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和工作打算

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和工作打算

2019年我县民政工作致力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克难奋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多项重点工作取得突破,亮点特色纷呈,多项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19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及2020年度打算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了民政自身能力建设,人财物全解决。

制约民政发展的人、财、物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本轮机构改革中,重新定位民政工作职能,统筹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明确17项主要职责、5个内设股室,新增设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股。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高配成立了副科级事业单位县居民家庭经济收入核对中心,新增编制3名。虽然机构改革分流出去9人,但年内通过事业单位招考,考录进了6名大学生,同时还选调了3名干部到局工作,全年共进了9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没有减少,素质反而得到增强,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学历层次大为改善,确保了“有人做事”。同时,通过多方协调努力,出台了《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9]32号),争取县财政解决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核查、城镇脱贫解困、殡葬改革、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等民政工作经费140万元,保留解决工作用车2辆,确保了“有钱办事”,“有能力办事”。

(二)开展了三项整治行动,隐患全排除。

一是养老机构清理整顿规范专项行动。我县现有公办养老机构16所,共有床位932张,供养特困人员580人。入住率63%,剩余床位数352张。有民办养老机构24家,共有床位1172张,入住老人521人,入住率45%。证照齐全的民办养老机构有6家,共有床位520张,入住老人218人,入住率42%,剩余床位数302张。县中心城区证照不全的民办养老机构有11家,共有床位416张,入住老人265人,入住率64%,剩余床位数151张。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管理,加快养老机构的整顿提升,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规范有序发展,今年4月以来,县民政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印发清理整顿规范养老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9〕21号)。该方案聚焦问题,突出重点,堵疏结合,明确从5月1日开始,到10月10日止,在全县统一开展一次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治攻坚行动。行动共分调查摸底、广泛宣传、清理整顿和分流安置4个阶段。按照县级主导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县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大队)、市监、住建、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公安、卫健委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各乡镇(场)、村(居)委会密切协作,民政局班子成员分组上门对全县养老机构进行了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对通过改造,具备备案登记的养老机构,指导其提升改造,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备案登记。对无法进行提升改造的养老机构,动员其予以关停。其在院老人则就近或自愿安置到公办养老机构或合规民办养老机构中去。同时,对无法进行提升改造且在规定时间内能主动关停的养老机构,按其床位数给予补偿。对无法进行提升改造且不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关停的强制进行关停取缔,经过一个多月宣传动员,对中心城区11所不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关停取缔4家,提升改造7家,安全隐患进一步排除。此外,率先在全市对所有公办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实施升级改造,目前县财政资金已筹备到位,消防设施改造文件已经出台,各乡镇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和项目设施,计划2020年3月底前完成。

二是违规低保清理专项行动。当前,“人情保”、“关系保”“福利保”“维稳保”“政策保”现象在各乡镇(场)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特别是因扶贫“脱贫不脱政策”影响,不少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贫困户未进行核减退出,造成了社会不公现象,群众意见较大。为此,我局依托县政府批准成立的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全面引入了居民家庭经济财产收入状况核对工作机制,完善了与银行、房产、公安、税务、社保、交警等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对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项目全面落实了“逢救必核”制度。同时与协查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规范了操作规程。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复查力度,边查边清,不留死角。2019年,全县共清退农村低保785户1238人,城镇低保866户1562人。城乡低保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专项整治及复查工作全面完成。同时把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共453户961人纳入了低保,其中农村建档立卡一般贫困户纳入低保49户109人。追回违规领取(死亡人员未及时取消低保)低保资金9770元。对干部亲属享受低保情况,符合低保条件的进行了备案登记,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进行了取消清理。2019年现有低保人数与2017年年初相比:农村低保减少了2872户。社会救助工作实现了在阳光下运行,有效地杜绝了“人情保、福利保、关系保,政策保”等问题。

三是殡改政策落实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们继续压实殡改工作责任。致力于巩固遗体火化率,努力提高生态安葬率。做到了工作压力不减,责任措施不松,推进力度不弱,有效促进了殡改工作的深入推进。截止到年底,取得了“六个百分之百”的好成绩。一是遗体火化率百分之百,2019年全县共火化1768具遗体,火化率100%;二是红白理事会发挥作用百分之百;三是乡村公益性公墓建成率百分之百,全县共建成可投入使用公益性公墓562座,共安放穴位19545个,进度列全市前列;四是清理整治“三沿六区”散埋乱葬百分之百,目前全县“三沿六区”大墓、豪华墓16座已全面拆除,迁坟720座,绿化遮挡2792座坟墓;五是殡葬市场清理整治率百分之百;六是殡葬管理服务满意率百分之百,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2019年基本殡葬免费服务累计减免232.177万元。殡葬改革工作多次得到省市领导表扬。同时升级改造了现有殡仪馆,累计投入资金298.24万元对旧殡仪馆进行升级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全部配齐,实现了绿化、亮化、美化。新殡仪馆建设拉开序幕。正式确定在宜芳公路以北,离县城约3公里处,黄岗山垦殖场五里分场名叫“八十四埚”的山场新建殡仪馆及公墓山。目前正在进行林地征迁和规划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即将开工新建。

(三)推进了三项重点工作,服务全落实。

一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位推进。今年以来,我们以《中共委、人民政府印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赣办字〔2019〕26号)精神为指针,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主体作用为依托,高标准规划设计,拟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目标是着力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报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努力打造具有特色的全省康养高地。启动了县城7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由民政牵头,县委组织部、社区党工委配合,首批选择全县72个村开展“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建设。目前已建成乐龄中心47个,投入运营34个,在建项目25个。加快了医养结合项目建设。老年公寓二期工程新建老年公寓康复综合医院,康复综合医院总投资2300万元,将整合医疗资源,将医疗护理与生活护理相结合,打造医养结合型高档老年公寓。总床位350个的仁爱康正医养结合老年公寓也已正式开业;我县还积极搭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医疗、餐饮、家政等社会服务资源,实行无缝对接,不断提升我县居家养老服务能力。

二是推进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我局着力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参照兄弟县市的做法,全县的社区建设由民政局负总责,并进行业务指导;各乡镇场负责本地集镇居委会的具体管理;县社区党工委(管委会)则负责县城8个社区的管理。在切实抓好社区顶层设计的同时,还狠抓基层基础建设,理顺运行机制和体制,加强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服务功能,大力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和城市“绿色社区、美丽家园”省级示范创建工作,申报双峰林场东村、水岭、库前、斜港村及新昌镇敖桥、大塘、良田铺7个村为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试点单位,申报新昌镇花门楼社区、城南社区、流源社区、窑前社区为城市“绿色社区、美丽家园”省级示范单位。同时精心开展了“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的推选工作。通过省、市的综合考察,最终我县新昌镇桂花村党支部书记蔡革新同志成功当选为全省20名之一的“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

三是推进了城镇脱贫解困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了城镇贫困群众家庭情况摸底调查,分类全面摸排贫困群众的帮扶需求,实事求是地做好贫困群众的精准识别工作。2019年,全县城镇低保对象2086户3566人,城镇特困人员69户69人,城镇脱贫解困对象认定人数合计为1436户2519人。各乡镇(场)和相关县直单位也都出台了各自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政策措施和帮扶办法,对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加强了与县直单位的沟通交流,将城镇贫困群众对象认定情况进行了数据推送,目前已推送给教育、社保等其他救助部门,各县直单位也根据数据推送情况,展开了相应的帮扶政策,实事求是地做好城镇贫困群众的帮扶工作,确保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传统业务统筹推进

一是社会救助提标提质。2019年,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660元/月,人均补差标准41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395元/月,人均补差285元/月。2019年,全县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4559万余元。立足低保和扶贫两项制度衔接,统筹做好了扶贫对象和农村低保、特困对象的动态监测、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和定期统计。全县农村特困人员有1199人(分散供养738人);城市特困人员有69人(分散供养24人);孤儿41人(分散供养35人),城镇孤儿16人(分散供养10人),农村孤儿25人。发放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合计966万余元。成立了“救急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乡镇(场)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实现了临时救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2019年全年,救助困难群众658人次,救助资金34.281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4人次,救助资金7.7774万元。

二是组织实施了“慈善一日捐”。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通过“慈善一日捐”活动,共收到捐款43.3万元,在全县菅造出了热心参与慈善事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

三是社会福利蓬勃发展。完善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网,保障了救助对象的基本权益。建立了寻亲机制,成功护送3名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强化了节前节后专项救助,集中开展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扎实推进了儿童福利工作。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作,2019年10月我局通过购买服务,对留守儿童提供家访、个案辅导、小组工作等服务。转变孤儿生活资金发放方式,由按年发放改为按季度发放并提高孤儿生活费标准,2019年,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共计45.6929万元,另外发放孤儿助学金1.5万元。

四是社会管理规范有序。按照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要求,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2018年完成的村“两委”干部换届组织多次“回头看”,并与组织部等部门对全县63名在职村“两委”、社区干部(含聘用)进行资格联审,对存在的问题列出详细问题情形并及时抓好了整改落实,坚决把村霸和涉黑涉恶人员清理出村干部队伍,以确保基层政权工作稳步推进。进一步规范了婚姻登记。推进婚姻登记便民服务改革。改进婚姻登记服务,完善预约登记、延时服务等措施,窗口提供一次性告知单,让群众“一次办好”,并提供帮代办服务,加强婚姻信息共享,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婚事新办,同时积极开展婚姻调解工作。区划地名有序开展。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全县范围共清理出3处不规范地名,并针对不规范地名进行了修改。成果转化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地名与区划成果数据库(数据处理入库),建起了县级区划地名专题网站,拟草出了《地名志》初稿,尤其是行政区划图和城区图也完成了第三稿的修改,即将进入第四稿的修订。这也是我县时隔28年后再次制作地图。积极开展了2019年设区市内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第二轮乡镇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牵头组织完成了奉(新)宜(丰)线的边界联检工作,配合万载、铜鼓完成了仙姑岽三交点和万载、上高三交点的联检任务。同时部署了本县5条乡镇边界联检工作,截至11月中旬,5条乡镇边界线联检工作全部完成。福利销售稳中求进。采取二条腿走路办法,其一是推进传统电脑销售,其二是开展“五一”小卖场活动,均取得好成绩,目前,全县共有电脑销售网点39个,其中县城20个,全年电脑销售近1100多万元,“五一”小卖场销售286万元,均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为县级筹集福彩公益金100多万元。特别是9月1日,双色球第2019102期全国开出18注一等奖,唯一的一注就出自我县新昌东大道196号站,总奖金578万多元。这也是福彩时隔10年后中出的第二个一等奖。民间组织依法登记备案。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共年检社会团体6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5家。

二、存在的问题

民政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内容多,任务重。2019年我县的民政工作虽然达到了预期目标,创出了一些特色和亮点,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一些不如人意地方:一是社会救助提标升级,聚焦脱贫攻坚,服务对象增多,而工作人员没有增加,工作经费难保障,把关审核难,难免会出现群众不满意不理解的现象;二是机构改革后乡镇民政工作职责不够清晰,定位不够准确,民政干部队伍不稳、能力素质不一,急需培训提高;三是民政工作创新不够,特色不显。如幸福食堂的建设工作,就存在推动不力,配套资金不足,后续投入堪忧等问题,又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资金投入巨大,本应由组织部门牵头抓落实,但到了县级,全由民政一家唱独角戏,工作推动难,且上级督促指导也不够。再如殡葬改革工作,经过2018年的强力推动,已走上正轨,但殡葬设施硬件如殡仪馆、公墓山建设由于县乡级财政普遍投入不足,筹资困难,导致步履艰难。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除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外,还建议市局要进一步加强对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大资金扶助力度,及时为县级排忧解难。

三、2020年民政工作打算

2020年我们将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养老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努力实现民政工作新的发展和跨越,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1.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提升殡改服务。完善公益性公墓山的使用管理规定;严抓“三沿六区”散葬乱埋整治工作,杜绝在公益性公墓山以外出现新坟;抓好新殡仪馆建设工作,力争按时开工。

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居家养老、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县级建成5个示范性养老机构,培育一个乡镇居家养老典型,建成6个社区居家养老点,继续抓好社会养老院的清理整顿提升。推进“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建设,进一步完善长效运行机制,确保乐龄中心在提高农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上发挥作用。

3.城镇脱贫解困及城乡低保工作:积极开展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全面摸清城镇贫困群众底数,建立各类信息台账,比对各类数据,精准识别贫困群众,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发挥民政扶贫保障兜底作用。

4.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坚持正确导向,凝聚吸引人才,不断强化工作人才提高素质的内在动力,充分发挥实践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的基础作用。

5.区划地名工作:积极推进我县行政区划图和城区区划图成果转化落实,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地名管理,全面推进地名规划、规范、设标和数字地名等工作。

6.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继续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使民政工作更上新台阶。顺应时展要求,做好“赣服通”宣传推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双拥模范县城创建及各项民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