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农场建设方案范例6篇

无人农场建设方案

无人农场建设方案范文1

关键词:档案管理;重要性;方法

1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科学化、规范化的档案管理,是打造一流企业的一个重要保障,也是单位必须做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目前世界已进入信息时代和知识经济,档案是一种信息资源,作为企业技术、生产、经营和科研等活动的真实记录和一个基础性工作,同时在企业管理等各方面作为与企业同步发展的无形资产,应更好地发挥出应有的关键作用。

在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农场的管理水平和制度也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增强,这就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企业发展的同时档案工作不应被减弱,设立一套体现企业规范化、适应本单位业务特点、科学管理水平的档案体系,让档案工作的发展不落后于单位发展速度,全面地反映和记录企业建立、发展和建设的全部过程,是单位必须做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此为非常紧迫的任务。它会为农场各项研究工作、综合业务的开展创造必要条件,对抵御和规避各种风险,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起关键作用,也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主要标志。

2提升农场档案管理工作的方法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在开展各项建设工作过程中,农场无论是工作理念、工作模式都有了很大的改变,故在提升农场档案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制定各种切实可行的规定和方法,提高农场领导层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进一步对档案组织机构进行健全。增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为农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必备的基础。

2.1农场领导层应对档案管理工作给予重视

目前新时期农场档案管理工作的提升,即需要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同时也需要农场领导层对档案管理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如此方可促进进一步对农场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及农场档案管理标准化建设。

首先,在保证各项档案管理方法和政策可以进行有效的执行,在农场档案管理工作中,领导必须位于核心的位置,在日常工作中可以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进程给予高度的重视,而且可以从领导层面人手,对档案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

其次,农场领导必须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工作,对档案工作的进程亲自监督,科学地对各项工作进行协调,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档案管理所需要的设备和人员的配备,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来加速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

最后。在农场档案管理工作中,领导层必须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有一个深刻的认识,把档案管理工作放到农场的整体规划中去,第一时间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以保证在当前新形势下较好的促进农场的稳定、持续发展。

2.2做好农场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档案管理工作在领导重视基础上,还要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硬件设施齐全,可以完成对档案的保存、管理、整理的工作。农场必须进行资金筹备,提高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并且进一步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投资规模.在之前的设施上,即要做到提升档案的保管条件,还必须配合建设先进的计算机设备,以确保档案再进入档案室时的准确性。对一些常用和重要数据必须在计算机上存上备份,做到重要档案资料既有文件版也有电子版。档案管理还必须设立一套专门的系统.确保可以更加快捷全面的查阅到所需的档案。

2.3做好农场档案管理信息和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想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必须从基础做起,确保录入档案数据的正确性,做好对文书的处理工作。对于档案材料的材料整理和数据收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应该第一时间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催收和档案管理工作相关的各种材料,相关部门,也必须增强对资料的整理工作,做到资料能够随时上交,确保数据和资料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人管,档案管理的数据收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根据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根据规定进行装订,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

2.4做好农场档案管理人才的选拔工作

在农场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管理人员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提升农场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做好档案管理人员的聘用工作。作为一名合格的档案管理人员,首先必须价值观正确,具备优秀的政治素质,方可确保根据规定进行档案管理工作,只有掌握农场各项要求和规章制度,方可熟练的进行管理工作;其次农场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必须能懂得部分农场工作的重点,有较强的专业管理知识,可以协调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也要有一定的写作和管理能力,确保可以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无人农场建设方案范文2

关键词:农村覆盖;16T16R;增强覆盖方案;站间距大

1 场景特点

本次TD-LTE农村建设在泰美镇展开,一方面是由于该区域的场景丰富,包括乡镇郊区、村落、东江沿岸、重要道路,符合典型的农村特征。另一方面是由于此处数据业务负载较高,2G站点日均流量>600M的占比超过65%,尽早建设4G吸收话务缓解2G压力。

2 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惠州的农村场景现网覆盖主要通过GSM网络实现,TD-SCDMA网络仅以GSM部分站址为基础实现热点覆盖。由于GSM网络采用的频段较低,覆盖范围较大,农村场景的现网站间距较大。而TD-LTE网络采用的频段较高,1.9G频段的传播能力弱于GSM的900M,与现网站址共址建设,靠常规TD-LTE 8T8R技术在站间距较大时无法做到与GSM同覆盖能力,导致网络覆盖效果不理想。

3 建设方案关键技术

三径村整个村落GSM网络与TD-SCDMA网络均由一个现网基站共址覆盖,为一村一站的覆盖模式,是典型的农村场景覆盖模式。为了解决上文提及的TD-LTE农村建设关键问题,建设方案考虑在与现网站址共址建设同时引入16T16R覆盖增强关键技术。

16T16R覆盖增强关键技术是一种TD-SCDMA/TD-LTE双模创新解决技术,其核心是在原基站设备上增加一个TD-LTE RRU,并与原有TD-SCDMA RRU进行级联,可以实现上行和下行各16通道的发射和接收,从而提升覆盖能力,整体原理图如图1所示。对于下行,两个8 通道RRU其中一个RRU下行主发射TDL,另一个RRU将发射TDS后的剩余功率可以给TDL使用(单制式可以最大化使用每个RRU的功率),以满足农村广覆盖场景下行功率的需求。下行在发射功率配置为160W时,相对8T8R提升6dB,理论覆盖半径能力提升43%。对于上行,采用16通道接收,并采用最大比合并算法提高上行信号解调能力,从而提升上行覆盖能力。上行增益相对8T8R理论提升4dB,对应覆盖半径能力提升25%。考虑上下行平衡,一般认为16T16R覆盖半径相对8T8R增加25%。

4 案例实施分析

设计背景:本基站已有GSM和TD-SCDMA系统,覆盖区域为农村区域,是典型的一村一站建设模式。站点资源以GSM共站为主,一些站间距过大又不足以加站,由于GSM的频段优势,虽然GSM的覆盖没有问题,但是对于TD-LTE可能存在弱覆盖的风险。

设计方案:经勘察,现有机房资源与天馈资源足够,无需扩容。

在机房侧:利旧使用电源设备、传输设备和TD-SCDMA设备,只需在TD-SCDMA主设备机框内新增两块TD-LTE载波板与一块TD-SCDMA载波板。

在天馈侧:将原有3个TD-SCDMA单模RRU更换为双模RRU,另新增3个双模RRU;将原有3副TD-SCDMA天线更换为双模智能天线,另新增3副双模智能天线。

设计特点和效果:本方案设计利用16T16R技术每小区双RRU双天线联合发送的优势,通过同小区双RRU提升发射功率来提升下行覆盖,进而扩大TD-LTE系统覆盖范围,消除TD-LTE系统可能存在弱覆盖的风险。

5 性能验证

通过对农村和道路两种场景的双模8T8R和双模16T16R进行拉网测试,来评估16T16R相比8T8R RSRP和SINR的变化。

测试方法是测试车以制定车速匀速在三径村F-HLH基站小区覆盖范围内进行拉网遍历测试,记录PDSCH的BLER、SINR、RSRP、实时吞吐量、UE当前位置点、电子地图上的GPS坐标等参数,并将实测结果进行平均,得到的结果如下:

6 案例总结及存在问题分析

本案例优点分析如下:

(1)技术:通过增加一个RRU、一副天线来实现覆盖提升,技术实施难度小。

(2)性能:可以提升覆盖效果和速率,性能较好。

(3)建设难度:利旧现有站点,实现对现网站址资源的充分挖潜,降低建设难度和投资,减少工程施工周期,实现快速部署。

(4)成本:16T16R成本是传统8T8R的两倍,成本稍贵。但提升覆盖效果明显,速率也有提升,广泛部署时能减少新建站点配套,整体网络建设成本会降低。

无人农场建设方案范文3

奠定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基础

为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服务,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1997年,国家档案局和农业部联合召开了首次全国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会议。各级档案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联合涉农部门进行统一部署,使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各地坚持依法治档,出台了一批有关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乡镇和村级建档工作全面铺开。有的省将村级建档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示范村”的考核内容;有的地方通过“村档乡管”的办法,解决了部分条件欠缺地方的建档困难;有的地方将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引入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加强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基础业务建设,规范了村务管理。

稳定农民的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也是农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有的县级档案馆针对农民的需求,接收第二轮土地承包档案进馆,无偿保管,无偿使用。这一举措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并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认为档案部门为巩固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不动摇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档案部门还加强了土地承包和流转、农业科技推广、村务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小城镇建设以及税费改革、劳动力就业、大病统筹等方面档案的管理,积极维护农民利益,保障了农村的社会稳定,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全国乡镇建档率已达到95%以上,有的还建立了乡镇档案馆。已建成的县、乡、村三级农业档案信息网络作用日益显现,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建设档案工作逐渐走上规范化道路,农业和农村档案资料的来源与服务对象不断拓宽,各地形成了“三农”档案工作齐抓共管、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档案工作服务“三农”的有效途径

通过一手抓建档、一手抓服务,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乡、镇、村、民营企业和科技部门为工作主体,以广大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条块结合、行业主抓的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管理体系,探索出档案工作服务“三农”的一些有效途径。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目前,不少农民致富奔小康尚处于“缺思路,想技术,愁销售,盼服务”的阶段。档案部门针对农民的需求,有的建起农村科技档案信息服务中心、信息站和信息点,形成信息网络,将专业村、示范户的名牌产品纳入三级网络管理,解决农民之需;有的积极参与农业科技“110”信息网,提供政务、农技、畜牧、气象和水利等档案信息,为企业和农户专栏消息,收到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有的和当地农委联合下发文件,引导镇档案管理站下载农经网有关信息,利用农村集市现场咨询,为农民发放刊有生产技术和市场信息的“明白纸”,帮助农民以销定产;有的建立农产品“身份档案”和“生长档案”,打通产地与市场之间的渠道,既帮助农民了解市场走势,又保障了市民的食品安全。

无人农场建设方案范文4

一、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

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塑供销合作社形象的战略举措。年初我们结合区域、交通、人口密度、农村购买力状况等客观现实和供销社企业的自身条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明确了发展数量、建设布局、工程标准、管理模式、推进措施。20*年启动建设的乡镇超市5处。店子供销超市:由店子供销社投资180万元,在店子镇供销社驻地新建超市一处,建筑面积2765平方米。湖滨供销超市、社区服务中心:由湖滨供销社投资200万元,在西闸老村委院新建超市一处,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超市南侧是占地1300平方米的健身广场,超市北侧是占地8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为西闸村民提供购物、科技、医疗、法律咨询、体育健身和休闲娱乐等综合。目前,两处超市和一处社区服务中心选址已定,拆迁工作已经完成,预计20*年9月1日竣工,10月1日正式营业。*、*、*三处乡镇超市正在紧锣密鼓筹划之中。

二、完善农资连锁经营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资经营中的主渠道作用,推进我县农资连锁经营健康发展,更好的为“三农”服务,与县工商局联合,成立博兴县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以*中心社生资市场为依托,由县供销社成立博兴县兴农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建设农资连锁配送中心20处,整合系统内180家农资经营店,吸引社会上更多的经营门店加盟,成立农资连锁经营基本网络。引导有经营实力的农资经营单位加盟经营服务网络,对连锁经营网络范围内的化肥、农药、农地膜等主要农资商品实行“统一配送、连锁经营”。在农资连锁经营网点的设置上,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起每个村都有经营网点的网络格局,选择有经营实力、诚实守信的经营户加盟连锁。三个月来共发展农资加盟店120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加大投入,完善软件硬件。为确保协会舒畅、高效运转,我们起草了《博兴县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章程》,对协会管理、会员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协会规范运作提供了基础保障;先后

制定《博兴县农资商品监督巡查制度》、《博兴县农资商品备案制度》等制度,确定协会内部及会员管理规程,规范了协会运作的软件。从有效发挥协会职能入手,专门设置了化验室、样品档案室等,协会投资6万元购买了化验设备、留样器材、微机、打码机、验码机等,为协会开展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物质保障。

2、备案管理,严格形式审查。在指导农资经营企业健全落实“帐

票卡书”管理制度的同时,按照章程规定,协会必须对批发企业购进

农资(化肥)的十类材料予以备案。包括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

证、产品合格者、生产企业商标注册或商标使用许可证、进货发票、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购销合同、购进数量等,备案材料齐全发放《农

资商品备案证明,截止目前,协会已备案化肥76批次。

3、贴标入市,严格质量把关。协会化验室工作人员依据《农资

商品备案证明》,按照抽样检验操作规程,现场提取农资样品,进行

初检,建立农资商品档案,对初检合格的农资商品,协会打印条码标识,工作人员现场贴标,确立入市资格准予流通;对初检不合格农资商品,及时送法定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贴标入市;复检仍不合格,在监督退回生产企业的同时,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对流通环节同类农资和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对名优企业的国家免检农资产品,协会确认备案材料齐全无误后,免于初检,贴标入市。截止目前,已抽检化肥61批次,涉及化肥35000余吨;对初检涉嫌不合格的一个批次化肥送检,法定检测合格后入市经营;11批次国家免检企业农资产品备案材料齐全后,直接贴标入市。

4、强化工商行政监管执法。协助县工商局分别农资经营业户不同情况,有的放矢地实施监管。一是协会稽查大队强化日常监管。对农资配送中心,坚持没有举报不检查;对备案贴标农资,属地工商所使用条码识别器,以确认条码与备案信息是否一致为重点,进行一般检查;对未备案贴标农资,突出五查五看管理,即:重点查证照,看有无经营资格;查质量,看许可证、批准文号、保质期;查包装,看有无仿冒;查广告,看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查登记,看进销制度是否健全。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结合春耕备播、夏种秋收等重点季节,以种子、化肥、农药及农机具为重点,适时开展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整治7次,检查农资经营业户312户(次),取缔无照经营农资业户26户,对13家农资挂靠经营业户进行了规范。三是查办大要案件。根据举报电话和日常监管发现的案源,今年已对11起涉及案件进行了查处。

无人农场建设方案范文5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部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十月份,对全国14个省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农业部、公安部等五部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国范围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农资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1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各地参与农资联合打假部门的领导都较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大多数地方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设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农资打假列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省农业厅把农资专项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以此来促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形成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农资打假的局面。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2001〕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

四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2000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2001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86起,比2000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2000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浙江省农业厅召开了三次农资打假工作新闻会,各新闻单位多次派员参加省执法检查组,赴各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河南省共出动宣传车3865车次,悬挂条幅760个,张贴标语53670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播放、刊登农资打假信息849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87次,印发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7.91万份。福建省执法总队在省电视台制作了7个农资打假专题节目。广东省农业厅召开了由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供销社领导与执法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的销毁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现场会,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近100个品种,共25吨,货值100多万元。

(四)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五)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公安系统全年出动2000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四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四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四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四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五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2)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农业部今年春夏对市场上的农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农药为16%,有1/5的单位经营了不合格农药,这些是在合法的经营单位里抽出的登记过的农药产品,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假劣农药就更多了。据陕西省畜牧部门抽查,“九五”期间,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近期对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0%。青海省西宁市经销的蔬菜品种近百种,但通过审定的只有20多种,大部分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标签。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4)误导消费的广告多。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最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有的企业还用“农业部推广新产品”、“中国农学会推荐产品”等来误导消费者。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四)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化肥、农机质量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饲料、水产种苗等其他农资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渔药、渔具市场的监管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

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五)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国务院抓农资执法、打假的机关如工商、技术监督、供销和农业部门等多个单位。农业部门内又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蚕种、畜牧兽医、饲料、农机、渔业等多个机构。但真正对农资市场和生产单位的执法起震慑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门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确。适应农资执法特点要求的,既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法律素质,又具有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执法人员缺乏。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之间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能,缺少沟通与协调,往往出现多部门对同一行政管理对象多次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很大。此外,农资打假工作多部门操作,部门之间通气不够,发文多,部分内容交叉重叠,形式主义的东西也不少,工作实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执法检查多,实际查处的案件少。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不够,结果公开不够。多数地方的农资执法,仅仅检查销售机构,从销售机构查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时,对销售者做出处罚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顺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产者的责任,使更大违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农资违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六)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

各地普遍反映,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

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五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2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总结,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当前正在清理修改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文件之机,加速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省反映,一是尽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台农机管理、水产种苗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四是制定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包装标签准则,统一标签规范等。

(四)农资打假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农资打假案件的查处力度,关键的是要有健全的执法队伍,大量农资案件的查处需要专职农业执法队伍负责。这是在新形势下,赋予给农业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的职能。目前农业执法队伍很薄弱,近两年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来比较分散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就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从各地实践的情况看,农业综合执法是值得推广的。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机构改革和调整,理顺各相关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责任。避免部门间或部门内执法不一致,造成多头执法,损害国家形象。各相关执法部门均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农资市场准入工作。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不予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等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实行许可管理的农资产品,农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检验、实验、鉴定,对不符合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不予办理产品许可、登记手续,不允许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合格农资产品不出厂。

二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农资执法机关要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月报或季报制度,逐级上报农资打假工作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大案要案情况等,以便及时指导和协调。

四是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一定要严,不能以罚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头,不追究相关责任,包庇纵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则就无法开创农资打假的新局面。

无人农场建设方案范文6

根据《河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05〕6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05年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经贸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

(三)治理目标: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在县域范围内逐步推行冷却肉上市;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上市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和鲜牛奶抗生素超标等)的检出率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推行牛、羊定点屠宰,提出全县加强私宰肉、病死猪肉监管的措施与办法,构建杜绝私宰肉、病死猪肉上市的有效管理机制,依法打击和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县经贸局负责,县农业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2.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加快划分农村屠工区域,推行农村屠工制,建立和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县经贸局负责)

3.落实《福建省无害化处理染疫、病死畜禽管理办法》,加大养殖场治理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染疫、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的问题。(县农业局负责)

4.在全县开展生猪莱克多巴胺尿样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5.加强县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预警,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制度。(县农业局负责)

6.加强对规模饲养场使用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县域内奶牛生产企业(户)鲜牛奶抗生素残留的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7.加强对全县乳品生产企业购进生乳原料检查验收、鲜奶成品卫生质量自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局负责)

8.加强对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畜禽产品购进的卫生质量管理,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卫生局、供销社、粮食局。

(三)治理目标:上市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率、上市主要水果农残超标率、主产区茶叶农残超标率均控制在5%以内;稻谷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大米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等主产区环境污染状况的普查工作,开展农药残留产地监测,建立和完善全县产地定点监测网和主产区监测点,并开展农药残留和蔬菜重金属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2.加强对禁用限用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查处,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果蔬用药和农药店经营剧毒农药的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县供销社负责做好系统内农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

3.开展对上市蔬菜、水果、茶叶、大米重金属、农药残留的抽检。(县卫生局负责)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

(三)治理目标: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出率控制在5%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抓好渔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对重点养殖单位、重点养殖产品、重点经营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县农业局负责)

2.开展县级水产品药残等有害物质检测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3.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促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4.开展对全县水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织纹螺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畜牧水产局配合)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水利局、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建设局。

(三)治理目标:县城区供水管网末梢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矿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覆盖率乡镇所在地达到100%、村级70%。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自来水水质、二次供水及其设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城区市政供水单位设施及水质卫生状况,督促社区、小区物业管理等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2.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加快现有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工作方案,提出长效性的解决意见;继续加强对二次供水清洗队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清洗、消毒和水质送检;继续开展县城区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质量考核,确保市政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3.对全县瓶(桶)装水生产企业(户)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规范管理,开展对全县瓶(桶)装饮用水市场和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户)的抽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负责)

4.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福建省村村通水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县水利局负责)

五、治理加工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质监局。

(二)协办单位:县卫生局、工商局、粮食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酱油、食醋、鱼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豆腐等豆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食用油黄曲霉素B1市场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食用油过氧化值、酸值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3%以内;小麦粉增白剂市场抽检合格率、肉蛋乳再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罐头、糕点、饮料、酒类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米、面、油、酱油、醋、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得到遏制;粮果制品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得到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GMP要求;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食醋“老五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查处力度,全面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新十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并按国家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全面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全面启动挂面、茶叶、啤酒、黄酒、葡萄酒、酱腌菜、果脯密饯、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巧克力)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县质监局负责)

2.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落实。(县质监局负责)

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特别是强化对传统食品小作坊的管理和引导,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企业和犯罪分子。(县质监局牵头,县工商局、卫生局配合)

4.开展全县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以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为重点,查处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对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皮蛋、酱油、月饼、密饯等)的卫生质量抽检。负责核发并加强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县卫生局负责)

5.在全县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监督散装食品零售单位严格按规范组织经营。(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配合)

6.加强对粮食系统内大米加工企业和粮油销售点、军粮供应点的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县粮食局负责)

7.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品质监测,严格执行《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配合工商局做好陈化粮流向跟踪监督工作,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县粮食局负责)

8.开展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各类食品交易市场,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县工商局负责)

9.加强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个品种,以“六查六看”为主要监管内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负责流通领域加工食品的抽检及治理。(县工商局负责)

10.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格审批和标准备案的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以及超范围、虚假宣传保健功能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药监局配合)

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教育局、工商局、环保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宾馆、旅社、饮食摊点各项卫生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地方标准,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标准。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监督落实原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不合格原辅料退市销毁等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的监督检查,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制度,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县卫生局、教育局负责)

七、其他

(一)落实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并按要求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负责)

(二)组织协调、指导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县广电局负责)

(三)落实安排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治理工作经费。(县财政局负责)

(四)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饲料生产基地的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扩大无公害生猪、禽蛋、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品牌产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管理,推进监管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管理的模式。(县农业局负责)

(五)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抓好全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县发展计划局、农业局负责)

(六)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确保农产品安全。农药标签抽查合格率要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县农业局负责,县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七)继续推动城区开展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即“农改超”工作。(县经贸局负责)

(八)继续在县城区开展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活动,有计划地培植一批能让群众放心消费的场所。(县经贸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九)县经贸局负责牵头,会同工商局、供销社、药监局,制定全县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方案,其中:由县经贸局、供销社制定“农村现代流通网”方案;县联席办、药监局负责制定“监管责任网”方案;县工商局负责制定“群众监督网”方案。“三网”方案经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十)建立和完善食品店经营主体准入和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加强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督。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要达到95%以上;设立12315站(点)的各类大中型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县工商局负责)

(十一)落实《福建省食品污染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点建设,加强各有关部门协作和监测信息交流,进一步完善全县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预警系统,增加监测品种、扩大监测范围,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监测,选定几个高风险食品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试点,逐步建立有害物质暴露危险性评估技术,健全全县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预案,做好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县卫生局负责)

(十二)《福建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由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及县联席会议其它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十三)组织实施福建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县交通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十四)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沟通与宣传,及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报全县进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总体状况的动态评估,适时预警。(县农业局负责)

(十五)开展食品商标、标识、包装物印刷业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印刷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单位和个人。(县文体局负责,县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配合)

(十六)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组织行政执法。(县政府办法制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