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意见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闽政〔2019〕6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实施意见》(漳政办〔2019〕100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我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全面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与专项、重点检查有机衔接,推动不同检查方式整合和统一部署,形成部门合力,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坚持规范透明。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企业信用风险监管,科学研判社会市场问题隐患,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其他检查等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发现问题线索依法处理。

坚持协同推进。落实地方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建立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互认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以下简称“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对违法者“利剑高悬”,依法严格监管;对守法者“无事不扰”,防止和纠正执法扰民,逐步实现由政府监管向“四位一体”社会共治转变。到2020年上半年,建立健全全县统一部门联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和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力争到2022年,基本建成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的统一协调和指导。县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和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监管”相关工作制度及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协调落实部门职责,组织开展工作考核评估,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并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联合抽查。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积极落实县联席会议的工作安排,协同认真完成全省、全市、全县性联合抽查工作以及“一单两库一平台一细则”相关工作,承担各自主管行业(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本系统对下指导督促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保障支撑

县政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县财政部门要将联合抽查等监管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有关单位要配齐配强执法车辆等装备,保障执法检查用车;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增强执法检查人员监管能力;要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