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试用期工作总结范例6篇

局长试用期工作总结

局长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1

一、思想方面

(一)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各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的精神,及时掌握最新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

(二)加强作风建设。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大家的批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对工作任劳任怨,始终保持较为昂扬的工作热情。

(三)加强纪律建设。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五条禁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学习和贯彻领导干部廉政自律等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工作方面

1. 2019年底,联合XX公安进行了长达几个月侦办火灾案件工作。

2. 2020年3月初,我局接到国家XX局下达指示精神,要求对经营涉案商户进行摸排。为了获得最全面的资料,在不清楚经营户是否患有新冠病毒肺炎,在当时防护物资紧缺的的情况下,带着医用外科口罩给经营户做材料、问情况,经常加班到深夜。

3. 2月19日,XX公安局转来案件线索称:“有人公然在咸鱼软件上贩卖野生动物”,我和同事立即开展调查,通过技术手段,锁定目标人物。终于在XX小区前汽车修理店内找到违法行为人李某和其违法饲养的野生动物。

4. 2月22日至3月中旬,我局接到了公安部成立联合调查专班。我又再一次主动请缨,参加了专班。再次对XX市场进行了深入调查,多次深入XX市场内部进行调查取证。当时专班要求对于个人行踪和调查内容要严格保密,我整整一个月时间每天都在专班工作没有回过家,和家人朋友几乎整整一个月没有联系,现在想想那段日子真的是“痛并快乐着”,因为我知道,穿上了这身警服就意味着责任,代表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根本要求。

6. 在结束在专班的工作后,我还积极响应XX市“XX”的精神,主动下沉到社区,下沉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按照社区统一管理原则,主要负责各小区封闭后的生活需求保障等工作,对于有基础病的居民送药上门。这些工作看似简单,但并不轻松,每每遇到居民的要求,甚至有时候产生矛盾,都需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圆满的化解矛盾,才顺利的完成任务。

局长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2

【关键词】筹建期;开业之日;营业执照签发日;第一笔收入

新开办企业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在会计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帐务处理”(财会[2006]18号)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帐务处理,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因此,筹建期的招待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在税务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为此,会计与税务处理上存在差异是无可厚非的事实,单单就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税务处理上,在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中税企之间也有争议,原因是现行税法及会计准则对“企业的筹建期间”均没有准确给出定义,企业筹建期税收法律地位的缺失给基层税务机关日常税收管理及相关企业办理涉税业务带来不便和纠纷,下文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从企业和税务机关的角度举例分析。

1 问题的提出

某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于2012年6月,2012年8月份开始筹划一楼盘建设,通过招标方式取得一块土地,支付地价款80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之前只进行了规划方案、图纸设计等工作,筹建期间未进行生产建设,通过“管理费用-开办费-招待费”科目核算招待费20万元,2013年2月取得开工许可证后开始施工,在2013年3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遇到问题如下。

企业申报:根据税务公告2012年第15号,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即:20万元*60%=12万元,超出的20-12=8万元需要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税务局机关的意见:因2012年无收入,业务招待费20万元不得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焦点:企业认为虽然2012年无收入,筹建期可以按照税务公告2012年15号进行60%进行扣除。税务机关答复2012年6月已经成立,筹建期为营业执照签发日,因此不得扣除,需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根据国税函[2003]12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以纳税人正式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为企业筹办期结束(该文件已废止)。

2 关于筹建期的解释税收文件不尽统一

关于“筹建期”百度的解释,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在实际工作中,关于筹建期税收实务主要有一下四种观点:

2.1 税务机关主持的观点:以工商局营业执照签发日作为筹办期

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口径的批复》(国税函[2003]1239号),以纳税人正式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为企业筹办期结束(注:该文已废止)。笔者这种观点不太合理,主要是取得营业执照时企业的筹建或筹办期大部分情况没有结束,该事件跨度较短还不能正常的生产、经营。

2.2 企业主持在观点:以试营业作为筹办期

主要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9]第003号)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1991]第85号)规定,前款所说的筹办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注:已废止)。笔者认为这种观点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原则,但须对试运行、试营业进行准确界定,以便于实际操作。

2.3 少数人胡观点:以取得第一笔主营收入作为筹办期

主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规定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起始时间的生产经营之日是指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注:该文已废止)。这种观点也存在明显不足之处,不能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期的时间作为筹建或筹办期的结束时间,两者调控的对象不同。

2.4 较新税政的观点:企业对外经营活动开始作为筹办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这种观点存在的不足是,主管税务机关不易判断或取得判断的证据证明各项资产已经实际运营。

3 关于对“筹建期”法律规范的建议

正因为“筹建期”企业税收法律定义的不规范,才给企业办理涉税业务和基层税务机关日常税收管理带来争议、产生纠纷,只有明晰了政策依据,才能保持税收的政策“准确性”和“连续性”,笔者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尽快出台规范性文件,统一明确企业筹建期的税收管理规定。考虑到企业类型不同,笔者建议分3类不同规定比较合理:

1)商业企业和服务业:取得第一笔收入作为筹建期结束。

2)工业企业和建筑业:开始归集生产成本作为筹建期结束。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工程开工日,开始施工[打桩](不含前期工程,如地质勘探、平整土地、拆除旧有建筑物、施工用临时道路等 ),即为开始生产经营之日,不考虑相关证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齐全。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R].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2]翟建国.企业筹建期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财务处理与税务处理探讨[J].河北企业,2013(08).

[3]谢峰.企业所得税中业务招待费处理辨析[J].财会通讯,2011(16).

局长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3

关键词:一长四必;勘查;新机制;提取率

2013年年底,公安部召开了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新机制工作会议,部署“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的开展工作,我市小榄公安分局为首批试点,随即将试点工作进行全市推广。2015年以来,在全市大力开展“一长四必”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在“一长四必”的落实与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在实战中总结了一些经验。

1 点面结合、先试先行

我市小榄分局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各级部门均高度重视,研究试点方案,市局和分局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开展试点工作。2013年在我市立案要求变更后,小榄分局全年立案数增加了2倍,而总体技术员不可能大量增加,这给刑事技术工作造成了非常大的压力,分局全年现场勘查率为70%。由于工作量太大,严重影响了现场勘查质量、物证提取率、勘查的时效及信息录入等工作。在不可能大规模增加技术民警的前提下,如何创新性地合理利用警力,做好现场勘查工作、保证现场信息采集和应用,是当前试点工作面前的一个最大难题,也是我市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市局部门立足长远,统筹全局,对技术工作给予全方面的支持。试点单位以“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试点为契机,坚持抓管理、促创新、提效能,先行先试,边试边改,不断提高对现场勘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科技破案和规范执法能力,为现场勘查工作长足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市局和小榄分局先后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分级勘查,落实责任。现场勘查以“谁出警、谁勘查、谁建档”的原则,现场有提取物证条件的案件由分局技术室勘查,各派出所设立专职技术员勘查无痕迹物证提取条件的一般案件,对电信诈骗、扒窃等无明确勘查地点的案件不予勘查但仍要关联案件信息后将相关信息录入现勘系统。2014年1-9月,小榄分局所立的刑事案件全部进行了勘查,勘查率达到了100%,较上年同期的70%提高了30%,所勘查所有行事案件全部录入了现场勘验信息系统,录入率达到了100%。十类案件足迹提取率大幅提升,达到55%;指纹、DNA提取率分别为21%、13%。

2 全市布局、扎实推进

小榄分局试点期间,公安部刑侦局和省公安厅刑侦局多次赴小榄试点调研工作,协调解决了大量的困难和问题。经过近7个月的试点探索,小榄分局建立起适合本地实际的机制,也充分得到了落实,成效明显。2014年9月,全国仍在进行试点和摸索时,我市果断决定以小榄试点的“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运作模式为基础,向全市推广小榄经验,开始全市推行“一长四必”工作。

在全市范围推行“一长四必”的过程中,市局和各分局单位能客观分析现状,认清当前主要面临的问题,从技术人员、器材设备和管理考核上多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全市“一长四必”工作。在新机制正式推行前,中山市就已制定了“一长四必”的初步方案,要求各分局单位继续深入贯彻三级勘查制。市局也对各分局现勘系统的管理员进行了多次培训,建立了微信工作交流群时时关注工作进展和研究遇到的问题。至2014年年底,全市刑事案件勘查率97.66%,比2013年86.58%大幅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入室盗窃案件勘查率达100%。在各级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截止至2015年10月,全市24个分局单位刑事案件的勘查率均达到了100%,物证提取率和比中认定的数量较往年同期均有大幅提高。

3 攻坚克难,稳步提高

在推进“一长四必”的过程中,遇到了大量的工作实施中的细节问题,各级部门一直保持着紧密的沟通,同心协力,使各种困难迎刃而解。

一是加强信息关联。在现勘系统的应用前期,大量案件未与警综系统的警情或案件编号关联,导致后期孤立的数据无法进行利用与研判,无法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比中关系等关联导图。因此,市局要求所有录入的现场勘验信息必须关联警情或案件信息,并规范信息录入。近期全市的现场勘验信息数据关联率几乎为100%,为后期的物证比对系统和信息应用均提供了良好的数据基础。

二是坚持先抓数量再抓质量分步走。严重不足的技术人员与徒增的工作量是顺利推行“一长四必”工作中最大的矛盾之一,不但勘查和录入的工作量增加了,且对基站信息和视频物证等又提出了新的录入要求,工作量成倍增加,在全市推行的初期受到了基层严重的抵触。针对这些问题我市提出推行要分几步走,先抓好“必勘”和“必录”再逐步推向全面,抓住重点,进行合理的系统精简优化,使全市基层的应用积极性得到明显的改善。

三是研发质量检测系统,精确判断录入。在现场勘查新机制提出以前,乃至目前仍有不少单位未对所立案的现场信息是否真正录入进行精确统计,与“一长四必”的工作要求不符。早在2014年,我市就开始利用COUNTIF函数来计算刑事案件的真实录入情况,但需要管理员的权限和复杂的操作,一般用户难以统计与查询。2015年年初,针对此问题我市研发了“现场勘验质量检测系统”,仅需输入单位和时段,即可实时查询刑事案件的录入和物证采集等情况,也可直接链接展开未录的案件信息,统计管理从此一目了然。

四是加强沟通完善系统改造。现勘系统涉及内容繁多,应用难度较大,基层单位在应用中遇到的问题也较多。针对这些情况,市局刑警支队立足基层应用人员的角度,时刻保持着与现勘系统开发公司和上级部门的良好沟通,及时反馈问题和提出建议。如在全国现勘系统2.0版研发时在精简录入项、简化分析意见录入等方面的系统改造中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并落到了实处,使系统得到了合理优化,减轻了基层录入人员的应用负担。

五是建立督察工作机制,督促工作深入开展。在推行“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过程中,部分单位工作懈怠,工作细节敷衍了事不求实绩,严重影响了应用效果。为了加强监督与管理,中山市局制定了《“一长四必”现场勘查新机制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由督察部门监管实施。同时,市局刑警支队加强日常管理,每个月对“一长四必”工作进行一次统计考核与通报,对落后单位逐个电话通知单位负责人并沟通问题,督促落实。

局长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4

2006年,既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又是新农村建设的起步之年,全县上下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目标,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积极组织,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把新农村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结束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县委专门召开了常委会研究部署新农村建设工作:一是成立了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李廷栋、县长王伟刚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王凤辰、李忠辉,政府副县长张明华,组织部长马勇,宣传部长刘剑利,政府副县长单连学、张所志、顾杰、苏钟平担任,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农委等21个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委主任孙艳富担任,农委副主任李铁辉任副主任,目前已抽调4名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到办公室工作,并配备了电脑、电话、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2月19日,在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县委书记李廷栋作了重要讲话,政府县长王伟刚作了题为《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工作报告。重点安排部署了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在这次会议上明确了全县新农村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组织、塑造新风貌,科学规划试点,加强基础建设,发展社会事业,深化农村改革,加大资金投入,增强服务功效,整体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这次会议上下发了《2006年xx县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明确了2006年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1个试点镇(长福镇)和13个试点村。近期又增加了长福镇德发村为试点村,使全县的新农村试点村总数达到14个。

县领导把新农村建设摆上了重要工作日程,县委书记李廷栋、县长王伟刚专门到长福镇检查新农村建设工作,听取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下步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县委副书记王凤辰、副县长单连学到长福镇、科洛镇进行了检查指导。

省、市领导也对我县的新农村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2005年12月4日,市委书记郝会龙、市委秘书长安福清深系点前进镇繁荣村、伊拉哈镇新化村检查指导先进性教育工作和新农村建设。今年3月14日,省委第一巡回检查组组长高金芳一行到我县进行检查指导先进性教育工作和新农村建设。3月20日,黑河市副市长赵桂英来到我县进行新农村建设调研和指导。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省中小企业局、省农业开发办、市国土资源局也分别于近期到我县同巨祥村、繁荣村、展新村、科洛村进行了对接。省中小企业局为科洛村提供40万元资金用于植树造林、改水工程和村容礼貌建设,并大力扶持科洛村兴办“砌块厂”,帮助立项制定可研报告。省农业开发办为展新村投资30万元用于改水及村容村貌治理。市国土资源局帮助爱国村打了一眼深水井,解决了修建1.3公里出村路及村内8条路所需的砂石,协调建立大豆购销公司和火山灰加工公司,并积极帮助争取土地复垦和低产田改造项目。

二、上下联动,县乡村各部门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工作

县直有关部门围绕新农村建设,加大了项目和资金争取力度,目前,农委已争取到33万亩,资金总额330万元的良种补贴项目,用于试点村实施整村推进;农委还争取到513万元的能源项目,准备建设2140个沼气池;农机局争取到农机合作社项目资金1120万元,将在试点村组建16个农村合作社;推广中心将在今年实施40万亩的测土配方项目;交通局争取到国家投资680万元拟建通村路(水泥路)40.1公里;水务局争取到资金759万元,将为全县14个试点村打机电井17眼;供销联社争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正在运作当中,连锁农家店2007年末组建122个,村级店每店投资3800元,乡级店每店投资2800元;卫生局爱卫办争取到资金25万元,将改厕500个;农业开发办为展新村争取到千亩高科技示范农田项目资金34万元。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县直各涉农部门、各乡镇党委和各村党支部在工作中加大了对农民、村干部和涉农干部的科技培训力度,围绕培育新农民,着力解决农民科技素质偏低、农村实用技术匮乏等突出问题。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局、畜牧局、农经总站等单位结合“科普之冬”活动和送科技下乡活动,从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大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技术水平,目前已举办各类培训班70期,培训人数12000余人次。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培训方式上采取与省农院联合培训,通过院县共建,增强了培训队伍的师资力量,提高了培训的科技含量。今年省农科院专家、教授来到我县,讲解了作物栽培、病虫草害防治、平衡施肥、农业标准化等农技知识。省、县农业专家们还分别深入到各乡镇村屯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帮助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难题。为配合今年全县16个农机合作社的组建,农机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新组建的农机合作社的管理和机务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畜牧局选择专业技术过硬、业务精通、实践经验丰富的畜牧兽医师和技术人员组成了科技活动小分队,深入到乡镇村屯。

各乡镇纷纷利用农民冬闲时节,举办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训班,把建设新农村培训和科技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双山镇、联兴乡等乡镇分别邀请党校讲师、农业专家为农民详细讲解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相关知识。

各村屯也积极行动起来,组织村民到种养殖大户家中参观取经,学习先进的种养殖技术,提高种养殖的科技含量。白云乡清泉村农民科技协会还举办了实用技术培训班,并为农民提供气象资料、科技信息、农业新品种、新肥料、畜牧业养殖等方面的信息资料。

三、狠抓落实,各村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

局长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5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自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将全县乡镇初级中学收归县教育局管理,同时在20所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推行校长公选。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公选原则

公选工作在**县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二、职位确定

本次共公选20所学校校长。公选职位综合考虑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初级中学校长空缺以及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社会反映等因素,经县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三、参选条件

(一)思想素质高,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勤奋敬业,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具有改革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按规定程序任命的乡镇中心学校、乡镇完中、城区学校在职班子成员,现任公办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或主要负责人。2012年列入公选学校卸任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校长,按现任校长的参选条件参选。

(三)任职满3年至今仍在职的公办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其他班子成员、村级学校校长。

(四)任职满5年至今仍在职的村级学校副职。

(五)因班子职务空缺,虽未按规定程序任命,但在规定职数内经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学校、县直学校确定使用,履行管理职责满3年且2013年秋季学期末仍在职的学校管理人员。

(六)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教龄满6年的公办中小学在职骨干教师。

(七)县教育局机关事业人员(含借用人员)。

(八)2011年、2012年、2013年年终履职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九)参选完中校长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学校应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初级中学在职校长、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副校长参选除完中校长外的其他岗位不受学历限制。

(十)档案年龄45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13年12月在职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初级中学校长(主要负责人)或党支部(总支)书记、县教育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年龄放宽到50岁以下(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十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组织管理能力,参选完中校长应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初级中学校长或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副校长以上的管理经历,身体健康,能胜任管理工作。

(十二)至2011年1月处分期未满或2011年1月以来受党政纪处分者,公选期间受立案调查、侦察未结案或已查实构成违纪、违法者,不能参加公选。2012年公选入职的校长,不能参加此次公选。除因校长空缺、经组织确定主持工作者外,本次列入校长公选的学校原校长不能参选原职位。

四、公选程序

(一)公布职位。由县教育局以公告形式公布。

(二)报名组织。由县教育局组织符合本方案规定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件原件和证明材料报名。

(三)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按本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考察及体检。本次公选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100分制,各占50%。

1. 笔试。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者,取消该公选职位;满3人统一进行笔试。笔试实行闭卷,时间150分钟,主要内容为重要时事、我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理论及教育案例分析等。

2. 考察。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确定考察对象(第1、2名若有并列,依序取足3人参加面试;第3名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3. 体检。取得面试资格者,持介绍到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面试。体检标准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执行。

4. 面试。同一职位的面试对象不得少于2人,少于2人者报请县领导小组同意、征求报名者意见可改报其他职位。面试包括现场解答和命题演讲,现场解答占70%,命题演讲占30%。面试由专家组、领导及教师代表组分别评分,各组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得出平均分。专家组、领导代表组、教师代表组的评分按4:3:3记入面试成绩。

(五)聘用。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2”的计算方法,各职位得分第1名为该职位选聘人选(现场公布的成绩并列时,比较原始有效总分,原始有效总分仍相等时,加试面试确定选聘人),当场颁发校长试用聘书。

五、校长任期

公选校长任期原则上为6年,从聘任之日起计算。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正式任命,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约。

六、工作纪律

(一)公选在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确保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自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中,参选人或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属在职教育管理干部的,予以撤职(教育局机关人员调出机关或取消借用资格);属本次参选者的,取消参选或聘用资格。

1.用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手段干扰、破坏公选工作的。

2.伪造有关材料、数据、证件或为参选人员出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包括任职学校、所任职务、任职年月等)的。

3.故意压制或以其他方式阻挠他人参选的。

4.公选中有诬告、陷害他人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七、时间安排

公选工作于2014年2月全面启动,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以公告明确。

八、其他事项

(一)参选人员任职间断的,以最后一次任职时间为准。

(二)参选人员只能选报1个公选岗位,多报无效。

(三)学校出具的各项报考证明,必须有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经办人签字和现任校长(主持工作的学校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校长报名参加公选的,其有关证明由所在学校同级党政副职审查签字负责。

(四)考察、考试等主要环节的工作细则,由县教育局按本方案精神参照有关规定拟定,报县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本方案由**县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局长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文6

为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总结探索班主任工作的特点和经验,研究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的新方法,逐步建立一支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的中小学班主任队伍,7月8日,2018年暑期开化县中小学(幼儿园)800余名班主任在浙江省开化中学千人会议室参加培训。

开化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余佑红,开化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余岳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楼红良,教育局研训中心主任严生明等领导出席了开班仪式。

7月8日上午的开班仪式上,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余佑红致辞。他希望各班主任能通过此次培训提升班级管理水平,认清新时期教育形势,明确班主任工作的责任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自身素养,将培训所获所得积极运用到自身实际的班级管理工作中去。

培训第一天,浙江省正高级教师、浙江省德育特级教师、宁波市镇海区立人中学校长厉佳旭作了题为《新时代中小学德育破局之路——<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之解读和实践》的精彩讲座。

他围绕着“新时代德育”的主题,通过风趣幽默的言语、生动的实例和睿智的剖析,从课堂教学改革、校园文化建设、良心教育、班主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厉校长的讲座理论联系实际,有互动,接地气,更有高度和广度,在座班主任听得认真,记得仔细。

余佑红副局长总结中指出,厉校长的讲座既有德育的规律和方向,又有德育的技巧和方法,是“道”与“术”的完美结合。他以“资源系统、教授系统、实践系统、环境系统、评价系统”为支撑落实学生核心素养,给学生终生有用的教育。

7月9日的培训中,开化县北门小学林密蜂、苏庄镇富户小学汪莉、开化县第一初级中学江纪卫以及浙江省开化中学邱慧萍等四位身边的优秀班主任,以亲切的语言结合自己的教学经历和经验,就班主任工作、班队建设等方面把自己最精彩的一面与大家进行了分享。(林密蜂《把平凡的工作做到极致》;汪莉《你负责成长,我负责保驾护航》;江纪卫《做一个快乐高效的班主任》;邱慧萍《经营和谐班级的四大要素》)四位老师简短但精彩的发言赢得了台下阵阵掌声。