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教育案例教学法运用

党校教育案例教学法运用

【摘要】

法学是一门社会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案例教学法是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教学方法,自20世纪80年代传入中国,因其具有目标性、启发性、实践性、自主性和综合性的特点,越来越成为很重要的教学方法。本文拟结合教学经验来探讨案例教学的运用。

【关键词】

案例教学教学方法组织过程

党校是中国共产党对党员和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教育的学校,市级党校的培训对象主要是县处级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乡镇领导干部、科级干部及乡镇干部等为主体的市各级部门的领导骨干,培训的目的是让这些学员在短期的学习过程中提高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并要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观念和科学文化水平,增强党性,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但这些学员的工作经验很丰富,视野很开阔,利用传统的教育方法根本不能满足学员的要求.我们教研室在学校率先进行教学方式的改革,先后进行过情景模拟式、案例讨论式、模拟法庭式、辩论式、旁听法官审理案件式、无领导小组讨论式等教学方法的改革,现在案例教学法已经在其他课程中得到普遍运用。

一、案例教学法的概念

案例教学法(casemethod),一般认为,是让法学院学生阅读和讨论原始判例,自己从中找到法学原理的教学方法。具体说就是利用具体的案例和事例,使学生通过归纳、推理的方法,实现和掌握蕴含于其中的法学理论的一种教学方法。这是美国法律教学中的主要方法,它不仅仅是对案例的讲授,同时也引导学生参与讲述、讲演、讲解、归纳、分析和讨论,对于帮助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有很大的好处,同时还可以锻炼学生的思维和表达能力。

二、案例教学法的特征

案例教学法和传统教学方式相比,有以下特征:

1.启发性强。

案例教学法采取生动鲜活的例子,把概念特征性质意义等内容融合其中,能启发学员思考,保持良好的思维状态,调动其学习积极性。

2.参与性高。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员置身真实的案例环境中,所以参与讨论的意识强,积极性高,这种教学方式不仅形象的阐明法学的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能够让学员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

3.表现形式多。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灵活采用专题讨论式、模拟法庭式或旁听法官审理式,让学员置身不同的环境,接受不一样的知识获得模式。

三、案例教学法的具体运用

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我认为成功的案例教学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搞好案例的收集工作。

成功的案例教学离不开教师的精心准备,我们教研室的老师每学期都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通过上网,看报纸,找杂志等方式搜寻资料,每个人都收集几个典型案例,自己消化理解后提出一些问题,利用集体教研活动的机会对案例进行讨论分析,然后确定最终的上课所用案例。

2.学员提前熟悉掌握案例。

在案例教学中这一个工作极为重要,没有做好这一工作会导致案例教学的失败。所以,在上案例教学课的前一个星期,我们就把案例及需要讨论交流的问题发给学员,让学员熟悉案例。这样也给学员一些时间,或者自己去查资料,或者通过实地走访形式了解相关知识,撰写发言提纲,为上好案例课打下基础。

3.进行学员分组讨论案例。

这是由班级学习委员会把五十个学员分成四组或五组,确定小组的组长,由组长负责本小组的讨论活动,这样小组成员之间进行分工协作,在讨论之后推荐出能代表本组水平的两个代表参加案例教学课的讨论。

4.教师主持学员讨论案例。

在上案例教学课时我们教研室没课的老师都要参加,由于学员已做好案例上课的准备工作,老师仅简单介绍案例,结合理论和法律内容,提出具体讨论问题,规定讨论的规则,不得抓辫子扣帽子,给大家创造一个好的讨论交流学习机会。如在讨论城市房屋拆迁和城市环境美化问题时,学员讨论非常激烈,有的说城市环境美化很必要但不能扰民,有的说城市发展美化离不开拆旧建新,公说公理婆说婆理,为说服对方,有的引经据典,有的拿国外事例来说明,现场气氛非常热烈。当然我们在场的教师是不轻易参与争论,也不随便发表意见,只是稍加引导,让他们进入讨论的正题,不偏离方向。

5.老师点评教于学互长。

案例讨论结束后,老师要对学员的讨论情况进行评价,从发言的热烈程度,讨论的集中程度,问题分析的到位程度,老师要进行简短的评价,既要充分肯定讨论的优点也要指出其中的不足,这样有利于提高案例讨论的质量,有利于加深学员的讨论印象,在案例教学课结束之后学员根据讨论情况写出案例分析作业,以此达到培养学员的综合分析和书面表达能力,提高驾驭事务的能力。

四、选择教学案例要注意的问题

搞好案例的选择工作是成功案例教学中的最重要一环,好的案例能吸引学员的注意力,激发其学习的积极性.我们在选择案例时就注意案例必须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1.案例要具有时代性。

这是要求选择那些能贴近生活反映社会现实的案例,因为这些是学员们熟悉并且感兴趣的案例,通过这类案例的分析,他们能够真切地感到真实可信,如大河报所报道的王作海冤案,很多学员就主动提出来讨论。因为这些案例就在身边,时代性比较强。

2.案例要具有典型性。

就是要注意教学内容和所选案例的关联性,如在如何避免冤案的产生专题案例教学中,我们选择了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张氏叔侄冤案,于英生杀妻案,这些案例能够恰当和准确说明法学理论中的问题。

3.案例要具有趣味性。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教师还应当选择运用那些能够吸引学生注意力,又能够提高学生兴趣,并且能够促使他们深入下去进行探讨的具有一定新颖性、可读性的案例。比如上述案例的选择,就是因死者归来了,真凶出现了或者是冤者的长期坚持使案件出现转机了,学员对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些冤案感有兴趣,所以会主动去搜寻相关资料以解自己的困扰。

4.案例要具有多样性。

在选择案例时,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应作为首要的案例来源,因为这些典型案例是可以供下级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考的。另外电视媒体的“今日说法”、“法治在线”、“拍案惊奇”等栏目都是案例的来源。

五、案例教学法的效果

1.提高了学员的学习积极性。

将案例教学法运用党校的教学过程中,其目的在于把成人的教育与大学的文化知识教育相分开,对党校的学员而言,教学的目的不在于传授什么本领,而在于激励鼓励他们的学习积极性,案例教学法因要求学员上课前就要准备好讨论的内容,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激发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

2.实现了教师预期的教学目标。

到党校培训的学员已经是知识丰富视野开阔的在职干部,他们已经拥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判断问题的能力,但因为专业所限,他可能对法律知识的储备不足,所以采取案例教学模式可以促使学员运用多种方式去收集自己所需要的资料,通过深入细致地分析,提出解决案例中所拟问题的方案,在案例大讨论中展现自己的观点,以达到掌握法律知识的目标。

3.实现教与学互长。

案例教学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必须透彻理解案例所涉及的焦点问题,同时还必须把握问题所涉及的一系列理论基础,并由此得出结论,并在案例讨论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和点评,但党校的学员来自于各行各业各部门,对有些案例的熟悉程度要高于老师,如在如何实现信访法治化的案例教学中,乡党委书记和乡长以及各部门负责信访的领导谈起该问题都刹不住车了,他们能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讲信访不实现法治化的不良后果,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是给老师和其他同志上了生动的一课,达到教师和学员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良好效果。当然案例教学并非万能,不是所有课程都可以运用,教师要根据自己的学科特点和学员对象的不同采取灵活的授课方式。

作者:周彩云 单位:中共南阳市委党校

参考文献:

[1]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文版)[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

[2]郭崎华.浅述案例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的作用[J].现代教育,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