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范例6篇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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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近些年来,环境噪声污染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对社会成员的身心健康产生了巨大的危害,成为了社会成员急需解决的核心污染问题。由于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生存环境,因而不论是工作,还是家庭事务,其休息都需要有一个适宜的生存环境,需要对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问题给予充分的重视和深入探究,否则不利于休息质量与工作效率的提高,也不利于人们物质生活水平和环境舒适度的整体提升。

1.环境噪声污染的来源概述

1.1城市交通噪声和工业噪声

随着公路建设施工项目的不断增多和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居民私家车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这给城市的道路交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交通拥堵的现象使得市区道路上喇叭声轰鸣的现象十分普遍。此外,火车的行使和飞机的起飞降落也给城市居民带来了较大的噪声影响,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安宁权。城区的机械制造厂和发电厂作为工业噪声的重要来源,具有较强的振动性、持续性和较大的危害性等特点,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容易对人们的精神产生潜在的危害。

1.2工程施工噪声和生活噪声

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使得工程施工项目日益增多,包括公路施工、建筑施工、管道施工等工程项目,施工场地相关的空压机、压路机、转载机、打桩机等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成为了环境噪声污染的重要来源。城市建设和改造所产生的巨大噪音对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身心健康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和持久性。[1]城市居民的娱乐活动和商业表演等集体活动产生的噪音被统称为生活噪声。城市广场舞的日益流行,使得具有较大分贝的舞蹈音响成为了环境噪声污染的重要污染源。此外,一些商家为了吸引顾客进行消费,经常在店门外播放较大分贝的音像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休息。

2.环境噪声污染给人类带来的消极影响探究

2.1不利于婴儿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由于环境噪声污染对婴儿和青少年的危害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因而婴儿和青少年如果长期处在环境噪声污染环境下,会无形地延缓其生长发育,甚至会增加婴儿畸形的发生概率。经过科学研究表明,如果正在生长发育的青少年长期处在噪声环境中,其智力水平与生活在安静环境中的同龄人相比至少低三分之一,而且其注意力集中的时间也会比生活在安静环境中的同龄人短。

2.2严重影响成人的神经系统和生产生活

成年人如果长期处在噪声污染环境中,不仅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神经系统和听力系统,而且噪声污染产生的超大声波也会严重扰乱人们的脑电波,导致成人出现失眠、头晕、注意力很难集中等问题,甚至会导致成年人神经错乱,影响了成年人的工作效率和生活作息。环境噪声污染还容易增加成年人的工作压力,降低成年人的睡眠质量,增加部分职业的危险系数,严重影响了成年人的情绪调解能力,还危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

2.3损害了人们的听力系统和神经系统

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对人体最直接的危害就是对人们听力的损害,分贝较大的噪声极其不利于人们的听力系统,严重者会损伤人体的耳膜,严重损害人体的耳部毛细胞,甚至容易导致耳聋问题的出现。巨大的环境噪声污染会导致人体听力能力的下降,增加不可治疗性耳聋问题的出现概率。此外,长期处在城市噪声污染环境中的社会成员,其神经系统会在无形中变得衰弱,人体脑电波的混乱使得社会成员容易出现头晕目眩、神经衰弱等症状。

3.改善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策略

3.1做好具体噪声源的分类处理工作

由于国家和政府越来越注意城市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因而构建系统化、体系化的整治模式对缓解噪声污染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其中,做好噪声源的具体处理工作是改善城市生存环境的关键环节。由于环境噪声污染源分为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这几种,因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执法力度,对商家的宣传行为进行有效整顿,规范社区成员的文娱活动,降低环境的噪声污染,引导人们对防噪知识的重视。为了有效防止工业噪声的污染问题,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城市噪声排放标准执行,相关部门还应当对一些噪声较大的大型车辆采取禁鸣和限速措施。[2]

3.2加强政策对环境噪声污染治理层面的引导

各地区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其具体的实际情形加强噪声防治的立法工作,为防噪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效的保护屏障。国家也应当将现存的法律法规在执法过程中不断完善,认真落实防治噪声污染工作,实现对环境噪声污染问题的有效监管,进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政府的相关部门也应当对城区进行合理规划,对一些噪声较大的工厂进行迁出,合理规划道路建设工作,推广多条环城大道的建设,这样既能减少道路的车流量,适时扩大城区的绿化面积,又能实现降噪和净化环境的效果,促进降噪技术朝着科学化、产业化和规模化的方向发展。

4.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环境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是当前改善城市居民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国家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树立可持续发展和环保的理念,尽量将城市环境的噪声污染对社会成员的损害降低到最低。国家可以通过一些优惠政策有效调动工厂处理降噪工作的积极性。相关部门还可以采用先进的屏障工艺降低环境噪声污染给市区居民带来的影响,对违法施工行为进行严惩,以便为城区居民创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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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TB5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04021902

1引言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住宅小区建设的不同时期,噪声污染给人们的生产与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困扰,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本文从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的角度出发,对相应的防治对策进行有效性研究,这也是当前人们热衷研究的一大课题。

2针对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中噪声污染的

研究在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运行等阶段,广大居民承受着很多噪声污染,比如说社会噪声污染、工业噪声污染、生活噪声污染、施工噪声污染等。其中工业噪声污染是指混杂在居民区与工厂之间区域,企业生产车间中的固定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同时居民区电梯、锅炉房、水泵房、空调机等一系列噪声污染。施工噪声是指推土机、发电机、搅拌机、混凝土泵送机等施工机械所造成的噪声污染。生活噪声是指多层住宅楼中由于建筑物结构隔音效果较差,住户之间的相互干扰,收录机、电视机、洗衣机等先进电气产品的使用使得噪声范围不断扩大。社会噪声污染是指摊贩、集贸市场、卡拉OK、迪厅、舞厅以及流动摊贩的叫卖等产生的噪声污染。

3针对不同时间防治噪声污染的对策研究3.1对策之一——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噪声

污染防治措施在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加强噪声污染的防治,不仅符合广大居民的根本利益,而且符合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原则。在实际的防治过程中需从功能布局、城市住宅区的选址与规划、景观设计、道路设计等多个方面进行噪声防治。

(1)在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功能布局方面:由于受到人文与自然因素的影响,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存在着一定的难度,无形中给小区中的功能布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免外部环境造成巨大的噪声污染而对小区居民的生产与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首先需在住宅小区中核心的噪声来源与住宅区之间保持一定程度的空间作为安全防护距离,不仅有助于给接下来的噪声污染防治留有足够的空间余地,而且有助于充分利用空余的空间距离降低噪声污染;其次是将公用建筑设置在邻近对住宅小区造成巨大噪声污染的来源处或者临街,将公用建筑看做防噪声障壁,以有效降低住宅小区外的噪声对小区内居民的日常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2)在城市的选址与规划方面:需避免居民区与工业区相交叉,科学布局城市功能区的布局,使得居民区与高噪声的功能区之间保持一定的科学距离,尽量集中城市中的居民区,从而有效降低噪声污染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3)在景观设计与道路设计方面:在住宅小区邻近道路的一侧设计一条绿化带,绿化带的宽度大于10m,长度大于住宅沿道路方向长度。依据当地自然环境的特征选择生长迅速、枝繁叶茂的常绿型乔、草、灌类植物,其中灌木的高度大于1.5m,乔木的高度大于7m。在实际的建设过程中将防噪声设计与住宅小区中的景观、道路设计相结合,有助于提升噪声污染的防治效果。

3.2对策之二——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建设阶段的噪声

污染防治措施针对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建设阶段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研究:依据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自身的特征与属性,在施工建设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噪声来源,其噪声污染主要表现是对周围居民区产生较大的危害。因此,在噪声污染防治方面需做到以下两点。

(1)采取措施进行工程降噪:将可以固定的机械设备,比如电锯、空压机等设置在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场地的临时房内,房间内设置吸声的材料以有效降低噪声的污染程度,使得施工场地向周围环境中排放的施工噪声符合国家所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场界中噪声污染的限值。另外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场地的边界需设置隔声屏等材料,以有效降低施工产生的噪声污染对周围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2)强化施工管理,即在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施工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标准与要求约束施工企业,比如严禁夜间打桩施工或严禁联络性的鸣笛等。另外可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购买并使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从而有效降低噪声污染对居民区的不利影响。

3.3对策之三——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运行阶段的噪声

污染防治措施当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完成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主要以小区内受到小区外的影响为主,所需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设置声屏障、强化管理、安装隔声窗、住宅内部设计等。

(1)设置声屏障:声屏障在使用中的作用是有效阻挡声音的大范围传播,并将大部分的声能有效反射回去,只有一小部分声能可以绕射过去,在声屏障后面形成一个较大的声影区,进而起到降低噪声的作用,其所适合的区域是住宅楼层数低且距离噪声污染源较近。市场中的声屏障所具有的降噪效果是5~10dB(A)。

(2)强化住宅小区的管理:由于住宅小区临街的一楼多为商店或者服务机构,在营业期间客流量较大极易造成严重的噪声污染。在运行期间可通过严禁使用大功率的音响设备进行对外宣传或者限制商店与服务机构的营业时间等一系列措施来起到有效降低噪声污染对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影响的作用。另外可在住宅小区中设置限速标志,车辆在住宅小区中的时速小于5km/h,且进出住宅小区的车辆严禁鸣笛。

(3)安装隔声窗:即在上述两项措施不能发挥既有作用时,需考虑在住宅楼中安装隔声窗,一般市场中流通的隔声窗的降噪声效果可以超过15dB(A)。

(4)住宅内部设计:住宅的起居室与卧室需设置在背向噪声污染来源的一侧,住宅的起居室与卧室的允许噪声级在夜间需等于小于40dB,在白天需等于小于50dB。住宅楼中的电梯不能在住宅的起居室与卧室的入口邻近设置,一旦需要邻近设置则要采取隔振与隔声等一系列措施,给居民提供一个安静、优质、舒适的居住环境。

4结语

住宅小区存在的噪声污染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居民的日常工作与生活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在对噪声污染的防治中,需从住宅小区的功能布局与规划等角度出发,并结合住宅小区中的景观布局与建设后期的噪声处理,制定科学的噪声污染防治对策,为广大居民提供一个安静祥和的居住环境。

参考文献:

[1]孙玉堂,刁伟利,王丽.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噪声防治对策[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8,33(9).

[2]袁雷峰,张献奇,李效梅.环境噪声在住区中的防护——以芙蓉苑住宅小区为例[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8,10(4).

[3]张国宁,周扬胜.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编制说明[S].北京:国家环保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2008.

[4]邱国兴.城市住宅声污染及控制措施[J].环境与设计,2009,9(5).

[5]韩彦来,付正军,赵鑫.成都地铁4号线事故期环境影响分析及对策[J].环境科学与技术,2011,10(01).

[6]毛艺媛.住宅区噪声环境污染及其控制措施[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0,10(16).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范文3

关键词:城市发展;环境污染;对策

中图分类号:X50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进入20 世纪以来,随着工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工业用水以及排放量逐渐增多,工业废水、废气及城市生活污水的配水总量逐年增加,城市资源污染严重。因此,必须要重视城市污染,了解地下水以及大气污染现状,加强对城市污染的治理,才能保障城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建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达到可持续发展,以下就城市发展的中的污染问题逐一进行阐述。

一、城市噪声污染

环境噪声指的是建筑施工、工业生产、社会生活、交通运输所产生的对周围生活环境的有着影响声声。环境噪声污染指的是排放的环境噪声远远超出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对人们的学习、工作、生活以及其他正常活动的现象。

(一)、城市噪声的种类

按照噪声的来源以及噪声产生的形式, 噪声通常情况下被分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以及社会生活噪声。

1、工业噪声

工业噪声指的是在工业生产活动中所使用固定的设备时所造成的对于周围的环境以及生活造成干扰的声音。

2、建筑施工噪声

在建筑过程中使用的工业的机械用具、设备所形成的噪声超过国家所规定的标准的环境噪声施工排放的指标, 被定义为建筑施工噪声。

3、交通噪声

交通噪声指的是铁路机车、机动船舶、机动车辆、航空器等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的时候所造成的干扰周围生活以及周围环境的声声。

(二)、城市噪声的治理对策

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 噪声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如果不能够进行科学的治理,其对人类生活的破坏力度将会更大。在噪声治理过程中,我国的法律法规已经作了相关的规定,然而,笼统的规范并不能够切实解决噪声污染问题,只有针对具体的噪声污染情况,灵活采取措施,才能够切实提高噪声治理的实际效果。

1、工业噪声治理

城市建设的发展离不开工业企业的支撑,但工业生产会产生许多噪声,可以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措施。比如,在混声突出以及噪声源分散的车间,可以采用局部或者全部吸声处理,能够降噪7dB 左右。在机房及厂房的墙壁部位可以安装隔声、消声设备,而在排风道以及进风道部位安装消声片,能够达到很大的消声效果。

2、建筑噪声治理

建筑噪声也是现代城市主要噪声形式, 然而建筑噪声的处理相对简单, 只要相关施工单位能够按照既定的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就能够获得较好的降噪目标。主要的做法为:施工方要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如果想在夜间施工,需要通过相关的批准。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可以将投诉热线与值班工作相结合,加大对建筑工程晚间施工的管理力度,从而能够减少建筑噪声。

3、城市交通噪声治理

由于人类生活水平的快速发展,经济水平的不断进步,目前,我国拥有私家车的人数不断增加,根据国家信息中心资料显示,在2009 年,我国拥有私家车的人数已经达到了1 亿, 并且每年的私家车的数量正以30%的速度增长,这将给城市治理噪声的问题又增加了一个难度。

治理城市交通噪声,可针对噪声的声源、传播及受声点3个关键环节,采取降噪措施。针对声源的降噪可选用低噪声路面,使用低噪声路面可有效降低公路交通噪声污染。针对噪声传播途径,可在公路的受声点之间设置声屏障,以阻挡噪声的传播,这对距公路200m 范围内的受声点有很好的降噪作用。在市区运用交通管制措施禁止鸣笛, 某时段内禁止大型车辆在敏感路段通行。

二、城市地下水污染

(一)、城市地下水主要污染源

城市是人动稠密的地方,人类活动所带来的次生水给地下水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其主要形态有:生活废水、生产型工业废水、城市垃圾填埋场,加油站等对于城市地下水的直接和间接污染。

(二)、城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

1、污染的预防措施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对水资源认识,树立节水新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现在人们的环保意识差,存在有误区,总是觉得水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从而忽略了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所以应当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提高全社会对于城市地下水污染危害的认识;完善有关保护城市地下水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2、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及治理措施

企业污水处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整体性系统工程,需要专业的管理技术人员进行跟踪管理,保证设备的整体管理和调试工作,保障污水处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相对于国外来说,我国对于污水处理的专业设备研发和使用差距明显。许多企业不能购买先进的设备仪器进行污水处理,造成排污不达标和严重的环境问题。

工业废水的处理工艺主要有以下几种预处理以及深度处理工艺:

1)石灰分级沉淀的处理方法

对已经进行废水预处理的废水进行石灰法分级沉淀,这个方法的主要目的是回收镍并有效的去处重金属离子。主要原理是利用金属氢氧化合物在不同Ph 值下析出的特征不同的性质,通过不同的Ph环境进行回收各种氢氧化合物。这个方法简单操作,成本低廉是最重要的处理重金属废水的方法之一。

2)高浓度氨氮废水处理

企业在进行调研中得出,排出的废水中含有高浓度的氨氮,如果不进行脱氮处理的话,与其他高浓度Ni、Cd 重金属废水混合会形成形态稳定的金属络离子,这会大大影响污水的处理和分解工作,所以必须加强废水的脱氮预处理。在具体实践中采用的是三级氨氮蒸汽法进行废水的脱氮预处理,并通过清水的冲洗吸收已经预脱出来的氨气。

3)活性炭吸附处理和膜过滤除盐处理

活性炭具有强烈的吸附作用,在污水中可以非常有效的吸附臭氧反应遗留下来的悬浮物,有机物等污染物质,通过活性炭的吸附,再进行微滤设备的过滤处理达到污水的再清洁,达到可使用水质。通过活性炭吸附作用的水,在经过反渗透膜进行过滤处理,除去水中含有的钠离子和四氧化硫离子,使得水的电导率回归到日常用水的水质要求,达到处理污水的目的。

3、治理修复措施

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如污水处理厂等修复和治理污染的地下水,国外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其中有一些方法很值得我们借鉴。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污泥堆肥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污泥厌氧消化成套工艺技术高效快速厌氧污泥稳定化工艺,高效好氧污泥稳定化工艺,中小型污水污泥生态利用技术及工程示范;污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城市污水的完全无害处置新技术,污水综合利用的集成化工艺技术与应用示范。

三、城市大气污染

(一)、城市大气污染概况

2012年,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城市比例为91.4%。其中,海口、三亚、兴安、梅州、河源、阳江、阿坝、甘孜、普洱、大理、阿勒泰等11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一级。超标(超过二级标准)城市比例为8.6%。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为88.5%。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为0.037毫克/立方米、0.035毫克/立方米和0.083毫克/立方米。地级以上城市中,4个城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超标,占1.2%;43个城市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超标,占13.2%;186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超标,占57.2%。

(二)、城市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

针对目前城市大气污染现状,需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所谓综合防治就是从区域环境的整体出发,充分考虑该地区的环境特征,对所有能够影响大气质量的各项因素作全面、系统的分析,充分利用环境的自净能力,综合运用各种防治大气污染的技术措施,并在这些措施的基础上制定最佳的防治措施,以达到控制区域性大气环境质量、消除或减轻大气污染的目的。

1、植树选林、绿化环境

绿化造林是大气污染防治的一种经济有效的措施。植物有吸收各种有毒有害气体和净化空气的功能。植物是空气的天然过滤器。茂密的丛林能够降低风速,使气流挟带的大颗粒灰尘下降。树叶表面粗糙不平,多绒毛,某些树种的树叶还分泌粘液,能吸附大量飘尘。蒙尘的树叶经雨水淋洗后,又能够恢复吸附、阻拦尘埃的作用,使空气得到净化。

2、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有效利用率

我国当前的能源结构中以煤炭为主,煤炭占商品能源消费总量的73%,在煤炭燃烧过程中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以及悬浮颗粒等污染物。因此,如从根本上解决大气污染问题,首先必须从改善能源结构入手,例如使用天然气及二次能源,如煤气、液化石油气、电等,还应重视太阳能、风能、地热等所谓清洁能源的利用。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在短时间内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对此,当前应首先推广型煤及洗选煤的生产和使用,以降低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

3、城市建设粉尘现状及治理

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大量旧建筑被拆除,新型建筑拔地而起,产生了大量的建筑粉尘,严重破坏了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据统计,有40%的城市粉尘来自建筑工地。此外,开发新的建筑群需要大量的建筑工人投入到建筑一线上去,导致了尘肺病患者的人数急速攀升,严重影响了社会劳动群体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

1)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

要求在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制,切实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预算。

2)加强在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

建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备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围挡、建筑材料等的摆放都做了详细的规定,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裸置6 个月以上的土方,应当采取临时绿化措施。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

3)加强城市房屋拆除扬尘防治

拆除二层以上房屋时,应当按房屋的实际高度进行防尘围护,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一侧应当设置双层密目网,防止和减少拆除中物料、建筑垃圾等外抛,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拆除施工中应当采取持续加压喷淋压尘或其他压尘措施抑制扬尘产生。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当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三)、汽车对环境的污染及措施

1、汽车对环境的污染

汽车从生产到报废的各个阶段都会产生污染,但对环境的污染影响最大的阶段是在使用阶段,包括三个方面:汽车尾气排放对周围区域大气环境的污染;汽车行驶噪声对周围人群的污染影响;汽车电气设备对无线电通讯及电视广播等的电波干扰。在三者之中,汽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的污染对人们的生活环境影响最大(被认为是第一公害),其次是行驶过程中的噪声污染,而电波公害由于不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并且是局部性问题,所以没有前两者重要。以下主要对汽车尾气污染进行分析并进行防治。

汽车对大气的污染主要是指从汽车尾气中排出的CO(一氧化碳)、HC+NOx(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PM(微粒,碳烟)等有害气体,此外,还有发动机曲轴箱通风污染(主要是HC),以及燃料箱和化油器逸出的汽油蒸气。它们都是发动机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这些有害气体产生的原因各异,这些有害物质发散到空气中,并累积至一定浓度后,将会对附近环境尤其是对周围区域内的人群及动植物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

2、汽车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由于汽车废气的排放对大气污染的危害越来越严重,为控制汽车废气的排放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①国家应规定严格的汽车废气排放标准,不得制造、销售或进口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达不到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②控制汽车排污量发展无公害汽车,如在汽车装上了净化装置,采取延迟点火时间的方法,以减少汽车尾气的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国家应积极研制无公害的汽车,以新的能源代替汽油,柴油;③私人小轿车与公共交通工具相比较,小汽车的社会费用要比公共汽车高6-8倍,能耗高9倍。因此,引导大城市交通向大容量交通转化,是减少交通污染的有效途径。

结束语

总之,大部分城市的污染状况的确呈现出一定的规律,分析方法也比较成熟,但是在城市污染长期预测方面,目前还缺乏系统、可靠、成熟的预测方法,污染状况与人口、经济、技术、政策等因素密切相关,人们在进行区域环境长期预测时,往往只对这些影响因素和环境质量的关系进行定性的分析和描述,预测效果一般都不太令人满意,所以,未来进行区域污染长期预测时,在污染源、气象条件、人口、经济等历史资料调查和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需要认真考虑人口、经济、技术、政策等社会因素对污染状况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袁丽欣.大气污染的原因及治理措施探析[J].科技资讯,2012(35).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范文4

水体的污染,大气的污染,噪声的污染,固体废物的污染

(一)水体的污染

根据人类生活的方式不同,可以将水体的污染分为以下几类污染:

1.工业废水的污染;

2.农村生活污水的污染;

3.城市生活废水的污染

(二)大气污染大气的污染主要有生物性污染和放射性污染等。

1.大气的生物性污染;

2.大气的放射性污染

(三)噪声的污染噪声对人类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损伤听力,长期在噪声中工作,会导致听力下降,严重时会导致噪声性耳聋等。

2.诱发多种疾病,噪声会使人处在紧张状态之中,导致人的心率加快,血压升高等疾病。

3.干扰睡眠,当人的睡眠受到噪声的干扰时,就不能减轻疲劳,恢复体力。

4.影响身心健康,噪声会使人的心情烦躁,不能让人集中精力学习和工作。

(四)固体废物的污染

固体废物的污染主要是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中随意丢弃的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中含有多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如果不及时利用,长期堆放,就会污染环境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二、预防环境污染的措施

环境污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预防:

1.水体污染的预防措施

当今水体的污染主要是:工业废水的污染、农村生活废水的污染、城市生活废水的污染,对于以上几种水体的污染可以从以下几个基本途径来预防:

(1)改革工艺,改进设备。采用干法和清洁生产工艺,替代有水生产工艺;更新设备,防止污水跑、冒、滴、漏,减少工业污水的产生量。

(2)循环用水,重复用水。根据不同的生产工艺要求,把生产过程中的废水,经过处理后在原来的或其他的生产过程中重新使用,减少工业污水的排放量。同样,生活污水也可以通过有效的净化手段,再生后回用于其他用途。

2.大气污染的预防措施

大气的污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预防:

(1)治理腐败,落实环保管理,变罚款为治理。

(2)减少燃烧。集中供热、限制汽车数量、杜绝燃放烟花爆竹。

(3)限制乱砍滥伐,植树造林。

(4)改进制冷技术,限制使用氟利昂制冷剂。

3.噪声污染的预防措施

噪声污染的预防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预防:

(1)社会生活噪声防治文化娱乐场所,选择场所前必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居民区内的娱乐场所,要求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并达到所在功能区的排放标准。

(2)交通噪声防治敏感区域附近设禁鸣区和限速区,对路过的车辆吨位加以限制以改善附近的声环境。实行单车噪声控制,规定单车噪声容许限值,控制机动车辆出厂的噪声指标,对噪声超标的旧车,要求其安装降噪装置,必要时淘汰、更新噪声排放超标旧车。

4.固体废物污染的预防措施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范文5

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范围内环境噪声的污染防治。

第三条市、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对本市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和港航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市、区、县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环境噪声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第二章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市建设发展情况,及时划定、调整本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六条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本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对建设项目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登记表,制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或经审查被否决的,有关部门不得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登记表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六十日内、报告表三十日内、登记表十五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在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试生产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第九条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按国家规定用于噪声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条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限期治理。

对小型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限期治理,可以由市、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十一条市、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环境噪声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部门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三章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第十二条机动车辆的车外最大允许噪声级不得超过国家有关标准。

公安机关应当把机动车辆噪声列入车辆年检内容,未经噪声检测合格的车辆,公安机关不予核发年检合格证。

第十三条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可以规定机动车辆禁止行驶及禁止鸣号的地段、区域和时间;港航监督机构可以规定船舶禁止行驶及禁止鸣号的地段和时间。

第十五条铁路机车进入本市城市范围内需要鸣笛的,应当按照铁道部《铁路环境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建设高速公路和高架、轻轨道路,或者在交通干线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它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措施。

第四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第十七条向周围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十八条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种类、数量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所发出的噪声值、使用时间以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情况,并提供防治噪声污染的技术资料。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使用时间及防治设施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申报,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

第十九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设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金属加工、木材加工、车辆修理等小型企业;本条例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应当限期治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住宅区内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金属加工、木材加工、车辆修理等经营活动。

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外设立金属加工、木材加工、车辆修理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小型企业,应当按规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第五章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条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进行工程设计和编制工程预算时,应当包括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期间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和专项费用等内容。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需要安排噪声污染的防治费用,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对产生的噪声达标排放。

第二十二条进行建设项目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在进场施工十五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期限和使用的主要机具、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除抢修、抢险作业外,夜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因特殊需要须昼夜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七日内予以批复。

第二十四条在中考、高考等特定时期,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规定禁止施工作业的时间和区域。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运输渣土、运输建筑材料和进行土方挖掘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施工作业。

未经批准,不得在夜间使用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大型施工机具。

施工现场夜间禁止使用电锯、风镐等高噪声设备。

第二十六条经批准在夜间、午间或者中考、高考等特定时期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的两天前将施工作业情况公告附近居民。

第二十七条单位进行装修活动,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午间和夜间不得使用电钻、电锯、电刨等产生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工具进行装修作业。

第六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八条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经营活动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设施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或在商业经营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三十条营业性饮食、服务单位申领营业执照时,应当对环境噪声污染及其防治情况作出说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有可能产生污染的,应当要求其提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有关文件。

第三十一条使用音响等家用电器和乐器,举办家庭娱乐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在街道、广场、公园、住宅区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除政府批准的大型集会、游行、庆祝等活动外,其他社会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第三十二条居民安装使用空调器室外机组,应当采取措施,避免对相邻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三十三条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的,严禁在夜间和午间使用电钻、电锯、电刨等产生噪声污染的工具;在其他时间进行施工作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反第九条规定,逾期未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责令限期缴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应交数额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一条规定拒绝环境保护部门现场检查或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违反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拒报或者谎报环境噪声排污申报事项的,违反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按规定进行公告或进行虚假公告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违反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午间或夜间进行装修作业产生严重污染的,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产生的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施工作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限期内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对单位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搬迁;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搬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违反第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二)违反第三十一条规定,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响器材,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且不听劝阻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三十三条规定,且不听劝阻的,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机动船舶违反禁鸣规定的,由港航监督机构给予警告或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并拒绝、阻碍环保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范文6

Abstract: With the adjustment of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construction of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project has been expanding. In construction process, it inevitably produces noise, dust, electric arc welding, wastewater and so on which can cause environment pollution and enormous pressure on the human survival environment. This article summarized th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oblems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project, and proposed prevention measures to achieve green construction.

关键词: 机电工程施工;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Key words: construction of the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project;environmental pollution;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6-0106-02

1 在机电工程施工中环境保护的意义

机电工程包括工业机电工程和建筑机电工程,它涵盖民用、公用、工业三部分工程中的机械设备、电气、管道、静置设备、动力设备、自动化仪表、建筑智能、通风空调、消防、电梯等系统的安装和施工,涉及的专业面广,施工过程复杂,包含了基础施工、预埋管线、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等各个阶段。所以在机电工程施工中运用绿色施工方法减少环境污染,对机电工程实现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2 机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机电工程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活动、材料搬运等难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主要表现为噪声污染、空气污染、光污染、水污染等等,其中噪声污染最为严重,它贯穿于机电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对机电工程施工中所产生的环境污染应采取防治措施,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规范环保管理,切实做到组织机构高度负责,落实到人,加强废旧材料的处理和再利用实现绿色施工,减少环境污染。

2.1 机电工程施工中的噪声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在机电施工的过程中,切割机、抛光机、吊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在工作过程中会发出刺耳的噪声,有关数据表明,当噪声大于45分贝时就会严重影响人的睡眠,当高达175分贝时可导致人死亡,机电工程施工现场的噪声在90-130分贝范围之内,散出的噪音已超出45分贝,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严重的噪音甚至会引起周边居民的一系列生理、心理反应,影响身体健康甚至造成各种疾病。因此控制噪声污染刻不容缓。防治措施如下:

①对切割机、抛光机、柴油发电机等强噪声机械使用时必须采用封闭式隔音棚减少噪声扩散;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规划作业时间,除特殊情况外,在每天晚22点至次日早6点不得施工,如必须夜间施工时,要事先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按施工噪声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③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方法;④尽量将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居民区;⑤加强施工区内车辆管理,运输工作尽量安排在白天,严格控制车辆鸣笛和高速行驶;⑥材料的现场搬运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减少人为噪声。

2.2 机电工程施工中的空气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机电工程施工中对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为设备基础土方开挖、运输及平整时产生的粉尘和在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施工车辆燃烧产生的烃类、一氧化碳等废气,危害人体的舒适、健康,破坏生态系统。防治措施如下:

①基础开挖时,应对施工面喷水并保持一定湿度,减少扬尘,开挖后要及时运走,防止表面干燥起尘;②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材等,不污损场外道路。施工现场出口设置洗车槽;③对于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密闭措施,严防泄漏;④楼层垃圾的清运应集中后装袋,用垂直运输机械向下运输,严禁直接向外抛撒;⑤对现场粉末状材料应采取封闭存放措施,对易产扬尘的材料应及时采取覆盖措施,对其它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应有有效降尘措施;⑥严禁焚烧沥青、橡胶、塑料、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2.3 机电工程施工中的光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机电工程施工工地上工人利用弧焊机进行焊接作业,强光耀眼,弧光闪烁,夜间组织施工时,灯光彻夜不熄等光污染,这些都影响着人们的休息和生活,甚至对人们的神经功能造成影响。防治措施如下:

①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②夜间施工要合理布置现场照明,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照明灯必须有定型灯罩,能有效控制灯光方向和范围,尽量选用节能型灯具,在保证施工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③合理编制作业计划,需要照明的工序尽量避开晚上10点至凌晨6点之间进行施工。

2.4 机电工程施工中的水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机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废水来源主要为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洗涤废水、食堂用水和冲厕水等并且含有大量细菌和病原体。施工废水主要为冷却水、洗涤水、清洗水、水压试验水等产生的废水。往往这种废水一般不采取再利用措施,也不进行收集处理,任其自由流淌,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防治措施如下:

①加强生活污水管理,食堂污水必须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出,冲厕水必须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出,严禁直接排入市政管道或环境,排入市政管网的水质必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②水压试验水、洗涤水、清洗水等必须经沉淀池处理后才可排放,沉淀池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清理;③现场的燃油、机油、油、油漆等要加强管理,分类存放,现场存放油类物料的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严防跑冒滴漏。严禁随意倾倒废弃脂类,更不得任意弃入水体内;④做好排水设施的建设,保证工程废水不流通顺畅。在工地排水渠道,并加盖盖板、做好标识。

3 结语

“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的主题,我们所有项目人员应该从自我做起,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有效控制污染源头,减少和消除环境污染,实现绿色施工,把机电工程中的环境保护这一问题有效地解决好,为推动社会文明和进步面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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