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机制工程建设质量

工程监理机制工程建设质量

摘要:

工程建设质量是企业生存之本,为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不断加强安全监理措施,这样才能使工程进度与质量目标得以实现。工程监理是随着建筑业兴起应运而生的特殊行业,是保证工程质量为建筑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基础工作。但通过目前工程实践来看,不少企业监理工作不到位导致工程安全质量频发危害社会,因此严格加强工程质量控制与监理工作,在工程应用中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现状存在问题,加以探讨如何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保证工程质量。

关键词:

质量监理工作;现状分析;解决方法

1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工程监理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工程建设监理制度自建筑市场开始试点至今一直都是在职能部门相关管理下进行运筹的,监理工作由于运用局限性,只有在工程投资管理、进度管理、安全质量管理阶段才实施工程监理职能,这样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比较片面不能很好把控全局,为了将工程监理工作融入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我们就应当将工程监理工作参与进来,工程设计阶段,工程准备阶段都能在每一环节全程跟进。目前由于在国家建筑相关法律中只是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在实践工程中很多监理工作只是在施工过程中以质量监理为主忽视了全方位的监督。招投标法中对监理工作的范围也比较局限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有不规范的行为以至于出现不正当竞争。这些都表明了我国出台的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尽管对监理制度有所规范,但能够全面明确监理工作职能的法律文件还远远不够。

1.2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理工作管理不规范

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中,或许由于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导致监理工作形同虚设,甚至于即使有监理公司人员现场监理,但对于监理工作认识不到位,以为监理人员的意见是多此一举小题大作,对监理方的意见往往不予采纳,以致于出了问题才知道监理工作不容轻视。建设方是出资方,因而对项目资金进度方面控制比较严格,为了最大限度节约成本获取最大收益有时不惜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这样的情形下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时对监理公司控制安全质量的建议置若罔闻从而造成不良的后果。根据施工现场规范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当代表建设单位来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现场的监督与管理,建设单位的指导性意见和决策应当通过监理工程师落实完成,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对监理工作的管理,不需要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管理,这样就会避免一头多管的混乱局面从而能对工作进行有效化规范管理。

1.3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高

工程监理制度自实施以来,在工程建设方面取到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但由于行业收费逐年呈下降趋势,且从业人员薪资待遇比较低。过低的监理费用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平稳发展及监理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提升带来了不良影响,有的为了高薪高酬薪资待遇并不愿意来监理行业从事相关职业,具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和优秀管理能力的专业人才更倾向于工程项目管理,很多被招聘进来的从业人员大多数是高职院校刚毕业的实习生,对于他们来说,即使他们有意愿能够从事此行业,但由于他们没有工程实际工作经验很多现场问题无法得以圆满解决,再加之监理单位考虑经费不能及时进行业务培训,再加之自身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从而行业人员在业务能力方面很难得到提升,缺乏一定的工程实践工作水平,导致行业发展难以可持续性发展。

1.4工程监理现场管理运用偏差

监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应当在“三控、二管、一协调”方面充分发挥管理作用,但是在目前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制度不完善等原因,使监理从业人员的职责大多被弱化,很多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仅仅以质量安全为主,以致于工程建设中的监理人员往往做成了质检人员的工作。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前期施工准备、图纸会审、现场勘踏、设备采购等内容的管理作用没有尽到位,以致于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中成了摆设只是局限于业主方应付相关主管部门检查。由于监理人员工作职责的偏差缺失,使得工程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进行全面管理监控,直接导致施工阶段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失去控制,成本预算超支且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严重影响了整个工程的顺利建设。

2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保证工程质量实施对策

2.1推动工程监理有关法律法规建设

在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履行监督,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尽职尽责严格管理。鉴于工程监理有关法律法规使人们在认识和实践过程中存在局限性,有时将监理工作等同于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管理。面对此种局面,《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现有法律中关于工程监理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应在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完善,监理从业行业人员也应当积极主动推动有关制度的全面深化,使工程监理机构的竞争意识得以提高,以便促进我国监理与国际监理的接轨。

2.2工程监理工作中积极主动履行职责

监理工作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当积极主动强化自身能力加强监督管理,一方面要代表建设单位监督管理好工程项目服从业主整体利益,另一方面作为社会职能监督机构,代表国家法律法规行使职能应当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因此监理工作人员就需要将二者利益兼顾,注重与业主的沟通协调,取得业主的共识及理解,让业主在执行国家政策方面能够顾全大局使工程建设达到如期收益。所以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能力,在项目建设中要充分领会业主的需要,读懂工程的设计意图,从而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采取规范的措施,从而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工程的质量使建设资源得以合理利用。

2.3监理从业人员应顺应人才培养需求

监理公司须得以可持续性发展就需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采取积极的措施,引进急需的人才去实现专业功能配套,功能补全。除此之外,还应有不同类型的各种培训,如对员工的项目管理基本知识培训和着重实务实用的专题性培训以及实用外语能力培训等,提高员工的能力。通过以上这些手段,建立起一支具有复合型和开拓型能力的,懂设计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从而促进工程监理人员在专业能力水平方面不断提升丰富个人职业素质,从而能够更好胜任监理工作为项目建设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2.4现场管理按职责需求尽责到位

监理人员必须身临一线,注重工程的现场管理。管理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按照监理程序办事,严格按照工程施工有关规范要求施工人员,做好进入工地材料及现场施工工序的质量把关,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才能达到确保施工质量的目的。在现场施工环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还应与工程监理监理建立相互依靠、相互信任、相互协作的伙伴关系。凡是由工程监理提出的正确的有关工程方面的意见,均应给予全力支持。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是建立有效的监理工作机制。规范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运行机能,完善有效的先进管理体制,这将是现阶段工程监理从业的主要工作。工程质量以及对业主的投资效益和施工企业的形象与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实施是密不可分的,因而监理工作人员应当以认真负责的执业精神投入工作中,为建造优良的建设工程项目竭尽所能。

作者:胡爱珍 王红兵 单位: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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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唐永忠.我国监理企业现状与发展策略[J]北方交通大学学报,20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