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实施方案

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实施方案

1、我县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工作的依据

为了稳定我县粮食生产面积,增加种粮农户收益,支持春耕生产,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对农民粮食生产直接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报经县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2、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标准

粮食(水稻)直补每亩20元,农资综合补贴按原标准的80%发放,即每亩补贴82.8元。

3、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核定直补面积

今年的粮食直补面积仍按核定到户的办法不变,并以此为依据向种粮食农民和农场职工发放补贴。对粮食种植面积减少和增加较多的乡镇,要附情况说明及有关证明材料。乡镇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要严把补贴面积审核和公示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纠正上年度检查中发现的补贴面积不实等问题,确保粮食直补政策落实到位。

4、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兑付

根据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和有关资料,补贴资金全部由乡镇财政所通过“一折通内网”维护上报,县财政局审核并上传到省财政厅,财政厅将数据传到省农商行并由省农商行直接打卡到农户“一折通”存折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