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

民政部门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

二、活动时间

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三、活动地点

县中心文化广场。

四、参加活动单位

(一)县人民政府领导;

(二)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镇人民政府。

五、活动内容

(一)综合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单位:县民政局、科技局);

(二)消防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单位:县公安消防大队);

(三)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四)水旱灾害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单位:县水利局);

(五)农业生物灾害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单位:县农业局);

(六)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单位:县卫生局、红十字会);

(七)林业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单位:县林业局);

(八)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单位:县气象局);

(九)防治禽流感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单位: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十)地震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单位:县地震局);

(十一)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组织单位:县安监局);

(十二)学校安全教育(组织单位:县教育局);

(十三)安全用电宣传(组织单位:县供电公司);

(十四)环保知识宣传(组织单位:县环保局);

(十五)农房保险知识宣传(组织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支公司);

(十六)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单位:县司法局、民政局、水利局、法制办、气象局、地震局、交通运输局);

(十七)制作防灾减灾公益广告并滚动播出,宣传活动集中报道(组织单位:县委宣传部、广电局)。

六、工作要求

(一)请县民政局协调做好“防灾减灾日”活动现场总体布置等工作(活动所需桌椅由各参与单位自带,县民政局负责指导统一摆放);

(二)请各参加活动单位派工作人员于5月17日上午9:00到县中心文化广场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相关宣传资料自行准备。

(三)请县广电局、新闻中心安排记者做好宣传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