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范例6篇

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范文2

今年初,为进一步发挥工商部门的监管执法职能,切实维护公平诚信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市××县工商局围绕“四个只有”原则和“四化建设”、“四个转变”、“四高目标”的要求,完善七项制度,加强新时期基层执法办案工作。

一、完善案件移送制度。按照新的“三定”方案,该局成立了专职执法机构——经济检查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大队),局机关实行统一办案、集中执法,其他科室不再负责办案工作。但由于执法大队人力有限,还难以对全局各项工作实现全面掌控,而且从近几年执法办案工作实践看,很多案件线索都来自于日常巡查和业务管理工作。为了确保执法大队充分发挥职责,该局建立完善了系统内部“横、纵、交叉”3条案件信息网络和移送机制。一是机关科室与执法大队加强横向联系,凡在业务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一律在当日移送执法大队调查处理。二是工商所与执法大队加强纵向联系,一般登记类案件(“两虚一逃”除外)和案值1万元以下的其他类型案件,委托工商所查办,其他案件需在3个工作日内移送执法大队。三是执法大队内设的2个科室在合理划分案件领域的基础上,实行交叉联系,对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线索,可以并案的移送并案查处;属另一科室查办领域的,移送查办。

二、完善联系指导制度。一是以××市局“送教上门、助推转型”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市局各处室的衔接联系,积极争取支持,邀请市局处室上门指导,以开阔视野,提升素质。同时,加强市局处室基层工作联系点的建设和管理,以点带面,切实推动全局工作。二是加强与当地法制办、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协调联系,集中开展程序规范、执法方式、监督制约、责任追究和应诉技巧等方面的指导培训,特别是对一些涉足不多、把握不准的案件,要巧借外力,邀请法制办、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会商,切实提高执法质量。三是对基层工商所,以该局法制工作机构牵头,建立交叉督查指导制度,重点抓好强制措施、立(销)案件、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执行结果的监督检查,并认真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坚决禁止以罚代法、以罚代管、罚款放行等行为,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三、完善技能培训制度。一是落实分类培训。继续实行分类培训模式,结合基层执法办案人员的工作实际和执法水平,分层次、分批次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做到有的放矢,各取所得,努力提高基层执法办案人员调查取证和分析研究等能力。二是开展跟班学习。每季度从基层办案单位选调3-5名干部到执法大队进行实务操作轮训,期间参与大要案件和新兴领域、疑难案件的查处,丰富基层办案经验。三是坚持学用结合。继续坚持“逢训必考”制度,不管是集中培训还是跟班轮训,结束时都要组织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同时,建立大要案件和疑难案件点评辩论制度,分析总结、交流经验、共同提高。

四、完善执法联动制度。一是按照保密工作的规定,依托oa办公系统政务信息平台和手机短信群发管理系统,畅通案件信息渠道,对各办案单位发现的重大线索或查办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上述渠道及时通知其他办案单位,从而快速查处同一类别、同一批次的案件或商品,形成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经营者。二是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指导、统一协调的原则,对全系统办案力量实行统筹管理和调配,哪里有需要就突击哪里,哪里有难点就支援哪里,实行“联合作战”,切实提升部门形象和执法权威。三是加强与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协作,争取部门支持和配合,建立健全重大案件移交、执法安全保障等机制,保障执法人员的切身利益,提高案件查处工作的威慑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五、完善案件举报制度。一是加强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将“一会两站”纳入基层组织建设范围,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监督网络,以此拓展案件线索渠道,高效快捷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建立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和保密制度,对隐蔽性较强的违法行为和窝点,依靠社会举报及时查处,凡经查实的案件线索,对举报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严格保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强化市场监管工作。

六、完善廉政防范制度。一是深入开展“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教育活动,通过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教育、问题查找剖析、工作制度建设等阶段性工作,切实解决行政执法、消保维权、执法监督、执法礼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在机关办公大楼和各工商所设置廉政文化走廊,设置电脑廉政警句屏保和电话廉政语音提示,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使干部职工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范文3

一、改进执法办案统一管理机制,调整监管事权,增强公平交易分局对执法办案指导性的能力。

目前,我局执法办案工作的基本体制,从机构设置上:市局下设的三个直属分局,直接以市局名义查办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案件,公平交易分局,负责重大案件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登记注册分局,负责企业登记类和企业年检违法行为的查处;消费者保护分局,负责农资、重要商品违法行为和重大维权案件的查处。基层行政分局,负责辖区违反“二例一法”和市局委托办理的其他违法案件。从办案人员上,由各分局各自按照监管工作需要,确定执法办案人员,办案人员由各分局管理。从审批上,基层分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5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由分局自己核审和审批;以市局名义作出的处罚和基层分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5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由市局法规科核审,市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时,公平交易分局对以市局名义的立案审批、实施强制措施和扣留物资实行统一管理。这种体制存在的弊端:一是虽然有相对的职能分工,但仍容易造成多头办案、交叉办案;二是执法办案各自为政,分局间都是办案单位,信息共享、联动机制难以形成;三是办案人员以各分局为单位,考核评价尺度难以统一;四是集中专项整治,力量整合不够,难以达到整治效果。鉴于此,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需要调整各分局监管事权,实行二主二辅的监管办案模式。即以公平交易和基层分局办案为主,登记、消保分局辅助办案。

1、对直属分局办案职能的调整。登记、消保分局不再作为办案单位办理案件,登记注册分局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权下放到基层分局履行,由基层分局全权负责辖区市场主体的年检、验照和日常监管,登记注册分局只负责监管范围内的牵头指导工作。消保分局在农资、食品和重要商品监管上,履行检查、抽检商品质量职能,商品的质量状况分析,指导基层分局办理商品质量案件,同时,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公平交易分局作为全市系统案件的主管单位,重点履行案件办理的三项职能。一是指导基层分局办理案件;二是负责案件的协调管理;三是组织实施自办案件。

2、放权扩大基层分局办案范围。基层分局实施辖区综合监管,对辖区各类市场主体履行监管职能,依法查处辖区市场主体违反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一是办理以分局名义的案件;二是办理以**市局名义的案件;三是调查宜昌市局委托办理的案件。

3、公平交易分局与基层分局的办案关系。公平交易分局负责部署专项执法行动和案件指定办理,基层分局的办案工作受公平交易分局的领导和指导,基层分局在辖区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积极作为,并按照案件管理权限调查、报批和处理:一是以分局自己名义的案件,案件实行备案制。处罚金额5000元以上的,由公平交易分局审批;二是办理以**市局名义的案件,立案、处罚由公平交易分局审批;三是以宜昌市局名义的案件(含外资),须经公平交易分局同意,方可办理委托调查。

4、登记、消保分局与办案分局的关系。登记、消保分局对办案分局履行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指导和工作协办。一是登记、消保分局在履行职能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交办辖区行政分局办理,重大案件转办公平交易分局,办案分局将案件处理情况反馈交办、转办的分局;二是办案分局办理的涉及登记、消保分局业务范围内的案件,应将处罚决定书报其备案(对企业和商广案件报注册分局,重要商品、投诉案件报消保)。三是办案分局对查处带有政策性、行业性和商品普遍性的案件,应征求业务主管分局的处理建议,服从业务指导。

二、改进执法案件统一管理机制,运用信息化管理,提升执法办案的社会效能。

现行的集中办案体制,主要存在案件的集中管理性不强,立、销案管理流于形式,案件线索的收集和运用能力较差,缺乏指导性,案件查处被动,机制不活。根本原因在于缺乏相应的机构,实施管理职能。所以,在改进案件统一管理上,应组建案件管理中心,定岗定责,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管理。

1、收集、处置案件线索,向办案机构提供办案指导。一是建立案件信息收集平台,与12315申投诉平动,广泛收集媒体、网络、群众投诉举报等多渠道案件线索,建立案件线索登记台帐;二是分析案件线索,将收集的案件线索整理分析,为办案机构提供案件思路和线索;三是处置案件线索,对符合案件条件的线索,批办调查;四是制定专项行动意见,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批办的意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实施;五是分析案件动态,定期汇总、通报案件办理情况,为领导提供执法建议。

2、严格立、销案管理,规范办案工作程序。一是严把立案标准关,坚持立案条件,防止随意立案,多头立案,久立不查,销案不及时和不按程序销案;二是严格案件网上办理,监督案件及时录入网上,实行网上审批;三是严格实施强制措施审批管理,防止滥用强制手段,加强公务仓管理,确保扣留物质安全;四是严格案件档案管理,规范建档,及时归档。

3、实行案件督办制度,提高执法工作效能。案件管理中心对各办案单位查办的经济违法案件实行督查制。一是对一般性案件,按期未办结或销案的,实行督促办理;二是对群众反映的热点案件,实行限时办结;三是对大要案件,实行跟踪办理,确保案件高效有序进行。同时,对疑难和跨区域案件,及时帮助办案机构,调配办案力量,提供办案帮助。

三、改进办案单一联动工作机制,利用内外资源,提高工商执法办案的水平。

以往我局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办案机构倾向于独立办案,联动办案也局限于直属分局与基层分局,形成监管工作单打独斗的局面,也造成办理的案件领域窄,社会影响力不大。加强联动办案,整合监管资源,借力拓展监管领域,对提升工商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1、加强工商内部执法办案的联系会商制。在系统各业务科室和分局,确定1-2人执法办案联系人,每半年组织召开联系工作会,交流、征集执法办案工作意见,总结办案经验,分析办案重点,促进提高办案工作的水平。

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范文4

(2019年8月29日)

-----县自然资源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我县近年来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汇报交流,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把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坚持立足实际,疏堵结合、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积极破解执法监察难题。2017年以来我局共办理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件,结案   件,非法占地类案件共计  件,结案 件,罚没款  万元,其中未批先建  宗、边报边建宗、未批即用  宗;非法开采类案件案件共计  件,结案 件,罚没款  万元,其中无证开采宗、越界开采 宗;移交司法机关  宗、强制拆除  宗、拆除面积  平方米、行政处罚  人。

二、 主要做法

2、完善执法装备配备,有效提升执法效果。近年来积极向县委、政府申请到执法装备经费3万元,分别用于执法服装与执法设备的配备,目前执法监察大队均已配备执法记录仪5台、相机3台、执法车3台。这标志着我县市场监管执法队伍进一步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我局的执法效率和部门形象。

3、强化学习力度,注重理论知识储备。针对我监察大队新进临聘人员较多、业务素质不高的现状。为提高执法监察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及业务水平,我们积极支持干部参加省、州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每年由执法大队组织全局执法人员集中培训2次,建立每周一集中学习制度,每年共累计学习30余次,采用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国家政策方针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以熟练的自然资源法律业务知识去指导办案、依法办案。

4、大力推进联合执法,加强执法办案协同保障。本着共治共管的思路,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探索推进联合执法。近年来多次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住建、乡镇、社区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行政执法联合机制~与乡镇、社区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案件的办理工作~形成了横向联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行政执法机制。

5、建立司法衔接机制,确保行政案件执行力度。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我局与法院、检察院、公安联合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作配合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疑难复杂案件适时进行会商,二是建立案件移送制度~严格按照行政案件移送相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三是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制度~依托各部门信息数据库~按照有关查询规定~实现案件信息即时查询和信息共享。

、强化行政执法,做到执法有痕迹

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正确履行执法职责,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亮证执法。每年制定详细的动态巡查计划,计划中详细分类巡查片区,执法人员分组巡查,要求对自然保护区、重点巡查区域、重点砂石料场每个月巡查不得低于2次,其余片区每个月巡查次数不得低于1次,详细记录巡查结果,制作巡查台帐。要求执法人员对每日发生的重大、疑难案件调查结果记录在调查记录本,作为日后案件调查取证的依据。

6、对达到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的违法案件坚决查处,认真履行执法职责,按照“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的原则,依法查处,在调查取证期间要求执法监察人员搜集有利的证据,同时与各相关科室积极协调,对每起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都通过局务会来决定,做到会议有记录,处罚有依据,将每年的违法案件整理后移交给有关科室,由有关科室根据违法案件整理表督促违法当事人抓紧时间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

一、多措并举,提高执法监察队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1.加强学习,我局积极组织执法监察人员在闲暇时间学习各类有关执法监察和有关业务方面的内容,提升执法监察人员在政治方面和业务方面的素质,要求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做到有效遏制,对重大、疑难案件上报局领导。

2.强化硬件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执法监察工作,逐年解决执法监察大队的硬件设备和其他物质条件,专门对执法监察配备车辆,只用于执法监察日常动态巡查及卫片执法检查。

3.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强化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

三、高度重视卫片执法工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我县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城建、环保、交通、农牧、水利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片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卫片执法监察推进会,要求各单位成员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制度,构建共同责任机制,优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环境,保障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并制定了《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察实施方案》。同时县自然资源局也成立了以局领导一把手为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领导召开卫片执法监察推进会,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有关科室职责,抽调相关人员专门从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并于作业单位人员分组进行土地矿产卫片摸底排查。

四、全面开展土地和矿产卫片摸底排查工作

通过两个星期的实地核实摸底排查,我局土地矿产卫片摸底排查工作小组将首次排查结果汇报至局领导,由局领导组织各科室相关负责人召开卫片推进会,结合日常动态巡查台帐对首次摸底排查的卫片影像图按照排除法的方式,进行逐一分析,将土地卫片图斑分类为:合法用地、违法用地、伪变化、未变更、农村道路、不够上斑、宗教用地、军事用地、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农村宅基地等11种类型,由各科室相关负责人提供相关举证材料,对日常动态巡查中已立案查处到位的违法用地、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批复资搜集齐全的进行归类,卫片内业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分析结果。对日常动态巡查中巡查发现同时也在卫片图斑中显示的进行再次任务分解和实地核实。

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范文5

一、制约执行的因素

外部环境亟待改善。一是社会诚信缺失。被执行人违法成本较低,故意拖欠执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债务的现象比较普遍,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转移、隐匿财产,逃避债务,造成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比如被执行人把自己的存款以他人名义进行存储,法院难以取得确切证据。二是市场风险、诉讼风险意识较差。有许多申请执行人在经营和交易时没有对对方的财产、信用状况进行足够了解,从一开始,就已为今后难履行埋下隐患,其实就是等于把自己原来的经营风险转嫁到法院身上。申请执行人一般认为只要打赢官司,案件到执行阶段法院就得负责给钱,有的盲目地要求法院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稍有不慎就会认为法院是在袒护被执行人。三是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色彩仍然存在。有些案件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在地方或部门利益与国家利益或当事人的利益产生冲突时,地方或部门利益往往占上风,个别领导打电话、批条子干扰执行的仍然存在,法院执行承受着来自各方面所谓“合乎情理”的压力和阻挠。特别是外地执行案件,地方保护主义较为明显,不配合现象时有发生。四是执行联动机制不够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部分负有法定协助义务的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法院执行工作不积极配合协助,给执行工作带来了难度。

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目前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各种矛盾凸显,法院执行案件随着诉讼案件逐年攀升,今年以来新收执行案件496件。而执行力量不足,执行人员承担执行案件超百件,执行力量与执行案件的数量严重不协调,执行工作任务繁重的矛盾相当突出。我县是个农业县,农村人员到外地打工的增多,法院缺席判决的案件数量增多,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少,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增多,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执行干警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加上近年来形势日益严峻,加上各种风险带来的心理压力,部分执行人员存在消极畏难情绪,造成执行队伍不稳定,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

执行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涉及到一些乡镇及政府部门利益的案件,公司企业案件,以土地为标的的案件以及需要变更、追加当事人等诸多疑难复杂案件,有的执行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存有畏难情绪,办法不多。难以提出有效的执行方案,不敢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致使案件陷入僵局,执行标的难以到位;有的执行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处理案件时综合能力不强,片面强调工作忙而错失执行时机;有的执行人员对当事人态度生硬,作风粗糙,执行方法简单,损害了法院形象。

执行依据难以体现司法权威。目前,法院依法实施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一是法律法规,二是司法解释,缺乏一部专门的、系统的民事强制执行法,造成了立法滞后的状况。有些规定太过于笼统和抽象,缺乏可操作性;有些规定又过于保守和人性化,严重地束缚了执行工作的手脚;有些规定不太合理,比如作为强制执行措施的拘留,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为十五日,达不到震慑被执行人的效果,有些被执行人认为拘留与履行判决相比还是划算,还有的更是错误地认为拘留代替履行义务,法院既然拘留了人,那钱就不用还了。再如“拒执罪”可操作性不强,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不够明确,公安局、检察院对“拒执罪”的构成要件认识不统一,难以达到震慑被执行人的法律效果。

二、破解执行难,提高法院形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坚持司法为民,确立服务意识。以科学发展观为先导,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和实际情况,强化执行工作重点,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服务民生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对涉及被执行人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等特殊主体的案件,及时与有关政府部门加强联系,深入了解所涉执行案件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案,如促进和解、巧借合力、放水养鱼等方法,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服务大局。二是对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采取加班加点、增派人员等方法强化执行,把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落实在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采取司法救济措(下转第40页)(上接第36页)施,确保他们生活稳定、思想稳定。三是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和建筑工程款的案件,通过强化执行措施、加大处罚力度、新闻媒体集中曝光、录入执行威慑系统等多种方式督促债务人尽快履行义务,以提高执结率。四是妥当处理好因未能执行引发的重复案件,对当前的执行案件进行疏理,分类排序,强化执行和解,思想疏导工作并举,提高调处各类矛盾的能力,确保不产生新的案件。

健全机制,提高执行率。牢固树立“立、审、执”联动一体化的理念和意识,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强化审判阶段法官的工作责任和有效工作措施,加强不同诉讼阶段的内在衔接配合,从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切实减轻法院执行压力的角度出发,不断强化干警的责任和配合意识,在立案、审判阶段就充分考虑执行问题,积极为执行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将调解贯穿于执行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目标。

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范文6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截止11月23日,我院应办理执行实施类案件共计849件,标的金额2.44亿元,其中新收案件604件(含保全案件13件、恢复执行13件),旧存245件。已办结468件,执结率55.12%,实际执结率45.73%,到位率28.33%。共出动警力   人次,罚款   案   人次,罚款金额   万元;拘留被执行人    人;移送公安机关    人次,判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人次;采取强制搜查措施  案   人次;扣押  案   次。失信被执行人   人次;在**法院公众微信号、**在线等当地媒体失信被执行人共   批计   余人次。积极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法院“淘宝店”已推送拍卖    起,拍卖成功   起,成交额   万余元。向乡镇、村(居)委会集中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次,有效化解当事人纠纷    案件。下面我就落实情况做个简要汇报。

一、规范执行方面

我院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实行集中查控、繁简分流工作模式,财产保全、网络查控、传统查询、执行通知书、失信决定书及财产报告令等文书的制作与送达、失信名单的审核与,统一由查控组处理,出台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管理办法,严格按规范流程节点管理。引导申请执行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全责任险合同、悬赏保险合同,引导申请执行人通过提起悬赏执行申请或申请律师调查令,扩大查人找物范围。建立打击拒执犯罪长效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严肃查处拒执犯罪行为。规范执行款物管理,建立一案一帐号的案款台账管理平台,杜绝挤占挪用、不廉洁行为发生,目前该平台已在使用当中。

二、阳光执行方面

我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措施后,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裁定书,做到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执行主要流程节点通过12368短信平台告知当事人。执行裁判文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予以公布。

三、执行质效方面

党组多次就立审执协调配合、执行转破产、小微案件专项清理、第三方评估体系责任分解等工作进行专题讨论,目前,我院已成功移送一起执转破案件,破产案件中院正在审理过程中。组织开展了由院领导带队参加的“春雷行动”、“涉金融案件”、“涉公职人员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执行局按照“分段集约、繁简分流”模式办理执行案件,定期召开执行工作例会,通报各组工作进展,提醒办案期限。积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势,向辖区内的11个乡镇、30多个村委会(社区)发出了涉及90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司法建议书。

强化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加大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2017年度,司法拘留6人,强制搜查3次、强制扣押财产2次,判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4人。加快对金融案件财产的处置力度,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目前已对两栋房产进行了网络拍卖。

四、执行保障方面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中央文件规定规定的在编执行人员占法院在编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的要求。执行局现有执行干警17人,其中员额法官5人,司法警察3人,另聘请临时书记员2人。内设查控组和执行实施一组、二组、三组,第三组专门处理非诉执行案件。积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与民政临时性困难救助机制,及时解决赔偿权利人的生活困难;加强与当地基层组织、被执行人近亲属的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搭建协商解决纠纷平台。2016年以来,争取到市县两级救助资金47.5万元,民政临时性困难救助资金1万元,救助困难群体43案43人。通过基层组织、被执行人近亲属的参与,有效化解重大涉民生案件10余起。

五、存在的问题

对案件节点37个节点信息录入不及时,没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执行案件的办理,未能落实对消极执行行为定期通报制度。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开展“攻坚执行难  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压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坚决完成年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历史重任。

(二)针对第三方评估体系要求,进行自评,查漏补缺,确保第三方评估顺利通过。

(三)深入开展打击拒执犯罪、小微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提高执行质效,确保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实现。

乐都法院执行工作汇报材料

乐都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有强

中院党组:

自周强院长“3.29”讲话以来,乐都法院坚决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行动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执行工作稳步推进。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18年截至5月29日我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05件,执结案件182件,执结率44.9%,申请执行标的3129万元,执结标的1213万元,执结标的到位789万元,标的到位率65.0%,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08件,执结107件,终本案件16件,终本合格率为25.0%。

2018年和2017年两年同期数据相比,“三升四降”指标中,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上升11.9%,实际执结率下降19.0%,执行标的到位率上升12.1%,终本率上升2.4%,异议复议和监督撤改率下降0.5%,申诉信访和执行人员违法违纪率均为0。

为彻底打赢“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我院党组研究安排自5月至年底,在全院开展代号“春夏风暴”的执行攻坚战,具体进展如下:

一是全员参与,合力攻坚。全院干警树立了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在立案、审判环节加强财产保全工作,严格执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到应保尽保。全院各部门积极参与执行案件的办理,目前,执行局办理执行案件298件,其他庭室办理执行案件107件,院领导办理执行案件14件。

二是多措并举,强化保障。我院给执行局增配一辆执行车辆,确保执行局有两辆执行专用车辆。给执行局增派6名干警,使执行局在编干警人数达到14人,超过15%的人员配备,加上4名聘用人员,使执行局总人数达到18人。另外,配备足够的执法记录仪和警械器具等必要设备,对执行所需的经费全额保障。

三是挂图作战,现场督办。我院按照最高法院第三方评估指标的要求,对每一个承办人的案件数量、进度都制图上墙,每个案件都有人督办。执行局长、主管副院长和院长经常临图指挥,每周掌握案件进度,进行督办,自5月12日挂图作战以来,已办结案件34件,目前,部分案件正在结案过程之中。

四是执行联动,精准发力。我院向区委、政法委报告执行工作后工作,区委大力支持执行工作,向全区转发了《乐都区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积极推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付、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各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五是围绕指标,狠抓质效。我院按照第三方评估的要求,将2016年以来的所有终本案件逐一对照检查,对缺少的材料和环节进行了补充,随时准备补录。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未结案件,限期结案。同时狠抓案件质量,对2018年的案件严格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环节。

六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院通过上街宣传,邀请电视台制作宣传片向全球播放、微信等平台宣传等方式全面展示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扩大影响力,增强威慑力。

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院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仍有部分困难和问题有待解决:

一是执行案件办理难度大,执行效率有待提升。执行联动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不足。在实际执行中,个别单位对执行联动工作机制认识不足、态度消极、配合不紧密,联而不动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部分案件执结效率不高。

二是部分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确无履约能力,客观上造成案件积压。部分债务案件因当事人确无还款能力而导致无法执行,被执行人面对巨额赔偿无力赔付,致使执行案件难以执行到位,进而逐渐形成执行积案。

三是执行救助资金缺口较大。符合救助条件需要救助的申请人太多,拨付的司法救助资金与需要解决的资金相距缺口仍然巨大。

三、执行工作下步打算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下一步我院将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四个基本”的总体目标,以问题清单为突破口,以第三方评估工作为抓手,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兑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

一是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面清理未结积案,力争完成积案清理80%的目标;对有财产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实现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5 %以上,最大限度地减少存量,扭转边清理边积案的状况,增进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的理解。

二是充分发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作用。进一步拓宽思路,自觉接受党委、政府的支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整合社会力量,积极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统一公安、检察、司法等政法部门认识,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助推执行工作。全面深化执行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执行领域的运用。一要抓好执行指挥中心的建设和完善,充分发挥其实时监控、异地调度等功能;二要抓好网络查控系统的使用,积极构建法院与协助执行部门之间的网络查控机制,尽早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一键查控”;三要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通过各种形式对“老赖”进行曝光,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四要加强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强化节点管控,实现对每个执行环节的动态监控,提高执行效率。五要持续深化执行工作公开。深入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以“三大公开平台”为依托,做好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

四是注重“审执兼顾”,进一步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立案阶段和审理阶段注重财产保全,提示当事人及时申请保全,为案件后续执行打好基础。在审理阶段注重提高审判质效,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的认可度,提升自动履行率,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

五是狠抓执行规范化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司法教育,提升执行队伍业务素养,建立执行质效考评体系,创新考核机制,继续配齐配强执行队伍,发挥执行团队作用,提升执行办案效率。加大规范执行行为和执行案款管理严肃查处执行违法违纪行为,坚决遏制执行不规范、执行不廉现象。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优化执法环境。切实加强释法明理,进一步增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采用法院双微平台、报刊网络等媒体渠道,加强法制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理解、支持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