化与官僚作风的2个例子:

例1:在地图业务方面,诺基亚花巨资收购Navteq之后,半年没有举措,期间,Google地图免费了、语音导航免费了,竞争对手们纷纷赶上来。

例2:有一天,一个负责Symbian用户体验的人进来说,旧流程不管用了。所有人都问她新的流程是什么,她没说。于是200多人无所事事地度过了6个月……

总之,诺基亚面对3G带来的挑战,无法适应消费者的需求和经销商的满足, 消费者现在买手机不仅仅是问这个手机的型号,也不仅仅问手机的厂家,更多的是讨论这个手机的操作系统是什么,能干什么,所以手机卖场不能只卖手机了。市场是很严峻的,市场不会给缓慢转身的人机会,方向不对,其结果只会南辕北辙。

参考文献

[1] 亚伯拉罕・马斯洛.人类激励理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43.

[2] 菲利普・科特勒.营销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

无人机市场范文5

一、市场监管预瞀机制的内涵

(一)预警

“预警”一词英文称之为Eady-Waming,最早起源于军事领域,原指通过预警来提前发现、分析和判断敌人的进攻信号,并把这种进攻信号的威胁程度报告给指挥部门,以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后来,这一概念被逐步应用到政治、经济、社会、自然等多个领域。

预警研究主要是基于被预警对象运动的必然性、连续性、可预见性及其先行表现行为,对其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确定一套预警措施。预警研究的目的主要是用来指导现在及危机到来时的组织与处理,如建立组织机构、制定非常规流程、指导制订政策、验证政策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及时修正政策、规范运作流程等。

(二)市场监管预警机制

市场监管预警机制,是指工商部门为有效预防和避免市场无序状态的发生,通过对各种相关的、潜在的市场无序信息进行及时搜集、分类整理、动态评估,准确、及时地对市场运行接近无序状态的临界点提供警示,进行适当防范的一整套工作机制,是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的起点和基础。

市场监管预警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的第一道防线,目的是为了有效地预防和避免市场无序事件的发生。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通常划分为三个阶段,即事前管理阶段、事中管理阶段和事后管理阶段,不同的阶段对应不同的工作重点。事前管理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预防与预警。在某种程度上,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中,对市场无序运行的预防比单纯的对某一特定市场无序问题的解决显得更加重要。因为如果能够在市场无序状态发生之前就及时地将产生无序状态的根源消除。良好的市场秩序就能够得以有效保障,也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与市场监管过程中别的阶段相比较而言,预警管理是一种既经济又简便的方法。

近年来。我国出现的一些市场无序现象已成为发展与改革的重要障碍,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如:“黑煤窑”、“黑砖窑”,“三聚氰胺”、“假紫砂煲”等突发性事件频频爆发,恶性竞争、商业欺诈、违约毁约、假冒商标、虚假广告、食品安全等市场失序行为屡屡发生。不仅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限制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发挥。而且严重地损害了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阻碍经济的协调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市场这些无序现象的出现除了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市场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和商业道德素养不高等因素外,还与市场监管部门收集监测市场秩序信息不足、预警机制不完善与预控管理不及时等因素有关。

虽然市场无序现象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紧急性。而且缺乏规律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市场无序现象的发生是空穴来风、横空出世。市场无序现象的突发性只是一种表象和一种结果。它的暴发从本质上说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突发性的背后是渐变性,只是渐变的过程被监管者忽略了,监管者注意到的是突发性和紧急性。建立和健全市场监管预警机制,就是要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发现问题、化解风险的能力,也是实现从被动监管型向主动监管型转变,从“事后救火”管理向“事前监测”管理转变,从过去担任“消防员”角色向“监测员”角色转变的需要。

二、市场监管预警系统的基本功能和作用

(一)市场监管预警系统的基本功能

市场监管预警系统具有三项基本功能:市场秩序信息收集与监测、市场秩序状态评估与预测和市场失序信息的沟通与。

1.市场秩序信息收集与监测。掌握全面、准确的信息对于市场监管是至关重要的。市场监管预警系统首先是一个多元化、全方位的信息收集网络,能够将真实的信息以完整的形式收集、汇总起来,并加以分析、处理,并通过快捷、高效的信息网络将市场失序的信息和事态发展情况传送给决策系统和相关部门,从而保证失序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为应对和处置市场失序状况提供可靠的信息基础。

2.市场秩序状态评估与预测。在信息收集与监测的基础上,对得到的信息进行鉴别、分类和评估,捕捉市场失序征兆,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失序类型、涉及范围及其危害程度做出估计,全面清晰地预测市场各种失序情况,提醒市场监管机构注意市场监管中的不利情况或问题,并在必要时向决策者建议发出警报,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监管活动。

3.市场失序信息沟通与。市场监管预警管理中与有关政府部门和利益相关者及时、有效地沟通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是取得相关机构和相关人员理解、配合和支持的前提。当市场失序情况发生时,在情况不明朗、信息不完整的情形下,极易导致人们主观猜测与种种传闻,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有关信息,这样有利于树立权威的信源形象和设立权威的信息传播途径,减少流言和谣言传播及其负面影响。

(二)市场监管预警系统的作用

1.有利于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水平。建立市场监管预警机制的过程是推动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跃上新台阶、提升新水平的过程,其带动作用不可估量。

2.能够经常性地掌握市场监管工作的底数、进度和发展趋势,有利于及时掌握市场秩序变化的动向。及早发现市场失序的苗头,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监管工作盲目性和被动性,增强工商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3.有利于增强工商机关履职能力,推动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预警机制,对市场监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隐患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无疑会大大提升工商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市场监管预警机制的构建

市场监管预警机制管理系统应由预警指标管理系统、预警组织管理系统、预警信息监测系统、预警管理保障体系等4个子系统构成。

(一)预警指标管理系统

市场监管预警监测的内容要系统化、可控化、制度化。而监测内容指标的设定是市场监管预警系统建设的第一位问题。就像给一个人体检一样。要检查哪些系统,每个系统又必须检查哪些具体的指标。这是一个多层次的系统性问题。

1.预警指标体系的建立。市场预警监测指标体系。是依据一系列科学方法,经过专家严密论证选择出来的反映市场经济秩序运行状况的一套敏感指标,包括市场日常检查的情况,市场违法行为、利益矛盾纠纷和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市场监管的效率,群众对市场秩序稳定程度的认可与满意度等等内容。选择设定的内容指标要点面结合、结构合理,能够基本全面地反映出全国和某一区域市场秩序的整体状况和综合水平。通过这套指标。可以对市场经济秩序运行状况进行监测

和预警,判断市场经济秩序发展运行的趋势。

2.预警指标体系的维护。指标体系中的每一个指标都不是永久不变的,市场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会不断产生新的无序因素,已经建成的指标体系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对指标的数量、内容、权重等进行适时的修正,必要时甚至要对指标体系的结构进行新的调整。

(二)预警组织管理系统

要进行市场失序的预警、预防和控制,必须建立市场失序预警的组织体系,这样市场失序预警才有现实的基础,才有最根本的组织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必要从总局到县(区)局建立各级预警管理的领导、指挥和协调机构。这一机构的主要职能在于:制定预警管理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进行预警信息管理;进行风险评估;在市场秩序正常时期,负责市场失序的预防、控制、领导与协调工作;日常管理中,对工商干部和社会公众进行市场预警管理的教育和培训等。

1.预警部门。由预警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小组和预警工作人员组成,管辖信息部门和公关部门,是预警信息的汇总、决策和防控中心。具有比较大的权力和权威,审时度势把握全局,确定收集信息的类别,负责预警指令的下达、实施和监督,协调管理各个部门的预警工作,还能够在一定区域内动用各种资源来应对突发性市场事件。

2.信息部门。负责信息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初步分析,特殊信息的及时汇报处理和预警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等。预警的信息来源于各业务部门和基层工商所等。

3.公关部门(通常由办公室兼任)。负责协调政府、其他行政机关与公众的关系,使政府和公众能够了解市场秩序的状况,互相交流市场秩序信息,协调处理市场失序情况,共同应对市场失序可能引发的公共危机。同时。应该特别注意各种媒体的传播基调和导向,引导舆论向有利的方向发展。

4.各业务部门。既是预警信息提供部门又是实施预警以及预控措施的部门。根据上级的指示。结合制定的决策与实施计划,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实施预警管理;同时在预警管理的过程中实施监督与控制。并且随时反馈执行情况与其他信息给预瞀决策部门,以便结合各个方面的信息来调整执行计划和实施细则,对相应措施进行调整以适应变化的环境或纠正计划与预案的偏差,达到自适应的效果。这个环节实施得好与坏,直接影响预警的效果。

5.基层工商所。对市场秩序进行全面的、全时段的监控是有效预警的基本前提,监控所得到的市场秩序的相关数据是预警过程中所需信息的最初来源。要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网格化监管的优势,使网格单元内的市场秩序能够随时被监控,市场失序信息及时获知。保证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对现场情况进行评价和控制。

(三)预警信息监测系统

预警信息监测系统是指为了能尽早地发现市场失序状况的来临,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做好对辖区市场主体和市场秩序状况的信息收集录入工作。对市场秩序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和决策的系统。它通过对破坏市场秩序的风险源、征兆等进行不间断的监测,从而在各种信号显示市场秩序被破坏时及时地向组织或个人发出警报,提醒组织或个人对市场失序采取行动。预警监测系统包括信息收集子系统、预测评估子系统、决策子系统、警报子系统。

1.信息收集子系统。该系统的任务是对有关破坏市场秩序的风险源和征兆等信息进行收集。收集信息的过程中要注意:一是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二是信息收集渠道的多元化;三是保证信息的原始性;四是收集、分析、处理信息人员的专业化,使信息分析规范、准确;五是传递信息的快速与完整,减少信息的扭曲和漏损。

2.预测评估子系统。该系统的任务是对收集来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归类、识别和转化,组织各路专家和受影响的部门一起参与分析和评估破坏市场秩序的风险源和征兆,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预警的临界点。预测市场失序的运行方向和发展趋势。

3.决策子系统。该系统的任务是根据分析、评估到的警戒度水平判断是否达到了危险警报的临界点,达到哪一个临界点,从而决定是否发出危险警报和警报的级别。

4.警报子系统。该系统的任务是决策系统决定发出警报后。立即向监管者和潜在的受害者发出明白无误的警报,使他们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四)预警管理保障体系

市场监管预警机制是一个庞大的综合系统工程,为确保市场监管预警机制的实现,需要相关保障体系予以支撑。

1.完善的市场监管预警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只有建立内容健全、组织有序、反应灵敏的预警制度体系,才能使市场监管人员的行为得到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使市场监管预警管理实施到位;只有建立科学的市场监管预警计划、预案和应急措施,才可以帮助监管者做出有效的反应,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小市场失序事件的危害和影响。

2.市场监管预警机制正常运行的物质保障体系。要有充分的人力、经费和装备等投入,特别是需要足够的技术力量保障。主要包括技术人员、监测设备和监测方法。工商系统加强市场监管预警管理,就要加大相应的投入和采取有效的措施。

3.健全的市场预警监测信息共享体系。要与金融、海关、税务、物价、质检、食品药品监督、烟草、国资、商务、土地监察等行政部门建立双向甚至是多向的市场秩序信息收集、传递和交流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更全面地把握市场秩序运行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把市场监管风险降到最小。

四、市场监管预警管理工作流程

市场监管预警管理系统主要通过对危害市场秩序的活动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市场失序的征兆,并对市场失序征兆进行诊断,提出预控对策,以确保市场秩序正常安全,市场监管预警管理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四个阶段:预警准备阶段、预警决策阶段、预控管理阶段和应急处置阶段。

(一)预警准备阶段

在预警准备阶段,首先是根据危害市场秩序的诱因和早期征兆构建市场监管预警管理指标体系,确定预警指标并界定预警的范围;其次,确保市场监管预警信息的传递是双向或多向流动的;最后,进行市场监管预警监测。也就是监测市场中已存在或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市场主体竞争状况、市场交易行为状况、食品安全状况等等)。

(二)预警决策阶段

根据收集并汇总的信息,包括市场无序状态的信息与在处理过程中传递回来的信息(即反馈信息),对市场秩序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并且根据市场事件的特殊性,结合决策规范与自身情况制定预警对策的过程。在决策过程中,要注意决策的及时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安全性以及经济性。特别是决策的及时性非常重要,决策完成后应该马上细化为计划和实施细则并传达给执行机构,通过执行来迅速达到效果。

(三)预控管理阶段

预控管理阶段是在预警分析、决策的基础上对危害市场秩序的早期征兆进行矫正与控制的阶段。具体采取什么手段,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所给出的原因而确定。预警部门根据预警的计划和预案,制定预控措施,落实到执行部门与人员进行实施,同时给出评价标准,实施监督与控制;并且随时反馈执行情况与其他信息,对相应措施进行调整以适应变化多端的环境或者纠正计划和预案的偏差,从而达到预期的效果。

无人机市场范文6

关键词:证券;升板;纳斯达克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1-63-02

我国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设有主板市场(我国主板市场分为两个层次。即1990年上交所和深交所创立的主板市场和2004年深交所创立的中小企业板市场。为避免混淆。本文中“主板”不包括深交所的中小企业板。中小企业板单独列出。)、中小企业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主板为大型优质龙头企业提供支持,中小板培养细分行业的隐性冠军,创业板培育高科技高成长的创新型企业。3个板块构成均衡发展、特点明晰的结构体系,但其内部升板机制未能建立。本文在分析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升板机制的基础上,尝试设计符合我国国情的深交所各市场间的升板机制。

一、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升板机制

(一)纳斯达克市场简介

美国没有专门的创业板市场,因纳斯达克(NAS-DAQ)有较低标准的上市门槛,吸纳了大量创业企业,一般认为其具有创业板市场的特性。

纳斯达克市场原是全美证券商协会(NASD)下的股票交易平台,成立之初的目的仅是为了帮助一些散布在各地、流通性不足,无法在NYSE或AMEX挂牌上市的股票提供小型的交易平台。2000年以前,纳斯达克市场一直隶属于NASD。2000年开始脱离NASD。成为一家独立公司。2006年1月。SEC核准纳斯达克为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同年8月,NASDAQ以全国易所身份正式营运。

为吸引不同层次的企业上市,纳斯达克有意识地将自身的股票市场分为多个层次。2006年2月前。NASOAQ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纳斯达克全国市场”(NASDAQ Na-tional Marketl。其上市标准较高,能够进入该市场的公司都是美国非常优秀的公司,如英特尔、微软、思科、雅虎、戴尔等都在该板挂牌。二是“纳斯达克小型股市场”(NASDAQ Small Cap Market),其上市标准较低,吸纳处于成长期的公司入场。2006年2月,纳斯达克将股票市场分为“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原“纳斯克达全国市场”)和“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原“纳斯达克小型股市场”)3个层次翻:

1.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NASDAQ Global SelectMarket)。在纳斯达克3个市场中,“全球精选市场”的上市标准是最高的。在该市场上市的公司均是模范领袖企业,是优质公司成就与价值的体现。

2.纳斯达克全球市场(NASDAQ Global Market)。该市场是纳斯达克最大且交易最活跃的股票市场,有近4400只股票挂牌,并且不乏一些知名的公司。拟上市公司要想在“全球市场”挂牌,必须满足严格的财务、资本额和公司治理等指标要求。

3.纳斯达克资本市场(NASDAQ Capital Market)。“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是由“小额资本市场”改名而来,专为成长期公司提供市场,其上市标准在财务指标的要求上低于“全球市场”,但公司治理的标准相同。

(二)纳斯达克的升板机制

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和“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向“全球精选市场”升板有着健全的升板机制。

1.自动升板。自动升板机制针对的是在“全球市场”上市的公司。2006年,纳斯达克在设立“全球精选市场”时,将当时“全球市场”上约1000家上市公司自动升级至“全球精选市场”。此后,每年10月。纳斯达克均会对其“全球市场”的上市公司进行审查,对满足“全球精选市场”初始上市条件的公司,将在次年1月自动转入该市场,并且无任何申请或上市费用需要支付。

2.申请升板。除每年10月纳斯达克的自动升板外,对于在“全球市场”和“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还可在任一时间主动申请升板至高层级市场,

申请升板至“全球精选市场”时,对于“全球市场”的上市公司,该公司应达到“全球精选市场”的初始上市条件,纳斯达克不征收申请及上市费用:对于“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该公司除需达到“全球精选市场”的初始上市条件外,尚需支付申请费和两市场上市费用差额。

对于在“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还可在任一时间申请升板至“全球市场”。申请升板时。公司应达到“全球市场”的初始上市条件。如果公司是2007年1月1日前在“资本市场”上市的。或虽于2007年1月1日或之后在“资本市场”上市时,但不具备在“全球市场”上市条件的。纳斯达克不征收上市费用:对于其他在“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无需交纳申请费,但需向纳斯达克交纳两市场上市费用的差额。

通过这种内部的市场分层与升板机制,纳斯达克满足了不同阶段不同规模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自身的市场份额也进一步得以扩大。

(三)纳斯达克升板机制的启示

1.转板标准由纳斯达克自行制定。纳斯达克升板的具体标准,由交易所自行制定,是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制定标准的基本思路是在确保升板证券质量的基础上,鼓励高质量的公司进入相应层次的市场中,增大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和证券的流通量,提高本市场的形象及竞争力,获得更多收益。

2.升板程序便捷高效。申请与审核程序完全由证券发行人与交易所主导,无需发行人向监管机构重新递交注册申请;在自动升板情况下。甚至无需向交易所提出申请,交易所会定期审核公司质量后主动作出升板决定。这种便捷的升板程序,是纳斯达克市场升板机制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的基本保障。

3.升板费用低廉。对于自动升板,公司无需向纳斯达克支付任何申请或上市费用。对于主动申请升板的,纳斯达克也区别各类情况。尽量减少收取费用直至免收。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升板机制和程序设计

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升板机制拟设计成两类,一类是自动升板,另一类是申请升板。自动升板由证交所每年定期对所属中小板上市公司予以审核,主动将符合主板上市标准的公司名单及相关资料报证监会备案后,提升至主板上市。申请升板由证券发行人以向证交所提交《升板申请书》的形式启动升板程序,经证交所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报证监会备案后,升至主板或中小企业板。

升板程序拟设计成:申请、审核、报备、缴费、公告和上市6个步骤。

(一)申请。申请升板由证券发行人向证交所提交下列资料:升板报告书(申请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升板决议、升板上市公告书等:自动升板无需证券发行人提交任何资料。

(二)审核。升板应由证交所内部职能机构逐一审核。

(三)报备。证交所通过审核作出同意升板决定后就应报证监会备案。

(四)缴费。在了解一下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收费情况,设计适合我国的升板收费标准。我国深交所内部升板机制也可设计为自动升板和申请升板两类,对于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如果具备主板上市要求,可定期自动升板至主板;公司也可随时申请升板至主板。对于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如果具备主板或中小企业板上市要求,可随时申请升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