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个人汇报材料范例6篇

预备党员个人汇报材料

预备党员个人汇报材料范文1

步骤

工作要求

责任人

申请

入党

1

递交申请

要求入党的申请人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入党人

2

审查资格

党组织审查入党申请人的入党资格。

党支部

3

找入党申请人谈话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一个月内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全面了解基本情况,给予勉励,提出要求,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

党支部

入党

积极

分子

教育

培养

考察

4

教育引导

对申请入党人进行培养教育。

党支部

5

列为

入党积极分子

1、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6个月以上)。

2、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3、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党员大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

6

入党积极分子

备案

1、设立党总支的,由党总支对各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汇总、审议,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不设党总支的,党支部直接报上级党委备案。

2、党委对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审查(主要看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完备),将备案意见及时通知党(总支)支部。通过的正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

党支部

党委

党支部

7

入党积极分子

教育培养考察

1、发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2、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撰写自传。

3、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4、做好教育培养工作,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

5、党支部组织委员保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季度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党支部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意见。

党委

党支部

党支部

党支部

组织委员

8

分析入党积极

分子队伍状况

1、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等。

2、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分析,及时调整不符合条件的,并报上级党委调整备案。

组织委员

党支部

发展

对象

确定

考察

9

“公推”

(确定为发展对象)

1、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和上级党委商定“公推”范围。

2、党支部召开公推会议,超半数以上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公推”。党员推荐票和群众推荐票要分别统计,两种推荐票一般都达到实到会人数60%以上(含60%)的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公推”结果两年内有效。

3、根据“公推”结果,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党支部

10

发展对象备案

1、设立党总支的,由党总支对各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汇总、审议,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不设党总支的,党支部直接报上级党委备案。其中,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新社会阶层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由各党(工)委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

2、党委进行审查(主要看人选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完备),下发书面的备案意见。备案同意的人选,正式列为发展对象,发给《发展对象登记表》并填写。党委备案同意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3、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党支部

党委

党支部

11

列入

当年发展计划

1、支委会研究讨论列入当年发展计划,并报上级党委。

2、上级党委根据总体计划安排,通知党支部是否继续当年发展并履行程序。

党支部

党委

12

严格政审

1、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撰写自传。

2、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情况。

3、形成政审结论性材料,并经党总支报上级党委。(存档的政审材料一般由党支部出具并盖章,加盖上级党委公章,政审材料一年内有效)。

党支部

13

短期集中培训

1、由基层党委负责组织,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24个学时)。

2、学习内容: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和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等,使其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义务和全力有深入了解。

3、培训结束时要求进行个人总结或统一组织考试。培训考核合格但一年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吸收入党前要重新参加培训。

党委

预备党员接收审批

14

“公评”

1、经党委同意,党支部召开公评会议,超半数以上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以无记名民主测评进行“公评”。

2、党员评测和群众测评分别统计,两个测评平均分达70以上者,经支委会(党员大会)集体讨论作为拟吸收为预备党员人选。

党支部

15

“公示”

将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人进行公示,公示有问题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无问题的人选报上级党委预审。公示时间一般为7至10天。

党支部

16

上报党委预审

1、支委会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由党支部负责同志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

2、召开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有关问题进行严格审查。

3、将支委会讨论通过的发展对象有关档案材料,经党总支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报上级党委预审,主要包括①入党申请书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发展对象登记表》③政审结论性材料④短期集中培训情况⑤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⑥拟确定为发展对象、拟接收为预备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⑦其他材料(包括思想汇报、团组织推荐意见等)。

党支部

17

党委预审

1、党委组织部门对预审材料进行审阅,材料不齐的要求党支部补报,发现不清楚的应调查核实。

2、党委组织部门要根据发展对象实际情况,听取纪检、公安、信访、计生、工商、税务等相关执纪执法部门意见。

3、党委对预审情况进行讨论并书面提出预审意见,并反馈给党支部,同意的发给《入党志愿书》。一般在一个月内完成预审,原则上要经党委会讨论,一般情况下可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把关。

党委

18

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情况要经党支部审阅把关,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党支部

19

支部大会讨论

接收

1、发展对象所在单位的党小组酝酿讨论、提出意见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逐个讨论和表决。

2、主要会议程序为:①发展对象汇报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②入党介绍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对其是否入党表明意见③支委会报告发展对象审查情况④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并讨论⑤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态度⑥与会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请注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正式党员要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会议方才有效。表决中,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数的半数,方可通过决议。

党支部

20

党委

审批预备党员

1、向党总支上报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并报有关材料进行审批:①《入党志愿书》②入党申请书③《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发展对象登记表》④政审结论性材料⑤短期集中培训情况⑥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⑦拟确定为发展对象、拟接收为预备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⑧支部大会计票单⑨支部大会决议⑩其他材料

2、党总支审查有关材料,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是否符合条件充分讨论,提出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向上级党委报告。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手续不完备的,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上级党委。

3、党委审查有关材料,如发展材料不全或其他问题,应了解情况或通知补报。

4、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整理好的谈话情况和表明自己的态度的意见,如实填入《入党志愿书》。

5、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党委审批时间距党员大会通过时间一般应在3个月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6、党委审批意见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写清预备期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审批的预备党员要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7、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

党支部

党总支

党委

党委

党委

党委

再上一级党委

预备

党员

教育

考察

转正

21

预备党员

教育培养考察

1、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与被批准的预备党员进行谈话,并及时将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2、将被批准接收的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过组织生活。

3、入党介绍人继续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工作,要求预备党员经常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4、适时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党支部

党委

22

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期满一年,本人向党支部按时递交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

4、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党支部召开答辩会议,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个人陈述、现场问答、现场评议,汇总形成答辩情况报告。

5、支委会进行审查,并在召开支部大会前进行公示。

6、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最终形成决议。

党支部

23

转正审批

1、将党员大会决议经党总支报党委审批。

2、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审批(一般应在3个月内)。

3、党委审批意见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同意按期转正的写清党龄起始日期,同时通知党支部。

党支部

党委

党委

常规管理

24

纳入党员管理

1、党支部及时将党委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并将其纳入党员管理。

预备党员个人汇报材料范文2

入党所需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薄》

3、政审材料

4、党内外群众座谈材料

5、综合考察材料

6、《入党志愿书》

7、支部大会会议记录

8、《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察登记表》

9、入党公示材料

10、转正申请

11、党小组讨论记录和党外群众座谈材料

12、《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薄》

13、支部大会讨论转正会议记录

14、填写《自愿书》转正意见

15、转正公示一周材料

入党的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以下简称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进一步的培养和教育。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应由申请人所在支部提名、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通过决议等材料汇集齐备,报中心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经历以下简称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支部提名-支部对申请人的

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支部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中心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中心党政办公室进行审查,并向党委书记如实汇报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对已确定的发展对象,要通过查阅档案、在其工作单位和出生居住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各支部要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查,防止带病入党。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党支部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适当范围内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在支部大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中心党委定期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局或党校的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党史》、《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献。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结业证复印件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如实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使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在入党志愿书第一页的右上角粘贴近期免冠2寸照片,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

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未设支委会的由支部书记负责,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4、申请入党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记录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中心党委审批。

十二、入党前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谈话人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

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中心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名单,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由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或由中心党委统一组织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中心党政办公室审查同意后,方可上党委会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一)考察合格,按期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3、支委会或支部书记审查;

4、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5、预备党员材料报中心党政办审核;

6、中心党委会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一般在三个月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二)考察不合格

1、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中心党委审批。

2、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中心党委审批。 注意: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员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中心党政办公室,存入本人档案。

入党申请书

敬爱的党支部:

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再次庄严的提出申请加入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此想法在我心中由来已久,我出生在一个党员家庭中,我父亲是一位忠实的老党员,从小我便开始接受党的教育。一直以来,我都把能参加伟大的党作为最大的光荣和自豪。从读书到参加工作至今,我总是默默的向身边的党员学习,一直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为的就是早日能加入共产党。

我衷心地热爱中国共产党,深知她是个神圣光荣的先进组织。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始终代表中国广大人民的利益,并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终目标,是真正民主的政党。

大学一毕业,我便投身于党的农村教育事业。工作后,我努力在思想上、组织上向党靠拢。通过党组织的关心和教育,我对党的认识进一步加深,渴望像共产党员那样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我愿将自己的一生献给我们伟大的祖国和我深爱着的党的教育事业,我渴望得到党的指引,指引我前行的方向,我要向优秀党员看齐,始终用党员的高标准来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因此,我恳请党组织经过多方面的考察,批准我入党的申请。

当然,我也认识到了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党员打着党的旗号干一些危害人民的行为,然而这些腐败行为却更加坚定了我入党的志愿。虽然我个人的力量是微薄的,但我会尽全力为党的事业奋斗,力从自身做起,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在完成了入党积极份子培训课程后,我深知中国共产党是神圣的代表人民利益的组织,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国共产党员必须要有优良的素质,因此我一定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成为具有优良素质的合格共产党员。在思想上我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xxxx的内容充实自己,牢记xxxx,同以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工作上做好本职工作,克尽职守,服从领导安排;生活上与同事和睦相处,乐于助人。在学习上,我要时刻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把自己培养成为专而博的教育工作者,为我国的教育事业贡献一份微薄的力量。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以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在此,我庄严的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如果自己有幸成为一名共产党员,那将是我最大的荣幸,我将时刻牢记党员的责任,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力和义务,争取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如果党组织还不能接纳我,我决不气馁,我将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接受党员和群众的帮助与监督,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弥补不足,争取早日正式加入党组织。

请党组织严格考察我!

此致

敬礼!

预备党员个人汇报材料范文3

一、个人申请

申请入党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必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包括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纪等方面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本人主要表现及存在的主要优缺点的认识和分析;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的职业及政治历史情况;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受过的奖励及处分情况。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党支部要为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建立档案,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训成绩、组织调查等有关材料应及时归档。

2、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派人与申请人谈话(一般在半月内),了解申请人的入党动机、个人经历和家庭情况,鼓励他们在政治上进步。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间培养考察的入党申请人(一般在一年以上),由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推荐情况和本人表现研究确定。一般情况下,推荐票达到半数以上的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党支部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本人的基本情况报送组织人事处备案,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5、党支部派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党支部应及时派人同已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通知他们正式进入考察期,要求他们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至少每半年向党支部进行一次书面汇报。

党支部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及时指定一至两名党员先进性强的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支部组织委员提出人选,支委会研究同意后,通知联系人和入党积极分子。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上进,不断端正入党动机;定期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培养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每半年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符合条件时及时建议党小组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2、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党支部要结合党的中心任务,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

入党积极分子要认真地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积极地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党课及有关党内活动,扎实地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主动地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要有书面汇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定期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情况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等情况。特别注意动态地考察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的变化情况。

4、入党积极分子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原单位党支部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组织意见等有关材料转入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四、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方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党小组建议。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培养联系人汇报培养教育情况,进行评议,形成一致同意后,向党支部提出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征求群众意见。党支部可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意调查等方式,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得到绝大多数党员、群众认可的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对在校大学生、中专生来讲,征求系(部)团总支、政治辅导员、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两委会和本班全体学生的意见,是征求群众意见的必要途径。

党支部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群众和本人反馈。本人对群众反应的意见要有正确的认识。

3、政治审查。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前党组织必需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在和1989春夏之交以及1999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以及其它政治方面的问题。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审查中要注意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不仅要审阅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还要索取必要的证明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4、支委会讨论确定。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形成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决议。设有总支部委员会的,报总支部委员会审议。党员发展对象必需是列入党员发展计划的、要求入党迫切的、表现好的、培养教育期满的入党积极分子。

外单位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已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接收单位的党支部,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具备党员条件的,按程序可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5、公示。对于研究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以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培养考察情况以及其它需公示的情况,时间一般为七天。群众对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应。

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处理结果及时向群众反应。

6、集中培训。列入党员发展对象的人员,入党前要参加学院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学时)。培训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等。培训结束时进行综合考试,受训人员要做好个人总结。

没有经过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1、党委预审。确定预备党员,要将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推优材料、计生证明、培训考试、政审材料、公示情况等有关材料上报学院党委预审,审查合格的方可由支部大会开会讨论。

2、确定入党介绍人。按照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讲解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汇报。

3、填写入党志愿书。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组织委员和入党介绍人向发展对象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内容和要求。发展对象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4、支委会审查。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

②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发表意见。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发展对象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的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2)注意事项:

①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少于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或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席的人数比较多,支部大会一般应改期召开。

②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③经上级党组织授权的党总支可以接收预备党员。

④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预备党员。

(3)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及培养教育等材料报党委审批。

6、党委派专人谈话

党委在审批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成员、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着重考察其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及觉悟情况,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帮助其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继续努力的方向。谈话后,谈话人认真地将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签名盖章,向党委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发展的建议。

7、党委审批。党委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六、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

(1)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实行教育和考察。

(2)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组织人事处或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党总支(支部)组织进行的,学院组织人事处可派人参加。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

①唱国际歌。

②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③新党员宣誓。

④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⑤党员代表讲话。

⑥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3)入党介绍人负责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4)预备党员毕业离校或工作调动时,如预备期已满,原单位应抓紧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期限未满的,原单位党支部应将其在本单位的培养教育情况连同等有关材料,按规定及时转给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预备党员到达新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本人的有关情况报告给原单位党支部。

2、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满时,预备党员应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对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思想收获和主要优缺点等情况作出书面汇报。

(2)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讨论,形成一致同意提交支委会。

(3)支委会审查。支委会接到党小组提出的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及时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党小组意见、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和预备期间对其进行考察教育情况,召开支委会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的主要程序: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书》。

②党小组长介绍时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转正表明意见。

③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转正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讨论。

⑤有表决权的党员进行表决,一般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当场投票、计票、公布结果。支部大会讨论两个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一并投票表决。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⑥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⑦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自己的态度。

(2)上报党委审批。支委会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后,报学院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个人汇报材料范文4

一、入党申请书的基本写法

根据规定,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可分为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两种形式。通常情况下,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写书面申请。

入党申请书的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

1.标题: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2.称谓: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4.结尾:申请书的结尾主要表达清楚请党组织考察的心情和愿望,一般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全文的结尾一般用“此致,敬礼”。

5.署名: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另外,为了使党组织对自己有较全面的了解,申请人可另写一个附加材料,将个人的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写清楚。将自己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奖惩情况也要写清楚。如果自己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人政治历史情况比较复杂,或受过刑事或其它重大处分,也应实事求是地写出。

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

1.要认真学习,掌握基本精神,加深对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党员的权利、义务等基本知识的理解。

2.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不要以旁观者身份一味评论别人。

3.对党忠诚老实,向党组织反映真实思想情况。

4.申请书要写得朴实、庄重,不要追求华丽的辞藻,不夸夸其谈。对基本写法正文中各部分的内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掌握。

二、转正申请书的基本写法

转正申请,是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材料。

1.标题:一般为“转正申请书”,居中书写。

2.称谓:一般为“敬爱的党组织”或“党支部”第二行顶格书写。

4.署名: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下一行写上“××××年×月×日”。转正申请一般应在预备期满之前主动交给所在党支部。

写转正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

1.转正申请书要适时写出,交给党组织太早、太晚都不行,一般在转正到期前一两周为好。

2.转正申请书不能过分简单、概括,要体现思想进步的连续性。既要与预备期思想相联系,也要与申请入党过程、思想变化相联系,注意思想的深度。

3.延长预备期后提出转正申请,在写转正申请书前还需要与党组织有关负责人正式谈话,征求意见。

三、思想汇报的基本写法

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为了便于党组织了解自己的成长状况,主动接受党的培养和教育,应该经常或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状况。

思想汇报形式可采取口头汇报,也可写成书面材料。汇报的内容主要是自己的现实思想和工作学习情况,包括工作和学习中遇到了什么问题,工作态度怎样,学习成果(体会)如何,一段时间以来思想变化情况等。此外,还应该按照规定的党员条件找准自己存在的不足,今后要努力的方向,要明确、具体。思想上有什么想不通的问题也可以在思想汇报中提出来,以求得到组织上的帮助。

思想汇报要本着对党忠诚老实的态度,怎么想就怎么说,怎样做的就怎样谈,不得隐瞒和假说。思想汇报的时间一般可以随本人的工作、学习情况而定,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汇报写好后,可以交给自己的入党培养人,也可以交给本支部的负责同志。

思想汇报是个人向组织汇报自己在一段时间里或在一个重大事件、活动中的行为、思想表现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向党组织汇报,不仅使组织

预备党员个人汇报材料范文5

部队入党流程的五个步骤范文一

一、入党启蒙教育阶段

1、入党启蒙教育——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从新生入校就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吸引他们积极靠近和要求加入党组织。如开展学生党员与新生的见面会、“党建带团建”团务指导组与新生交流会、党员进新生寝室等。

2、接受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学生必须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书相关要求见附件一)。申请书一般由班级团务指导组成员负责收集,所在党支部的负责人(支部组织委员)受理,受理后做好登记汇总,并存放到学生党总支“组织发展档案柜”。 支部组织委员为材料的整理、更新、保管负责人。

3、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指派党员(或预备党员)同申请人谈话,指出其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及入党的有关程序和要求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开始培养、考察

4、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经过充分酝酿和讨论后,自下而上向党组织推荐要求入党的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

(1)推选条件

A、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不违反宪法和法律。

B、遵守校规校纪,不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处分。

C、学习成绩至少保证不挂科的要求。

D、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有强烈向党组织靠拢的主观要求的同学,均可参加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

(2)推选时间

原则上每学期推选二次,在每学期第三周至第十五周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工作。

(3)推选程序

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工作,在院党总支的指导下,按照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具体由各个支部负责。

A、各党支部对照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提出推荐名单,各党支部组织所有同学进行民主投票,并将投票结果上报院党总支。

5、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各党支部对申请人考察鉴定之后经支部成员讨论确定,确定名单报学院党总支,党总支对推选结果进行讨论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在院内公示。学院党总支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核表。由各党支部召开入党积极分子成立大会,并指定两名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其为期一年的培养、考察,之后入党积极分子准备参加湖北经济学院党校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

(1)报名条件

A、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不违反宪法和法律。

B、遵守校规校纪,不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处分。

C、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有强烈向党组织靠拢的主观要求的同学。

D、学习、工作勤奋,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生要求上一学期学习成绩无挂科现象。 E、积极参与党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认真按时、保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报名时间

每学期二次,分别为第三周、第十三周,具体时间参见学校组织部网站或学院网站。各

党支部应做好组织宣传工作。

(3)结业要求

A、保证党校学习期间全勤,并且按时签到;不允许代签,如发现一次,取消大学期间入党资格;

B、认真参加党校课堂学习和小组讨论,同时确保党校考试顺利通过;

C、如果出现无故缺勤现象或者考试未通过者将取消大学期间入党机会。

(4)注意事项

党校报名以自愿为原则,切忌随大流、凑热闹的错误思想。参加学习期间务必提高重视程度,避免因为态度问题而失去机会。

6、指定培养考核人——党支部应指定两名党员(或预备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负责培养考察,并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每月做出两次谈心文字记载(带新生寝室的党员尽可能与本寝室的入党积极分子相对应)。同时,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半年考察期满需认真填写《考察表》上的考察意见。

7、学院党校培训(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① 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或参加有关活动,加强培养教育工作。②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合格的成员党支部注意做好登记汇总。 ③向入党积极分子提要求,交任务,让他们在实践中进行锻炼。

三、推荐优秀的共青团员作为党的拟发展对象,简称推优

8、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根据校团委推优程序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中国共产党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和职责。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团员的政治热情,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为中国共产党推荐合格的后备力量,规范“推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推荐对象

A、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教育培养结束党校学习并顺利结业已经接近党员发展条件的共青团员。

B、能按期缴纳团费,坚持参加团组织生活,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教育培养,已经接近党员发展条件的28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工团员。

(2)推荐条件

A、参加党校学习,并获得党校结业证书,这是推优的必要条件。

B、学习、工作勤奋,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学生要求上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5%(或连续两学期进步在5名以上)。

C、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校纪校规、团的纪律,未受到任何处分。

D、密切联系群众,在同学或教工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 推荐时间

原则上每学期推荐一次,在每学期的第四至六周开展“推优”工作。大一的第一次推优工作安排在大一下的第四至六周开展。其他年级同学在本学期九月底将根据校党委有关规定进行一次推优工作。

(4) 推荐和审批程序

学院分团委的“推优”工作,在学院党总支的指导下,按照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优”的审批由校团委授权各分团委进行。

A、团支部和上级团组织对照“推优”条件共同提出推荐名单,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投票,并将投票结果上报学院分团委。

B、学院分团委就推荐名单召开分团委全体委员会讨论审核;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后,组织通过者填写相关表格。

C、学院分团委将名单和材料报校团委批复后,送所在学院党总支备案。

(5) 注意事项

每个学期的推优工作由各班团支部根据推优的实施办法和要求完成,国际贸易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组织部负责监督和协助工作。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始终有效,不因为未进行下一步的发展或者未通过下一步发展而取消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前三步共同组成了党员发展的资格获取阶段,至第三步后,正式进入党员发展的培养考察期。

四、确定发展对象,进一步培养考察

9、上报发展对象——党支部要在团推优、听取培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确定拟发展对象,并将计划发展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党总支。

10、确立发展对象——党总支在各支部上报的拟发展对象,进行党务基础知识、毛中特、马哲、经济基础知识等的笔试考核,合格后确定为发展对象。其中设置有一道否决题,该道题不正确者,无论分数高低,均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确立发展对象”的工作,在国际贸易学院学生党总支的指导下,按照公开、公正和民主的原则进行。

合格的标准是指按需发展的人数来确定录取比例。

11、制定发展计划——党总支在综合、调整发展计划时,要搞好审查、考核工作。

12、进一步培养——各支部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指导培养联系人,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

五、发展对象考核——日常表现考核、政审、答辩、团队协作

13、日常表现考核

(1)考试合格后,即进入日常表现考核环节,包括实践考核和学习培训。

A、实践考核环节包括:材料审核、支部分配任务、民主评议三项工作。

1、材料审核(30分)

发展对象在答辩之前需要上交思想汇报、个人自传和自我剖析的相关材料,三项分别占10分。每项材料包括上交的时间、格式、内容三方面,其中上交时间3分,材料格式3分,材料内容4分。各支部组织委员根据每位发展对象上交的材料的进行记录,给予相应的评分。

2、支部分配任务和活动(30分)

国贸学院学生党总支会给每位发展对象分配工作任务,主要包括材料整理、组织发展、理论学习三项,分别由支部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负责监管。支部分配任务总共20分。各委员根据发展对象完成工作的时间、态度、成效进行跟踪记录,给予相应的评分。

同时,支部或者党总支举行的党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读书生活会及其他相关的活动,由纪检委员根据发展对象的到勤情况进行记录。该项总共10分,施行减分制,一次无故未到扣3分,一次请假扣2分,一次迟到扣1分,连续两次迟到算无故未到。

3、民主评议(40分)

各支部组织召开群众座谈会,组织除支部委员之外的10名不同政治成分的同学参加,对每位发展对象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要涉及思想、学习、生活、工作、实践等多方面,重在思想方面。开会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每位同学对于发展对象的评价,会后整理会议记录,形成文件,对发展对象做出评价,给予相应的分数。

以上总分占最终成绩的30%。

14、发展对象政治审查

(1)党支部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和直系亲属进行政审,并形成综合性的审查结论。

15、自我剖析和答辩

(1)答辩会议在国贸学院学生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各支部组织举行,党总支书记及若干党员担任评委。

(2)答辩会议主要分为五个步骤:

A、自我剖析。根据所给材料及题目结合自身感受进行剖析。

B、必答题。为国际贸易学院入党流程及校园精神解读,须详细了解。(新增英语必答环节,提升考生的专业水平。)

C、抽签回答。由10—15套题目组成,涉及基本知识时政、经济、文史、校园文化等多个方面。

D、评委提问,由评委根据每个人的思想汇报、剖析及日常表现进行针对性的提问。 该环节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50%。评委由七人组成,会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答辩给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3)入党答辩的复习资料在答辩前三周放到院网页上,以供答辩同学复习准备。具体的答辩细则如下:

A、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答辩和剖析的顺序由抽签决定,并且当场抽取答辩题目。每人有三分钟的自我剖析和十五分钟的回答问题时间。

B、在结束后由评委进行简短的提问。

15、团队协作

A、随机抽取团队协作题目进行操作,并给出最终结论。

B、要求团队成员在规定时间内对某一问题进行探讨并给出团队最终决定的方案。

C、主要考察队员的团队合作能力。

根据上述三项成绩最终得出合一的结果,通过的培养考察人将成为一名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

该环节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20%。评委由七人组成,会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答辩给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16、注意事项

在剖析时主要围绕“进入大学后自己的成长经历,思想上是如何进步的,学习和工作上的收获”展开,切忌空谈理论,脱离实际。

六、召开接受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16、确定发展对象考核合格名单——确立参加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成员的名单

(1)发展对象考核合格同学,作为拟发展的人员,由各支部上报给学生党总支,学生总支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2)公示无异议后报组织部预审,报送材料应包括:预审报告、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参加集中培训的结业鉴定表、团组织“推优”材料、自传、政审材料。

(3)对材料完备、政审、公示没有问题的,学校组织部下发《入党志愿书》。

(4)合格同学准备参加支部大会。

17、确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担任,如有特殊情况,可做临时改动。

18、报上级党组织,安排考察谈话审批——党支部及时向分党委(党总支)上报审批对象的材料。分党委(党总支)指派专人与被发展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在《入党志愿书》

上如实填写谈话情况和能否入党的意见。

19、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负责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好《入党志愿书》。

20、审查《入党志愿书》填写情况——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事宜。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指导其做好在支部大会上发言的准备。

21、召开接受预备党员的预审剖析支部大会——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党员数,确定是否能够开会。

(1)入党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

(2)对剖析材料进行详细的阐述。

(3)介绍人介绍培养、考察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

(4)支委会报告审查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

(5)党员讨论、表决,并做出决议;

(6)申请人表态;

(7)支部书记总结。

(8)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根据会议纪录整理出会议决议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22、审批预备党员——①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集体讨论并表决。表决结果以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有效;②审批预备党员,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六个月。③书记或组织委员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23、报组织部备案——①分党委(党总支)将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加盖授权章。②分党委(党总支)负责保管有关材料。以备预备党员转正及毕业生转档时调用。

24、分党委(党总支)向报批支部通知审批结果——党总支打印入党通知书,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

25、通知本人——党支部接到通知后,支部负责人要及时找预备党员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如下:①入党时间,预备期起止时间,预备期的作用及要求;②介绍党的生活制度、交纳党费以及党支部和党小组近期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计划;③指出其入党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谈话后,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宣布党委通知,对未被批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思想工作。

26、组织预备党员宣誓——①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总支组织进行。程序如下:奏《国际歌》;致开会词;宣誓;新党员代表讲话;自由发言;党组织负责人讲话。②未宣誓的预备党员,一般不应办理转正手续。

七、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27、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 ①由支部指派两名考察人对其进行预备期考察,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②加强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③预备党员每季度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

28、到期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

29、预备党员转正前进行考察—— ①听取入党介绍人的意见;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③了解预备期的考察讲评情况;④审阅预备党员的思想汇报及申请转正报告。

成为预备党员之后,需要一年的预备期进行考察。在考察期内,预备党员应服从组织安排,努力完成组织交待的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A、每三个月应自觉上交一份思想汇报,在转正前一个月主动撰写转正申请;

B、每个月与普通团员、老师、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员等5名进行谈心并撰写谈心记录;

C、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积极配合所在支部委员会良好开展各项活动。

注意事项:预备期内,因各种原因被处罚的预备党员将视情节处以延迟转正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处罚。

30、支委会提出转正意见——支委会对有关材料和情况进行审查,依据党员条件,提出能否转正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

31、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党员大会——①必须在预备期满后召开。 ②会议程序: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党员数;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预备期间的思想工作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介绍其预备期的表现,教育考察情况及意见;讨论、表决、作出决议。对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延长预备期不能超过一年,也不能少于半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③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

32、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出会议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33、将转正材料报分党委(党总支)审批——支部上报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和思想汇报材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党内外群众意见材料。

特殊说明:如当年总支或支部人员发展存在断层现象,以上程序有少许的变化,会做特殊说明,并按特殊情况处理。比如如表现优异,成绩合格,做事踏实者,但未推优,可先参加发展对象考试,再推优。

附件一: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这是一个人积极争取入党的第一步。入党申请一般要求申请人写书面申请。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国际贸易学院大一至大四的共青团员

二、递交时间

大一至大四在校期间

三、入党申请书的格式及内容

1、标题。

一般写“入党申请书”,要求独占一行并居中书写。

2、称谓。

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要求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表示有话要说。

3、正文。

正文一般内容包括:

(1)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入党的态度。写这部分时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要求写上“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一句话以示表明;

(2)简述个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

(3)列出今后努力的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接受党组织的帮助和考验,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4)入党理由及动机阐述;

(5)结尾。申请书的结尾,一般都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作为结尾并且单独成段;

(6)正文写完之后,加“此致、敬礼”用语结束全文,“此致”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但后面不加标点符号),“敬礼”再另起一行顶格写后面可以跟上感叹号;

(7)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日期。要求另起一行右下角写“申请人„(国商Q1041)”,换一行写上“年„月„日”;

(8)在申请书信纸的左上角要求用铅笔写明申请人的班级和姓名。

四、应注意的问题

1、入党申请书要用湖北经济学院横条单线格文稿纸书写(蓝条纹),并要用黑色钢笔或者水性笔书写,字数要求1500字以上,至少三页纸。

2、申请书要写得朴实、庄重,不要过分追求华丽的辞藻。字迹要工整、清楚,不能有涂改或者墨团出现,更不能用修正液或着透明胶带修改。

3、书写入党申请书时,相关党史和党的性质要求参照新党章(xx大修改版)书写。

4、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自己的入党动机,反映自己的真实思想,要多联系自己实际情况多加入自己的感想。

部队入党流程的五个步骤范文二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阶段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党支部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

4、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党支部)

5、填写《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党支部)

6、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4)要求他们经常汇报思想和工作、学习情况。

7、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半年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政审、培训、预审和公示阶段

8、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从申请入党开始,经过一年左右的培养教育,经考察,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可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须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9、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2)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3)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将政审情况填写政审登记表。政治审查的办法:同本人谈话、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0、集中培训(学校党校)

11、预审(党支部、党总支)

(1)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也可通过个别了解广泛征求意见,并整理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2)召开支委会进行研究 :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研究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能否办理入党手续,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党总支初步审查:经支委会或党支部研究,认为条件成熟可以接受入党的发展对象,要将其全部培养、考察、政审材料上报党总支审查,确定是否发展。如党总支原则同意,支部应及时为其履行入党手续。

12、公示(党支部)

(1)对象:经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或拟转正的中共预备党员。

(2)公示时间为7天。

(3)公示分张榜公示

三、预备党员的审批和接收阶段

13、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人、介绍人)

发展党员必须由两名正式党员介绍。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也可由支部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介绍人。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支委会要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认为合格后,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1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党支部)

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后,支部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正式党员参加,才能召开;申请人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到会;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接受教育,但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报告培养教育的过程、政审和考察的情况,并发表意见。

(4)到会党员对申请人的入党申请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党员在讨论中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可由介绍人或支委会给予说明;需要时,也可以由申请人说明。

(5)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才能通过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但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党员,应统计在内。如果支部大会一次讨论接受两名以上新党员,则应逐个进行表决。

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申请人不必回避。

(6)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7)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8)支部书记作会议总结,并对申请人提出希望和要求。

15、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党支部)

决议内容应简明扼要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优缺点和通过决议的情况,注明支部正式党员人数、到会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的、不同意的、弃权的各多少,写明通过决议的日期,最后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6、上报入党材料(党支部)

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填妥后,要将申请人所以入党材料一起报送上级党组织。入党材料包括:(1)《入党志愿书》;(2)政审登记表及其他有关材料;(3)入党志愿书;(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5)党校学校鉴定表;(6)思想汇报等。

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19、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0、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

预备党员个人汇报材料范文6

第一条为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活力与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那些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成绩突出,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壮大党的力量。

第三条发展党员要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避免盲目性和波动性,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四条要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注重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注重在青年、妇女、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注重在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发展党员。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

第五条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后,便确定为申请入党的先进分子。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日内)进行教育和鼓励,并要求申请入党人及时填写《申请入党的先进分子登记表》。

第六条申请入党的先进分子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同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第七条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机关干部职工满两年)的培养教育,培养教育期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考察期内,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培养教育,组织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并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登记表》。考察意见要真实、客观,防止平时无记录,发展前突击编写的现象。

第三章发展对象

第八条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机关干部职工满两年)培养教育后,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和本单位群众代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测评并征求意见。对民主测评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将其个人基本情况向党员群众进行为期5-7天的公示。

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入党的问题的,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后,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党员发展登记表》等)。上级党委在接到上述材料30日内必须做出审查结论,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

第九条党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为:

(一)发展对象本人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侧重“”、八九以及等)的表现。

(二)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审结束后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并填入《发展党员登记表》。

第十条党委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一般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培训内容和结果要及时填入《发展对象入党培训登记表》,培训不合格和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预备党员接收

第十一条入党申请人经过1年以上(机关干部职工满两年)培养教育,政审合格,已参加短期集中培训的,由党委向市委组织部上报《发展对象简况表》,市委组织部同意发展意见后,下发《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时内容要实事求是,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入党介绍人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第十二条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待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第十三条党支部要对经支委会讨论通过、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所在单位及职务(或职业)、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列为发展对象时间、培训时间、培训结果等;

(二)公示方式和时间:公示由党支部组织实施,公示范围一般在公示对象工作学习的单位或居住地。党支部要根据本单位的特点,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7天。

(三)公示程序和要求:公示期间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定专人负责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公示时间截止后,要及时研究办理党内外群众反映的情况,并将公示情况存入发展对象党员档案。

(四)公示结果的处理:公示结果不论有无问题,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上都应作出说明。对公示中没有问题的公示对象,要及时办理手续吸收为预备党员;对存在问题的公示对象,基层党组织要进行认真分析,重要问题要指定专人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查清后,如反映的问题失实,要按有关程序及时研究发展;如反映的问题属实,要根据问题的性质、情节的轻重作出处理。对不完全具备或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暂缓发展或不予发展。

第十四条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发展对象,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发展对象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进行表决讨论,大会的主要程序为:

(一)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二)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的审议情况;

(四)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五)申请入党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六)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入党人的优缺点,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支部大会结束后,党支部要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党员发展登记表》、思想汇报等入党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十五条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党委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同申请入党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谈话人要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第十六条党委审批前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材料不全、手续不完备的责令支部及时改正。

党委必须在支部上报接受预备党员决议的三个月内做出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坚持集体讨论,逐个表决,审批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第十七条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申请入党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让其参加组织生活,并按《》规定,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

第十八条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

第六章预备党员转正

第十九条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支部主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进行,介绍人每季度将培养教育情况填写在《预备党员培养教育登记表》,党支部每半年将考察结果要填入《预备党员培养教育登记表》。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

第二十条预备党员考期期满,考察合格的,党组织要按期讨论其转正事宜,具体手续为:

(一)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二)党小组提出意见;

(三)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四)支委会审查;

(五)转正前公示

(六)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七)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第二十一条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上报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党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