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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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范文1

关键词:冷却塔 噪声污染 防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2(b)-0162-02

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大量宾馆、大型商场、高档公寓(别墅)以及高档办公楼等民用建筑不断涌现,这些建筑普遍采用中央空调系统制冷。冷却塔作为中央空调热量交换的关键设备在工作过程中产生一定噪声,影响周边的声环境质量,冷却塔噪声污染已成为投诉的主要噪声源之一,倍受公众关注。如何有效控制冷却塔噪声污染,不仅是国家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也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所亟待解决的重要科学问题。目前,业主在冷却塔选型时,未充分考虑到环境敏感性问题。在冷却塔选型、选址方面均存在一些问题,为日后的冷却塔噪声污染问题留下隐患。该文提出了冷却塔噪声污染防治应从前期冷却塔选址及选型阶段就开始严格要求、科学评估,并伴随整个冷却塔安装、运行过程,避免扰民现象的发生。在产生噪声扰民现象后,应首先对冷却塔的噪声污染特征进行分析,选用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治理措施对噪声污染进行治理。

1.冷却塔噪声影响现状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大量宾馆、大型商场、高档公寓(别墅)以及高档办公楼等民用建筑不断涌现,这些建筑普遍采用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夏季制冷,中央空调一般需要配备相应的冷却塔作为热量交换设备实现制冷,冷却塔工作过程中产生一定噪声,势必影响周边的声环境质量。

随着城市的发展进步以及人们环境理念的提升,人们对声环境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冷却塔噪声污染越来越受到公众关注,近而成为投诉最多的噪声源之一。控制冷却塔噪声污染,不仅是国家环保的要求,而且也是实践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需的。通过对一些冷却塔噪声污染案例的调查,可以发现很多冷却塔存在选型和选址上的失误,这是导致冷却塔噪声扰民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另外,目前针对冷却塔噪声污染所采取的常规降噪措施,多数为被动措施,没有针对性,并非行之有效。例如,设置隔声屏障、加装消声弯头等。在采取措施之前,未对冷却塔的噪声特点进行分析,往往不能使噪声的削减达到最大化。

2.冷却塔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探讨

鉴于当前冷却塔噪声污染防治所存在的问题,该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冷却塔噪声污染防治对策:①冷却塔选址;②冷却塔选型;③冷却塔安装、运行、维护;④冷却塔噪声治理。

2.1冷却塔选址

冷却塔作为一个噪声污染源,其选址将直接关系到其噪声的影响范围。目前所存在的冷却塔噪声扰民现象中,有一半以上存在选址问题。部分冷却塔选址未考虑与周边声环境敏感点的防护距离,与住户的直线距离不足20m。由于选址不当、缺少衰减距离,使得周边住户深受噪声污染的影响。另有部分案例,将冷却塔设置在商住楼的天面,由于冷却塔的减震设施较差以及天面墙体厚度较小等原因,导致了冷却塔与建筑物墙体之间的振动,带来了中低频噪声污染。冷却塔业主单位应在选址问题上慎重考虑,尽量避免将冷却塔设置在敏感点较密集、距离较近的区域。应尽量将冷却塔放置在对声环境要求不高的区域。在冷却塔放置点处,应避免出现谐振现象。除此之外,还应考虑到冷却塔水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出风口朝向敏感点。综合考虑,冷却塔选址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冷却塔选址应尽量远离住户密集区等对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区域。

(2)冷却塔选址应考虑到出风口水雾影响,避免水雾吹向敏感点。

(3)冷却塔选址应避免位于狭小空间或两栋建筑之间的夹缝区域,以免产生共振现象。

(4)若选址位于住户楼顶,则应采取减震措施。

2.2冷却塔选型

目前,在城市中使用的冷却塔主要是机械通风横流冷却塔和机械通风逆流冷却塔。

在城市中使用冷却塔应结合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功能要求,在制冷量、安装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量选取低噪声型冷却塔。

对于玻璃纤维强化塑料冷却塔,若其单塔冷却水量小于1000m3/h、依靠机械通风且装有填料的开式冷却塔,一般定义为中小型冷却塔,其产品噪声等级分为P普通型、C低噪声型、D超低噪声型以及G业型,具体分类噪声指标详见表1。目前,多数冷却塔厂家均可提供低噪声型及超低噪声型冷却塔。

如若受其他条件的限制,不能选用低噪声型冷却塔,则应考虑到后期的冷却塔噪声治理的可行性。从冷却塔选址等方面严格要求,远离环境敏感区域为后期冷却塔治理创造前提条件。

2.3冷却塔安装及维护

在诸多冷却塔噪声污染案例中,我们发现有一部分冷却塔的噪声污染是由于冷却塔的安装施工质量较差而导致的。例如有的冷却塔选择安装在商住楼楼顶,但商住楼在建设过程中未考虑到在楼顶安装冷却塔的问题,楼顶未加厚,冷却塔底部也未作加强减震设施。在安装冷却塔运行后,由于冷却塔与楼顶墙体的振动,导致了结构传声,给顶楼住户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另有部分冷却塔,在运行一段时间后,由于风机齿轮磨损等原因,导致其异响越来越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所以,冷却塔在安装过程中应根据冷却塔自身及选址周边环境特性等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小其可能带来的影响。在冷却塔日常运行的过程中,业主单位应监督冷却塔安装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证冷却塔的有效、达标运行。

2.4冷却塔噪声治理

若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产生了冷却塔噪声产生扰民现象,冷却塔业主单位应首先请冷却塔厂家对冷却塔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查看有无存在设备老化或质量问题。对问题部件进行及时更换,对质量问题进行及时维修。在排除上述问题后,若仍存在噪声扰民现象,则业主单位应委托专业监测机构对冷却塔的噪声污染特性进行分析,确定冷却塔的噪声源及其特性,有针对性的提出治理措施。

若噪声源呈中高频特性,则应考虑对冷却塔进行隔音措施处理。若噪声源呈低频特性,则应考虑对冷却塔进行吸音、消音处理。若噪声源呈宽频特性,则应考虑几种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治理。若冷却塔所在位置无条件进行降噪治理,不能解决噪声污染问题,则应考虑更换冷却塔或重新选址。

3.结语

冷却塔的噪声治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冷却塔噪声污染防治应从前期冷却塔选址及选型阶段就开始严格要求、科学评估,并伴随整个冷却塔安装、运行过程,避免扰民现象的发生。

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范文2

一、实施范围与目标

(一)实施范围:全区范围。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全区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状态,污染排放实现全面达标,环境污染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强,居民噪声污染投诉、和纠纷明显下降,声环境功能区随着城镇建成区的扩大实现同步覆盖,不断完善声环境质量体系,农村地区声环境进一步改善。

2、质量目标。城区环境噪声昼间≤60dB(A),夜间≤50dB(A);城区交通干线噪声昼间≤70dB(A),夜间≤55dB(A)。

二、工作职责

为确保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由区环保局牵头,区公安分局、住建局、交通局、文物旅游局、工商分局等部门相互协作,统筹开展城市噪声综合防治工作。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区环保局:对全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提供噪声治理与监测技术服务,对防治工作进行督查、管理,调查摸底汇总统计相关数据。严格实行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文化娱乐等项目的环评审批及“三同时”制度监管。对未经批准进行夜间施工等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工业企业超标排放噪声的督促治理,并依法予以处罚;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和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区环保局、住建局积极配合。对违反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规定、产生噪声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为予以治理;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城区噪声敏感区域使用高音喇叭、大音量音响器材从事娱乐商业活动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查处;限定居民住宅装修作业时间,负责家庭娱乐、装修噪声扰民行为的查处;查处居住小区及附近街道、公园和广场等公共场所露天体育娱乐噪声扰民现象;限制宣传车音量及行驶路线;在噪声敏感区设立禁鸣标志,对机动车违反喇叭使用管理规定的予以处罚;禁止低速货运汽车、拖拉机在整治区内行驶。

区住建局:负责执行建筑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在城区施工建设中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在城市建设布局的中心城区内不再新建、扩建有噪声污染的工业生产企业;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噪声防护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在主要交通干线的环境敏感路段,规划设置声屏障,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区交通局:会同区住建局在城市道路和对外公路建设中推广使用低噪声路面;会同公安分局做好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的交通噪声防治监管工作,督促公交车、出租车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良好技术性能,消声器和喇叭符合国家规定。

区文物旅游局:负责对现有文化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责令边界噪声不达标的、超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时限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整改;不得对边界噪声超标的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核发经营许可证。

工商分局:根据规定对违法排放噪声污染单位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在工商执照的办理和年检中,要取得环保部门对其噪声达标情况的评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城管、交警等部门: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辖区负责制,组织城建监察等单位,查处占道经营摊点、流动广告宣传车噪声超标;组织查处餐饮、文化、娱乐等单位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行为;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建材及渣土准运证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运输时段及线路,避免噪声扰民。

三、主要措施

(一)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1、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禁止在城区新建、扩建、改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城区外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鼓励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隔振和阻尼减振等治理措施,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2、加强现有污染源治理和监管。现有工业污染源必须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对超标企业应依法实施治理、限产、搬迁、关停等措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申报,并采取防治措施。

(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1、落实降低噪声污染措施。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必须采取降噪措施。在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施工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可能产生强噪声的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尽量避免噪声扰民。在居民区、行政办公区、文教卫生医疗区等特殊区域施工作业时,夜间(22:00~06:00)和午间(12:00~14:30)禁止使用各种打桩机、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振捣棒、电锯、吊车、升降机等机械作业。因浇筑、抢险等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提前3日报环保部门审批,取得夜间施工许可方可施工。施工单位同时将夜间施工许可情况向周围群众进行公示。

2、将建筑噪声控制纳入环评和排污申报内容。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意见采取措施控制噪声污染。建筑工程必须在工程开工前15天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报送噪声污染防治方案。

3、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的管理。高考、中考前15日内及考试期间,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考试期间,24小时内禁止在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三)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扩大城区机动车禁鸣区域,严格控制机动车辆鸣笛噪声,加强交通管理,综合降低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道路干线噪声控制标准执行交通噪声“4a”类控制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1、加强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防治。禁止在居民小区、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建筑物内和居民住宅及学校、医院、机关周围开办迪吧、卡厅等产生噪声和振动污染的娱乐场所。新建的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并依规向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所在地市民进行公示,对新建大型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实施听证制度。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或环境影响评价意见,环保、文化、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对现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实施综合整治,重点整治扰民投诉突出的KTV厅、迪吧等娱乐场所。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的文化娱乐场所,文化、工商等部门要依法予以取缔。对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并从事经营活动的文化娱乐场所,实行分类管理。噪声(振动)达到规定标准的,核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噪声(振动)达到规定标准,但位于噪声敏感区域且排放的噪声(振动)又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学习的,核发《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同时限制夜间作业时间;

对排放的噪声(振动)超过规定标准的要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核发《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同时限制作业时间;限期治理后仍不能稳定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按规定依法责令其停业、搬迁、转产或关闭。依法责令关闭的,由文化部门依法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2、加强商业经营和小型加工企业等噪声污染监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它高音响器材招揽顾客;禁止在居民、行政办公、文教卫生医疗区等特殊区域使用广播喇叭从事商业活动;禁止午间(12:00~14:30)和夜间(22:00~07:00)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家具加工等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市区内使用影响生活环境或危害居民健康的高音广播喇叭和其他高音响器材。

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范文3

关键词:城市化 环境噪声 污染 现状 防治

中图分类号:X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2(b)-0090-02

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是近年来城市管理的重要话题,我国对城市商业、居住混杂区的环境噪声限值也有明确的规定:昼间≤60 dB,夜间≤50 dB,在居住区,对环境噪声的要求更高。过度暴露在噪声污染中,不仅会危害身体健康,还会严重影响心理健康,《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16)》显示,2015年全国城市声环境夜间1/4不达标,噪声污染已成为仅次于空气污染的第二杀手,而在重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噪声污染纠纷时有发生,噪声投诉已成为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防噪刻不容缓。如何有效地提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管理部门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健康重庆”出谋划策,还居民一个宁静生活是该文关注的重点。

1 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成因

城市环境噪声有3大来源: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

交通噪声具有流动性,随着重庆交通网络的日益发达,交通运输带来的噪声污染对城市声环境的影响愈发突出,特别是2005年以来重庆轨道交通事业的蓬勃发展,地面、立体交通形成交互影响,使得交通噪声污染成为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目前重庆地区一些主干道的两侧交通噪声测量值在65~75 dB,在一些弯道、坡道地区更甚,大大超过了我国相关标准规定的限值,而受地形地貌的影响,重庆交通运输噪声声级高、起伏大,控制难,交通噪声防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

社会生活噪声主要是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随着城市人口增加及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和商业的兴旺发达而攀升。生活的丰富和便利给噪声带来了可趁之机,在重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仅次于交通噪声,影响显著的是在人口稠密、社会活动频繁的地区,如城市的广场聚集地、城市CBD核心区域、商贸中心、美食街、娱乐城等,群众自发性的集体户外活动如广场舞等也有不小的“贡献”。在重庆,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污染占城市噪声污染的75%以上。建筑施工噪声位置相对固定,具有局部性、暂时性,但噪声波动强度较大,在65~110 dB。重庆的城市化进程尚未结束,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产生的噪声在人口稠密地区影响尤为突出。

2 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的治理现状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标准来防治噪声污染,重庆也采取了一系列的防控措施,先后出台《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关于实行新建商品住宅受外界噪声污染情况公示制度的通知》《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基础施工扬尘和噪声的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同时施行夜间巡查制度、噪声投诉限时办理制度,每年开展专项行动对噪声进行整治,定期对城市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重庆市的环境噪声维持在一个整体恒定可控的水平,但局部地区噪声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3 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对策

城市环境噪声防治成因复杂,需经济、技术、效能多个角度综合平衡,预防为主、由点到面,分时、分级、分区防治。

3.1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监测力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权利及义务,严格审批制度,“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杜绝部门间推诿扯皮;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明确噪声污染的鉴定手段、处罚办法,强化违法惩处力度,提升守法动力,有法可依。

因地制宜出台地方法规及细则,确保噪声污染可执行性和适宜性,为监督提供有力保障,防止监督失控;有计划地开展多部门联动、专项行动,重点对群众投诉强烈和敏感区域的噪声污染进行整治。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噪声污染具有瞬时性、局部性、分散性等特征,再现性差,无残留物,取证困难。目前,噪声监测仅局限于环保部门,而噪声监测仪器小巧、操作简便,各相关部门均可设立专业的监测队伍,执法监测同步,第一时间取证,保证时效性。

3.2 加强宏观调控,整体规划

城市的发展,必然带来新的噪声源,整体规划、合理的功能分区、完善的道路系统是城市具有良好声环境的基础,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道路建设规划、声环境功能区划应协调一致;规划应有前瞻性,新建分区,宜闹静分离,楼与楼之间保持声防护距离;道路规划要合理规划两侧用地功能,线路充分考虑避让敏感目标,并预留必要的声防护距离;临道路新建住宅需建在防护带外,临道路侧窗户使用双层中空玻璃隔声窗,卧室远离路侧;使用低噪声路面,如主次干道路面使用改性沥青,敏感路段使用多孔路面,减速带使用半柔性材料,降低通行噪声;穿行城市中心区、居民区的主干道修建隔声屏,绿化隔离带等,必要时采用封闭式道路。

3.3 强化宣传,提升公众参与度

对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市民仅知“环保”,不知“公安”、“文化”、“建设”,在资讯发达的今天,是政府的职能缺失。相关政府部门要在宣传上下工夫,用电视、网络、广播、读物等舆论监督和导向多角度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防治措施,进社区、进学校,表彰先进,批判环境违法行为,多层次互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企业、商户的环保守法自觉性。增加环保透明度,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多层次公开相关项目及典型案例,重点项目、涉及民生的项目立项前进行民意调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3.4 技术防控,阻断噪声传播

噪声传播分为声源、传播途径、接受者3个阶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阻断声源,从源头进行控制是首选方法。

3.4.1 交通运输噪声防治

完善交通法规,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敏感区施行限速、限行、禁鸣等制度;积极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科学规公交站点,避开敏感建筑,缓解通行压力;鼓励低噪声车辆,淘汰老旧车辆,将噪声检测纳入机动车年检项目;强化监督管理,特别是敏感建筑周边的场站、码头监管。

3.4.2 社会生活噪声防治

加强小区设备管理,不使用高噪声设备,严防生活设施噪声扰民,特别是发电机、风机、空调等高噪声设备的干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素质,自觉参与噪声防治,不高声喧哗,促进邻里和谐;规范市场,强化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活动噪声管理,防止营业性噪声污染;在市民活动集中、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控。

3.4.3 建筑施工噪声防治

强化管理,严格建筑施工工程备案审批及许可证制度,对施工可能产生的污染范围及程度进行公示,限制作业时间及高噪声机械,征收施工环境保证金及超标排污费,接受公众监督;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布局,高噪声施工宜在对居民影响较小的时段,高噪声设备远离噪声敏感区,文明施工;鼓励改进作业技术,使用低噪声技术及设备,用消声、吸声、隔声等技术降低施工噪声,如采用移动式隔声罩;加强监督巡查,有计划地对施工工地进行抽查监测;对文明工地进行表彰,创建环保模范工程,以点带面。

4 结语

重庆近年来发展迅猛,由此带来的声环境问题不容小觑,该文对重庆现阶段声环境现状及成因进行分析,探究了应对措施,希望能给相关部门提供参考,改善城市环境噪声污染。

参考文献

[1] 孙建薇.城市环境噪声污染与控制措施探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6(5):89.

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范文4

关键词:噪声 环境影响 防治

中图分类号:P733.22 文献标识码: A

噪声是发生体做无规则时发出的声音,声音由物体振动引起,以波的形式在一定的介质(如固体、液体、气体)中进行传播通常所说的噪声污染是指人为造成的。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10]。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产业革命以来,各种机械设备的创造和使用,给人类带来了繁荣和进步,但同时也产生了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强的噪声。

判断一个声音是否属于噪声,仅从物理学角度判断是不够的,主观上的因素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例如,美妙的音乐对正在欣赏音乐的人来说是乐音,但对于正在学习、休息或集中精力思考问题的人可能是一种噪声。即使同一种声音,当人处于不同状态、不同心情时,对声音也会产生不同的主观判断,此时声音可能成为噪声或乐音。因此,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

噪声的来源主要有三种,它们是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生活噪声。

1.交通噪声 交通噪声主要是由交通工具在运行时发出来的。如汽车、飞机、火车等都是交通噪声源。调查表明,机动车辆噪声占城市交通噪声的85%。飞机运输噪声、水陆交通运输噪声,虽然影响面广,但从直接造成显著的危害来说,机动车所占的比例较大。

2.工业噪声 工业噪声主要来自生产和各种工作过程中机械振动、摩擦、撞击以及气流扰动而产生的声音。城市中各种工厂的生产运转以及市政和建筑施工所造成的噪声振动,其影响虽然不及交通运输广,但局部地区的污染却比交通运输严重得多。因此,这些噪声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应予重视。

3.生活噪声 生活噪声主要指街道和建筑物内部各种生活设施、人群活动等产生的声音。如在居室中,儿童哭闹,大声播放收音机、电视和音响设备;户外或街道人声喧哗,宣传或做广告用高音喇叭等。这些噪声又可以分为居室噪声和公共场所噪声两类,它们一般在80分贝以下,对人没有直接生理危害,但都能干扰人们交谈、工作、学习和休息。

环境噪声的危害主要分为以下几方面:

1.环境噪声对听觉器官的危害。当人们进入强噪声环境是,就会感觉到噪声刺耳难受,离开噪声环境后,耳朵还会嗡嗡作响,甚至出现听觉的敏感性下降,听阀提高,听不清一般的说话声。如果这种境况持续时间不长,脱离噪声环境后听觉敏感性不久就会恢复,这是生理上的适应。但是,长时间受到过长的噪声刺激,引起内耳感音性器官的退行性变化,就会由功能性影响变为器质性损伤,听力下降,称为噪声性耳聋。

2.环境噪声对神经系统的危害。噪声通过听觉器官传入大脑皮层和丘脑下部的植物神经中枢,引起中枢神经系统一系列反应。根据噪声强度、性质的不同及接触时间的长短,有不同程度变化。长期接触高强度噪声后,可能出现头疼、头晕、耳鸣、心悸、睡眠障碍等神经衰弱症状。

3.环境噪声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噪声可能引起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表现为血压升高或降低,尤其是原来血压波动大的人,接触噪声后,血压变化更为明显。

4.环境噪声对内分泌系统的影响。经研究,在中等强度噪声(70~80 分贝)作用下,肾上腺皮质功能增强;在大强度(100 分贝)噪声作用下,则功能减弱。动物实验在噪声影响下,初期卵巢功能亢进,后期功能下降,性周期紊乱,生仔率下降。[4]

5.环境噪声对消化系统的影响。噪声可引起胃肠道消化功能紊乱,胃液分泌异常,胃蠕动减弱,食欲下降,甚至发生恶心、呕吐。

6. 环境噪声对孕妇的影响。孕妇长期处在超过50分贝的噪音环境中,会使内分泌腺体功能紊乱,并出现精神紧张和内分泌失调,严重的会使血压升高、胎儿缺氧缺血、导致胎儿畸形甚至流产。

7.环境噪声对幼儿的影响。婴幼儿经常受噪音的刺激、会引起精神委靡、烦躁不安、消化不良、食欲不振等现象,并使内分泌发生紊乱,防碍婴幼儿身心健康与智力发育,噪音还会影响视力,诱发眼病

8.环境噪声对正常生活、工作和休息的影响。环境噪声主要影响居民的休息和睡眠。脉冲噪声比连续噪声危害大,夜间噪声比白天噪声影响更大。有人做过实验,发现在40~45 分贝(A)的噪声刺激下,睡眠人的脑电波就出现觉醒反应。说明45 分贝(A)的噪声级会产生干扰,使人睡眠深度下降,多梦、熟睡的时间短;也有人发现长期暴露在强噪声的环境中即产生软弱无力、想睡觉,但又不能熟睡,离开此环境进入安静休息的环境,则有兴奋起来。

在明确了不同类型噪声污染的特点和污染防治对策的基础上,要根据不同噪声的特点,把噪声污染防治对策贯穿到噪声污染防治的各种手段中。这些手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运用技术措施防治噪声污染。要针对不同类别的噪声,制订不同的污染防治技术路线,对消声、隔声、减振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制订技术规范,指导和规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和工程建设活动,保证噪声污染防治工程和设施建设质量,发挥防噪降噪的作用。

2.营造隔音林。为了减小噪声而采取的措施主要是隔声和吸声。在马路两旁种树,对两侧住宅就可以起到隔声作用。在建筑物中将多层密实材料用多孔材料分隔而做成的夹层结构,也会起到很好的隔声效果。为消除噪声,常用的吸声材料主要是多孔吸声材料,如玻璃棉、矿棉、膨胀珍珠岩、穿孔吸声板等。材料的吸声性能决定于它的粗糙性、柔性、多孔性等因素。另外,建筑物周围的草坪、树木等也都是很好的吸声材料,所以我们种植花草树木,不仅美化了我们生活和学习的环境,同时也防治了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精神为指针,以创建文明城区为主线,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为手段,按照市环保局对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的规范和要求,加大环境噪声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快速推进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使城区声环境质量按功能达标,为市民创造一个安静、详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建设范围

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后范围为昌元街道建成区、*街道建成区(含板桥工业园区)。覆盖人口约16万人,总面积为21.36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的“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为100%。

三、建设标准

(一)区域(指各类标准适用区域,下同)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该区域所执行的环境噪声标准。

各类区域适用标准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39号)执行。

(二)区域内90%以上的固定噪声源(包括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不超过该区域所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固定噪声源,其边界噪声不得超过标准值5分贝。

(三)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并有针对该区域内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具体规定,夜间施工必须有环保部门发放的夜间施工临时排污许可证。

(四)对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有具体和完善的控制措施和管理规定。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县城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成立*年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宗松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环保局局长、昌元、*街道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县目标督查办、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市政局、县工商局、县广播电视台、县规划局、县经委、县交警大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噪声达标区扩建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副局长刘作彬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实施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

(二)职责分工

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以下简称扩建区)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有关单位务必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和目标要求,积极配合协调,共同完成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任务。

县环保局负责统一实施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扩建工作,依法查处环境噪声达标建设中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

昌元、*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对本边区内固定声源进行调查,及时协调解决扩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县规划局负责扩建区范围划分和面积确定,提供标示清楚的扩建区平面图(或示意图)。

县经委负责扩建区内工业噪声污染的技术改造,组织对噪声严重扰民企业限期搬迁或转产,对噪声超标企业技术改造的监督、检查。

县公安局负责抓好各种商业经营活动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和整治。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交通噪声的管理,并划定车辆喇叭禁鸣区和单行路段。

县文广新局负责抓好扩建区内“三吧一厅”(迪吧、酒吧、网吧和歌舞厅)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相关证照审批的严格把关。

县市政局负责整治违规占道营业,协助抓好商业经营活动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和整治。

县工商局负责协助县环保局做好工业及商业污染防治指导工作。

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环境保护宣传报道工作。

县监察局、县目标督查办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依法查处渎职、失职和不作为的部门单位或工作人员。

五、实施步骤和进度计划

噪声达标区扩建工程分为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时间为*年4~9月底。该阶段主要从事详细的调查摸底和单个污染源现状普查,进一步明确重点污染整治对象,成立噪声达标区工作领导小组,并广为宣传噪声达标区建设的目的意义。

(二)实施阶段,时间为*年6~10月底。该阶段一是对各重点污染源下达限期治理任务;二是由各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督促业主单位开展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搞好单个重点污染源治理方案的编制和实施;三是规范建筑工地、娱乐场所、固定商贸摊点和机修及防护栏加工门市的噪声污染管理;四是做好噪声达标区监测工作;五是由县政府牵头,有关各单位参加,对噪声达标区扩建工程进行预验收。

(三)自查整改阶段,时间为*年10月底~11月。昌元、*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对照职能职责分工和验收要求进行自查,对预验收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于11月25日前将“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报告书面报送县政府(抄送县环保局)。

(四)申请验收阶段,时间为*年11月。该阶段主要是对噪声达标区扩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自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完成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的送审材料并向市级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五)噪声达标区建成后的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噪声达标区的各种管理规范,实施达标区建成后的监督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县委、县政府将噪声达标区管理工作纳入对部门年终综合考核的内容。

六、控制措施

(一)交通噪声控制

1.扩建区的道路交通噪声按重庆市*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机动车违章鸣喇叭者依法查处。

2.为保障道路畅通,对已划定的单向行驶道路严格管理,坚决查处违章行驶者,对占路违规现象进行清理,还路于交通。

3.凡在扩建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含军、警车及过境车辆),严禁使用高音喇叭。

4.机动车在非禁止鸣喇叭的时间和路段使用低噪声喇叭时,每次按喇叭不准超过半秒钟,连续按喇叭不准超过三次,不准用喇叭唤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使用广播宣传车。

5.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备车等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除执行紧急任务外或在禁止使用警报器的地段,不得使用警报器。

6.严禁机动车在城区禁鸣区内(以莲花广场为中心,各入城路口为分界点)鸣喇叭;城区其他区域路段严禁鸣高音喇叭。

(二)社会生活噪声控制

1.商业店铺不得利用音响喇叭等高噪声手段招揽顾客。

2.歌舞(包括卡拉OK、迪吧、酒吧)、商业演出必须配套建设有效的防噪设施,不得超过规定的营业时间。

3.禁止沿路吆喝买卖。

4.切实贯彻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对饲养宠物和其他发出较大噪声的畜禽进行有效控制。

5.住宅室内装修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有效防噪措施。

6.各居委会和住宅小区管理机构加强宣传教育,制止居民日常生活造成的噪声污染。

7.在城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限制活动时间,控制音响音量,不得对周围生活环境产生污染。

(三)建筑施工噪声控制

1.禁止夜间使用打桩机。凡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十五日前向环保部门申报并领取《建筑施工噪声临时排放许可证》。

2.扩建区内施工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所规定范围。

3.建筑施工必须按规定的工艺和时间作业,在扩建区因施工工艺或社会公益等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作业的,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并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连续施工。

(四)工业噪声控制

1.扩建区内的工业项目必须逐步搬迁,暂未能搬迁的必须限期治理,扩建区内一律不得新办工业项目,申办特定服务企业的,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2.各单位不得自行发电,因停电而必须发电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

3.五金、石材等在生产过程产生较大噪声的加工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4.机动车维修必须在室内进行,并确保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网站等媒体,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广泛营造氛围,使扩建工作深入人心。

(二)严格执法,加强管理

坚持依法行政、严管重罚,是完成噪声达标区扩建的重要保障。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违反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依法严处,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部门协同配合,通力合作,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共塑城市文明形象。

(三)强化监督,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县监察局、县目标督查办对扩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扩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范文6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我市的交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上一任市委书记蔡长松同志,到任做的第一件事是向机动车废气、噪声污染宣战,组织长达三年之久的“交通污染专项整治”。新任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王富玉同志到任做的第一件事是向环境噪声宣战,组织公安、交警、交通、环保、工商、城管、文体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两任市委书记抓的第一件事都是环境污染整治问题,绝非巧合,是历届市委市政府对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高度重视的共鸣和反应。根据市政府年3月10日和5月11日关于交通污染治理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前期业已取得的整治成果,我市制定了年—年交通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市委宣传部、公安、环保、交通、城建、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市交通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中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并制定了具体整治措施。

二、开展立法工作

我市近年来结合实际先后实施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和《市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两部法律法规,对把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引向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创造良好的噪声和大气环境质量,巩固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于年9月14日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年9月29日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年10月23日正式实施;《市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年11月14日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年4月23日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三、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年继续积极稳妥地开展交通污染防治工作。在噪声整治方面,制作散发宣传交通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宣传材料3万份,开展各类交通噪声污染宣传活动53次,有效地控制了机动车乱鸣喇叭和特种车乱鸣警报器的现象。年7月份起,为了贯彻市委市政府把“做大做强做精做美”的战略决策,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为配合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栏目策划了一系列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报道,晚报、广播电视台以及驻市的多家媒体先后新开辟了《洁净、爱我家园》、《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建设新、迎接十六大》等多个专栏进行报道,共发表报纸专版3个、照片18幅、文字稿件245篇;广播电视新闻192篇次,制作两期专题节目。同时,各区、各部门组织人员在解放路、明珠广场、生生百货广场等举办咨询宣传日活动,在街道设点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10月11日,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举办了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法规知识电视竞赛,参赛的单位有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体局、市交通局和三个区政府代表队。通过这次电视竞赛,对执法部门进行依法行政,使噪声污染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极好的促进作用。年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印制了10万多份市区禁鸣喇叭的标志牌分发到全市车主,对我市禁止机动车乱鸣喇叭工作起到积极的宣传作用。

四、具体整治措施

(一)加强对机动车年检线尾气检测的监督管理对机动车年检尾气检测的监督管理是交通污染防治重中之重的工作。市环保部门派员进驻检测线对机动车尾气监测把关,从总体上掌握全市机动车的尾气排放状况,抓好交通污染的源头防治工作。年共检测机动车28479辆,合格率86.65%,发放合格证24678张;年截止11月底,共检测汽车15800辆,发证14700张,合格率为93%;检测摩托车28600辆,发证27500张,合格率为96%;年检测汽车尾气13870多辆次,摩托车尾气28710多辆次,合格率86.2%,发放合格证36738个。

(二)加大对机动车路检和禁鸣喇叭的执法力度-年间四个单位联合执法,进行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路检工作。共检测机动车2807辆,其中道路抽检机动车207辆,深入车队检测车辆2600辆;共查扣定线中巴汽油车改柴油车71辆;共对2500辆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含摩托车)进行了治理;年,共完成了机动车尾气路检抽查6060辆次,获有效数据11652个,首检达标率为63.6%。-年间共查扣违章鸣喇叭证照2400件;年市交警支队共出动警力约5000人次,查扣机动车乱鸣喇叭、整车噪声超标违章共1264起,罚款67600元,年检中治理喇叭超标的汽车932辆,摩托车1432辆;牵头联合警备区、武警警务处、市公安局纪检、卫生局等单位,设卡查扣特种车辆181辆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警报器的特种车辆45辆,收缴非法安装的警报器、标志灯具17副。

(三)加快机动车的更新步伐-年间交警部门按规定报废汽车1100辆、摩托车1万多辆。交通部门共报废届满10年的出租车600多辆,更新出租车约500辆,更新的出租车排量基本在1.6升以上,带电喷技术,属环保型出租车。市公交公司报废车辆44辆(其中中巴30辆,大巴14辆),新购进中巴车120辆并已投入运营。市人民政府了《关于报废汽车回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海府办[]85号),对进一步规范我市汽车报废回收工作,防止报废车、拼装车及“五大总成”重新流入社会,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意义。

(四)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为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公安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的《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和省公安厅关于市摩托车管理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了《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告示》,采取如下措施:

1、继续停止办理琼A牌摩托车注册登记与迁入手续,但允许转出。

2、实行中心市区摩托车限行管理。限制郊区号牌的摩托车进入市区行驶,其他市、县号牌摩托车一律禁行;禁止排气量在250C以上(含250C)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3、对摩托车实行限期、限里程报废制度。

4、严禁报废摩托车继续使用和上路行驶,违者一律查扣,交回收单位回收拆解,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五、下一步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