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范例6篇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范文1

于是,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卫生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近日出台实施。我国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高温劳动保护条例,还要追溯到1960年由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这一“暂行”就是半个多世纪。这些年,气温越来越高,尤其到了夏季,国内众多城市被高温笼罩,对于那些在户外高温条件下作业的职工和农民工来讲,可谓苦不堪言。随着劳动者权利意识、劳动保护意识的增强,修订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迫在眉睫。

与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多了许多人性化的考虑,比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中暑死亡视为工伤;因高温停工不得降工资等等。

《办法》的出台,是广大职工期待已久的。当然,具体在实施过程中,还得真正把职工身心健康放在首位。

一则,请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广而告之。当工人们知道了相关的规定,他们对自己的权益就会有更准确的认识,无论是自发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是督促用人单位保障他们的权益,都是大有裨益的。

二则,要谨防防暑降温被额外的补贴打败。防暑降温是为了职工的身心健康着想,但在现实中却有一些工程急着赶进度,催工期,这不由得让人担心,一些用工单位以额外的高补贴让员工自发的加班加点。这种经济方式的刺激,对工资本不高的低层员工来说是个极大的诱惑。只是如此一来,任何《办法》都有被架空的危险。

三则,防暑降温津贴不要等人来讨要。每到节假日,总会爆出一些讨要加班工资的消息。防暑降温津贴,用人单位能够发得主动些吗?不要总是让人事后来讨要,更不要因为有人追讨防暑降温津贴就认为人家是“刺头”,毫不留情地把人开除。这方面,工会组织要给力,要为工人们撑腰。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范文2

夏季施工气候炎热,建筑工人普遍在露天和高处作业,劳动强度大,时间长,随时都有发生中暑事故的可能,因此,加强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是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预防中暑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采取综合的措施,切实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从技术、保健、___等多方面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二、___措施

1、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在入暑以前,制订防暑降温计划和落实具体措施。

2、要加强对全体职工防暑降温知识教育,增强自防中暑和工伤事故的能力。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

3、应根据本地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利用早晨、傍晚气温较低时工作,延长休息时间等办法,减少阳光辐射热,以防中暑。还可根据施工工艺合理调整劳动___,缩短一次性作业时间,增加施工过程中的轮换休息。

4、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加强工人___宿舍管理;切实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

三、技术措施

1、进行技术革新,改革工艺和设备,尽量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减轻建筑业劳动强度。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范文3

为预防公司员工在高温气候环境下作业出现中暑现象,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确保员工出现中暑等紧急情况时,能迅速有效的启动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身体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2、职责及适用范围: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为措施执行责任部门,本措施适用公司所有部门,重点防范单位是:定型工序、复合工序、检验工段、仓库、锅炉房、设备动力部、食堂等。

3、应急措施启动:

以当地报纸刊登的当日最高气温为依据,连续三天最高温在37℃以上或当日最高气温达38℃时自动启动应急措施,公司所有部门按应急措施执行各项工作措施。

4、应急措施实施

(1)设备动力部应加强夏季水电供应的管理,保证车间生产的用电和用水

需要。如遇特殊情况需停电、停水,应事先通知相关部门,并根据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预防方案。

(2)广泛宣传中暑的防治知识,使员工掌握防暑降温的基本常识;车间管

理干部每天应加强车间生产情况的巡回检查,及时了解车间的高温环境和职工身体状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3)设备动力部负责预先采购一批降温药品,按要求将药品分发给各工序

各岗位。公司在各饮水处设立凉茶桶,保证每天有凉茶供应。

(4)车间各重点工序和重点高温岗位配备降温风扇。每天上午10:30分和

下午2:30分安排员工到阴凉通风处休息20分钟。

(5)公司食堂每天应向车间生产一线供应冰水二次,时间分别在每天上午

10:30分和下午2点钟。每天中午免费向员工供应两桶紫菜蛋汤。具体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落实。

(6)公司车队应保证随时预留一辆小车并配备好司机,以应付突发事件的处理需要。具体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7)中暑施救方法: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范文4

当前,我市已经进入主汛期,高温、酷暑、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频发,给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严峻考验。为进一步改善暑期施工现场一线工人生产、生活条件,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市民和建筑施工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做好当前防暑、防汛工作。

(一)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检查整治,确保施工现场各类设施符合标准,满足防暑降温需要;要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防控,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现场作业人员如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立即采取防控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要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落实工人的防暑降温物品。

2、各施工企业要着力改善劳动作业条件,减轻工人劳动强度,避免高温时段施工,气温达到37℃以上或降雨天气,停止一切露天作业。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要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执行工时制度,确保工人有必要的午休时间和充足的夜间休息时间,不得强令工人疲劳作业。

3、市气象部门要对可能影响安全的大风、高温、强降水等因素及早分析,及时发出预警预报。各建筑施工单位要提前落实防雷电、防坍塌、防中暑、防中毒、防火灾、防落水、防爆炸等措施。大风、降雨天气施工现场要暂停使用塔吊等起重机械,暂停高层建筑外立面等危险部位的施工。市教育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施工现场的检查,确保校舍及人员安全。

4、施工现场要采取措施,适当减少宿舍内居住人数,要开窗透气,保持自然通风,通风不畅的宿舍应设置降温设备,保证室内温度适宜。宿舍要定期组织清扫和消毒,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宿舍纱门、纱窗要齐全,宿舍与在建工程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5、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保温水桶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施工现场的医疗保健箱,应备足防中暑和防中毒的各类药品,保证职工中暑时能够得到及时治疗。

6、施工现场小卖部应符合卫生管理要求,要在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后方可营业,严禁销售无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卫生许可证的“三无”产品。

(二)切实做好防汛工作

1、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施工防汛安全监管。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行的,或出现险情征兆的,要立即停工、停业整改。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利用施工各方相关责任人检查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防控。要针对汛期雷雨、冰雹、大风多发的特点,把施工现场的基坑、塔机、临时用电、脚手架、高支模、临时设施等安全状况,作为检查和防控重点。要合理科学调整时间,雨天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坍(倒)塌、雷击等事故。

2、要落实好汛期值班制度,恶劣天气情况下必须有领导带队值班。各施工、监理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恶劣天气情况下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必须24小时在施工现场值班。

(三)切实加大检查力度

市住建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对防暑、防汛工作进行检查,进行一次彻底整治,对防暑、防汛工作和安全生产条件未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停业整改。对因不重视防暑、防汛工作,措施不力、人员不到位,导致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处罚。

二、加强农民自建房安全管理

为消除农民建房质量安全隐患,提高农民建房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农民建房的有关质量安全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民建房质量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重大。各乡镇、街道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农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作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切实防止农村建房中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监管力度。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农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实行属地管理,主要领导负总责;要建立镇、村两级的农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对村干部、村安全巡查员进行农民建房安全知识培训,开展对农民建房日常跟踪管理和质量安全巡查检查。村级组织指定农民建房安全巡查员,负责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农村建房排查、动态掌握建房进度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等工作,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汇报。

市住建、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农民建房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做好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要在7月15日前成立农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对各辖区内的在建农房情况进行普查,包括建房位置、建房进度、建房审批情况、施工工匠及施工人员数量等内容。对所有农村在建农房组织隐患排查,发现有质量安全问题的及时上报并责令停工整顿。

(四)加强批后管理。各乡镇、街道在农民建房审批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农民建房相关要求把好关,加强农民建房的批后管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建房用地、规划审批制度;二是审批农房时要求农户必须与有施工资质的工匠或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使用市住建部门编印的农房通用图或有设计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三是各乡镇、街道农房审批管理人员要按照农民建房程序加强批后监管,做好农民建房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施工安全隐患;四是对各辖区内农民建房实行挂牌施工,充分发挥群众对超高、超面积、超层次等违法建房的监督作用,从而实现制止违建行为和减少质量安全隐患的目的。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农民建房有关法律知识,开展建房、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科普知识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规范和引导农村各类建筑向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结构安全、节约适用的方向发展。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范文5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以下简称高温中暑事件),指导和规范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其他以高温气象条件为直接诱因,并直接导致社会公众身体健康明显受损,甚至危及社会公众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1.分级

依据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将高温中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达不到Ⅳ级标准的,原则上不列入突发公共事件范畴。

1.4.1特别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Ⅰ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0人以上(含300人),或有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发生;

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2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Ⅱ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150人至299人,或有4至9例死亡病例发生;

b.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3较大高温中暑事件(Ⅲ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100人至149人,或有1至3例死亡病例发生;

b.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4一般高温中暑事件(Ⅳ级),指符合下列情形的: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人至99人。

1.5工作原则

1.5.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增强防范高温中暑事件的意识,切实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储备工作,积极开展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和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和预警,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措施。

1.5.2部门联动,分级响应。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建立联合预报和预警机制,一旦发现高温中暑气象条件或高温中暑事件的苗头,及时向社会公众高温气象条件预报或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防控工作建议。根据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级别,各级卫生、气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做好辖区内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预警、医疗救治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1.5.3加强管理,规范有序。各级卫生、气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根据本地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高温中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高温中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加强相关培训等工作,确保及时、规范、有序地处置高温中暑事件。

1.5.4依靠科技,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鼓励开展相关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提高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健康知识宣传,强化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2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

2.1高温中暑气象等级

根据温度、湿度等气象因子,结合地区气候背景资料,以及高温持续时间,划分为可能发生中暑、较易发生中暑、易发生中暑、极易发生中暑四个等级。具体分级办法参见中国气象局与卫生部联合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实施方案。

2.2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的

各级气象部门根据监测预报确定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适时开展预报工作,并向社会公众高温中暑事件防范提示。

3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预警

3.1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3.1.1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单位

a.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b.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c.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d.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

3.1.2高温中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报告人。

3.1.3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高温中暑事件报告实行卫生行政部门分级审核、分级确认的事件报告管理制度。每年6月1日,各地卫生部门启动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每年9月30日终止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各地卫生部门可根据本地区高温气象条件的实际,适当提前本地区高温中暑事件监测、报告的启动时间,或推迟事件监测、报告的终止时间。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后填写《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于当日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当日以最快方式将《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报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由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单位在当日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后者进行网络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12:00时汇总辖区内前24小时报告的高温中暑病例总数,对照高温中暑事件分级标准,对符合高温中暑事件的,要立即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以归并的方式作为高温中暑事件上报,同时通知同级气象业务单位,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后要立即对高温中暑事件进行确认,并通报同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必要时,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缩短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时限。

3.2高温中暑事件的预测、预警

建立高温中暑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各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高温中暑事件的预测分析,结合高温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确定预警的级别,经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

省级(含省级)以下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预警,必须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及时分析汇总下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预警,并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2.1一级预警(红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Ⅰ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极易发生中暑”,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2二级预警(橙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Ⅱ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3三级预警(黄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Ⅲ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较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4四级预警(蓝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Ⅳ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可能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3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信息

各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通过有关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相应提出防御措施。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启动

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后,高温中暑事件预警的各级卫生、气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科学分析判断,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

4.2应急响应措施

高温中暑事件预警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合作联动,向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提出事件的防控建议,指导、督促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卫生、气象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应急工作。

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根据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级别,分别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4.2.1一级预警响应措施

a.积极主动地开展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及早发现病例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主动接受上级气象部门对事件发生地或可能发生地的天气预报、预测技术和产品的加强指导,及时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和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强化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防暑动员;

d.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防暑降温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4.2.2二级预警响应措施

a.进一步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并对夏季露天作业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主动监测,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组织加密气象观测,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进一步加大宣传防暑降温知识的力度,强化全体社会公众防控高温中暑的意识;

d.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积极会同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部门,对高温环境作业人群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防暑降温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4.2.3三级预警响应措施

a.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的监测、报告,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加强气象监测分析,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强化社会公众或有关单位做好老年、儿童、病人等特殊人群的高温中暑防控工作的意识;

d.根据有关部门、单位的要求,对高温环境作业人群开展防暑降温咨询,并指导用人单位向高温环境作业人群提供预防性给药。

4.2.4四级预警响应措施

a.开展高温中暑病例的监测、报告,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加强气象监测,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

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增强高温环境下作业人群的自我保护意识。

4.3应急响应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由预警的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确定。应急响应终止主要参考依据为: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持续3天低于预警所需等级以下,并预测在短期内预报级别不会明显上升,且大部分中暑病人得到有效救治,新发中暑病例数明显下降。

省级(含省级)以下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响应终止,必须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及时分析汇总下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应急响应终止,并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5保障措施

5.1组织保障

卫生、气象部门与民政、劳动保障、教育、通讯与信息保障等部门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做好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事件发生后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共同应对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高温中暑事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成立应对高温中暑事件专家组,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提出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建议,拟定相关防控工作建议内容,负责开展针对高温中暑事件的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等。

5.2物资保障

各级卫生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高温中暑防控药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5.3技术保障

各级卫生、气象部门为高温中暑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加强科研和技术创新,不断完善监测预警和评估系统。

5.4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级卫生、气象部门结合本部门应急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和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国家、省、地市、县四级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和医疗救治信息网络,保障和维护信息通讯的通畅,保证事件应急响应的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

5.5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各级卫生、气象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暑降温知识,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6附则

6.1名词术语

中暑:在本预案中,中暑是指由高温气象条件直接引起人员出现轻症中暑或重症中暑的临床症状,并能排除普通感冒、急性胃肠炎等疾病引起的相关症状,可以考虑诊断。

轻症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6.2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卫生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制定,并共同负责解释。卫生部和中国气象局根据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暑期;高温;文明施工;监管

今年7月18日起,全国大部分地区气温骤高,进入“伏天”,天气高温高湿。未来几天将更加严酷,对各行各业影响很大,特别是建筑业。为避免高温引起伤亡事故,从6月份开始,建设主管部门就应该应该加大对监管工地的暑期检查力度,提前计划、提前部署、提前安排,做到有备无患。

1 建立制度,从根源抓起

督促各工程提前订立规章制度,从根本上解决降温消暑的问题。项目经理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体现高温防暑内容,否则监理不予审批。施工阶段编制相应施工方案,必须有内容,措施,有预防,有投入。建立高温防暑责任制和管理组织,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员落实制度,各专业、各班组负责人参加,形成高温防暑管理组织。并建立高温防暑检查制度,对制度的落实、防护的设置、隐患的发现严格每天检查。莱山住建局,检查时,发现未建立高温防暑责任制、未有高温防暑方案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停工整顿。特别是在气温超过35度仍然强迫作业的工程,立即责令停工,且当天不得在11点到14点展开施工。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成立夏季暑期施工检查小组,项目经理作为组长,专职安全员担任为副组长,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做到职责分明,落实相关政策,改善工人办公室、食堂、宿舍、厕所环境卫生,定期消毒杀虫,防止蚊子、苍蝇孳生,传染疾病,杜绝流行病。关心保护工人,特别是生产工人和高温岗位工人的安全、健康,对进行高温作业工人进行入场前的身体检查,凡检查不符合高温条施工要求的,一律另行安排。主管部门应该认真督促监管,做到责任明晰,措施得当,确保暑期文明施工顺利开展。

督促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进行应急演练。为防止因高温引起伤亡事故,或者发生事故时将损失降到最低,要求各工程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在适当机会进行应急演练。提前部署,提前准备。使工程每个参与者,知道怎样预防,怎样救援,怎样避免,并使预案普及、深入人心。比如:6月初,莱山住建局监督、旁观了总部经济园区工程的应急救援,从发现工人受伤,到简单合适救治,到事故报告,到送医就诊各个步骤一气呵成,起到很好的效果。预防事故,减少损失,防治结合,以防为主。

督促建立健康档案,高温天气不是每个人都能耐受,对于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因高温易诱发疾病患者,及时调岗或限制其进入工程现场。莱山住建局要求每个工程建立工人健康档案,对每个工人的健康状况和身体现状摸排整理,针对每一类人制定相应措施,减少高温等极端气候引起的伤亡,确保正常施工。

督促建立事故报告制度,高温天气,中暑、眩晕、坠落、触电事故频发,需要及时上报,调动社会各方力量进行救治。发生事故后,工程建设各方必须在得到消息一小时内上报公司总部及当地主管部门,严禁不报、瞒报、谎报、误报。让参与工程的每一个人都必须知道上报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并在工程显要处张贴报告联系电话,使上报制度化。

2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共同克服高温

莱山区住建局在检查中强调,每一个工人进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分别对政策法规、项目安全形式、班组安全情况注意事项等进行教育,内容必须涵盖高温作业内容。使工人明确高温时自己的权利义务、必须遵守的高温管理有关规定,了解高温工作注意事项,使工人在思想上重视作业安全。

工程技术负责人编制高温作业方案、高温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并落实到每一个,交底完成达到效果,签署文件形成档案。让工人意识到高温的危害、避免伤害。

普及医学常识,遇到因高温中暑或者有中暑的迹象时,让工人能够意识到是由高温引起,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在自己或别人因高温不适或生病时,能够及时求助,并在就医前能够简单救治,争取时间、挽回病情。如有工人出现头晕、头疼、精神欠佳状况时,附近的人可以马上将其扶至阴凉处,并及时补充水分和给其服用相关药物,可以大大缓解高温危害。

3 配套齐备,从根本上解决高温危害

主管部门到工程进行安全检查,要求必须将文明施工资金投入到位,配备齐全各类设施用品,使工人在高温天气仍能保持饱满精神,避免或减少高温危害。往往文明施工资金的投入决定文明施工水平,不投入肯定不会做好文明施工管理,这是颠扑不破的。要求建设单位将文明施工费用提前支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发生的费用,安全主管部门联合造价部门进行实地考察,丈量测算,结果作为最终文明施工结算依据。如此,施工单位便会加大文明施工投入力度,更好的做好安全管理。特别是暑期的安全管理,创造高温天气施工的条件。

工程现场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生活硬件设施,临时办公、宿舍用房必须采取保温隔热的墙体材料,通风良好、限制人数、卫生达标,并配备电扇等降温措施,使工人能够舒适的休息,而不是住在烤箱里,确保第二天工人有充足的精力。比如:莱山区金地格林工程青建承包范围内,在宿舍为工人配备36度安全电压,工人可以有组织的按规定挂设电扇,对确保高温天气休息质量作用很大。

按照工程最大人数按规定配备淋浴间,高温时节,淋浴对保持清洁、去除暑气、克服高温效果很好。检查时,将淋浴间的配备及正常可用标准,作为文明施工一项重要内容。必须配备淋浴间且可用、能用、工人乐意用,而且冷热水齐全、用电安全、数量足够。

工地现场必须配备医疗卫生室,简单处置器具药具齐全,并有专人值守,发生因高温等引起伤害,立即救治,克服伤害效果很好。

配备合适的防护用品、防暑用品,工人露天作业的防护用品必须有,并能够起到足够的效果,室外定点作业必须有遮阳棚。在工人集中区域,必须配备齐全温度合适的饮用水,有条件工地可以配备绿豆水,确保水质清洁、温度适宜,定时补充、更换。

夏天高温,容易引起食物中毒,必须保证食堂卫生,莱山住建局要求工地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厨师健康证,锅灶清洁、生熟分开,门口设置挡鼠板,门窗设纱网等,过期食品坚决丢弃。要求必须将卫生许可证、厨师健康证张贴悬挂显眼处,人证对应。

高温天气,宿舍、办公、厨房等处用电容易超负荷,引起火灾,消防应该特别重视。检查时特别注意:消防制度、消防标示、消防设备、消防报警、用电负荷、易燃易爆品特别是气瓶存放等。主建局每到先检查消防,确保暑期消防安全。

4 勤于检查,确保暑期安全

从6月份开始,莱山住建局对工程监管,避温消暑作为重要项目进行检查,到目前共检查工程46个,检查100余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50余份,对违反暑期文明施工的工程采取口头警告、下发通知单、QQ群警告、红头文警告,直至通报等措施进行处理,发现一起整改一起,不留死角,确保暑期安全。

根据以上资料可以看出,主管部门不进行主动监管,加大力度监管,根本掌握不了工程进展状况。只有勤于检查,不松懈,不妥协,不怕累,不怕苦,才能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各单位要安排好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调度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带班等各项值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时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