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纪要范例6篇

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纪要

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纪要范文1

**市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试行)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发展党员总要求,切实做好全县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推荐制度

党支部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每半年或一年一次,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表决决定。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应记入《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并存入党员档案。

二、培养考察制度

一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在接受培养期间,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其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应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工作以及思想变化情况进行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评定意见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二是入党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内容主要以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为主。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培训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情况记入《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

三是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查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培养联系人应作为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入党介绍人每季度对预备党员学习、工作以及思想变化情况进行考察,指出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考察评定意见记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以及培训资料应存入党员档案。

三、备案预审制度

发展党员全程要经过三次备案、一次预审。

一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申请人经过“两推一票决”(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支委会票决)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二是确定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基层党委备案时,应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相应栏目签注意见,并加盖备案章。

三是发展对象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支委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委会审查意见、党支部申报意见、基层党委预审意见以及支委会讨论意见,要记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四是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后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预备党员必须由有审批权限的党(工)委审批。乡镇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党委要及时将审批预备党员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未经县委组织部备案的预备党员将不能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四、政治审查制度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治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的综合政治审查报告。综合政治审查报告应存入党员档案。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公示制度

发展党员要进行两次公示。

1)经党的支部委员会确定,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预备期满,经党的支部委员会审查,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公示内容为:

1)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申请入党时间和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近两年受奖惩情况。

2)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和预备期内受奖惩情况。

3)公示的期限、要求和联系电话等。

公示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

公示形式和范围:公示由审批党员的基层党委或经授权审批党员的党总支部负责。公示采用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要根据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部门和行业)的特点,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的基层单位。如有必要也可扩大公示范围。

公示程序:

1)党支部向负责审批党员的上级党组织报送拟接受为预备党员或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有关材料,提供基本情况公示表。

2)负责审批党员的上级党组织审定拟接受为预备党员或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表,确定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到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负责公示的上级党组织须及时指导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按有关程序及时办理入党手续。

3)对反映有问题的公示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专人(2人以上)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通报调查核实的情况。对经调查确有问题的公示对象,应视问题性质和轻重分别提出暂缓审批、不予批准入党或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对群众反映违反规定不按程序发展党员且情况属实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责令其及时纠正。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负责公示的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反映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六、票决制度

发展党员要经过两次票决。

1)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时要进行票决。

2)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要进行票决。

发展党员票决办法:

1)票决表决票由各基层党委统一印制,在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时间确定后,党支部按支部党员人数登记领取。支部大会票决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有选举权和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如果出席人数未超过半数,不得进行票决;有表决权的与会党员以无记名方式进行票决;赞成票只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大会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讨论两人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票决,分别记票、汇总。

发展党员票决程序:

1)党支部负责人对票决提出要求,并介绍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人宣读“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或“转正申请书”;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查和公示情况;

4)介绍人和考察培养人通报考察培养情况,并发表个人对其入党的意见;

5)与会党员发表对其入党或转正的意见;

6)清点到会人数,核实有表决权党员人数并分发表决票;

7)投票,现场唱票计票,公布表决结果。

票决结束后,表决票由党组织加盖公章后封存备查,表决结果填入本人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公示情况等报上级党委审批。票决未通过的对象,由党支部重新按照程序考察,待考察对象条件成熟后,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

七、全程记实制度

党支部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对主动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从递交第一份入党申请书开始,到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为止,必须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以写实的方式,对发展党员五个阶段、二十五个环节的信息据实摘要进行记录,如实填写《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党员档案,一份由党员所在党支部备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应及时转交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八、检查报告制度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每年在上报当年党员年报时,一并上报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以党委正式文件上报,报告中分三部分撰写,一是本年度发展党员的主要做法及发展计划完成情况;二是本党委党员队伍结构分析以及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次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县委组织部每半年对全县各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年终要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违纪违规发展党员等问题的查处情况。对违反程序发展党员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批评、通报批评、党纪处分等相应处理。

入党申请书写作方法

根据党章规定,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可分为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两种形式。除非不具备必要的条件和能力,一般应采取书面申请的形式;有的同志口头提出入党申请后,事后也应补写书面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书标志着申请人经过了郑重思考,向党组织表明自己有入党的志愿和要求,使党组织了解申请人的政治信仰和追求,便于党组织对申请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同时也是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入党申请书是要求入党的同志对党的认识和自我认识的反映。通常情况下,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写书面申请。

入党申请书的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

1.标题: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2.称谓: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3.正文。

主要内容包括:

(1) 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写这部分时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

(2) 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

(3) 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4.结尾。申请书的结尾主要表达清党组织考察的心情和愿望,一般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全文的结尾一般用“此致,敬礼”。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另外,为了使党组织对自己有较全面的了解,申请人可另写一个附加材料,将个人的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写清楚。将自己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奖惩情况也要写清楚。如果自己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人政治历史情况比较复杂,或受过刑事或其它重大处分,也应实事求是地写出。

入党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要明确表示: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机密,按时交纳党费,对党忠诚,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2、表明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纪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风方面的认识和态度。

3、自己的政治信念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主要情况;要剖析自身存在的不足,表明对入党的态度和决心,以及今后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并明确表示愿意接受党组织对自己的教育和考察。

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

1.要认真学习党章,掌握基本精神,加深对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党员的权利、义务等基本知识的理解。

2.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不要以旁观者身分一味评论别人。

3.对党忠诚者实,向党组织反映真实思想情况。

4.申请书要写得朴实、庄重,不要追求华丽的辞藻,夸夸其谈。对基本写法正文中各部分的内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掌握。

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报告写作方法

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情况,一般在综合审查报告中写明即可。但对重大的或较复杂的问题进行审查后,应写出专项政治审查报告。政治审查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如下:

1、标题。一般应写明被审查人的姓名、审查的内容及文体。

2、正文。应分别写明以下内容:

(1)本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年月、职业(职务)等。

(2)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应写明姓名、称谓、工作单位、职业(职务)、政治情况等。入党申请人是女同志的,家庭主要成员为:丈夫、公公、婆婆、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为:父亲、母亲、祖父、祖母、舅父、姑父、伯父、叔父。

(3)政治审查中提出的问题。主要写明是什么问题,是本人的问题还是亲属的问题,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情节。同时,要写明是本人交待的,还是被组织查出的,还是别人检举的,组织上曾否作过结论和进行过处理。

(4)调查的方式和结果。主要写明采取了哪些调查手段,调查了哪些单位和个人,查阅了哪些资料。经调查,已经清楚的问题,以及悬而未定(暂时无法查证)的问题或疑点。

(5)调查的结论。通过对查证结果的综合分析,认定查证问题的事实、性质、程度及本人对问题的认识态度,并提出是否影响其入党的意见。

3、落款。应写明报告的党组织名称或审查人员的姓名,并注明日期。

关于×××同志的政审报告

×××,男,汉族,×××省×××县人,生于×××年×月×日,家庭出身工人,文化程度大专,×××年×月×日参加工作;×××年×月×日加入中国共产党主义青年团;现任×××××。

一、本人简历

××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县××乡(镇)××小学读书;……;××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大学××专业读书;××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单位任××职务;……。

二、其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

父亲:×××,××岁,政治面貌是××。现在×××单位工作,担任×××职务,政历清楚。母亲:×××,××岁,政治面貌是××。现在×××单位工作,担任×××职务,政历清楚。配偶:×××,××岁,政治面貌是××。现在×××单位工作,担任×××职务,政历清楚。子女:×××,××岁,政治面貌是××。现在×××单位工作,担任×××职务,政历清楚。

三、其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祖父:×××,××岁,政治面貌是××。现在×××单位工作,担任×××职务,政历清楚。祖母:×××,××岁,政治面貌是××。现在×××单位工作,担任×××职务,政历清楚。叔、舅、姨、姑:×××,××岁,政治面貌是××。现在×××单位工作,担任×××职务,政历清楚。经与本人谈话了解和必要的函调审查,我们认为:该同志本人、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都能拥护党的领导……政治历史清白。

四、本人政治历史情况

×××同志在××单位工作期间,热爱劳动,团结群众,无不良行为和反映。思想积极要求进步,靠近党组织,他于××年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经过党组织多年培养、教育和考察,认为×××同志对党的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能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愿意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早日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他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工作中服从分配,遵章守纪,不怕苦和累,钻研业务,进步较快。

五、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不足之处:

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报告写作方法

支部大会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政治历史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然后写出综合审查报告,连同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教育考察材料、调查证明材料等,报上级党组织预审。综合审查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如下:

1、标题。

一般在第一行正中写“关于X X X同志入党综合审查报告”。

2、正文。

一般应写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主要写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家庭出身、本人成分、文化程度、入团年月、工作年月、专业技术职称、现任职务等;

(2)简历。应将其主要经历(包括学历)写清楚,每段经历均应写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部门)任何职;

(3)奖惩情况。应写明何时、因何原因、受到何单位(部门)、给予的何种奖励或处分;

(4)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应写明姓名、称谓、工作单位、职业(职务)、政治情况等。如有重要问题,应当将问题的结论、对其影响的程度等情况写清楚;

(5)政治历史问题。应写明问题的主要情节、性质、结论、组织处理意见、本人认识态度等;

(6)培养、教育情况。主要写明申请入党年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年月、列为发展对象年月、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年月,对其培养教育的时间、内容、方法和效果等;

(7)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主要写明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方式、范围,以及党内外群众的主要反映和意见;

(8)主要表现。应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全面反映,特别是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等情况应当具体写明,不能只写工作表现;

(9)支委会意见。主要写支委会讨论分析的情况,包括对其总的评价、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准备何时发展等。

3、落款。

应写明报告的党组织名称和报告的日期。

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写作方法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

1、转正申请书一般应写以下内容:

(1)自己是什么时候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什么时候预备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

(2)自己成为预备党员以来,思想上有哪些进步和提高,工作、学习等方面有哪些成绩和收获,入党时党组织和同志们所指出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有哪些改进;

(3)入党时应向而未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或在预备期间发生的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4)对照党员标准,觉得自己还存在哪些差距,并针对自己存在的差距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表明自己的决心;

(5)对待能否按期转正的态度。

2、写转正申请书应注意以下问题:

(1)转正申请书一般应在预备期满前一至两周交给党组织,以便党组织按时讨论自己的转正问题。

(2)转正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写。如因特殊情况自己不能写的,可以口述,由别人,但要有本人签名盖章,并说明自己不能写的原因。

(3)写转正申请书要实事求是,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不能为了按期转正而文过饰非,掩盖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更不能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4)转正申请书的格式参照入党申请书。

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记录格式

时间:****年**月**日 地点:***会议室

主持:***(书记) 记录:***

出席:支委委员***……

缺席:***(缺席原因,如学习、出差、生病、无故等)

会议主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书记):我支部现有几位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还没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分别是:***、***………等,党支部收到这几位同志入党申请书后,派人分别同入党申请人进行了谈话,了解了他们的基本情况。今天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采用书面推荐的方式票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总)支部于 年 月 日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 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表决,本次大会应党员到 名,实到党员 名,共发放表决票 张,收回表决 张,其中有效票 张,无效票 张。票决得票情况如下:

姓 名:同意吸收票数:不同意吸收票数:弃权票数:

……………

决议:经支委会研究通过,同意把***、***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上报 党委备案。

经研究,指定***和***[必须是正式党员]为***的培养联系人;***和***为***的培养联系人,同时报送党总支、党委分别审议和备案。

支委会确定党员发展对象记录格式

时间:***年**月**日 地点:***会议室

主持:***(书记) 记录:***

出席:支委委员***……

列席:(负责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非支委的正式党员)

缺席:***(缺席原因,如学习、出差、生病、无故等)

会议主题:确定发展对象

***(书记)我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已满一年,今天,召开支委会,听取对他们的考察情况,请负责培养这几位同志的联系人谈谈一年来对他们的培养考察情况。首先请***、***同志谈对***同志的考察情况。

***(培养联系人):……[谈对***同志一段时间来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培养联系人):…………

***(支委):…………

[其他人员也可充分发表意见]

***(书记):接下来大家谈谈对***同志的考察情况。

[记录与上者相同,每一位已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都要谈]

***(书记):现在请列席的同志退出,支委留下来继续开会。刚才,各位都听取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情况,我们现在要从中票决*位重点发展对象。

××党支部于 年 月 日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吸收 同志为新党员发展对象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应到委员 名,实到委员 名,共发放表决票 张,收回表决票 张,其中有效票 张,无效票 张。票决得票情况如下:

姓 名:同意吸收票数:不同意吸收票数:弃权票数:

……………

决议:经支委会研究通过,同意把***、***同志拟列为党员重点发展对象,上报党委备案后列为正式发展对象。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记录格式

时间:****年**月**日 地点:***会议室

主持:***(书记) 记录:***

出席:支部全体党员

列席:***(职务)……、入党积极分子***、***

缺席:***(缺席原因,如学习、出差、生病、无故等)

会议主题:接收中共预备党员

***(书记):今天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主要是讨论吸收新党员,今天到会的正式党员有*人,超过半数,会议有效。我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已满一年,经组织上严格审察,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并报党委预审,认为基本成熟,可以发展,今天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通过。现在我们先讨论***同志的入党手续,下面先请该同志汇报自己的情况并宣读入党志愿。

(***宣读入党志愿书)

***(书记):接下来请介绍人***、***介绍情况

***(第一介绍人):…………………

***(第二介绍人):…………………

***(书记):下面我代表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同志审查综合情况、***同志的经历、档案材料和外调材料,支部认为该同志………………[介绍综合政审情况]。接下来请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

***(**):……………………

……………

[与会人员要对申请人进行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可以指出申请人的优点、缺点,提出希望等]

***(申请人):刚才大家对我提出很多中肯的意见,在此,向大家表示感谢。不管能否入党,今后………………[对大会的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书记):大家还有没有意见,如果没有,我们现在进行票决(在座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无记名投票)

××党支部于 年 月 日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吸收 同志为新党员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应到正式党员 名,实到正式党员 名,共发放表决票 张,收回表决票 张,其中有效票 张,无效票 张。票决得票情况如下:

姓 名:同意吸收票数:不同意吸收票数:弃权票数:

……………

备注:讨论两个以上申请人加入党组织时要逐一讨论,逐人表决,详细记录,不能简化,程序同第一个……………

***(书记):今天会议,我们通过接收了*位新党员,请***同志(组织委员)把材料整理后及时报上级党委批准。会议到此结束。

支部党员大会研究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记录格式

时间:****年**月**日 地点:***会议室

主持:***(书记) 记录:***

出席:支部全体党员(签名)

列席:***(职务)、***(职务)……

缺席:***(缺席原因,如学习、出差、生病、无故等)

会议主题:研究预备党员转正

***(书记):我支部预备党员***、***预备期已满,现他们提交转正申请,经支委会研究同意提交党员大会讨论他们是否能按期转正。首先讨论***同志的转正问题。

***(转正对象):宣读转正申请书。

***(书记):请入党介绍人介绍***同志预备期间的考察情况。

***(第一介绍人):……………………,我同意他按期转正。

***(第二介绍人):……………………,我同意他按期转正。

***(书记):接下来请大家谈谈对他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意见。

***(职务):…………,我同意他按期转正。

…………

[记下每位与会者的发言]

***(书记):大家还有没有意见,如果没有,我们现在进行票决(在座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无记名投票)

××党支部于 年 月 日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XXX同志按期转正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应到正式党员 名,实到正式党员 名,共发放表决票 张,收回表决票 张,其中有效票 张,无效票 张。票决得票情况如下:

姓 名:同意转正票数:不同意转正票数:弃权票数:

……………

备注:讨论两名以上预备党员转正时时要逐一讨论,逐人表决,详细记录,不能简化,程序同第一个……………

***(书记):今天会议,我们转正了*位预备党员,请***同志(组织委员)把材料整理后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会议到此结束。

党支部发展党员文书资料清单 序号

材  料  项  目

份数

1

入党申请人登记册(表)

1

2

党支部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

1

3

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

1

4

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册(表)

1

5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间个人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

≥4

6

培养联系人培养考察记录(每季度一次)

≥4

7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1

8

发展对象公示登记册(表)

1

9

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会议记录

1

10

入党发展对象登记册(表)

1

11

吸收预备党员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

1

12

接收预备党员票决票及票决汇总表

1

13

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文件

1

14

预备党员花名册(表)

1

15

预备党员考察教育期间个人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

≥4

16

入党介绍人教育考察记录(每季度一次)

≥4

17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登记册(表)

1

18

支部大会研究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记录

1

19

预备党员转正票决票及票决汇总表

1

20

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文件

1

21

党员花名册(表)

1

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纪要范文2

下派书记__同志在会上给全体党员上了党课,共同学习了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党课从党和政府充分尊重人民意愿,正确处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直面矛盾和问题,妥善解决征地拆迁和农村发展的关系等内容作了介绍和讲解。并就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如何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和公道正派等方面提出意见。

大会宣读了开发区工委党群人事部批准汤然同志预备党员转正的决定,通过支部投票表决,通过了张志刚、夏翠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会上夏翠作了表态发言,一是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思想文化素质,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二是立足本职工作,从点滴小事做起,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争取成为一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干部。

会后全体党员集体乘车前往__县革命博物院参观,缅怀革命先烈,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在红军广场举行了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参观后大家表示,那些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先烈和屡建战功的将军们为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巨大贡献,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今天幸福生活,我们要倍加珍惜。

7月1日下午,__镇中兴村党支部在村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__周年党员大会。会议由支部委员李术波主持,区侨联秘书长莫小代和镇联村领导、纪委书记曹树出席了会议,72名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村支部书记周勇发言,他对各位党员表示了节日的祝贺,并高度肯定了各位党员对村集体工作的支持和奉献。随后,周勇书记总结汇报上半年中兴村的发展情况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有“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责任担当,要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奋发进取,抓住历史发展机遇,为中兴村的更好更快发展不懈奋斗。

随后,区侨联莫秘书长和镇纪委曹树书记就创业富民工作做了重点说明,鼓励党员牵头发展合作社组织,带领全体村民共同发展致富。

最后,支部委员吴新武向支部大会通报了支部现有党员人数和党员分布情况,并对今年迁回中兴村支部的党员进行通告,通报了党员党费缴纳等情况。

会上,预备党员佘韬顺利通过预备期考核,转为正式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周志敏顺利通过支部预备党员发展要求,成为中共预备党员。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__周年,歌颂党的丰功伟绩,更好发挥支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党的十既将召开以及“七一”党生日来临之际,我村支部于7月1日上午在村委会召开召开“七一”党员大会,村支部所有在家党员及村“两委”成员参加了会议。本次大会由村下派第一书记谷宏斌主持。会议主要有以下几个议程:一是下派第一书记向全体党员作自我介绍以及召开此次会议的必要性;二是发展预备党员;三是预备党员转正;四是学习组织上的有关要求;五是重温入党誓词。

会议首先由支部第一书记谷宏斌同志发言,作为下派书记,谷宏斌向全体党员作自我介绍和今年的工作打算,并充分肯定了本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村“两委”成员的凝聚力很强。随后,村宣勤根书记和与会党员商讨预备党员转正、吸收预备党员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等事宜。会议最后由下派第一书记带领全体党员共同宣誓入党誓词。

7月1日上午,__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纪念建党__周年,通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情况,对下阶段教育实践活动进行部署。

会上,上梅乡挂点领导骆俊鑫副乡长为全体党员上了党课,介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重要意义、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主要内容,让全体党员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党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增强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省教育厅下派驻村第一书记张承生通报了前阶段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征求意见情况,以及有关项目的实施和整改情况,简要介绍了村三年发展规划制订情况。他希望全体党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要加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二要充分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农村生产生活中做好政策宣传,积极传播正能量,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三要奋力进取,勤劳务实,努力成为农村增收致富的领路人和示范户,引领广大村民共同致富。

会议由村支部书记刘国建主持,会上对预备党员转正、接收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票决,并开展了民主评议工作。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__周年,6月28日下午,荷塘镇__村

党支部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全村五十多名党员及驻村干部参加了会议。党支部书记胡振明同志在会上简要地介绍了党支部近期的工作情况,同时向会议成员再一次重申党中央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以及对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个好”,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之后,对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及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为入党对象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讨论表决,最终有三名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有四名入党积极分子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纪要范文3

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按照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实践证明,这是对预备党员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比较适当的期限,时间短了难以起到预备期的作用。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表现突出,正说明他合格地经受住了党组织的考验,可以作为党组织决定其按期转正的依据。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为什么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写转正申请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凡是自己能写的,应该自己动手写;自己确实不能写的,可以口述请人,但要有本人签名或盖章。

要求预备党员本人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是因为转正对一个预备党员来说,是郑重向党表明愿意承担一名正式党员必须承担的义务,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贡献自己的一切。这是不能有半点虚伪和强迫的,也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党的观念和组织观念教育和考察的重要内容。

预备党员在转正申请中,应当通过回顾总结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对照党员标准检查自己,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差距和今后的努力方向,表明自己的决心。对于入党时应向而未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或在预备期间发生的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应在转正申请中写清楚。转正申请要实事求是,不能为了按期转正而文过饰非,掩盖缺点和不足。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末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组织应如何对待?

对预备期满未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党组织一方面要及时提醒他们,说明道理,提出要求。另一方面要弄清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教育和处理。对于信念动摇、不愿继续当党员的,或经党组织提醒仍不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什么?

预备党员转正,必须严格按照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手续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其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是什么?

按照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的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3)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可以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能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时,本人必须参加。若预备党员因病长期离开工作岗位治疗或休养,党组织可根据其病情,选择适当时机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对于因故或身体原因本人不能参加支部大会的,可延期讨论。

预备党员转正,党小组是否要提出意见?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预备党员转正需“党小组提出意见”。所以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在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后,必须经过党小组讨论,提出初步意见。这样做,可以使党支部更详细地了解转正对象的情况,便于支委会审查和党员大会表决。

预备党员因公牺牲可为其办理追认为正式党员的手续吗?

预备党员是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而英勇献身的,为表彰他的模范事迹,可以追认其为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调动比较频繁,如何办理转正?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因工作调动所到过的单位党组织,只要接到该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就应负责对其进行考察和教育,并在其调离时,对其表现情况向预备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负责的介绍。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对其进行认真的审查,根据其表现情况,并参考原单位和其曾所到过单位党组织的意见,按时讨论其转正问题。

预备党员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时如何处理?

党组织在接转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后,应及时审查预备党员的全部入党材料。发现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的,应及时与预备党员原单位党组织或其上级党组织联系,辨别真伪,弄清原因。确属不熟悉有关规定或工作程序出现的失误,由原单位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补办手续和材料;无法补办的,要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和原因。确属采取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伪造手续进入党内的,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其中,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须重新履行人党手续。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和通报原单位党组织。对造假者和有关责任者应严肃查处。

支部大会表决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赞成人数正好为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时应如何处理?

支部大会表决预备党员能否转正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做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如果赞成人数正好为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一般可按下述情况处理:如果因党员对申请转正人的某些问题不清楚而出现意见不一致,党支部应介绍有关情况或加以说明,然后再进行表决;如果预备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党员对其能否转正意见有分歧,可以做出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如果支部大会上提出新的问题,一时难以弄清,可暂行休会,待查清问题后,在下一次支部大会上重新表决。

预备党员去世后,是否还要办理转正手续?

在预备期间去世的预备党员(包括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可以在悼词或生平介绍中说明其是中共党员。如有的预备党员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并报省级党委批准,可追认其为正式党员。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超过规定期限应如何处理?

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对超过了规定审批期限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对于因党委工作上的原因,拖延了审批时间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经支部大会复议认为其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应决定其从预备期满之日起按期转正。

因预备党员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查清而拖延了审批时间的,要抓紧查清问题,再办理审批手续。一般情况下,支部可不再重新讨论;问题比较严重的和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由支部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按支部复议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的时间计算。

预备党员转正后,需要将哪些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以后,党支部应负责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综合性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档案。无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受到行政纪律处分,是否可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受到行政纪律处分,党组织在其预备期满讨论转正问题时,应根据本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区别对待。如果错误严重,已丧失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如果属于一般性错误,行政纪律处分较轻,本人检查认识深刻,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酌情延长预备期;如果错误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本人已改正错误,免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可以按期转正。

被延长预备期的预备党员延长的预备期未满,能不能提前转为正式党员?

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是对其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延长的时间是根据预备党员的实际情况决定的。延长预备期未满,不能提前转为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发现新的问题,预备期满时又尚未查清,应如何处理?

党组织应积极进行调查,待问题全部查清并做出结论后,再结合本人的具体表现办理转正手续。结论没有问题,一贯表现好的,应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问题轻微或仍然存在一些缺点错误的,应延长其预备期;如问题比较严重,本人表现不好,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其直系亲属犯了罪如何处理?

作为一个预备党员,当直系亲属犯了罪时,应该把自己所知道的问题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表明自己的态度,积极支持和协助政法部门按法律办事。同时,要教育和督促亲属彻底交代问题,认罪伏法。如果预备党员能够这样做,组织上查实本人同直系亲属的罪行没有任何牵连,在其他方面又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党组织应批准其按期转正。如果发现预备党员与其直系亲属的罪行有牵连,应根据他的问题及其在预备期间的表现,经过讨论后作出相应的决议。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患了精神病,其转正问题如何处理?

预备党员患了精神病,在患病期间应保留其预备党员资格,待其完全病愈后,再根据党员条件,讨论并决定其能否转正问题。

预备党员因病长期治疗或病休,其转正问题如何处理?

预备党员因病长期休养,在预备期满时,本人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组织应根据其在病休期间的表现,及时讨论其能否转正的问题。

预备党员待分配工作时间较长,其转正问题如何处理?

预备党员待分配工作时间较长,有关单位党组织应该认真细致地做好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努力做到按期讨论其转正问题。原单位党组织应负责地对其表现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并把考察、教育的情况,向预备党员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介绍清楚。调入单位党组织,不能因为预备党员不是本支部发展的和来本单位时间短,而拖延讨论其转正问题,应主动地同有关单位党组织联系,了解其表现。预备党员也应主动向调入单位党组织如实汇报自己的情况。调入单位党组织经过认真考察后,对已经具备转正条件的,应批准按期转正。对不具备转正条件的,可根据情况决定延长其预备期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停薪留职期间,其转正问题如何处理?

停薪留职的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应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办理。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及时向其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外出工作的,预备期满时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其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事先与其约定时间,让其回来参加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特殊情况,可待本人外出工作、学习结束后,再讨论他的转正问题。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之前,党组织应通过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的记载或预备党员外出单位党组织的鉴定以及其他途径,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进行严格考察,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调动工作,其转正问题如何处理?

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纪要范文4

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党务工作制度(讨论稿) 一、会议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议 (1)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2)

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要事项。 (3)

出席会议成员:支部委员。 2、全体党员会议: (1)

支部党员会议原则上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其他委员召集。 (2)

会议主要内容: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过组织生活;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3)

出席会议成员:全体党员。 3、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1)

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召开。召开时间为每年12月份或次年1月份。 (2)

会议由总经理或书记主持召开。 (3)

会议主要内容:主要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各项党纪政纪情况及结合实际情况需要检查的有关问题。 (4)

参加人员:公司中层以上党员干部。 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1.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行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2.

一般每月安排一个单位的时间进行集体学习。参加对象为公司全体党员。 3.

遇有重要会议精神、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应按照要求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4.

坚持党课教育制度。除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学习外,党支部每年有计划地结合实际组织1-2次党课。 三、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极慎重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 2.

党支部对每个培养发展对象,应及时落实具体党员培养联系人。 3.

承担培养和联络工作的党员,应主动经常与培养对象谈心,及时掌握其现实思想和工作状况等方面的表现,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进度情况。 4.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和培养。对预备期党员,入党介绍人仍要与其保持密切的联系,关心其入党后的表现,以便其按期转正,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5.

在组织发展中,注意定期听取党内外的意见。 四、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逐步建立党员活动室,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教育党员正确认识自己在企业中的作用,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

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 3.

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党员应每月向所在支部按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如长期外出时,可提前交纳或委托别人按时交纳党费。党费收缴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 五、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具体措施 1.

党员干部应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定,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

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规定,做到管好财、用好财、不贪财。 3.

在招商引资、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等工作中,不搞私下交易,不接受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损公肥私。 4.

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主动检查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自觉以党纪政纪规范自己的行为。 附: 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 1.

不准利用职权在企业物资购销、项目开发等经营活动中谋取私利。 2.

不准个人及其亲属违反规定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3.

不准将国有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营。 4.

不准违反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 5.

不准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 二、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 四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 1.

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

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

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

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

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

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亲、营私舞弊; 7.

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

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纪要范文5

发展党员细则解读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 人民日报 》( 20xx年06月11日 06 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 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第十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 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 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八条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二十条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二十四条 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五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 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 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六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二十八条 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

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经上级党委审查,报省一级党委批准。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三十四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四十条 县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 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 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自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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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1990年中央组织部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 则(试行)》,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发展党员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中国共产党发展党 员工作细则(试行)》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纪要范文6

关于加强党的建设规定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的落脚点,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根据党的十六大、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以及我公司第首届党员代表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公司党的建设作如下规定。

一、党委的日常工作

(一)抓好政治思想的引导

1、在政治上、思想上,要引导公司全体党员、员工以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结合公司实际作出正确的判断。教育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统一思想,团结一致,为实现公司第一届党代会提出的任务而努力奋斗。

2、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司党、政的决议和决策贯彻下去。

(二)抓好组织协调

做好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协调关系,把各个利益主体聚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和谐而充满活力的整体。

(三)抓好服务指导

1、组织党员和职工学习新知识、提高把握市场经济规律的自觉性和有效性,增强对企业发展执行和贯彻能力。

2、提高领导能力,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履行党在“发展是第一要务”和建设科技兴司中的服务指导作用。调动党员、干部和员工的工作

积极性和创造性,齐心协力搞好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加强创

新体系建设,完成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各项任务。

二、党的组织生活管理

(一)党委的组织生活制度

1、党员代表大会制度。按党章规定,一般每四年召开一次。其主要内容是向党员总结报告上届党委的工作,讨论决定 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选举产生新的党委和纪委。

2、党委会制度。党委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主要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决定;研究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分析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提出工作计划和安排;研究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考察和研究预备党员的转正;研究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等工作。

3、党课制度。党课教育每半年不少于一次,一般采取党员集中学习,由各支部书记或外请专家按计划安排授课的形式,向党员灌输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

4、双重组织生活。公司班子成员(行政、党委)既要参加所属支部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党委和支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如确因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应请假。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省委和省纪委的部署,党委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每年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召开民主生活会须作详细记录。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要按市委、市纪委的部署,检查领导班子和成员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党风、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重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委、支部的决议情况,着重解决支部成员和党员在思想上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在年底结合年

终工作总结进行。以支部为单位,主要是评议和检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先评组织,后评党员,先评党员领导干部,后评一般党员的顺序进行。

(四)“党员先锋工作”活动制度。“党员先锋工程”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根据市委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定期进行检查,把这一活动贯穿于全年的党建工作中。每年的“七一”组织开展表彰活动。

(五)加强对支部和党员管理考核。支部和党员管理是指党的组织生活,政治学习,缴纳党费,工作出勤率,群众工作,廉政建设,遵纪守法,模范表率,完成工作任务等。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和民主评议党员进行考核。

(六)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制度

1、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工作,随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情况,并向支部汇报,及时帮助他们改正缺点,提高觉悟。

2、预备党员每两个月应向支部(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3、支委会定期研究分析,对经过教育和考察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已经具备正式党员的应按期办理转正手续。

(七)外出党员的管理。外出党员是指经所批准对外进行技术服务和应聘外出工作的党员。外出党员按如下规定管理。

1、建立党员外出登记制度。党员外出工作三个月以上者,应事先向本支部和公司党委办报告并填写《党员外出登记表》,说明外出的起止时间、单位、地点和从事的工作。

2、服务单位有党组织的,外出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服务单位并参加组织生活。服务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在服务期间每季度应用书面或口头向原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党员返公司后,要及时向原支部报告,

并参加原支部的组织生活。

3、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集体外出二个月以上的,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隶属所或原支部领导,并定期派人或写信汇报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4、外出党员必须坚持按规定交纳党费,可亲自或委托分工联系的支委、亲友交纳,也可邮寄。

(八)离退休党员的管理。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按如下规定管理:

1、离退休党员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一般在每月14日进行。

2、对行动不便的老党员,可不勉强他们参加组织生活,所在支部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前往探访,帮助解决困难,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九)私事出国出境党员的管理。对经批准往国外、港澳探亲或自费留学的党员,应按如下规定管理:

1、党员出境前,所在支部要教育他们热爱祖国,关心祖国建设,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在国外不得以党员身份参加任何活动。临时请假的党员,应按期返回工作岗位。对出境定居的党员,要教育他们积极参加华侨爱国统一战线活动。

2、探亲出国出境的党员,在其准假期间,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支部。如期回国的,应及时向本支部汇报出境期间的情况,如无问题,即可由本支部研究恢复其组织生活。

3、无故超假半年以上,或有一般性的错误,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批评或处分,待本人有认识时,方可恢复其组织生活;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者,按中组部规定,一般不能恢复其组织生活,作自行脱党处理。如发现有严重问题者须严肃处理,必要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他们学成回国之前,党员组织关系仍

保留在原支部,其党籍暂不处理,党费暂不缴交;学成回国后,经过了

解,证明在国外确无问题,可以恢复组织生活补交党费。如是预备党员在国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回国后可以按期转正。

5、党员出国或去港澳定居的,在他们出境后,按中组部有关规定,即停止党籍,从出境之日起停止缴交党费,并在支部大会公布和在《入党志愿书》备考栏注明。

三、加强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一)党的政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政治行动和政治言论的规范,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之间关系的纪律,必须认真执行。

(二)党的组织纪律。凡涉及组织原则方面的都属于组织纪律。“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国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是党的基本的组织纪律。

(三)党的群众纪律。党的群众纪律是处理党群关系的纪律,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随时维护群众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党员的党籍和组织关系的管理

(一)党籍与党籍处理。党籍是指党员资格。党籍的处理有:

1、对违犯党纪国法的党员、必须受到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依照党纪和法律的规定处理,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2、按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支部大会应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所党委批准。

3、按党章规定:党员有不愿上进的行为的自由。党员要求不愿上进的行为,应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所党委备案,不必办理审批手续。

4、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支部应当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不愿上进的行为,并报所党委批准。

党员不愿上进的行为后,党组织仍应从政治上帮助他们,鼓励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本所工作服务,不要采取冷淡的态度,更不要排斥歧视他们。

(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因调动工作或升学,必须按照党章的规定,认真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1、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必须严格按中组部规定的手续办理。在转移党员的组织关系时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证明信”,党员本人要在有效期内接转。

2、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和携带,自己不能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和机要邮政转递。党员要妥善地保存自己所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党组织,遗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的组织部门另行补转。对遗失介绍信的党员,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适当的处分。

3、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到指定单位报到的党员,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限期报到。经教育仍继续把党员关系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者应给予党纪处分,并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五、党费的收缴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

(一)按时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应由党员本人(如有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