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工作方案

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因时因势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抓紧抓细抓实各项防控工作。加强核酸检测,全面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做到“应检尽检、适时抽检、愿检尽检”,逐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排查消除风险隐患,不断巩固疫情持续向好形势。

二、工作重点

扩大核酸检测范围:继续毫不放松落实无症状感染者排查和企业复工复产已有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大常态化防控下的核酸检测筛查力度,对特殊场所、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人和群做到“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

1.医学观察人员。对集中隔离期间的确诊病例、疑似对象、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接受医学集中观察人员由各集中医学观察点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安排采样;对居家医学观察隔离人员由所在村负责通知,镇负责转运至采样点,并专人负责对接采样工作,取样后由所在村负责居家医学观察。

2.境外入连人员。对于通过机场抵达的境外人员,统一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转运至酒店集中医学观察进行核酸检测;对通过动车站、汽车站等途径来连的境外人员,由县交通组负责“点对点”转运至定点集中医学观察14天并按规范安排核酸采样检测;对通过其他途径来连的境外人员由所在村上报,镇政府统一转运至定点集中医学观察14天并按规范安排核酸采样检测。

3.离汉入连人员。对通过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交通枢纽进入的离汉来连人员,若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的人允许其在我县正常通行;若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或“绿码”的,则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并登记相关个人信息,具体如下:对通过动车站、汽车客运站进入我县需进行核酸检测的离汉来连人员,由县交通组负责“点对点”转运至指定集中核酸检测点;对通过其他途径来连的离汉来连人员,由所在村通知和转运至指定集中核酸检测点。同时,采样点对此类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登记个人信息、去向信息等,并安排入住酒店待核酸检测结果合格后,由所在村居负责跟踪健康管理。

4.中高风险地区来连人员。及时做好重点地区来连人员的接送和核酸采样工作,近期国内如有新的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来连人员,按上述意见执行。

5.公共场所服务人员。餐馆、茶馆、理发店、美容院、商场(店)、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由各村负责汇总,用人单位做好登记个人信息,报各村统一安排,由镇安排专人对接,联系定点核酸采样点。时间安排在5月中下旬。

6.托管机构从业人员。由所在村居负责汇总,做好登记个人信息,需在开业前一周报镇政府统一安排,由镇政府安排专人对接,联系定点核酸采样点。

7.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由县疾控中心摸排到位,登记个人信息,并通知乡镇安排联系采样。对疫情村居防控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由所在村居登记人员信息,并汇总上报镇政府统一安排核酸采样,时间安排在6月上旬、中旬采样。

8.其他人和群检测。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个人自愿接受核酸检测的可联系省市卫健委网站公布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自费采样检测,或者到县核酸采样点进行自费采样检测。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将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对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细落实各项核酸检测工作。

(二)落实检测经费。由县财政负责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岗位以及复工复产复学人员免费提供核酸检测服务。自愿检测人员检测费用自理。

(三)检测费用标准。公立医院检测费用标准按照医保部门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