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考试总结范例6篇

普法考试总结

普法考试总结范文1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我区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四套班子联席会和乡镇场、街办以及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的有关文件。4月15日下午,区委、区政府召开由区四套班子全体成员和乡镇场、街办的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司法所长、办公室主任以及区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人秘股长)参加的试点工作动员大会。随即,全区各地、各部门单位先后召开党政班子,机关中层领导和干部群众三个会议,层层进行思想动员。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地层层发动和宣传,全区上下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全区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扎实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和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为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精心筹划,严密组织

我们在认真总结前几个五年普法考核验收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按照“立足实际、重在提高、分类指导、便利操作”的原则,分别制定出《关于切实做好“四五”普法考核验收查漏补缺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区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在具体实施步骤上,针对每个阶段的不同要求,把整个试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试点和查漏补缺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宣传发动。即以全区动员大会为契机,利用多种方式和一切宣传阵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普法考核验收宣传动员活动。与此同时,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长廊(栏)等各种宣传媒体和阵地,大造考核验收声势。先后组织宣传车在城区主要街道和30个乡镇场巡回宣传;发送宣传资料6万余份;全区422个宣传栏(橱窗),1424块墙报全部更新刊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内容。临川晚报、广播电台和有线电视台以及乡镇广播站、差转台都开辟了普法专栏或专题节目。二是抓先行试点。选择工作扎实的乡镇、街办、企业及市直机关为全区“四五”普法考核验收的先行试点,确定具体的抓点领导和工作人员,明确试点的指导方法和实施步骤。三是抓普法复习。充分利用党校、中小学校、农(居)民法制夜校等各类普法教育阵地,组织干部群众对“四五”普法以来所学法律知识进行全面复习,重点抓好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青少年和法制宣传员、农(居)民家庭户主等对象的复习巩固。四是抓规范上墙。我们要求各地将<<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四五”普法规划、“十五”期间依法治理规划、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名单、普治工作组织网络示意图、领导干部包干挂点安排表等制作上墙。五是抓资料完善。对五年来普法依法治理的各种文件、资料和依法管理方面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收集整理、补充完善分类装册,立卷归档,规范存放。

第二,总结和自查自验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认真搞好五年工作总结。区普治领导小组和区政府以及全区各乡镇场、街办和区直部门、单位分别就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十五”期间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二是搞好典型总结。指导各试点单位和各乡镇场、街办以及区直部门、分别撰写出各具特色的工作经验总结。三是认真搞好成果展示。精心摄制一部反映XX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全过程的电视片;制作一套反映全区实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宣传版块;印制十多万份“四五”普法知识复习问答。通过图像、照片和文字等多角度宣传和展示全区干部群众学法用法,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巨大成果。四是搞好自查自验。区普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全区各乡镇场、街办和区直部门进行检查考核,为迎接上级考核验收作好准备。

第三,整改和迎接上级考核验收阶段。在二个多月的“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过程中,我们组织了5个督查组,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定期与不定期深入一线督查。督查出来的情况于5月16日、5月30日、6月10日先后召开了三次由各乡镇场、街办和区直单位部门一把手参加的普治工作调度会。会上,区委副书记、区普治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洪XX、区政法委书记、区普治领导小组副组长XX、区政府副区长、区普治领导小组副组长XXX强调,“四五”普治工作已列入今年全区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的考核验收标准,扎实地做好查漏补缺工作。针对三次督查及交叉查检暴露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认真地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先通报批评,后黄牌警告。上级来我区考核验收时,哪个地方、哪个单位不合格,除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外,年底综治考评时,该单位综治工作一票否决,以此促进各地、各部门普法工作有序而深入地开展。

三、以点带面,规范推进

为了提高工作效果,保证试点质量,按照“以点带面,协调发展,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试点工作思路,我们选择了孝桥镇、六水桥街道办事处、区检察院、区林业局、区供电局、区教育局等六个不同类型的单位,作为全区“四五”普法考核验收的先行试点。并从四个方面着力,狠抓点上的指导实践,带动全区“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严格标准,分类指导。我们按照上级要求的工作标准,结合本区实际,把“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任务分解量化,制定出统一的《临川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标准》。在具体内容上,我们针对条块、部门和单位在“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任务的同一性和不同性,将整个标准分为共同标准和分类标准两部分。一方面围绕“四五”普法条块的共同任务,把“组织领导、机构建设、保障措施、教材配置、学法形式、资料档案”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作为六个试点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的共同标准。另一方面,按照依法治理工作中单位履行的职责不同,分乡镇、街办、部门单位、企业等几大块,实行不同的试点工作分类标准。这样,使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更具针对性,既有利于每个试点单位落实共同试点工作任务,又能较好地突出各个点上的不同特色。

二是定人定点,加强管理。我们充分发挥普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对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实行成员单位分工包抓和挂点包干。即核定任务,明确责任和职责,每个点上都确定1名领导和1名小组成员及1名区普治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试点单位工作的指导、督促,抓好各项准备工作的组织落实,掌握点上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荐典型经验,确保试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检查督促,疏理分析。一方面,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抽查,面上检查与实地考查,交叉检查与巡回督查相结合的方法,督促点上扎扎实实地做好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建立试点例会工作制度,每星期召开一次试点进度情况分析会,由抓点领导和督查人员反馈点上工作情况,试点单位报告任务完成结果和下步工作构想等。通过分析例会,及时掌握试点任务落实情况,全面了解试点单位各自工作进展,并从中发现和找出薄弱环节与不足之处,及时予以完善、改进和调整,推动整个试点工作协调发展。

四是现场交流,总结提高。为使点上取得各具特色的可行性经验,我们加大指导力度,采取纵向推开,横向交流,条块交叉,相互促进的方法,扩大试点的带动效应。首先,分别在各个点上召开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现场会,按照对口一致的原则,组织与点上职能对口或相近的系统单位现场听取试点单位经验介绍。其次,边实施边总体推广。对点上每个阶段的做法及时验证,跟踪总结,做到成功一个推广一个,提高试点经验的示范效果。

四、强化领导,狠抓落实

在试点工作过程中,我们始终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严格考核标准,认认真真地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的落实:

第一,落实责任措施。试点工作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全面完成“四五”普法规划任务,高标准地接受并通过上级的考核验收,强化责任措施是关键。为此,我们建立和实行三项责任制度。一是“一把手”负责制。区委决定试点期间,各级党政组织的“一把手”是本地、本部门普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区四套班子领导抓片包点责任制。我们把全区36个乡镇场、街办划片设点,依照包片定点,任务到人的原则,由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工包抓。三是督查责任制。区司法局五位正副局长组成五个督查组,责任包干、深入一线,分别对全区各个乡镇场、街办和区直各部门单位的普法考核验收准备工作进行巡回督导。

第二,落实组织机构。“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要求高,必须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规范有力的组织管理。我们一方面在全区层层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另一方面,从区委宣传部、区委办、政府办等10个部门和单位协调30名素质较高的干部,连同普治办的6名专职工作人员,组成了督查协调组、材料撰写组、电视摄制组、版块编制组等专职机构的试点工作办公室。并抓好乡镇场、街办和区直单位试点工作机构和队伍的落实,做到专职专人、专人专用。健全上传下达、情况反馈、请示汇报运作制度,使之适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的要求。同时,落实工作经费。区政府在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给予了大力支持,想方设法解决试点所需经费20万元,从而保障了全区试点工作高效运行。

第三,落实教材资料。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对普法学习内容查漏补缺,组织干部群众开展普法复习活动。因此,搞好普法教材和宣传资料的落实,是做好试点工作的必要环节。我们在认真落实省、市规定的普法考核验收必备教材的同时,抓好普法考核验收宣传复习资料的编印和发放,及时足额地把普法教材和宣传资料送进千村万户,落实到人。

普法考试总结范文2

2019年义乌中考改革相关事项已经公布,详细内容参考如下:

(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从2019年开始,义乌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金华市联考。与金华市统一命题,相关考试科目、各科分值、考试时长、考试组织形式、阅卷、成绩统计安排等原则上与金华大市相同,量化综合素质及科学实验评价结果等参照金华同步调整。

1.考试分值: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120分;科学满分160分;社会(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简称“社会”)满分80分;体育满分30分(初二20分,初三10分),总分630分。

2.考试时间:学业水平考试的文化考试时间为每年6月11--12日,体育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中下旬。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100分钟、社会80分钟。

3.考试组织:数学、社会学科实行开卷考试。与金华市同步实施外语学科人机对话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2020年开始,高中阶段招生根据《义乌市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义教基〔2018〕4号)实施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

(二)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编制并实施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调控提升普职升学比例,稳控普通高中招生总规模。

2.推行定向分配招生计划。大力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尤其是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定向分配制度,义乌中学分配比例不低于60%,义乌二中实行50%定向招生、大成中学落实一定名额实施定向招生。定向招生名额以学区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格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

(三)探索多元招生录取机制

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制定学校招生标准,建立特色招生、定向招生、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为主的多元录取机制。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实施特色招生,原则上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体育艺术特长招生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

1.支持义乌中学做精做强。根据学校办学资源合理调控义乌中学办学规模,年招生数控制在700人以内。明确义乌中学招生方式,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先定向、后统招”的方式录取,定向招生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扩大义乌中学招生自主权,学校可自主招收不超过年招生计划总数20%(含体艺、信息技术等)的优秀学生;可与相关县市区(如对口支援县市区等)建立优等生委培机制。

2.义乌三中、四中探索实施“三位一体”招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结果综合排序录取,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比应不少于70%。“三位一体”招生批次纳入普通高中提前批。具体招生方案由相关学校制定,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鼓励其他普通高中探索特色招生模式。各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选择一至两门学科、再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作为依据,制订特色(特长)招生方案,详细列明招生的类别、数量、标准以及条件和程序等内容,经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提前公布实施。

4.拓展特色(特长)生招生路径。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招生继续按照《义乌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义教基〔2017〕10号)执行(义乌中学招录办法另定),教育局统一组织专业测试,测试后即填志愿,以文化课成绩入围为前提,按照专业测试成绩自高向低录取,特长生在各批次中均先行录取。

(四)加强职校及民办高中招生管理

1.逐步规范职校招生行为。各类中职学校要按照“应招尽招”的原则,尽力满足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愿望。将职普融通班、五年一贯制幼师大专班及3+2联办班纳入招生办统一平台招生。继续试行职普融通实验班招生,实践职业教育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为中职考生创造升入普通本科或高职本科求学机会。

普法考试总结范文3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琼府〔2016〕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本实施意见,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有利于中考、高考改革的衔接出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在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同时,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为初中毕业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坚持普职并重。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通过系统科学的制度设计,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将适合不同教育的学生合理分流到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畅通学生成长成才的多种途径,促进普职协调发展,为多样化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则程序,探索高中自主招生,形成指标到校生分配、统一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录取、推荐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平等升学机会,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全科开考。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海南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改革目标

进一步完善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建立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公平。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又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1.考试科目。《海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规定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美术、音乐12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过早过度偏科,确保达到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

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等为考查科目,积极创造条件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纳入考查科目。

2.考试范围。教育部颁发的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学内容。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地理7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闭卷笔试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2门科目实行开卷笔试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实行现场测试,积极创造条件提供自选项目供学生选择;音乐、美术及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方案,各市县(含洋浦,下同)具体组织实施。

4.成绩呈现。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呈现,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的成绩等级,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按A等级10%、B等级2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15%、F等级5%依次确定。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等级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A等级40-50分,B等级35-39分,C等级30-34分,D等级25-29分,E等级20-24分,F等级0-19分。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的考试或考查成绩直接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其结果与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一并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

5.时间安排。全省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7门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每年6月25-26日)进行,生物和地理2门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八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每年6月27日)进行,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下学期3月—4月进行。

6.考试组织。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体育与健康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试实施方案,由各市县负责组织实施。

全省统一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实施方案,由各市县按有关规定组织考试、评定成绩。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参照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1.科学确定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要记录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重点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党团与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情况的记录及成果,各学科学习成绩和成果,体育和艺术特长以及参加活动的成果等体现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的关键表现。

2.完善评价手段和方法。进一步完善海南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设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从初中一年级开始做好写实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学校要在每学期结束时及时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整理遴选、审核、公示等工作,为每一位学生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生毕业时,提取经过审核、公示的相关材料形成《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学生提供依据或参考。

3.科学合理使用评价结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学校和家长对孩子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提供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招生学校应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前向社会公布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取办法,确保使用程序规范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三)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1.改革录取计分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各计分科目等级和各计分科目原始分总分呈现。各科目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3个科目各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4门科目各100分,体育与健康科目50分。生物、地理2门科目卷面分各100分,2019年(即2017级初中学生,以下递推)各按卷面分30%计入录取总分,2020年各按卷面分40%计入录取总分,2021年起各按卷面分50%计入录取总分。

2.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录取。要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作为门槛,其中“省一级学校”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A等或B等级的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若在录取时,各录取学科总分相同无法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以及本校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办法,自主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在自主招生中,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3.科学合理确定普职招生规模。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

4.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城区薄弱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引导初中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到2020年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比例达到50%以上。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措施。

(四)探索和规范自主招生

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探索建立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制度。试点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以自主招生方式,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等学科特长以及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要求。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学校总招生计划的8%以内(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总比例不超过6%)。自主招生学校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不得重复组织学业水平考试。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要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结果公平公正。

(五)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1.认真核定招生计划。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认真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各市县应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将民办高中统一列入招生计划。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审核民办高中招生方案,按照学校实际办学能力逐校下达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含筹设期间)或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高中”不得参与招生。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和采取承诺、未经政策允许的签订协议等非正常手段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坚持素质教育导向,规范中考成绩,坚决刹住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不良风气。严禁任何学校公布、提供学生中考成绩。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中考成绩、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

3.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2017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从2018年起取消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进一步完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查公示制度。

4.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六)推进考试命题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思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坚持有利于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原则,兼顾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的不同功能,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紧密联系学生生活与社会实际,突出学科核心素养。

科学设计试卷结构,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思维、实践能力,重视对有关学科实验操作技能的考查,积极探索初中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统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积极稳妥推进。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二)深化教学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国家和省级必修地方课程的课时。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课程计划,改革基础教育教学内容、教学形式与教学方法,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初中学校师资、实验室、体育运动场地及器材等方面的条件保障,保障正常教学需求。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加强命题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命题教师的命题能力,强化对试卷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探索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逐步建立我省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建设,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

(四)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改革政策举措的宣传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其他事项

(一)往届初中毕业生及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进入本省义务教育学校九年级就读的,或本省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回本省报考的,可申请参加当年度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总成绩。

普法考试总结范文4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改革目标。

改革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两考合一、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和“分数+等级”的录取模式。改革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莱西市从2016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0年,形成具有青岛特色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建立符合教育发展规律、体现改革方向的考试招生制度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深化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坚持公平公正。改革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规则程序,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坚持科学规范。注重评价的综合性和多元性,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过重课业负担,满足科学选拔和招生录取多样化需要,综合推进考试内容及评价方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办法和招生体制改革。

坚持统筹发展。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统筹管理,增强政策的统一性和协调性,促进市域内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改革考试内容和评价形式。

1.调整考试科目设置和成绩呈现形式。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将考试范围扩大到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设置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考试科目: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含口语和听力30分)、物理(满分100分)、化学(满分80分)、历史(满分8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8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过程管理和目标效果测试各30分)、地理(满分80分)、生物(满分80分)等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艺术(音乐和美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考试办法,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初中学校负责实施。

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其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目作为第一组合,总分400分;地理、生物科目作为第二组合,总分160分。两个组合均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划分标准为: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划分占比确定等级,A等占15%、B等占30%、C等占30%、D等占25%。艺术(音乐和美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科目成绩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考查科目: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作为考查科目,由初中学校组织考查。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改革考试命题。依据各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创新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逐步取消各学科考试说明,防止命题模式化。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和突出表现等6个方面。市教育局负责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由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初中学校要结合办学实际,本着既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又突出学生个性特长的原则,科学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学生初中毕业的依据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创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机制。

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

1.改革统招生录取政策。第一组合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且第二组合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有资格参加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统招生时,从达到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3科总分相同时,排序参照高考改革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以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2.完善自主招生录取政策。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采取笔试、面试(或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录取方式,淡化笔试,笔试科目不超过2科,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要在自主招生方案中明确参与招生录取的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内容。

3.完善指标生确定办法。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将各优质公办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录取统招生时,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校第一志愿报考各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从高到低排序(3科总分相同时,排序参照高考改革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以当年招生文件为准),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被确定为指标生的考生,在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基础上加15分后参加统招生录取。

4.推进综合高中招生。加快综合高中建设,推进综合高中招生,探索高中阶段育人模式改革。学生在综合高中就读期间,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申请普职分流,经批准后再次选择普通高中或职业教育。

(四)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招生办法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三、组织保障

(一)推进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对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提升保障能力。

教育部门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抓紧研究制定综合素质评价、考试实施和招生录取等具体配套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要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确保所需经费。

(三)营造良好氛围。

普法考试总结范文5

一、报名相关

1.具备什么条件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北海市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北海市外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

③具有北海市常住户口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

④在北海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八年级在校学生(只报名参加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不参与中考招生录取)。

2.本市户籍在市外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以回北海参加中考吗?如可以,报名时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可以。这类学生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考生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身份证号等)。

(2)2.学历、学力证明材料。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学籍号、是否应届毕业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初中毕(结)业生提交初中毕(结)业证书(《义务教育证书》)。

(3)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和所在学校出具的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实验操作成绩(注明合格或不合格等级)以及综合素质评定成绩(注明ABCD具体等级)等材料。

3.如何确定哪些学生具有定向生源资格?

答:中考报名时,根据下列规定审核考生是否具有定向生源资格:

(1)市直公办初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确认具有定向生资格:

①初一入学时以正读生身份入学(以市招生考试院批录名册为准),且初中阶段自初一年级起至今连续三年均在录取学校实际就读的毕业年级学生。

②初一入学时以借读生身份入学(以市招生考试院批录名册为准),且初中阶段自初一年级起至今连续三年均在录取学校实际就读,在中考报名结束前,学生本人户籍或家庭房产地址变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学生,可变更确认具有定向生资格:

A.具有海城区常住户口。

B.家庭房产在就读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内(以初一入学当年划定的范围为准)。

③初中阶段从外地(指合浦县、铁山港区、银海区及北海市以外)学校转入并自转入之时起连续在转入学校就读至毕业年级,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学生,可确认具有定向生资格:

A.具有海城区常住户口。

B.家庭房产地址在转入就读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内。

(2)民办学校在校生具有现就读学校的初中阶段正式学籍,且初中阶段自初一入学起至今连续三年均在市辖区内民办学校实际就读(以学籍记录为准)的学生,不受户籍限制,可以确认具有定向生资格。

(3)社会考生中在市辖区外初中就读、跨县域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即应届生)可以确认具有定向生资格。

二、考试相关

4.对残疾或不宜从事剧烈运动的考生参加中考体育考试有何特别规定?

答:凡身体健康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和因身体欠健康(如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骨质疏松、心脏结构或心脏功能异常、侏儒症、巨人症等疾病)或家族中出现过猝死情况以及医疗机构认定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凭《残疾证》或二级(含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报市、县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可免予体育与健康考试,按36分计入中考总成绩。身体不适宜进行中长跑的考生凭二级(含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可申请免考1000米(或800米)跑类项目考试,该项目按12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5.毕业年级学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怎么办?如已参加考试,但成绩不及格的呢?

答: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2018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须报名参加今年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统一考试。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不及格的九年级毕业班学生,须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补考且补考成绩合格者方可被普通高中录取。

三、普通高中录取

6.普通高中招生依据什么录取新生?

答:除自主招生外,其他类型招生主要依据:

(1)学业成绩——中考总成绩等级和各科笔试成绩等级,包括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物理、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查成绩。

7.普通高中录取的条件都有哪些?

答:(1)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享受示范性高中政策的招生学校

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北海中学、北海市第七中学、廉州中学、合浦县第一中学;享受示范性高中政策的招生学校:北海二中(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京八中北海实验学校、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

①基本条件

A.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级以上(含B等级);

B.物理、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技能考查以及生物、地理学科成绩合格。

②成绩要求

A.定向生计划。中考总成绩等级须达到A等级以上(含A等级);

B.教育精准脱贫计划。中考总成绩等级须达到A等级以上(含A等级);

C.统招生计划。中考总成绩等级须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

(2)除上述8所学校外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学校

①基本条件

A.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级以上(含C等级);

B.物理、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技能考查以及生物、地理学科成绩合格。

②成绩要求

A.统招生计划。中考总成绩等级须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

B.教育精准脱贫计划。不受中考总成绩等级限制,但须是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并经审核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考生。

8.中考成绩依据哪些规则来排序?招生时如何择优?

答:普通高中录取时,按以下规则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

(1)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时间段中,招生学校先按照报名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总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先予录取。

(2)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时,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等科目的书面考试单科成绩中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考生等级的数量也相同,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3)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如总成绩等级相同且各单科成绩中各等级数量也相同的考生,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的顺序依次比较各单科成绩等级,单科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先予录取。

(4)如果用上述方法仍无法区分时,招生学校经市、县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后,可调阅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比较,提出录取意见,报市、县招生考试部门审批同意后择优录取。

9.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答:今年我市辖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托北海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分时段分批次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在志愿填报的时段内,考生可通过互联网进入指定网站(bhzklq.com/)实现自助报名(详见《北海市辖区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须知》)。

10.定向生计划是如何录取的?

答:指根据有关规定,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北海二中(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等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指该校当年招生计划数减去自主招生计划数)的80%分配到市直及市辖区的各初中学校,从定向学校考生中择优录取新生的计划。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定向生计划志愿:

(1)经审核确认为具有定向生源资格的考生、市青少年艺术团成员或参加行政部门举办的国际、全国比赛集体项目获一、二等奖的考生。

(2)中考总成绩等级A等级及以上。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及以上。

(4)理化实验信息技术操作技能考查和生物、地理考试成绩合格。

定向生录取安排在第一批次进行。招生学校根据定向分配到该校的招生名额从该校符合定向生录取条件并填报定向生计划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如定向分配到校的名额因该校符合定向生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足而剩余,剩余指标调整为统招生计划,按照统招生计划录取办法进行择优录取。定向招收市青少年艺术团成员和参加行政部门举办的国际、全国比赛集体项目获一、二等奖考生的计划单列,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11.今年的自主招生如何进行?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自主招生实行提前招生,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招生方案。经批准同意实行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编制自主招生方案,报送市教育局审批。

(2)招生方案公布及考生报名。招生学校通过学校公示告栏、校园网站、广播、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批复的自主招生方案并组织报名。报名时间初定在4月下旬,具体以招生学校通知为准。

(3)测试与选拔。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测试与遴选工作安排在每年5月上旬进行,招生学校严格按照公布的自主招生方案自行组织文化和专业测试,按测试结果遴选考生。

(4)招生预录公示及录取审批。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按照本校的自主招生方案,根据测试结果择优确定预录取新生名单,在本校校内张贴和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预录取新生名单报送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

(5)发放录取通知书与注册学籍。已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于规定的时间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按时报到,招生学校按学籍管理办法及时为新生注册高中学籍。

自主招生的录取原则:政策类自主招生录取原则为按文化测试和面试成绩总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特长类自主招生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测试成绩合格基础上,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2.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批次及日程是怎么安排的?

答:市辖区普通高中招生填报志愿、录取日程安排如下:批次

填报志愿时间

录取时间

招生学校

录取计划类型

第一批

7月17日

8:00—16:00

7月17日

16:10—17:30

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享受示范性高中政策的招生的学校。

1.定向生计划;

2.精准脱贫专项计划。

第二批

7月18日

8:00—16:00

7月18日

16:10—17:30

统招生计划(含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定向生计划调整为统招生计划)。

第三批

7月19日

8:00—16:00

7月19日

16:10—17:30

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普法考试总结范文6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青岛市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平度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现结合平度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改革目标。

改革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两考合一、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和“分数+等级”的录取模式。改革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0年,形成具有平度特色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建立符合教育发展规律、体现改革方向的考试招生制度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深化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坚持公平公正。改革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规则程序,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坚持科学规范。注重评价的综合性和多元性,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过重课业负担,满足科学选拔和招生录取多样化需要,综合推进考试内容及评价方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办法和招生体制改革。

坚持统筹发展。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统筹管理,增强政策的统一性和协调性,促进市域内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改革考试内容和评价形式。

1.调整考试科目设置和成绩呈现形式。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将考试范围扩大到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设置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考试科目: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含口语和听力30分)、物理(满分100分)、化学(满分80分)、历史(满分8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8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过程管理和目标效果测试各30分)、地理(满分80分)、生物(满分80分)等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艺术(音乐和美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考试办法,平度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初中学校负责实施。

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其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目作为第一组合,总分400分;地理、生物科目作为第二组合,总分160分。两个组合均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划分标准为: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划分占比确定等级,A等占15%、B等占30%、C等占30%、D等占25%。艺术(音乐和美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科目成绩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考查科目: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作为考查科目,由初中学校组织考查。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改革考试命题。依据各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创新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逐步取消各学科考试说明,防止命题模式化。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和突出表现等6个方面。市教育局负责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由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初中学校要结合办学实际,本着既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又突出学生个性特长的原则,科学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学生初中毕业的依据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创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机制。

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

1.改革统招生录取政策。第一组合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且第二组合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有资格参加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统招生时,从达到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2.完善自主招生录取政策。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采取笔试、面试(或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录取方式,淡化笔试,笔试科目不超过2科,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要在自主招生方案中明确参与招生录取的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内容。

3.完善指标生确定办法。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将各优质公办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录取统招生时,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校第一志愿报考各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排序参照高考改革有关规定并结合平度市实际确定,以当年招生文件为准),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被确定为指标生的考生,在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基础上加25分(根据全市初中学校发展均衡情况可适当调节)后参加统招生录取。

4.推进综合高中招生。加快综合高中建设,推进综合高中招生,探索高中阶段育人模式改革。学生在综合高中就读期间,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申请普职分流,经批准后再次选择普通高中或职业教育。

(四)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市教体局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招生办法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三、组织保障

(一)推进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对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提升保障能力。

结合平度市实际,研究制定综合素质评价、考试实施和招生录取等具体配套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确保所需经费。

(三)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