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减灾的知识范例6篇

抗震减灾的知识

抗震减灾的知识范文1

一、总则

1、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指非地震系统的公民和社会组织,依法从事的地震监测和地震灾害防御行为。

2、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和社区自救互救体系的重要内容。

3、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包括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地震灾情速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社区地震应急和民居抗震设防指导。

4、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测防结合、平震结合的原则。

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网络建设

1、各镇乡(街道)的防震减灾工作,在市地震业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镇乡(街道)要设立一名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具体人员由各镇乡(街道)自行指派。

2、各镇乡(街道)、社区要建立一支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辖区地震应急工作。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由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负责筹建。

三、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职责

(一)地震宏观异常测报

1、地震宏观现象的观察与观测

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应注意观察周围的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如动物、地下水、地形变、电磁、气象等,认识其正常的变化规律,了解造成这些变化的因素。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一些简单的观测,并把观测结果进行记录。

2、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与核实

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发现宏观异常后,应及时进行异常的调查核实。首先是调查出现的异常本身是否可靠,其次是分析异常的原因。

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应配合上级防震减灾业务主管部门到现场访问有关人员,把握异常的真实性,必要时也可进行简单的测量、试验与分析。

在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中,还要注意分析异常规模、出现的区域与时间等特征。

调查核实后,可进行异常的识别,是否与未来的地震有关,即能否作为地震宏观异常。

3、地震宏观异常的上报

调查核实后的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应及时填写“地震宏观异常填报表”(附件)上报。

上报的方式一般应将填写的表格以尽可能快的形式报给市地震部门。对突然出现的、规模较大的、情况严重的异常,除了按规定填报外,还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上报市地震部门,也可同时上报省、xx市地震部门。

(二)地震灾情速报

1、地震灾情的观察和估计

地震发生后,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观察所处环境及附近的房屋、景物的变化,根据观察结果,结合人的感觉,对照《中国地震列度表》中的三类基本标志性现象,粗略估计地震灾害程度。

2、将地震灾情的初步观察结果及时向市地震部门报告。

3、地震灾情的调查

在做出首次速报后,应尽快调查了解辖区内的三类基本现象。调点是:

(1)人员的伤亡及分布情况。

(2)建筑物、重要设施设备的损毁情况,家庭财产损失,牲畜死伤情况。

(3)社会影响,包括群众情绪,生活秩序、工作秩序、生产秩序受影响情况等。

(4)地震造成的其他灾害现象。

4、地震灾情的后续速报

将调查结果进行第二次速报,以后还应不断调查核实和补充新情况,尤其人员伤亡变化情况须随时上报。

(三)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在市地震部门指导下,配合镇乡(街道)有关部门承担本辖区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任务。

1、宣传方式

(1)设立宣传橱窗、墙报。

(2)举办防震减灾科普讲座。

(3)播放地震科普宣传声像资料片。

(4)散发地震科普读物、挂图、宣传页。

(5)利用科技周、“7.28”唐山地震纪念日、“三下乡”等进行科普知识宣传。

(6)组织各种地震应急演练。

2、宣传内容

(1)平时宣传

我国及本地区地震环境和地震活动特点;地震基本科学知识;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应急与救援的有关知识;个人及社会防震减灾基本技能常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知识与措施;国家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我国地震科学水平和防震减灾工作成就与现状。

(2)临震宣传

地震应急预案与应急对策措施的主要内容与启动程序;地震监测预报的方法,现阶段地震预报科学水平;地震宏观异常现象的观察、识别和临震异常信息的上报;各类房屋建筑和生命线工程在不同强度地震下的震害特点与抗震防灾措施;社会公众地震应急避险与自救互救知识;地震灾情速报知识和速报渠道

与程序;地震谣传的识别与预防知识;有关地震预报、地震应急的法律、法规知识。

(3)震后宣传

有关地震震级、灾情情况和震后趋势判定公告的内容;党和政府抗震救灾的对策措施;伤病员抢救转移的知识和方法;防止地震次生灾害的知识;震后恢复重建时场地选择及抗震设防要求方面的知识;有关识别和预防地震谣传的知识。

(四)社区地震应急

1、社区地震应急准备

(1)制定社区地震应急预案。包括社区应急、邻里自救互救、人员疏散、人员密集场所疏导、重要目标岗位应急抢险抢修、家庭应急等。

(2)组织建立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明确组织者、人员、职责、任务,并协助上级防震减灾业务主管部门对志愿者的培训、训练和演练工作。

(3)指导社区居民掌握地震灾害自防、自救、互救基本知识,熟知附近的避难场所,并开展适当的演练。

2、临震应急措施

(1)本辖区的应急预案启动后,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协助实施应急预案。

(2)密切关注震情变化,随时与市地震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反映宏观信息。

(3)根据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协助居民避震疏散。

(4)指导家庭贮存各种必备生活用品和工具。

3、震后应急措施

(1)协助辖区内的震后快速反应工作,迅速报告灾情和紧急救助情况。

(2)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居民开展救助,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3)协助疏散灾民和发放救援物品。

(4)协助有关部门维护辖区秩序。

(五)镇乡(街道)民居抗震设防

1、宣传房屋抗震知识,包括民居震害和特点、抗震设防要求、房屋建造的抗震措施。

抗震减灾的知识范文2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普及地震科普知识,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在全县普及防震减灾知识,着力推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努力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协调运行机制,实现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日常化、制度化。

三、主要任务

坚持主动宣传、正面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宣传社会效益。

(一)、突出主题,丰富防震减灾宣传内容。

1、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贯彻《防震减灾法》、《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全社会防震减灾法制意识,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履行防震减灾法律义务,自觉依法参与防震减灾工作的氛围。

2、强化地震科普知识宣传。

要将地震科普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作为日常宣传的重点,让社会公众掌握地震科普知识和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

3、注重防震减灾工作宣传。

围绕我县防震减灾工作实践,加强宣传报道,不断加深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工作的认识与理解。

(二)、注重效果,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1、抓住重要时段,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7.28唐山地震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和各种有利时段,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设置宣传图片展、悬挂标语、发放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弘扬防灾减灾文化。

2、充分发挥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作用。

要重视利用现有的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资源,巩固和扩大学校和社区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宣传橱窗、科普讲座、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进行地震知识和避震自救知识的普及,让更多的社区、更多的居民了解地震科普知识。

3、充分发挥公共媒体和网络的作用。

要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体优势,通过开设专版或专题节目,普及防震减灾知识。

要加强防震减灾门户网站建设。以政务信息公开、社会服务为出发点,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服务性强、互动程度高的防震减灾门户网站。

要积极利用微信等网络资源,开展地震知识宣传,密切注意舆情,及时解答疑问。

抗震减灾的知识范文3

公告

(第四号)

《大连市防震减灾条例》业经20xx年4月29日大连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20xx年5月25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xx年7月28日起施行。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大连市防震减灾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四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简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屋、交通、民政、教育、卫生、公安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定人员,在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防震减灾相关工作。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根据授权,做好防震减灾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及区(市)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并做好防震减灾规划与其他各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

第六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

第七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防震减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并有权举报干扰、阻碍、破坏防震减灾活动的行为。

鼓励、引导、规范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防震减灾活动。

第二章地震监测预报

第九条市及区(市)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海域地震活动的监测预测工作,推进海岛地震监测台站建设,提高海域地震活动监测预测能力。

第十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范围和要求。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建设国家重点工程,确实无法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

第十一条新闻媒体报道与地震预报有关的信息,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的地震预报意见为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预报意见,不得制造、传播地震谣言。对扰乱社会秩序的地震谣言,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迅速予以澄清。

第十二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加大对群测群防所需设备和人员培训的投入,提高群测群防水平。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震减灾助理员,负责地震宏观异常观测、地震灾情速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学校、社区和企业事业单位防震减灾联络员,负责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工作联络。

市及区(市)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的指导和培训。

第三章地震灾害预防

第十三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地震小区划、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危险性分析,为制定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程震害预测预防措施等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

第十四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二)一般建设工程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三)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第十五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内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中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不予批准或者核准。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施工、监理。

第十七条已经建成的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地震、城乡建设、国土房屋、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对已建成的学校、养老院、残疾人托养中心、医院、大型商业设施、大型文体场馆、车站、机场、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抗震性能普查;发现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责令建设工程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第十八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公共设施和村民住宅建设的抗震设防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推广符合当地实际的抗震设计方案,引导和扶持农村建造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公共设施和村民住宅。

第十九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城市广场、体育场馆、绿地、公园、学校操场等室内外公共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向社会公布。

鼓励全社会参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

第二十条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维护和管理。

市及区(市)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维护和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安全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示范学校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第二十二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应对地震灾害能力。

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排查和消除地震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定期进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学校应当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每年定期组织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

第四章地震应急救援

第二十三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和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区(市)县人民政府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大型文体场馆、大型商业设施、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站、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的区(市)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市及区(市)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制定、适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

第二十四条地震预报意见后,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并按照地震应急预案,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根据震情发展,向社会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二)责成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以及次生灾害源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立即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三)督促检查安全防范、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等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四)责令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及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五)加强地震应急知识和避险技能宣传;

(六)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

(七)其他地震应急措施。

第二十五条地震灾害发生后,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响应。

第二十六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依托公安消防队伍或者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按照一队多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救援器材和防护装备,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救援能力。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成立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并依法参与地震灾害应急救援。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震专业救援队伍及志愿者队伍的业务指导。

第二十七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物资储备、调拨、配送、征用和监督管理机制,保障地震应急物资供应。

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抗震救灾的需要,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防震减灾规划和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与管理、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和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培训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破坏地震监测设施、未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未依法履行职责以及制造、传播地震谣言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抗震减灾的知识范文4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将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纳入了本年度市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广震发〔2011〕1号)并要求各乡镇、单位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组织领导,今年依照市政府总体目标考核方法。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做到人员、经费落实。二是印发了市防震减灾助理员管理方法和工作职责》广震发〔2011〕5号)结合已经建立的三网一员”队伍,初步建立起了部门和(乡镇)社区、村)防震减灾工作网络。

二、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创新宣传方式。

5月6日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一是依照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布置全市2011年“5.12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提出了开展以“科学认识地震,理性应对灾害”为主题的市防震减灾5.12宣传周活动方案,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在宣传周期间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国务院、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各自办公区域悬挂宣传标语横幅,积极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增强市民防震减灾意识。二是市政府在5月10日组织召开了全市2011年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副市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江敦杰安排部署了2011年工作任务,传达学习了四川省、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对“5.12宣传周活动工作进行了布置。市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毛君甫结合当前自然灾害频发对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一是要有意识。要有预防各种灾害的意识;二是要有措施。要加强各方面的措施、准备和储备;三是要有责任。要认清防灾减灾形势,加强责任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责任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防灾减灾是公共平安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生命财富平安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常务副市长林波、副市长谭伟分别对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讲话,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并就地质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形势,要求在市连山、松林镇安排应急演练。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市府办、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人武部、民航飞行学院分院等,约60人参加了这次会议。三是5月12日这天市防震减灾局与金轮防震减灾办一起深入到金轮镇社区、机关、企业宣讲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对地震应急预案制订、自救互救、农村居民抗震设防等地震应急救援和震害防御方面知识进行了宣传指导。四是市各单位、乡镇在5月12日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宣传活动。雒城镇三北社区组织开展了有20多名防震减灾应急队队员参加的防灾减灾平安知识讲座;雒城二小举办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展览,并把社区居民请进校园参观、学习;高坪镇防震减灾办、国土办组织人员到镇街头开展了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金轮镇政府在宣传周期间派专人到社区、机关、企业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镇机关、居委会、企业配合挂出宣传标语积极响应;市邮政局在房湖公园雒城门举办了抗震救灾集邮展览”及“5.12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市教育局、财政局、公安局等单位分别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局部乡镇还利用宣传车在宣传周期间进行不间断地播放各种防震减灾音像制品;全市各中小学校组织号召师生及学生家长参与了全省中小学生平安知识竞赛,通过参与模拟地震应急逃生游戏,进一步增强了师生及家长自救互救能力和应急逃生能力,更新校内防震减灾科普展板50余块,举行了15次防震平安知识讲座,制作了防震知识展板、橱窗50余个,召开了84次防震平安主题班会。

全市各部门、各乡镇、学校、社区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调动了全民参与的积极性,整个宣传周期间。强化了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了市民的防灾能力,防震减灾知识得到大力普及,为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的经济社会可继续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三、合理布局加快地震监测预报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时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因地制宜。

去年的基础上将2492个社纳入宏观观测点,一是市18个乡镇、183个行政村根据地理情况和人口分布。切实做好宏观前兆观测工作,乡镇建立起镇、村“宏观信息、灾情速报、地震知识宣传、防震减灾助理员”防震减灾基础数据库,形成群测群防体系,达到全市群测群防全覆盖。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地震宏观观测员管理办法,对宏观员开展“信息、灾情”速报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上半年开展了2期宏观现象分析、研讨会活动。三是合理布局,加快地震监测台网设施建设步伐,积极向市局和省地震局争取政策,并得到支持,实现地震应急、前兆、灾情、办公等信息的共享和展示的素质教育服务站建设,平时,为我市提供获得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和了解及参与防震减灾工作的平台;震时,成为防震减灾工作辅助业务系统,为地震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紧急救援、灾民安顿、恢复重建等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信息服务,目前省局基本将我市确定为全省10个项目中的一个,并将我市的机房建设作为全省的样板来建,预计项目总投资20万元。

三、努力提高震害防御能力,强化抗震设防管理。

16月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按要求审查备案4件;4月14日我局开展了2011年重点调研课题讨论活动会,一是认真执行《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抗震设防管理顺序。就“如何加快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及“加强抗震设防监管,提高民居抗震设防”进行了深入研讨;5月开展了城乡建筑物抗震设防和地震平安性评价、农村防震保安等相关培训,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了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规范的监督检查。二是积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乡镇创建申报工作,印发了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乡(镇)申报认定工作(试行)方法》广震发〔2011〕3号)与市民政局、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科学技术协会印发了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社区申报认定及管理办法》广震发〔2011〕4号)并在努力争取创建一所省级科普示范学校和一个省级科普示范社区。

四、努力推进地震应急工作,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为全面贯彻省、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并配备应急装备、应急物资贮藏库等防震减灾基础建设共计1300万元纳入了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二是对《市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并指导乡镇、部门依照有关要求编制好本乡镇、本部门的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市、部门、乡镇为主的公共场所地震应急预案体系。三是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基本筹建起一支地震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和26支应急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了志愿者队伍的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四是加强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和灾情速报系统建设,指导学校、医院、企业、商场等重要场所地震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地震应急工作会商、监督、检查、调研活动,3月8日市防震减灾局与宁夏石嘴山市罗平县地震局开展了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工作会商观摩调研活动,4月8日依照市局通知精神,与教育局联系协调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实施开展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各学校本学期开学第一周组织学生开展了应急疏散演练共计61次,通过演练不时完善了预案,6月15日市防震减灾局邀请市防震减灾局应急救援科与工商联一起对我市公共场所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西园酒店、图书馆作为公共场所地震预案建设试点单位,已上报市局。五是制定了重大节假日地震应急方案,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保证通信疏通。

抗震减灾的知识范文5

今年月份,国务院召开了全国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深刻分析研究了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明确了推动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的目标,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主要任务。去年月14日,我省藏族自治州县发生了强烈地震,举国震惊悲痛,举世瞩目。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众志成城、团结奋战,开展了艰苦卓绝的抗震救灾工作,夺取了抗震救灾斗争的重大胜利。针对我省严峻的地震形势,省政府于去年月份召开了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随后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对全省的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今年月31日,省政府再次召开防震减灾视频会议,对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这充分说明国家和省上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天召开的全州防震减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安排部署,回顾总结近年来我州防震减灾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

刚才,省地震局预报中心研究员陈玉华同志介绍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震情形势及发展趋势;州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副组长、州地震局局长苗守华同志通报了我州年以来的防震减灾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当前和今后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对防震减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地区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省地震局副局长任铁生同志对我州近年来的防震减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全州防震减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不惧艰难,开拓进取,防震减灾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在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两区”建设的同时,将防震减灾作为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措施,防震减灾工作取得明显成绩。一是地震监测预报水平进一步提高。大力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全州地震监测台点的密度进一步加大,监测能力由原来的4.0级提升为3.5级,达到10分钟内速报地震三要素的能力,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快速处置地震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进一步提升。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抗震设防要求,加大抗震设防工作监管力度,开展重点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行政许可程序和建设程序,确保了新建、改扩建工程地震安全。三是防震减灾体制机制和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成立了7个县级地震机构,全州防震减灾专职机构得到健全,此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军地之间、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和整体联动性为主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四是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建成了4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开展了不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练,建成了1个部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经常性开展防震减灾安全教育。通过多形式、多手段的宣传、培训、演练,使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明显增强,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五是地震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强化。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组建了省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分队、格尔木大队;初步建立了以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分队、大队为中坚,市县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地震救援队伍体系。特别是在应对大柴旦地震和地震过程中,从州到县(市)、从军队到地方、从一线到后方,整个指挥系统政令畅通、高效运转,为抗震救灾工作的快速有效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领导保证。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州委、州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地震局精心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我州广大地震系统干部职工锐意进取、辛勤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委、州政府向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体奋战在地震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州是一个地震多发的地区,全州95%以上的地区处于7度以上高烈度区,地震活动分布广、强度大、频度高、损失重,州内各地均发生过5级以上地震。仅年至今,州内就发生了破坏性地震4次,经济损失达数十亿元。专家分析认为,未来几年我国大陆仍将处于强震活跃状态,有发生7级以上地震的可能。我州仍然是全国地震重点防御区,2010年国务院公布的10个地震危险区中,我州就是其中一个,此外值得注意的地区有1个。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树立不可一日不防的忧患意识,力保一方安全的责任意识,减灾促进发展的效益意识和依法管理的法律意识。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按照“内紧外松”的原则,把可能发生的灾害估计的更充分一些,把防范和应对措施安排的更周密一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切切实实地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力做好全州防震减灾工作

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震情形势相当复杂,务必高度警惕;防震减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务必清醒认识;防震减灾工作任务繁重艰巨,务必积极进取;防震减灾面临机遇难得,务必紧紧抓住”。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的讲话精神,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维护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要针对我州防震减灾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各项措施,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要进一步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地震部门务必以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力争取得突破。在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中,要把握好“内紧外松”的原则,对地震趋势要严格控制知情范围,严防地震谣言发生。要根据全州经济建设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重点危险区域分布情况,科学规划和优化台网布局,大力推进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建立覆盖重点区域、重大建设工程的地震监测网络。各级政府、规划及土地部门要将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严格执行《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确保地震观测工作的正常进行。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建立宏观联络员队伍,走专群结合的道路,进一步发挥群测群防的工作机制,尤其是地震短临和临震预报中的作用,在全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群测群防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渠道,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

第二,要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汶川地震、地震和前不久的日本大地震等许多震例都警示我们,抗震设防和科普宣传教育等震灾预防工作是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最为有效的途径,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地震部门要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制度,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工程,一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从源头上杜绝地震安全隐患。各地区和州地震部门要按照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划工程的通知》(西震领发〔〕1号)要求,按期开展城镇地震活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依据活断层探测结果等基础性工作进行合理避让,科学设防。州统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教育、地震等部门要按照省委年1号文件中提出的“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抗震民居工程”要求,将全州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等与抗震设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抗震设防措施,大力推进农村民居防震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抗震设防现状。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城镇和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安全保障工作,提升城镇的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要切实落实各类工程的抗震设防措施,对排查出的薄弱环节,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除险加固、拆除重建等方式限期解决,力争做到大震不倒、中震可修、小震无损,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第三,要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处置机制。地震警示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努力构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屏障,必须刻不容缓地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应对举措。要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全面提高全社会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抗御能力。要高度重视应急机制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物资存储、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满足救灾工作应急需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伤员救治、灾民安置、疫情防控、工程抢险、气象服务、次生灾害防范等地震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确保震时救援有力、救治及时、救助到位。

第四,要进一步强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防震减灾意识。地震、公安、消防、宣传、教育、科技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防震减灾知识。要利用各种纪念日和宣传日,采取多种方式,着眼于抗震救灾和减震减灾的实战要求,采取模拟和情景再现等形式,深入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进家庭”七进活动,以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吸引力。从今年开始,要在全州中小学、幼儿园有计划地开展防震床以及应急包的试点工作。要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纳入学校素质教育规划和教学计划,通过教育一个学生,达到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不断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综合素质,增强公众应对地震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全面提升公众防震减灾意识。

第五,充分调查研究,制定实施防震减灾规划。各地区要认真贯彻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并做好与总体规划、各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实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各地区要积极配合中国地震局和省地震局做好防震减灾“十二五”重点项目在我州落地的前期各项工作。德令哈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小区化工程项目经过积极争取,已得到中国地震局的大力支持,落实了部分中央建设资金。此项目州发改委已批准立项,要根据项目的整体规划和进度要求尽快落实地方建设资金,保证项目实施的总体进度。州地震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加快州宗务隆山断裂带地震背景探测工程研究、州测震台网中心、中国()防灾减灾综合训练基地等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第六,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各地区要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培训的力度,使之形成长效机制。培训工作不能仅限于地震从业人员,要扩大到各级政府、部门、企业负责人,以及抢险救灾和志愿者队伍。通过培训,强化地震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达到提高防震减灾专业队伍服务水平,提高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水平,提高政府统一领导防震减灾工作的能力,提高民众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从而达到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的目的。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把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防震减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地震安全又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确保地震部门人员、经费到位,不断提高全州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各地区和地震部门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把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到各个部门,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职。要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常议常抓,充分发扬雷厉风行、敢于负责、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合力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三要加大资金投入。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加强对地震多发地区和财政困难地区的经费支持。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要设立地震重点建设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专项防震减灾资金,加强资金的监管,严防挤占、挪用和截留,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要密切联系。州地震部门要加强与省地震局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上报震情动态,以科学技术为支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震科学技术发展纲要(-)》,组织实施好防震减灾重大科技项目,全面落实省、州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使各项工作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使防震减灾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抗震减灾的知识范文6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法制,依靠科技,通过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体系和技术服务网络,增强广大农民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要在继续大力提高城区防震减灾能力的同时,以发生中等强度地震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基本目标,将村镇民房和公用设施抗震防震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动用有关力量,启动“农村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力争使我市农村民居在2020年前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基本烈度抗震能力。“十一五”期间,建立完善适合我市农民需要的房屋抗震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在各镇乡(街道)建设一批分布范围较广、能影响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区、示范户,并逐步推广。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在加强政府支持和社会扶助的同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通过典型宣传、科学指导、政策扶持等多种途径,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愿参与。防止违背农民意愿,脱离实际,盲目建设,硬性推进。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市农村地区自然条件不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

3、坚持经济实用、抗震安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帮助和引导农民建造抗震性能好、造价合理的房屋,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4、坚持统筹安排、协调发展。把实施农居安全工程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农村面貌的整体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

在市建设、规划、地震部门的指导下,各镇乡(街道)应制定本区域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明确总体思路、分阶段目标、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规划要紧密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要求,充分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

(二)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农村建房抗震管理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配套建设的原则,做好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把抗震设防作为村镇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镇规划的调控作用,使农民建房避开地震断裂带、抗震不良场地和滑坡、泥石流、塌陷、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对统一规划建设和改造的民居,要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抗震设防,明确施工和验收要求,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确保抗震质量。对村民自行建设和改造的房屋,要严格规划、建设审批,积极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抗震设防质量管理机制和办法。

(三)村镇房屋抗震防震技术研究开发

要针对不同地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各种典型结构类型的村镇房屋,研究开发出成套的村镇抗震防震技术,制定当地群众经济上能承受、简单易行的抗震技术措施、方案和指导性建议;提出不同地域村镇房屋的抗震设防目标,并通过编制地区性村镇房屋抗震技术标准和抗震构造图集的形式,指导村镇房屋建造,提高村镇房屋综合抗震能力。

(四)村镇抗震防震示范工程建设

由于我市各镇乡(街道)在经济发展水平、村镇房屋结构、建筑材料和建造技术及抗震防灾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不可能在全市使用一套模式推广。要在对我市村镇地震构造环境和建筑物普查及村镇地震灾害防御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选择典型区域开展村镇抗震防震示范工程建设。通过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已开发的村镇房屋抗震防震技术措施,提高村镇房屋的抗震防震能力,以减轻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五)技术培训与推广

农居地震安全工程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一批掌握民居抗震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来指导或完成抗震农居的建造工作。要对农村建筑工匠进行适当培训,提高其抗震意识和民居抗震设计的基础知识与能力。

(六)村镇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要针对我市农村农民防震减灾意识淡薄,对抗震知识了解甚少的状况,加大农村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有效提高农民群众防震意识和建设安全家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宣传教育内容:⑴地震基本知识宣传教育;⑵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⑶村镇房屋建设抗震知识宣传;⑷地震时人员自救互救知识宣传。

2、宣传教育方法和渠道

⑴制作各类防震减灾知识专题片,通过电视、广播媒体进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⑵制定针对村镇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的政府组织和管理规范,通过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进行宣传;

⑶编制各类适合村镇的防震减灾宣传材料,以各种方式进行宣传;

⑷建设村镇抗震防震服务网站。

(七)村镇抗震防震技术服务网建设

农居地震安全工程是一项长期工作,为保证工程的长期顺利实施,需要完善的技术与法规服务体系。要逐步建立农村抗震防震服务网,长期为村镇建设提供法规、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服务网应能及时提供农村民居抗震防震技术支持,并根据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服务网应先在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开展程度较高的镇乡(街道)建立,再逐步推广到其他镇乡(街道)。

在全市分层次建立服务网,市地震办作为主管部门,在有条件的相关机构建立较高层次的技术支撑服务网,承担长期为当地住户和建筑工匠等提供咨询服务与技术推广的任务,逐步形成一个长期稳定的、形式多样的服务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防震减灾工作是一项涉及社会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各镇乡(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加强领导,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各镇乡(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发改部门要切实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以促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二)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按照依法治国的战略指导思想,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市民的法制观念。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防震减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法制化。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我市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加强对地震监测环境和观测设施的保护力度,确保防震减灾工作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造福于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