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救灾手抄报范例6篇

抗震救灾手抄报范文1

l.1编制目的

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l.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含火山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4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各级人民政府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

省级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国务院实施国家地震应急,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中国地震局实施国家地震应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

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经国务院批准,由平时领导和指挥调度防震减灾工作的国务院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转为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中国地震局。

2.2中国地震局

中国地震局负责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汇集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管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级地震监测台网对地震监测信息(含火山监测信息)进行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贮和报送;群测群防网观测地震宏观异常并及时上报。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对全国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收、质量监控、存储、常规分析处理,进行震情跟踪。

3.2预警预防行动

中国地震局在划分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基础上,组织震情跟踪工作,提出短期地震预测意见,报告预测区所在的省(区、市)人民政府;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短期地震预报,及时做好防震准备。

在短期地震预报的基础上,中国地震局组织震情跟踪工作,提出临震预测意见,报告预测区所在的省(区、市)人民政府;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预报区所在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是: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4.1.2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地、州、盟)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市(地、州、盟)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如果地震灾害使灾区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上级政府支援,或者地震灾害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应根据需要相应提高响应级别。

4.2信息报送和处理

震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地震部门;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

国务院民政、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国务院办公厅并抄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中国地震局和民政部。

中国地震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收到特别重大、重大地震信息后,应在4小时内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并及时续报;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中国地震局和有关省(区、市)地震局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4.3通信

及时开通地震应急通信链路,利用公共网络、通讯卫星等,实时获得地震灾害现场的情况。

地震现场工作队携带海事卫星、VSAT卫星地面站等设备赶赴灾害现场,并架通通信链路,保持灾害现场与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实时联络。灾区信息产业部门派出移动应急通信车,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备,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4.4指挥与协调

4.4.1Ⅰ级响应

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1)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省(区、市)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国务院并抄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中国地震局和民政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决定实行紧急应急措施。

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组成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组织灾区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

(2)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和灾情并建议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始运作;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履行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部门地震应急机构负责本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派出联络员参加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4.4.2Ⅱ级响应

由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1)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省(区、市)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国务院并抄送中国地震局和民政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决定实行紧急应急措施。

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组成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组织灾区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

(2)中国地震局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和灾情、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向国务院建议派遣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经批准后,组织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赴灾区;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灾区的需求,调遣公安消防部队等灾害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赴灾区、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区紧急支援。

当地震造成大量人员被压埋,调遣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当地震造成两个以上省(区、市)受灾,或者地震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并造成严重损失,国务院派出工作组前往灾区。

中国地震局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组和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支援队伍、保障队伍的活动进行协调。

4.4.3Ⅲ级响应

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市(地、州、盟)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1)灾区所在市(地、州、盟)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市(地、州、盟)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省(区、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地震局和民政厅,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市(地、州、盟)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

(2)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灾情、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适时向国务院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当地震造成较多人员被压埋并且难以营救,派遣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经批准后,组织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赴灾区。

视地震灾区的需求,中国地震局与有关部门协商对灾区紧急支援。

中国地震局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组和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支援队伍、保障队伍的活动进行协调。

4.4.4Ⅳ级响应

在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市(地、州、盟)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1)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县(市、区、旗)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市(地、州、盟)人民政府并抄送地震局和民政局;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2)中国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灾情、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派出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应急结束后,向国务院汇报地震应急工作。

中国地震局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组的活动进行协调。

4.5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地震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

4.6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中国地震局协调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调国际搜救队的救援行动。

和武警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公安部门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压埋人员。

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病队伍抢救伤员。

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相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系,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4.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4.8群众的安全防护

民政部门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当地政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4.9次生灾害防御

公安部门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

水利部、国防科工、建设、信息产业、民航部门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环保总局加强环境的监测、控制。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发展改革、质检、安全监管部门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

4.10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中国地震局向震区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增强震区的监测能力,协调震区与邻省的监测工作,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

4.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灾区所在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邻近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其他省(区、市)人民政府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的活动。

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灾区所在的市(地、州、盟)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邻近灾区的市(地、州、盟)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灾区所在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的活动。

4.12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中国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

中国地震局负责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地方各级政府的配合下,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4.13信息

信息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中国地震局、民政部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工作。

4.14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调查和总结

由中国地震局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及时上报。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存储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各级信息产业部门做好灾时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中国地震局储备必要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建立救援资源数据库储存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城市所拥有的云梯车、挖掘机械、起重机械、顶升设备及特种救援设备的性能、数量、存放位置等数据并定期更新。

6.2.2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资源及其组织方案如下表:(略)

6.2.3交通运输保障

铁道、交通、民航部门组织对被毁坏的铁道、公路、港口、空港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6.2.4电力保障

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灾区所在省级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6.2.5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建设部门组织力量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给排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货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上述基础设施功能。

6.2.6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发展改革部门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其他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医药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6.2.7治安保障

武警部队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2.8物资保障

发展改革、粮食部门调运粮食,保障灾区粮食供应。

商务部门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6.2.9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中央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民政部门负责中央应急救济款的发放。

6.2.10社会动员保障

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6.2.11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城市和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区的城市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公共场所和家庭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6.2.12呼吁与接受外援

外交、民政、商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援助。

民政部负责接受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助款物。

中国地震局、外交部负责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队伍。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国际对口组织发出提供救灾援助的呼吁;接受境外红十字总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供的紧急救助。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地震应急专家队伍作为地震应急的骨干技术力量,包括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和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以及后备队伍的专家群体,服务于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

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是地震应急指挥的技术平台,综合利用自动监测、通信、计算机、遥感等高新技术,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中国地震局各研究机构开展地震监测、地震预测、地震区划、防灾规划、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救等方面的研究;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等的有关研究机构负责建筑物抗震技术研究。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公众信息交流:各级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出版、广播电视、新闻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实行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向社会,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程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培训:各级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演习: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6.5监督检查

由中国地震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7对香港、澳门和台湾发生地震的应急反应

7.1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地震的应急反应

当香港、澳门发生地震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发生对于香港或澳门有较大影响的地震时,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报告震情并组织地震趋势判断。港澳办了解灾情并询问特别行政区的请求;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和省份进行紧急支援。

7.2祖国大陆对台湾发生地震的应急反应

当台湾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祖国大陆对台湾地震灾区人民表示慰问,视地震灾区需求提供地震监测信息和趋势判断意见,派遣救援队和医疗队,援助款物,为有关国家和地区对台湾地震灾区的人道主义援助提供便利。

8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包括有感地震应急、平息地震谣言、特殊时期戒备、应对毗邻震灾。

9火山灾害预防和应急反应

当火山喷发或出现多种强烈临喷异常现象,中国地震局派出火山现场应急工作队,进行火山喷发实时监测和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监测,判定火山灾害类型和影响范围,划定隔离带,必要时向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提出人口迁移的建议,开展火山灾害损失评估。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组织火山灾害预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时组织人口迁移,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10附则

10.1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泥石流和滑坡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

·生命线设施: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震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物品等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预案管理与更新

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

地震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地震局承担。

10.3国际沟通与协作

地震救援行动中需要与有关国际机构和组织进行沟通和协作。

10.4奖励与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本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

抗震救灾手抄报范文2

5月12日,四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巨大损失。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迅速形成抗震救灾的强大力量,取得了抗震救灾斗争的重大阶段性胜利。

在这场规模空前的抗震救灾斗争中,涌现出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模范人物和群体。灾难面前,他们临危不惧、勇于担当,坚韧不拔、团结互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曲感人的时代壮歌,为伟大的民族精神注入了新的内涵,弘扬了新时期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为了更好地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抗震精神,使这些感动中国、感动世界的英雄事迹发扬光大,本刊特选登抗震救灾英模事迹报告团部分成员事迹,供广大读者学习。

5月12日下午两点过,我检查完九寨沟县敬老院,正在返回马尔康的路上。突然,地动山摇,山体滑坡,烟尘满天。不好,地震了!我马上给州民政局打电话,可手机没有任何信号。

“快!往前开,一直开到有信号的地方去!”我们的车冒着飞沙走石,在崎岖的山路上快速前进。1个多小时后,我终于收到一条短信:汶川县发生7.6级大地震。我的心好像蹦了出来,汶川是我州人口大县,损失将难以想象。民政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灾区查灾救灾。我当机立断,抄近道直奔重灾区。

一路上,我们不停地打电话,终于和州局夏拉副局长联系上了。我急忙询问全州灾情,汶川县、茂县、理县、小金县、黑水县灾情最重。我要求局领导除一人在家值班外,其他同志分别带工作组到4个重灾县,我直接到茂县救灾。

在奔赴茂县的路上,余震不断,塌方不断。我们每前进一步,随时都可能被飞石击中,随时都可能掉入山谷。13日上午,我们进入茂县境内。当时,茂县县城通讯完全中断、交通完全中断,什么物资都运不进来,成了一个“孤城”。为尽快了解灾情,我们立即一个乡一个乡地开展查灾救灾工作,和大家一起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帮助他们抗灾自救。在各个乡村,共产党员、各级干部和受灾群众一道,搭建窝棚,抢救伤员,抢运粮食,抢修道路,场面十分感人。在茂县,我们正在查看房屋倒塌情况,看见一位羌族老人呆在危房里哭泣,说什么也不离开,“这房子是我一辈子的心血,我死也要死在这里。”危房在余震中不断摇晃,我一口气把老人抱到安全的地方,拉着他的手说:“阿哥啊,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也是一名民政局长。我向你保证,党和政府一定会给你修一个更好的房子。”老人紧紧抓住我的手,一个劲地说:“谢谢党!谢谢政府!”在去飞虹乡的路上,民兵应急分队背着大米进入灾区。我嘱咐县乡民政干部:“救灾资金、救灾物资来之不易,接收和发放一定要有清单。要公开、公平、公正,哪怕是一分钱、一根针都必须用在受灾群众身上。谁贪污,谁挪用,天理不容!”

那天,我们沿途核查完洼底、回龙、飞虹、沟口等4个乡的灾情,天已经快黑了,可是白溪乡还没有去。有的同志说,这个乡来回40多公里,天黑路险,大家都很疲惫了,还去不去?我坚决地说:“白溪乡的群众在流血,我们一分一秒都耽搁不起啊!再晚,我们也要到白溪乡。”说完,我们掉转身,沿着崎岖的山路赶往白溪乡。

从白溪乡回到回龙乡已经很晚了,刚歇一口气,强烈的震感再次出现。“不好,又地震了!”我抄起手电筒,向附近的安置点跑去,一个窝棚一个窝棚地仔细查看,安抚受灾群众。在一个个窝棚里,挤满了藏族、羌族、汉族同胞,他们互助互救,共渡难关。这里,就是一个民族团结的大家庭。

为尽快摸清全州重灾区的灾情,我又到了黑水县、理县、汶川县救灾。在理县古尔沟,有很多辆汽车停在路边,前面是一条30公里长的山谷,山势极为陡峭。余震刚刚发生,飞石滚落不断,没人敢过去。我赶忙前去查看险情,手机突然响了,传来阿妈熟悉而亲切的声音:“娃啊,你还好吗?我这里没事,菩萨保佑你,多救几个人啊!”87岁老阿妈朴实的一句嘱托,使我泪流满面,百感交集。

解放前,我家世世代代当奴隶,受尽了土司的剥削和压迫,是党、是社会主义救了我们全家,让我们翻了身,做了主人。阿爸参加革命,当上了副乡长。1956年5月,藏族分裂势力发动叛乱,叛匪残酷地杀害了我阿爸。我一个藏族儿子、烈士遗孤,我的一切都是党给的,就是死在救灾路上,也死而无憾!想到这里,我坚定地对驾驶员说:“冲过去!”

这30公里堪称“死亡之谷”。两边山上不断滚落大大小小的石头。我们在车上精神高度集中,既要观察前面的道路,又要警惕两边山上的飞石。为躲避飞石,我们的车时而急驰,时而骤停,时而速退。突然,前面一块巨石向下滚落,司机见状,一个急刹、一个倒档,急速后退了10多米。巨石“轰”的一声,从车前呼啸而过。好险哟,我们出了一身冷汗。1个小时、两个小时,我们终于冲出了“死亡之谷”。下车一看,越野车已是伤痕累累。

我们一路闯险,一路救灾,行程8000多里,跑遍了全州所有的重灾县,40多个乡镇。协调和调拨给灾区帐篷1万多顶、棉被5万多床、衣物20多万件以及大量的食品。

抗震救灾手抄报范文3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援行为,使地震应急工作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地进行,提高对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江苏省地震应急预案》和《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南通市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港闸区境内包括长江流域发生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区政府立即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灾害事件。发生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事件,报请市政府实施地震应急。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地震应急工作的首位,建立政府主导、专家支持、群众参与的应急救援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建立协调一致的应急救援体系,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强化监测、预警、预防工作。开展科学研究,提高地震应急救援水平。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培训和演练。

2灾情分级

2.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300人以上人员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区上年地区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2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人员死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影响的地震;发生在人口密集地区4.0级以上地震、其他地区5.0级以上地震、周边地区6.5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2.3较大地震灾害

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人员伤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影响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4.0-5.0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2.4一般地震灾害

造成20人以下伤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影响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3.O-4.0级地震,或其他有感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3组织体系

3.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发生较大地震及其以上灾害,经区政府批准,成立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3.1.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区政府领导

副指挥长: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区人武部、区发改委、区安监局、区建设局、公安港闸分局负责同志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商贸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港闸分局、区农经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广电港闸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3.1.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区政府和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区地震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地震灾害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了解震情和灾情,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受灾地区进行抢险救灾;派遣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必要时提出采取紧急应急措施的建议;及时将震情、灾情向上级政府汇报,并传达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示;指导和协调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工作;配合街道、乡镇做好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大事项。

3.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立后,立即建立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上级的指示和部署;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组织地震灾害损失调查和评估;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组织新闻会,审核有关新闻稿件,开展抗震救灾宣传活动;起草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宜。

3.3现场指挥部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地震灾害后,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决定成立现场指挥部。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现场总指挥一般由区主要领导担任,较大地震灾害现场总指挥一般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现场副指挥由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公安局、区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灾区所在街道(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震区应急指挥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和相关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分析、判断地震灾害趋势,确定并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部署和组织指挥现场紧急救援工作;调动和调配各类应急资源,做好现场应急保障工作;及时汇报震情、灾情,传达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示;接待新闻单位来访,开展安定民心、稳定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现场指挥部根据抗震救灾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和若干工作组,分别负责灾情评估、抢险修复、物资供应、灾民安置、通讯保障、安全保卫、医疗防疫、宣传报道等方面的工作。

现场指挥部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宣传部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沟通、联系、协调工作。

灾情收集评估组。由民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调查人员伤亡和地震破坏情况,确定震区地震烈度,进行经济损失评估。

抢险与次生灾害防治组。由人武部、公安、消防、环保、发改委、安监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国家重要财物、文物;预防和扑救火灾;对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交通运输与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组。由建设、农经、电力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铁路、港口及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伤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组织力量抢修震区受损重要水利、电力等设施及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

物资供应与灾民安置组。由发改、商贸、民政、财政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抗震救灾物资(包括救灾款)的组织调拨、供应和管理,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

通信保障组。由通信主管部门、电信运营企业等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力量抢修震区通信设备和线路,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安全保卫组。由公安、武警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震区机关、金融、救灾物资等的安全保卫。

医疗防疫组。以卫生部门为主,负责医疗防疫队伍的组织安排;部署、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点;组织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等,指导和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控制疫情。

救灾捐赠与涉外工作组。由民政、外办、旅游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国内外捐赠物资、资金的接受和安排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处理涉外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宣传、建设、广电、新闻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抗震救灾工作宣传报道;按规定及时向公众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4预警预防

根据上级政府的临震预报,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各街道(乡)、各部门单位,进入临震应急期。预报区的各级单位做好防震动员,采取应急防御措施: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等情况,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5应急响应

5.1灾情报送和处理

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并抄送地震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区发改委、民政局、公安分局、安监局等部门对人员伤亡、财产、经济损失、社会治安等情况迅速进行调查、统计;区建设、农经、文化等部门对建筑物、水利工程、文物等破坏情况进行现场踏勘、调查;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对工程破坏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各方面灾害信息要及时报区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地震局和民政局。根据救灾需要由区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通报各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单位。

5.2震情、灾情公告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依照有关信息规定,在地震发生1小时内公告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在地震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公告,并适时组织后续公告。根据需要,公告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等形式。

5.3指挥协调

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区政府根据震情和灾情,决定启动I级响应;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区政府根据有关部门所报的震情和了解到的灾情,决定启动Ⅱ级响应;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区政府根据有关部门所报的震情和了解的灾情,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地震应急I级或Ⅱ级响应启动后,一般由区长担任总指挥。指挥场所设在区民政局。Ⅲ级响应启动后,一般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总指挥。指挥场所设在区民政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全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地震应急I级、Ⅱ级或Ⅲ级响应启动后,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地震现场抢险救灾工作。现场指挥部所在地和相关单位负责提供现场指挥技术系统。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按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并相互协作。

地震现场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次生灾害防御、重要目标警卫、灾民转移安置、地震监测、灾害损失评估、呼吁和接受外援等工作遇到困难时,通过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尽快协调解决现场的救援问题。

为确保抗震救灾指挥部与现场指挥部的联络畅通无阻,建立地震应急固定和移动指挥系统,固定指挥系统设在区民政局,配置地震应急指挥车,保障总指挥对地震现场实时监控指挥和全市地震应急处置资源的及时调度安排。

5.4紧急处置

地震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尽快沟通、汇集和上报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及时采取防御措施,消除次生灾害后果,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的安全鉴定;组织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5.5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现场指挥部根据灾害种类和分布情况,迅速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搜救被压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参与抢救被压埋人员;医疗救护队伍抢救伤员;各种专业工程队伍抢修被破坏的道路、供水、供电设施等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

地震废墟生命搜索与营救按照程序实施。一是现场快速展开。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二是搜索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进行犬搜索找寻被掩埋于废墟下的受难者对重点部位进行仪器搜索,以精确定位。三是营救行动。采用起重、支撑、破拆等方式开展营救,使受难者脱离危险。四是医疗救护行动。在现场安全区域设立临时急救医疗站,由具有现场急救经验的专业医生,采取各种医疗救护手段对现场受难者进行救助,迅速转送医疗站,伤病情复杂或较重的,迅速就近转送医院抢救。

5.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在抢险救援中,现场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震损的建筑物进行危险评估,确定抢险人员能否进出和破拆,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范围,监测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疾病传染、滑坡、崩塌等灾害,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5.7群众的安全防护

当地政府及时制定具体的群众疏散撤离方式、程序、行动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并分区分片逐一落实。

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建筑工程、地震等方面专家对受损建筑进行安全性技术鉴定,分类定级,初步确定能否入住,或拆除、修复、加固,并及时通知当地政府和群众。

5.8次生灾害防御

根据现场指挥部对次生灾害防治的部署,公安部门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区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发生;农经、建设、通信等部门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水利工程、生命线工程、通信等设施采取紧急防御措施,加强监控;环保部门加强对饮用水源、环境监测,对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安全处理;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和预防;安监等部门对化工生产地区、行业和生产设施、仓库等采取紧急措施,防御次生灾害发生。对已发生的各类次生灾害事故,要采取一切有效处置措施,防止次生灾害蔓延。

5.9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区各级政府要组织各方面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动员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根据需要开展捐款、捐物活动。

5.10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在各级政府组织协调下,区政府会同上级政府部门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地震强烈度、影响范围、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调查,确定发震构造,并全面调查收集房屋建筑、工程设施、设备、物品等方面的破坏情况及地震社会影响,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5.11信息

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地震灾害信息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根据有关地震信息与新闻报道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本部门职责,本着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拟定信息和新闻报道方案确定内容和形式组织信息和新闻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一般情况下,现场指挥部按有关要求在第一时间权威信息。

5.12应急结束

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和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应急达到以下条件: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已经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地震灾区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临时住所和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各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归还相应物品,对伤亡人员、应急处置人员、征用物资等及时进行抚恤、补助或补偿。

6.2调查和总结

区建设局积极配合市地震局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市政府。参与地震应急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各自应急工作的总结并逐级上报。

7奖惩

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本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生命线设施:指对社会生活、生产有重大影响的电力、交通、通信、供水、排水、热力、燃气、输油系统以及公用设施。

次生灾害:指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泥石流、滑坡、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等。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震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等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政府批准,报市地震局备案,日常管理工作由区建设局承担。

区有关部门及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部门地震应急预案。

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

8.3制定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抗震救灾手抄报范文4

由于长期受制于封建统治阶级的掌控以及传统灾异观念的影响,历史上我国对地震的报道和传播发展十分缓慢,甚至影响到现代地震报道的思维模式。以往对我国地震报道的研究,多着眼于现行思想文化与新闻制度的剖析,或是中外地震报道的比较研究,针对传统文化和灾异观念的挖掘则不够深入。笔者认为,新闻报道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传播手段,同时,社会文化传统又深刻影响着新闻报道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我国地震报道和传播中出现的一些独特问题,除了受到当时社会政治文化的影响外,深层次原因还在于文化传统和灾异观念的作用。

从上世纪70年代算起,在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里,我国先后发生了6次产生重大伤亡的大地震,分别是1970年的云南通海大地震、1976年的河北唐山大地震、2008年的四川汶川大地震、2010年的青海玉树地震、2013年的四川雅安地震以及今年发生的云南鲁甸地震等。综观我国现代地震报道受到的传统灾异观影响,笔者择其要者,总结为以下三点。

在汶川地震之前,我国地震报道长期报喜不报忧,甚至严重偏离新闻精神,存在匿报情况。这与我国“失德天谴”的传统灾异发生观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自古及今,国人对地震灾难一直是既敬又畏,如果说古代人们对水旱之灾还可以通过农业经验逐渐认识到其发生的原因,但对于地震的成因无法探知,长期将之归结于“天谴”。中国封建统治的根基是“君权天授”,因此,地震自然与统治者的德行、国家的兴亡紧密相关。在夏商周时代,几次重大的地震都发生在王朝覆灭的前夕,以至于西周末年记录地震情况的史官认为地震就是“亡国之征”,是“天之所弃”。到西汉时期,董仲舒在天人感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失德天谴”的灾异观,他在《春秋繁露・必仁且智》中认为,“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确立了灾异与人事的关联性。可以说,这种观念一直伴随着封建统治的始终,直到封建社会末期,在清帝王的诏书中,仍能看到因地震而的罪己诏。

地震天谴和地震亡国说属于唯心主义的说法。在现代科学的发展下,用“失德天谴”来解释灾异发生显然十分荒谬,但这种思想观念仍然有一定的市场。汶川地震之前发生的通海、唐山两次地震分别造成了4万余人和40万余人的伤亡。特别是唐山大地震,被公认为20世纪人类历史上的十大灾难之一。然而,由于当时处在“”后期,阶级斗争仍旧是社会生活和媒体的主旋律。通海地震发生3日后才见诸报端,一笔带过,以至全国人民对此次地震知之甚少。唐山大地震时,我国政府拒绝了一切境外援助和媒体报道,并对地震的真实灾情进行了隐瞒,直到1979年,有关唐山大地震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才陆续得以披露,举世哗然。

如此重大的灾情,新闻媒体迟报、虚报、匿报,甚至不报,主要原因是当时错误的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文化大环境,媒体缺失了真实性和客观性的新闻准则,被严重政治化,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和喉舌。另外,这个现象还有着更深层次的文化原因,那就是几千年封建社会中形成的将灾异与执政者道德相捆绑、与政权的更迭相关联的思想,这种民族固有心理导致执政者倾向于发生灾难后报喜不报忧,甚至封锁消息。特别是唐山大地震发生后,对国外新闻媒体采取回避政策,目的是为了避免国家形象受到负面影响。这种思想,一方面有国家安全方面的考虑;另一方面则暴露了当政者认为地震天灾属于不光彩的事情,社会主义国家不应该发生如此巨大灾难,而这显然受到了传统灾异思想的影响,既不科学也无必要。相反,隐瞒事实的报道恰恰减损了国家形象,造成了国家公信力严重下降的反作用。令人欣喜的是,这一情况在汶川地震后得到了扭转,思想观念真正解放给我国地震报道带来了长足发展。

我国的地震报道多为正面报道,乐于树立抗震英雄人物,把现实的痛苦升华为精神的力量,这与“修德禳灾”的灾异思想有一定关联

与灾异发生观念“失德天谴”思想相关,传统灾异观在灾难救治思想中,“修德禳灾”是理性救灾之外最主要的抗灾手段。治水的大禹成为古代帝王的德行典范,商汤祈雨成为后代帝王与地方长官逢旱求雨的先行者。《尚书》说:“皇天无亲,唯德是辅。”《老子》认为:“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这种“修德禳灾”思想,一直是古代灾异发生后较重要的“救灾方式”。历史上地震发生后,统治者除采取一般性的救灾手段之外,更多的是做出一系列修德措施,包括罪己诏、祭祀、节用、大赦、纳贤等。今天我们看这些所谓的救灾手段,可能在稳定民心和左右舆论上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救灾的实际作用十分有限。

现代社会中,“修德禳灾”的典型意义已不复再见,然而,灾时通过宣扬个人德行鼓舞抗震救援的方式却一直保留下来并有所发展。2008年汶川地震中涌现出很多抗震英雄,得到了媒体的集中报道,如在生与死的考验中把生的希望留给学生的老师谭千秋、张米亚等,勇救同学的小英雄林浩,救人最多的志愿者陈岩,给震区婴儿喂奶的“警察妈妈”蒋晓娟,背妻男吴加芳,捐赠首善陈光标等。这些人以不同方式在危难时刻显露出人性的光辉,有的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的事迹令人深深感佩,在很短的时间被媒体报道出来,迅速传播,使人们受到正能量的鼓舞和感召,这是十分值得称道的事情。但这样的报道不宜将典型人物描绘成全方位的道德楷模,否则受众会因过度宣传而产生腻烦心理。震后,除了牺牲的英雄外,上述“地震名人”几乎毫无例外地被一些负面消息以及公众的质疑所困扰,这凸显了“修德禳灾”应适度报道。

我国地震报道强调社会救灾的力度,弱化个体的受灾状态,应从我国长期以来秉承社会化民本思想和集权型抗灾的传统优势上来辩证看待这一问题

中西方在文化上存在重集体与重个人的差异。以宗法社会为核心的大陆文化,提倡以宗族、家国为重。很多研究论文例举西方地震报道强化个人受灾程度,认为中国的地震报道缺乏对个体生命价值的尊重。实际上,中国古代的灾异观蕴含了非常优秀的人本思想,但这种人本思想是强调“大我”,忽视“小我”,即注重整体利益,忽视个人化灾难。这实际上与“修德禳灾”是一脉相承的。面对灾难,执政者的德行除了自身的修行外,更应体现为处置灾异,解除人民困苦的能力,即“德政”。也就是说,中国灾异观中的民本思想是社会层面而非个人层面的。

《左传・昭公七年》记载晋国日蚀,国君问对策,士文伯的对答就体现了强烈的民本思想:“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统治秩序正常的时候,中国执政者对救灾都十分重视。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有组织、大规模甚至全国性抗灾防灾,并制定缜密法则规定的国家。《周礼》记载“若食不能人二(六斗四升为一),则令邦国移民就谷”,《孟子》也有“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的调度法。春秋时齐桓公“九合诸侯”,约法三章,第一条就是“无曲防”(不许截断邻国水源或把本国水患引向邻国),体现了集体防灾意识。汉武帝时期,一次黄河决口,武帝亲自临河,“命从臣将军以下皆负薪塞河堤”(《汉书・武帝记》),颇有现代领导人亲临救灾现场指挥的意味。和古代中国相比,欧洲与其他文明或因为政权频繁更替,或因分权制,或因生产力和幅员所限,均无法形成集中的防灾救灾制度。

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救治措施集中化与丰富经验为现代地震报道强调救灾打下了现实基础。在社会民本思想与集权制度的双重作用下,我国的救灾能力一直是世界领先的。因此,我国地震报道中强调救灾力度,确实有着历史和现实的优势展现。1998年抗击洪水时,《人民日报》标题中含有“洪水”或“洪涝”字眼的为91条,而含有“抗洪”字眼的高达485条。又如2008年第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奖作品《万众一心 众志成城 战胜特大地震灾害》,就是从强调中国人民不畏艰险抗击自然灾难精神的角度来报道汶川大地震的,正面报道的倾向可见一斑。

正面报道鼓舞人向前向善,负面报道激发人正视现实,各有侧重而已。我国地震报道强调正面报道无可厚非,但需处理好灾情报道和救灾报道的平衡性问题。过分强调救灾而忽视灾情,是绝对不可取的行为。雅安地震发生后,雅安市委书记徐孟加(现已被免职)因为在接受央视连线时避谈灾情,历数四川省党政军领导奔赴地震灾区情况,而被央视主播当场打断,这一细节成为当时的热议话题。央视主播打断的,正是长期以来救灾报道多于灾情报道的固有模式,体现了我国现代地震报道新闻理念主次清晰、以人为本的巨大进步,值得称道。

抗震救灾手抄报范文5

“手机报”是最新电信增值业务与传统媒体结合的产物,是一种资讯类增值业务产品,利用WAP、彩信、短信等技术手段将传统媒体或网站的资讯内容发送到用户的手机上,使用户每天定时或即时通过手机阅读到最新的新闻和资讯。①

2004年7月18日,国内第一份手机报――《中国妇女报・彩信版》诞生,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中国青年报》、《京华时报》等紧随其后。2006年11月,新华社开通“新华手机报”,提供《新华每日电讯》、《参考消息》、《中国证券报》、《国际先驱导报》、《半月谈》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影响力的报纸、杂志的内容。②时至今日,越来越多的媒体开始重视手机报这个广阔市场,手机报正随着通信技术的提高和业界重视度的增加而迅猛发展。

汶川地震中“新华手机报”的优势和劣势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地震。手机报作为所谓的第五媒体在这次大地震中发挥了不可比拟的作用,对于正处在蓬勃发展阶段的手机媒体而言,这无疑是其往更深更广方向发展的拐点。新华社是我国的中央级媒体,旗下的“新华手机报”具有典型性,笔者以“新华手机报”作为样本,对手机报在汶川地震中所表现出的优势和劣势进行分析研究。

优势:及时性。手机的信息传递不受中间环节干扰,直接展示信息本身,它的双向流通使其成为信息抵达受众最迅捷的通道。新华手机报每天向用户发送两次基本新闻信息,分别是上午7时左右的“清晨特快”和下午5时左右的“漫读时光”。5月12日下午5时许,“新华手机报”了第一条关于地震的权威信息。地震发生后的一个月内,“新华手机报”坚持每天两次的基本信息发送,内容几乎全部是关于地震的消息。除了常规的手机报信息外,“新华手机报”还随时给受众发送“抗震救灾快讯”,采取短信形式,内容简练,时效性和重要性都很强。

便携性。在手机普及的时代,人们的日常生活基本已经离不开这个通信工具,随身携带手机成为当下普遍的现象。汶川地震发生后,四川、重庆等地市民短期内与电视、电脑等媒介断绝接触,手机成了此刻最为重要的通信和交流工具。“新华手机报”从5月12日下午开始推出与地震相关的新闻信息,保证读者及时获取最新消息。

多样性。汶川地震期间的“新华手机报”主要包含“抗灾快报”“抗震进行时”“新闻‘震’前方”、“‘震’时评论”、“读者共‘震’”等板块,包括了短消息、通讯、评论、图片等新闻体裁,内涵较丰富,形式全面多样。《保重,如此让人感动》、《儿子,咱们回家》等报道,不仅新闻性强,也充满人文关怀。

劣势:缺乏深度。由于信息容量的有限性,手机报的内容趋于单调,缺乏深度。汶川地震中的“新华手机报”每天只有两次固定新闻信息,每次的信息含量在50K内,内容简单,缺乏相关链接和深度分析。此外,新华手机报在地震期间推出的“抗震救灾手机报”与“漫读时光”内容几乎完全一致,内容重复造成信息浪费。

依附性强。当前中国市场上的手机报并不属于独立的媒体,因此无法跳出其“母媒”的报道模式,始终只能照搬照抄“母媒”的新闻信息,缺乏属于自己的独立新闻团体和新闻创作方式。“新华手机报”地震期间的信息基本直接摘录新华网上的稿件,缺乏新意。

技术限制。手机报的载体是能够接收彩信或WAP讯号的手机,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手机报的传播。汶川地震期间,四川地区的通信信号受到破坏,无法接收到手机报讯息。技术上的限制导致了手机报暂时失效,信息滞后。

灾难报道中手机报的发展空间

重大自然灾害来临的时候,是考验新兴媒体的时刻,把握好灾难报道的力度能很好地控制舆论环境,提升自身的知名度和权威性。笔者将从新闻信息的采写、编辑和受众互动等方面详细解读手机报的发展空间。

新闻信息采写。手机报没有独立的新闻采写团队,新闻采写依赖于“母媒”的新闻记者,稿件没有独立性和针对性。手机报的本质是“报”,手机媒体应该拥有专门的采写团队,针对自身特点进行新闻信息的采集和写作。汶川地震这样的灾难新闻发生时,手机报的采写团队应该和其他媒体的新闻团队一样深入一线,采写属于自己的新闻稿件。

新闻信息编辑。当前手机报的编辑简单,通常直接转载“母媒”的新闻稿件,很少有加工和处理。在稿件筛选方面,手机报的编辑过于依赖“母媒”,对于其他媒体的优秀新闻稿件和图片选用甚少。在诸如汶川地震此类重大灾难事件发生后,手机报的编辑应该及时采取措施,改版甚至加版进行应对,例如“新华手机报”地震期间新增加的“抗震救灾手机报”专版和滚动发送的“抗震救灾快讯”。另外在新闻图片的选择和运用上,手机报趋于单调平稳,对于一些有典型代表性的新闻图片采用较少。

受众互动。手机媒体较传统媒体而言有着明显的互动优势,受众可以通过发送短信及时参与到新闻事件的讨论中,利用好这个优势是手机媒体凸显实力的关键。汶川地震期间,人们急需一个空间来发泄自己的悲痛和宣扬自己的爱心,手机报作为一个共享平台,应该在此刻发挥自己的优势,适当节选受众来信和读者感悟。“新华手机报”在汶川地震期间推出的“读者共‘震’”栏目是典型的案例,该栏目的主要内容是手机报读者对地震中发生的新闻事件进行的评论或发表的感想,理性中兼有感性,能够引起读者共鸣。

注释:

①张玉良、钟致民、杨广龙:《3G手机报业务发展前景研究》,《移动通信》,2007(10)。

②鞠宏磊:《手机报盈利模式探究》,《当代传播》,2008(1)。

抗震救灾手抄报范文6

5月12日下午2点20多分,曾颖正在上班路上的书店看书,突然房屋摇晃起来,书架上的书往下掉落。在那短短几分钟里,他有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每一幢建筑、每一根电线杆、每一棵树都显得可疑而危险。在安顿好自己的妻女之后,曾颖赶回了供职的成都晚报社。

成都报业的大厦已经关闭,楼内的所有办公人员都疏散到了街上。《成都晚报》的编委会成员在附近的露天停车场里围着一台收音机开始组织报道。报社包下了附近的一家网吧,记者编辑们在网吧里搜集资料、编写报道。与此同时,最早的一批报道人员,连摄影记者在内一共5名记者向灾区进发。

成都地区最早出街的报纸号外是当晚9点左右《成都商报》的号外,紧接着《成都晚报》的号外也开始出街,报纸号外分发到惶恐不安的市民手中,暂时稳定了市民的情绪。而后来的几天里,《成都晚报》的第一批报道组5名成员在路上陆续失散,截至5月15日,前进到最中心的是一名女记者张欧,她跟随一支武警救援队到达了汶川县城,发回了报道。

成都的新闻人没有逃避

提到5月12日那天的情景,所有成都人都会说起通讯中断时的恐慌。一时之间,所有的手机都无法接通。媒体单位也是这样,总编找不到自己的主任,主任找不到自己的记者。但让成都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编辑何冰感到骄傲的却是,他不用费劲去寻找自己的下属,所有的新闻人都自动归位,第一时间赶回自己的单位。

下午3点,成都当地最大的纸媒《成都商报》的编委们在报业大楼下面站着开了一个碰头会。《成都商报》编委郑晔回忆说:“当时地震后,我们简单地商量了一下,应该出一张号外。而当时报业大楼是封闭的,我们就马上进行分工,让上海的《每日经济新闻》给我们编辑出版。大概在6点钟左右,上海方面就把版面编辑好,用QQ传回成都。”晚7点,《成都商报》号外准备印刷,但版面上只有政府第一号公告。派驻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记者在第一时间得知“可以回家”的权威判断,但因通讯不畅,他只好一字一字抄下消息后赶回报社。报社决定重新调整版面,加入最新内容,《四川汶川发生7.8级地震,震中不在成都,请市民放心回家》做成了大字标题。晚9点开始,商报全体员工上阵,总共30万份的号外被分发到街头市民手中,惊魂未定的市民开始了解事件的真相。这一切仅仅发生在几个小时内,而这几个小时,新闻人之间也无法联系,全凭着自己的职业素养而行动的几个小时。

各个媒体的第一批记者被派了出去,他们并无应对灾害的经验,很多记者没有任何装备,甚至没来得及携带水和食物就奔向了灾区。他们中很多都还是年轻人,在面对那么惨烈的场景、看到那么多遇难者遗体的时候,很多人都失声痛哭。

《成都晚报》的记者向勤认为自己的职责就是,“正因为这个时候交通通讯都不通畅,才需要我们把消息传给民众”。而《成都商报》记者肖刚进入灾区,有一个执勤的武警拦住了他,告诉他不要再进去了,那里面的路一直在塌方,而且是整面山整面山地塌,听说里面砸死了很多人,“我们当时想,唉,冲吧,冲哪儿没路了为止吧”。

对于民众来说,地震是灭顶之灾和无时不在的恐惧;对于新闻人来说,在恐惧之外,还有着新闻责任和为民众传递信息的义务。何冰说:“成都的新闻人在这次事件中没有一个人逃避。”

媒体也是应急系统

何冰在评价这次成都媒体的表现时用了一个词“威力无穷”,他指的是成都传媒集团下属的电视台、电台、报纸集合在一起的报道力量。

值得一提的是,成都传媒集团是2007年年初才成立的,新生一年的传媒聚合体突然就遭遇了这次巨大的应急突发事件。何冰认为,“如果媒体是分散作战,在这场特大自然灾害面前,它很难按平时那样的管理规律去运作。按照市委宣传部的安排,我们打破媒体之间的横向屏障,把媒体力量整合为10个报道小组,调动70辆采访车,260多名记者迅速奔赴一线,每个小组确立一个组长,组长具有最高权力,他指挥组内报纸、电视台、电台的所有成员按各自的生产规律集中采访,迅速传回新闻。这比传统层层批复的程序要快得多。”

据成都市委宣传部外宣办副处长高齐强介绍,12日当天下午,成都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就在成都市公安局内成立,指挥部下设的宣传组也同时成立,宣传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新闻报道组、媒体接待组、对外新闻策划组、网络宣传组。来自电视台、电台、报纸的记者们则混编成10个新闻报道组,包括了对省市应急指挥中心、公共服务、卫生救治、社会各界、都江堰、彭州等9个重点报道方面,还有一个设为机动组,随时应变。

在成都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里凝聚着像战时一样的气氛,大厅里工作人员紧张地工作,大厅里的喇叭不断呼唤着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去开会的消息,而不少几天几夜没有休息的记者则在大厅靠墙的地方席地而卧。

《成都商报》编委郑晔说:“成都市委市政府这次把媒体纳入抗震救灾的应急系统,我们觉得这是非常英明的决策,让我们媒体承担了应有的责任。”

新闻给市民的安慰

震后第三天,5月15日,《成都晚报》人文新闻部副主任曾颖和同事们沿着刚刚打通的西线道路向汶川进发。这已经是《成都晚报》派出的第三批采访队伍,这次出发的记者基本都是主任级的老记者以及做管理工作的领导,由副总编伍江陵带队,主要是做深度报道。

第二天下午,当记者联系他的时候,他们正在马尔康,由于下午3点左右发生在理县的那次余震导致马尔康前往汶川的道路塌方,他们滞留在这里等待前方道路抢修。在他看来,媒体的作用从来没有像这次灾难中那么重要,“如果你看到那天(5.12)街上的市民,你就能感受到一份详尽真实的信息对他们的重要性”。

《成都晚报》的地震报道至少16版,囊括了现场报道、深度报道,各种信息的,以及国际的、历史的各类信息资料。曾颖认为,这正体现了纸媒的优势――“在地震发生的短时间内,所有通讯中断,曾经被认为已经是夕阳媒体的广播却发挥了它的作用。而对于纸媒来说,优势则在于信息量大、全面丰富,最重要的是准确。通过广播传递的消息有些来自民众的个人体验,而纸媒则有审查等程序,具有准确性。而且,纸媒所体现的内容,文字和图片构成深度、质感和立体感,这是广播电视一闪而过的信息传播不能比拟的。”曾颖也认为,正是这么多年以来成都纸媒之间的竞争培育了良好的媒体环境,“成都报纸都是在抢新闻中锻炼出来的”,因此在这次突发事件中展示出良好的效果。

成都的媒体从来没有如此受到市民的敬佩,在成都报业大楼下面,出租车司机见到大楼出来的记者都会拒绝收钱。而这一张张记录着惨痛时刻的报纸,也成为了民众心中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