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合同范例6篇

预付款合同

预付款合同范文1

【关键词】 CSTC合同;上海格式合同;NEWBUILDCON合同;造船合同;还款保函;担保范围

1 预付款还款保函的担保范围

众所周知,预付款还款保函(以下简称还款保函)在新造船舶融资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被称为造船项目的基石。还款保函不仅是船舶建造方从买方处获取建造进度款的先决条件,也是买方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重要条件。如果建造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还款保函,买方将不支付任何预付款,买方的银行也不愿意提供融资服务。近年来,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和航运市场的低迷,国内许多造船项目因船舶所有人资金不足而未能最终交船。一旦船舶所有人选择解除造船合同,则将要求建造方/卖方返还已支付的预付款,由还款保函下的担保银行还款。因此,还款保函的担保范围直接关系到买方能否收回预付款,也是建造方、买方和担保银行共同关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银行在还款保函下承担的还款责任应根据保函的担保范围和付款条件来确定,银行作为担保人仅在还款保函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目前,国际上常用的标准造船合同所附的还款保函格式中通常都规定,只有在买方根据造船合同的明确约定解除合同时,银行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返还买方预付的建造进度款。在这样的约定下,如果买方解除造船合同的理由并非根据造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解约权,而是依据合同约定之外的法定解约权而解除合同时,银行就有权拒绝承担还款保函下的还款责任。这构成了银行的抗辩权,也是还款保函担保范围的一种限制。在实务中,这种限制很容易被造船合同的各方当事人以及融资银行所忽视。本文结合实务中常见的3种造船合同文本的具体条款,比较和探讨在各合同文本的担保范围下银行的抗辩权。

2 造船合同的解除

近几年的造船合同纠纷案件,大多是因为船舶所有人作为买方在船舶超过弃船期仍未能交船或船舶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性能指标而主张解除合同,其依据是造船合同中所约定的买方解约权条款。但是,一些船舶所有人因资金出现问题而在船舶交船期或弃船期届满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其解约理由往往是船厂因建造进度缓慢,在交船期或弃船期之前无法完成交船,因此构成预期根本违约,此时船舶所有人主张的解约权在法律上被称作法定解约权。

无论是国内法还是英国法,都明确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法定解约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造船合同适用国内法,船舶所有人可以举证证明船厂的行为构成以上情形之一时,有权解除合同,而不必等到合同约定的弃船期届满。

国际上大多数造船合同的约定都适用英国法。在英国法下,一旦造船合同中卖方的行为构成毁约时,买方即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买方可以举证证明卖方行为已构成毁约,其有权在合同约定的交船期之前解除合同。在实务中,除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权条件以外,船舶所有人要举证证明船厂在交船期之前或弃船期之前已预期违约,甚至构成毁约。在构成毁约的情形下,如果买方根据普通法解除合同,尽管其解除合同具有合法性,但可能面临无法从还款保函中受偿的风险。

3 3种常见造船合同中还款保函担保范围规定的比较

3.1 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CSTC)出口船舶项目合同版本(简称CSTC造船合同)

在CSTC造船合同中,还款保函格式明确规定,银行向买方承诺“退还总额不超过_____美元的款项。即根据本合同你方在交船前支付的本船合同价的第一期付款_____美元整,本合同价的第二期付款_____美元整,本合同价的第三期付款_____美元以及本合同价的第四期付款_____美元。若上述款项或其一部分根据本合同条款(第10条或第12条2(2))应由卖方偿付而卖方未付,且你方是因可允许延迟和船舶全损而解除合同,我方将支付卖方应付金额,但无利息;若你方根据本合同第8条第3款规定的延期交船总计达[____]天或第3条1(3)、2(3)、3(3)或4(3)所述情况解除合同,我方将支付你方款项及利息,年利率为____%,其他情况下年利率为____%,在收到你方要求退款的有关书面要求后30个营业日之内,我方即支付上述款项。”

此外,CSTC造船合同第2条第7款规定,在买方根据造船合同有权解除合同时和船舶发生全损(包括实际全损或者推定全损)而买卖双方未能就合同价款的变更和新的交船期达成协议时,卖方有义务偿还买方已支付的进度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在CSTC造船合同中,有关买方解约权以及上述还款保函中的约定,作为担保人的银行仅在买方因以下事由解除合同时才对卖方的还款义务承担担保责任:第一,买方因交船期延迟超过合同约定的弃船期时而解除合同;第二,买方因船舶未达到合同中规定的性能指标,且该等不达标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如船速不足、油耗过多、载重量不足)时而解除合同;第三,因船舶全损买方解除合同。如果买方根据上述情形之外的理由解除合同,从而使买方在还款保函下的索赔超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时,担保人有权抗辩,买方将面临无法从还款保函中获得赔偿的风险。

3.2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标准新造船合同(简称上海格式合同)

在上海格式合同中,还款保函担保范围的规定与CSTC造船合同有所不同。根据上海格式合同第5条第7款的规定:“买方在本船交船前支付的所有款项都具有预付款性质。如买方解除或取消合同时,符合合同规定的和法律规定的解除及取消合同的条款,建造方则须按买方指定的账户退还买方按本合同付给建造方的全部进度款项……”从该规定来看,虽然特别规定在买方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时卖方应有还款义务,但从该合同“附件A”中的还款保函格式规定来看,担保人承担付款责任的条件中未包含买方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时向卖方要求还款的情形。

该还款保函格式对具体付款条件的规定:“如上述款项或其一部分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应由卖方偿付而卖方未付,且你方是因交船期允许延迟而解除合同,我方将支付卖方应付金额,但无利息。如延迟交船总计[_____]天,你方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所述情况解除合同,我方将支付你方款项及利息,年利率为____%,其他情况下年利率为 ____%。在收到你方要求退款的有关书面要求后30个营业日之内,我方即支付上述款项。”(“…Should the Seller fails to repay to you such any or all installments due as provided by the articles under the Contract,and you suspend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due to the extension of the delivery date,we will make such payment to you without interest. In the event that the delivery date is delayed for [____] days and you terminate the Contrac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lause 3 of Article 8 or clause 1(3),2(3),3(3),or 4(3)of Article 3 of the Contract,we will pay to you the aforesaid amount of installments together with interest at the rate of [____] percent per annum or [____] percent per annum in other circumstances…”)该条款中英文内容不一致,根据上海格式合同第30条第6款的规定,在中英文不一致时,应以中文为准。

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银行作为担保人仅在交船期延迟而买方解除合同时才承担付款责任,这是对担保人的责任限制。对于英文规定中“其他情况下”的表述,是指买方根据造船合同的条款因交船期延迟之外的理由解除合同的情况还是买方根据法律规定解除造船合同的情况?对此,难以从条款本身得到答案。一旦产生争议,有待于法院或仲裁庭根据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对保函的担保范围进行解释。但是,笔者认为,由于还款保函条款未明确规定买方因交船期延迟之外的其他理由解除合同时银行应承担担保责任,这在司法实践中很难作出对买方有利的解释。因此,在使用上海格式合同签订文本的项目中可能出现买方根据造船合同有权解除合同,一旦合同解除,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预付款;但如果该解除合同并非由于交船期延迟而作出,作为担保人的银行有权根据还款保函中规定的担保范围的限制而免除其担保责任。

3.3 波罗的海国际海事公会标准新造船合同 (简称NEWBUILDCON合同)

根据NEWBUILDCON合同的还款保函格式对银行付款条件的规定“…We irrevocably and unconditionally guarantee(but as primary obligor and not by way of secondary liability only)that if the Builder becomes liable under the Contract to repay any part of any installment,we shall,upon receipt by us form you of a Demand for the same(together with a copy of a demand made by you against the Builder or repayment),pay to you or to your order upon the expiry of thirty (30) days from receipt of such Demand the sum demanded by you by way of the repayment of any installment together with Contractual Interest and Award Interest (if any) provided that our total liability shall not exceed the Maximum Liability.”“如果建造方在合同中有义务返还任何分期款的任何部分”时,银行应有义务承担还款责任。笔者认为,该规定中的银行付款责任的范围较CSTC造船合同以及上海格式广,包含了造船合同中规定的所有建造方有义务向买方还款的情形。

根据NEWBUILDCON合同第39条(e)款的规定:“if this contract is terminated by the buyer,the builder shall refund all sums paid by the buyer to the builder under Clause 7(contract price) and Clause 15(payments) hereof plus interest thereon…”,一旦买方终止合同,建造方则应退还所有合同预付款及利息。

NEWBUILDCON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和要求还款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能按合同要求开具还款保函。NEWBUILDCON合同第14条(b)款要求,建造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约定时间内且在第一期款支付之前,按照合同中约定的银行和保函内容开具还款保函给买方,否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2)建造方未能履行有关船舶建造的工作达到一定连续的天数,但不包括可允许的延迟,且在买方发出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的一定期间内未能纠正其行为。

(3)可允许的延迟导致的交船期延迟超过180天;非因可允许的延迟导致的交船期延迟超过180天;可允许的延迟以及非允许的延迟累计导致交船期延迟超过270天。

(4)船舶技术指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根据NEWBUILDCON合同第39条(a)款规定,船舶航速、载质量、舱容低于一定标准或买方拒绝接受主引擎时,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5)提供还款保函的担保人被视同破产,且建造方未能在买方要求提供替代还款保函之日起30日内提供买方接受的替代还款保函,此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NEWBUILDCON合同第39条(d)款对“视同破产”作了解释,即指一方或提供还款保函的保证人破产清算程序启动、解散或重组(为合并或重振目的除外)、清算等情形。

(6)船舶状态存在第12条约定的其他缺陷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NEWBUILDCON合同第12条留白以供各方自行约定。

(7)建造方违反第14条关于“担保”的规定。

(8)建造方被视同破产。

(9)船舶全损,且合同各方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就交船期的延长以及其他必须的合同修改达成一致。

NEWBUILDCON合同和还款保函的条款对买方更为有利,对买方解约权作了详细的规定,相对CSTC造船合同和上海格式的规定来说,赋予买方更多解除合同的权利和机会。还款保函对银行承担还款责任的规定也比较宽泛,应当包含了买方解除合同而卖方有义务还款的所有情况;但该规定并未明确,当买方根据法定解约权而非合同约定的解约权解除合同时,银行是否有义务对卖方的还款义务承担责任。由于NEWBUILDCON合同第39条(e)款并未限制买方必须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卖方才产生还款义务,因此,笔者更倾向于认为,该保函下银行的担保责任不应当以买方根据合同规定的解约权解除合同为限制条件,而应当扩大到买方根据普通法解除合同的情形。换言之,根据NEWBUILDCON合同和还款保函的条款,买方根据除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以外的理由解除合同时,且该种解除是合法的,则仍然有权要求还款保函下的担保银行承担担保责任,向买方支付预付款。作为银行来说,要以买方解除合同并非依据造船合同的明确约定为理由抗辩其付款义务,是很难成功的。

预付款合同范文2

一、“预付账款”在日常核算中误用的形式及原因

一是企业购置机器设备、厂房的预付款或预付在建工程款等误记入“预付账款”。在实际会计核算中,对企业购置机器设备、厂房的预付款或预付在建工程款,许多财务人员不知道应该将其列支在“预付账款”还是“在建工程”或“工程物资”科目。他们认为只要是预付的各种款项,均应在“预付账款”科目列支,对“预付账款”科目含义存在误解。《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预付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而预先支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该科目属于流动资产类科目,用来核算购入存货时形成的预付款。而上述的采购机器设备、厂房的预付款项或预付在建工程款属于固定资产类核算的对象,应当根据其性质用“工程物资”或“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二是职工借支而预付的材料款误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在会计实务中,企业采购部门人员借支去采购材料等货物时需要先付款,财务部门只持有采购人员的借条,发票和供货企业的收据在当月收不到,会计人员在做账时往往误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预付材料款。一般情况下,和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都可以用“其他应收款”核算,而“预付账款”一般核算和主营业务有关的项目,如采购材料等。所以职工借支预付的材料款应记入“预付账款”而不是“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是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账款项目填列不正确。会计期末,财务人员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往往容易将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合并计算,如将“预付账款”总分类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在资产负债表的“预付账款”项目中,这样计算不一定正确,因为总分类账户等于所属各个明细分类账户余额之和,而预付账款总分类账中可能含有应付账款明细账金额。

四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预付工程款和预付的土地使用权款误记入“在建工程”。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日常核算中,个别财务人员没有考虑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殊性,将预付工程款和预付的土地使用权款误记入“在建工程”科目或“工程物资”科目。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其开发项目属于存货,其预付工程款和预付的土地使用权款应该使用“预付账款”和“开发成本”两个科目进行核算,而不是记入“在建工程”或“工程物资”。

五是“预付账款”长期挂账影响损益和税收。企业按购货合同预付货款后,由于有的供货单位不开发票,有的供货单位可能倒闭或撤消,有的未倒闭但时间达两年以上不可能开发票,财务人员不对这笔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致使预付账款长期挂账,影响当期损益。在这种情况下正确的处理是: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消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人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二、加强企业预付账款管理的措施

以上列举了预付账款在企业实际核算中可能发生错误的几种形式,为了使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规范预付账款的使用,必须对企业的预付账款加强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预付款合同范文3

关键词:成因;清理;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1

预付账款是基于合同约定或商业信用形成。一方面供应商担心购买方不能如期按合同约定付款,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另一方面购买方因生产经营需要,也愿意在未到货的情况下,预付一部分货款,以促进交易的达成。

一、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

一般来说,在采用预付款方式结算的情况下,商品入库后,对方开具发票,就可以销账,但如果预付账款科目还有挂账,有的甚至超过两三年,这样就不正常了。简单来说会有以下几种原因:

1.多付款。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必需的物资(某种程度上也是供应比较紧张的物资),与供货方签订长期的供销协议,这种协议可能是框架性的,没有具体的数量规定。供货方为了保证自己的资金流动性,往往需要购货方多付一两个月的货款。对于生产经营必须的物资,在企业不终止该项业务的情况下,预付款项滚动存在。如该项业务终止,物资采购部门没有及时结算和清欠;财务部门没有关注账务情况,形成多付款项。

2.发票未开具或未进行账务处理。正常的商业交往中,在购供双方确认购货数量和金额后,供货方开具发票,购买方依据发票入账,预付账款就能抵消。如果在供货方已开具了发票的情况下,这时预付账款的形成说明企业的基础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一定缺陷。如物资供应部业务员没有意识到将发票及时交到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造成未销账或延迟销账;财务人员未定期检查预付账款挂账情况,未及时跟催业务员销账,造成预付账款长期挂账;工程建设历时较长,在结算之前,未能销账等。

3.无费用预算。在执行全面预算的企业中,使用OA办公系统进行费用报销,要有相应的预算才能完成。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预算追加的难度比较大,如审批的环节比较繁琐,有严格的预算调整频率和时间等。这部分发票就滞留在业务人员手中,无法进行报销,形成预付账款。

4.付款管控不严。在审批过程,财务部门未加区分的允许各类业务采用预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造成预付款的形成,给日后的管理工作带来不便。

5.公司间未挂往来或供应商串户。这种情况下形成预付款的原因一般有:在一套人马两个公司的企业里,容易发生。如在在一个公司付款,在另外一个公司报销发票的情况,双方也未挂往来;另外一种情况是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在单据流转或信息共享方面存在缺陷,导致这个供应商的发票记到另外一个供应商账下。

二、预付账款的清理

预付账款清理一般方法是根据每个账户预付账款的余额追溯查找凭证记录,一笔付款凭证和一笔发票凭证对应,找出预付账款余额是那一笔或那几笔付款凭证形成的。财务部门检查后形成预付账款清查明细表,表内注明预付款业务内容,形成时间,形成原因,经办人,责任部门等事项,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分清是费用性挂账,还是投资性挂账。如果是费用性挂账,跟催经办人进行结算和清欠,跨年费用还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如果是投资性挂账,应询问工程进度,催促尽快结算,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可使用状态的时候,可以进行预先进行结转,待工程结算后,再进行调整;

2.如果是预算问题,就要协调进行预算的追加;

3.公司间串账或供应商间串户,财务人员要查找串账的依据,如银行付款凭证与挂账供应商不符,协议中收款方和结算方(供货方)不一致等,再根据权限进行账务调整。

清理关键点是判断预付款的性质,找到相关入账依据,如合同、发票、结算资料等,进行账务调整。

三、预付账款的管理

针对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特别是超龄预付账款的形成原因,为了使企业财务信息真实、可靠,规范预付款的使用,必须加强预付账款的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预付账款相关管理制度:(1)制定预付账款管理责任制度。财务部门人员按各自负责的业务,对预付账款进行管理。工程会计管理与工程相关的预付设备款,预付工程款等。材料会计管理与材料采购相关的预付材料款等。物资采购部门负责发票的跟催,预付款的结算和清欠;(2)根据公司业务性质,明确什么样的物资采购才能采用预付款的方式结算。如企业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物资,战略性投资的工程款和设备款等。其他业务采用预付款方式付款,需要经过特别的授权;(3)财务部门加强预付款审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款项支付,合同未规定预付款的,坚决不能进行预付,在审批付款时,需要查询该供应商账户余额,考虑还有没有必要预付;区分不可缺物资和战略性投资等业务,对预付款进行控制。企业未规定的业务,坚决不能预付;其他业务需要预付款的,财务部门需检查是否有特别的授权;(4)制定预付款清理责任机制。制定专人做好结算和清欠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按期定额回收,防止意外的损失发生。将预付款的清理与部门领导考核挂钩,对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结算的经办人,进行一定的处罚;(5)建立健全采购和付款环节内部控制制度;(6)建立供应商付款台账,随时关注与供应商的交易情况,有利于经办人跟催发票和追讨多付款,让每个业务员心里也有一本账。预付账款台账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经办人,合同金额,付款方式,付款进度,发票开具日期,金额,发票号,特别授权人等内容。

二是财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需要定期分析预付账款形成原因,不断优化预付款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等。财务部门关注的重点是有无违反预付款管理制度规定进行付款,预付款的形成是否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公允反映,是否有会计差错等事项;内部审计人员关注的重点是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按制度执行,是否存在舞弊现象等。

四、结语

良好的预付账款管理,可以压缩预付款项占用的时间和规模,满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减少预付款结算方式下交易成本的要求,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减少税务隐患,完善管理制度和优化业务流程,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的经营管理。

预付款合同范文4

摘要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预付账款的管理会对其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产生直接影响,可以说预付账款的管理涉及到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因此保证其应用的正确性与管理的有效性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就针对该问题展开讨论。

关键词预付账款应用管理

一、预付账款与其它类型应收款项的区别与联系

企业的应收款项包括各类应收及暂付款项,比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以及长期应收款等等。在具体的会计处理时要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做出准确判断:比如企业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购货款、租金、工程款等,就要计入“预付账款”的科目中;而应收客户的产品货款、材料货款则记入“应收账款”的科目中;如果应收款项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则记入“长期应收款”的科目中,其它一些诸如竞标押金、员工差旅费等则计入“其它应收款”科目中。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的预付账款已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应收账款,并按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二、预付账款科目错用的形式与原因

(一)购置设备或修建厂房的预付款误记入预付账款

很多会计人员存在一种错误认识,认为凡是预付的各种款项均可列入“预付账款”的科目下,比如企业采购设备、修建厂房的预付款项等,或者无法准确识别要将这些项目列入“预付账款”或“工程物资”科目中,这种认识正是由于未正确理解预付账款的性质而导致的。在相关会计制度中对预付账款科目做出明确规定,即预付账款属于流动资产类科目,其主要作用是核算企业购入存货时形成的预付款。由此可知,采购设备、修建厂房等项目属于固定资产类核算的项目,所以核算时要列入“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等科目,而不得列入“预付账款”科目。

(二)借支的预付材料款记入“其它应收款”科目

很多企业在采购材料时,通常会由采购人员借支后预先付款,财务部门无法在当期收到材料发票和企业的供货收据,只有采购人员的借条。此时在实际的会计核算中,会计人员就会将该项预付材料款计入“其它应收款”科目下进行核算。通常其它应收款项核算的对象为与主营无关的业务,预付账款的核算对象与主营业务相关,因此采购人员预先借支的材料款项要记入预付账款中。

(三)资产负债表中关于预付账款项目的填列存在失误

会计期末,财务管理人员在编制资产负债表过程中,可能存在把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合并计算的失误,比如在资产负债表的“预付账款”项目中直接填列“预付账款”总分类账户的期末余额,这种计算方法就可能存在偏差,这是由于在资产负债表中各个明细分类账户余额的和为总分类账户。出现这种失误是由于相关会计人员未将预付账款总分类账中包含应付账款的明细数额考虑在内。其实预付账款与应付账款是互相对应的关系,并且只有在期末编制资产负债表时,预付账款项目的年末数,会等于应付账款的某笔明细账户借方余额与预付账款的借方余额之和,而账薄的相关记录则不作变动。

(四)预付账款长期挂账对损益及税收产生影响

如果企业根据采购合同向供应商预付了货物款项,但是供应商无法开具发票,或者供应商可能破产、两年以上无法开具发票等等,会计人员就不会针对对应的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导致该笔预付账款长期挂账,会对当期损益及税收产生直接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如果预付账款估计无法收回,则通过规定的程序审批后将该笔预付账款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预付款项。

三、提高预付账款管理有效性的措施

(一)建立预付账款审批控制制度

企业要结合实际的经营计划与生产计划制定出科学的采购计划及资金应用计划,根据相应的管理权限制定审批级次与标准,对应的人员要参照资金预算计划、审批规定等做好预付账款审批核查工作。具体而言,预付账款审批控制制度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供应商信用等级评价系统,采购员要对供应商的资信状况及财务经营状况进行科学的调查、评估,然后对其基本信用条件进行初步评价;参照公司对应付账款周转速度的要求,结合供应商的基本信用情况做出信用风险程度的评估,再与财务部门一起协商采用预付账款方式的必要性,并制定出预付账款的具体金额及期限。另一方面,要建立严格的预付账款审批流程,以某个小型企业为例,其10000元以下的预付账款审批流程为:采购员申请,经采购部门主管签字核准,再交由财务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然后再由分管采购业务的最高层主管予以审核。

(二)明确预付账款管理的相关责任者

要进一步明确预付账款管理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同样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预付账款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根据供货合同中的相关协议,委派专人进行结算及催收,根据预付账款的期限进行定额回收,将坏账率降至最低;供应部门经办人员要根据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安排交货并验货入库,在七日内完成报销。如果超出约定报销时间,则可以按照预付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经办人员一定的资金占用费。另一方面,要明确每一笔预付账款的管理责任人,支付预付款前要填写详细的申请单,单据上要能看出具体的责任人与相关主管责任人,并将款项用途、交货时间等显示出来。比如针对超过期限的预付账款,要由财务部门知会对应的业务部门进行清理,定下两个月期限,如果超期清理未完成,则要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相应的罚款,比如可以按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进行处罚;如果财务部门未尽到责任向对应部门发出超期预付账款处理通知,最终形成三个月以上的超期预付账款,则要处罚财务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如形成坏账损失,处罚要加倍。

(三)建立完善的核对制度

由于预付账款明细相对较比复杂,很难将问题直观的筛选出来,因此可以采用账龄分析法,将企业预付款项中的异常情况直接对比出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账款的抵销,减少坏账率所以要坚持不懈的做好账龄分析工作,尤其是账龄大于一年的款项,要作为分析重点。企业要与供应商建立往来核对制度,每月上旬将超出期限的预付账款明细表列出,表中必须包含账款的发生时间、往来单位的名称、经办人及相关部门等,对应的业务部门再对预付账款明细表进行核对与催收。如果货款已付、货物已经验收入库但是未收到预付账款的相关凭证,则要督促采购人员及时向供应商索要相关票据与凭证。

(四)建立预付账款台账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要与供应商加强沟通与协商,要求其建立起相应的预付账款台账,台账要能够将企业预付账款的实时情况详细的反映出来,包括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供应商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状况、预付账款清收相关负责人等等,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及详尽性。各类预付账款均要根据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根据单位类别设置明细账,做好详细的记录,并与对应的采购合同、签证单据、预付账款台账等一起保管,建立起完整的预付账款台账体系。

参考文献:

[1]张蕊.浅议加强预付账款的管理.财经界.2010(03):147.

[2]于清敏.对企业预付账款管理的几点思考.现代商业.2010(03):142.

[3]汤川.基于预付账款的贸易融资模式、优势及风险分析――以徽商银行A支行为例.价值工程.2010(29):37-38.

预付款合同范文5

2、定义不同:

预收账款是提前收款的意思。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或交易双方之约定,而向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在未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时预收的款项。

预付账款是提前付款的意思。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在日常核算中,预付账款按实际付出的金额入账,如预付的材料、商品采购货款、必须预先发放的在以后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

3、核算的内容不同

预付款合同范文6

一、资金预算管理

本项目属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因此,对本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执行。

二、资金使用管理

1、该项目资金设立专帐、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符合概算,预算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必须完备手续,符合规定的程序。

2、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应根据项目概算、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支出预算等办理资金的申领和拨付。

3、资金的使用必须进行认真审查,包括的内容:

(1)支付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金额是否正确;

(2)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是否符合财务预算,用款计划;

(4)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5)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工程预付款的管理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施工组人员审核后,呈项目法人审批,并提供合法的预付款收据。

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是很行转账结算,严禁现金支付。

3、工程预付款由财务部门按合同,承包单位及标段进行管理,项目部及施式组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同承包商及时核对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情况,防止多付少扣。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的管理

1、实行预算控制,严格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数额内控制使用。

2、建立并规范审批手续,由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

3、遵守规定的内容和开支标准

五、工程价款结算形式与手续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确定定期(每月)或阶段性进行结算。

1、由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结算申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附本次结算工程量的证明材料。

2、工程监理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为本期工程量是否属实,单价是否为合同约定,若存在差异,要求承包商重报,若无问题,编制月进度支付凭证,签发计量支付凭证,报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

3、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对监理审核上报结算进一步核定,重要为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若无问题,签发工程款结算支付单,报项目法人审批。

4、财务部门付款时,必须重点审核累计结算款,预付工程款的扣回数,质量保证金累计数是否一致,本期支付数计算是否正确等,若没有问题,办理工程价款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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