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手抄报范例6篇

防震减灾手抄报范文1

一、有效组织,提前部署。5月9日接到上级指示后,我校专门组织全体教师学习防灾减灾周的相关文件,成立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小组,指导各年级各班的防灾减灾教育和准备512防灾减灾日演练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从本周一开始我校进行了以下宣传活动。

1.利用广播站播放防灾减灾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溺水知识、防震自救知识、交通安全知识、防踩踏知识、预防传染病知识每日循环播放。

2.学校在校园办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板报和防溺水板报。

3.各班利用课余时间播放安全教育视频。

4.各班办安全教育主题黑板报。

5.各班以小组为单位办消防防火手抄报、防溺水手抄报、防震救灾手抄报。

6.班主任利用上下学5分钟安全教育时间对各班进行安全教育。

三、组织了一次防震疏散演练,一次消防疏散演练,一次防溺水演练。

我校于5月12日上午8:00 组织了一次防震疏散演练,地震信号发出后,各班教师先组织本班学生躲在课桌底下待第一波强震过后,再组织本班学生拿硬物护着头按照先前确定的应急逃生路线快速有序地跑到操场集合。

我校于5月12日上午10:00组织了一次消防疏散演练,

由于做了提前准备,分配到各岗位的老师们各司其责,学生也对演练做了思想准备,整个过程井然有序,起到了快速疏散的作用。

上午10:05消防疏散演练结束,在操场上陆晓燕老师做了消防演练总结。随后朱利冰老师又进行了防溺水知识的讲解,溺水自救互救的演示,学生进行了模仿演练。

总之,本次“防震减灾周”活动我校进行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使我校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教师组织协调学生疏散更加有序、高效,为发生灾害时有效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奠定了基础。

防震减灾手抄报范文2

一、思想高度重视

强化了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职能: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主任、辅导员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活动安排。会上,学校领导要求全体教师首先从思想上要引起重视,增强安全意识,在学生中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抓住演练机会,提高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学校领导还着重强调,对于这样的活动,一定要注意安全,保障措施一定要到位,以确保演练活动顺利进行。

二、主题

加强防灾减灾,创建和谐的校园。

三、活动内容

1、大力营造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

(1)在校门口、学校显着位置悬挂张贴相关内容的横幅、标语等,营造防灾减灾活动的浓厚氛围。

(2)出1期以“加强防灾减灾,创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防灾减灾宣传专栏、黑板报、手抄报等,宣传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

(3)联合家长、社会力量,配合学校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2、扎实开展防灾减灾系列教育活动。

(1)各校要制定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活动措施、方法步骤等,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以召开防灾减灾教育校会、主题班会、专题教育活动等形式,以举办防灾减灾知识竞赛、观看灾害题材影视片、应急逃生演练等为内容,推进学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进行。

防震减灾手抄报范文3

 2021年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l.1 编制目的

    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l.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l.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含火山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4 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各级人民政府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

    省级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国务院实施国家地震应急,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中国地震局实施国家地震应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

    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经国务院批准,由平时领导和指挥调度防震减灾工作的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转为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中国地震局。

    2.2 中国地震局

    中国地震局负责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汇集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管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级地震监测台网对地震监测信息(含火山监测信息)进行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贮和报送;群测群防网观测地震宏观异常并及时上报。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对全国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收、质量监控、存储、常规分析处理,进行震情跟踪。

    3.2 预警预防行动

    中国地震局在划分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基础上,组织震情跟踪工作,提出短期地震预测意见,报告预测区所在的省(区、市)人民政府;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短期地震预报,及时做好防震准备。

    在短期地震预报的基础上,中国地震局组织震情跟踪工作,提出临震预测意见,报告预测区所在的省(区、市)人民政府;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预报区所在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是: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四、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4.1.2 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地、州、盟)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市(地、州、盟)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如果地震灾害使灾区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上级政府支援,或者地震灾害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应根据需要相应提高响应级别。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震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地震部门;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

    国务院民政、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国务院办公厅并抄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中国地震局和民政部。

    中国地震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收到特别重大、重大地震信息后,应在4小时内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并及时续报;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中国地震局和有关省(区、市)地震局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4.3 通信

    及时开通地震应急通信链路,利用公共网络、通讯卫星等,实时获得地震灾害现场的情况。

    地震现场工作队携带海事卫星、VSAT卫星地面站等设备赶赴灾害现场,并架通通信链路,保持灾害现场与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实时联络。灾区信息产业部门派出移动应急通信车,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备,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4.4 指挥与协调

    4.4.1 Ⅰ级响应

    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1)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省(区、市)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国务院并抄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中国地震局和民政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决定实行紧急应急措施。

    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组成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组织灾区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

    (2)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和灾情并建议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始运作;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履行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部门地震应急机构负责本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派出联络员参加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4.4.2 Ⅱ级响应

    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1)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省(区、市)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国务院并抄送中国地震局和民政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决定实行紧急应急措施。

    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组成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组织灾区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

    (2)中国地震局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和灾情、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向国务院建议派遣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经批准后,组织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赴灾区;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灾区的需求,调遣公安消防部队等灾害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赴灾区、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区紧急支援。

    当地震造成大量人员被压埋,调遣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当地震造成两个以上省(区、市)受灾,或者地震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并造成严重损失,国务院派出工作组前往灾区。

    中国地震局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组和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支援队伍、保障队伍的活动进行协调。

    4.4.3 Ⅲ级响应

    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地、州、盟)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1)灾区所在市(地、州、盟)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市(地、州、盟)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省(区、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地震局和民政厅,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市(地、州、盟)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

    (2)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灾情、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适时向国务院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当地震造成较多人员被压埋并且难以营救,派遣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经批准后,组织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赴灾区。

    视地震灾区的需求,中国地震局与有关部门协商对灾区紧急支援。

    中国地震局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组和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支援队伍、保障队伍的活动进行协调。

    4.4.4 Ⅳ级响应

    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市(地、州、盟)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1)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县(市、区、旗)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市(地、州、盟)人民政府并抄送地震局和民政局;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2)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灾情、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应急结束后,向国务院汇报地震应急工作。

    中国地震局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组的活动进行协调。

    4.5 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地震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

    4.6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中国地震局协调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调国际搜救队的救援行动。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公安部门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压埋人员。

    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病队伍抢救伤员。

    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相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系,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4.7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4.8 群众的安全防护

    民政部门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当地政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4.9 次生灾害防御

    公安部门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

    水利部、国防科工、建设、信息产业、民航部门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环保总局加强环境的监测、控制。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发展改革、质检、安全监管部门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

    4.10 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中国地震局向震区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增强震区的监测能力,协调震区与邻省的监测工作,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

    4.11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灾区所在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邻近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其他省(区、市)人民政府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的活动。

    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灾区所在的市(地、州、盟)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邻近灾区的市(地、州、盟)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灾区所在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的活动。

    4.12 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中国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

    中国地震局负责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地方各级政府的配合下,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4.13 信息

    信息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中国地震局、民政部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工作。

    4.14 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五、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2 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 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 调查和总结

    由中国地震局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及时上报。

   六、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存储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各级信息产业部门做好灾时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中国地震局储备必要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建立救援资源数据库储存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城市所拥有的云梯车、挖掘机械、起重机械、顶升设备及特种救援设备的性能、数量、存放位置等数据并定期更新。

    6.2.2 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资源及其组织方案

    6.2.3 交通运输保障

    铁道、交通、民航部门组织对被毁坏的铁道、公路、港口、空港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6.2.4 电力保障

    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灾区所在省级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6.2.5 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建设部门组织力量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给排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货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上述基础设施功能。

    6.2.6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发展改革部门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其他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医药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6.2.7 治安保障

    武警部队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2.8 物资保障

    发展改革、粮食部门调运粮食,保障灾区粮食供应。

    商务部门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6.2.9 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中央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民政部门负责中央应急救济款的发放。

    6.2.10 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6.2.11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城市和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区的城市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 所;公共场所和家庭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6.2.12 呼吁与接受外援

    外交、民政、商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援助。

    民政部负责接受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助款物。

    中国地震局、外交部负责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队伍。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国际对口组织发出提供救灾援助的呼吁;接受境外红十字总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供的紧急救助。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地震应急专家队伍作为地震应急的骨干技术力量,包括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以及后备队伍的专家群体,服务于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是地震应急指挥的技术平台,综合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感等高新技术,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中国地震局各研究机构开展地震监测、地震预测、地震区划、防灾规划、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救等方面的研究;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等的有关研究机构负责建筑物抗震技术研究。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公众信息交流:各级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出版、广播电视、新闻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实行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向社会,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程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培训:各级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演习: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6.5 监督检查

    由中国地震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七、对香港、澳门和台湾发生地震的应急反应

    7.1 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地震的应急反应

    当香港、澳门发生地震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发生对于香港或澳门有较大影响的地震时,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并组织地震趋势判断。港澳办了解灾情并询问特别行政区的请求;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和省份进行紧急支援。

    7.2 祖国大陆对台湾发生地震的应急反应

    当台湾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祖国大陆对台湾地震灾区人民表示慰问,视地震灾区需求提供地震监测信息和趋势判断意见,派遣救援队和医疗队,援助款物,为有关国家和地区对台湾地震灾区的人道主义援助提供便 利。

    八、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包括有感地震应急、平息地震谣言、特殊时期戒备、应对毗邻震灾。

    九、火山灾害预防和应急反应

    当火山喷发或出现多种强烈临喷异常现象,中国地震局派出火山现场应急工作队,进行火山喷发实时监测和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监测,判定火山灾害类型和影响范围,划定隔离带,必要时向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提出人口迁移的建议,开展火山灾害损失评估。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组织火山灾害预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人口迁移,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十、附则

    10.1 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泥石流和滑坡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

    生命线设施: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震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物品等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 预案管理与更新

    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

    地震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地震局承担。

    10.3 国际沟通与协作

    地震救援行动中需要与有关国际机构和组织进行沟通和协作。

    10.4 奖励与责任

防震减灾手抄报范文4

我们要怎么样做才能不让悲剧重演?怎么样做才能把无法阻挡的灾难带来的伤痛减到最低呢?

最近,一股“防震减灾”风吹进了我们每一个附小同学的心中。学校组织大家举行了各种各样的活动:防震减灾手抄报比赛,让我们在图文结合的天地里认识地震;防震减灾知识竞赛,让我们在增强记忆力的同时,对地震有更深的了解;防震减灾征文比赛,让我们在文字的海洋中理解灾区人民的心……最值得一提的是防震减灾的逃生演练。

现在,防震减灾逃生演练,是我们每天必不可少的活动。第一遍铃声意味着“地震”了,同学们听见了就躲到桌子底下。有的同学躲在桌子底下的时候,还会和同学开玩笑,使同学因此而笑出来,他一点也不清楚,在这种那么严肃的时刻,是应该镇定自若,但他却在和人命开玩笑!这种行为是可耻的!

第二遍铃声响起时,同学们从桌子下钻出来,迅速有序地在走廊上排好队,一个紧跟着一个,飞快地跑向安全地带。

虽然每天上上下下地跑很累 ,但是,看到一次比一次熟练的动作,一次比一次快的速度,都令我们感到欣慰。而且,这让我们又多了一份面对地震的勇气。

地震逃生演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活动,不单单是我们小学生,全社会,甚至全世界都要参与。因为,这个活动能让我们在地震中镇定自若、临危不惧。

防震减灾手抄报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工程性预防措施和非工程性预防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县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

二、基本原则

1、所有建设工程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的原则;

2、所有建设工程必须达到六度以上抗震设防要求的原则;

3、学校、医院、办公楼、商品住宅楼、人员密集场所和长距离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建设工程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原则;

4、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的原则。

三、操作程序

1、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办理建设工程选址、规划许可手续前,必须先向县地震局提出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书面申请,由地震局提出抗震设防意见和要求,并抄告发改委、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没有地震局抗震设防要求确定意见,发改委不得立项审批,建设局不得批准规划设计和报建。

2、需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县地震局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县地震局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实施抗震设防要求确定许可,出具《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审批表》,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和建设等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4、设计部门按照县地震局出具的《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审批表》和抗震设防规范进行设计。

5、施工单位按照抗震设防规范和经审核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抗震设计要求进行监理。

6、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应会县地震局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等抗震设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抗震质量验收。

四、工作要求

1、未取得县地震局《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审批表》的建设工程,发改委、建设局和国土局等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设计部门不得进行设计。

2、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未取得县地震局《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审批表》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审查通过。

3、对不按照抗震设计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不予验收通过。

4、已经建成的下列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由业主单位按照县地震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性能鉴定意见,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①重大建设工程;

②可能发生严重灾害的建设工程;

③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

④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5、农村的建制镇、集镇规划公用建设必须根据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各地应将抗震设防要求作为村镇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引导相对集中的农村居民点的建设避开地震断裂带、抗震不良和地质灾害频发的场地。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村镇规划和农村建房管理,提高农村居民抵御地震灾害能力。

6、擅自更改新建、改建、扩建工

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做地震安全性评价而未做的或未按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地震局依照有关法规责任令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

7、对不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或者不按照抗震设计施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依法按照职责权限责令改正,并视不同情况给予行政处罚。

8、对未到县地震局进行登记或无合法资质的单位在本县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依照《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县地震局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行政处罚。

防震减灾手抄报范文6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减灾委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区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各项工作,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市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今年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科学减灾、依法应对”。目的是进一步科学分析和研究防灾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防灾减灾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快科技成果在防灾减灾领域的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大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力度,提升综合减灾能力。同时,要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法治,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坚持依法行政,普及防灾减灾法律知识。要通过开展一系列防灾减灾活动,将科学思维和法制理念贯穿防灾减灾救灾的全过程,促进国家综合防灾减灾“xx”规划任务的全面落实,有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

   二、活动时间

   5月12日是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日,5月11日至17日是全市防灾减灾宣传周,各街道办事处要以“科学减灾、依法应对”为主题,全面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宣传周期间,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职能特点,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重点以《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防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应急避险知识宣传为主。同时,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防灾减灾的支撑作用,做好气象水文灾害、地质地震灾害、生物灾害和生态环境灾害等各类自然灾害知识、防范应对措施的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5月12日当天,区宣传活动主会场设在时光公园,各街道办事处也可设立分会场。

   (二)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要尊重科学,依靠法制,组织各社区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针对辖区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涝、地震等频发易发灾害威胁,重点排查社区各类建筑和民房、学校、医院、生产经营场所、火车站、大型商场、影剧院、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促进我区综合防灾减灾“xx”规划的全面落实。

   (三)修订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

   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尊重科学,依靠法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并要结合预案要求分层次、分灾种、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综合演练,进一步提高本级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做好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宣传报道

   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对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以及防灾减灾经验做法等进行宣传报道,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具体要求

   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筹划,并根据职责分工和业务特点,制定工作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全市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和经验做法并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5日前报至区民政局办公室。区民政局全面负责做好相关联络沟通和综合协调工作。

2021年防灾减灾活动方案

   5月12日,是汶川地震**周年的日子,是国家法定的“防灾减灾日”,为切实增强全民应对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全民在发生特大地震灾害时从容应对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于“5。12”防灾减灾日期间组织一次防震减灾应急演练活动。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准备和落实。

   一、演练时间

   20xx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9:20开始,演练时间约30分钟。

   二、演练地点:

   阊江小学。

   三、演练内容:

   1、突发地震灾害时应急避险。

   2、地震过后人员安全疏散。

   四、参加人员:

   阊江小学所有在校师生。

   五、演练目的:

   通过此次演练,使在校师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冷静应对,并按照正确的疏散线路安全快速的撤离,最大限度地保护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别是减少不必要的非震伤害。同时,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宣传防震减灾及应急自救知识,切实提高全民在突发事件下的应急反应能力。

   六、演练组织机构设置

   (一)防震减灾应急演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飘时

   副组长: 胡育林、方芳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在地震和其他灾害发生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全校开展防震救灾应急工作;

   2、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在演练时,负责各预定区域的疏散指挥工作;

   3、负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及应对措施。

   (二)防震减灾应急演练指挥部

   总 指 挥:陶丽娟

   副总指挥:陈刘杰(政府办)

   指挥部主要职责:

   1、对学校防震减灾应急演练实行具体的统一指挥领导;

   2、负责及时修订演练预案,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演练准备情况,提出演练的指导意见和具体保障措施,协调参演各部门工作;

   3、检查、指导演练工作小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对演习情况进行讲评;

   4、演练过程中,确保人员安全、物资充裕、信息畅通,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紧急情况处置方案,保证顺利完成演练任务。

   七、 演练流程

   (一)9点20分,演练总指挥下达演练开始的命令。工作人员将放置在各区域的防灾警报器、扬声器鸣响,发出警报信号(防灾信号为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同时,设置在各建筑物内的电铃、消防警报也同时响起。校园广播也发出警报信号,并同时播放语音信息,内容为“全体师生员工请注意,学校发生紧急情况,请大家不要慌乱,听从指挥,迅速有序地撤离各建筑物,到预定避难集结地域(安全区域)集中!”;

   (二)听到“地震发生”的信号后,每个教室的老师要指导学生用书包护住头部迅速躲在课桌下面,抱头,闭眼,掩护好身体。”

   (三)当险情结束后,各建筑物内的疏散引导组迅速开启全部疏散通道,并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稳定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防止拥堵踩踏,积极引导师生员工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通过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向安全地点疏散。

   (四)全体师生员工在撤离各大楼后,全部在指定避难集结地域(安全区域)集合;

   (五)所有参演人员在各避难集结地域(安全区域)集中完毕后,各避难集结地域(安全区域)负责人逐级向上汇报情况,情况汇总后由总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向120、119请求支援,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此次地震灾害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后续搜救受伤埋压师生工作等方面情况。最后,总指挥宣布“险情排除,本次防震紧急疏散演练圆满结束”。

   演练结束后,总指挥现场对此次演练进行简要讲评,各参演单位分别进行总结。

   八、演练注意事项

   1、演练开始后,师生员工要认真按照规定的疏散路线进行有序疏散,不得在建筑物内滞留。演练指挥部将派出督查组对各楼进行专项检查,并将各楼滞留人员的'多少作为演练考评的重要指标;

   2、演练时,楼层长(或学院指定负责人)要恪尽职守,稳定学生情绪,有序地组织学生迅速撤离;

   3、学生在撤离过程中,要听从各楼层负责人的指挥,特别在楼梯口,不准推、拉、挤,动作要迅速而又不慌不乱,排成两列纵队,有秩序地前进,不能争先恐后、慌乱奔跑。下楼梯时必须走,在平地上可以有秩序地小跑,迅速转移到指定位置。如果有同学跌倒,要尽快扶起来,迅速撤离,确保演练过程中不发生踩踏的事故。各楼层负责人要在学生撤离后1分钟内检查校舍,确保无学生后撤离;

   4、疏散引导人员要沉着冷静、反应灵敏,在疏散过程中要随机应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如发生演练意外事故,立即报告指挥部。

   2021年防灾减灾活动方案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十一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为做好今年的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全校广大师生防范各类自然灾害的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为根本,以提高学校预防和应对突发灾害的减灾能力为重点,全面增强师生的防灾减灾观念,切实提高师生的避灾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活动主题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

   2019年5月6日至12日(5月12日为“防灾减灾日”)。

   四、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马金龙 副组长:何常青 刘海邦

   成员:全校教师及各班班主任。

   五、活动内容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学校安全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摆在学校议事日程上,作为学校安全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2.大力营造防灾减灾活动的浓厚氛围。

   制定学校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措施、方法等。

   3.开展防灾减灾系列教育活动。

   (1)国旗下讲话。

   (2)以班级为单位举办一次“防灾减灾教育”主题教育班会。

   (3)各班班主任通过班级微信群发放《业土小学全国防灾减灾日倡议书》。

   (4)围绕“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为主题,办一次安全手抄报,深入浅出地宣传防灾减灾有关知识。

   (5)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由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的教室、宿舍以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6)开展一次防地震疏散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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