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集中宣传活动方案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集中宣传活动方案

为加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努力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根据我县林业实际,特制定“谁执法谁普法”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集中宣传时间及任务安排

(一)1-2月份,重点围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开展传染病防治及元旦、春节期间集中联合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二)3月份,重点围绕疫情防控、“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植树节”、“世界森林日”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三)4月份,重点围绕“清明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疫情防控及野生动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四)5月份,重点围绕“5·12防史减灾日”、“全国助残日”等宣传关法律法规。

(五)6月份,重点围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安全生产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6·25全国土地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六)7月份,重点围绕“7·11世界人口日”及林业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

(七)8月份,重点围绕“诚信兴商宣传月”及林业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

(八)9月份,重点围绕“9·18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国际保护臭氧日”、“全民国防教育日”、“保密法施行纪念日”、“保密法法制宣传教育月”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九)10月份,重点围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

(十)11月份,重点围绕“11·9消防宣传日”、森林防火等相关法律法规。

(十一)12月份,重点围绕“12·4国家宪法日”、“12·1世界艾滋病日”、森林防火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成立林业局“谁执法谁普法”集中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负全面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分管领导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局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股股长同志牵头负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对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林业法律法规,全年保持常态化宣传,由涉及相关单位(股室)负责,其他单位(股室)密切协同。

(二)加强宣传措施。一是以上述确定的重点内容,结合“3·12”植树节、“爱鸟周”、“5·12”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集中宣讲宣传、主题活动宣传、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等方式,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林业部门专业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用好党政网、局域网、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在人群集中的场所播放林业公益法治宣传片、设置户外法治宣传广告、利用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四是开展送法到林区活动。组织法治人员到林区乡村开展现场咨询、图板宣传、拉横幅等方式,真正把林农需要的涉林法律法规、政策制度送到林间、田头,送到林农的手中。

(三)强化考核制度化。下属单位及各股室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人、财、物的保障力度,落实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推进。各单位活动情况、图片及时报送局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股和上传微信工作群,年终将作为高质量发展考评和“七五”普法验收考核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