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土地合同范例6篇

流转土地合同

流转土地合同范文1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1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扩大种植规模,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依法、公平、自愿、有偿等协商的原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流转土地位置:夕佳山镇坝上村曹村组的土地,小地名: 。

二、流转土面积: 亩,田面积 亩,山面积

三、土地流转期限:流转经营权时间为20xx年,即 年日止。

四、土地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乙方按每亩田每年362斤黄谷折算,每亩每年土地按254斤黄谷折算,每亩每年山按150斤黄谷折算,共计: 斤黄谷为当年市场价支付甲方,从签字之日起支付第一年的土地流转费,以后每年 月 日前付清当年土地流转费用。

五、土地流转期重大调整:如果在流转期间被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土地赔偿归甲方所有,地上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

六、在合同期内,因乙方经营不善不能继续经营的,乙方享有转租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但乙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土地流转费用。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在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能在租地内开展一切合法经营活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付乙方全部损失。

九、甲方确保乙方能通过现有公路进行货物运输。

十、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复耕,如乙方不复耕,乙方一次性补助甲方每亩1000元复耕费,由甲方自己负责复耕。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2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流出方代表: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流入方代表: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根据《宿迁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宿办发[20xx]57号)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流转土地面积、位置和用途:

流出方经 村合作社同意,将拥有经营权的耕地 亩,流转给流入方经营。

到流入方:

结转方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按时交付流转费和各种税款,在土地流转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转接方承担。

三、流转期限:

流转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共(大写) 年。

四、流转费金额交付办法:

(一)流转金额: ;

(二)流转费交付办法: 。

五、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条款,违约方应向

二、流出方采取有偿转让,反包倒租形式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对方支付违约金 ,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流转方不按期缴纳流转费,每天按所欠流转费的0.5‰向对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承担违约责任。

六、纠纷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或请乡、村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无效时,可采取下列两种方式解决。向县(区)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流出方享有国家政策性补贴。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按照人均地亩所流出面积比例进行核减。

3、协议到期后,流入方如不再续租,应当在协议到期前半年内提出,并负责平整土地,恢复原貌,并在协议到期20日前交付流出方。

八、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村合作社同意和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签证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村合作社和签证机关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3甲方(流出方):地址:

乙方(流入方): 地址:

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依法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土地名称、坐落、面积及质量等级 土地名称、四至界址、面积、质量等级情况表: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土地二轮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流转土地的用途: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依法享有流转土地的承包权,流转的仅是土地使用权;

2、监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损害土地资源的行为;

3、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全部流转收益;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法定义务;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帮助或服务。

(三)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法律和本合同约定,享有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流转期内因投入而提高地力的,依照法律和本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转价款的保底流转价,按港区和浮桥镇政府的土地流转费为标准进行计算,由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之前结清;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2、土地流转后,国家给予种地农民的粮食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各项补贴由 享有。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 的 %。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应当继续履行。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调解仲裁不成或不愿调解仲裁的 ,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补充如下条款:以上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方和乙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机关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流转土地合同范文2

甲方(发包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承包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

有关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1、甲方愿意将承包的位于: 镇 村 组 计( )平方米。详见下表: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耕种农作物,生产经营。地块名称: 分地时评估等级:

面积 亩。

2、土地四至界限:东 西 南 北 。 垄走向

二、转让期限:

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2、最长期限不得超过现在土地承包的剩余期限。(第二轮发包土地标准)

3、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转让价款与支付方式:

1、转让价格:每亩(1000平方米),每年承包费( )元,承包土地共计( )亩。

2、转 让 款:每亩人民币( )元,共( )亩。( )年,共计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

3、支付方式: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承包款全额给甲方全部支付完毕。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规定:

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原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原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当终止于原发包方在该流转土地上的一切承包关系。(异议)

3、甲方交付的承包土地,必须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给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

5、乙方无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服务(包括粮食直补)(异议)由甲方享受。

综上所述:双方必须遵守此合同,如有违背合同规定,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试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原发包方一份。

甲 方: 签字

乙 方: 签字

代 笔 人: 签字

流转土地合同范文3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 流转承包土地的种类、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土地(以下简称承包地) 亩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承包地座落于 。四至界限。 (承包地属性、质量等见附件)。

二、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及其他)将其承包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

四、流转承包地用途

流转承包地只能用作农业用途,具体用途为 。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1、承包地流转费用现金支付。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费每年 元。付款时间每年10月31日。

2、流转土地所享受国家惠农资金和其它补贴均由 方享受。

六、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承包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承包地。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下,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如果乙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将甲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经管站各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转让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盖章)签名: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表达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甲方xx亩地转让给乙方。并达成以下规定;

一、转让土地至

东至xx为界,西至xx为界

南至xx为界,北至xx为界。

二、转让土地面积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面积为xxx亩。

三、转让金额

本次转让金额按每亩( )计算,共计 元整,作为征地补偿费。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四、其他规定

1、乙方在付清协议规定款项后,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权自行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预。

2、若乙方需要办理土地所有权手续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办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若国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门占用该地块时,由于乙方已经付给甲方征地补偿费,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补偿费及其他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五、转让期限

由于本次转让,乙方已一次性付给甲方土地补偿费,因此,转让期限永久。

六、违约责任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双倍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流转土地合同范文4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 让 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标准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亩以_____________流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方式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土地交付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

3.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不得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环保方面应按国家标准达标排放;

5.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补偿。

第三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双方协商同意以第______方式支付流转价款:

(一)现金形式支付:

1.第一年流转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后一年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3.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流转价款,以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转价款。

(二)实物(稻谷)折现形式支付:

1.协议流转价款为每年每亩 斤稻谷,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

2.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定金在最后一年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3.每年结算支付两次,分别以当年______月______日和______月______日的稻谷市场价为准折以现金兑付,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和______月______日为兑付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乙方还应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三)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如甲方提出要保留地面设施的,地面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四)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五)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补偿款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分配,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农业、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采取以下第______种解决方式:

(一)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或镇土地流转指导中心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补充栏目

流转土地合同范文5

关键词:农村法治 视域 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用益物权,是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集体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为前提,以分离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为基础,是实现农民财产权利的合法途径。本文以农村法治发展为视角,以湖南益阳农村为考察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探讨。

1.农村法治发展视域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新特征

湖南益阳自2008年起开始探索农村土地流转,2010年在沅江市草尾镇开展土地信托流转模式试点。新的流转机制减少了农民顾虑,带动了资本下乡,使流转规模迅速扩大,流转效益快速显现,增加了农户收入,推进了村镇建设,同时也改善了乡村治理,推动了农村法治发展。

多样化的流转形式保障了农民的财产权利。益阳农村土地流转在很大程度上是缘于遏制耕地抛荒而开始的。最初,益阳通过《耕地耕作管理办法》,采取乡村干部分片包干、行政问责、收取代耕费等强制措施遏制农田抛荒,主要由基层政府推进土地流转。时至今日,土地流转已由当时的政府责任被动实施转变为保障农民财产权利主动推进。目前益阳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包括转包、转让、租赁、入股、互换等。在益阳土地流转中,农村耕地流转171.67万亩,其中转包面积63.9万亩,占流耕地流转总面积的37.4%;转让面积8.8万亩,占5.2%;出租面积36.6万亩,占21.4%;土地投资入股面积3.8万亩,占2.2%;互换面积12.7万亩,占7.4%。多样化的土地流转形式使农民的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财产权利通过多种途径得以实现。

规模化的土地流转使流转行为日趋法治化。目前益阳全市有32万家庭户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共流转土地274.67万亩。就经营规模而言,流转种植50亩以上土地的种植大户有3852户,共承包土地 114.9万亩, 占全市流转面积的41.82%。其中,承包50-100亩的有1876户,流转面积23.03万亩;承包100-200亩的有1004户,流转面积18.56万亩;承包200-500亩的有577户,流转面积10.34万亩;承包500-1000亩土地的有234户,流转面积26.3万亩;承包1000亩以上的有161户,流转面积36.69万亩。在承包1000亩以上土地的大户中,众盛农业公司、轩盛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湘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共流转土地3.81万亩。规模化的土地流转使流转主体不能再以口头方式与对方约定流转年限、面积、价格等,违约需要承担责任,签订流转合同成为常态,流转行为日趋法治化。

新型化的土地流转模式培育了农村法治发展新载体。前期农民自发的土地流转普遍存在流转双方信任不足、利润不高、规模不大、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大等问题。2010年,在政府的积极引导和大力推动下,益阳着手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的探索。一是通过地方政府主导,在沅江市草尾镇试点,由政府出资200万元,创新性地成立农村土地托管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7月更名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形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流转的“草尾模式”,也称“益阳模式”。目前,益阳农村土地信托流转面积32.16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7.98万亩,占全市耕地流转总面积的16.4%。二是通过农民自发和自愿组建农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逐渐形成了合作社流转模式。目前,益阳已组建了桃江县桃花江镇花桥土地流转服务专业合作社等6家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已流转土地2.1万亩。另外,其它以种植为载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逐渐成为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中介,据统计,益阳全市116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流转土地面积74万亩。无论是“草尾模式”还是合作社流转模式,流转中介都联系了较大群体的农民,通过流转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客观上促使这部分农民法律意识逐渐增强,行为的随意性减少,合法性增多。在农村法治发展进程中,它们正成为农村法治发展的新载体。

2.农村法治发展视域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

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法律性质认识不足,流转热情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为前提,以分离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为基础,是实现农民财产权利的合法途径。但是,部分农民小农经济意识比较强,恋土观念根深蒂固,在他们的观念中,农田是集体分给我的,是我的个人财产,是“保命田”,即使外出打工、进城经商,也要保留田土在自己名下,不愿长期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经营,以避免返乡或年老时无田可耕。这种思想上的“防线”,致使他们不愿放弃土地经营权,宁可请人代耕,甚至在自家地上种树,也不愿意流转给他人经营。另外,农村老弱劳动力就业门路不多,土地仍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这也增加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

农民间小规模土地流转的程序相对混乱,流转纠纷多。益阳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多以农民自发形式出现,集中连片的、有组织的流转较少,流转种植50亩以上土地的种植大户承包的土地只占全市流转面积的41.82%,还有58.18%属于小规模流转或农户间的直接流转。在流转过程中,他们大部分没有签订规范的合同,只有双方的口头协议,自由性和随意性较大。有些流转的土地虽然签订了流转承包合同,但没有使用规范统一的合同书,内容不够完整,合同期限、标的不具体,双方的权、责、利不明确,没有违约责任追究和损失补偿办法等,引发了较多纠纷。

土地流转的推进机制不健全,流转进程慢。目前尚缺乏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配套政策措施,个别基层政府对土地流转工作缺乏指导和管理,引导不力,服务滞后,个别乡镇的土地流转服务有名无实,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以致出让方找不到受让方,受让方找不到出让方。由于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市场化运作的土地流转机制,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缺乏,流转信息不畅,往往导致要流转土地的转不出,要租土地的租不到。

3.基层政府依法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策思考

乡镇政府作为国家的最基层政权,既承担着合理引导土地流转的职能,又肩负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任,通过引导、服务土地流转播种法治理念、诠释法治精神,是推进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有效途径。

3.1坚持意思自治,尊重农民意愿

意思自治是私法自治的核心和灵魂,是私法的最高理念。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农民是集体土地的承包人,土地流转只不过将其中的经营权分立出来进行流转。当前的农村土地仍然承载着农民的生存保障、就业保障等重要功能,农民随时可能退出劳动力转移大军回归农村,那时候土地仍是他们安身立命之所在。农村土地流转应严格遵循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等原则,尊重农民的意愿和话语权。针对部分群众认识不足的问题,基层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宣传,特别要向农民讲清土地经营权流转不等于买卖土地,也不等于放弃承包权,让农民充分了解自身权利,了解相关法律和政策,了解土地流转的利与弊,切实保障农民按自己意愿进行土地流转的权利。要尊重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利益诉求,是否流转、以何种形式流转、流转给谁、流转多少面积、以什么价格流转等,都要由农民自己选择,基层政府只能引导,而不能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实践中,基层政府要彻底摈弃“官本位”、“权本位”观念,严格依法行使职权, 防止行政行为的任意性与专断性。同时,要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注意权责平衡,对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让法律的公平与正义逐步渗入农民的观念意识。

3.2规范政府服务,推动依法流转

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土地流转应该依法签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由于土地流转是近些年兴起的,大多数农民只是以口头约定的形式进行转包、出租、互换等,没有签订正式书面合同的习惯,即使签订了合同,内容也很不规范,这严重制约了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政府监管。

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解决目前土地流转中以农民私下流转为主、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基层政府有必要将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作为一项工作职责进行设置,成立专门机构,投入专项资金,安排专职人员,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指导和服务。基层政府土地流转管理部门要根据《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制定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派出土地流转指导人员,保证土地流转的依法、有序进行,防止出现合同纠纷。同时,要完善流转价格形成机制、谈判程序和流转管理机制,为土地流转各方的公平交易提供规范样本;要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的登记、备案和签证等制度,加强监管;完善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流转中的矛盾,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3.3培育流转主体,拓宽流转渠道

一是引导农业产业化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到农村充当土地流转的主体。这些企业与农业发展紧密相连,或者以农业产品为原材料,或者直接参与农业生产,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相对较宽的融资渠道,它们最有条件、最有资格、最有能力到农村流转土地进行生产。在益阳已有的土地流转主体中,这两类企业在资源信息、种植技术方面更具优势,与农户更容易找到利益结合点,能够在土地流转中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同时,这些企业的产、供、销一条龙、种养加工一体化等,也有利于实现农村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实现土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二是鼓励农民工返乡流转土地。改革开放以来,不少外出务工的农民经过到外地就业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和丰富的经验,他们在城市积极学习市场营销、经营管理、政策法律等知识,思想不断解放,思路逐步开阔,已经具备了创业的条件,作为有浓厚恋土情节的农民,他们也有意回乡发展,报效家乡,这部分人将是未来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中坚力量。他们对农民的需求和农村习惯、规则最了解,懂得如何充分利用农村社会的土地、人力资源,适合充当土地流转的新主体。

三是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带动土地规模化流转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继基层政府、村级组织和农民之外推进乡村法治化治理的“第四力量”。基层政府要统筹协调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通过多种渠道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农产品专业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优势品牌建设对接。鼓励农民通过土地、资金、劳动力入股加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大力推广公司加基地、合作组织联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合作组织的组织和带动作用,以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注释:

① 百度百科. http:///view/1317434.htm,2014.

11.15.

流转土地合同范文6

一、家庭承包方式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操作规程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其具体操作规程是:

1、承包方或者接包方通过发包方或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土地承包经营权供求信息。

2、发包方或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将转包承包地的信息,及时填入由乡(镇)政府统一印发的《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登记表》,并同时上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由县政府或者乡政府通过各种渠道统一对外转包信息。

3、接包方与承包方或者受委托方磋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有关事宜,如转包期限、转包价格、双方权利义务等。

4、流转事宜商定后,承包方与接包方依法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转包合同由流转当事人从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领取由乡(镇)人民政府下发的全省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

5、签订的转包合同一式四份,承包方和接包方各执一份。承包方将另外两份合同上报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保存一份,另一份上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入档保存。

6、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应及时将土地转包情况填入《土地流转情况登记表》登记造册,并整理归档。

7、接包方依法经营农村承包地。

8、接包方向转包方履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规定的义务。

9、转包期届满后,由原承包方依法经营原承包地。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组织或个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其具体的操作规程是:

1、承包方或者承租方通过发包方或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土地承包经营权供求信息。

2、发包方或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将出租承包地的信息,及时填入乡(镇)政府统一印发的《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登记表》,并同时上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由县政府或者乡政府通过各种渠道统一对外招租信息。

3、承租方与承包方或者受委托方磋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有关事宜,如租赁期限、租赁价格、双方权利义务等。

4、流转事宜商定后,承包方与承租方依法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出租合同由流转当事人从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领取由乡(镇)人民政府下发的全省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

5、签订的出租合同一式四份,承包方和承租方各执一份。承包方将另外两份合同上报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保存一份,另一份上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入档保存。

6、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和乡(镇)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土地出租情况填入《土地流转情况登记表》登记造册,并整理归档。

7、承租方依法经营农村承包地。

8、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9、租赁期限届满后,由承包方继续依法经营农村承包地。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具体的操作规程是:

1、互换方通过发包方或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土地承包经营权供求信息。

2、发包方或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将互换承包地的信息,及时填入乡(镇)政府统一印发的《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登记表》,并同时上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

3、互换方或者受委托方磋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的有关事宜,如互换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

4、流转事宜商定后,互换双方依法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互换合同由流转当事人从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领取由乡(镇)人民政府下发的全省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

5、签订的互换合同一式四份,互换双方各执一份。互换方将另外两份合同上报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保存一份,另一份上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入档保存。

6、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和乡(镇)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土地互换情况填入《土地流转情况登记表》登记造册,并整理归档。

7、土地承包经营者依法经营互换后的农村承包地。

8、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入股。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具体的操作规程是:

1、入股者对需入股的承包地经营权进行核实验证,以便确定股权。

2、发包方或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将承包地入股经营的信息,及时填入乡(镇)政府统一印发的《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登记表》,并同时上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由县政府或者乡政府通过各种渠道统一对外入股信息。

3、入股者之间签订书面形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4、签订的入股合同,入股者之间各执一份,并由入股者将两份备份合同上报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保存一份,另一份上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入档保存。

5、发包方或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对土地流转情况要及时登记造册,并整理归档。

6、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7、土地入股合同解除时,入股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仍归原土地承包方。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其具体的操作规程是:

1、转让方向发包方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书面申请。

2、发包方核实转让方是否符合转让条件,发包方同意转让的,要及时填入乡(镇)政府统一印发的《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登记表》,并同时上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由县政府或者乡政府通过各种渠道统一对外转让信息。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

3、发包方同意转让后转让方依法确定受让方。

4、流转事宜商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依法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由流转当事人从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领取由乡(镇)人民政府下发的全省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

5、签订的转让合同一式四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执一份。转让方将另外两份合同上报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保存一份,另一份上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入档保存。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应配合流转当事人办理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

6、村集体(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和乡(镇)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土地转让情况填入《土地流转情况登记表》登记造册,并整理归档。

7、受让方依法经营农村承包地。

8、受让方向发包方履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义务和承包合同规定的其它约定义务。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其他相关规定

(一)委托发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二)委托发包方流转土地的合同签订。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村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其书面委托的人与受让方签订。

(三)土地流转中的受让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受让方)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