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和“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总体要求,按照标本兼治、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明确责任,严格监管,严格落实环境质量责任制,大力开展大气污染治理行动,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促进全乡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着力改善空气质量为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实施特别管控措施,确保我乡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进一步下降,增长幅度进一步收窄,我乡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三、重点工作及分工

坚持科学规划,防治并举,突出重点,分工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以秸秆焚烧,扬尘污染和企业排污为治理重点,集中整治大气污染突出问题,严格污染物的排放,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整治秸秆焚烧。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各村要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村规民约,并召开村民代表动员大会通过,广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和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单位:各村委会)。二是与村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责任单位:乡环保办)。三是加强巡逻查处。在油菜、水稻收割期间,乡村组安排专人加大巡逻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责任单位:乡环保办、各村委会)。

(二)治理扬尘污染。规范治理建筑扬尘,按照绿色施工要求,对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和清洁,对施工道路和物料进行覆盖或固化,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对工地内裸地、土滩等进行遮挡覆盖,对工地内部进行不断洒水抑尘。(责任单位:乡国土办、相关村组)

(三)规范管理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积极引导群众在婚庆、殡葬、祭祀等活动中适度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无烟祭祀。餐饮行业要加强自律,引导消费者不放、少放烟花爆竹。对不按规定区域、时限、品种等要求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从严惩处违规销售行为(责任单位:乡安办、社区及各村委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村、乡属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大气污染综合正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年度工作责任和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乡环保办要牵头做好全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与各部门沟通衔接,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制定相关措施,保证任务落实,确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开展广泛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科普宣传日”等重要宣传平台,大力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全面提升全民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度。积极宣传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要意义,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三)强化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各村、乡属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主动开展工作,形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合力。乡环保办要对各阶段防治成效和治理措施进行检查,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推进。要健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举报制度,发现大气污染隐患和问题,及时汇报主管部门,并配合进行查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乡上将抽调人员组成督察组合巡查组,结合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对不能按期完成或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或单位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行动迟缓的责任人,将实行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