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总结

疫苗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省委依法治省办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接苗接种工作,切实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县于2019年7月中旬到8月上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疫苗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现将监督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

所有的预防接种单位均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于2018年12月按照《预防接种规工作规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要求通过了由县卫健委组织的考核认证,并获得了由县卫健委颁发的预防接种单位资质认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9.1.1-2021.12.31)。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预防接种人员均是通过了每年一次由县委健委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护士。2019年全县的预防接种人员专业培训已于5月份结束,新加入的预防接种人员均填写了预防接种人员资格证申请表,由本单位和县疾控、县卫健委审核同意后参加了培训。原来的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就无需填写预防接种人员资格申请表,直接参加了培训,且培训考核均合格。

二、疫苗的接收、购进和使用情况

我县的一类疫苗均由省疾控统一采购后,由省疾控下发到市疾控,市疾控下发到县疾控,县疾控再下发到各个预防接种单位。而二类疫苗则是由县疾控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后,疫苗生产厂家直接冷链配送到县疾控,再由县疾控下发到各预防接种单位。县疾控采购二类疫苗之前核实了所要采购疫苗生产厂家的资质。不管是一类疫苗还是二类疫苗,各预防接种单位接收疫苗时均索取了该疫苗批次的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查看了运送疫苗时冷链储存温度是否合格,索取疫苗运输记录表,如果是进口疫苗还索取了加盖了企业公章的进口疫苗通关单位复印件,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将疫苗入库冷链保存。

通过对所有预防接种单位的排查,绝大多数单位均对所有疫苗建立了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和使用记录,且帐物相符。接种单位的登记不齐全,帐目有点混乱,经过落实整改后,现在登记齐全,帐物相符。各接种单位均对所有使用的疫苗及时进行了信息更新,保证疫苗实际信息与接种信息系统疫苗信息、帐本上疫苗信息、接种证上的信息一致。2018年7月份以前,各预防接种单位对疫苗信息更新不及时或者未更新,导致疫苗信息不符,经过疫苗事件后,县疾控立即对所有单位进行了督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限时整改。各单位均经过整改后,均能对使用的疫苗信息及时更新,保证了疫苗信息的一致性和疫苗的可追溯性,且均能对疫苗进行日清月结。

三、冷链设备的管理

所有用于储存疫苗的冷链设备均建立了冷链设备档案,且定期对已启用的冰箱除霜或清洁维护。对冷链设备的状态信息及时进行了更新。冰箱内未发现失效疫苗,未放置疫苗以外的物品,冷链设备内外清洁(登龙的疫苗冷藏箱及冰箱表面有霉点及污渍,现已整改)。对已启用的冷链设备(冰箱、冷库)每日上下午各进行1次人工温度监测,且间隔了6小时,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处理异常情况。

四、失效疫苗的处理

各预防接种单位对所有脱离冷链的疫苗、或者不能提供全程温度监测记录以及储存温度不合要求、来源不明的疫苗、霉变、过期失效、安瓿破裂,有摇不散的凝块的疫苗均不能使用,均作为废弃疫苗按相关要求填写疫苗报废申请表,报废疫苗转运单,一齐统一回收上交至县疾控,县疾控回收后单独另行放置,且用特殊的生物安全标识进行了标记。然后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委、县卫监局、县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在以上几个部门的联合监督共同见证下,共同将废弃疫苗相关条例要求进行销毁,并留有资料和图片。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和建议

1.加强疫苗和冷链设备管理,加接种预防接种安全工作,预防接种前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五告知,并如实记录。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清理失效疫苗,并按要求妥善处理。每日及时做好冷链温度监测工作,做好冷链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保障疫苗效价,保证预防接种安全,降低AEFI的发生。

2.做好医疗废弃物处理工作。预防接种单位每日按规范及时清理处置医疗废弃物,并要有登记和处理记录,并留有图片佐证。

3.辖区的预防接种人员的执业时间应及时延期,执业地点应及时变更。以保证预防接种人员的资持保持在有效期内。

4.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和安全工作,每日登录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并做好疫苗登记工作,如疫苗信息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对疫苗应日清月结,做好纸制记录,并及时在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管理平台做好电子帐目。

5.继续加强预防接种单位资质认证工作和预防接种人员培训工作。严格审查预防接种人员的资质,资质认证部门应精心组织,认真培训,严格把关,对符合要求的单位位或人员给予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